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评价制度文件
合格供方入库评审管理规定

合格供方入库评审管理规定文件制修订记录为维护集团合法权益,保证项目开发建设质量,规范统一管理供应商,特制定本制度。
2.0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建设项目中施工、材料和设备等供方的管理。
3.0原则各类合格供方必须经过专业考察、综合评价、选择推荐、领导批准,并实施保优汰劣的动态控制原则。
4.0资源管理部负责组织相应专业供方的考察、评价工作:4.1工程技术部负责施工供方的考察、评价,成本控制部、资源管理部配合;4.2成本控制部负责物资、设备供方的考察、评价,工程技术部、资源管理部配合;5.0 资源管理部负责组织各类供方的评价审定,并编制各专业《潜在合格供方名录》。
6.0 集团领导批准各专业《潜在合格供方名录》。
7.0供方考察、评价和选择7.1 考察分为书面调查、现场考察和第三方调查;7.1.1书面调查主要了解供方的基本情况,包括:a.企业简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自有资金证明以及财务状况;b.职工人数、技术力量、专业配备、自有生产、施工设备、检测手段;c.生产、施工、服务能力及近三年的质量、信誉状况、代表性成果;d.质量管理体系或产品是否通过认证。
7.2承担复杂项目或重要物资的新供方,除上述基本条件符合要求外,还必须进行现场考察,以备了解:a.企业质量管理现状、生产、服务设施、检测手段、现场管理水平、人员结构情况;b.有无从事、完成某项工程、项目的成套技术和管理经验。
7.3对材料、设备的使用情况,应要求供方选择若干使用单位进行实地查看,并听取业主意见。
8.0评价方法根据对工程质量的影响程度及价格等因素,可采取下列一种或几种方法对供方进行考察评价:8.1基本情况评价根据书面调查情况对供方能力、业绩、信誉等作出评价。
8.2成果或样品评价8.2.1根据供方已完成项目对其技术装备、成套技术、管理经验、服务能力等作出评价;8.2.2请供货商提供样品,使用部门对样品进行检验并出具样品认可书,必要时由项目部进行批量试用后出具使用报告。
对供应商评价制度

对供应商评价制度为规范对合格供应商的日常管理,合理、公正地评价供应商,降低采购风险,保障生产物资及时供应,特制定本制度。
1、适用范围上一年全年采购资金在40万元以上及所供物资对产品销售有直接影响的供应商,纳入评鉴管理范围。
2、评价周期每两个月评价一次,第二个月25日前总经办负责将评价表下发各相关单位,次月5日前相关单位将评价结果及有关统计数据交总经办。
3、评价程序3.1评价项目、分数比例及评价部门(满分100分)质量评价30分,由品管部进行评价商务评价30分,由采购部进行评价交期评价30分,由采购部进行评价配合度10分,由品管部、仓储部、技术部、采购部负责对供应商配合改进状况进行评价。
3.2评价方法3.2.1质量评价:品管部按照相关技术文件,对检验数据进行统计分类,依据检验结果进行评价。
计算:批退率,退货批数/交货总批数评分:得分,30 ?(0.9—批退率)检测情况标准30分实际得分检验合格率在95%以上 30分批退率为零合格率90%--95%之间 27分批退率20,以下得分大于21分实际计算值批退率20,以上得分少于21分 0质量原因造成停产不管批退率多少倒扣5分3.2.2商务评价采购部依据日常接触、合作情况,按下列标准评价。
项目内容标准30分齐全 1 协议文件签署不齐全 0能满足 1我方要求商务配合不满足 0 5分及时 3信息反馈 1,2个工作日内 2(报价等)2个工作日以后 02, 20低于标准价1, 18 价格多家比较后,标准价 16 20分定出标准价1, 10高于标准价2, 6周期短 5 备货定制合理周期周期适中 3 5分周期长 0 3.2.3交期评价采购部依据日常接触、合作情况,按下列标准评价。
项目内容标准30分准时交货按合同要求及时准确 30 未按订货单交货首次发生:拖欠1-2天 25拖欠3-4天 20拖欠5天以上 0分再次发生拖欠 0造成停工待料加扣5分注:送货时间在7:30至14:30之间的,视为当日送货。
2024年供应商评价和再评价制度(三篇)

2024年供应商评价和再评价制度一、供应商:本制度规定的供应商泛指可以向公司提供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的经销商和原料生产企业。
二、供应商的选择与评价1、职责:原料采购部负责组织对供应商进行选择、评价与再评价,并对供应商的供货业绩进行评价、与再评价;品管部负责配合采购部对供应进行选择、评价、再评价工作;2、总经理负责对合格供应商进行最后审批。
3、选择与评价的原则与程序1)采购部按公司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控制的要求,根据关键原料的一致性、符合性和有效原则,收集符合供货条件的供应商信息、资质等资料,并对所收集的供应商信息、资料进行初步筛选;2)采购部在品管部的配合下对经过初步筛选的供应商的资质、产品质量、保障能力及诚信度等进行全面的分析、考核、评估后确定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并填写《供应商评价及再评价记录表》;3)将经过筛选的合格供应商报总经理审核,将通过总经理审批的合格供应商录入公司的《合格供应商名录》之中,归入档案,妥善保存。
4)采购部应负责对合格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价、随时评价、每年再评价。
5)在符合性的基础上,对同类的饲料原料产品,应尽量多选择几家合格的供应商,再根据价格原则从中选择最佳供应商。
三、对供应商的评价频次1、定期评价:公司每半年对合格供应商要进行定期评价;2、随时评价:对新人选供应商或已经入选但供应的原料质量不够稳定、或信誉、能力一般的供应商应该随时进行评价;3、年度再评价:公司每年年底对合格供应商进行一次再评价,对供应能力、质量信誉较差的供应商坚决剔除。
四、供应评价原则评价供应商主要针对其资质、诚信、产品质量、保障能力等;对影响程度不同的采购产品可采取不同的评价准则;公司在评价供应商时应全面考虑以下因素:1、供应商的产品中质量、价格、后续服务、历史业绩等;2、供应商的诚信度、保障能力;3、来自外部方面的信息(如同行的评价、主管部门的推荐、第三方认证等);4、满足规范要求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产品检验报告等;5、若涉及采购产品中有强制性认证的,还应有认证的证书和质量证明等。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要求 (试行)

GP/CNNC.Z04-01-2013版次:1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要求(试行)2013年11月19日发布 2013年11月19日实施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评价专家委员会目录1 目的和范围 (2)2 术语 (2)3 对合格供应商的要求 (3)3.1 基本要求 (3)3.2 具体要求 (3)4 参考文献 (9)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要求1 目的和范围本文件规定了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应满足的基本要求和产品质量、质保能力、技术能力、商务能力等方面的具体要求,目的是建立起合格供应商选择和评价准则。
本文件适用于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的选择和评价。
2 术语下列术语适用于本文件。
2.1 合格供应商信用状况及经营的稳定性达到采购方要求,经评价具备持续提供合格产品能力的供应商。
2.2 评价由评价机构证实供应商提供合格产品的能力符合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评审准则的评定活动。
注:合格供应商评价活动包括供应商申请的受理、资料评审、现场(源地)评审、审议、评审结论审定、评审结论批准、合格供应商证书颁发、合格供应商名录发布及动态管理等。
3 对合格供应商的要求3.1 基本要求合格供应商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1)具有法人资格;(2)税务登记;(3)提供的产品在经营执照范围内;(4)有固定的经营活动场所;(5)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3.2 具体要求除满足基本要求(见3.1)外,合格供应商还应满足产品质量、质保能力、技术能力和商务能力四个方面的要求。
3.2.1 产品质量供应商拟提供产品的质量特性(如:物理特性、功能特性)应满足产品标准要求和(或)采购要求。
3.2.1.1 与产品标准的符合性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1)满足适用于产品的法律、法规要求;(2)符合产品标准、规范要求;(3)依据产品标准所规定的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进行检验;(4)按产品标准要求进行型式试验。
3.2.1.2 与采购方要求的符合性(1)应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2)对研发产品应按程序规定完成评审、试验和(或)鉴定;(3)采购方有要求时,产品应达到采购方提出可靠性、维修性、保障性、测试性、安全性和环境适应性等要求。
合格供应商标准、评审及管理办法

合格供应商标准、评审及管理办法1 标准1.1资质供应商需能提供如下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产品标准、生产许可证、产品检测报告、合格证。
1.2规模根据产品属性不同,供方厂房面积以及员工人数为辅,可将产品属性相同的供应商通过企业注册资金分为六个等级;1.3质量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产品质量经我司检验,应符合本公司的检验规程,需经相关部门试用,评价,并符合我司相关生产技术要求。
1.4交货期供应商应在我司提出供货需求(采购订单)后的当天给出相关答复(如可以正常交货应将订单签名盖章后回传我司,如有问题及困难应在当天及时联系我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协调)。
1.5价格供应商所提供的物料,在同等数量下价格不应高出该物料的当前市场价格,如相关物料由于市场其它原材料价格变动而引起该物料的价格浮动,供应商应于变动之前的两周内向我司提供相关价格变动的书面通知函。
1.6售后服务客户所提供物料,在我司产前检测过程中出现问题,相关供应商应及时更换并提出合理解决方案,如相关原材料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品质问题,供应商应准确快速更换相关物料,并给出合理的解决及预防方案。
由供应商材料问题而造成我司的相关损失,供应商应承担相关责任。
2 评审2.1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为集团,各子公司、事业部提供各原材料、半成品、外委件、成品的供应商选择和准入管理。
2.2评审对象集团公司,各子公司事业部现有物料、产品等采购供应商以及长期保持合作关系或后续引入的供应商。
2.3评审时间原则上是每年度评审一次,特殊情况的可半年度或季度评审。
年度评审在每年3月底之前完成对供应商的年度评审。
评选出合格供应商进行分类管理并及时更新档案。
2.4评审人员集团供应链管理中心为供应商评审牵头组织机构,具体评审工作由集团供应链管理中心以及涉及采购的各子公司,事业部门,专业人员负责实施。
2.5供应商评审工作内容2.5.1建立供应商档案。
2.5.2供应商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专业资质、特种行业许可证)2.5.3产品质量、性能、合格率等、服务质量、及时性等。
中国核电合格供应商要求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评价制度文件GP/CNNC.Z04-01-2015 版次:2合格供应商要求2015年10月14日发布2015年10月14日实施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评价专家委员会发布目录前言 (2)1 范围 (3)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3 术语和定义 (3)4 要求 (4)4.1 基本条件 (4)4.2 产品质量 (4)4.3 技术能力 (6)4.4 质保能力 (8)4.5 商务能力 (10)参考文献 (11)前言本文件代替GP/CNNC.Z04-01-2013《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要求》(试行)第1版。
本文件规定了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产品质量、技术能力、质保能力和商务能力,是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对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要求。
本文件与1版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1)参照GB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要求的格式编写; 2)对1版文件中部分条款的内容进行了调整和细化,明确了其要求; 3)参考了EJ/T9001-2014《核工业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内容,补充了质保能力的要求。
本文件由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评价专家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合格供应商要求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应满足的基本条件和产品质量、技术能力、质保能力、商务能力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的选择和评价。
集团公司成员单位对供应商的评价可参照本文件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无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3.1 本文件采用GB/T19000中的部分术语和定义。
3.2 下列术语也适用于本文件。
3.2.1 合格供应商 经评价,基本条件、产品质量、技术能力、质保能力和商务能力符合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 要求》的供应商。
3.2.2 评价 由集团公司评价工作机构证实供应商提供产品的能力符合中核集团合格供应商评价制度相关要求的评定活动。
生产物资合格供应商评价管理实施办法

生产物资合格供应商评价管理实施办法一、总则为规范生产物资合格供应商的评价管理,保证物资质量和供应链的稳定性,提高企业竞争力和经济效益,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企业采购的所有生产物资供应商,包括原材料、零部件、设备和服务供应商等。
三、评价标准1.质量管理:供应商应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ISO9001(或其他适用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产品质量: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的要求,并具备相关的质量检测和测试报告。
3.交货能力:供应商应保证按时交货,确保供应链的稳定性和生产计划的顺利进行。
4.价格合理性:供应商的价格应与市场价格相符,具有合理的竞争性。
5.售后服务:供应商应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够及时解决产品质量问题和其他技术支持需求。
四、评价程序1.供应商申请:供应商向企业提交供应商申请,包括企业背景介绍、产品质量和供应能力等相关资料。
2.初评:企业初步评估供应商的资质和能力,并对其进行初步筛选。
4.实地考察:对通过技术审核的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包括对其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情况等方面进行实地观察和评估。
5.综合评估:综合考虑供应商的初评、技术审核和实地考察情况,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估,并给予评价等级。
6.接纳或淘汰:对评价为合格的供应商进行接纳,签订合作协议;对评价为不合格的供应商进行淘汰,并注销其供应商资格。
五、评价结果和管理1.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及评审意见将书面通知给相关供应商,并保存在供应商评价档案中。
2.评价周期:对已接纳的供应商按照一定的周期进行定期评价,评价周期一般为一年,具体情况可根据供应商的关键性和重要性进行调整。
3.错误纠正和改进:如果供应商在评价过程中存在问题或不足,企业将指导供应商纠正错误并进行改进,待改进措施得到验证后再重新评价。
4.评价管理责任人:企业将明确评价管理的责任人,负责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并定期向企业管理层报告评价结果和改进情况。
合格供方评定控制规定模版

合格供方评定控制规定模版一、概述合格供方评定是指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价和筛选,确保其能够按时、按量、按质地提供符合采购需求的产品或服务。
本规定旨在建立科学、公正、透明的合格供方评定制度,规范评定过程,保障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评定准则1. 供方资质(1)注册资本:供方的注册资本应符合国家法律和政策的要求。
(2)经营范围:供方的经营范围应与采购需求相符,并且应有合法有效的经营许可证件。
(3)供方信用:供方应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包括信用评级、财务状况等方面的考量。
2. 供方能力(1)生产能力:供方应具备足够的生产能力,能够按时交付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或提供合格的服务。
(2)技术能力:供方应具备先进的技术水平和技术支持能力,能够满足采购需求,提供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3)质量管理:供方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获得相关的质量认证,如ISO9001等。
3. 供方绩效(1)交货准时率:供方的交货准时率应达到一定的要求,确保采购计划的顺利进行。
(2)产品质量:供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能够满足采购需求和使用要求。
(3)客户满意度:供方的客户满意度应得到合理的评价和反馈,包括服务态度、售后服务等方面的考量。
三、评定程序1. 供方预审在正式评定前,采购单位可以对供方进行预审,检查其基本资质、能力和绩效等情况,排除不符合要求的供方。
2. 评定指标设定根据采购需求和评定准则,制定评定指标,并为每个指标设定相应的权重,确保评定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3. 评定数据收集采购单位应向供方索取相关的资料和证明材料,对评定指标进行数据收集和整理,确保评定的数据真实可靠。
4. 评定结果分析采购单位应根据评定指标和数据结果进行综合分析,给出合格供方评定的初步结果,并进行必要的讨论和调整。
5. 评定结果确认采购单位应将评定结果通知供方,并邀请供方参加评定结果的确认会议,供方可对评定结果进行申诉或提出意见。
6. 评定结果发布采购单位应将最终评定结果在规定的平台上进行公示,确保评定结果的透明性,并向评定参与者和相关部门进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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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评价制度文件
GP/CNNC.Z07-01-2015 版次:2 合格供应商名录发布和证书管理规定
2015年10月14日发布2015年10月14日实施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评价专家委员会发布
目录
前言 (2)
1 目的和范围 (3)
2 术语 (3)
3 职责 (3)
4 合格供应商名录发布 (4)
5 合格供应商证书颁发 (6)
6 合格供应商状态的声明 (8)
7 不正确使用合格供应商证书的处置措施 (8)
参考文献 (9)
前言
本文件代替GP/CNNC.Z07-01-2013《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发布和证书管理规定》(试行)第1版,通过对其修订,使表述更为明确,并符合《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评价和信息管理办法》(中核集团制度通告二O一一年第十五号)要求。
本文件由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评价专家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合格供应商名录发布和证书管理规定
1 目的和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发布和合格供应商证书的内容和管理要求,目的是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和合格供应商证书管理制度,规范合格供应商名录发布和合格供应商证书的使用。
2 术语
下列术语适用于本文件。
如本文件中的术语与有关标准中的有所不同,应以本文件为准。
2.1 合格供应商名录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评价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批准发布的名录。
注1:合格供应商名录包含有条件合格供应商。
注2:合格供应商名录采用纸质或电子媒体形式。
2.2 合格供应商证书
颁发给合格供应商的证明文件。
3 职责
3.1 管委会的职责包括:
(1)管理和监督合格供应商名录信息平台中信息的更新和有效性;
(2)管理和监督合格供应商证书的使用。
3.2 评价机构的职责包括:
(1)编制并协助发布合格供应商名录;
(2)及时更新合格供应商名录信息平台中的有关信息; (3)制作、发放合格供应商证书;
(4)收集证书使用信息。
3.3 集团公司信息化技术支持总体单位核工业计算机应用研究所(以下简称技术支持总体)负责名录信息平台的日常管理、维护。
3.4 合格供应商的职责
(1)正确声明合格供应商状态;
(2)正确使用合格供应商证书。
4 合格供应商名录发布
4.1 经专委会审定通过的合格供应商,由评价机构依据《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评价和信息管理办法》的要求,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录,并在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信息平台上发布。
合格供应商名录受国家知识产权法律保护。
4.2 合格供应商名录的内容至少包括:
(1)供应商名称
(2)法定代表人
(3)组织机构代码
(4)合格供应商证书编号
(5)证书状态(有效、暂停、撤销、注销、失效)
(6)证书有效期
(7)供应商经营地址
(8)供应商注册地址
(9)注册资金
(10)员工人数
(11)所在地区(国家、地区)
(12)供应商性质(国有、民营、外资、合资、股份等) (13)供应商联系人姓名、固定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14)供应商公告电话、公告传真
(15)供应商通讯地址、邮编、网址
(16)核安全证书(名称、编号及有效期,限核安全级产品)
(17)核安全证书或文件(pdf格式,限核安全级产品) (18)其他资质证明文件(pdf格式)
(19)评价范围(提供产品及相关活动)
(20)质保等级(限核安全级产品)
(21)安全等级(限核安全级产品)
(22)抗震类别(限核安全级产品)
(23)产品标准
(24)专业分类
(25)采购需求来源
(26)评审报告(pdf格式,包括初审/监督/复审)
(27)信息的状态(新增、更新、删除)
(28)备注
5 合格供应商证书颁发
5.1 合格供应商证书式样由评价机构设计,报集团公司规划发展部备案。
5.2 对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的供应商,由评价机构制作、发放合格供应商证书。
合格供应商证书包括正本和副本,证书复印件或拍照的电子文件作为评价记录保存。
5.3 如果合格供应商提供产品的类别、所涉及的过程和覆盖的场所较多,可在证书附件上加以注明。
5.4 合格供应商证书内容包括:
(1)集团公司标志
(2)证书编号
(3)合格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或经营地址
(4)评价范围
(5)发证日期及有效期
(6)发证单位名称及印章
5.5 合格供应商证书文种
5.5.1 证书使用语言为中文。
5.5.2 同一张证书内可同时使用中文和其他文种,也可发出与中文证书内容一致的其他文种的证书。
当需要用其他文种表达时,合格供应商需提供与中文证书内容一致的正确译
文,由评价机构制作并颁发相应文种的证书。
5.6 合格供应商证书编号
5.6.1 一个合格供应商赋予一个证书编号,证书编号是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唯一的识别代码。
5.6.2 合格供应商证书编号由集团公司英文缩写、年份号、当年发出证书的累计顺序号和后缀构成。
合格供应商证书编号编码规定如下:
5.6.3 撤销、注销资格证书后,原资格证书号废止,不再使用。
5.7 换发合格供应商证书
在证书有效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合格供应商提出书面申请,经评价符合换证条件,为其换发证书: 1) 评价范围缩小或增项;
2) 合格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变更。
6 合格供应商状态的声明
6.1 合格供应商只能在证书有效期内做出合格供应商状态声明,并用准确的文字表述所覆盖的范围。
6.2 严禁在产品和产品包装上出现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字样或集团公司的标识。
6.3 合格供应商在证书有效期内不能满足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要求时,将被暂停或撤销证书使用资格。
合格供应商在被暂停期间或撤销/注销证书后,须立即停止使用证书及与证书有关的各种宣传。
7 不正确使用合格供应商证书的处置措施
7.1 评价机构通过各种渠道收集证书使用信息,对违反证书正确使用的现象提出处置意见,报管委会批准。
7.2 证书的使用作为对合格供应商监督评审的一项内容。
7.3 发现合格供应商不正确使用证书,合格供应商除立即纠正外,还应消除误导造成的影响。
管委会将视其违规情节的轻重做出处理,包括:警告、暂停、撤销或提出法律诉讼。
7.4 必要时,管委会可以在有关的公开媒体上发布澄清声明的方式消除任何由于违反证书使用规定而带来的不良影响。
参考文献
[1]CNAS-GC01:2006《认证证书管理指南》
[2]CNAS-R01:2007《认可标识和认可状态声明管理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