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政府与媒体间的和谐关系
公共关系的含义名词解释

公共关系的含义名词解释公共关系是指组织与各种公众之间建立和维持良好关系的一种管理实践。
它涉及组织与各个利益相关者(如员工、客户、股东、媒体、政府、社区等)之间的交流、沟通和互动。
公共关系旨在增强组织在社会环境中的声誉和形象,影响公众对组织的态度、观感和行为,并建立可持续的良好关系。
公共关系的重要性公共关系对于任何组织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
良好的公共关系可以帮助组织改善声誉,增加市场认可度,并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脱颖而出。
良好的公共关系还可以帮助组织建立与各种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合作关系,提高合作效率和公共利益。
此外,公共关系还可以帮助组织解决危机和风险管理,提前预防和应对各种可能的公众关切和负面事件。
公共关系的要素公共关系的建立和维护离不开以下几个要素:1. 目标群体:组织的公共关系工作需要针对不同的目标群体进行定位和策略制定。
这些目标群体可能包括消费者、员工、投资者、媒体、政府机构、非政府组织等。
针对不同的目标群体制定针对性的沟通策略,以满足他们的需求和期望。
2. 传播媒体:公共关系需要借助各种传播媒体进行信息传达。
传播媒体可以包括传统媒体如报纸、电视、广播等,也可以包括新媒体如社交媒体、电子邮件、公司网站等。
选择合适的传播媒体能够更好地传递组织的信息,与目标群体建立双向沟通。
3. 沟通策略:公共关系的沟通策略需要根据目标群体的特点和需求进行调整。
对于不同的目标群体,可以采用不同的沟通方式和语言风格,以确保信息传递的有效性和理解度。
同时,沟通策略也需要考虑到目标群体对组织的态度和观感,提前预判可能的反应和影响。
4. 双向互动:公共关系不仅是单向的信息传递,更重要的是建立双向沟通和互动。
组织需要积极听取目标群体的声音和反馈,及时回应他们的关切和问题。
双向互动可以增加组织与公众之间的信任和共识,建立起良好的关系和合作基础。
公共关系的策略与实践达成良好的公共关系需要组织制定明确的策略和实施计划。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公共关系策略和实践:1. 建立品牌声誉:组织需要塑造积极的品牌形象和声誉。
浅议新闻媒体与政府的关系

浅议新闻媒体与政府的关系作者:王晓峰来源:《活力》2012年第10期[关键词]新闻媒体与政府;关系一般来说,日常状态下,媒体与政府的关系是一种“共生”关系,既出于双方共同的利益,但又不是完全平等的。
而在平时,政府则是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对媒介进行管理和规制。
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我们国家媒介与政府的关系在逐渐重构。
总的说来,在从原有的仅仅是工具和喉舌的定位逐渐向政府的智囊、民情民意的晴雨表等多元方向上转化,媒介与政府的关系从单一变得多重。
在这过程中,党管媒介的原则不变,党对媒介领导的核心地位有了进一步的加强和巩固,但管理的方式在变,但具体政府部门及公务人员的转变不会一步到位。
就像所有的社会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一样,人们对媒介在改革开放时期所担负的社会功能、社会作用的认识也不会一步到位。
政府与媒体间应是一种合作关系,通过合作,一方面媒体可以按照自身规律对政府工作进行新闻报道和信息传播,使公众了解政府工作的目的,从而极大地促进政府的应变效率和政策执行的准确性;另一方面,也可协助政府更全面、更快速地了解政情民意,出谋划策,推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不难看出,正确认识和处理政府与媒体的关系,对于树立政府、媒体的良好形象,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实际上,政府与媒体之间本来就是相互依存的,媒体有责任向公众传达政府的各项政策法规,政府的工作也需要通过媒体来向公众进行“公关”。
在我们国家,媒体不仅是政府的“喉舌”,也是人民的“喉舌”,因此从根本上说,政府与媒体所代表的利益是一致的。
2003年“非典”初期,面对日益扩大的“非典”疫情,政府采用的办法是遮掩,由此导致媒体的“失语”。
结果,老百姓在主流和公开媒体得不到自己想要的新闻的情况下,只能道听途说,产生了两种心理:或是对疫情重视不够,或是过度恐惧,由此引发对媒体的责难和对政府的不信任。
这也是新形势下政府与媒体间关系没有得到科学认识和处理的典型案例。
之后,由于政府坦诚地通过主流新闻媒体与公众进行了有效的、透明的信息沟通,尽管疫情一度更加严重,但民心稳定,最终战胜了“非典”疫情。
如何认识和对待媒体

如何认识和对待媒体2010年06月13日来源:中国吉林网初长洲充分认识媒体在当代社会中的重要性,切实提高同媒体打交道的能力,是摆在领导干部面前现实而紧迫的课题。
一、充分认识“新兴媒体”的社会影响力“媒体”一词来源于拉丁语“Medium”,音译为媒介,意为两者之间。
它是指从信息源到受信者之间承载并传递信息的载体或工具。
也有媒体专家认为报纸、广播(收音机)、电视(机)并不是媒体,而报社、电台、电视台才是媒体,也就是说利用传播媒介从事信息传播的机构才是媒体。
有人把互联网称之为继报纸、广播、电视之后的第四媒体,也有人称之为第五媒体。
“互联网+手机”的信息交流载体,我们称之为新媒体,不仅改变了信息的传播方式、速度和内容,而且政治影响力日渐突出,改变和提升着人们的政治能力,特别是网络作为“民意直达高层直通车”,已成为传递原生态的群众情绪和民意的重要渠道。
其发展势头体现在两个方向,一是鲜明的监督平台。
新媒体利用即时交流互动的技术特点随时监督政府部门、官员的一举一动。
一些在传统媒体上很难见到的对官员个人问题质疑和抨击在新媒体上都会呈现。
二是民意的聚集地。
新媒体使普通百姓有了新的政治参与方式,人们通过新媒体表达自己的看法,影响党和政府的决策。
中国已成为世界上网民最多的国家,互联网对党和政府的反应机制、行为模式的改变和社会变革的促进,正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二、运用“体用”关系理论分析和把握党政与媒体的关系如果说“善待媒体”是对党政领导干部的要求,那么分析和把握党政与媒体的关系,则是“善待媒体”的思想认识上的前提。
汹涌而来的新媒体浪潮,打破了信息传播传统格局,媒体与党政非但不再是单纯的“喉舌”关系,而且监督功能更为凸显,这就要求我们适应媒体环境的深刻变化,正确认识和把握党政与媒体的关系。
“体用”关系理论是中华传统思想理论之精髓。
“体用”表明的是事物的内在本质和外观表现的关系。
“体”为客观为根本为事物之本质,“用”为主观为外观为表现,由内而生外,由外而促内。
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政府应急管理研究

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政府应急管理研究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际交流与人员交往日益密切,科技发展突飞猛进。
现代化的力量在给人们带来进步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容忽视的负面效应。
这些负面效应的积聚,引发了全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频繁发生。
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各种自然、社会、人为等因素造成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也在不断增加,如2003年的“非典”疫情、2006年的苏丹红鸭蛋事件、2008年的三鹿奶粉“三聚氰胺”事件、以及2009年仅距SARS事件5年时间又发生的A(H1N1)疫情。
这一系列事件的发生,不仅对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了极大危害,也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构成了巨大威胁。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是衡量和反映政府执政能力和水平的重要因素。
而如何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能力,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带来的危害成为我国政府面临的严峻课题。
本文综合运用公共管理理论、危机管理理论,从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现状分析入手,客观分析了我国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借鉴美国、英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中的成功经验,以A(H1N1)流感事件为例对我国政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过程进行分析,以总结我国政府在对应A(H1N1)事件中的经验教训为基础,提出了完善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的相应对策:坚持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完善应急机制的工作预案;加强预警监测系统建设;加强专业卫生应急队伍的建设;构建政府与媒体的和谐关系;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
公共关系的基本功能

公共关系的基本功能引言公共关系(Public Relations,简称PR)是指组织或个人与公众之间建立和维护关系的过程。
在现代社会中,公共关系对于组织和个人的形象塑造和维护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公共关系的基本功能,包括传媒关系、公众关系、政府关系和内部关系。
1. 传媒关系传媒关系是公共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与媒体的沟通和合作。
通过传媒关系,组织可以将自己的信息传达给公众,并通过媒体的报道增强自身形象。
传媒关系的基本功能包括以下几点:•媒体定位:确定与组织目标相关的媒体,并制定相应的传媒策略。
•媒体接触:与媒体进行定期的沟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提供媒体所需的信息和素材。
•媒体监测:监测媒体的报道,及时回应和管理媒体关注的问题和事件。
•媒体训练:培训组织内部成员,使其具备与媒体有效沟通的能力。
2. 公众关系公众关系是组织与公众之间建立和维护关系的过程,旨在增强公众对组织的认知和支持。
公众关系的基本功能包括以下几点:•策划活动:组织公关活动,吸引公众的关注和参与。
•维护联系:与公众保持良好的沟通和联系,解决公众关注的问题和需求。
•舆情管理:监测舆情动态,及时回应和管理涉及组织的负面影响。
•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提高组织的社会形象和声誉。
3. 政府关系政府关系是组织与政府机构之间建立和维护关系的过程,旨在获取政府支持和资源。
政府关系的基本功能包括以下几点:•沟通合作:与政府机构进行定期的沟通和合作,寻求政策支持和帮助解决问题。
•参与政策制定:参与政府政策的制定和决策过程,为组织争取合理利益。
•履行社会责任:遵守法律法规,维护组织的合法权益,并主动履行社会责任。
4. 内部关系内部关系是组织内部成员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关系,旨在构建和谐的工作氛围和提高组织绩效。
内部关系的基本功能包括以下几点:•内部沟通:促进组织内部成员之间的信息流动和沟通,共享资源和信息。
•员工参与:积极引导员工参与组织的决策和管理,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参与感。
[整理版]大众传媒与公共政策的关系
![[整理版]大众传媒与公共政策的关系](https://img.taocdn.com/s3/m/8cde233bec630b1c59eef8c75fbfc77da269971a.png)
浅析大众传媒与公共政策的关系一、大众传媒与公共制度基本理论(一)大众传媒的含义与社会功能大众传媒是大众传播媒介的简称,是传播学的核心概念之一。
是传递新闻信息的载体,是报纸、通讯社、广播、电视、新闻纪录影片和新闻性期刊的总称。
大众媒体是传播者与受众实现沟通和交流的中介纽带。
现在,大众传媒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并与公共政策的关系变得越来越紧密。
大众传媒具有以下的社会功能:1、获取与传递信息。
大众传媒将社会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的反映,让人们获得充分客观的信息。
2、文化传承功能。
大众传媒能起到很好的引导和教育作用,能够教育社会民众传播文化知识、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和形成向上的价值观念。
3、舆论监督功能。
能够通过社会舆论的力量来对公共政策的制定、实施过程以及完成情况进行监督,能促进社会机制的运行。
4、娱乐休闲功能。
大众传媒提供的信息多种多样,这些丰富多彩的信息能够让阅读者暂时摆脱烦恼,起到了休闲娱乐的作用。
(二)公共政策的含义公共政策是20世纪中叶之后由西方国家首先提出的概念,是国家(政府)、执政党及其他政治团体在特定时期为实现一定的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目标所采取的政治行动或所规定的行为准则,它是一系列谋略、法令、措施、办法、方法、条例等的总称。
其本质体现了政府对全社会公共利益所作的权威性分配,目标是解决社会公共问题。
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把握其涵义,公共政策的本质集中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是政治控制或阶级统治的工具。
政策集中反映或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愿望,是执政党、国家或政府进行政治控制或阶级统治的工具或手段。
(2)是公共管理的手段,服务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文化的进步。
(3)是利益关系的调节器。
公共政策作为分配或调整各种利益关系的工具或手段,是各种利益的调节器。
二、大众传媒对公共政策的影响当前社会生产力飞速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我国大众传媒呈现了许多崭新的特征,比如,传播方式和渠道更加多样化,传播速度更加快捷,传播受众范围更加广泛,社会影响力更加巨大等。
网络舆情视角下政府公信力建设研究

网络舆情视角下政府公信力建设研究1. 引言1.1 研究背景在网络舆情的影响下,政府面临着更加严峻的挑战和考验。
舆论的喧嚣和议论的纷杂使得政府言行受到更加广泛的监督和批评,政府在舆论中的形象和声誉更容易受到损害。
如何在网络舆情的大环境下有效地开展政府公信力建设,成为了摆在政府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本研究将从网络舆情视角出发,对政府公信力建设进行深入研究。
通过分析网络舆情对政府公信力建设的影响,探讨政府公信力建设的重要性,提出现阶段政府公信力建设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提升政府公信力建设的对策。
本研究将重点探讨网络舆情管理在政府公信力建设中的作用,为政府在网络舆情时代更好地开展公信力建设提供参考和建议。
1.2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是通过深入分析网络舆情对政府公信力建设的影响,揭示政府在网络舆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探讨提升政府公信力建设的对策,并探究网络舆情管理在政府公信力建设中的作用。
通过这些研究,旨在为政府提升网络舆情管理能力,增强公众对政府的信任感,推动政府公信力建设取得更好的成效,为构建网络舆情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出贡献。
2. 正文2.1 网络舆情对政府公信力建设的影响网络舆情是指通过互联网传播的舆论情绪和信息。
在当今社会,网络舆情已经成为了政府公信力建设中不可忽视的因素。
网络舆情对政府公信力建设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网络舆情的传播速度和范围之广远远超过了传统媒体,政府在传播信息和回应舆论时需要更加及时和有效。
一旦网络舆情出现负面传播,政府公信力建设可能会受到极大影响,因此政府需要重视网络舆情的监测和分析。
网络舆情的多元化和匿名性使得其更容易受到虚假信息和恶意炒作的影响,政府公信力建设面临更加复杂的挑战。
政府需要通过对网络舆情的研究和分析,加强对虚假信息的辨别能力,避免被不实信息误导,保持公信力。
网络舆情的情绪化特点也会对政府公信力建设产生影响。
一些网络舆情事件往往引发大规模情绪化的讨论和批评,政府在回应舆论时需要更加理性和冷静,避免情绪化的行为对公信力造成负面影响。
加强政府与公众沟通交流

加强政府与公众沟通交流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政府与公众之间的沟通交流变得更加便捷和频繁。
然而,尽管信息传递的速度加快,政府与公众之间的沟通却并不总是畅通无阻。
为了更好地满足公众的需求,政府需要加强与公众的沟通交流,建立起一种互信、互动的关系。
首先,政府应该主动与公众进行沟通。
政府是公众的代表和服务者,应该积极主动地与公众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公众的需求和意见。
政府可以通过举办公众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邀请公众参与决策过程,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政府还可以通过开展问卷调查、征集意见等方式,主动了解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评价和期望。
只有政府主动与公众进行沟通,才能更好地解决公众的问题和困惑。
其次,政府应该注重信息的透明度。
信息的透明度是政府与公众沟通交流的基础。
政府应该及时公开重要信息,向公众提供真实、准确的数据和情况。
政府可以通过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政府工作报告、举办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向公众传递信息。
此外,政府还可以利用社交媒体等新兴平台,与公众进行在线互动,回答公众的疑问和关切。
只有信息透明,公众才能更好地了解政府的工作,增强对政府的信任。
再次,政府应该倾听公众的声音。
公众是政府的服务对象,政府应该倾听公众的声音,及时解决公众的问题和困难。
政府可以通过建立公众意见征集平台、设立热线电话等方式,接受公众的咨询和投诉。
政府还可以组织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处理公众的问题和反馈。
只有倾听公众的声音,政府才能更好地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此外,政府应该加强与媒体的合作。
媒体是政府与公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政府应该与媒体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
政府可以定期举办媒体见面会,向媒体通报政府的工作进展和政策措施。
政府还可以邀请媒体参观政府部门,深入了解政府的工作情况。
通过与媒体的合作,政府可以更好地向公众传递信息,增强公众对政府的了解和信任。
最后,政府应该加强对公众的教育和引导。
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程度不同,政府可以通过开展公众教育活动、发布政府工作宣传资料等方式,提高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知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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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政府与媒体间的和谐关系
时间:2009-09-14 15:17:00 作者:; 来源:
● 冯华昕
传统媒体作为党的喉舌,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在传达上情、反映下情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但是,公众通过传统媒体对外界情况的了解多属“被动接受”——媒体上怎么说,公众怎么信。
因此记者也部分地充当了政府发言人或“传声筒”的角色,媒体往往在正面宣传方面发挥的作用更大;而在监督性报道或不易公开的事件报道方面,如突发性事件等,则会在党委或政府的“授意”下进行。
而今天的互联网,让所有的信息——无论是否有利于政府形象,都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公开的形式发布出去。
而另一方面,公众对各种信息尤其是来自政府的信息的知情权的要求也日益迫切,关心的范围也越来越广,大到政策的出台及其对公众的影响,小到领导官员的生活习惯,都在公众关心之列。
在这种情况下,正确处理政府与媒体的关系不仅成为一些专家学者、媒体从业人员研究的重要课题,也越来越为政府官员所关注。
甚至产生了一门崭新的学科——“政府新闻学”。
笔者认为,正确认识和处理政府与媒体的关系,对于树立政府、媒体的良好形象,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政府与媒体间应是一种合作关系,通过合作,一方面媒体可以按照自身规律对政府工作进行新闻报道和信息传播,使公众了解政府工作的目的,从而极大地促进政府的应变效率和政策执行的准确性;另一方面,也可协助政府更全面、更快速地了解政情民意,出谋划策,推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政府与媒体的关系,本质上是政府与人民的关系
要深刻理解媒体与政府的关系,有必要先来认识一下媒体的性质。
除了宣传作用,现代新闻媒体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信息传播和舆论监督,也就是作为信息介质和监督工具而出现。
现代社会是一个崇尚民主和公共利益的社会,公务员应当在最大限度尊重公众利益的基础上,确定自己的行为选择和管理策略。
而尊重公众利益的前提和基础,就是确保信息的公开和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
新闻媒体恰恰是能够承担这种任务并可以获得最多数民众认可的最重要载体。
我国的政治制度决定了政府和媒体是关系紧密的“伙伴”。
社会主义新闻事业是党的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人民的耳目喉舌。
这是新闻媒体的党性原则。
此外,媒体掌握着重要的社会资源,对于民情民声,对于政府部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贯彻法律法规的情况等,新闻媒体还承担着“下情上达”的职能,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代替党委对政府部门进行舆论监督及代表民众获得知情权的职能。
因此,在一定意义上讲,媒体可以说正在成为公众精神、公众意愿的代言人。
公众了解政府的形象,一个最重要的渠道就是媒体的引导。
因此,政府也要重视与媒体的关系。
实际上,政府与媒体的关系,本质上是政府与人民的关系,是政府与人民的关系在信息
传播与使用方面的一种特殊体现形式。
这种特殊的信息传播与利用形式,突破了由政府“直接”(其实早已没办法“直接”了)对人民传递信息的那种单一的、单向的、强势的、无选择性的模式,而转换为一种多元的、双向的、有选择性的信息传播与使用模式。
这样一种关系,不再是以信息的传播一方为本位的,而是以信息的需求一方为本位的。
综上所述,正确处理政府与媒体的关系,实质上就是正确处理政府与人民的关系。
政府与媒体所代表的利益是一致的
当前,一些地方政府对信息时代的适应程度还不高,存在一些认识误区。
主要有两种:一是信息公开的意识不强,对社会舆论的反应较为迟钝,并由此导致了对新闻媒体的恐惧并继而形成某种程度上的敌意。
“防火防盗防记者”、“记者是添乱的”就是这种认识的典型反映。
二是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期,一些政府官员和管理者习惯了将媒体当作自己的传声筒,纯粹将媒体看作管理的工具,而忽视或者排斥新闻传播中由民众向社会和政府的逆向传播需要。
部分官员由于习惯了“闭门造车”式的管理,对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疏漏和错误,宁可遮掩也不愿意向社会公开。
实际上,从大众传播及社会公共关系的角度来看,政府与媒体之间本来就是相互依存的,媒体有责任向公众传达政府的各项政策法规,政府的工作也需要通过媒体来向公众进行“公关”。
而这种依存关系只有建立在互为诚信、互相尊重的基础上,只有是良性互动的,才能实现信息的最优传播。
在我们国家,媒体不仅是政府的“喉舌”,也是人民的“喉舌”,因此从根本上说,政府与媒体所代表的利益是一致的。
2003年“非典”初期,面对日益扩大的“非典”疫情,政府采用的办法是遮掩,由此导致媒体的“失语”。
结果,老百姓在主流和公开媒体得不到自己想要的新闻的情况下,只能道听途说,产生了两种心理:或是对疫情重视不够,或是过度恐惧,由此引发对媒体的责难和对政府的不信任。
这也是新形势下政府与媒体间关系没有得到科学认识和处理的典型案例。
之后,由于政府坦诚地通过主流新闻媒体与公众进行了有效的、透明的信息沟通,尽管疫情一度更加严重,但民心稳定,最终战胜了“非典”疫情。
近年来,又有一些新的观点,比如“记者不是敌人是挑战者”,“被动说不如主动说”,“构建和谐社会需要一个透明的政府,一个主动说话的政府”等,这些观点显示出包括广大公务员在内的众多人士对媒体与政府关系的认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能否正确处理政府与媒体的关系是执政能力和水平的表现
如何借助媒体塑造自身形象,这是各级政府都面临的一个问题。
能否正确处理与媒体的关系,也是一级政府执政能力和水平的表现。
如果说“非典”疫情显示出了政府在“危机”面前的慌乱的话,发生在去年的汶川大地震则让大家看到中国政府在“危机”面前的沉着。
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国内主流媒体第一时间大篇幅、不间断、多角度报道这场危机,境外记者第一时间获准奔赴灾区采访,中央和地方政府部门第一时间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灾情、澄清谣言……信息的及时、公开、透明,对抗震救灾信息及时有效传播、凝聚中华儿女众志成城共抗天灾的意志和决心、汇聚国内外抗震救灾巨大力量,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是舆
论引导能力极大释放的明证。
甲型H1N1流感疫情,尽管其传播流行快、传播广、发病急、危害大,一度也在公众中引起了恐慌心理,但由于疫情宣传的公开、透明,公众对此应对自如,基本没有引起慌乱现象。
其他如今年新疆7·5事件的报道、一些突发性事故或灾难的报道等,也反映出我国政府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的成熟。
事实上,从根本上来讲,媒介只是一个平台,不能随便散布一些与政府主流意识形态相悖的价值观去影响受众,因为对媒介来讲,最大的政治就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使主流的社会价值观在现实生活中保持活力。
当然,它还要当好社会守望者的角色。
一方面它可以在引领公众参与中代表公民的价值追求,并形成较为一致的意见。
另一方面,它又要得到政府的支持、理解。
对于政府来说,要正确处理与媒体的关系,必须做到三个“善”:善“解”(准确理解):掌握必要的专业知识,对新闻传播的特征、大众传媒的社会功能等有基本认知,尤其对转型社会中传媒与政府、公众的关系有比较理性的判断和把握;善“待”(真诚对待):既不轻视也不敌视记者及媒体,以真诚的姿态对待记者采访,以宽容心态对待媒体监督,以理性方式合理对待记者和媒体;善“用”(合理运用):合理运用各种与媒介交往的规则与技巧,借助新闻报道有效传播政府政策、公共信息,传播和塑造自身及政府形象。
政府如何面对新闻舆论监督
新闻舆论监督也是促进社会管理部门改进工作、克服各种工作失误的有效方式。
这种监督,一要提高人民的民主意识,增加政治生活的透明度,二要监督清理滥用权力、腐败现象,促进为政清廉。
新闻媒介在批评报道中,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愿望,并对政府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目的在于克服官僚主义,避免各种工作失误,密切和群众的联系。
有效的新闻舆论监督是社会稳定的重要途径。
面对新闻舆论监督,一些部门往往会有几种反应:一是矢口否认,对发生的事情拒不承认;二是打着安抚人民的旗号编造“善意的谎言”;三是三缄其口,以沉默或“不知道”应付记者甚至对记者拒不接待。
更有甚者,对新闻监督采取一种武力抵触的态度。
其实,这几种态度,无论哪种,在某种意义上对民众的伤害都很大,对政府形象的损害也都很大。
它凸显出的是某些地方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迷惘,和政府对待媒体的不透明、不真诚。
对待媒体的态度真诚与否,决定着政府的可信任度。
在这个信息化的社会,任何谎言都有被戳穿的一天,真诚地面对媒体,邀请媒体一同解决问题,才是连接政府与媒体的真正纽带。
面对舆论监督,政府应该转变思维方式,适应新环境下的施政环境。
对公众反映强烈的重大问题,各级政府必须有所交代,这是负责任的政府的基本原则。
2003年中央和许多政府部门纷纷建立发言人制度,是一个好的开端。
各级政府部门应该以正面的方式面对媒体,不应随意拒绝媒体采访,而应该通过媒体向大众解释政府政策或行动的理由、过程、结果等,通过解释达成社会的共识。
此外,传统媒体特别是主流媒体要充分发挥作用,在社会舆论中扮演重要角色。
国内传统媒体受到许多制约,包括地方和部门权力机构的制约,导致在一些重要社会问题上网络常常扮演主角。
为了消除网络媒体过分膨胀所带来的负面效果,传统媒体、尤其是主流媒体应
更加开放,更加主动,受更少限制。
同时,对网络中存在的负面现象应该正面引导。
在中国,政治制度决定了政府和媒体是紧密的“伙伴”。
如果政府放手让媒体按照自身规律进行新闻报道和信息传播,将极大地促进政府的应变效率和政策的准确性,同时协助政府更全面、更快速地了解政情民意,出谋划策,推进和谐社会的建设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