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样品留样管理制度

【精品】样品留样管理制度
【精品】样品留样管理制度

【精品】样品留样管理制度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文件编号:ZL-MGL003.01 保密级别:秘密文件名称:样品留样管理制度第 1 页共 2 页

文件名称:样品留样管理制度

起草人: 日期: 批准人: 日期: 审核人: 日期: 执行日期: 受控部门:生产管理部、质量保证部颁发部门:质量保证部

1.目的

提供和规范本公司留样样品管理方法。

2.范围

本公司留样样品的使用和管理。

质量保证部负责人、检定人员、留样观察样品管理人员。

3.内容

3.1质量保证部设置产品留样观察室,室内有必要的样品存放条件和温湿度测试设施。指派专人负责留样观察工作。

3.2留样观察人员接收样品时,检查封口是否完好、外标签是否完好、清楚,合格后双方填写《留样样品接收台帐》,包括名称、日期、批号、规格、数量、厂家、送样人、收样人。

3.3留样数量:

3.3.1物料(主要物料):全检量的3倍;

3.3.2中间产品:全检量的2倍;

3.3.3成品:全检量的8倍;

3.3.4稳定性试验考察:全检量的2倍。

3.4留样包装应与市售一致,贮存场所的环境温度、湿度与产品标签所述一致。

3.5每批留样均应贴上留样证,注明:品名、规格、留样数量、批号、留样日期、抽样人等。 3.6样品管理人员将留样观察的样品按要求分类、整齐存放于指定条件的地点。

3.7样品存放间温湿度应符合要求,温度应不高于30?,湿度应保持在

45%~65%,且有温、湿度计与照明、排风设施。

3.8所有样品均应保存至规定的留样期限,一般药品留样保存期限为有效期后一年,如未制定效期,则保存期限为四年。

3.8.1原辅料留样时间至有效期后一年;

3.8.2包材留样时间至版本更换后最后一批包材有效期后一年;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文件编号:ZL-MGL003.01 保密级别:秘密文件名称:样品留样管理制度第 2 页共 2 页 3.8.3中间产品留样时间至产品放行;

3.8.4成品留样时间至产品的有效期后一年。

3.9留样由质量保证部专人保管,并建立留样台帐,定期登记清理。

3.10样品管理人员每天检查留样室温度、湿度,并作记录。

3.11留样观察员负责按要求观察留样,并填写记录,包括品名、批号、观察日期、观察项目(外观、水分、含量)、观察结果、观察员签字,复核人员复核,签字。

3.12留样观察员应负责每年年底对留样观察工作进行总结,并上报质保经理。

3.13 产品在留样室留样期间,出现异常质量变化,留样观察员应填写《留样变化通知单》呈送质量保证部经理,经经理审核后,报送副总经理,进行质量调查。

3.14留样产品不得外借或转送他人。

3.15凡出厂的所有产品均属观察对象,新产品(投产两年内)或公司确定的重点考察产品,进行稳定性试验考察。

3.16当接到用户投诉产品质量问题,检验结果作仲裁分析或生产出现异常等情况,需动用留样进行分析时,应随时能够调用留样。观察期可延至有效期后一年,以提供延长使用期的依据。

3.17超过留样期限的样品应填写《销毁申请单》,经质保部经理审核批准后,按时销毁,并填写《销毁记录》,包括样品名称、批号、销毁原因、销毁方法、数量、规格、销毁人签名、销毁监督人签名。

4.附录

《留样样品接收登记台帐》

《温湿度记录》

《销毁申请单》

《销毁记录》

《留样变化通知单》

样品管理制度

样品管理制度 1 目的:规范本厂样品的管理。 2 范围:本规程适用所有化验留样、商检留样及外寄样品的管理。 3 职责:服务中心和化验室责本规程的实施。 4 程序(内容): 4.1样品瓶的灭菌:玻璃样品瓶在160 C干热灭菌2小时,塑料样品瓶用二氧化氯(150ppm,30分钟)灭菌。 4.2样品的采集 采样方法: 无菌操作法,既将样品袋拿回实验室,在无菌室用75%酒精棉球对样品袋盖子、启盖器及工作人员的手处进行酒精消毒,然后再倒出所需样之数量,之后再对盖子和盖口进行消毒,消毒之后,立即盖上盖子将样品放回原处。 4.2.1对每生产批次(共N桶)的产品,在灌装开始30min后取第一次样品(2个小无菌袋,采样各2L), 4.2.2在罐装一半时取第二次样品(6个小无菌袋,每袋采样2L),作为本批次产品中间样品。其中,一个作为本批次样品复测用样,标识为批次号,中间样(复测样),采样序号,采样人,采样日期,取样结束后,一个作为本批次产品微生物检验用样,表示为批次号,中间样(微生物检验用样),取样结束后化验员负责取回样品,并交微生物检验员。另一个作为本批次产品理化指标检验用样,标识为批次号,中间样(理化检验用样),采样序号,采样人,采样日期,取样结束后化验员负责取回样品。另外三个做为商检留样,标识为批次号,采样序号,采样人,采样日期。 4.2.3在灌完结束前30min采第三次样品(2个小无菌袋,采样各2L),标识为批次号,采样序号,采样人,采样日期。一个化验室留样;一个商检样。 4.2.4 所取样品应只与对应批次同类、应置于样品桶内成品包装袋上方,顶部加盖,桶外加贴“留样桶(商检样)”或“留样桶” 4.3 标识桶的贮存 服务中心负责将样品桶按对应批次放置于成品垛的前面,存放条件为采样员易采样为宜。4.4 已售成品样品的管理 发货前,服务中心应及时通知质检部发货的批次及发货的时间,样品管理员于发货前将该批

样品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样品的管理操作,确保样品得到有效的控制,确保技术,生产和检验有据可依,从而降低采购成本。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样品的采集、制作、管理及使用全过程。 3 定义 样品:由客户提供或由公司授权人员签发的,用于技术,生产或检验人员检验时作为参照使用的某种产品的认可实物。 4职责 4.1技术部 4.1.1负责供应商样品的确认、承认、测试测量和签署。 4.1.2负责提交客户样品的制作,试模样品,材料的内部评估、承认和签署。 4.1.3负责客户签署样件要求的信息获取,样品的验证确认。 4.1.4负责样品结构,性能,外观及颜色的确认。 4.1.5负责生产样品,限度样品的样品签署。 4.1.6负责技术样品档案的建立,保存管理。 4.1.7负责客户签署样品接受的登记,样品复稿的封存保护。 4.2品质管理部 4.2.1负责协助技术部对供应商样品的确认、承认、测试测量和签署。 4.2.2负责协助技术部向客户提交样品,材料的测试和检验。 4.2.3负责样品的使用,归还和有效周期的管理。 4.2.4负责质量样品档案的建立,保存管理。 4.3销售部 4.3.1负责样品提交客户的确认,客户产品的信息沟通,获取。 4.3.2负责客户签署样品接受的登记,样品原稿的封存保护。 4.4采购部 4.4.1负责供应商提交样品信息要求的沟通,获取。 4.4.2负责向相关部门(技术部/品管部等)送交供应商的提交样品,协助技术部和品管部建立供应商提交样品的相关资料和信息。 5、样品管理控制程序

5.1样品收集: 5.1.1由客户或技术部/销售部提供样品需求及样品的具体技术参数,由采购部进行样品收集。 5.1.2技术部和品质部收到样品后,经技术部主管和品管部主管确认,然后进行封样。 5.1.3由公司授权人签发的特殊情况下的让步接受,暂收样品。 5.2样品的分类: 5.2.1供应商样品:指由供应商制作提供,由我公司确认签发的样品,供应商生产,检验和本公司技术、质量检验和追溯时 的参考依据。 5.2.2客户样品:指经由客户确认签发的,用于指导本公司技术设计开发,生产及验收参考标准的样品。 (也称外来样品) 5.2.3 自制样品:指由本公司技术部、品管部确认签发的样品,供生产,检验参考使用(也称生产样品)。 5.2.4临时样品:因生产异常时与客户样品存在差异时,经客户认可暂时接收,或由技术部,品质部认可可让步接收的样品。 5.3 样品管理: 5.3.1 供应商样品 5.3.11 采购部按客户或技术部/销售部的要求及相关技术参数要求相关供应商提供样品,样品收到后由采购部按产品的组别编制供应商编号后入库,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产品验证。 5.3.12.当采购部开发新的供应商或供应商材料、生产工艺变更时,由采购部要求供应商附《自检报告》,《材质证明》送样进行确认。 5.3.13.采购部接到上述供应商的报告,材料样品时,转给技术部进行确认。技术部进行样品(5PCS以上)检测,包括材料的适配动作,适时安排由生产制造部门进行试用,合格后技术部进行样品确认。 5.3.14. 技术部应把对样品的确认与测试记录在《样品确认单》上,技术部确认OK的话,须完成供应商《样品确认单》的制作,并将《样品确认单》转给采购,若确认NG,技术部将该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和样品退还给采购部,经确认变更影响客户产品特性或客户有要求材料变更时由技术部依据《技术更改通知单》交客户承认。 5.3.15.若供应商材料样品经检验测试合格,技术部将《样品确认单》原件发回供应商,副本两份,一份给采购部,一份给品质部。技术部与品质部依据要求建立《供应商样品清单》进行管理。若不合格,则将相关结果告之供应商并给予说明,若供应商要求样品全部退回,那么技术部应将所有供应商送样品资料与样品进行全部退回。 5.3.1 6.品质管理部接到技术部转来的上述供应商样品测试报告,内容包括供应商编号、物料名称、物料编号、测试日期、测试机构、报告编号、报告有效周期、测试项目、报告测试结果等作为以后供应商送货的依据.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范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以及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是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水利工程实体以及用于水利工程的原材料、中间产品、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等进行的检查、测量、试验或者度量,并将结果与有关标准、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工程质量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第三条检测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取得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质量检测业务。 检测单位资质分为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和量测共5个类别,每个类别分为甲级、乙级2个等级。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见附件一。 取得甲级资质的检测单位可以承担各等级水利工程的质量检测业务。大型水利工程(含一级堤防)主要建筑物以及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事故鉴定的质量检测业务,必须由具有甲级资质的检测单位承担。取得乙级资质的检测单位可以承担除大型水利工程(含一级堤防)主要建筑物以外的其他各等级水利工程的质量检测业务。 前款所称主要建筑物是指失事以后将造成下游灾害或者严重影响工程功能和效益的建筑物,如堤坝、泄洪建筑物、输水建筑物、电站厂房和泵站等。 第四条从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检测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质量检测知识和能力,并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管理或者行业自律管理的规定取得从业资格。 第五条水利部负责审批检测单位甲级资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检测单位乙级资质。 检测单位资质原则上每年集中审批一次,受理时间由审批机关提前三个月向社会公告。 第六条检测单位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申请表》一式三份;

化验室采样、留样及样品室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保证分析数据、样品的准确性和具有可追溯性,便于抽查、复查,满足监督管理要求、分清质量责任,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依据 本管理制度在安全采样方面依据GB 3727-1999《工业化学产品采样安全通则》标准。在具体采样方面依据GB 6678-86《化工产品采样总则》标准。 3.范围 适用于质控部采样、留样及样品管理人员。 4.责任 QC主任、采样、留样及样品管理人员、复核人对本标准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采样管理要求 5.1.1根据技术部下发的检验计划实施采样。采样必须严格执行GB 6678-86《化工产品采样总则》、GB 6679-86《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GB6680-86《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GB 6681-86《气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和GB 3723-1999《工业用化学产品采样安全通则》等标准。采样人员要认真研究并严格按取样标准的规定实施取样操作,保证所取的样品具有代表性和真实性。 5.1.2取样前,根据物料性质准备取样工具和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涉及干冰、液化气、液态氧氮等的取样,操作时除了应注意烫伤外,还要使用保温不渗透手套。 5.1.3槽车取样必须通知现场管理人员,并要求一同前往取样点,由现场管理人员启封开盖。 5.1.4到装置现场取样时,要注意现场作业环境,必要时找操作工配合采样。若现场环境恶劣,没有安全保证,可停止采样操作,并通知生产调度和工艺人员。如确因生产急

需非采样不可,有关部门和领导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采样者的人身安全和所采的样品具有代表性和真实性。 5.1.5 取样完毕后,做好现场取样记录,贴好样品标签,标签内容包括:样品名称、来源、采样部位、批号、车号、产地、采样日期和时间、采样者等。 5.1.6 采得样品应立即进行分析或封存,以防氧化变质和污染。 5.2留样管理要求 5.2.1样品的保留由样品的分析检验岗位负责,在有效保存期内要根据保留样品的特性妥善保管好样品。 5.2.2保留样品的容器(包括口袋)要清洁,必要时密封以防变质,保留的样品要做好标识,要按批次或先后顺序摆放整齐以便查找。 5.2.3样品保留量:样品保留量要要根据样品全分析用量而定,不少于两次全分析量,一般液体为500 -1000mL;纤维短丝视情况保留100 -500克;其余固体成品或原料保留500克。 5.2.4中控分析样品(包括日罐)一律保留至下次取样,特殊情况保留24小时并交给本站岗位工程师处理。 5.2.5外购大宗原材料、原料罐、中间罐样品保留一周。 5.2.6外购化工料样品保留三个月或半年。 5.2.7成品样品:液体一般保留三个月,固体一般保留半年。 5.2.8样品过保存期后,要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5.3留样间管理要求 5.3.1 留样间要通风、避光、防火、防爆、专用。 5.3.2 留样瓶、袋要封好口,标识清楚齐全。 5.3.3 样品要分类、分品种有序摆放。 5.3.4保持留样间卫生清洁。要有专人管理样品室。 5.3.5样品超过保存期限后,按“三废”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样品管理办法

样品管理办法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样品管理办法 1.目的 为防止发生质量争议、混淆,做到质量标准统一,提供被批准生产品的质量标准对照样品,使质量得以维持.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有必要依据标准样品来判断其质量状况的产品. 3.定义 3.1合格标准样品:依据图样和客户的要求,由客户或本司最高质量主管及指定人员确认合格的标准样品. 3.2 不合格标准样品: 存在某种缺陷,用来验证防错措施的标准样品,一般由本司最高质量主管确认. 3.3限度样品:用来表示制品的某种缺陷极限状态的标准样品,用来区分合格于不合格, 由客户或本司最高质量主管确认合格的标准样品. 4.职责 4.1生技部生产办负责协助品管部收集、制作样品,及标准样品使用、保管及异常时的提报. 4.2 品管部负责标准样品的制作、确认、标识、异常的处理并做定期确认及管理. 5.工作程序 5.1 样品的制作 5.1.1 合格标准样品的制作 a.新产品由相关技术部门提供样品,品管部检测确认,将检测报告及样品交至质量主管批准认可. b.质量主管批准后,由相关部门人员在产品上贴《合格标准样品》标签,交由业务送至客户处承认. c.客户确认的样品为合格标准样品.如客户无签样,则由本公司自制,质量主管批准认可 d.生产中的合格样品,由生产部提供品管部检测确认并标识. 5.1.2 不合格标准样品的制作:由品管部收集认为较易出错的不合格样品,质量主管签字认可. 5.1.3 限度样品的制作:由品管部及相关技术部门根据与客户讨论的结果制作,并贴上《限度样品》标签. 5.2样品的管理 5.2.1 样品的登录 所有样品制作完毕后,品管部须将样品分别登录在《标准样品清单》,《限度样品清单》上. 5.2.2 样品的存放 样品须保持清洁,维持制作时的原貌,且须便于拿取. 5.2.3 样品领用、使用及维护 a.由领用人向样品保管人提出领用要求,并在《样品领用登表记》签上领用者姓名及领用时间、领用部门.

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工程施工质量的管理,保证常州佳佳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车间一工程的质量,实现常州佳佳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建设中的总目标,特制定本质量检验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常州佳佳汽车配件有限 公司建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项目,对常州佳佳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建设范围外的业主委托项目除合同另有 规定外也可参照执行。 2引用文件 《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技术管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和《设备管理规则》、《铁路消防管理办法》规定及其他相关标准要求, 3总则 3.1工程建设要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各级人员都必须重视工程质量,努力提高施工 质量水平。 3.2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工作必须坚持谁施工谁负责,不达标准不交验、不交工,严格控制工程质量。 3.3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规程、规范和各项技术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的规定标准和设 计要求。 3.4为搞好工程质量检验工作应坚持赏罚分明,对重视质量并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应给予精神 和物质鼓励;对忽视质量的错误倾向应进行批评纠正;对质量事故的责任者和不接受教训屡出事故的有 关部门负责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处分;对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肇事者要严肃追究责任,直至依法论处。 3.5质量检查工作要坚持专职检查和自检、复检相结合。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应由责任心强、能坚持原 则、秉公办事、具有一定技术水平和施工经验的人员担任。质检人员在工作中应善于帮助教育施工人员 提高质量意识。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应通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6 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前,必须有质量部门参与资格审查,且必须在合同中载明质量保证条款。在 分包单位的施工过程中,必须指派专人负责检查、监督以控制其施工质量。 3.7项目处接受业主(监理单位)和各级质量监督站的质量监督检查、质量评定和指导性意见,并采 取有效纠正措施。 3.8项目处应运用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全面的质量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使每个员工充分 理解企业的质量方针并落实到本职工作中去,以保证企业的质量方针得到切实的贯彻执行。 3.9项目处应组织施工人员,分层次、分专业的轮训学习、考试。重点是有关的规程规范、验评标准、 1

首件检验管理制度

首件检验管理制度 一、目地: 为规范首件作业流程,避免因未做首件出现盲目生产造成批量性质量问题,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二、范围: 本公司各车间制造过程,均应进行首件检验。 三、定义: 首件检验:是指产品在批量生产之前,或因生产过程中设备、人员等影响产品生产的因素有较大变化时,应对产品所用原材料和所生产出的产品重新进行全方位的检查确认;首件品指的是量产前面第一或前几件产品。 四、检验时机: 1. 产品连续批量生产前; 2. 设备模具更换或设备模具损坏维修好以及优化改进后; 3. 工程变更产品首次生产时; 4. 批量生产后中途转做其它产品,重新开始生产时; 五、检验流程: 1. 操作工按照生产计划单依据工艺技术标准要求进行自检; 2. 操作工判定生产制作的产品首件符合要求时,填写自检数据并签名,并将首件交互检人员进行确认,互检人员确认合格后签名。 3. 由班组长对首件进行确认; 3. 操作工将该首件提交QC(过程检验员)进行确认. 4. QC(过程检验员)依据依据工艺卡片、图纸等技术标准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并对检验的结果作出判定。如判定不合格,应向相应的操作工提出,并要求改善,重新制作首件,直至判定为合格为止,方可以进行量产。 5. 检验人员对首件判定不合格但属于设计问题或生产加工单位暂时无法改善的问题时.由生产车间通知部门主管、品质主管、技术中心进行裁决,必要时通知

其他有关部门人员一起进行判定评审,判定合格或临时放行才能进行大批量生产。

六、 首件合格品处理方式: 首件合格样品均由过程检验员放置在过程检验遏制区,并由过程检验员进行钢印标识,待本工序完工后与剩余相同规格的半成品一起流入下道。 七、 责任划分: 1. 对于所有检验项目以检验指导书、工艺卡片及图纸等技术标准为准,检验必须认真对照技术标准确认,不能漏检项目或在不确认是否合格的情况下盲目签字确认。 2. 如因首件检验有误造成产品批量不良返工(报废),组长(班长)、QC (过程检验员)负同等责任。 3. 如首件没有被确认或确认不合格,操作工仍然进行批量生产,则加工出来的不良品由操作工全部负责。 4. 首件检验时效性,,要求30分钟内完成。并由过程检验员向送检操作工作出判定结果。 八.首件作业流程图: 权责部门 流程 表单与注意事项 3、巡检记录单 各加工工序 各工序班组长 检验人员 生产车间 2、巡检记录单 1、巡检记录单

化验室取样管理制度

化验室取样管理制度 为确保理化分析数据的准确性及对生产过程的指导作用,必要时实现可追溯性,同时规范取样和留样过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专职检验员根据原料、半成品和成品的检测分工要求,按规定的检测频率实施取样。 2、取样前,根据物料性质准备取样工具和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磷酸取样时,应注意 防止溅到皮肤上。 3、取样所用设备、工具、盛样容器必须保持清洁、坚固耐用,防止样品的交叉污染; 水分样品的容器必须是密封、用非吸潮性材料制成。 4、取样完毕,做好现场取样记录和标识,标识内容包括:样品名称、取样地点、产地、 取样日期、单重、工号、取样者等。 5、取样后应及时进行检测,防止受潮变质和污染。 二、原料取样 1、由专职检验员根据原料取样分工规定,对入厂的每批原料实施取样。 2、袋装原料的取样:最好是在装卸时,从各部位分别随机抽取,总取样袋数不少于15 袋,保证所取样品具有代表性,总取样量约200克;取样时尽量不扎破包装袋,取完后及时扎好口,防止原料受潮变质和污染;所取样品在检测前要充分混合均匀,尽量减小检测结果误差。 3、块状原料的取样: 1)取样方法:根据料堆的大小,划分上、中、下三个部位,在每个部位沿料堆一周分别确定3-4个取样点,由每个取样点向料堆内深挖约300-400mm处铲取样品,全部取样点取完混合后,根据情况在生产现场或化验室破碎至做样所需要的粒度; 如无法按以上方法取样时,可在料堆的上、中、下部位的表面直接铲取样品,并在生产现场破碎至所需的粒度。 2)同一批料在不同时间入厂时,每次入厂的料均要单独取样,待本批料全部入厂后,将每次单独取的样品混匀后再做样。 4、所取样品外观颜色、粒度、包装质量等有异常时,要及时汇报处理。 三、半成品取样 1、由专职检验员根据半成品检测分工要求,按规定的检测频率到现场取样,现场取样 时,要注意现场作业环境,必要时找操作工配合取样。

样品留样管理制度

文件名称:样品留样管理制度 起草人:日期:批准人:日期: 审核人:日期:执行日 期: 受控部门:生产管理部、质量保证部颁发部门:质量保证部 1.目的 提供和规范本公司留样样品管理方法。 2.范围 本公司留样样品的使用和管理。 质量保证部负责人、检定人员、留样观察样品管理人员。 3.内容 3.1质量保证部设置产品留样观察室,室内有必要的样品存放条件和温湿度测试设 施。指派专人负责留样观察工作。 3.2留样观察人员接收样品时,检查封口是否完好、外标签是否完好、清楚,合格 后双方填写《留样样品接收台帐》,包括名称、日期、批号、规格、数量、厂家、 送样人、收样人。 3.3留样数量: 3.3.1物料(主要物料):全检量的3倍; 3.3.2中间产品:全检量的2倍; 3.3.3成品:全检量的8倍; 3.3.4稳定性试验考察:全检量的2倍。 3.4留样包装应与市售一致,贮存场所的环境温度、湿度与产品标签所述一致。 3.5每批留样均应贴上留样证,注明:品名、规格、留样数量、批号、留样日期、 抽样人等。 3.6样品管理人员将留样观察的样品按要求分类、整齐存放于指定条件的地点。 3.7样品存放间温湿度应符合要求,温度应不高于30℃,湿度应保持在45%~65%, 且有温、湿度计与照明、排风设施。 3.8所有样品均应保存至规定的留样期限,一般药品留样保存期限为有效期后一 年,如未制定效期,则保存期限为四年。 3.8.1原辅料留样时间至有效期后一年; 3.8.2包材留样时间至版本更换后最后一批包材有效期后一年; 3.8.3中间产品留样时间至产品放行; 3.8.4成品留样时间至产品的有效期后一年。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流程

工程质量管理 工程生产质量管理总目标 工程合格率100%,一年内无严重质量缺陷,十年内无重大质量事故,售后质量 投诉率小于5%。 第一条材料、设备进场报验时必须附产品合格证、检验证明、产品使用说明书等质保资料; 第二条材料、设备必须符合施工合同中材料、设备清单的要求,装饰材料必须与设计提供的样板相符; 第三条主要结构材料、装饰材料、砼、砂浆必须实行见证取样、试验送检制度; 第四条第一批主要材料进场,地区工程设计中心参加验收; 第五条原材料未经检查验收或检验不合格者,不得在工程上使用,由项目工程(监理)部通知限期退出现场; 第六条砼、砂浆、钢筋焊接必须在施工现场制作试件,项目工程(监理)部管理人员必须旁站监督。 第七条所有分项工程、工序(包括主体结构、装饰、景观、市政管线等)全面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做“施工样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第八条施工样板在施工过程中实行旁站监督,项目工程(监理)部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集团工艺标准》对施工工艺过程进行验收; 第九条施工样板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禁止大面积施工; 第十条室内装饰工程大面积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在楼层内不同户型做有厅、室、厨房、卫生间的单元施工样板间(交楼标准),通过

施工样板间确定土建与水、电的工艺流程和整体综合标准,认真解决墙面和管线的渗漏现象; 第十一条项目设计代表、项目装饰设计师必须参加施工样板间的验收; 第十二条项目工程(监理)部管理人员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每天不少于两次。发现质量问题必须及时下达《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第十三条项目工程(监理)部应按照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对有关部位进行旁站监督; 第十四条隐蔽工程验收应在分项工程验收的基础上按有关规定做好现场签证,严禁事后补签。分项工程的工序如防水分项的找平层、防水层、隔离层、保护层等必须办理分层隐蔽验收; 第十五条重要的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地区工程设计中心必须参加; 第十六条分项(部)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第十七条工程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执行集团《建筑施工成品保护管理规定》,对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及时进行处罚; 第十八条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对各项目的工程验收情况进行抽查,核定地区、项目工程管理人员的验收资格; 第十九条出现质量问题(事故),各级工程管理部门必须按规定程序上报,隐瞒不报的必须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条工程质量问题(事故)处理完成,必须经工程管理部门验收;

产品研发管理制度

产品研发管理 第一节 产品研发岗位职责 一、研发经理岗位职责 产品研发经理的主要职责是新产品的研发工作,其具体职责如表4-1所示。 表4-1 研发经理岗位职责 1.工作规划 (1)负责制定与企业产品研发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经领导审批后执行 (2)根据企业总体规划和生产经营需要,制订新产品研发计划 (3)根据企业发展计划以及客户需求和市场发展趋势,确定新产品研发方向 2.研发过程管理 (1)研究新产品技术方向,组织新产品设计、试制、改进等系列工作 (2)对新产品进行可行性分析,提出研发立项申请 (3)制定产品研发费用预算及实施成本控制 (4)根据研发计划合理分配任务 3.研发结果评估 (1)组织产品研发成果的鉴定和评审 (2)分析总结研发过程的经验与教训,制订并执行工作改进计划 4.其他工作 (1)指导、监督、培训、考核下属人员的工作,提高工作绩效 (2)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新品研发组长岗位职责 新品研发组长在研发部研发经理的指导下,协助制订产品研发计划,开展产品研发工作。其具体职责如表4-2所示。 表4-2 新品研发组长岗位职责 1.基本职责 (1)严格执行与研发工作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标准 (2)传达上级领导的指示,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工作大项 工作细化 工作大项 工作细化

2.参与产品研发(1)了解行业市场信息,做好新产品的可行性论证和立项准备(2)参与新产品的试制,做好试制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3)指导、帮助生产人员进行新产品生产 (4)参与新产品的上市推广工作,协助推广新产品 (5)参与新产品的评审工作 3.编制报告 (1)编写新产品研发和老产品改进工作报告 (2)定期向产品研发经理提供新产品开发报告和完整的新产品技术资料三、产品设计工程师岗位职责 产品设计工程师主要负责产品设计规划工作,并对设计进行全程管理与控制,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其具体职责如表4-3所示。 表4-3 产品设计工程师岗位职责 1.制定设计规范及规划(1)负责研究和优化所管理业务的工作流程,编制相关的工作标准(2)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编制设计技术任务书等设计文件 (3)负责相关产品或项目的设计规划工作,经批准后监督执行 2.设计过程控制(1)编制并实施设计进度计划,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2)参与设计图纸的校核、评审及审批,并提供专业意见 (3)控制设计过程中的质量与成本,确保设计工作并能按计划圆满完成(4)指导相关人员的设计工作,明确设计中的各项技术要求 组织召开设计专业例会,解决设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设计人员培训负责所辖设计人员的培训工作 4.其他职责 (1)协助有关人员将设计转变为产品的工作,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和专业意见 (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工作大项工作细化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1. 范围 1.1 本管理为进一步落实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适应NOSA五星管理体系的要求,控制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所有标段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内容和方法。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以及NOSA E星管理体系运行中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1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2.2 《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3 《火电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4 《电力建设消除施工质量通病守则》 2.5 《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6 《火电工程质检站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7 《火电机组移交生产达标考核评定办法》 2.8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2.9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 2.10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3.1 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结束,将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无法进行复查的工程分项。 3.2 中间交接与验收:是指土建工程完工后交付安装前的交接验收工作。如设备基础、建筑物等交付安装前的验收。

3.3 施工质量事故:凡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现场储存、装卸运输、施工操作、完工保管等原因造成施工质量与设计规定不符或其偏差超出标准允许范围,需要返工且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者;或造成永久性缺陷者;或在调整试运过程中,由于施工原因造成设备、原材料损坏,且损失达到规定条件者,均属施工质量事故。 3.4 一般质量事故:未达到重大事故条件,其一次返工直接经济损失在1-10 万元者(含10 万元)。 3.5 记录质量事故:未达到一般质量事故条件的质量事故。 4. 职责 4.1 建设单位工程部职责 4.1.1 建设单位工程部为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质量管理的职能部门,设有专职的质量监督工程师和每专业至少一名兼职的质量技术工程师,严格按照国家和部颁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设计单位与制造厂提供的图纸、技术说明书和标准、合同和经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确认的质量要求开展质量监督、检查、验评工作。4.1.2 建设单位工程部应组织建立由项目监理部、施工单位、质监站、设计单位等共同参与的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以正式的文件进行确认。其职责包括:确认验收标准并监督检查设备制造是否符合有关标准以及在加工过程中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工程重点项目的质量,工程质量问题的分析及处理,监督检查机组达标投产工作等。 4.1.3 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验评的范围,涵盖本工程设备监造及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 4.1.4 建设单位工程部组织编制单位工程的编号,其中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名称和编号按验标的要求划定,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增减。 4.1.5 建设单位工程部参加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的检查、验收。配合广西电力建设质量监督中心站进行单位工程的检查、验收、评定及相关组织协调工作。有权对各种违反规程、规范、质量标准、设计文件等的工程项目行使否决权,有权签发停工通知

样品管理制度

江阴市海港大道工程建设项目 检 测 样 品 管 理 制 度 海港大道HGJL-C标总监办工地试验室

检测样品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样品管理,保证检测数据、样品的准确性和具有可追溯性,便于抽查、复查,满足对样品的抽取、运输、接收、处置、保护、存储、保留和清理进行控制,确保检测样品的完整性,特制定管理制度。 2.范围 适用于样品的抽取、运输、接收、处置、保护、存储、保留和清理进行控制。 3.职责 1.3.1 质量负责人:负责抽样计划的制定和抽样工作的组织; 1.3.2 现场组组长:负责抽样计划安排; 1.3.3 抽样人员:负责抽样实施、运输、样品在运输途中的防护; 1.3.4检测人员负责样品的验收、制备、保护; 1.3.5样品管理员:负责样品接收、标识、流转、储存、处置、清理; 4.要求 1.4.1 试验室制订《抽样控制程序》与《样品管理程序》用于样品的抽取、运输、 接收、处置、保护、存储、保留和清理进行控制,确保检测样品和完整性。 1.4.2试验室应按照当相关技术规范或标准实施样品的抽取、制备、传送、处置、 储存、处置等。当规程、规范或强制性标准对抽样有要求时,执行其规定。抽样人员按 规定要求进行抽样。没有相关的技术规范或者标准的,质量负责人应根据统计方法制定 抽样计划,即以简单随机抽样为前提。 1.4.3抽样计划和程序在抽样的地点应能够得到。抽样必须有代表性,基上能反样 品的内在情况。抽样过程中,对影响试验检测结果的因素应加以控制,以确保试验检测 结果的有效性。样品的制备也是确保检测活动有效性的关键因素之一。如有样品制备, 试验室应编制样品制备的方法,明确样品制备的目的与用途,列出样品制备后应达到的 计量学指标。样品的制备还应考虑样品的安装与架设(如对用于寿命试验的样品的安装 是至关重要的),样品的制备与分样,进入检测前的相关准备,其目和是为了使样品处 于真实的待检状态。 1.4.4当抽样作为检测的一部分时,试验室应规定对抽样的详细要求,记录内容应清晰、明确、具体。抽样应填写抽样记录,记录包括所用的抽样计划、抽样工具、抽样人的识别、如样品对环境条件有要求也应做好抽样环境的记录,封样的部位、数量、方法都应做出规定,封样记录最好有示意图。 1.4.5 试验室由综样品管理员专人负责检样品进行检查、登记,并检查样品的外观、 形状、数量、附件、要求。对于抽样检验,检查样品是否符合抽样单的记录,封样部位 是否完好,是否与标准状态有所偏离,同样应做好详细记录;样品管理员根据取样单对 样品进行分类、编号、登记。

实验室取样、留样管理规定

前言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济南泰星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品管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部门:技术中心品管部 本标准起草人:索伟 本标准审核人:边静 本标准批准人:白振华 本标准由技术中心品管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为B版首次发布。

实验室取样、留样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作业文件的目的是为保证分析数据的准确性和具有可追溯性,便于抽查、复查,满足监督管理要求、保证客户产品符合要求,分清质量责任。 本作业文件规定了本公司车间生产产品、OEM产品和原材料、外来样品管理的职责与权限、管理内容与方法以及报告与记录等要求。 本作业文件适用于车间生产产品、OEM产品和原材料、外来样品检验活动全过程及与之相关的活动过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TX-C-2016-002 记录管理程序 3 职责和权限 3.1 品管部 负责OEM产品、原材料和车间产品的取样工作,并负责对检测过的样品进行保管、留存。 3.2 生产中心 负责配合检验员对车间产成品的取样。 3.3 物流中心仓储运输部 负责配合检验员对OEM产品、原材料的取样。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取样 4.1.1取样前准备 取样前,根据物料性质准备取样工具和相应的盛器,确保工具及盛器干净无污染。

4.1.2 OEM产品和原材料取样 4.1.2.1检验员接到物流中心采购部提供的供方质检单,核实其内容,无误后,依据仓库保管人员填写的《取样通知单》,由检验人员进行现场取样 (检验员在取样过程中核对到货产品的名称、规格、产地、批号、包装是否与《取样通知单》上的内容相符)。 4.1.2.2粉体产品取样 4.1.2.2.1物流中心装卸工卸货时,每打一个托盘甩出2包,供品管部取样。 4.1.2.2.2进货数量在2吨及以下,取样数量不得小于3件,进货数量在2-5吨时,取样数量为全部来货量的1%抽取预样,超过100件以上,抽样按交货数量的5%抽取预样,超过 10吨且购进时为同一批号按每10吨抽取1个预样进行平行测试。 4.1.2.2.3样品量应大于250克,混匀备用,如检测有不符合项,需重新双倍取样。 4.1.2.2.4原材料及OEM产品取样时,要解开包装封口、内衬,杜绝插包。 4.1.2.2.5抽样时要小心谨慎,做到不漏不洒,力争现场干净。 4.1.2.2.6取完样的产品物流中心装卸工进行封包打托盘。 4.1.2.3液体产品取样 4.1.2.3.1抽样应在货物存放地点,逐桶打开检验外观, 4.1.2.3.2每批产品按总件数的30%抽取样品,抽取样品量不小于500ml,如检测有不符合项,需重新双倍取样。 4.1.2.3.3采样时用取样器缓缓搅动液体产品,注意观察产品的外观颜色及杂质情况,争取现场干净。 4.1.2.3.4若来料存在多个不同批号,需分批次取样。 4.1.2.3.5取样过程中如发现外观异常的产品,要及时通知库管员明确标识,然后报部门经理以便及时处理。 4.1.2.4取完样的产品,在外包装粘贴取样标签。 4.1.2.5CP-52、TCEP、IPP、偶联剂JSC受储存条件的限制,长期存放易产生浑浊、沉淀,CP-70受自身特性的影响在夏季高温季节易结块。CP-52、TCEP、JSC、CP-70、IPP 4种产品在运输、储存和取样过程中做特殊要求。 4.1.2. 5.1CP-52存储半个月以上、TCEP、IPP存储超过1个月以上、偶联剂JSC冬季发货(其他时间为一个月)前由物流中心仓储运输部通知检验员检验外观质量,检验员将检验情况填写在《液体产品外观检验记录》上。以上产品成批发货时,超过存储期要求同样进行外观检验。 4.1.2. 5.2CP-70产品,物流中心采购部与供方关注天气,尽量避开高温天气发货,要求供应商做好运输途中的防护措施,同时做好发往客户运输途中的防护措施,在运输环节避免直接在烈日下暴晒货物,如在货物表面加盖一层隔热物品或封车篷布加盖不让太阳直射货物。 4.1.2. 5.3CP-70采购到货后,在卸货、取样过程中装卸人员和检验人员发现有结块现象要单独放置,采购部将结块货物直接退回供应商。尤其是表层货物或货车四周的货物。 4.1.2. 5.4 CP-70货物要存储在干燥通风的库房内,每年6月-9月份 CP-70的存放处关注库存温度,温度过高时(室温高于35度)避免多托盘叠压在一起。 4.1.2. 5.5在夏季对CP-70发货前,增加对产品结块的检验,检查方法如下: a)检验员将每一托盘的货物从上中下不同的部位分别作拆包检查。一旦发现有结块整托盘要拆包检查。

产品样品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规范样品制作,确保对外提供适宜的样品,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范围 适用于对外提供的样品和公司样品室的样品。 3职责 3.1销售部及需要对外提供样品的部门提出样品制作申请,经主管副总同意后,报总工程师审批。补偿器类、公司专利产品还需报总经理批准。 3.2研发部依据样品制作申请设计样品,下达《样品生产通知单》,并监督、指导、跟踪样品的制作,负责样品最终合格与否的判定。内部展示样品的制作计划由研发部提出。 3.3生产部依据研发部下达的样品生产通知单组织样品的制作、包装和托运。3.4质检部负责样品制作过程中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监视和测量。 3.5采购部负责样品材料采购。 3.6财务部负责样品材料入库和发放。 4定义 无 5工作程序 5.1样品生产计划 5.1.1销售部及需要对外提供样品的部门,根据需要以《信息联络单》的方式提出样品制作申请,经主管副总审核,按3.1要求报批。 5.1.2销售部下达制作申请需写明样品需求的单位、用途、样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技术要求、收货地点及收货人和电话、项目负责人和电话、制单、审核、批准、是否返还、是否收费等相关信息。 5.1.3研发部根据审批的样品制作申请,编制样品生产通知单。 5.1.4样品生产通知单须经总工程师批准后交生产部执行。 5.1.5生产部依据批准的样品生产通知单编制样品生产计划、物料采购计划,并组织生产。 5.2样品设计 5.2.1样品设计应根据实际用途及相关要求、标准设计,编制工艺,满足使用要求。展示用样品应方便了解产品特性,注重精美。订货对照用样品,应按订货要求设计制作,样品应与将来实际提供的货物基本一致。 5.2.2样品图纸的发放、存档、登记、收回和销毁,按《技术文件管理规定》执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1.范围 1.1本管理为进一步落实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适应NOSA五星管理体系的要求,控制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所有标段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内容和方法。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以及NOSA五星管理体系运行中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1《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2.2《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3《火电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4《电力建设消除施工质量通病守则》 2.5《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6《火电工程质检站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7《火电机组移交生产达标考核评定办法》 2.8《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2.9《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 2.10《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3.术语和定义 3.1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结束,将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无法进行复查的工程分项。 3.2中间交接与验收:是指土建工程完工后交付安装前的交接验收工作。如设备基础、建筑物等交付安装前的验收。

3.3施工质量事故:凡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现场储存、装卸运输、施工操作、完工保管等原因造成施工质量与设计规定不符或其偏差超出标准允许范围,需要返工且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者;或造成永久性缺陷者;或在调整试运过程中,由于施工原因造成设备、原材料损坏,且损失达到规定条件者,均属施工质量事故。 3.4一般质量事故:未达到重大事故条件,其一次返工直接经济损失在1-10万元者(含10万元)。 3.5记录质量事故:未达到一般质量事故条件的质量事故。 4.职责 4.1建设单位工程部职责 4.1.1建设单位工程部为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质量管理的职能部门,设有专职的质量监督工程师和每专业至少一名兼职的质量技术工程师,严格按照国家和部颁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设计单位与制造厂提供的图纸、技术说明书和标准、合同和经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确认的质量要求开展质量监督、检查、验评工作。 4.1.2建设单位工程部应组织建立由项目监理部、施工单位、质监站、设计单位等共同参与的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以正式的文件进行确认。其职责包括:确认验收标准并监督检查设备制造是否符合有关标准以及在加工过程中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工程重点项目的质量,工程质量问题的分析及处理,监督检查机组达标投产工作等。 4.1.3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验评的范围,涵盖本工程设备监造及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 4.1.4建设单位工程部组织编制单位工程的编号,其中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名称和编号按验标的要求划定,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

化验室采样留样及样品管理制度(2)完整篇.doc

化验室采样留样及样品管理制度4 化验室采样、留样及样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保证分析数据、样品的准确性和具有可追溯性,便于抽查、复查,满足监督管理要求、分清质量责任,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依据标准 本管理制度在安全采样方面依据GB3723-99《工业化学产品采样安全通则》标准。在具体采样方面依据GB6678-86《化工产品采样总则》标准。 三、采样管理要求 1、根据技术部下发的检验计划实施采样。采样必须严格执行GB6678-86《化工产品采样总则》、GB6679-86《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GB6680-86《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GB6681-86《气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和GB3723-99《工业用化学产品采样安全通则》等标准。采样人员要认真研究并严格按取样标准的规定实施取样操作,保证所取的样品具有代表性和真实性。 2、取样前,根据物料性质准备取样工具和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涉及干冰、液化气、液态氧氮等的取样,操作时除了应注意烫伤外,还要使用保温不渗透手套。 3、槽车取样必须通知现场管理人员,并要求一同前往取样

点,由现场管理人员启封开盖。 4、到装置现场取样时,要注意现场作业环境,必要时找操作工配合采样。若现场环境恶劣,没有安全保证,可停止采样操作,并通知生产调度和工艺人员。如确因生产急需非采样不可,有关部门和领导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采样者的人身安全和所采的样品具有代表性和真实性。凡发生以下情况应停止采样并立即与厂调度室联系。 4.1取样现场通道发生障碍(如并车作业、错车作业、大量积雪、无通道等); 4.2雨天且风速在4级以上(直接影响采样样品品质); 4.3采样通道有大量积水; 4.4所采的样品外观有异常; 4.5槽车取样无现场管理人员配合; 4.6无雨但风速在6级以上(包括6级)。 5、涉及防爆区域采样,要求使用防爆工具(一般准备铜质活扳手12英寸两把或F型扳手一把),严禁使用其它不防爆工具。不得在雷电、暴雨期间或风力超过7级以上(含7级)的气候条件下进行采样作业。 6、严格执行铁路、道路有关管理规定(如:不准横跨或越行铁路) 7、取样完毕后,做好现场取样记录,贴好样品标签,标签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