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市场规制法的基本原则
市场规制法的原则

市场规制法的原则市场规制法的原则是指对市场经济活动进行法律规制的基本准则和原则。
它是市场经济的法治化体现,旨在维护市场经济的公平、公正、公开和有序的运行,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下面将从公平竞争、自由选择、知情权、风险分担和创新驱动等几个方面介绍市场规制法的原则。
首先,公平竞争是市场规制法的核心原则之一、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也是实现公正的市场秩序的重要保障。
市场规制法要求政府通过法律手段来禁止和打击垄断行为、限制和防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环境。
公平竞争原则旨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激发创新活力,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其次,自由选择是市场规制法的重要原则之一、市场规制法要求政府保障市场主体的自由选择权,即保障消费者能够自由选择商品和服务,保障企业能够自由选择生产经营方式、市场竞争方式和合作伙伴。
自由选择原则旨在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提高市场资源配置的效率,促进市场主体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再次,知情权是市场规制法的重要原则之一、市场规制法要求政府保障市场主体的知情权,即保障消费者能够获得真实、准确、完整的商品和服务信息,保障企业能够获得市场信息和竞争对手信息。
知情权原则旨在提高市场交易的透明度,防止信息不对称,减少市场失灵和交易风险,维护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此外,风险分担是市场规制法的重要原则之一、市场规制法要求政府通过法律手段来规定市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应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促进风险的合理分担。
风险分担原则旨在维护市场经济的稳定运行,防止市场主体因不当行为或交易风险导致的损失过大,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最后,创新驱动是市场规制法的重要原则之一、市场规制法要求政府给予创新活动以适当的支持和保护,为市场主体提供公平的创新环境和竞争机会。
创新驱动原则旨在促进市场主体的技术进步和产品升级,推动市场经济的转型升级,提高市场经济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论市场规制法的基本原则

论市场规制法的基本原则市场规制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导和管理市场活动的基本准则和原则,旨在保护市场参与者的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以及促进经济发展。
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一、市场准入原则市场准入原则是指在确保公平竞争的前提下,对市场参与者的准入进行监管和管理。
市场的准入应当具有透明、公平、公正的特点,不断提升市场的开放程度,鼓励和支持创新,防止市场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市场准入原则是市场规制法的核心内容,其在尊重市场自主性的同时,也要确保市场秩序的健康发展。
二、公平竞争原则公平竞争原则是指市场参与者在平等的条件下进行竞争,不得有任何歧视性的行为。
市场规制法应当防止、制止和惩治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参与者的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公平竞争原则有助于促进市场的竞争活力,激发创新潜力,推动经济的持续发展。
三、保护消费者权益原则保护消费者权益原则是指市场规制法应当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防止市场参与者在销售、服务等环节上侵犯消费者的权益,提升消费者的信心和满意度。
市场规制法应当建立健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明确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加强市场监管,提高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同时加强消费者教育和信息宣传,提升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
四、市场监管原则市场监管原则是指市场规制法应当建立完善的市场监管体系,加强对市场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市场监管应当依法、公正、严肃,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市场违法行为,提高市场秩序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市场监管应当注重风险防范,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保证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五、鼓励创新原则鼓励创新原则是指市场规制法应当鼓励市场参与者通过技术、产品、管理等方面的创新,促进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的进步。
市场规制法应当提供优质的服务和良好的环境,为市场参与者的创新创业提供支持和保证,鼓励市场参与者提高自身竞争力,推动市场的良性竞争。
六、协调发展原则协调发展原则是指市场规制法要协调各个市场参与者的利益,促进经济的协调稳定发展。
5市场规制法

商业贿赂与折扣、佣金的区别
折扣即价格折扣,亦称让利,它是指在商品购销 活动中经营者在所成交的价款上给对方以一定比 例的减让而返还给对方的一种交易上的优惠。折 扣和非法回扣的显著区别在于,折扣要以明示的 方式给付对方,折扣的给付方和收受方都要如实 入账,否则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佣金是指在市场交易活动中,具有独立地位的中 间人因为为他人提供服务、介绍、撮合交易或代 买、代卖商品而得到的报酬。
假冒仿冒行为的种类
1、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 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标; (2)销售明知是仿冒注册商标的商标;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
2、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行为
是指行为人擅自将他人知名商品特有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作相同或 相近的使用,造成与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 商品的行为。 知名商品是指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商品; 特有是指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非为相关商品所通用,并具有显著的 区别性特征。
反不正当竞争法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93.9.2 93.12.1 采取与《反垄断法》分别立法的模式,这 是由我国的国情所决定的。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目的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条明确规定:“为保 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 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 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的行为。 4、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 示的行为
是指经营者在商品上或商品包装、标签上对反映该商品质量的各种内容, 如商品的质量标志、产地等作出了不真实的表述。 所谓认证标志,是指经国际上或国内质量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后在商品上 或商品包装上使用的质量标志;名优标志是指在国际上或国内由有关部 门或社会团体评定颁发的在产品或其包装上使用的质量荣誉标志。
市场规制法

1、国家干预适度原则 国家干预适度原则,就是要求国家干预经济生活 要从社会公益的角度出发,把握适度、得当。
反对国家干预(亚当•斯密)→宣扬国家干预(李 斯特)→鼓吹国家干预(凯恩斯)→削弱国家干 预(供给学派)
2、维护公平竞争原则 维护公平竞争原则是指,国家要为当事人创造 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和竞争条件,使他们能 够在相同的条件和外部环境中参与竞争,促 进竞争机制在市场中发挥积极作用。
与权利人有业务关系的单位 和个人、权利人的职工(3)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 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五、不正当销售行为 不正当销售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和公平竞争原则利用物质金钱或其他经济利 益引诱购买者与之交易,排挤竞争对手的不 正当竞争行为。
在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第2款规定: 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 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征: (1)主体的特定性 (2)行为的违法性 (3)行为的损害性
四、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原则(2) 1、遵循自愿、平等竞争原则 2、遵循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原则 3、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
三、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虚假广告) 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利用广 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服务内容做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 虚假宣传,导致客户和消费者误认的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 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 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 制作、发布虚假广告。 《广告法》第4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 和误导消费者。 第21条: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得在广告 活动中进行任何形式不正当竞争。
市场秩序规制法的基本原则

市场秩序规制法的基本原则市场秩序规制法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法律,它的实施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市场秩序规制法的基本原则:一、公平竞争原则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价值观之一,也是市场秩序规制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公平竞争需要在保护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允许企业在自由竞争中获得合理利润。
同时,禁止垄断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等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行为。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原则消费者是市场经济中最弱势的群体之一,因此,保护消费者权益是市场秩序规制法必须遵循的原则之一。
这包括对商品和服务质量的监管、对虚假广告和欺诈行为的打击等方面。
三、企业自主经营原则企业自主经营是市场经济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概念,也是市场秩序规制法必须遵循的原则之一。
这意味着,政府应该尊重企业的自主经营权,不得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当然,在保障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前提下,政府可以进行必要的监管。
四、法律适用原则市场秩序规制法是法律的一部分,因此,遵守法律适用原则是市场秩序规制法必须遵循的原则之一。
这意味着,市场主体必须在法律框架内开展经济活动,并且在违反法律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后果。
五、公正审判原则公正审判是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以及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之一。
因此,在市场秩序规制法中,公正审判原则也是必须遵循的原则之一。
这意味着,在处理涉及市场经济领域案件时,司法机关必须严格依照法律程序进行审判,并且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六、科学立法原则科学立法是市场秩序规制法实施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
科学立法需要充分考虑市场经济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出符合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法律规定。
同时,科学立法还需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确保立法过程公开、透明。
七、信息公开原则信息公开是市场秩序规制法实施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
信息公开需要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监管部门监管权以及企业自主经营权。
同时,信息公开还可以促进市场竞争,推动市场经济发展。
市场规制法

第五章市场规制法一般原理讲授内容:1、市场规制法概述2、市场规制法理论基础3、市场规制法功能与目标4、市场规制法体系讲授重点:市场规制法功能与目标讲授课时:4学时第一节市场规制法概述一、市场规制法的含义市场秩序规制法是调整因国家在控制、协调和维护市场交易及市场竞争秩序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系列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市场秩序规制法调整的主要是市场经济运行的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这种市场运行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具有一下三个特征:1、市场规制关系发生在国家规制市场的过程中;2、市场规制关系的一方是国家或其代表机关,而且市场规制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地位不平等;3、市场规制关系具有强制性,即市场规制关系的发生是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而且其产生过程之中或者产生之后,都没有协商的余地,相对人必须服从和执行。
二、市场规制法的主要内容市场规制法由市场要素规制法和市场竞争行为规制法组成。
(一)市场要素规制法1、对市场主体的规制。
对于一般的市场交易主体之设立、组织、资格、条件等均由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如公司法等中以规定,但是,对于特殊的市场主体,如政府机构、交易机构、市场优势拥有者和市场弱势者以及管理部门等,必须通过专门的立法予以规定,从而确保该类市场主体的资格和条件符合市场交易的需要,防止产生不公平交易,以维护市场秩序的稳定。
2、对市场客体的规制。
市场客体是指在市场上交易的商品。
经济法对商品的控制主要体现在规定禁止流通物、限制流通物的品种、类别,规定国家专营产品的范围,监督管理产品质量等。
3、对市场行为的规制。
对于不同的市场交易,必须通过相应的法律进行规制。
商品交易的基本法律就是合同法,在一般情况下,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进行交易活动是不受国家特别规制的。
但是,一些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市场,如粮油、房地产、证券保险、劳动力等市场的交易,具有与普通商品不同的特殊交易方式和规则,那就必须建立一套与之性质相适应的规制制度,才能保证流通的有序进行。
第三编 第十章 市场规制法原理
• 传销带有隐蔽性和集团性,有的犯罪分子还利用 传销组织进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传销和直销具 有密切联系,有很大的相似性,因此,我们要区 分传销与合法的直销。合法的直销和非法的传销 最根本的区别是:合法的直销公司有自己的工厂, 生产和销售的产品都是国家批准的,公司和直销 员是合作关系,利益是建立在销售商品的基础之 上;非法传销公司没有自己的工厂,而是将其他 厂家粗劣的产品逐层传销给下线会员,每一层都 要加上中间利润,这种借着商品的转换而赚取中 间利润的“间接贩卖”,使商品和实际的价格相 差甚远,而且传销的层次越多,商品价格就越高, 这样底层人员的产品根本卖不出去,而传销不准 退货,经济上受到极大的损失。
–(三)市场监管法 市场监管法是调整市场监管关系的法律规范系统。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生产经营规制法、市场竞争 法和市场监管法等各方面在市场规制法体系中环 环相扣,互为补充,发挥各自不可替代的特有功 能,构成一个完整的维护市场秩序的法律调整系 统。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二、市场规制法的地位
市场规制法的地位,是指其在我国经济法律体系 中的地位。它是经济法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属 于经济法的范畴。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直销管理条例》的颁布也是中国履行入世承 诺的表现。根据入世承诺,我国应当在2004 年年底取消对外资在无固定地点的批发或零售 服务领域设立商业存在方面的限制,并制定与 WTO规则和中国入世承诺相符合的关于无固 定地点销售的法规。这里所称的“无固定地点 销售”,其主要形式之一就是直销。作为国际 社会间一个负责任的成员,中国政府一向十分 注重履行自己的对外承诺。制定上述条例正是 我们履行上述承诺的一个重要举措。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
•
•
经济法概论主观题
经济法主体的职权依据一般法理,经济法主体的职权,是经济法主体中的调制主体依经济法所享有的调控或规制的权力,是必须依法行使且不可放弃的。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经济法的法制建设各个环节的基本准则,是各类具体的经济法规则的本原性规则。
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是经营者有特定商业道德且违反法律规定的市场竞争行为。
国债国债,又称国家公债,它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而以国家信用为基础所举借的债务。
政府采购所谓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政府为了实现公共目的,按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以购买者身份购进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财产税财产税是以财产为征税对象,并由对财产进行占有、使用或收益的主体缴纳的一类税。
经济法宗旨经济法的宗旨,是经济法的调整所欲实现的目标,是经济法调整应当遵循的总体上的、根本性的意旨。
计划法体系计划法的体系是由计划法的各类法律规范所组成的内外协调、和谐统一的有机整体。
所得税所得税是以所得为征税对象,向获取所得的主体征收的一类税。
所得税主要可以分为企业所得税(或称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两类。
预算管理体制预算管理体制,是指国家机关之间、中央和地方之间在预算管理职权方面的划分。
经济法主体经济法主体是依据经济法而享有权力或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的组织体或个体。
诋毁商誉行为诋毁商誉行为,是指经营者传播有关竞争对手的虚假信息,以破坏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经营者集中所谓经营者集中,是指经营者通过合并、收购、委托经营、联营或其他方式,集合经营者经济力,提高市场地位的行为。
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是经营者有特定商业道德且违反法律规定的市场竞争行为。
商业贿赂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了获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向能够影响交易的人秘密给付财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行为。
商品税商品税是以商品(包括劳务)为征税对象,以依法确定的商品的流转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类税,在国际上也通称“商品与劳务税”。
经济法学之市场规制法
经济法学之市场规制法引言经济法学是研究经济活动法律规则的学科,旨在调节和规范市场经济中各主体之间的行为。
市场规制法是经济法学中的重要分支,它通过制定和执行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来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保护市场主体的权益,并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探讨市场规制法在经济法学中的作用和意义。
市场规制法的基本原则市场规制法以保护公平竞争和维护市场秩序为基本原则,具体体现为以下几点:1.公平竞争原则:市场规制法的核心目标是保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禁止市场主体采取垄断、限制竞争等不正当手段。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石,也是市场规制法的核心内容之一。
2.保护市场主体的权益:市场规制法关注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包括消费者、企业和投资者等各方的权益。
通过制定各种消费者保护法、企业法和投资者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的稳定运行。
3.监管和执法原则:市场规制法除了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外,还需要建立相应的监管机构和执法体系,以保证法律的有效实施。
监管机构和执法机构通过执法检查、罚款和起诉等手段来管理市场主体,确保市场规制法的有效执行。
4.奖励和惩罚原则:市场规制法既需要对依法经营的市场主体给予奖励,也需要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惩罚。
通过奖励和惩罚的手段,激励市场主体依法经营,增加依法经营的动力,降低违法成本,维护市场的公平和秩序。
市场规制法的内容和方法市场规制法的内容和方法非常丰富多样,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反垄断法:反垄断法是市场规制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护公平竞争,防止垄断行为的发生。
反垄断法限制市场主体通过垄断行为排除其他竞争者,维护市场经济的公平和健康发展。
2.消费者保护法:消费者保护法保护消费者的权益,防止消费者在市场交易中遭受不公正对待。
消费者保护法规定了商家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商品信息,禁止商家欺诈、虚假宣传等不良行为,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3.金融法:金融法是市场规制法中的重要分支,主要用于规范金融市场的运作。
1-第七章--市场规制法原理
.
我国经济法理论中关于“规制”的词语使用,主 要借鉴日本的学术著作。日本学者植草益认为, “规制”一词来源于英文“Regulation”或 “Regulatory constraint”,其含义是有规定的 管理,或有法规条例的制约。它与“管制”、 “控制”、“制约”等概念有紧密联系,但又有 一定的区别。在日本学术界一般将“Regulation” 译为“规制”,以区别于“管制”、“控制”等 概念。在我国,“规制”一词是20世纪80年代从 日本引进的名词。
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是反对经营者出于获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 违反市场交易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通过使用 不正当竞争手段而获取相对竞争优势。
反垄断法是从保护市场竞争,防止和制止垄断行为,防止和制 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出发,使市场保持足够 的竞争者,以便使交易相对方和消费者在市场上有选择商品的 机会,因此,反垄断法是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 会公共利益的法。
但是,随着竞争的深入开展,市场主体的驱利本质使 得一些经营者为了获得不当的相对竞争优势而开展各 种各样的不正当竞争,这些现象既会危及竞争秩序和 竞争环境,又影响到社会福利目标的有效实现。
竞争机制还会异化为垄断的形式,从而破坏竞争机制 并摧毁市场经济本身。这种被称为“市场失灵”的矛 盾是内在于市场机制本身的,市场是没办法靠自身的 调节机制来解决这种矛盾的,必须借助于市场机制以 外的力量来加予克服和弥补。这种市场机制以外的力 量就是国家的公权力。
市场规制法体系主要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一)生产经营规制法
产品质量法 价格法 广告法 商标法 计量法和标准化法 经济合同法 产业经营规制法 国有资产经营规制法
.
(二)市场竞争法 市场竞争法是调整经营者之间的市场竞争关系和制止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简述市场规制法的基本原则
市场规制法是指为了保护消费者、维护公共利益、增强社会经济秩序而制定的一种法律。
在当今全球化的背景下,随着国家间的经济往来日益频繁和复杂,国际规则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市场规制法在不断完善之中,下面简述其基本原则。
一、促进公平竞争。
市场规制法对公平竞争有着重要的规定,它要求所有参与市场竞争的企业,无论是新兴企业还是已经成熟的企业,都应该按照市场规制的规定行事,不得发展损害竞争的行为,如有违反法律的行为,将会受到严厉的惩罚。
二、限制垄断行为。
市场规制法禁止民间垄断,旨在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维护消费者的权益,确保市场公平秩序,防止一小部分企业控制市场,操纵价格,违规定价,禁止企业以任何形式实现关联交易。
三、规范市场秩序。
市场规制法规定企业必须遵守市场规制,如企业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的保障必须合法、有效,不得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企业还必须按照市场规制的规定,妥善处置产品异常和缺陷,以及跨境贸易实施跨境监管。
四、完善其他规制。
市场规制法还包括其他方面的规定,比如规范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信息披露行为,还有相关行政事务管理等,以保证市场经济秩序的正常发展,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和公共利益,促进公平竞争和市场健康发展。
总之,市场规制法的基本原则是促进公平竞争、限制垄断行为、规范市场秩序、完善其他规制,以保护消费者、维护公共利益和增强
社会经济秩序,推动市场与社会健康发展。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步伐的加快,国家间的经济贸易日趋频繁复杂,跨境交易中受轻易受到消费者的影响的情况也愈发多发,市场规制法也在不断完善,要求全社会秉承道德准则、尊重法律,加强道德素养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法制观念和道德水平,建立健全的法制监督机制,营造良好的市场营商环境,从而进一步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以及公平竞争秩序的稳定。
通过上述论述,我们可以看出,市场规制法是企业、消费者、政府、全社会等利益关系相互牵制的一种复杂而又动态的秩序,对于完善市场秩序,我们要以规范商业行为为基础,坚持以市场规制法的基本原则,在深入了解和落实市场规制法的基本原则的基础上,改革有序实施,加强法治教育,加强政府监督,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