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收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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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收费管理制度(六篇)

医院收费管理制度(六篇)

医院收费管理制度1.收费员工作必须细心负责,态度要热情和蔼,准确掌握药价和各种收费标准,简化手续,减少排队。

2.交付现金要唱收、唱付,当面点清,开出收据,留有存根复核和备查。

对公费医疗、记帐合同,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

如记帐单有涂改、伪造、冒名顶替等不符合规定者均不予记帐。

3.病员出院,住院处根据病房的出院通知单结算、收费或记帐。

4.病员住院期间,住院处应定期下病房结算。

自费者,要随时与家属联系清交,以免造成呆帐。

对欠帐者,应抓紧催收。

5.收费处要建立交接班制度。

交班时现金必须当面点清,最后汇总,清点钱、帐相符合交会计、出纳处理。

如有不符,需立即查找原因,及时解决。

医院收费管理制度(二)为保证正常医疗秩序,促进医院快速、健康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树立我院在公众中的良好形象,特对私收费、院外行医管理作出如下规定:一、本院全体员工一律不准私收费,不准院外行医。

医务人员外出会诊、进行诊疗活动,必须经医务科批准同意,方可进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以院外行医论处:1.本院在职医务人员进入私人诊所,进行诊疗活动者;2.未经批准在院外开展手术、麻醉、会诊、坐诊、护理或其他诊疗活动者;3.为谋取物质利益而介绍病人院外购药,为个体诊所进行器械消毒者;4.不论以何种名义在院外开业和私自向院外介绍病人者;5.指使进修生、实习生向院外介绍病人者;____具有其他院外行医行为及为院外非法行医提供便利条件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以私收费论处:1.不论以何种借口私自收取现金、出售药品及物品,搞现钱交易者;2.指使进修生、实习生进行私收费者;3.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提供发票、私改发票或开据大头小尾巴发票者;4.以退票或作废票据等名义套取药品或现金者;5.违背先交费、后检查治疗者(抢救急危重病人除外);6.收受药品回扣者;7.其他具有私自收取费用性质者。

四、处罚:1.凡私收费者一经查实:(1)处以所收金额10倍罚款;(2)停发一年工资、奖金及一切福利待遇,每月只发生活费____元;(3)工作另行安排,不服从安排者自动离职处理;(4)年度考核定位不合格,三年内不予晋职晋级;(5)处罚期满后,由个人写出申请,科室根据个人工作表现予以鉴定,表现好者,经院部研究,予以解除处罚;(6)第二次违犯者,停岗停薪,同时报有关部门予以除名。

医院收费处管理规章制度(5篇)

医院收费处管理规章制度(5篇)

医院收费处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收费处的管理,加强收费工作,保障患者的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医院收费处是医院内负责收费管理工作的部门,主要负责医疗服务的收费、结算、退费等事项。

第三条医院收费处应遵循“便民、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为患者提供优质的收费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医院收费处设处长一名,副处长若干名,由院领导任命。

第五条医院收费处内设有收费科、结算科等工作部门。

第六条医院收费处处长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收费工作,副处长协助处长完成各项工作。

第三章岗位职责第七条收费科负责医疗服务的收费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医疗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保证财务收入的合理性。

(二)负责患者的收费咨询、解释、告知等工作,保障患者的知情权。

(三)收费前核对患者的身份信息,确保收费的准确性。

(四)协助医生完成处方的收费工作,确保处方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五)按照规定操作收费设备,确保收费过程的规范化和安全性。

第八条结算科负责医疗服务的结算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核对患者的就诊资料和收费项目,准确计算费用。

(二)协助患者办理医疗保险报销手续,确保患者的合法权益。

(三)负责医院与医疗保险机构的结算工作,确保结算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协助收费科进行退费工作,确保退费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第九条医院收费处还负责收费工作相关的宣传、培训等工作。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条患者到达诊疗科室后,医生会根据病情开具处方。

第十一条患者携带处方到达收费处后,由工作人员核对患者的身份信息,并对处方进行核查。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根据处方上的项目和数量,计算出费用,并告知患者。

第十三条患者缴费后,工作人员办理收费手续,并提供收据。

第十四条患者在离开医院时,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结算科办理医疗保险报销手续。

第五章服务承诺第十五条医院收费处承诺为患者提供优质的收费服务,具体承诺如下:(一)保证收费标准公示明确、公正透明,让患者知晓。

医院收费与退费的管理制度范文(4篇)

医院收费与退费的管理制度范文(4篇)

医院收费与退费的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的收费与退费工作,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收费与退费工作的原则是公开、公正、公平、便民。

第三条医院收费与退费工作包括收费项目设置、收费标准制定、收费方式、退费办理等方面内容。

第二章收费项目设置第四条医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自身实际情况,设立合理的收费项目,确保患者收费透明、合理。

第五条收费项目设置应满足以下要求:(一)科学合理:收费项目的设置应基于医院的医疗服务项目,符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和患者需求。

(二)分类明确:收费项目应根据不同的医疗服务项目进行分类,并明确收费标准。

(三)符合法律法规:医院收费项目设置应符合国家有关收费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六条医院收费项目设立由医院收费管理部门负责,经医院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三章收费标准制定第七条医院根据国家有关收费标准和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合理、公正的收费标准。

第八条收费标准制定应满足以下要求:(一)参考国家有关标准:医院的收费标准应参考国家有关标准,并适当进行调整。

(二)公示公告:医院的收费标准应及时进行公示公告,以便患者合理预测和选择。

(三)合理调整:医院应根据实际需要,适时调整收费标准,公示公告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九条医院收费标准的制定由医院收费管理部门负责,经医院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四章收费方式第十条医院收费方式应便利患者,保障患者权益。

第十一条收费方式包括现金支付、银行卡刷卡、电子支付等多种形式,患者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

第十二条医院应加强收费设备和系统的管理,确保收费过程安全可靠。

第十三条医院应确保患者在支付过程中的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

第五章退费办理第十四条医院应建立健全退费办理制度,确保患者的退费权益。

第十五条患者退费的情况包括:(一)医院误诊、误治导致的退费;(二)患者主动申请的退费;(三)医保、社保报销过程中的退费;(四)其他符合规定的退费情况。

第十六条医院退费办理应满足以下要求:(一)患者合理退费要求:医院应接受合理的退费要求,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退费手续。

医院门诊收费收支管理制度

医院门诊收费收支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门诊收费收支管理,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提高医院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收费项目及标准1. 医院门诊收费项目包括挂号费、诊疗费、药品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等。

2. 医院门诊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明码标价,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

三、收费管理1. 医院门诊收费由财务科、住院处、门诊挂号室、收费处等医院规定的有关科室办理,其他科室一律不得自行收费。

2. 收费人员应熟练掌握收费标准,准确录入收费项目,确保收费项目与实际发生相符。

3. 收费人员应使用统一的广东省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三联单、公费记账单、门诊计价分类日报表和印章,遵守领用、保管、使用、销毁等规定。

4. 收费处一律使用由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收据,不准使用其他收据。

5. 收费员在收费过程中,应主动向患者出示收费收据,确保患者了解收费项目及金额。

四、收支管理1. 医院门诊收费收入应全额上交医院财务部门,不得截留、挪用。

2. 医院财务部门应定期对门诊收费收支进行核对,确保收支平衡。

3. 医院门诊收费支出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用于患者医疗费用报销、药品采购、设备购置等。

4. 医院财务部门应定期编制门诊收费收支报表,报送医院领导及相关部门。

五、监督检查1. 医院设立收费监督检查小组,负责对门诊收费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收费监督检查小组应定期对收费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收费人员业务水平。

3. 收费监督检查小组应加强对收费项目的审核,确保收费项目与实际发生相符。

4.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医院财务科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法规相抵触,以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法规为准。

医院收费服务管理制度

医院收费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医疗服务收费,包括门诊、住院、检查、治疗、药品、耗材等。

第三条医院收费服务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法、合理的原则。

第二章收费标准第四条医院收费项目分为基本收费项目和自费项目。

第五条基本收费项目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包括医疗服务项目、药品、耗材等。

第六条自费项目按照国家规定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七条医院收费项目价格公开透明,在医院显著位置公示,方便患者查阅。

第三章收费流程第八条医院设立收费窗口,负责收费工作。

第九条收费人员应熟悉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收费政策,确保收费准确无误。

第十条患者就诊时,收费人员应主动向患者提供收费项目清单,明确告知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患者自愿选择付费方式,收费人员应耐心指导,确保患者顺利完成缴费。

第十二条医院实行实名制收费,患者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第十三条医院对收费情况进行登记,建立收费台账,确保收费可追溯。

第四章收费监督第十四条医院设立收费监督委员会,负责对收费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五条收费监督委员会定期对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患者对收费有疑问,可向医院收费监督委员会投诉。

第十七条医院对收费投诉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向患者反馈处理结果。

第五章信息公开第十八条医院应定期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政策等信息。

第十九条医院应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保障患者知情权。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二十条医院违反本制度,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隐瞒收费项目等行为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一条医院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予以处分。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医院收费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现金收费管理制度

医院现金收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现金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保障患者权益,提高医院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涉及现金收费的科室、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医院现金收费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确保收费合法、合规。

(二)公开透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开透明,接受患者监督。

(三)公平公正:收费公平合理,不搞价格歧视。

(四)规范操作:严格执行现金收费流程,确保收费准确无误。

第二章收费项目及标准第四条医院现金收费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门诊挂号费、诊疗费、检查费、检验费、治疗费、药品费、手术费、住院费等。

第五条医院现金收费标准依据国家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标准在医院公告栏及收费窗口予以公示。

第六条医院现金收费项目及标准如有调整,应及时更新公示,并告知相关科室、部门和人员。

第三章收费流程第七条医院现金收费流程如下:(一)患者就诊时,工作人员应向患者告知所需支付的费用,并告知收费项目及标准。

(二)患者确认收费项目及标准后,将费用现金交予收费窗口。

(三)收费人员核对收费项目及金额,无误后,向患者出具收费票据。

(四)患者持收费票据到相关科室或部门办理手续。

第四章收费管理第八条医院设立现金收费管理部门,负责现金收费管理工作。

第九条现金收费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二)熟悉医院收费项目及标准;(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

第十条现金收费管理人员职责:(一)负责现金收费的日常管理工作;(二)确保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开透明;(三)监督收费人员严格执行收费流程;(四)定期检查收费票据,确保收费准确无误;(五)及时处理患者投诉,维护患者权益。

第十一条医院定期对现金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规收费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医院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医疗收费管理制度(5篇)

医疗收费管理制度根据《价格法》和医院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医院收费管理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____相关人员学习和掌握医疗收费的政策和规定,____人员对各科室的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违反规定和不合理的医疗收费行为。

二、财务科是医院医疗收费管理的职能部门,配备业务精湛、工作负责的兼职物价员。

兼职物价员要掌握省、市医疗收费的政策、规定、标准,负责日常医疗收费的管理和监督,____指导各科室的收费工作,定期对医疗收费标准执行情况进行捡查,做好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成本测算及收费标准的申报工作。

三、凡有收费项目的科室,其科主任为本科室的医疗收费管理责任人(病区为护士长),负责本科室的收费管理工作,并配合兼职物价员做好医疗收费的检查、监督工作。

四、医疗收费一律由财务部门办理,严格禁止科室或个人以任何形式向病人或家属直接收取现金,擅自收取的国家有关法规查处。

五、医务人员要根据患者的病情对症施治,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得采用不合理手段增加病人的医疗费用负担。

六、规范科室医疗收费行为。

各科室严禁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自立收费项目,不准分解收费、重复收费。

七、因病____疗需要,医生在使用医疗保险费用范围以外的药品、贵重药品、大型设备检查、治疗及昂贵的特殊材料时,应事先征得病人或家属同意。

八、医院财务科和兼职物价员每月对出院病人(各病区抽取____份)进行医疗收费标准执行情况检查,同时对门诊及各医技科室的收费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九、兼职物价员配合接待受理病人或病人家属对发生的医疗费用的查询或投诉,负责协调有关科室共同处理。

医疗收费管理制度(2)是指对医疗服务费用的收费、核算、管理和监控等工作进行规范和管理的一套制度体系。

医疗收费管理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的增长。

医疗收费管理制度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1. 收费标准制定:制定患者的医疗费用收费标准,包括各种诊疗项目的价格、医疗材料费用、药品费用等。

国家医院收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收费行为,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医院,包括公立医院、民营医院等。

第三条医院收费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透明原则:医院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应公开透明,便于患者了解和监督。

(二)合法合规原则:医院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三)合理公平原则:医院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应合理、公平,体现公益性。

(四)动态调整原则:医院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应根据国家政策、市场变化和医疗服务成本等因素适时调整。

第二章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第四条医院收费项目分为两大类: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及耗材项目。

第五条医疗服务项目包括:(一)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如挂号费、诊查费、护理费、手术费、治疗费等。

(二)特殊医疗服务项目:如专家门诊、特需服务、康复治疗等。

第六条药品及耗材项目包括:(一)药品:包括处方药和非处方药。

(二)耗材:包括医疗设备、一次性用品、消毒用品等。

第七条医院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由医院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医院在制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时,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一)医疗服务成本:包括人员工资、设备折旧、药品和耗材成本等。

(二)医疗服务质量:确保医疗服务质量,满足患者需求。

(三)市场竞争:参考同类医院收费水平,确保医院收费具有竞争力。

第三章收费管理第九条医院应设立专门的收费管理部门,负责医院收费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十条医院收费管理部门应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医院收费管理制度,明确收费标准和流程。

(二)负责收费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三)监督收费行为,确保收费合法、合规。

(四)定期对收费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和整改。

第十一条医院收费应实行明码标价,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应醒目地公示在收费场所。

第十二条医院收费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相关资格证书。

医院收费与费用预算管理制度

医院收费与费用预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的编制目的是规范医院的收费与费用预算管理,确保医院财务稳健运行,并为医护人员和患者供应公正、合理、透亮的收费服务。

第二条医院收费与费用预算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全部工作人员,包含医务人员、行政人员和财务人员。

全部工作人员都必需遵守并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医院收费与费用预算管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依照医院的财务制度和内部掌控标准进行操作。

第四条医院收费与费用预算管理由医院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执行,并依据需求与相关科室、部门共同订立和调整收费和费用预算方案。

第二章收费管理制度第五条医院收费依据是医疗服务费用、药品费用、治疗设备使用费等,具体标准由医院财务部门依据相关政策和市场行情订立。

第六条医院收费项目由医院财务部门依据医疗服务项目进行分类,并依据医疗保险政策规定进行报销和结算。

第七条全部医疗服务项目的收费都必需在患者知情的前提下进行,并及时向患者供应相关费用清单。

医院收费必需严格依照医院的收费标准执行,严禁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项目的价格。

第九条医院财务部门负责定期对收费项目进行审核和核对,并建立相关档案和记录,以确保收费工作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第十条医院收费过程中如显现严重违规行为,将依法处理责任人,并进行相应的赔偿和挽救工作。

第三章费用预算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医院费用预算是医院为了实现经营目标和任务,对各项支出进行合理布置的计划和掌控。

第十二条医院费用预算的编制由医院财务部门负责,并应充分考虑医院的经营情况和市场环境。

第十三条医院费用预算的内容包含人员工资、医疗设备维护费、药品采购费、日常办公费、科研项目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第十四条医院费用预算的编制应具备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使其能够为医院决策供应准确的参考依据。

第十五条医院费用预算的执行应严格依照预算计划执行,财务部门负责对每项支出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领导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医院费用预算的调整应及时进行,若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计划,应经过医院领导同意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整。

医院收钱日常管理制度

医院收钱日常管理制度一、医院收费原则:1.合理定价:医院收费应遵循市场价格,保证价格合理、公平、透明,不得操纵价格或强加额外费用。

2.一个标准:对同一种医疗服务,不同患者应收取相同的费用,不得因患者身份、地位、关系等因素而变化。

3.先诊疗后收费:医院应先诊断、治疗病人,明确病情和治疗方案后再收取相应费用。

4.提供发票:医院应当为患者提供正规的发票,明细清晰,内容真实有效。

5.收费明细:医院应当在收费时向患者明细说明各项费用的项目和金额,不能虚列项目或乱收费。

6.慎用“加项服务”:加项服务应是自愿的,患者有选择权,医院不得强制患者购买加项服务。

二、医院收费管理制度:1.设立独立的收费窗口:医院应设立专门的收费窗口,交代专人负责,并定时对收费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2.实行医保结算:医院应与医保部门建立联网结算系统,实行实时结算,确保医保费用及时到账。

3.设立医疗费用监督小组:医院应设立独立的医疗费用监督小组,对医院的医疗费用进行监督和核查,确保医院收费合理。

4.建立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医院应建立高效的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患者投诉,排查问题,消除隐患。

5.定期公布收费标准:医院应定期公布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对于常规手术、检查等项目应设定明确价格,便于患者了解。

6.严禁擅自涨价:医院不得擅自提高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如有必要,需提前向有关部门报备,并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7.建立费用核算体系:医院应建立完善的费用核算体系,对医疗费用的收入和支出进行详细核算,剖析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8.防范财务风险:医院应建立财务风险管理制度,对财务风险进行评估和预防,确保医院资金运作稳健。

9.加强内部监督:医院应加强内部监督,设立财务检查小组,定期对医院的收费制度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0.开展价格宣传:医院应加强价格宣传,向患者宣传医疗服务的价格和政策,避免患者对医院的收费政策感到困惑和不透明。

以上是医院收费的日常管理制度的一些内容,医院在实行医疗服务收费时应遵循相关政策法规,合理定价,保障患者权益和医务人员合法权益,提高医院的经济效益和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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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收费管理制度
医院制定收费管理制度,可以预防医院乱收费,保障病人的权利。

下面是医院收费管
理条例,欢迎参阅。

一、一切医疗收费必须通过收费处,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收费,违者加倍罚款,
情节严重者按贪污论处。

二、各种收费处方和检查、治疗单必须注明收费项目,收费员按收费项目录入处方后,进行收费并在处方上盖现金收讫章。

三、药房凭粘有收费小票的处方发药,各科室凭粘有收费小票的处方给患者做各项医
疗检查或治疗,并保存好处方,不得收受与收据金额不符和无ID号的处方,否则,由当
事人承担经济损失。

四、患者交费后一般不准退款,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由经治医生在处方上注明退款原因,报经院长批准签字后,由财会人员监退,并将退款手续贴在收费票据存根上备查。

五、收费处一律使用由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收据,不准使用其他收据,收费收据
一律套写三联,严禁大头不尾,否则均按贪污论处。

XXXX人民医院
二0xx七月一日修订
1. 医院的收费由财务科、住院处、门诊挂号室、收费处等医院规定的有关科室办理,其他科室一律不得自行收费。

2. 医院收费处的收费必须实行明码标价,遵守物价管理条例,不得任意多收或少收
更不得漏收。

违纪者,一经查出,当事人如多收则按多收金额2倍罚款退赔病人,少收或
漏收则按少收或漏收金额2倍罚款上交医院。

对随意更改收费项目者按少收或漏收处理。

3. 收费人员工作必须细心负责,态度要热情和蔼,准确掌握药价和各种医疗项目的
收费标准,简化手续,减少排队。

交付现金要唱收、唱付,当面点清,开出收据,留有存
根复核和备查。

收费项目必须准确,药费填在“药费”一栏,治疗费填在“治疗费”一栏,不得自行将其互换。

如不按实际费用对应填写的,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理。

4、对医疗保险、公费医疗、记帐合同,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

5、收费处要建立交接班制度。

交班时现金必须当面点清,最后汇总,清点钱、帐相
符合交会计、出纳处理。

如有不符,需立即查找原因,及时解决。

6.收费员收取的现金,每日下班前向财务部门完成缴结,不得超限存放备用金。

当日
收入的现金当日存送银行,除留少量定额的零钱外,不得私留现金,否则作挪用公款处理。

7. 收费收据的填写要求字迹清晰、工整、无涂改、大小写金额相符,有日期、有签名。

8. 门诊和住院病人的退费要求必须单据齐备、手续完整,否则可拒绝办理。

9. 经常核算病人的住院费用,了解超支情况,及时打印催款单送病区并通知病人。

如管理不严,造成病人欠款逃跑,从奖金中扣除病区欠款金额的20%。

10. 危重抢救病人因特殊情况暂无现金治疗时,由医院总值班或医务科负责人或院长
签字暂行在24小时内治疗,过后住院收费处要及时与病区联系,催交压金。

对于抢救无
效死亡,又找不到家属而造成欠款的需经院领导签字同意方可免扣奖金。

11. 在院职工担保的住院病人需在3天内交纳预交款,否则,住院收费住有权停止记帐。

在院职工担保的住院病人,其医药费在出院时要全部结清,否则由担保人负责支付。

12. 未经医院同意的科室一律不得自行收取现金,否则按私设小钱柜处理,一经查出,属个人行为者,当事人按待岗处理。

如属科室行为,科主任和护士长就地免职,同样按待
岗处理。

待岗期间只发基本工资,由人资部安排每天学习内容。

XX卫生院
20xx年1月1日
1.收费员工作必须细心负责,态度要热情和蔼,准确掌握药价和各种收费标准,简化
手续,减少排队。

2.交付现金要唱收、唱付,当面点清,开出收据,留有存根复核和备查。

对公费医疗、记帐合同,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

如记帐单有涂改、伪造、冒名顶替等不符合规定
者均不予记帐。

3.病员出院,住院处根据病房的出院通知单结算、收费或记帐。

4.病员住院期间,住院处应定期下病房结算。

自费者,要随时与家属联系清交,以免
造成呆帐。

对欠帐者,应抓紧催收。

5.收费处要建立交接班制度。

交班时现金必须当面点清,最后汇总,清点钱、帐相符
合交会计、出纳处理。

如有不符,需立即查找原因,及时解决。

为保证正常医疗秩序,促进医院快速、健康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树立我院在公
众中的良好形象,特对私收费、院外行医管理作出如下规定:
一、本院全体员工一律不准私收费,不准院外行医。

医务人员外出会诊、进行诊疗活动,必须经医务科批准同意,方可进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以院外行医论处:
1.本院在职医务人员进入私人诊所,进行诊疗活动者;
2.未经批准在院外开展手术、麻醉、会诊、坐诊、护理或其他诊疗活动者;
3.为谋取物质利益而介绍病人院外购药,为个体诊所进行器械消毒者;
4.不论以何种名义在院外开业和私自向院外介绍病人者;
5.指使进修生、实习生向院外介绍病人者;
6.具有其他院外行医行为及为院外非法行医提供便利条件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以私收费论处:
1.不论以何种借口私自收取现金、出售药品及物品,搞现钱交易者;
2.指使进修生、实习生进行私收费者;
3.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提供发票、私改发票或开据大头小尾巴发票者;
4.以退票或作废票据等名义套取药品或现金者;
5.违背先交费、后检查治疗者抢救急危重病人除外;
6.收受药品回扣者;
7.其他具有私自收取费用性质者。

四、处罚:
1.凡私收费者一经查实:
1处以所收金额10倍罚款;
2停发一年工资、奖金及一切福利待遇,每月只发生活费200元;
3工作另行安排,不服从安排者自动离职处理;
4年度考核定位不合格,三年内不予晋职晋级;
5处罚期满后,由个人写出申请,科室根据个人工作表现予以鉴定,表现好者,经院部研究,予以解除处罚;
6第二次违犯者,停岗停薪,同时报有关部门予以除名。

2.凡本院非正式职工,有私收费、院外行医违纪违规行为者一经查实,立即辞退。

3.凡发现科室集体私自收费,对受益者进行10倍罚款,另对科室负责人就地免职。

4.有第三条3、4、6款情形之一,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院外行医者一经查实,立即停岗停薪,并报有关部门予以除名。

五、其他各类人员的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六、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规定同时废止,但按原规定已作的处罚继续生效。

七、本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属院职工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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