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域名与商标冲突问题及其解决

合集下载

关于域名的法律纠纷案例(3篇)

关于域名的法律纠纷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域名已成为企业、个人展示形象、进行网络营销的重要工具。

然而,域名抢注、恶意注册等行为也随之而来,引发了诸多法律纠纷。

本文将介绍一起典型的域名纠纷案例,以期为相关企业提供借鉴。

二、案情简介2018年,某知名企业(以下简称“原告”)在我国注册了“www.某某品牌.com”域名,用于其官方网站。

然而,在原告注册该域名后不久,另一企业(以下简称“被告”)未经授权,注册了与原告域名相似度极高的“www.某某品牌”域名,并搭建了与原告官方网站内容相似的网站,误导消费者。

原告发现后,多次与被告协商,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删除侵权域名。

然而,被告置若罔闻,继续使用侵权域名。

无奈之下,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删除侵权域名,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三、法院审理1. 法院审理过程本案中,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注册的“www.某某品牌”域名与原告的“www.某某品牌.com”域名相似度极高,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损害原告的合法权益。

同时,被告未经授权使用原告的商标,构成侵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第五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法院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删除侵权域名,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

2. 法院判决依据(1)被告注册的域名与原告的商标构成相似,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

(2)被告未经授权使用原告的商标,构成侵权。

(3)被告的行为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

四、案例分析1. 域名抢注的法律风险本案中,被告注册的域名与原告的商标构成相似,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损害原告的合法权益。

这提醒我们,企业在注册域名时,要充分考虑域名与自身商标、品牌的一致性,避免因域名抢注而引发纠纷。

2. 侵权行为及法律责任被告未经授权使用原告的商标,构成侵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侵权行为人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3. 企业维权途径企业遭遇域名侵权时,可采取以下途径维权:(1)与侵权方协商,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删除侵权域名。

网络环境下商标权的保护及对策

网络环境下商标权的保护及对策

版权声明任何收存和保管本论文各种版本的单位和个人,未经本论文作者同意,不得将本论文转借他人,亦不得随意复制、抄录、拍照或以任何方式传播。

否则,引起有碍作者著作权之问题,将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摘要互联网的出现,促进了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

商标权人可以在网络这个虚拟空间上使用商标,宣传自己的产品和服务,以迸一步提升商标的品牌价值。

但与此同时,各种新型的侵权形式也随之不断产生,由于其有别于传统的商标侵权形式,现有的商标法律制度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的规制,也就难以起到保护网络上商标的作用。

为了弥补传统商标法律的不足之处,本文选择以网络环境下的商标为研究对象,重点论述如何对网络上的商标权利进行保护的问题。

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通过对网络环境下商标权出现的新变化,分析保护网络上商标的必要性及其意义;第二部分通过介绍网络上商标侵权的概念和特点,说明网络上商标侵权的特殊性,然后结合案例对网络上出现的几种主要商标侵权形式及其产生的原因作了阐述,特别是对域名的商标侵权进行了比较详细的分析;第三部分从国际和国内两个层面探讨了网络上商标的保护现状,并指出了我国目前在这方面存在的缺陷,同时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对上述侵权形式提出了相应的应对措施;第四部分通过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同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从立法、司法、行政、社会监督等几个方面提出了完善我国网络环境下商标保护制度的建议。

关键词:网络商标侵权法律保护目录前言…………………………………………………………………………………………………………….1日Ⅱ舌……………………………………………………………………………………………………………·l一、网络技术对传统商标权的影响…………………………………………………..2(一)网络环境下商标权的新变化……………………………………………。

2(二)网络环境下商标保护的意义…………………………………………….3二、网络环境下的商标侵权形式…………………………………………………….6(一)网络环境下商标侵权的概念和特点…………………………………….6(二)网络环境下商标侵权的主要形式及分析………………………………。

域名与商标产生冲突的原因及解决途径

域名与商标产生冲突的原因及解决途径

域名作为网络的一种标识从某种程度上来看,其实和商标的作用有些类似,都是可以彰显品牌或者产品的独特性的标记,但是正因为如此,两者之间也会产生一些问题,比如域名与注册商标有冲突怎么办?解决的方式则要从原因上来着手。

先来看看,域名与商标产生冲突的原因1、网络域名具有强烈的识别性域名是企业在互联网上的地址,是企业在虚拟世界的门牌号码。

用户可以通过该地址找到企业在网上的门户网站。

同时,域名作为企业的标志,具有很强的标识性,代表着企业的商誉。

我们知道,商标的显著特征之一也是具有标识作用,具有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作用,反应了商家的信誉。

因此,商家往往会将自己最具有显著性的商标注册成为自己的域名同时进行广泛的广告宣传,使其与自己的商标融为一体,成为在互联网上具有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是反应商家商誉的重要手段。

所以强烈的识别性是域名最主要的特征。

因此,域名具有强烈的识别性,这也是域名与商标容易发生冲突的根源所在。

2、网络域名具有唯一性和无地域性每一个域名在互联网上和全球范围内都是唯一的。

一个域名只对应一个IP地址,当一个域名被注册后,那么其他任何人都不能再对相同的域名进行注册。

然而,商标保护具有区分商品和服务分类的特点,因此,同一个商标可以注册在不同种类的商品或服务上。

因此,域名的唯一性与商标区分商品和服务的差别性成为域名与商标发生冲突的重要因素。

任何一个经过注册的域名,在互联网上均畅通无阻,没有任何国界的限制。

因而域名具有无地域性特征。

然而,商标保护具有地域性。

因此,域名的无地域性与商标保护的地域性的差别是域名与商标发生冲突的另一重要因素。

3、网络域名的先注册性“先申请先注册”制度是域名注册的特殊注册制度。

在注册过程中,域名注册登记机构事先不负责检索、审查义务等等。

这些特殊规则主要从技术及网络便捷使用角度考虑,并未事先与有关立法机关沟通,故两者难免在某些地方会有不协调。

因此,域名的先注册性成为域名与商标产生冲突的技术原因。

域名 - 网络域名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域名 - 网络域名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网络域名的法律风险及防范域名与商标、商号等识别性标记发生法律冲突的问题日益突出。

在网络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利用域名侵犯注册商标权利人利益尤其是驰名商标权利人利益,被认定为侵权行为或不正当行为。

我们首先通过一个典型案例来说明域名保护的重要性:案例:雅虎夺回“YAHOO”中国域名案雅虎公司从一家中国公司手中夺回了中国CN域名。

雅虎公司于2005年2月份向中国国际经贸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提交投诉书,称河南嘉盈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在2002年注册了域名“”,该域名的识别部分“yahoo”与其注册“YAHOO”完全相同,其属于恶意抢注。

雅虎公司要求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就此予以裁决,获得本应属于自己的域名。

而在随后的仲裁过程中,被投诉人河南嘉盈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未就该投诉作出答辩。

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专家组日前正式作出裁决认为,雅虎公司的“Yahoo”系列标志早在本案争议域名注册之前,就已经开始使用作为商业标志。

同时,“yahoo”才是该域名的核心部分,而普通的消费者或者网民,很容易将该域名同雅虎公司的商业标志混淆,因此被投诉人河南嘉盈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对该域名的注册和使用具有恶意。

因此,作出注销侵权域名,由雅虎公司使用该域名的裁决。

从以上案例可以看出,在网络与信息时代,多数企业都通过建立自己的商业网站,有效获取外界信息、开展营销推广或电子商务。

对于高新技术企业而言,专业从事商业网站运营的网络服务商占有一定比例,但无论是专业从事网络服务还是从事其他高新技术行业的,域名的商业保护均是同等重要和值得重视的。

我国法律上更倾向于将网络域名纳入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实行特殊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

在网络域名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企业应注意以下几个法律问题:1、忽视域名注册为商标或商号的法律风险如果域名注册人已意识到自己的域名已在相关领域建立了信誉,应当考虑将域名注册为商标或企业名称中的字号,此时域名就可以按照注册商标或者企业名称受到法律保护,同时一些有知名度的域名虽然未注册为商标或者企业名称中的商号,但是也可以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商业信誉权受到保护。

域名纠纷中对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

域名纠纷中对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

关键 词 :域名;域名纠纷 ;驰名商标
中图分类号:G1 2 92 9 .
文献标识码 : 文章编号 :1 7 72( 0 ) 3 02 3 A 0 . 9 2 6 0- 9- 01 0 0 0

般情况下 ,域名根本不会同商标发生 冲突。图形商标 、文字商标 、图形与文字相结合 的
商标不必说 ,一般的英文字母组成的商标或用汉语拼音组成的商标也不容易与域名发生权利冲 突 。域名与商标权发生冲突 ,或者说域名注册造成对商标 的侵犯 ,惟有从反淡化的角度保护驰 名商标时 ,才可能发生。 由于许多企业的商标是由英文字母或汉语拼音组成的。这些企业 出于将商标识别标志一体 化 的需要 ,往往将 自己的商标作为域名 的组成部分注册使用 ,这样商标就同域名发生关系了。
收稿 日期 :2 0 0 6一O 2—1 1 作者简 介 :梁 美 (9 7一) 17 ,女,广东肇庆人 ,广 东省 高级人 民法 院工作。
维普资讯
者说 , 对符合驰名商标条件 的,在实体判决 中当作驰名 商标给予保护 ,但文字上可 以不作表
述 ,即不谈是不是驰名商标 ,回避这个 问题 。笔者认为 ,这个问题是不能回避的,因为 ,是否 为驰名商标对域名纠纷 的解决至关重要 ,可以说是一个前提条件 ,如果与域名发生冲突的商标 不构成驰名商标 ,则商标权人根本无权禁止他人注册为域名。因此 ,必须对此问题作出明确的 回答。而回答这个问题 ,法院无疑是有权的。由法院认定驰名商标更有可取性。法院是社会公 正的源泉,代表着权威 的社会 主义司法是社会公正的最后 的、 也是最重要的守卫者 ,任何纠纷 都应 当能够得到司法的救济。由法院来认定驰名商标 ,具有极大权威性 ,全社会都必须遵守。 “ 在任何法治国家 ,均以法院作为执法的后盾。司法是最终 的、最高层 次的执法 ,司法具有最 高的、最终的效力 。在对驰名 商标 的认定上也是一样 ,法院有认定的权力 ,这一点应 当是勿庸

我国域名与商标的冲突及解决

我国域名与商标的冲突及解决

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2年第1期 NO.1,2012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JO U R N A L O F Y U N N A N I N S T I T U T E O F S O C I A L I S M 71论我国域名与商标的冲突及解决刘 迪(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北京 100088)摘 要: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域名的作用逐渐得到人们的认识和重视。

近年来域名与商标冲突案件频繁发生。

目前我国的域名与商标纠纷解决机制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因此本文在总结我国域名与商标的冲突的解决机制的现状及问题的基础之上,提出进一步完善该制度的建议。

关键词:域名;商标;冲突解决 中图分类号:F76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1-2811(2012)01-0071-2一、域名与商标冲突概述 “域名是互联网络上识别和定位计算机的层次结构式的字符标识,与该计算机的互联网协议(IP)地址相对应。

”(1)从技术角度讲,域名是互联网上进行网络定位和身份识别的与IP 地址相对应的字符序列;从法律角度讲,域名是域名所有人用于计算机定位和身份识别的网络地址,是在网络上代表企业或个人身份的标识。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企业通常将自己的企业名称或商标注册成为网络域名,通过互联网的传播使其商标的知名度得以进一步扩大,在此情形下,商标和域名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商标和域名的商业价值都在这个过程中逐渐提高。

但是有的企业或网站为了提高自己的知名度,把他人知名的商标注册为域名,或把他人知名的域名注册为商标,以获得经济利益;更有甚者直接恶意抢注他人商标作为域名或者反向侵夺他人域名注册成为商标,恶意地向原商标或域名所有人索要“使用费”或“转让费”。

因此,经济原因是引发域名与商标冲突的根本原因。

同时,由于域名与商标的注册和管理分别由不同的机构负责,审查标准各异,并且相互完全独立,缺乏有效的沟通和联系,加剧了域名与商标的冲突,这是域名和商标冲突的直接原因。

域名抢注驰名商标的法律问题研究

域名抢注驰名商标的法律问题研究

域名抢注驰名商标的法律问题研究随着互联网的蓬勃发展,域名抢注成为了一项备受关注的活动。

尤其是抢注驰名商标的域名,不仅具有很高的经济价值,同时也涉及到一系列的法律问题。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驰名商标。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驰名商标是指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极高知名度和良好信誉度,享受特殊法律保护的商标。

驰名商标具有一定的市场价值和商业价值,因此,很多人会试图通过注册域名获取经济利益。

但是,这种行为涉及到很多法律风险。

一般来说,抢注驰名商标的域名属于侵权行为,侵犯了商标权人对商标的使用权。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人对驰名商标的实际使用和管辖区域的经营范围具有优先权。

如果别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就在其商标注册的商品或服务范围内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并在互联网上以该商标作为域名,就可能构成侵犯商标权的侵权行为,侵害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

以下是一些具体的案例:第一起案例:乔丹案这是一宗域名抢注侵权的案例。

美国篮球巨星迈克尔·乔丹曾一度起诉中国体育用品商标志公司和字节跳动旗下的今日头条、抖音等多个平台,声称商标志公司和今日头条等公司抢注了他的姓名商标,涉嫌商标侵权,获得了不当的经济利益。

在此次官司中,乔丹提出的诉求是:让商标志公司收回侵权的商标,赔偿乔丹1.5万人民币的精神损失抚慰金,赔偿乔丹的诉讼费用。

结果,法院判定商标志公司确实构成了商标侵权行为,需要赔偿乔丹相应的经济损失和不当得利,向乔丹公开致歉。

第二起案例:奔驰案这是一宗关于域名抢注与商标侵权的案例。

在中国,一家名为“奔驰集团”的公司抢注了“benz”这一英文单词的域名。

随后,奔驰公司才发现自己无法注册“benz”这一关键词,对其品牌宣传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奔驰公司随即向“奔驰集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使用该域名,并向奔驰公司支付经济赔偿。

后经法院判决,“奔驰集团”必须停止使用“benz”这一域名,并向奔驰公司支付1.5万元的经济赔偿。

第三起案例:著名歌手张学友案这是一宗关于域名抢注的案例。

商标与企业名称权冲突的案例评析三篇

商标与企业名称权冲突的案例评析三篇

商标与企业名称权冲突的案例评析三篇篇一:商标与企业名称权冲突之案例评析【正文】[案情简介]XX集团公司(简称XX集团公司)成立于1989年3月,是特大型国有独资电力集团公司。

1992年XX集团公司取得了“XX”和“XX”的商标专用权,核准使用的商品类别为第1—34类,截至1995年增至第42类,且均在续展期内进行了续展。

该公司的部分下属企业将“XX”或者“XX”字样用于户外广告牌匾。

《人民日报》、《中国电力报》、《经济日报》等媒体曾经广泛地对该公司进行宣传,其企业字号“XX”已为公众所熟知。

XX有限公司(简称XX公司)成立于1996年10月24日,经营:轻质建筑材料、轻钢龙骨、烤漆龙骨的制造;建筑保温、装饰材料的批发、零售。

该公司办公楼楼顶处标注有“XX橡塑”字样,其宣传企业及产品——建筑用耐火、保温材料的资料上使用了“XX”、“XX”等字样,该产品属商品国际分类中的第17类和第19类。

20XX年,XX集团公司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XX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停止使用“冠有”XX字样的企业名称、认定“XX”为驰名商标、赔偿XX集团公司的律师费损失。

[法院判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一、廊坊市XX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使用冠有“XX”字样的企业名称,并停止涉案的侵权行为;二、廊坊市XX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XX集团公司律师费两万元;三、驳回XX集团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此案经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除将上述民事判决第一项变更为“廊坊市XX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涉案侵犯XX集团公司注册商标权的行为,并在从事与“XX”和“XX”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相同或类似的经营活动中立即停止使用含有“XX”字样的企业名称”,其余均维持原判。

[评析]一、关于解决商标权与企业名称权冲突的问题近年来,商标与企业名称权发生冲突的事例层出不穷,比较有名的有XX股份有限公司诉XX有限公司名称权纠纷一案、XX厂与XX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XX 集团公司与XX有限公司以及最近媒体非常关注的XX有限公司与XX有限公司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以及“XX酒业”与“XX乳业”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司曾与吴永安商谈有关 “ E O , K L N 域名注册事宜,
未达成一 致 , 科龙 公司遂 以吴永安为 被告诉至法 院。 案件最终 以吴永安 自动放弃 “ e n.o . l域名 , kl cr C ” o n r 科龙公司提出撤诉 申请 , 法院裁定 同意其撤诉而审结

仅 从此 一案 例 中不难看 出, 名与 商标 间的 法律 域


( 廊坊市安次 区司法局 ,河北 廊坊 0 50 ) 60 0
摘 要 : 目前 , 与商标的争议 已成为实际法律 问 摆在我 们 面前 , 为知识产权保护和 电子 商务发展 中的一个 重要 问 域名 题 成
题。 究域名与商标的知 识产权 保护和管理问题 , 研 不仅是 适应 网络技 术的发展 需要 , 也是保 护我 国的域名 与商标、 进我 国网络 促
冲突 已成为一种新的知识产权争议。 那 么域 名 与 商标 之 间的 冲 突 到 底指 的是 什 么 呢?现阶 段看 , 是指域 名与商标 相 同, 或域名 的发音 与商标 的发音相同 , 而域名注册人与商标 注册人不为 同一 人 , 先注 册一方认为 另一方侵犯其正 当权益的现
表面 上看 , 二者之 间好像没 有什 么必然的联 系 , 但现 代活动 日益依赖于互联 网络 , 争夺 网上的空 间市场 已
家想在全球 范 围内、 互联 网上使用某个标志和词语用 作域 名 , 那么它就必须考虑到该标志或词语是否会在 地球上其 它某些地 方造成误导 公众的后果。 ( ) 二 相似禁止上 的差 异
理竞争下的正常行为 , 不是恶意 的。 () 2 恶意域名抢注 。 朱揽叶 、 邓炯 著的 世界知识 产权组织 推 出域 名管理新 规则 提到 , 界知识 产权 世 组织将 其定 义为 : 若域 名持 有人 持有 的域名 与异 议
标 权人的合法权益 , 或者说 , 域名本不 属于 任何人 , 根 据合法竞争域名 原则 , 谁先注册 , 谁就是所有权 人。 例 如, 甲是商标权 人 , 乙仅 因巧合雷 同 “ ” 抢 先将该 商标
注册为域名 , 域名 则归乙所有 。 这种 “ 域名抢注 ” 是合 而发生冲突 。 这种 因空 间范 围导致 的冲突使得某 企业
( ( 中国互联 网络域 名管理 办法 三条第 一款 规 第 定, 域名是指互联 网络上定位和识 别计算机层次结构
的字符 , 与计算机的互联 网协议 ,pI ) I ( 地址相对应 。  ̄ P 最 初它只作 为一个技术 概念 , 没有 经济意义 , 只是用 于解决Itme 中地址 问题 的一种方法 , 网上单位 ne t 是 的标志 。 商标 , 生产经营 者在其 商品或 服务有显着特征 , 便于识 别商 品或服务来源 的标志… 它是 用来 区分商 品和服 。
收稿 日 :2 1 0 — 9 期 0卜 2 2 作者简介 :崔婧 (92 , 河 北省廊坊市安次 区司法局科 18 -)女,
员。
据抢注人域名使用 目的的不同 , 以分为 善意域名抢 可
注和恶意域名抢注两种 。
() 1善意域名抢注 。 注册人是善意 的。 并未损 害商

第 1卷 第2 6 期 崔 婧 试论壤名与商标冲突问题及其霹决
河北旅 游职 业 学院 学报 第 1 卷 第2 2 1 年B B 期 0 月 1
J OURNALOF HEBEI OURI VOCATt T SM ONALCOLL GEVOI 6 NO. UNE,01 E 。 1 2J 2 1
试 论 域 名 与 商 标 突 问 题 及 其 解 决
域 名持有人 对域名 本身并 不享有任 何合法 的权利和 利 益 , 域名 的注 册 和使 用均 为恶 意 如何评 判 一 且 。 种行为是 “ 恶意行 为” 呢?本人认为是有一定 的标 准
的 : 是 否有注 册的正 当理 由 ; 否违 背 公平 竞争 a b是
人所持有的商品或服务商标完全一致 或极其 相似 , 且
商标专 用权 在商标注 册和 商标 侵权 上都及于 与
该商标相 同或相似 的标记 。 商标 权人有权禁止他人在 相 同或 类似的 商品或服 务上注册 或使用 与其商标相 同或近似的商标 。 这是基于一般 的消费者 不会对 两个 近 似 的商标 做过 细的 区分 , 因而 即使不是 完全相 同, 近似 商标 往往也足以造成消费者 的误认 。 然而计算机 不同, 任意 一个点、 一个连接符的差别 , 也能被计算机
务来源的 。 二者一 个存在 虚拟空 间 , 一个存 在现实 空 间。 从
商标专用权 。9 7 , 永安 开办的永安 制衣厂 ( 19 年 吴 个 体 工商 户 ) 向中 国互 联 网络 信 息 中心注 册 “ eo . k ln
c r .T 域 名 , 取得 注 册 登记 书 。9 7年底 , 龙 o CI n ” 并 l9 科
成为现今企业家们的商业战略 。 网络上的 巨大商业价 值潜能将二者联系在一起 , 域名与商标之 间的冲突 问
题 日益显现 出来。
象。
具 体而言 , 在现实 中 , 域名 与商标 的法律冲 突大
致可分为两 类 :
例如 , 中国首例域 名争议 案— —科龙 案 , 就是域
1在后注册的域名 与在先注 册的商标 的冲突。 . 根
技 术 和 相 关产 业 发 展 的 需要 。
关键词 :域名 ; 商标 ; 突 ; 冲 网络
中图分类号 : 9 D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6 4 2 7 (0 0 — 0 4 17 — 0 9 2 1 )2 0 7 一 1


域 名和商标 冲突概 述
名 纠纷 的典 型代表 。 科龙 ( 声 ) 团有限 公司 ( 容 集 以 下简称 科 龙 公司 ) 19 于 9 2年获 得 了 “ E O 注 册 K L N”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