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索赔奖励办法

变更索赔奖励办法
变更索赔奖励办法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变更索赔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如何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站稳脚跟,保持企业旺盛的生命力和发展后劲,变更索赔和二次经营显得尤为重要,为强化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充分调动工程项目有关人员参与变更索赔工作的积极性,结合局近几年变更索赔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应范围:以局资质中标,由局组建工程指挥部或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经理部)并管理的项目。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一、由局成立项目经理部进行管理的工程项目(如合武、武广、宜万N13、杭州湾项目);

二、由局设立项目经理部,委托某一子(分)公司管理,两个以上子(分)公司参与施工的工程项目(如宜万W1标、张集铁路项目)。

子(分)公司独立承建的项目由子(分)公司参照本办法制订相应的管理办法或细则。

第三条为加强变更索赔工作的管理,局成立变更索赔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变更索赔副总经理任组长,局工管中心、营销部、审计部、计财部、监察处和企管部等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变更索赔管理办公室设在局工管中心。

第四条变更索赔管理的主责部门是局工管中心,实施的主体是项目经理部。工管中心负责制定并下达项目的变更索赔计划,建立变更索赔管理台账,指导并参与项目经理部的变更索赔工作;项目经理部负责方案策划并落实变更索赔的各项具体工作,提出变更索赔费用分劈及奖励分配建议方案等工作。

第二章变更索赔奖励

第五条变更索赔是错综复杂的经营活动,尤其是在建筑市场日趋规范的今天,业主控制手段趋于严密,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在软件、硬件配置上给予支持,对重大变更索赔项目要亲自参与和加强指导,预算人员也要以更积极的态度、更开拓的思维、更扎实的工作和富有成效的公关手段取得良好的索赔成果。为提高变更索赔的积极性,在实现的利润中提取部分奖励基金,用于奖励有关人员。根据目前管理特点,各子(分)公司、各项目经理部要加大对铁路工程I类变更的工作力度,同时加大奖励力度。

第六条奖励基金的提取。奖励基金依据变更索赔实现难易程度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多少,结合项目利润率以及公司下达的责任预算,以业主批准变更索赔计价值作为基数按附件1所列奖励系数计提。

第七条重点奖励铁路工程I类变更索赔工作。同时要求合同中列入的包干费必须全额计价,并对计价的包干项目给予一定的奖励,对于超过包干费以外计价的项目可以比照I类变更的标准进行奖励。

第八条奖励基金按参建单位所分劈变更索赔价值的比例分摊,列入项目工程成本。

第九条变更索赔奖励是一项单项专业奖励,应本着谁参与变更谁参与分配的原则进行。奖金必须按贡献大小进行分配,对有突出贡献人员要拉开档次给予重奖,奖励重点是有突出贡献的项目经理部(队)领导、预算及工程技术人员,以及参与变更索赔工作的机关本部有关人员。分配中要避免平均主义,尤其变更设计不是综合性奖励,不得按职别分配奖励。

具体分劈方案根据相关单位变更索赔参与程度以及参与人员按照以下标准分配:

1.项目经理部领导成员20~25%;

2.项目经理部变更索赔工作主要成员(预算、技术人员)25~40%;

3.项目队(设工指项目指下设项目部)有功人员30~50%;

4.其他有功人员5%。

第一十条奖励程序

1. 项目经理部根据变更索赔计价情况按规定填报请奖表(格式见附件2);

2. 局工管中心审核汇总,分管局领导组织召开各业务部门会审,报局总经理批准;

3. 项目经理部根据批准的奖励金额,按规定提出奖励分配方案(格式见附件3)报局工管中心核准后进行奖励。

第一十一条变更索赔奖励要讲究时效,达到激励效果,一般每半年进行一次。由局实行绩效考核的项目经理部领导年收入兑现时不扣除变更索赔奖励。

第一十二条各项目经理部要做好项目的竣工决算和审计配合工作。变更索赔当期奖励90%,剩余10%用于奖励参与竣工决算和工程审计的有关人员。

第三章变更索赔利润分成

第一十三条变更索赔取得的收益本着公平合理、利益共享的原则进行分劈。按“谁工作,谁受益”的原则,在局与参建子(分)公司之间进行分劈。

第一十四条分劈比例:直管项目按《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直管项目经济管理和绩效考核办法》中第十五条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项目按局收取工程分包差规定,在局和参建子(分)公司之间进行分劈。

第一十五条变更索赔费用分劈方案必须报局工管中心审核并经局分管领导批准后才能最终办理内部验工计价。

第四章其他

第一十六条变更索赔所发生的经营活动费用直接列入项目成本,各单位应严格控制经营活动费用的使用。

直管项目经营活动费用直接列入项目成本。

其他项目经营活动费用按各参建单位所分劈变更索赔价值的比例分摊,列入项目成本。

第一十七条其它

1.本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中铁四程[2006]233号文《中铁四局集团变更索赔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2.各子(分)公司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3.变更索赔管理实施细则详见附件3。

4.本办法由局工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奖励系数表

2.工程项目变更索赔增收请奖表

3.工程项目变更索赔奖金分配表

4.变更索赔管理实施细则

附件1 奖励系数表

注:1.变更索赔以能增加超额收益为判定标准,由项目经理部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上报,并由局工管中心审核。

2.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在下达的责任预算范围内亏损或当年责任预算范围内亏损则奖励系数为零。

3.奖励系数视项目规模及整体效益情况,在表列范围浮动。

3.1项目年产值(铺架工程如含梁及轨料按60%折算,站后工程扣除甲供设备,以下同)在2亿元及以上的,如果实际毛利率超过预期毛利率3个百分点以上的取中值或中上值,低于预期毛利率3个百分点以下取下限。

3.2项目年产值2亿元以下,如果项目毛利率超过预期毛利率3个百分点以上取中上值、上限,低于预期毛利率3个百分点以下取中下和下限。

3.3 局未下达责任预算的项目按项目规模确定奖励系数,年产值2亿元及以上的,取中、下限,年产值2亿元以下的,取中上和上限。

附件2 工程项目变更索赔增收请奖表

请奖单位:

负责人:填表

人:填报日期:年月日

附件3 工程项目变更索赔奖金分配表

请奖单位:

负责人:填表

人:填报日期:年月日

附件4 变更索赔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变更索赔分类

第一条变更是指修正设计图纸中的错误、漏项、增减单项工程以及为优化设计、方便施工发生的变更;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自身过错,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事件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第二条根据局目前承揽工程情况,将变更索赔分为以下几类:

1. 变更设计。因修正设计图纸中的错误、漏项和改变结构、增减单项工程致使施工单位增减费用以及为优化设计、方便施工发生的变更。主要有:⑴现场实际施工环境与设计图纸不符,主要表现为地质情况的差离、分项工程数量差等;⑵业主出于质量、造价、使用等原因,要求增减的工程项目,以及为满足环保等要求需增设的工程;⑶应地方政府和当地人民群众要求需增设的工程。

根据铁路工程管理特点,将变更设计分为Ⅰ类变更和Ⅱ类变更以及新增工程等项目。

2. 施工图量差。指铁路项目投标时采用技术设计或初步设计资料,施工图出来后,施工图与原投标时数量变化引起的工程造价的变化。

3. 索赔。根据发生的原因不同,分为以下几类:

3.1外部环境:由于业主供图、供料、村民干扰等原因造成停工费用损失而产生。

3.2不可抗力:因地质条件、恶劣气候等现场条件变化引起的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3.3工期变化:由于业主要求提前竣工或由于业主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后,业主仍要求按期竣工而引起的施工单位费用增加。

3.4 价格变化:材料单价上涨、运距发生变化增加费用。

3.5工程保险:施工单位在遭受损失时,根据投保的险制,在规定期限和范围内向保险公司提出的索赔

3.6其他:合同约定的其他索赔。

4. 政策性调整。指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或建设项目的标准发生变化,引起工程数量和工程造价的增加。主要指铁路工程中的价差系数调差、建设标准提高增加工程。

第二章变更索赔管理

第三条变更索赔工作必须坚持依法办事、有理有据的原则。要认真分析合同条款,所有的变更索赔资料必须是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合同约定。

第四条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工程项目变更索赔工作,项目经理部应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由副经理(总工程师)、预算人员、技术主管、物资、机械、试验、财务等有关人员参加的变更索赔工作小组。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副经理(总工程师)是变更索赔技术责任人,预算人员(计量合同部长)是主办责任人,技术主管(工程部长)是分管变更设计的直接责任人。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变更索赔责任制,明确分工,树立全方位、全过程的变更索赔观念,重点做好投标过程中、开工前、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竣工阶段的变更索赔的工作。

1. 投标阶段的变更索赔工作。经营部门以不平衡报价、合理的投标施组为变更索赔谋划策略。项目中标后,经营部门应向项目经理部移交有关资料,包括招、投标文件,答疑书、合同,以及经营关系。由局市场营销部向工管中心交底,工管中心组织项目经理部主要人员进行项目管理交底的同时,负责有关资料办理交接和登记,并组织有关人员分析合同条款、全面熟悉营销背景和工作重点。

投标技术文件中施工方式、工艺、标准、设备等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为准,避免设计变更后建设标准提高或施工工艺改变而单价不提高的情况。另外在投标商务或报价文件方面,不做可能影响工程造价的并超出招标文件要求的承诺。

2. 开工前的变更索赔工作。在施工图尚未出图之前,要根据合同条款,有针对性地协助建设、设计单位做好施工调查、完善方案和数量核查等工作,减少项目

潜在风险,对确实无法改变的不利情况,要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办理工程保险;尽量将低利润项目更改为高利润项目。

3. 施工过程中的变更索赔工作。工程开工后,项目经理应经常组织副经理、总工程师、预算、技术、财务等相关人员研究合同条款、招、投标文件,随时提出变更索赔事项,明确各自职责分工。

3.1做好图纸会审工作、仔细校核工程量,并提出合理的修改方案。校核图纸工程量的重点除了设计图纸中计算错误的工程外,还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⑴设计图纸中漏项而实际施工必须发生或定额要求或技术规范要求独立支付的部分工程数量。⑵设计图纸中要求施工而工程数量表或工程量清单漏列的数量。⑶根据定额或技术规范要求,需由施工组织设计提出确定的工程量。如清除表土及清表后的填方数量。⑷为保证工程质量,必须进行优化设计而增列的一部分工程量。⑸现场实测与图纸不符的工程量。原地面标高、土石成份等。⑹施工现场地质或水文条件使施工作业受到限制或设计文件标定的自然或人为条件与实际情况不符,使投标或设计文件确定的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发生改变,从而使工程数量或支付细目单价发生改变。

3.2变更设计。

工程变更应以业主批准或许可为基础,坚持不平衡报价和有利企业利益和方便施工为原则。在选择变更方案的同时,要以完善使用功能为原则,以满足业主综合需要为依据,注意多种方案的经济比较,力争投入与产出最佳结合。如尽量增加工程量清单中支付单价高的工程量,减少支付单价明显偏低的工程量;增加工程量清单中没有支付项的工程量,争取重新确定新增工程量单价的机会。

根据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的特点,项目经理部要重点做好Ⅰ类变更,Ⅱ类变更以满足总包风险费条款要求为限。

3.2.1变更设计的主要技术责任人是总工程师或工程部长,预算责任人是预算人员(计量合同部长)。

3.2.2设计变更的重点。

路基土石方工程:①原地面地形地貌,特别是标高、断面(变坡点及桩号加以区别)、地表植被、构筑物、水塘、淤泥等与设计文件的数量差;②地基的处理和加固方案改变;③原地面的回填和沉降数量;④土石成份的变化;⑤土石方调配方案,特别是运距变化;⑥取、弃土点的变化和相应的防护,施工便道、征地拆迁费用等;⑦ 环境保护;⑧边沟、天沟的开挖及数量;⑨路基填筑的材料及取、弃土石成份的区别。如掺石灰等。

桥涵工程:①原地面地形地貌,特别是标高、断面、地表植被、构筑物、水塘、淤泥等与设计文件的数量差;②地基的处理和加固方案改变,基底换填数量和用量;③基础开挖土石成份的变化,有水开挖与无水开挖的改变,临时挡护工程方案等④桩基钻孔地质岩层与设计地质资料的区别;⑤桩径与墩台身尺寸的统一;⑥桥梁结构型式变更;⑧梁型变化等。

路面工程:①路床与桥面的标高与平整度验收情况;②底基层、基层的强度和标准的改变;③混合料生产能力的提高;④摊铺方式或混合料掺量的改变。

隧道:①围岩类别的变更;②初期支护型式的变更;③施工方案的变更;④增加工程项目,如斜井、横洞等。

轨道:①钢轨型号变更;②道岔型号的变更;③长钢轨的运输、铺设;④过渡工程等。

其他:①防护工程基础开挖;②防护工程方案的改变;③工程施工所在地地方与村民的要求增加的工程,地方摊派;④临时工程及半永久性工程及配套设施、过渡方案等,如客专线箱梁场建、轨枕场、便道。

3.2.3变更设计应做好现场签认和变更文件办理工作,建立管理台账。设计变更的现场签认和变更文件是办理计量支付的重要依据,也是构成工程造价的主要组成部分,必须高度重视。做好签认工作必须做到:⑴项目经理部领导重视,加强技术部门和预算部门的协调配合能力;⑵项目部配备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人员从事签认和变更工作,并对相关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的预算水平;⑶有关人员必须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施工现场发生的各种事件,应尽量收集和整理相关资料,同时要加强和协调好与业主代表、设计代表、监理工程师的关系,签证资料中列明合同依据、变更理由、拟调整的工程量或费用,确保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取得业主、设计、监理单位的签认。

3.3索赔。索赔工作要遵循及时、真实、合法三个原则,因此要深刻理解合同条款,加强合同管理,树立合同意识,提高合同履约率,协调好与业主、设计、监理等多方的利益,全面履行合同的义务,认真分析进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有效的索赔策略,争取在合同条件规定的范围内获得最大利益。

3.3.1索赔主要条件有:⑴业主的违约行为造成的索赔;⑵不可预见因素(异常气候条件)造成的损失、损害或一个有经验的施工单位无法预见的外部障碍或自然条件。如施工现场发现化石、古币、文物等;⑶其他因业主的风险造成的损失和延误;⑷国家或地方政策性变化增加的费用索赔等。

3.3.2 索赔的程序:当上述索赔条件发生,项目部应按下列程序进行费用或工期索赔。⑴索赔意向通知;⑵同期记录;⑶索赔证明或报告。

3.3.3索赔的策略。由于种种原因,施工单位在合同履行中往往处于劣势,项目的索赔策略制定在施工管理过程中非常重要。⑴索赔是合同履行过程中施工单位维护自身利益的理性行为,争取得到业主、工程师的理解和配合,营造索赔的良好外部环境;⑵在项目建立和健全索赔管理制度,设立专职索赔人员,开展施工全过程的索赔;⑶熟悉招标文件和图纸,并结合施工现场,利用工程变更主动寻找机会索赔;⑷定期召开索赔专题会议,总结得失,分析形势,及时明确和提出索赔意向;⑸提高索赔报告编写和谈判人员的素质,提高索赔成功率。

3.3.4索赔的重点。(1)铁路工程中甲供料、甲控料等的供应方式、规格型号等的变化;(2)由于业主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和抢工期措施费用。

4. 工程竣工阶段的变更索赔工作。项目经理部要认真办理竣工决算。决算编制工作应由副经理(总工程师)牵头,工程部门提供工程决算数量(必须与竣工图数量保持一致),预算部门根据数量编制决算资料。竣工决算资料由局预算和财务部门负责审核把关后方可报建设单位。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2018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工程变更行为,保证工程质量、投资,根据《厦门市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预决算管理办法实施办法》(厦财建[2013]117号)、《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市级政府投资基建项目工作流程的通知》(厦财建[2016]36号)、《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市级财政投融资项目投资管理的补充通知》(厦发改投资[2017]69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厦百程[2014]255号)进行修订。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变更是指自工程开标之日起至工程合同结算前,对已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做的修改、完善和调整的行为。 第三条工程变更应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符合工程质量、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要求,符合环境保护、节约用地的要求,并有利于节约投资、加快施工进度。各参建单位应在深入调查、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避免在同一工点发生二次变更。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代建的各类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工程主体的变更。因工程主体变更引起的水保、环保、规划、用地、用海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变更报批手续。公司自营项目可参照本

办法执行。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五条工程变更实行业主项目部负责制,工程建设管理部、总工办、工程管理部参与审核,公司领导根据权限审批。 (一)业主项目部负责组织工程变更方案的论证、审核、报批(或审批)等工作,督促承包人落实工程变更方案,做好工程变更的汇总工作。 (二)工程建设管理部参与复杂工程或重要工程的变更方案审核,审查工程变更手续履行情况,抽查工程变更的执行情况,并将检查结果纳入业主项目部年度绩效考核。 (三)总工办参与复杂的工程变更或重要的工程变更的方案审核,协助业主项目部做好工程设计方案变更的报批工作,协助业主项目部对接市发改委。 (四)工程管理部参与工程变更方案论证与变更施工图审查,负责审核工程变更预算,审核工程变更审批手续的履行情况,抽查工程变更的执行情况,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工程建设管理部和业主项目部的年度绩效考核,协助业主项目部办理工程变更预算的报批工作,协助业主项目部对接主管部门和市财政审核中心。 第三章工程变更分类 第六条工程变更分为重大工程变更、较大工程变更和一般工程变更。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工程变更: 1.道路路线方案调整的; 2.工程主要结构物(如隧道、桥梁、互通等)设计方案发生变化的; 3.工程标准、等级、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

最新变更管理制度(年修订)资料

注 精品文档 Q/JXQF.GL.AQ-26-2018 Q/JXQF 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变更管理制度

变更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对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作业过程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及时进行控制,规范相关的程序和对变更过程及变更所产生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控制,防止因为变更因素发生事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奇峰公司各种变更的适时性动态管理。 3规范性引用文件 《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实施导则》 4 定义 4.1 变更:是指工艺、设备、环境和管理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 4.2 变更管理(Management of Changing 英文简写MOC):指对化学品、工艺技术、设备、程序以及操作过程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更进行有计划的控制,避免因变更风险失控导致事故的过程。 4.3 同类替换:是指符合原设计参数、规格型号、材质、生产工艺、操作方式和环境条件、管理标准相同的更换。 4.4 微小变更:影响较小,不造成任何工艺参数、设计参数等的改变,但又不是同类替换的变更,即“在现有设计范围内的改变”。 4.5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变更:涉及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工艺参数等超出现有设计范围的改变(如压力等级改变、压力报警值改变等)。 5 职责 5.1 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变更管理,各分管领导按照审批权限,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变更管理。 5.2 安全环保处:负责安全、环保、职业健康方面的变更管理,建立完善安全、环保、职业健康方面的变更管理台帐,定期监督检查各单位的变更管理执行情况,对变更管理过程中的风险分析提供技术指导,组织公司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变更管理过程风险分析及对落实风险措施进行监督检查,每半年汇总各部门变更管理台帐及记录并向公司档案室存档。 5.3 生产处:负责组织生产工艺方面的变更管理及审批工作,对工艺变更进行风险分析及辨识,并建立完善统计生产工艺变更方面的变更台帐,负责生产作业区域等变更管理,每半年将生产工艺变更的台帐及记录向安全环保处备案。 5.4 设备处:负责组织设备设施方面的变更管理及审批工作,对设备设施变更进行风险分析及辨识,并建立完善统计设备设施变更方面的变更台帐,负责项目工程施工方案、工作措施等方面的变更管理,每半年将设备设施变更的台帐及记录向安全环保处备案。 5.5 综合管理处:负责各级组织机构、劳动组织和岗位人员的变更管理;负责识别法律、法规的变更并及时更新,针对法律、法规的变更开展符合性评价;组织进行变更管理的有关知识培训,促使岗位人员及时得到有关变更的生产安全信息,每半年将负责管理的变更台帐及记录向安全环保处备案。 5.6 各车间:负责与本车间相关的变更管理,建立本单位的变更管理台帐,进行变更风险分析与辨识,落实变更的风险控制措施,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变更管理知识培训等,每半年向主管部门上交本单位的变更管理台帐及变更有关记录表。 6 变更类型、级别 6.1 变更类型:分为工艺技术变更、设备设施变更和管理变更、作业过程变更等。工艺控制范围内的调整、设备设施维护或更换同类型设备不属于变更管理的范围。 6.1.1 工艺技术变更:如工艺技术的改进、新项目的实施、原料及介质改变、操作条件或步骤变化等。

关于企业管理制度

关于企业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的总称,是对企业管理活动的制度安排。企业管理制度的组成包括企业组织机构,设计专业管理制度等。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企业管理制度,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章管理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 第三条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 第四条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的行为。 第五条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第六条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销售、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技术过硬的员工队伍。 第八条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九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鼓励员工积极向上。 第十条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团队合作和团队创造精神。 第十一条公司欢迎员工就公司事务及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作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十二条公司尊重员工的辛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能力为公司多作贡献。 第十三条公司为员工提供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提高员工各方面的待遇。 第十四条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薪酬制度。

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第十六条公司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第十七条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员工守则 第十八条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克己奉公。 第十九条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第二十条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第二十一条爱护公物,节约开支,杜绝浪费。 第二十二条努力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第二十三条积极进取,勇于开拓,创新贡献。 第一节 总则

工程变更及索赔补偿管理办法试行

国电大渡河大岗山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变更及索赔补偿管理办法(试行)1总则 1.1 为加强大岗山水电站工程建设管理,科学高效地处理合同管理和工 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变更、索赔、补偿问题,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和 控制工程造价,规范工程变更、索赔、补偿管理各环节的工作,确保工程质 量、工程进度和工程投资控制目标的顺利实现,适应工程实施、计量结算、竣 工验收、以及审计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1.2 工程变更及索赔、补偿管理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参建各方必须 按本办法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规范管理、提高效率。 1.3 处理工程变更、索赔、补偿以信守合同、实事求是、确保工程顺利 实施为宗旨。 2 依据 2.1 大岗山水电站工程建设的各类合同文件(勘测、设计、监理、施工 等)。 2.2 国电集团公司、大渡河公司、公司制定的《合同管理制度》、《工 程价款结算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章制度。 2.3 电力行业建设合同范本“通用条款”规定及要求。 3 工程变更应遵循的原则 3.1 工程变更应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的有关技术规范及标准。 3.2 工程变更原则上不得改变原设计的等级、功能、标准等。 3.3 工程变更必须满足工程质量、进度及工期、投资控制目标、安全文 明环保施工等方面的要求。 4 工程变更的范围、内容 4.1 本办法提出的工程变更包括: 4.1.1 审定的技施设计(施工图)与批准的招标设计(合同文件)相比

较出现的变更。 4.1.2 对施工图设计进行的修改、补充、优化。 4.1.3 施工技术组织措施、方案调整引起的变更。 4.1.4 工期变更。 4.1.5 材料和设备的型号规格调整以及选用替代品引起的变更。 4.2 对工程变更的具体要求: 4.2.1 凡技施设计(施工图或设计通知)与招标设计(合同)相比出现项目增减(含暂定金项目),或清单细目的单项工程量(工作量)变化:金额1000万元及以下的大于10%,或单项金额20万元以上的;金额5000万元及以下的大于5%,或单项金额30万元以上的;金额5000万元以上的大于2%,或单项金额50万元以上的;均视为工程变更,纳入工程变更管理,履行程序。 4.2.2 凡在施工图纸审查中发现施工图纸某项工程量与招标设计对应工程量(合同清单量)相差大于上述比例或金额的,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施工图纸后7个工作日内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同时与设计协调,并按规定及时安排办理工程变更审批手续。 4.2.3 凡在施工图纸审查(自审、会审)中发现可能引起工程量或工作量变更、索赔的事项,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与设计协调,并向业主提出明确建议,按规定及时办理工程变更审批手续。 4.2.4 上述工作不得影响现场施工的需要(如图纸等)。 5 工程变更分类 5.1 按提出变更的主体划分: 5.1.1 施工方变更。即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 5.1.2 业主方变更。即业主提出的工程变更。 5.1.3 监理方变更。即监理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 5.1.4 设计方变更。即设计单位(设计原因)提出的工程变更。 5.2 按工程变更引起的造价增加(或减少)划分: 5.2.1 零星变更:即单项金额增加(或减少)在2万元及以下的变更。具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

建设单位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节总则 一、为规范工程变更管理,加强建设单位(以下简称贵安建投公司)项目工程变更及施工图设计的优化、完善工作,创建优质工程,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保护生态环境,顺利完成建设任务,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贵安建投公司所有组织实施的市政道路项目、公建配套项目、贵安建投公司所代建项目以及自有开发等项目,均适用本办法。 三、设计文件是工程项目建设和施工的主要依据,设计文件一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工程变更原则上以0#台帐所对应的施工设计图纸为准。0#台帐建立原则上以施工单位进场后设计单位发放的无重大变化的设计图纸为依据计算。根据市政工程建设的特点,可以分阶段建立0#台帐。 四、工程变更必须坚持高度负责精神与严格科学管理的态度,在不降低原设计标准和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对于降低工程造价,节省用地,维护生态环境,加快施工进度等方面有显著作用时,应考虑优化设计。 五、进行工程变更时,事先应周密调查,备有图片资料,其深度与施工图设计相同,以满足施工的需要,并填写相应的工程变更资料及详细陈述工程变更理由,按照本办法明确的审批权限报请批准。未经正式批准的工程变更,不得擅自开工,已开工的不得验收结算。 第二节工程变更的条件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工程变更: 1、因规划调整及方案优化的原因引起的,工程变更需附相关会议纪要或批复文件、图纸等; 2、因地质变化原因引起的; 3、因不可预见因素引起的;

4、设计明显错误、遗漏或违反技术标准及技术规范; 5、在保持原设计技术标准的前提下,通过工程变更可降低投资或节省用地; 6、在保持原设计技术标准的前提下,通过工程变更不增加投资或投资增加不多,能解决特殊技术问题或对缩短工期效果明显,或保护生态环境效果显著; 7、设计图纸与实际施工现场不相符合的; 8、设计调查不详或施工中因自然条件(地质、水文、料场、材料等)发生变化; 9、由于路网、管网、水利、文物、环保、保通等方面的不可预见因素而必须变更原设计方案; 10、在不增加投资的情况下,便于采用由技术管理部门鉴定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标准,提高工效和促进技术进步; 11、经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为满足某种功能需要而新增的工程或要求扩大建设规模等; 12、其他特殊情况。 第三节职责 一、建设单位职责 1、组织工程变更方案的论证以及现场确认工作; 2、负责重大工程变更(如需要)的报批工作,负责协调重大工程变更的跟踪审计工作; 3、对本项目工程变更方案进行确认及费用增减进行审核,涉及变更权限应按贵安建投公司有关变更审批程序执行,重大工程变更如需要还须报原审批机关审定认可; 二、设计单位职责 1、负责及时提供工程变更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 2、参加工程变更方案的论证,进行现场签认; 3、对已下发的施工图中出现的差、错、碰、漏及时予以更正或

变更管理制度

变更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对公司变更的管理,清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提高工作质量,促进变更管理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根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要求,根据北方华锦变更管理制度,特编制适合公司的变更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生产运行、技术、设备设施、管理、场所、三剂化学品及原材料等方面存有永久性或临时性的变更。 第三条名词解释 (一)生产运行工艺、技术及设备设施变更:涉及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工艺参数等超出现有设计范围的改变。 (二)微小变更:影响较小,不造成任何工艺参数、设计参数等的改变,但又不是同类替换的变更,即“在现有设计范围内的改变”。 (三)同类替换:符合原设计规格的更换。 (四)人员变更:是指员工岗位发生变化,分成永久变动和临时性变动,其中永久变动即调转包括调离、调入、转岗;临时性变动即临时承担有关工作,主要表现形式为替岗。 (五)变更管理:是指对生产运行、技术、设备设施、管理、场所、三剂化学品及原材料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以避免或减轻对安全生产的影响。

第二章变更的类型 第四条生产运行变更,主要包括: (一)产品的变更; (二)生产负荷的变更; (三)公用工程系统水、电、汽、风等的变更。 第五条技术变更,主要包括: (一)新、改、扩建项目规划设计的变更;(二)工艺操作规程的变更; (三)工艺参数的变更; (四)工艺技术改造的变更。 第六条仪表、电气、设备设施的变更,主要包括:(一)仪表、电气、设备设施的变更; (二)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变更;(三)设备材料代用变更; (四)仪表、电气、设备设施操作规程的变更。 第七条安全、环保设施的变更,主要包括:(一)安全、环保设施的变更; (二)安全、环保设施操作规程的变更。 第八条管理的变更,主要包括:

公司相关方管理制度(最新版)

公司相关方管理制度(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339

公司相关方管理制度(最新版) 1目的与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与xxxx开关电器有限公司的安全绩效相关联或受其影响的团体或个人,在公司范围内从事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时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其目的是贯彻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方针,落实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明确相关方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责任,规范其行为,避免事故发生。 本制度适用于xxxx开关电器有限公司与之签订合同的相关方在公司区域内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 2管理职责 2.1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相关方安全管理的领导工作。 2.2采购人员、安技员负责建立公司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并负

责监督实施。 2.3各有关部门在与相关方开展具体业务(如:再生产区域内进行施工、修理、配套件服务等)时,应按照本制度开展工作。 2.4各有关部门应执行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管理制度,对其资格预审、选择、服务前准备、作业过程、提供的产品、技术服务、表现评估、续用等进行管理。 2.5各有关部门应建立合格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根据服务作业行为定期识别服务行为风险,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 3术语和定义 3.1相关方 与企业的安全绩效相关联或受其影响的团体或个人。 4管理内容 4.1因采购、维修、运输等工作需要对外发包时,各相关人员必须对承包方的合法性、技术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审核确认。对不符合条件的单位,不得对其发包。 4.2审核确认的内容为: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温岭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变更管理,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2号)、《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85号)、《台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发改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台政发[2014]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温岭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的范围,按《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划定的范围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工程变更包括自项目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发生的下列事项: (一)工程设计变更,即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技术设计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完善等活动; (二)由非施工方因素引起的涉及工程费用增减的施工组织设计变更; (三)材料与设备的增减和换用; (四)无价材料价格及暂估价的签证; (五)工程量和费用的增减; (六)工程质量标准的改变及其他实质性变更。 因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或标底计算差错引起的工程量增

减、根据合同条款计算工程奖罚及调整材料价格致使工程造价增减不作为工程变更。 第四条市发展和改革局是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的 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市财政局、审计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及项目(行业)主管部门成立温岭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联审小组(以下简称联审小组)负责工程变更的审核工作,市发改局负责工程变更的日常管理工作。 涉及规划调整的,组织市建设规划局参加联审小组工作;涉及建筑工程主体建筑、结构调整的,组织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参加联审小组工作。 第五条政府投资项目业主应委托符合资质的设计单 位依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遵循概算控制预算的原则进行施工图设计,合理确定工程造价,严格控制工程变更;除技术、水文、地质等不可预见原因外一般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应严格执行本办法。 第六条工程变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强制性标准 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符合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要求,符合环保节能的要求。 第七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不得任意修改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对确需设计、施工变更或建筑材料更换的,应由设计单位出具变更联系单;先由监理单位对工程变更联系单进行确认,再由建设单位研究后按规定程序报

安全生产变更管理制度最新版

安全生产变更管理制度 1. 目的 规范本站安全生产的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站经营过程中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及管理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 3. 编制依据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指南》。 4. 职责 4.1 变更申请人负责提出书面变更申请。 4.2 站长的变更审核。 4.3 安全管理员负责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 5. 工作程序 5.1 变更分类 5.1.1 工艺技术变更包括以下内容: 1) 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 2) 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 3) 操作规程的变更; 4) 工艺参数的变更; 5) 公用工程的水、电、气、风的变更等。 5.1.2 设备设施变更包括以内容:

1) 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2) 安全设施的变更; 3) 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 4) 设备材料代用变更; 5) 临时的电气设备变更等; 6) 监控、测量仪表的变更; 7) 计算机及其软件的变更。 5.1.3 管理变更包括以下内容: 1) 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变化; 2) 人员的变更; 3) 管理机构的较大变更; 4) 管理职责的变更; 5) 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等。 5.2 变更申请人提出变更申请,说明变更及其技术依据,并对变更的风险情况进行分析,站长签字认可。 5.3 变更实施前,制定控制措施后实施变更。 5.4 安全管理员对变更的实施结果进行验收。 6 变更的程序 6.1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的变更的程序, 6.1.1所有员工在日常工作中,通过检查、了解、学习中发现的任何能够对生产的安全、稳定、高效、节能等有益的改进措施,均可向站长提交变更申请。

公司运营管理相关制度

公司运营管理相关制度 一、公司各部门职责: 1、人事部:负责所有员工入职、离职、请假、培训、考勤记录呈报及资相关的一切事务。员工入职、调遣、请假(3 天以上)、升职、加薪、扣罚款等首先应向公司人事部提出申请,由人事部统一上报到公司,获批后方可执行。 2、行政部:负责公司所有活动组织、器械维修、行为规范(纪律、卫生、仪容仪表检查)、公文及通知下发与抽查 等事务。凡店内组织活动、规定设立、物品购买需上报公司行政部提出申请并获批后方可执行。抽查店内下发公文、通知、工作单及收款单开据、档案内容等。 3、财务部:负责所有员工工资结算、提成计算、所有款项报批、税务、执照方面事务。凡公司内所有购买物品批款 需财务部审批签字后方可执行。 4、统计部:负责各店周业绩、月业绩统计、工作单记录与核算、账目核对与回收等。 5、营销企划部:负责店内活动宣传品制作、活动装饰、组织等。 6、总经办:统计店内日清及各种表格、数据;参加公司会议,并记录会议内容,跟踪各店人员工作完成情况。 7、网络建设与维修部:负责店内电子设备维修与维护、公司网站建设与维护、电子设备申请及购买等。 二、公司事务处理流程: 1、总经理审批文件流程:文件或公文起草后应先交与总经理助理或总经理秘书确认、审核。由总经理助理或秘书为大家预约审批、签字时间,经过允许并接到通知后方可准时进入总经理办公室。 2、店内事务申请、审批、上报流程: (1)店内事务申报流程: 店内任何事务需经过公司审批后方可执行。申报事务应由主管上报给店长或部门经理,由店长或部门经理将书面申请上报到公司相应部门,由公司相关部门上交审批,获批后方可执行。如:员工工资调整、招募新员工等,应由各店主管上报给店长或部门经理,由店长或部门经理将申请事务以书面形式提交到人事部;人事部审核签字后上报到总经理处,如为重大决策,应由总经理呈报董事长,获批后,由人事部将申请文件上交到财务部,由财务部安排;店内维修项目或购买物品(价值200元以上),应由各店主管上报到店长或部门经理,由店长或部门经理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请至公司行政部,由行政部审核签字后交由总经理审批,如为重大决策,应由总经理呈报董事长。获批后,由行政部将申请交予财务部批款,方可购置。 1.所有员工必须逐级上报,不得越级。上报事件应得到正面回馈或书面批准后方可执行。如未经公司批准或未做到逐级沟通,店长、主管承担事件全部责任。责任人将处以各100元处罚,并通告公司批评。 2.店内上报事宜,应当按照店内事务回馈流程进行申报,若按照流程未得到相关部门回馈,可向该部门上级反映,依此类推,直至得到正面回馈。若反映内容需要寻求帮助或本部门无法解决,接受上报人员需逐级向上报告,不得拖

工程合同变更价款和索赔的处理与计算

工程合同,变更价款和索赔的处理与计算内容提要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类型、选择、主要条款、合同纠纷的处理; 2.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 3.工程索赔; 重点难点 本章在2003年考试中占1题,占20分;2004年1题,占20分。2005年的考核重点有: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类型、选择。 2.示范文本主要条款 3.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 4.工程索赔成立的条件与证据; 5.工程索赔程序、计算与审核; 内容讲解 第五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 第一节施工合同的类型及选择 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的主要依据。一、合同类型的分类[03考题既让选择合同 (一)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按其是否可以调值又分为以下两种形式: 1.不可调值总价合同。俗称包死合同。 这种合同的价格是由承发包双方就所承包的项目协商确定的,一笔包死,不能更改。合同总价除非在设计及工程范围有所变更的情况下才可以做相应的变更,否则一律不能变动。 不可调值总价合同适合于工期较短(一般不超过1年),设计图纸完整,工程量清晰,对最终产品的要求非常明确的项目。 2.可调值总价合同。 这种合同的价格虽然也是总价,但如果遇到一些影响价格的因素发生,如通货膨胀等,可以根据双方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的规定对合同总价进行调整。 可调值总价合同适用于工程内容和技术经济指标规定均较明确的,工期在1年以上的项目。 (二)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一般是固定单价合同,是指合同中确定的各项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因价格变化而调整, 一种形式是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

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是指承包商在报价时,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估算工程量报单价,在每个阶段办理结算时,再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直至竣工时按照竣工图的工程量办理竣工结算。它适用范围比较广,特别适合于工程性质比较清楚(如已经具备初步设计图纸等),但工程量计算并不能十分准确的项目。 另一种合同是不可调值单价合同。又叫固定单价合同。清单报价所采用的既是此种。它特别适合于工程性质比较清楚(如已经具备初步设计图纸等),但工程量计算能十分准确的项目。 (三)成本加酬金合同 成本加酬金合同,是由业主向承包单位支付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并按事先约定的某一种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类型。在这类合同中,业主需承担项目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因此也就承担了项目的全部风险。而承包单位由于无风险,其报酬往往也较低。 这类合同的缺点是业主对工程总造价不易控制,承包商也往往不注意降低项目成本。这类合同主要适用于以下项目:①需要立即开展工作的项目,如震后的救灾工作;②新型的工程项目,或对项目工程内容及技术经济指标未确定;③风险很大的项目。 从我国工程造价的改革趋势看,将来单价合同也会不断增加。尤其是固定单价合同。 二、合同类型的选择 选择合同类型应考虑以下因素: 1,项目规模和工期长短。如果项目的规模较小,工期较短,则合同类型的选择余地较大,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及成本加酬金合同都可选择。由于选择总价合同业主可以不承担风险,业主比较愿选用:对这类项目,承包人同意采用总价合同的可能性较大,因为这类项目风险小,不可预测因素少。 2.项目的竞争情况。如果在某一时期和某一地点,愿意承包某一项目的承包人较多,则业主拥有较多的主动权,可按照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的顺序进行选择。如果愿意承包项目承包人较少,则承包人拥有的主动权较多,可以尽量选择承包人愿意采用的合同类型。 3.项目的复杂程度。如果项目的复杂程度较高,则意味着:一是对承包人的技术水平要求高;二是项目的风险较大。因此,承包人对合同的选择有较大的主动权,总价合同被选用的可能性较小。如果项目的复杂程度低.,则业主对合同类型的选择握有较大的主动权。4.项目的单项工程的明确程度。如果单项工程的类别和工程量都已十分明确,则可选用的合同类型较多,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都可以选择。如果单项工程的分类已详细而明确,但实际工程量与预计的工程量可能有较大出入时,则应优先选择单价合同,此时单价合同为最合理的合同类型。如果单项工程的分类和工程量都不甚明确,则无法采用单价合同。 5.项目准备时间的长短。项目的准备包括业主的准备工作和承包人的准备工作。对于不同的合同类型,他们分别需要不同的准备时间和准备费用。对于一些非常紧急的项目如抢险救灾等项目,给予业主和承包人的准备时间都非常短,因此,只能采用成本加酬金的合同形式。反之,则可采用单价或总价合同形式。 6.项目的外部环境因素。项目的外部环境因素包括:项目所在地区的政治局势、经济局势因素(如通货膨胀、经济发展速度等)、劳动力素质(当地)、交通、生活条件等。如果项目的外部环境恶劣则意味着项目的成本高、风险大、不可预测的因素多,承包商很难接受总价合同方式,而较适合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第二节施工合同的主要条款 在案例分析中,无论是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合同纠纷的处理,还是索赔事件的分析都是以承发包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的条款为依据的,因此施工合同条款的内容在例分析中很要。尤其是承发包双方责任、工作、义务、风险承担范围,定价、调价条款,工期调整条款。

变更管理制度变更管理制度包括哪些

变更管理制度变更管理制度包括哪些 变更管理制度 1.目的以持续改进,不断提高产品质量为宗旨,对本公司产品设计和开发更改进行有效控制,更好的满足市场、顾客的需求。 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技术、采购、生产、检验、包装、仓储等各阶段和部门。 3.职责3.1相关部门完成有关产品更改信息的收集并向总经办传递。 3.2技术部组织负责产品设计和开发更改,并形成文件,保持记录。 3.3相关部门负责设计和开发更改的实施。 3.4技术部项目责任人负责推进变更进度及归档、保存更改的文件。 4.程序4.1设计和开发更改时机4.1.1在设计和开发过程中,经过评审和批准的阶段输出要求更改。 4.1.2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纠正预防措施要求更改。 4.1.3顾客要求更改或产品功能、性能要求更改。 4.1.4与产品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发生更改。 4.2设计和开发更改过程4.2.1设计初期方案设计、评审更改,包含功能布置、外观尺寸等细节修改和调整更改。 4.2.2结构设计、评审及相关意见更改。 4.2.3模具厂家对开模数据及相关处理工序及工艺的意见更改。 4.2.4试制、装配及生产流程、生产工艺产生的问题及意见更改。 4.2.5规格及标准的更改,因顾客特殊需求或因技术、市场趋势,对现有产品或正在开发产品的规格及标准提出更改。 4.2.6其他产品相关的问题更改。 5.变更流程权责单位流程图简要说明使用表单各单位/部门NG变更提出①效果图细节更改②结构设计更改③生产工艺更改等《变更通知单》技术部OKNG 初步核实接受相关单位变更并对提出的变更进行初步确认和核实《变更通知单》总经办审核OK对更改过程、需要费用及结果确认《变更通知单》技术部发放①对无法更改的变更申请退回申请单位②确认可以更改的内部联络单通知变更并跟踪相关实施进展③按项目进行相关变更汇总《变更通知单》技术部NG变更资料归档对更改资料进行分类、留档《变更通知单》相关部门OKNG执行对确认后的变更申请单进行实质性的操作,并执行到位《变更通知单》技术部NG验证、测试OK相关部门执行变更后的产品进行实际检测,判定是否达到预期效果《相关检测报告》总经办OK验收对变更后的产品进行最终的验收审核《变更通知单》结束 6.使用表单6.1变更通知单.xls编制审核 1

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详细版)最新教程文件

四川小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本公司为建立制度、健全组织与管理,制定此规章制度。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及劳动契约另有规定外,悉以本规则办理。 第二章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第一条员工必须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如有违反国家法规者,一律解职。 第二条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指挥,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三条员工对内应善尽本份,认真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浪费,提升品质;对外应严守职务机密,维护公司形象。 第四条员工应树立主人翁精神、增强责任感。 第五条员工应树立良好的工作态度,积极上进,培养荣誉感。 第六条公司员工应和众共济,通力合作,友爱相处。不得滋生事端,扰乱秩序,不得有组织派系,搬弄是非及争吵逗殴以防碍公司士气与团结。 第七条员工应时刻维护公司利益,勇于制止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 第八条员工对职务或公事建议或请示,应循级而上,非有紧急或特殊事件不得跃级呈报。 第九条部门经理应秉承公司理念,尊重员工人格,亲切诱导,以身作则,切实执行业务,提升工作效率。 第十条公司因业务需要而调派职务时,若为能力所能胜任者,员工不得拒绝。第十一条认真接听、转接公司电话,做好电话留言; 第十二条热情接待公司来访人员; 第十三条对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及时汇报工作进程,遇困难及时汇报,做到有始有终; 第十四条对公司输出的邮件、传真、信息等必须及时与客户确认查询。第十五条员工不得携带危险品、刀器、易燃易爆等物品进入工作场所,因而发生事故者依法论处。 第十六条在下班之后,值勤人员或最后离开公司者应将公司的门窗、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设备的电源关闭。 第十七条员工按照有关规定申领办公用品,所有从公司申领的用品均为公司财物,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不能占为己有,离职时须交还。 第十八条员工上班时间内不得兼差或从事其它危害公司业务的行为 第十九条员工承办事务不得收受馈赠或回扣,亦不得借机为自己或他人图利。 第二十条员工应奉公守法,不得假籍职权贪污舞弊,亦不得假籍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第二十一条公司员工在职务上,应注意下列事情: 1.确实掌握及了解本身职务与工作内容范围; 2.处理事物应明确、负责、重时效,凡事应今天事今天毕; 3.交办事情完成后,应主动报告经理或交办部门知晓; 4.服从组织体制及规定,团结谐和,排除本位主义,以公司为重;

变更索赔奖励办法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变更索赔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如何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站稳脚跟,保持企业旺盛的生命力和发展后劲,变更索赔和二次经营显得尤为重要,为强化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充分调动工程项目有关人员参与变更索赔工作的积极性,结合局近几年变更索赔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应范围:以局资质中标,由局组建工程指挥部或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经理部)并管理的项目。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一、由局成立项目经理部进行管理的工程项目(如合武、武广、宜万N13、杭州湾项目); 二、由局设立项目经理部,委托某一子(分)公司管理,两个以上子(分)公司参与施工的工程项目(如宜万W1标、张集铁路项目)。 子(分)公司独立承建的项目由子(分)公司参照本办法制订相应的管理办法或细则。 第三条为加强变更索赔工作的管理,局成立变更索赔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变更索赔副总经理任组长,局工管中心、营销部、审计部、计财部、监察处和企管部等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变更索赔管理办公室设在局工管中心。 第四条变更索赔管理的主责部门是局工管中心,实施的主体是项目经理部。工管中心负责制定并下达项目的变更索赔计划,

建立变更索赔管理台账,指导并参与项目经理部的变更索赔工作;项目经理部负责方案策划并落实变更索赔的各项具体工作,提出变更索赔费用分劈及奖励分配建议方案等工作。 第二章变更索赔奖励 第五条变更索赔是错综复杂的经营活动,尤其是在建筑市场日趋规范的今天,业主控制手段趋于严密,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在软件、硬件配置上给予支持,对重大变更索赔项目要亲自参与和加强指导,预算人员也要以更积极的态度、更开拓的思维、更扎实的工作和富有成效的公关手段取得良好的索赔成果。为提高变更索赔的积极性,在实现的利润中提取部分奖励基金,用于奖励有关人员。根据目前管理特点,各子(分)公司、各项目经理部要加大对铁路工程I类变更的工作力度,同时加大奖励力度。 第六条奖励基金的提取。奖励基金依据变更索赔实现难易程度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多少,结合项目利润率以及公司下达的责任预算,以业主批准变更索赔计价值作为基数按附件1所列奖励系数计提。 第七条重点奖励铁路工程I类变更索赔工作。同时要求合同中列入的包干费必须全额计价,并对计价的包干项目给予一定的奖励,对于超过包干费以外计价的项目可以比照I类变更的标准进行奖励。 第八条奖励基金按参建单位所分劈变更索赔价值的比例分摊,列入项目工程成本。 —2—

关于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层级管理的

关于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层级 管理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为加强公司员工对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公司部门间、员工间的良好沟通,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强化公司管理工作的规范性,经公司总裁办公中心研究决定,向全体员工发布以下三个要求,请各员工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 一、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1.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全体员工要加强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切实落实执行。人力行政中心、运营中心要加强对新招聘员工的制度培训和教育,使之尽快熟悉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对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各级管理人员应严肃工作纪律,充分核实情况、掌握证据、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依据既定的工作流程做出行政处罚。 2.严格按规章、按工作流程办事 对于要求应通过OA或ERP工作流程审批的事项,必须严格按照工作流程执行,禁止以各种借口不走工作流程,坚

决杜绝先办理事务再补走工作流程的现象。对于不按工作流程办事的员工,将视其行为对公司利益造成的损害程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3.必须及时发起和处理各种工作流程 各级员工应按照各项事务工作流程发起时限的要求,及时发起工作流。每天上班时必须打开OA、ERP,及时处理各项工作流程。对于不及时发起工作流,或不及时处理工作流者,将由总部人力行政中心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二、坚持层级管理,通过正确的方法实现良好的沟通 全体员工在工作中必须坚持以下的层级管理原则: 1.服从直接上级指挥 (1)对直接上级符合规章和程序的指令必须服从,不得无故拖延或拒不执行直接上级布置的任务。 对于其他人转达的直接上级的指令,在未确认确实为上级的指令时,员工可以拒绝执行。 (2)对于非直接上级的指令,如本部门直接上级的上级,或其他部门的领导,其发布的指令员工可以拒绝执行,同时在接到指令时应直接表明态度,请发指令者先向员工的直接上级沟通,由直接上级下达指令。

变更索赔管理办法

变更索赔管理办法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茅洲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宝安四标项目经理部 二〇一六年五月

变更索赔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向外的变更索赔及向下的反变更索赔工作,提高变更索赔工作水平,增强工程项目创效能力,改善项目实施经济质量,结合工程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变更索赔是指在工程项目合同执行过程中,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增加项目经济效益和防止分包恶意索赔的活动及为此目的所做的有关工作。变更索赔的具体内容是指: 1、变更是指由于业主的原因修整设计图纸所发生的变更;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自身原因,且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事件,该事件对我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应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的要求; 2、变更设计主要有:(1)现场实际施工环境与设计图纸不符,主要表现为地质情况的差异;(2)业主出于质量、造价、使用等原因,要求增减的工程项目,以及为满足环保等要求需增减的工程;(3)应当地政府和居民要求需增减的工程。 3、索赔:根据发生的原因不同,分为以下几类: 3.1外部环境:由于业主供图、提供的条件、居民干扰等原因造成费用损失而产生的索赔。 3.2不可抗力:因地质条件、恶劣气候等现场自然条件变化引起的不可抗力造成的经济损失。 3.3工期变化:由于业主要求提前竣工或由于业主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后,业主仍要求按期竣工而引起的施工单位费用增加。

3.4工程保险:施工单位在遭受损失时,根据投保的险制,在规定期限和范围内向保险公司提出的索赔。 3.5其他:合同约定的其他索赔。 4、政策性调整:指工程所在地政策发生变化或建设单位标准发生变化,引起工程数量和工程造价的增加。 第三条变更索赔工作应贯穿于项目管理的全过程,各部门要把变更索赔作为一项重要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变更索赔是工程项目增盈减亏的重要手段,是项目实现效益的重要途径,必须在确保安全、质量、工期和环保的前提下,紧紧围绕效益最大化的目标开展。 第五条变更索赔工作必须强化法制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控制风险,不留隐患,并要防止被索赔事件的发生。 第二章管理组织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变更索赔的第一责任人。项目商务副经理为变更索赔业务执行总负责人。项目总工为变更索赔的技术总负责人,合同管理部是项目变更索赔工作的牵头管理部门,工程管理部、设备物资部、财务劳资部、安全质量环保部、综合管理部及各施工站点是项目变更索赔工作的协助部门。各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主动,密切配合,协同做好项目的变更索赔工作。 1、合同管理部:牵头组织研究项目合同条款,策划变更索赔工作方案,制定变更索赔工作计划;定期组织变更索赔工作会议,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工作内容、时限及需达到的质量要求,督促各相关部门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2)

XXXXXXXXX公司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XXXXXXX公司的工程变更管理工作,依据政府有关法规,结合工程建设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变更,系指工程签订合同至工程正式验收前,变更设计图纸或变更工程现场工程施工的活动。经确定的设计施工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依据本办法进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下属企业单个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变更管理。 公司是指XXXXXXXXX公司。下属企业是指公司出资的全资、控股企业以及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各级企业。项目公司是指具体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下属企业。 第四条本办法中工程变更限额范围为累计工程变更价款在单个合同总价的0%-10%(含)之间,超出10%以上的需重新申报追加合同金额并上报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审批。 第五条工程变更应从有利于工程出发,或加快竣工,或降低费用,或提高工程效率和价值、或提高安全性以及满足要求。 第六条审核工程变更应以合同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从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 第七条变更指令是实施变更的唯一途径,有指令才能实施变更,

无指令不能实施任何变更。 第八条监理单位和跟踪审计控制工程变更的外部管理。监理单位接受工程变更申报,全面审核工程变更,确定变更的原因和责任,发布变更指令,监督变更的实施,做好变更的管理台账;跟踪审计负责审核工程变更的真实性、合理性、必要性,并审核与确定承包商提交的工程变更价款。 第九条项目公司控制工程变更的内部管理,负责资料完善和传递,组织相关单位、部门洽商、初审、审核审查论证,负责跟踪、检查、督办、监督变更实施,建立变更管理内部台帐等。 第十条如工程项目未配备监理单位,由项目公司发布变更指令,并履行监理单位的变更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工程变更必须严格坚持“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承包商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变更和施工的,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并不予验收和计量;项目公司未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报经批准而擅自发出变更指令的,应按公司相关制度追究责任。 第十二条对现场应急、抢险、突发的、急需的、紧急或特殊情况下的重大变更,项目公司可事先口头或书面向工程技术部报告,经同意后先行紧急变更,事后及时完备图纸等工程变更资料,并补办审批手续。 第十三条工程变更的各项管理工作应确定具体的时限要求,各部门都应遵照执行并承担超限责任。 第二章工程变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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