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职务犯罪的原因、特点及对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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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职务犯罪产生的特点、原因及防治对策

浅论职务犯罪产生的特点、原因及防治对策

浅论职务犯罪产生的特点、原因及防治对策【摘要】职务犯罪在目前我国正全面建设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的今天是一项亟待解决的的重要问题。

职务犯罪,本文对其定义以及原因进行了详细的剖析,并提出了如何对职务犯罪进行防范预防,强调了防范警示在控制职务犯罪中的意义。

【关键词】职务犯罪;贪污;腐败;防治近年来职务犯罪案件越来越多,主要由于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以及人民生活以及思想观念的不断提升与改变。

案件涉及人员也越来越多越来越广,职务也越来越高。

案件涉嫌金额也在不断增大,涉案手段越来越恶劣。

由于职务犯罪涉案人员多为管理人员,与普通犯罪相比,职务犯罪的影响更大、更为恶劣。

因此,对于职务犯罪要引起高度重视。

1 职务犯罪的概念及其特点职务犯罪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企事业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非法活动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破坏国家对职务的管理职能,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

它的本质特征是权力商品化,犯罪人利用社会公共权力进行“权钱交易”,以满足个人、家庭或小集体利益,其犯罪造成的危害较之其他刑事犯罪相比更甚,是一种严重的腐败现象。

职务犯罪属于刑事犯罪的一种,从已被揭露的大量犯罪案例来看,职务犯罪占了相当一部分的比例,尤为突出的是有: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分析可得,主要原因就是在权、钱、色这三个环节上存在着很多漏洞。

总体来讲主要有以下特点:1.1 贪官级别越来越高腐败危害越来越重众多职务犯罪的首要特征是位高权重,贪污受贿。

孟德斯鸠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

”从犯罪的主体上看,涉嫌贿赂、贪污的官员职务越来越高,正职领导干部越来越多,20世纪80年代,涉嫌贪污受贿的都是基层的直接管财务的厂长、会计、采购员,出纳等,自90年代开始,越来越多的是领导干部贪污受贿,如在辽宁沈阳查处的慕绥新案件中,竟有16人是“一把手”,他们的腐败行为,给党和人民群众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危害,甚至在很长的一段时间会影响一个地区的风气。

当前“一把手”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及对策

当前“一把手”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及对策

当前“一把手”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及对策当前“一把手”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及对策近几年来,我院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发现单位和部门“一把手”犯罪比较突出,鉴于“一把手”犯罪的特殊性,无论在发案单位还是社会上都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因此,认真分析当前“一把手”职务犯罪的现状、特点、原因,深入研究预防对策,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坚决遏制“一把手”职务犯罪现象,是当前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点之一。

一、“一把手”职务犯罪的特点20XX年以来,我院共查办“一把手”职务犯罪案件46件46人,占立案总数的41,其中大案40件;贪污贿赂案件29件,挪用公款案件16件,玩忽职守案件1件;发生在国有企业15件、行政执法机关10件、经济管理部门15件、教育系统6件。

这些犯罪共为国家造成经济损失820余万元。

(一)从发案地点来看,绝大部分案件发生在基层。

在查办的46件案件中,有30件发生在农村基层站所、经济管理部门和教育系统。

这些单位和部门的“一把手”身处无人监管的位置,充分利用“一手遮天”的权力,为所欲为,以权谋私;或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弄权渎职。

(二)从作案手段上来看,以权换钱、以权谋私现象严重。

主要表现:一是权力商品化,以权换钱。

个别单位或部门的负责人手握可资生财的权力,将国家利益作筹码,通过随意放宽执法尺度,以换取行政执法相对人的回报,双方串通一气,共同慷国家之慨。

这种做法于法有据,与人以惠,于己有利。

二是巧立名目,肆意侵吞;巧借名目,虚报冒领。

前者主要通过私收私支,收入不记账,收入记支出账等方式,侵吞公款。

后者主要通过伪造单据报销,如重复报销、少支多报,甚至不支也报;私分公共财产等方式,侵吞公款、公物。

三是弄权渎职,随意处置公共财产。

个别掌握财权的“一把手”,滥用职权,在行使职权过程中,胆大包天,肆意妄为,挪用公款损公肥私,做顺水人情,昏庸胡为,上当受骗,故作潇洒。

前者还往往与贪污纳贿密切相关,相伴而生。

(三)从犯罪心理来看,复杂多样,心态各异。

探析职务犯罪特点成因及对策

探析职务犯罪特点成因及对策

探析职务犯罪特点成因及对策1. 职务犯罪特点职务犯罪是指任职过程中,以职务之便,利用职务的权力或职务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谋取非法利益或给国家、集体、人民造成损失的犯罪行为。

职务犯罪的特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1 作案手法复杂职务犯罪涉及的职业范围广泛,作案手法相对复杂,往往会发生长期、渐进式的侵蚀。

例如,行贿、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等犯罪行为,往往由于种种原因使得犯罪嫌疑人采取一系列复杂的手段或者途径来达到自己的目的,难以查处和追究。

1.2 涉案金额巨大职务犯罪所涉及的金额常常是巨额的,往往超出正常人的想象。

例如,某地某县税务局局长以收回税款名义,收取企业贿赂达到数百万元甚至更多。

1.3 难以发现职务犯罪往往是隐蔽性极强,事情常常发生在不为人知的地方。

如果没有得到相关人员的举报,甚至有时连经验丰富的执法人员也难以发现、掌握相关线索。

2. 职务犯罪成因职务犯罪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其成因也既有犯罪本身的特点,也与整个社会环境有密切关系:2.1 职业风险和收益作为执行职务的人员,有些职权范围较大,但收益较低,甚至存在饱受各种压力的情况,而有些职权范围较小,但收益丰厚,他们常常会由于经济问题而违法行为。

2.2 职务缺陷和监管不力许多职务犯罪的成因来自于职务本身的缺陷。

有些职务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控制措施,加上行政设备过于庞大,使得管理流程过程繁琐、各环节职责不分明,职务行为在执行中较为复杂,因此滋生出了大量职务犯罪案件。

2.3 社会风气和教育缺失如果职责人员的道德素质和职业道德缺乏,轻视法律法规,对权力的吸引度就会大大增加,而职责人员的素质和道德则受社会风气和教育水平的影响。

3. 职务犯罪防控策略职务犯罪的防控是一个长期而繁琐的过程,需要从制度、法规、监管等多方面入手:3.1 加强职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职责人员的职业素质是预防和打击职务犯罪的重要法宝之一,应通过加强培训来提高职责人员的职业素质和道德修养,帮助职责人员建立正确的职业理念、法律意识和自我约束意识;同时,要对职责人员进行管理、审核和审计,确保职责人员没有违规行为。

浅析职务犯罪产生原因及防治对策

浅析职务犯罪产生原因及防治对策

浅析职务犯罪产生原因及防治对策职务犯罪是指利用担任职务的权力和地位,违反法律法规和职务职责,以获得非法利益或使他人受到损害的犯罪行为。

职务犯罪在很大程度上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因此,我们需要深入研究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防治对策。

首先,职务犯罪的产生原因之一是现行法律法规不完善。

当现行法律法规对职务犯罪进行规制不严、制度设计不完善,或是制定者在考量不周全、无法预见各种情况时,职务犯罪容易出现漏洞。

因此,应该加强对现行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完善,为职务犯罪提供更加严谨的法律基础。

其次,职务犯罪的产生原因还包括经济利益驱动和腐败现象存在。

一些担任职务的人员利用其职权,通过索贿受贿、贪污侵占等非法手段获取经济利益。

同时,腐败现象也为职务犯罪的产生提供了土壤。

一些公职人员在运作过程中存在不透明、不公正的现象,这为他们进行职务犯罪提供了机会。

此外,职务犯罪的产生也与职务人员的素质和道德观念有关。

一些职务人员道德底线低,缺乏法律意识和职业操守,对法律法规不重视,容易贪图利益,产生职务犯罪行为。

因此,加强对职务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和道德素质,是防止职务犯罪的一个重要举措。

为了有效防治职务犯罪,我们应采取一系列对策。

首先,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强化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

要及时修改和完善法律法规,对职务犯罪行为进行严格规制,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惩处力度,形成有效威慑。

同时,要加强执法力度,加强对职务犯罪的监督和查处,保障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

其次,加强职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职业道德建设。

通过广泛开展培训教育活动,加强对职务人员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职业操守。

此外,要加强对职务人员的考核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置问题职务人员,确保他们正确履行职责。

另外,加大对腐败现象的打击力度,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政府应当采取更加严格的反腐措施,并加强对公共资源和职务权力的监督。

同时,要建立更加透明、公正的运作机制,提高行政效能,减少腐败现象,为职务犯罪的发生提供更少的机会。

浅议监狱系统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一)

浅议监狱系统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一)

浅议监狱系统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一)【摘要】监狱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社会,监狱系统职务犯罪有其自身的特殊之处。

本文试从监狱系统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入手,对如何在监狱系统内预防职务犯罪作些粗浅探讨,并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监狱;职务犯罪;特点;原因;预防【正文】我院作为派驻监狱检察院,近年来加大了对辖区监狱的法律监督力度,查办了一系列监狱系统职务犯罪案件,所查案件主要集中在这样几种罪名: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虐待被监管人罪、过失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以及贪污罪、受贿罪等。

本文现试从监狱系统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入手,对如何在监狱系统内预防职务犯罪谈点粗浅认识。

一、监狱系统职务犯罪的特点——易发性。

监狱作为刑罚执行机关,对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具有层报权和决定权,而且这种权力处于“大墙”之内,外人很难了解其运行情况。

同时,服刑罪犯及其家属也希望通过监狱工作人员违法获取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以及劳动改造中的特殊照顾等不正当利益,从而拉拢、腐蚀监狱工作人员。

二者一旦结合,监狱系统职务犯罪就会呈现易发、多发态势。

——主体的相对明确性。

现在,监狱系统工作内部分工十分明确,只有具有相应权力的工作人员才有可能实施相应犯罪,如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私放在押人员、过失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的主体只能是负有监管职责的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的主体只能是负有相应管理职责的刑罚执行、狱政部门工作人员及相关分管改造的监狱负责人。

因而,监狱系统职务犯罪的主体是相对明确的。

——群体作案比较普遍,窝案多。

随着管理和监督机制的逐步完善以及刑罚执行工作的分工越来越具体、明细,监狱系统职务犯罪往往需要诸多环节的相互利用、协作,靠利益均沾的办法才能实现,表现出作案的群体性。

如我院近年办理的几起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案,就都涉及到医院、监狱狱政科工作人员及主管领导。

因为想让不符合条件的罪犯保外就医,就得要医院出具虚假病情鉴定,狱政部门收集、呈报虚假材料,还要经过相关领导签字同意,靠“单兵作战”显然不可能得逞。

浅论职务犯罪的原因、特点及防治(一)

浅论职务犯罪的原因、特点及防治(一)

浅论职务犯罪的原因、特点及防治(一)论文摘要从目前结案的案件来看,职务犯罪呈现三大特点:一是案犯的职务越来越高,二是利用职务犯罪的数额越来越大,三是涉案在逃境外的犯罪嫌疑人越来越多,引渡回来的人员极少。

2003年检查机关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9562件,涉及43490人,代表国家提起公诉22761件,涉及26124人,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3亿元,2003年全国检察机关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犯罪大案18515件,其中涉案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123件。

立案侦查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2728人,其中地厅级干部167人,省部级干部4人。

由此来看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和预防是我们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我认为职务犯罪的原因有一是经济方面的原因,二是思想方面的原因,三是体制和监督制度方面的原因。

特点是一、国家和政府形象受到严重损害、社会危害性极大,二、行业特性显著。

在职务犯罪的防治方面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深化改革、完善干部制度建设;加强反腐机制建设、廉洁自律要从小事做起;坚定理想信念、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加强各方面的监督;加强法制建设;加大对潜逃的职务犯罪嫌疑人的追捕力度;严惩行贿者。

关键词:职务犯罪特权法制腐败监督机制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职务”是“职位规定应该担任的工作”,因此,“职务”的前提是先有一定的“职位”,由该职位确定其所应有的职权和义务。

“职务”是职权和职责的统一,一个人具有某种职务,表明他既拥有处理一定事务的权力,又必须履行处理一定事务的职责,也就是要求他必须恪尽职守,既不能滥用权力,也不能不履行职责。

对于职务而言,职权与职责是密不可分的两个方面,与国家职能联系在一起的“职务”,其本质特征是“公务性”,即代表统治者从事国家管理职责。

因此,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滥用职权,或者不正确履行职权所实施的违背职责要求的依照刑法规定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谈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及对策(论文成稿)

谈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及对策(论文成稿)

谈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防治对策摘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不断提高,但受中国几年的封建思想的束缚以及社会发展滋生出来的一些弊端的影响。

职务犯罪在这一时期成为了易发阶段。

虽然党和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得政策与措施,但取得的成绩依然不容乐观职务犯罪已成为经济发展的障碍。

目前社会还未形成预防职务犯罪的最佳时机,认识职务犯罪的概念及构成、特点、规律及发展趋势、原因,是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前提。

预防,应从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入手。

控制,必须采取法律的、政治的、行政的手段综合治理,方可取得最佳的控制效果。

关键词:职务犯罪特点原因预防论文目录:一、职务犯罪概述(一)职务犯罪的概念。

(二)职务犯罪的构成(三)职务犯罪的特点、规律及发展趋势二、职务犯罪原因(一)从政治的层面来看,我国政治生活和公共管理中所发生的权力失控现象,主要由于现行政治体制中权力配置上存在的一些弊端,概而析之,其原因表现在如下几方面(二)从权力的实施来看,公共权力过程中的腐败活动对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精神文化的发展具有致命性的危害。

这一过程导致职务犯罪的原因,表现为以下几方面第三、在精神文化方面,权力腐败助长腐朽没落思想,瓦解人民群众对现代化事业的信心,滋生对执政党的政府的离心离德倾向三、防治职务犯罪的具体对策(一)加强道德控制,强化“不想犯”的心理动机(二)加强制度控制,营造“不能犯”的外部环境(三)加强司法制度控制,形成“不敢犯”的威慑态势(四)认真贯彻并进一步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引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经济建设方面取得了非常重要的成绩,但是经济发展的同时一些腐败因素也在不断滋生,职务犯罪常有发生。

党中央果断的推出了“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的伟大决策。

这一方针的提出对于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环境,但腐败现象依然没有得到完全遏制,这充分证明了政府反腐败的力度与措施是相当不够的,也说明了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同时,我们的制度、管理等多方面原因还存在诸多的漏洞和不足。

当前金融机构职务犯罪的特点、成因及对策5篇范文

当前金融机构职务犯罪的特点、成因及对策5篇范文

当前金融机构职务犯罪的特点、成因及对策5篇范文第一篇:当前金融机构职务犯罪的特点、成因及对策当前金融机构职务犯罪的特点、成因及对策金融职务犯罪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中的工作人员,利用其从事融资活动的便利或滥用职权、不尽职责,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或国家对职务活动的管理职能,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众所周知,金融系统职务犯罪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巨大,不仅损害金融机构自身的合法利益,更严重地损害广大存款人、股东的合法权益,极易诱发金融风险,危害社会稳定。

在世界经济日益全球化的今天,金融安全已经成为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

本文将在分析现阶段金融机构职务犯罪的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概括其特点,分析其成因,并为更好地预防金融机构犯罪提出对策性建议。

一、现阶段金融机构职务犯罪的特点(一)复杂性金融职务犯罪是一种特定身份犯罪,是公共权力异化为私人权力的结果。

正是因为这种主体的特定性带来了犯罪分子的“自我保护”功能。

犯罪前他们打着“公平”、“合法”执行金融职务的身份进行,理所当然的不易受到阻碍;犯罪过程中他们实施的是以权谋利、将公权暗化为私权,可以骗取领导和同行的支持;犯罪后他们往往利用职权地位所形成的影响,公开或秘密地对抗司法机关的侦破活动,利用盘根错节的关系网开脱罪责,无形中增加了司法机关的追诉难度。

(二)隐蔽性一般犯罪如杀人、放火、抢劫等,是以公民个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为侵害对象的,受害者与犯罪者利益冲突激烈,揭露犯罪的积极性高。

而职务犯罪是金融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在单位内部实施的,其侵犯的对象属于国家或集体的公共财产,一般不是以公民个人利益为直接侵害对象。

因此,别人既不容易了解贪污者的职务内幕,又不容易与之发生直接的利益冲突,故不易被察觉和揭露。

(三)智能性犯罪形式多样,手段隐蔽智能化。

随着金融系统科技含量不断提高,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多种多样,且不断翻新,向智能化、技术化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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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职务犯罪的原因、特点及对策(一)
摘要]职务犯罪,是指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贪污受贿,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或者侵犯公民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管理职能,依照国家法律应受刑法处罚的行为。

贪污、贿赂、侵权、渎职等职务犯罪是当前腐败现象的集中表现。

侵犯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已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为了给予受害者更全面、更具体、更适当的协助,以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必须建立法律、社会等各层面的支持体系,我们要坚决打击职务犯罪。

关键词]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特点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对策
职务犯罪是我国当前政治腐败现象的典型表现。

治理腐败、防范和遏制职务犯罪是全党和全社会的共同任务,是一项系统工程。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职务犯罪的形式、特点、规律也在不断变化。

我们必须针对新形势下职务犯罪出现的新特点、新动向,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有效途径,逐步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的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机制。

当前我们要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的“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并以此来要求和勉励自己,才能更好地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

一、职务犯罪的界定
(一)职务犯罪的概念目前,我国学者对职务犯罪概念的理解各有千秋,但基本上都与最高人民法院对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职务犯罪界定的定义相符。

总的来说,职务犯罪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职务犯罪是指有职务的人利用职务进行的犯罪;狭义的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滥用职权,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破坏国家对职务行为的管理活动,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依照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的总称。

从此概念可以看出,我国对职务犯罪的范围有明确的界定,职务犯罪是发生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主要包括贪污、贿赂、侵权、渎职等行为,其中贪污、贿赂是当前腐败现象的集中表现。

笔者对上述观点不是很认同,认为职务犯罪是指从事国家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贪污受贿,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或者侵犯公民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管理职能,依照国家法律应受刑法处罚的行为。

(二)职务犯罪的特征职务犯罪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刑事犯罪,具有其他犯罪的共同特征,如犯罪主体必须到刑事责任年龄和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犯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或过失等等。

因而,我们仅对职务犯罪的四个主要特征作简要介绍。

1.主体的特殊性职务犯罪的主体是特殊的,它的行为人必须具有“从事公务”的身份,才能构成职务犯罪的主体。

“从事公务”是职务犯罪的身份特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从事公务”的人员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员:(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具有经营、管理职责或者监管单位财物职责的人员;(3)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4)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等。

2.犯罪行为与职务的关联性职务犯罪与行为人的职务具有一定的关联性,这是职务犯罪的行为特征。

如果行为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但这种犯罪行为与自己的职务并无关联,则不是职务犯罪行为,例如一个国有商业银行的行长实施的与职务无关的暴力违法行为,便不是职务犯罪行为。

职务犯罪行为与职务关联有以下三种形式:一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实施犯罪行为。

职务是权利和义务的统一,具有某种职务的人员便具有处理某种事务的权力,如果行为人利用权力搞权钱交易,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取私利,便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实施的职务犯罪行为。

像北京原交通局副局长毕玉玺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收受贿赂达1004万元。

二是滥用职权。

为了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任何权力都是有限的,并且行使权力要按一定的程序进行。

如果行为人超越职权、违反程序行使职权实施犯罪行为,便是滥用职权实施的职务犯罪行为。

三是不正确履行职权。

表现为行为人对工作马虎、敷衍塞责,玩忽职守
等。

3.明显的行业性职务犯罪具有明显的行业特点,某些行业成为犯罪的多发部门。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对市场经济行使调控职能的部门成为犯罪的热点。

金融部门、房地产开发部门、海关部门和基建工程行业等在一定时间内都是职务犯罪的热点部门,主要原因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过程中,这些部门起着重要的调控作用。

在各地、各行业都在谋求发展的情况下,这些部门的作用显得更加重要。

职务犯罪的行业特征提醒我们,每一项改革措施的实施并非易事,总会有人钻改革的空子,实施妨碍改革措施的犯罪行为.像厦门远华案件牵涉福建及中央的高官之多,让人瞠目结舌,这就是一种集团性的犯罪,行业性的犯罪,他们都沦落为厦门远华集团的走私保护伞.4.手段的智能化大多数职务犯罪都属于智能犯罪。

随着司法机关侦察工作中技术含量的增大和打击力度的加大,职务犯罪也日趋智能化。

作为职务犯罪主体的从事公务的人员,一般都具有较高的文化水平和智能水平,并且熟悉与其职务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为实施智能化犯罪行为奠定了基础。

如四川省原副省长李达昌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在担任九年副省长之后,为了逃避法律责任,自动请辞,到高校当教授,并利用舆论来给自己立“贞节牌坊”,结果两个月后,李达昌被双规,被绳之以法。

5.计划的周密性很多的职务犯罪者,在被发现之前已经把自己贪污和受贿的财产转移到了国外,甚至将自己和家人移民到国外,我们的检察和纪检工作者往往望洋兴叹。

他们的计划之久,谋划之周密让我们始料不及。

例如在2003年4月20日中午,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携同女儿、女婿、外孙女等从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出境。

她带走了约两亿元人民币。

在更早以前,国家电力公司原总经理高严“神秘失踪”。

近年来,外逃贪官到底有多少?现在还没有一个公认的数字。

人们一般使用的说法是,外逃官员数量大约为4000人,携走资金约500亿美元。

这个数据来自2004年8月媒体对商务部一份调查报告的报道。

也有消息说,去年5月公安部的新闻发会上公布,目前我国尚有外逃的经济犯罪嫌疑人500多人,涉案金额700多亿元人民币。

这个数目是非常惊人的,造成了严重的国有资产流失。

二、职务犯罪的成因分析
职务犯罪产生原因往往是多方面的,封建思想的残余、人们法制观念的淡薄、对职务犯罪惩处之乏力、主要原因。

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手中都掌握着一定权力。

但是,在有的领导干部的头脑中,对其所掌握的权力的取得,用途却不很清楚,往往把其作为“自己的既得利益”来看待。

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具体加以分析:
(一)封建思想残余是职务犯罪的思想根源中国有几千年封建社会的历史,在这个阶段所形成的习俗和思想根深蒂固,至今还在影响着人们的行为。

有些人热衷于投机钻营,有些人当官为了发财,于是行贿受贿就再所难免。

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存在着职务犯罪滋生和蔓延的土壤和条件。

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仍是社会的主要矛盾。

也就是说,社会所能提供的财富,通过正当劳动所能获得的物质报酬,还远远不能满足人们的物质欲望。

有些人为了获取更多的物质财富,就采用不正当的手段,找人办事靠金钱铺路,替人办事就索贿受贿,导致职务犯罪。

例如原抚顺特钢集团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玉颖因犯受贿罪、贪污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其受贿一多半来自本单位干部调动。

这家企业中层以上干部仅几十人,张玉颖3年间就调整18个关键岗位,人均“上供”2.5万元。

她就是受封建权钱的思想影响,才大肆利用人事权,也就是所谓的官权来大捞一笔.可惜却捞来了终身牢狱.
(二)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失衡是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自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党把工作的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上来,人们的思想解放了,经济得到快速发展,而一些领导人只注重物质文明建设而忽视了精神文明建设,使得一些人金钱至上,唯利是图,助长了职务犯罪。

在对外开放的条件下,西方资本主义的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乘隙而入,侵蚀一些党员干部的思想。

特别是在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换的过程中,由于缺乏市场经济建设经验,缺乏前瞻性的应对措施,加之体制运转的速度很快,没
能及时建立和完善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制度和机制,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存在一些漏洞和薄弱环节。

一些贪官污吏,趁机侵吞国家、集体和人民的财产。

像轰动一时的胡长清和成克杰贪污腐败案,就是这种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失衡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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