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律师阅卷摘要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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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律师阅卷笔录模板

刑事辩护律师阅卷笔录模板

刑事辩护律师阅卷笔录模板作者:苏义飞XX案律师阅卷笔录⼀、⽂书卷1、受案登记表(第1页)内容摘要:2015年6⽉12⽇,GXX到我⼤队报案,WXX⾮法吸收GXX、FXX、TXX等⼈6000万左右,现已逃匿。

质证意见:···2、报案单(第3-33页)内容摘要:GXX报案5000多万(4页)。

FXX报案720万(5页)。

WXX报案90多万(7页)。

TXX报案100多万(9页)。

···质证意见:···26、起诉意见书(第68-72页)内容摘要:WXX涉嫌集资诈骗罪,涉嫌诈骗GXX36962193.10元、FXX2954400元,涉嫌合同诈骗RXX200万。

YXX涉嫌⾮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证据⼀卷2、到案经过(WXX)(第3页)内容摘要:2017年8⽉30⽇10时许,WXX主动到包河经侦⼤队投案。

质证意见:没有异议,WXX有⾃⾸情节。

5、讯问笔录(WXX、YXX)(第11-50页)内容摘要:WXX:2011年10⽉开始向GXX借钱,第⼀笔是240万,利息2分4厘。

第⼆笔是300万,利息3分3厘。

我⼀直付利息,总利息700万左右。

2012年7、8⽉我开始陆续借他七⼋百万左右,利息每天千分之三,利息⼗天结算⼀次。

另外还借了FXX300多万,ZXX54万,HXX90万,TXX80万···YXX帮我从外⾯借300多万(13页)。

安徽XXXXX有限公司⽋银⾏1730万,我个⼈⽋银⾏150万。

我资产有安徽XXXXX有限公司、四套房产、400亩⼭林、债权700万(14页)。

2014年左右我和GXX⼀起做了承兑汇票⽣意(29页)。

YXX:借款理由是企业⽣产经营、过桥资⾦和放⾼利贷(36页)。

严格意义上说,GXX和WXX是合作做承兑汇票⽣意(38页)。

6、YXX⾃诉材料(51-54页)内容摘要:2012年期间,我通过同事KXX认识GXX,得知GXX主要从事放贷业务(52页)。

贿赂案辩护律师阅卷笔录

贿赂案辩护律师阅卷笔录

贿赂案辩护律师阅卷笔录
一、案子客观事实及被告阐述
1.提起诉讼评定的客观事实
(应祥述,此略。

)(档案资料第_____ 页)
2.被告A _____ 阐述
(应祥述,此略)(档案资料第 ____ 页)
二、相关直接证据
(应祥述,此略。


法医鉴定:_________________ 王____________
医师:_________________ 胡____________
三、案件性质及评定依据
此案明确为:__________________ 故意伤害
评定依据:
1.《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试行)》第2章第6条第11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拇指收缩畸型,不可以对指和握物。

2.《刑法》第234条: __________________ “故意伤害罪别人人体的,处三年
下列刑期拘留或是管控。

犯前述罪,或人受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下列刑期;对手
身亡的或是以尤其残酷方式致人受伤导致比较严重残废的,处十年以上刑期,无
期或死罪。

此方法另有要求的,按照其要求。

”。

律师阅卷后工作总结范文(3篇)

律师阅卷后工作总结范文(3篇)

第1篇一、前言作为一名律师,阅卷是案件办理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对于案件的准确判断和有效辩护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以下是我在近期办理的一起案件阅卷后的工作总结,以供参考。

二、案件背景(一)当事人情况本案当事人甲,男,30岁,某公司员工;当事人乙,女,28岁,某公司员工。

双方因工作原因发生纠纷,甲向乙索赔。

(二)案件事实甲与乙在某公司担任同事,因工作原因,甲认为乙在工作中存在重大过失,导致其遭受经济损失。

甲遂向乙索赔,乙不服,双方发生纠纷。

(三)争议焦点1. 乙在工作中是否存在重大过失;2. 甲遭受的经济损失是否与乙的行为存在因果关系;3. 甲索赔金额的合理性。

三、阅卷情况(一)案件材料1. 当事人甲提交的证据材料:工作记录、证人证言、经济损失证明等;2. 当事人乙提交的证据材料:工作记录、证人证言、答辩状等;3. 人民法院提交的材料:庭审笔录、鉴定意见等。

(二)阅卷心得1. 证据材料较为充分,双方当事人均提供了相应的证据材料;2. 证人证言较为一致,能够证明案件事实;3. 鉴定意见较为客观,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四、工作总结(一)对案件事实的判断1. 乙在工作中存在重大过失,导致甲遭受经济损失;2. 甲遭受的经济损失与乙的行为存在因果关系;3. 甲索赔金额合理。

(二)对案件策略的调整1. 加强对乙工作过失的证明,确保案件事实的准确性;2. 突出甲遭受的经济损失,提高索赔金额的合理性;3. 充分运用鉴定意见,强化证据链的完整性。

(三)对案件辩护的思考1. 针对乙的工作过失,搜集相关法律法规,为辩护提供依据;2. 针对甲遭受的经济损失,搜集相关案例,论证索赔金额的合理性;3. 针对鉴定意见,寻找反驳点,降低鉴定意见对案件的影响。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1. 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为辩护提供理论支持;2. 收集更多证据材料,完善证据链;3. 与当事人沟通,了解其诉求,确保辩护策略与当事人利益相一致;4. 寻求专家意见,提高辩护质量。

大陆法系辩护律师阅卷制度之比较研究

大陆法系辩护律师阅卷制度之比较研究

大陆法系辩护律师阅卷制度之比较研究摘要:辩护律师阅卷制度是刑事诉讼中一项重要制度,许国皆对该制度十分重视。

由于大陆法系国家法律的传统不同,各国律师阅卷制度也相异,且各有千秋。

本文对大陆法系几个有代表性国家的律师阅卷制度给以概述和简评。

关键词:大陆法系辩护律师阅卷制度;比较研究一、德国的制度德国刑事诉讼法典第147条第一款规定:辩护人有权查阅移送法院的,或者在提起公诉情况中应当移送法院的案卷,有权查看官方保管的证据。

第二款:案卷中还没注明侦查已经终结的时候,如果查阅可能使侦查目的受到影响,可以拒绝辩护人查阅案卷、个别案卷文件或查看官方保管的证据。

第三款:在程序的任何阶段,都不允许拒绝辩护人查阅对被告人的询问笔录,查阅准许他或者假如提出要求时,必须准许他在场的法院调查活动笔录,查阅鉴定人的鉴定。

此外,只要无重要原因与此相抵触的,以申请可以准许辩护人将除证据之外的案卷带回他的办公地点或者住处查阅。

由此可见,德国对辩护人查阅案卷的权利是分了两个阶段、三个层次规定的。

两个阶段是:在侦察阶段,辩护人可以查阅特定的案卷材料;在审判阶段,辩护人可以查看所有的案卷。

三个层次是:第一,对于移送法院的、或者在提起公诉情况下应当移送法院的案卷,辩护律师享有不加限制的阅卷权;第二,对于尚未注明已侦查终结的案卷,如果查阅可以使侦查目的受到影响的,可以拒绝辩护律师查阅案卷,即律师在此享有相对阅卷权;第三,对于被告人的讯问笔录、准许辩护律师在场或者如果提出要求必须准许辩护律师在场的法院调查活动笔录、鉴定人的鉴定,在刑事诉讼程序的任何一个阶段,辩护律师均有权查阅,即辩护律师对于这些特定的案卷材料,享有绝对的阅卷权。

此外,德国辩护人还有一项特权是:可以申请将除证据之外的案卷带回他的办公地点或者住处查阅,这是对辩护律师的充分信任。

二、法国的制度法国刑事诉讼法典也对律师阅卷权有明确规定。

该法典第116条规定:“律师选定或者经法院指定后,应将此情况以一切方法毫不迟延地通知律师公会会长。

刑法律师卷宗案件(3篇)

刑法律师卷宗案件(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21年5月,张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某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被害人李某因与张某某发生争执,张某某持刀将李某刺伤,致李某重伤二级。

案件发生后,李某家属情绪激动,要求公安机关严惩凶手。

张某某家属也多次找到律师,希望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二、律师接受委托接受张某某家属委托后,本律师立即对案件进行了全面了解,并与张某某进行了多次沟通。

经过初步调查,本律师认为本案存在以下疑点和辩护空间:1. 张某某与李某的争执起因不明,是否存在误会或挑衅行为;2. 张某某是否具备刑事责任能力,是否存在精神疾病;3. 刺伤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是否存在自首情节。

三、案件调查1. 调查争执起因:本律师通过走访周边群众、查阅监控录像等方式,了解到张某某与李某的争执起因系李某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影响他人正常休息。

张某某上前劝阻时,李某态度恶劣,张某某情绪激动,双方发生争执。

2. 调查张某某的精神状况:本律师委托专业机构对张某某进行了精神鉴定,鉴定结果显示张某某在案发时精神状态正常,具备刑事责任能力。

3. 调查犯罪事实:通过查阅现场勘查笔录、法医鉴定意见等证据,本律师认为张某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四、辩护策略1. 争取自首情节:张某某在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符合自首情节,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2. 争取被害人谅解:本律师积极与李某家属沟通,了解其诉求,并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李某家属表示愿意原谅张某某,并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3. 调查被害人过错:本律师发现李某在案发前有酗酒史,且在争执过程中存在过激行为,可能对案件发生起到一定影响。

五、庭审辩论1. 关于自首情节:本律师在庭审中提出,张某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符合自首情节,请求法院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2. 关于被害人过错:本律师认为,李某在案发前有酗酒史,且在争执过程中存在过激行为,对案件发生起到一定影响,请求法院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3. 关于精神状况:本律师在庭审中提出,张某某在案发时精神状态正常,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请求法院依法认定。

重大刑事案件的阅卷技巧及思路

重大刑事案件的阅卷技巧及思路

专业刑事辩护团队常常会接到一些重大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卷宗材料往往都是上百卷,有的甚至多达四、五百卷。

特别是涉黑涉恶案件,被告人众多、案卷材料纷繁杂乱。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如何理清证据并最终形成辩护思路,制作阅卷笔录是第一步。

关于阅卷的技巧和思路可能更多的是我的一些办案经验总结,希望借此与大家一起分享,也欢迎大家批评指正。

一重大刑事案件制作阅卷笔录的目的和重要性作为检察官出身的我,制作阅卷笔录的习惯和经验来源于当年从事公诉工作时制作的《案件审查终结报告》。

现在成为刑辩律师,为了将重大复杂的案件办得更细致,更扎实,制作阅卷笔录成了我们应对此类案件最基本的一种办案方法。

据我了解,很多刑辩律师团队在内,很多从检察院出来的刑辩律师团队均在采用并不断研究改善这种办案方法。

那么,刑辩律师制作阅卷笔录的目的是什么?它的重要性又体现在哪里呢?首先,制作阅卷笔录的首要目的就是要把上百卷甚至几百个案卷按照一定的思路进行整理,使繁杂凌乱的证据材料变得清晰、有条理。

同时,重大刑事案件从审查起诉到开庭,时间通常都很长,一退、二退,期间不断补充证据,做好阅卷笔录,有助于阅卷的连贯性和递进性。

其次,制作阅卷笔录可以为审查起诉阶段提交调查取证申请、与公诉人交换意见、庭前会议的排非提供重要的基础依据。

只有通过对证据的梳理,才能知道公安机关遗漏了哪些对嫌疑人有利的证据,甄别出公安机关办案过程中的程序违法,从而申请调查取证和提出排非申请。

再次,经过团队协作制作出统一标准的阅卷笔录,便于团队律师了解全案不同部分的事实并进行整合,并且在研读阅卷笔录的基础上进行充分讨论,从而提出辩点,形成辩护思路,为开庭的讯问、质证、发表辩护意见做好基础性的准备。

二重大刑事案件阅卷笔录的制作需要一体化运作的团队协作在办理了几个涉黑案件后,我对一体化运作的团队协作的重要性有了更深的体会。

在一体化运作的团队中,团队的所有成员可以集中精力、集中时间来攻克一个案件,效率能大大提高,这是松散型律师团队合作无法企及的。

上海刑事案件律师如何做好阅卷笔录

上海刑事案件律师如何做好阅卷笔录

上海刑事案件律师如何做好阅卷笔录
在刑事案件中,阅卷笔录是律师辩护工作的重要一环。

而在上海
这样一个经济、文化繁荣的城市中,刑事案件也是层出不穷,因此上
海的律师如何做好阅卷笔录显得尤为重要。

一、在阅卷前,律师应该先了解案件的情况和基本事实,熟悉相
关法律法规,掌握犯罪嫌疑人的情况等。

二、阅卷时,律师要有条不紊地进行,分别对案卷中各种材料进
行分类整理,便于查找、使用。

还要重点关注有利于辩护的证据和线索。

三、在查阅证据方面,律师应该特别注意搜集、整理自己的证据,并特别针对证明犯罪嫌疑人无罪或减轻罪责的证据,尽量争取将其反
映在笔录中,为后续的辩护打下基础。

四、在阅卷笔录的记录方面,律师应该认真审核笔录是否准确、
完整,是否涵盖了所有关键点的内容,以避免遗漏或误差。

如果有问题,及时向公安机关提出。

五、律师在阅卷笔录完结后,还应及时对笔录进行备份,以备后
续使用。

在阅卷笔录的整个过程中,律师须要保持高度重视,并且配合公
安机关尽快完成案件的办理工作。

因此,律师要克服疲劳和不良情绪,保持专业态度和职业操守,以完成好自己的职责。

律师办理刑事案件阅卷技巧

律师办理刑事案件阅卷技巧

在刑事案件辩护中,阅卷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案件的成败。

认真、仔细、全面地研究案卷材料,有助于律师了解案情,发现问题,提炼辩护观点,为法庭上的交锋做好充足的准备。

遗憾的是,在现实中,很多律师对阅卷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不认真阅卷的现象比较普遍。

甚至有的律师仅凭一份公诉机关的《起诉书》就出庭辩护,这是很不负责任的做法。

也有很多律师面对厚厚的案卷材料一筹莫展,感觉千头万绪,无从下手,只有草草看一遍了事,没有什么收获。

律师如果对现有的证据材料不认真审查和充分利用,完全寄希望于自身的调查取证,不但阻力重重,而且具有较大的风险。

这是舍近求远的笨办法。

侦查机关通过强大的国家机器取得的证据材料,如果能为我所用,在法庭审理中,往往可以出其不意,一剑封喉,获得最佳的辩护效果。

从事律师工作以来,我办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以下就是我对阅卷工作的一些体会。

一、阅卷前的准备工作根据法律规定,在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只能查阅部分案卷材料,在审理阶段,律师可以查阅与案件有关的全部证据材料。

有的办案单位对律师阅卷设定了种种限制,提供给律师查阅的案卷材料极其有限,很多律师逆来顺受、习以为常,并不提出抗议,有的律师在复制案卷材料的时候,为了节省时间和费用,只挑选部分材料复印。

这不是正确的做法。

阅卷的首要前提是,案卷材料一定要全面、完整。

只要是与案件有关的材料,一页都不能少,全部都要复制。

如果办案单位不提供完整的案卷,辩护律师应当与办案人员交涉,据理力争,维护自身的阅卷权利。

如果律师法定的权利得不到尊重和保障,在开庭的时候,律师应以未能全面审核案卷材料为由,申请休庭,要求法院对案件延期审理,从而达到维护律师阅卷权的目的。

在阅卷之前,辩护律师需要认真研究公诉机关的《起诉书》。

《起诉书》是公诉机关对案卷材料的提炼,里面几乎每一句话都来源于案卷材料。

辩护律师要端正心态,清楚自己的立场。

辩护律师的职责是为被告人提供法律服务,所处的角度应当是被告人的角度,是与《起诉书》的指控对立的角度,因此,我们要用怀疑、挑刺的眼光,来认真审查案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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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甲姓名:,份数,内容
证人乙姓名:,份数,内容
证人丙姓名:,份数,内容
阅卷后对证人证言的看法、评价:
5、受害人陈述情况:人,份数
受害人甲姓名,份数,内容
受害人乙姓名,份数,内容
受害人丙姓名,份数,内容
阅卷后对受害人陈述的看法。评价:
6、鉴定结论情况:份数,鉴定人身份:
鉴定结论1主要内容:
鉴定结论2主要内容:
刑事辩护律师阅卷摘要及分析
承办律师名字
承办案件日期
被起诉人名字
性别
出生年月
起诉罪名
公诉机关
一审法院
1、起诉书指控的事实:
2、已送案卷材料概况(卷数或册数):
3、被告人口供情况:
口供份数:前后口供有无变化:有无
口供如有变化,变化是什么,为什么变化:
阅卷后对被告人口供看法、评价:
4、证人证言情况:几人份数
阅卷后对鉴定结论的看法、评价:
7、勘验检查笔录情况:份数勘验、检查人身份
勘验、检查笔录主要内容:
阅卷后对勘验检查笔录的看法、评价:
8、书证、物证情况:份数,表现形式:照片实物
物证名称及对案件的证明情况:
书证名称对案件的证明情况:
阅卷后对书证、物证的看法、评价:
9、视听资料情况:份数,来源
视听资料对案件的证明情况:
阅卷后对视听资料的看法、评价:
10:其他证据材料情况:份数,名称
证明内容:
11、阅卷后对证据的综合分析意见(能否支持起诉书的指控,存在什么问题):
12、阅卷后认为需要向被告人了解、核实的案件事实有关问题:
13、阅卷后认为需要调查收集证据的案件事实和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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