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制造:六部委发文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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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1998(000)003
【摘要】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为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和设备,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技术进步,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国务院决定,自1998年1月1日起,对国家鼓励发展的...
【总页数】2页(P22-23)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2.220.4
【相关文献】
1.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 [J], ;
2.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 [J], ;
3.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的紧急通知 [J],
4.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 [J],
5.关于落实国务院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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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32~实施细则(2020)

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32~实施细则(2020)

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32~实施细则(20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为支持我国重大技术装备制造业发展,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能源局关于印发〈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0〕2号)有关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能源局制定了《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自2020年8月1日起实施。

《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受理程序等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联财〔2016〕40号)同时废止。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能源局2020年7月24日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能源局关于印发〈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0〕2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能源局制定和修改本细则,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含计划单列市,下同)会同同级财政厅(局)、各直属海关、省级税务机关按照本细则做好相关工作。

第三条申请享受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企业一般应为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或产品的企业,承诺具备较强的设计研发和生产制造能力以及专业比较齐全的技术人员队伍,并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独立法人资格;(二)不存在违法和严重失信行为;(三)具有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四)申请享受政策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应符合《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有关要求。

申请享受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核电项目业主应为核电领域承担重大技术装备依托项目的业主。

第二章免税资格申请程序第四条新申请享受政策的企业和核电项目业主免税资格的认定工作每年组织1次。

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32~实施细则

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32~实施细则

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32~实施细则(20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il•划单列市税务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为支持我国重大技术装备制造业发展,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能源局关于印发〈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後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0) 2号)有关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能源局制定了《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自2020年8月1日起实施。

《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受理程序等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联财(2016) 40 号)同时废止。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能源局2020年7月24日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根拯《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能源局关于印发〈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0) 2 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能源局制泄和修改本细则,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含计划单列市,下同)会同同级财政厅(局)、各宜属海关、省级税务机关按照本细则做好相关工作。

第三条申请享受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企业一般应为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或产品的企业,承诺具备较强的设计研发和生产制造能力以及专业比较齐全的技术人员队伍,并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独立法人资格:(二)不存在违法和严重失信行为;(三)具有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四)申请享受政策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应符合《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有关要求。

申请享受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核电项目业主应为核电领域承担重大技术装备依托项目的业主。

六部门印发《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

六部门印发《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

第十九条 税务机关应当依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交送的排污单 位信息进行纳税人识别。
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交送的排污单位信息中没有对应信息的 纳税人,由税务机关在纳税人首次办理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时进 行纳税人识别,并将相关信息交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第二十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发现纳税人申报的应税污染物排 放信息或者适用的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有误的,应当通知税 务机关处理。
( 二 ) 纳税人单位产品污染物排放量与同类型纳税人相比明显 偏低,且无正当理由。
第二十三条 税务机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无偿为纳税人 提供与缴纳环境保护税有关的辅导、培训和咨询服务。
第二十四条 税务机关依法实施环境保护税的税务检查,环境 保护主管部门予以配合。
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应当按照税收征收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 保管应税污染物监测和管理的有关资料。
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 报告中提出的“加快建设制造强国,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不断 完善政策有关目录,提升装备制造业整体水平。
2018年01月09日 财政部关税司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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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申报的污染物排放数据与环境保护主管部 门交送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交送的数据 确定应税污染物的计税依据。
第二十二条 环境保护税法第二十条第二款所称纳税人的纳税 申报数据资料异常,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 一 ) 纳税人当期申报的应税污染物排放量与上一年同相比 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
Regulations 法规
第十五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向税 务机关交送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中获取的下列信息:

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为支持我国重大技术装备制造业发展,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能源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关税〔2020〕2号)有关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能源局制定了《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自2020年8月1日起实施。

颁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等文号:工信部联财〔2020〕118号颁布时间:2020-07-24实施时间:2020-07-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能源局关于印发<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0〕2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能源局制定和修改本细则,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含计划单列市,下同)会同同级财政厅(局)、各直属海关、省级税务机关按照本细则做好相关工作。

第三条申请享受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企业一般应为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或产品的企业,承诺具备较强的设计研发和生产制造能力以及专业比较齐全的技术人员队伍,并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独立法人资格;(二)不存在违法和严重失信行为;(三)具有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四)申请享受政策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应符合《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有关要求。

申请享受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核电项目业主应为核电领域承担重大技术装备依托项目的业主。

第二章免税资格申请程序第四条新申请享受政策的企业和核电项目业主免税资格的认定工作每年组织1次。

第五条新申请享受政策的企业和核电项目业主,应按照下年1月1日执行有效的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于当年8月1日至8月31日提交《享受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申请报告》(见附件1)。

六部门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10类中小型农机进口不再享受免税

六部门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10类中小型农机进口不再享受免税

六部门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10类中小型农机进口不再享受免税2017年末闭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首次提出了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并规划了时间表。

时间表显示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

而实现农业现代,农业机械化是基础;实现农业机械化,农机推广这是关键。

据消息称,根据近年来国内装备制造业及其配套产业的发展情况,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等6部门日前共同印发《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对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三份目录进行了调整,这些新目录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图:农机据介绍,此次调整根据国内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发展以及配套零部件、原材料生产制造能力变化等情况,结合《中国制造2025》规划,在《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中增列了国内处于起步期或成长期的部分技术装备,删减了目前国内产业发展较好、上下游配套较齐全的部分技术装备,进一步明确政策支持方向。

对已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部分技术装备,在《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中明确其进口不予免税。

其中包括180马力以下的履带式拖拉机、6行以内的半喂入水稻联合收割机、4行以内的马铃薯联合收获机、功率260千瓦以内的自走式青贮饲料收获机、4行以内的马铃薯种植机、19行以内的大型小麦免耕播种机、6行以内的水稻覆土直播机、6行以内的采棉机、200马力以内的轮式拖拉机等10类农业装备。

图:农机此外,根据《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调整情况,相应地调整了《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录》,对确有必要进口的零部件、原材料予以免税。

比如大马力轮式拖拉机、自走式青贮饲料收获机、采棉机、甘蔗收获机、自走式喷杆喷雾机生产所需的离合器、液压马达、切刀、喷雾(洒)系统等20余种关键零部件。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2014)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2014)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能源局•【公布日期】2014.02.18•【文号】财关税[2014]2号•【施行日期】2014.03.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进出口贸易,税收征管正文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能源局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装备制造业振兴规划有关决定,提高我国装备制造业的核心竞争力及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 2009年8月,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能源局出台了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

根据近年来国内装备制造业及其配套产业的发展情况,在广泛听取产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及相关企业等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决定对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规定和目录进行调整。

现通知如下:一、《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规定》(见附件1)自2014年3月1日起执行。

二、《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14年修订)》(见附件2)和《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及原材料商品目录(2014年修订)》(见附件3)自2014年3月1日起执行,符合规定条件的国内企业为生产本通知附件2所列装备或产品而确有必要进口本通知附件3所列商品,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三、《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14年修订)》(见附件4,以下简称《不免目录》)自2014年3月1日起执行。

海关总署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的紧急通知

海关总署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布日期】1997.12.31•【文号】署税[1997]1062号•【施行日期】1997.12.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关税正文海关总署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的紧急通知(1997年12月31日署税[1997]1062号)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务院决定,自1998年1月1日起,对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现将《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关,请立即组织实施。

此次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调整,是国家为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设备,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全发展的重大举措。

国务院通知强调:各有关单位要注意简化操作环节,精简审批程序,加快审批速度,使此项重大免税政策落到实处。

对这一政策精神,各关要认真学习,深刻理解,严格贯彻执行。

现就执行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凡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和限制乙类(见附件一)的外商投资项目,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见附件二)的国内投资项目,以及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应由上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单位审核符合条件后,出具《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格式见附件三)。

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权限、程序,仍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计划单列市和国家试点企业集团名单请见附件四。

二、免税物品应严格按国务院规定的范围掌握,外商投资项目以及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见附件五),国内投资项目除《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见附件六)所列商品外,该项目所需进口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数量合理的配套件、备件准予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标 签】调整进口设备税收,通知【颁布单位】国务院【文 号】国发﹝1997﹞37号【发文日期】1997-12-29【实施时间】1997-12-29【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进出口物品监管 为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和设备,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技术进步,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国务院决定,自1998年1月1日起,对国家鼓励发展的国内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在规定的范围内,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口设备免税的范围 (一)对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和限制乙类,并转让技术的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进口的自用设备、加工贸易外商提供的不作价进口设备,比照上款执行,即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二)对符合《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的国内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除《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三)对符合上述规定的项目,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也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四)在上述规定范围之外的进口设备减免税,由国务院决定。

二、进口设备免税的管理 (一)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权限、程序,仍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限额以上项目,由国家计委或国家经贸委分别审批。

限额以下项目,由国务院授权的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和国家试点企业集团审批,但外商投资项目须按《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审批。

审批机构在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对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附录1)鼓励类和限制乙类,或者《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附录2)的项目,或者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按统一格式出具确认书。

财政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关于科技重大专项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关于科技重大专项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法规类别】关税【发文字号】财关税[2010]28号【发布部门】财政部科学技术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发布日期】2010.07.24【实施日期】2010.07.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财政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重大专项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0]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科技厅(委、局)、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科技局、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中有关科技重大专项进口税收政策的要求,扶持国家重大战略产品、关键共性技术和重大工程的研究开发,营造激励自主创新的环境,特制定《科技重大专项进口税收政策暂行规定》(见附件,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10年7月15日起,对承担《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民口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的企业和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以下简称项目承担单位)使用中央财政拨款、地方财政资金、单位自筹资金以及其他渠道获得的资金进口项目(课题)所需国内不能生产的关键设备(含软件工具及技术)、零部件、原材料,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二、项目承担单位在2010年7月15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进口物资申请享受免税政策的,应在2010年9月1日前向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牵头组织单位提交申请文件,具体申请程序和要求见《暂行规定》,逾期不予受理。

符合条件的项目承担单位自2010年7月15日起享受进口免税政策,可凭牵头组织单位出具的已受理申请的证明文件,向海关申请凭税款担保办理有关进口物资先予放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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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政部、发改委 工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能源局六部委联合下发《关 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通知明确,《国家支持发 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18 年修订)》和《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 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录(2018 年修订)》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符 合规定条件的国内企业为生产相关装备或产品而确有必要进口的商品,免征关 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光伏领域,受益企业落在光伏设备企业。从 2019 年起, 国内太阳能电池生产设备企业生产 PECVD 等设备所需的零部件、原材料将免征 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此外,将取消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二代改进型核电 机组)等装备的免税政策,生产制造相关装备和产品的企业 2019 年度预拨免税 进口额度相应取消。(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
【电气设备】2018 年前三季度风电新增装机同比增长 30%至 1.26GW,保守估计 全年装机同比增速超 25%,装机反转趋势已确立。在补贴去化的过程中,产业 链制造环节面临较大降本压力,看好制造环节盈利改善的长期逻辑。整机方面, 本轮整机招标价格下降接近尾声,随着开发商关注点逐步由初装成本向 LCOE 转 化,优势整机产品将有一定溢价能力。零部件制造方面,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 该环节洗牌加速,随之而来的供需改善将影响零部件价格。我们看好制造端盈 利改善的长期逻辑,建议适时布局整机与零部件龙头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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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据悉,双极电池类似燃料电池,但电池的阴极和阳极的活性材料应用于一 个公共的电极载体上,且此类电池芯的包装可以去除壳体部件和连接元件,从 而可为更多活性材料腾出空间,使电池能存储更多能量。(第一电动网)
【轻工制造】日前,环保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公示了今年第 25 批 限制进口类产品明细,仅有广东华泰纸业有限公司和肇庆科伦纸业有限公司 2 家造纸企业获批,其中广东华泰纸业有限公司是之前批次更换口岸。本批次新 增的总核定量为 0.44 万吨,是今年除第 14 批外(许可量为 0),单批次许可量 最少的一次。截至目前,今年的总核定量已达到了 1815 万吨。(中国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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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车累计销量 万辆
86.00 51.65 75.51 72.10 55.13 81.16
充电桩累计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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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46 46.30 46.27 28.47 71.76 49.38
挖掘机产量
万台
2.14 51.10 51.30 1.97 48.10 51.70
工业机器人产量 万台/套 0.96 (3.30) 8.70 1.14 (16.4) 9.30
六部委发文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
❖ 板块表现
代码
名称 收盘价
000300.SH 沪深 300 3138
000001.SH 上证综指 2567
川财 机械装备 6511
川财 汽车家电 10882
涨跌/% -1.30 -1.32 -0.98 -1.38
——制造业观察(20181129)
代码 399001.SZ 399006.SZ
川财证券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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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约 8.5 亿元。
国机汽车(600335):拟收购中汽工程 100%股权,交易价格 31.05 亿元。同时, 公司还将为本次收购募集配套资金不超 23.98 亿元,用于 4 个公司项目,分 别为“汽车焊装、涂装、总装智能制造生产线示范项目”、“装备制造基地能力 提升项目 ”、“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高端汽车零部件(FINOBA)制造基 地建设项目”,以及偿还银行借款。
【机械设备】日前,由重庆机床集团牵头承担的“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 备”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高精度数控齿轮加工机箱体类零件柔性制造系统核心 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工程”课题通过了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发展促进中心组织 的技术终验收。(慧聪机械网)
【电气设备】
1)广西第一条采用光伏发电的高速路正式通车,这也是广西第一条服务区和高 速路同步运营的高速路。该高速路为吴圩机场至大塘高速公路,计划在 25 年的 运营期内平均年发电量 126 万千瓦时左右,预计能供应吴圩服务区和团垌服务 区日常用电量,达到自发自供,每年节约电费约 75 万元。(太阳能光伏网)
【国防军工】近期我国北斗三号基本系统星座部署完成,北斗导航概念相关个 股如振芯科技、北斗星通、中国卫星等表现较好。19 日美国出台了一份包括 14 类关键新兴和基础技术出口管制框架,涵盖 AI 芯片、导航技术、先进材料等领 域,芯片进口替代再次引起关注,军工板块中具备核心自主研发能力的相关个 股未来有望受益。随着科研院所改制、军品定价机制改革、军民融合等改革政 策的实施,行业基本面持续改善,看好军工板块长期投资机会,关注业绩较好、 估值合理的主机厂及核心系统标的;同时,关注市场空间大、具备核心研发能 力的优质民参军标的。
的售价更是达到历史新低,彰显了特斯拉中国市场的重视程度。此外,特斯拉 川财研究所
产能扩张产业链有望受益,自主品牌长期将迎挑战,倒逼我国新能源汽车产 北京 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 28 号中
业发展提速。此外,中美贸易摩擦存在不确定因素,汽车销量进入下滑通道,
海国际中心 15 楼,100034
板块恐难有趋势性上涨行情,我们建议投资者注意风险。
川财证券研究报告
❖ 公司要闻 宁德时代(300750):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要, 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 110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拟投入不超过 70 亿元新建锂电池项目。 今飞凯达(002863):公司子公司沃森制造(泰国)有限公司,拟投资年产 300 万件铝合金汽车轮毂建设项目,产品以欧美、大洋洲、中东为目标市场。项目 总投资 3.73 亿元,建设期 5 年,三期项目实施完成后,预计每年新增销售收
汽车产量
万辆 233.40 (10.10) (0.40) 235.60 (11.7) 0.87
汽车销量
万辆 238.00 (11.70) (0.10) 239.40 (11.6) 1.49
汽车零件出口金额 万美元 446910 10.65 12.40 482580 15.11 12.60
小轿车进口金额 万美元 153237 9.75 21.30 158684 (5.88) 22.60
名称 深证成指 创业板指
收盘价 7597 1313
涨跌/% -2.06 -2.12
证券研究报告
所属部门 । 股票研究部 报告类别 । 行业动态
川财 建材轻工 6469 -0.75 所属行业 । 制造
报告时间 । 2018/11/29
❖ 指标跟踪
指标名称
单位 2018-10 同比/% 累计/% 2018-09 同比/% 累计/%
代码
名称 收盘价 PE(TTM) EPS-2017 EPS-2018E EPS-2019E EPS-2020E
002341 新纶科技 12.88 41.61
0.13
0.43
0.63
0.83
300073 当升科技 27.37 43.92
0.57
0.68
1.02
1.22
603111 康尼机电 4.71 -1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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