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21世纪集体主义道德原则
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原则是集体主义

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原则是集体主义,这一原则受到为人民服务核心的根本规定,包含依次递进、逐层扬弃并首尾衔接的三个环节:利己、利他、利群和利众.其中,利群和利众是最高、最本质也是最具能动性的关键一环.A社会主义道德是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着力点。
(2)在全社会认真提倡社会主义道德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和中心环节。
(3)人是要有道德的,要提高全民族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就要在全社会提倡社会主义道德。
(4)要能形成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良好道德风尚,就应当在全社会提倡社会主义道德,而且,社会主义道德要求也是大多数人都能做到的B第一,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
社会主义道德是社会主义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的反映,是为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巩固、发展服务的。
社会主义在本质上是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
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本质规定的,是社会主义历史使命决定的。
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就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必须体现一切相信人民群众,一切依靠人民群众,一切为了人民群众这一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最高准则。
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的集中体现,半个多世纪以前,毛泽东同志就以此为题发表了光辉著作。
后来,为人民服务又作为党的宗旨,被写进党的章程。
邓小平同志指出:“人民群众必须自己解放自己;党的全部任务就是全心全意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他还指出:世界观的重要表现是为谁服务。
为人民服务,体现了我们党一贯倡导的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给为人民服务注入了新的时代内容,同时也迫切要求把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全社会推广开来。
有人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人民服务是对党员、干部的要求,不能推广到全体人民。
集体主义的道德要求

集体主义是一种社会制度或政治理念,其中个人的利益被视为社会的利益的一部分。
在这种情况下,道德要求可能包括致力于社会利益,团结合作,平等分配资源和公平竞争,以及尊重集体利益和集体决策过程。
具体而言,集体主义的道德要求可能会要求个人把自己的利益放在社会利益之前,并在集体决策过程中为社会利益着想。
这可能意味着放弃个人利益,例如较高的报酬或更大的责任,以保证集体利益得到满足。
此外,集体主义的道德要求可能还包括团结合作,致力于公平竞争和平等分配资源,以保证所有成员都能公平地享受社会的贡献和好处。
这可能意味着为了达到共同的目标而放弃竞争,或者接受较低的报酬,以保证所有成员都能平等地受益。
总的来说,集体主义的道德要求鼓励个人将自己的利益置于集体利益之前,并致力于保护和提高集体利益。
论集体主义道德原则

论集体主义道德原则
====
集体主义道德原则是尊重整体利益,考虑整个社会利益,同情他人,尊重他人,普世价值包括平等主义,协作精神,共同参与等道德原则。
今天,集体主义道德原则在建筑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它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
以建筑为例,集体主义的道德原则表现为运用建筑设计,使之符合社会客观要求,营造出群众诉求的框架,有利于人们共同改善城市建设、发展和对民众服务。
比如,根据具体气候情况,采用低热节能和节水技术,有效降低建筑能耗;应建造较灵活、多功能的公共建筑,满足居民及其他从业者的多样化需求;建筑内部配置应反映大多数群体功能需求,确保公平、舒适的空间使用;为实现和谐密集的城市空间,应淘汰过多的空间碎片,塑造多样化、共同协作的满足新需求的空间结构。
此外,建筑施工过程中,集体主义的道德原则表现为:建筑施工团队应采取一致、可操作的分工,减少施工现场的风险和损失,确保质量,顺利建成;施工过程中应尊重各方利益,深入参与当地居民的生活,尊重疏离施工范围的环境,及早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施工现场污染;实施流程中,应注重劳动险、安全防护、材料配置等重要环节,并充分发挥专业人员的素质及熟悉技能,打造优质的建筑。
综上所述,集体主义的道德原则对建筑的设计、施工及运用有重要影响。
社会
文明的发展,依靠各类制度明文规定道德规范,加强集体主义道德原则的推行,使公共建筑空间更加精致优良,让城市空间环境更加和谐美好,营造出更好的生活氛围。
集体主义作为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原则的原因

集体主义作为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原则的原
因
集体主义是指将集体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强调整体的利益优先于个人的利益,是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原则。
其中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首先,集体主义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
在社会发展的漫长历程中,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都有着不同的阶段性,但长期来看,集体利益比个人利益更加重要和长远。
人类社会的发展离不开群体的协作和合作,而这种协作和合作只有在重视集体利益的前提下才能得到有效实施和积极推进。
其次,集体主义可以强化社会正义和公平。
在集体主义的思想体系中,个人利益和个人能力并不是衡量成功的唯一标准,而是要以个人在社会中的贡献和社会效益为主要评价标准。
这样一来,社会就会更加重视对每个人的平等机会和公正分配,保证每个人都会因为自己的付出而获得相应的回报。
最后,集体主义可以促进个人的全面发展和自我完善。
在集体主义的精神激励下,人们更加重视人际关系和群体协作,因而为了更好地发挥自己在社会中的作用,也必须更加努力地提高自己的认知和素养。
在这个过程中,每个人也可以不断追求自我完善和提高,从而真正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总之,集体主义是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原则之一,在现代社会中依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生活和工作中,我们应该更加注重集体利益,团结协作,为社会的繁荣和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同时,也要在关注集体利益的同时,尊重个人权利和自由,保障每个人的平等机会和公正权益,实现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
公民道德与集体主义原则

这是我自己写的,以供大家借鉴。
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的路径——以集体主义为原则摘要:我国社会道德经历了由传统抽象集体主义的道德共识到现代道德多元化的道德分化的历程。
由于在高度集中计划经济体制下产生的抽象集体主义以社会为本位,忽视了个人的价值和利益,抑制了社会主义活力,而产生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多元化又呈现出道德下滑现象,一定程度上扰乱了社会秩序。
而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因其实现了对抽象集体主义和个人主义的扬弃,实现了社会本位与个人本位、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辩证统一而成为构建公民道德的必然选择。
关键字: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集体主义中共中央印发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指出:“集体主义作为公民道德建设的原则,是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和文化建设的必然要求”,“要把集体主义精神渗入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各个层面,引导人们正确认识和处理国家、集体、个人的利益关系”。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变,在我国,人们的价值观念已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人们不再迷恋于抽象的集体主义,而是更加注重个人利益需求,但是随之也带来了负面因素例如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
一公民道德的内涵公民道德是从个体道德的角度来谈论道德建设,公民道德是社会道德内化为个体道德的一个重要层面。
公民个体道德的养成和素质的提高,对一个国家的整体道德水平和综合国力的提高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和作用。
研究“公民道德”首先要理解什么是“公民”,因为公民道德存在的前提是作为主体的公民的存在。
公民的概念起源于古希腊,它是与古希腊的民主城邦同时产生的。
现在的“公民”是指具有一个国家国籍,并根据该国的宪法和法律规定,赋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人。
个体之间,也就是社会成员之间的完全平等关系,他们具有相同的身份,一个人无论出身如何,从事何种工作或担任何种职务,他们之间都是平等的。
法律上也不承认任何高于其他公民之上的特殊公民。
公民的概念就意味着公民的权利受到法律的保障,现代意义上的公民概念更强调的是公民的权利,而非公民的义务,把权利看成是公民概念的基石。
论21世纪集体主义道德原则

论21世纪集体主义道德原则21世纪是信息时代,也是全球化的时代,人类社会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经济、政治、文化、科技都有了新的进步。
在这个生动活跃的时代,人类需要一套新的道德原则来指导我们的行为,这套道德原则就是集体主义道德原则。
集体主义道德原则是指在社会统一目标下,以团结、协作、奉献、助人为核心价值观,并形成一整套自我约束和社会规范的道德体系。
通过强调集体主义道德原则,可以促进人们对社会和他人的责任感和义务意识,有利于建立和谐稳定的社会,提高整个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首先,集体主义道德原则强调的是团结和协作。
在集体主义的道德原则中,我们不再以个人为中心,而是以社会共同利益为核心。
我们应该鼓励人们在团队中相互支持,互相协作,一起追求共同目标。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在团队中实现更大规模的事情,并取得更大的成功。
其次,集体主义道德原则强调的是奉献和助人。
在集体主义的道德原则中,我们应该尽可能地帮助他人。
我们应该为别人着想,帮助他人解决问题,让他们感受到我们的关心和爱。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建立起更为紧密的人际关系,并且能够创造出更为优秀和开放的社会。
最后,集体主义道德原则强调的是自我约束和社会规范。
在集体主义的道德原则中,我们需要遵守社会规范,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利益,不破坏社会的稳定。
我们应该自觉遵守社会的规则,同时也应该约束自己的言行以符合社会期望。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建立起更为公正公正和多元化的社会。
综上所述,集体主义道德原则是21世纪的新道德地标。
它提倡的是以社会共同利益为核心的团结协作、奉献助人,同时也重视自我约束和社会规范。
我们应该落实这些原则,积极融入到集体中,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做出实实在在的贡献。
结合所学知识及自身实际谈谈社会主义道德中集体主义原则的要求

结合所学知识及自身实际谈谈社会主义道德中集体主义原则的要求
社会主义道德中的集体主义原则要求我们拥有高尚的精神,以团结的态度和友爱的态度相邻而居,尊重共同利益,担当集体责任。
首先,社会主义道德中的集体主义原则要求我们以团结友爱、同心协力的态度维护社会的和谐,尊重彼此的价值观,互相尊重,不断发展合作关系,为实现共同的目标而努力,充分发挥集体的力量。
其次,社会主义道德中的集体主义原则要求我们尊重集体的利益,个人的利益要服从集体的利益,要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要积极发挥集体的力量。
此外,社会主义道德中的集体主义原则还要求我们发挥身边人的作用,致力于将团结协作的思想和行动贯彻到实践中,实现共同的目标,积极为国家创造繁荣昌盛的未来,让社会更加美好。
综上所述,社会主义道德中的集体主义原则是我们必须尊重的原则,它的作用是促进团结合作,推动集体的进步。
如果我们都能够按照这一原则来做事,实现团结协作,尊重集体利益,担当集体责任,就一定能够实现共同的目标,让社会更加美好。
试论述如何理解为集体主义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原则

试论述如何理解为集体主义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原则答案一:(1)集体主义是人类社会本质的必然选择.确立社会主义道德原则是集体主义,这是社会本质的必然要求.以社会为本位的集体主义,这是社会主义社会确立的价值目标.(2)集体主义是社会经济关系所表现出来的利益决定的.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基础是劳动人民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它反映的最基本的利益关系是劳动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反映这个基础的道德观念,必然是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3)集体主义是调节个人和社会利益的基本原则.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明确了社会主义道德原则是集体主义,便能正确地处理好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利益关系,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同社会利益、集体利益、国家利益之间的关系.答案二:共产主义道德的基本原则。
它从无产阶级的根本利益出发,处理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强调无产阶级的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要求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集体主义是无产阶级为完成自身解放和解放全人类的历史使命在道德上的一种必然要求,它是无产阶级高尚品德的集中表现。
集体主义是无产阶级在进行生产斗争和反对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中形成的。
近代大工业的发展,使每个无产者的活动都受到彼此的制约和机器的限制。
同时,也把整个无产阶级的命运联系起来。
在资本主义的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面前,任何一个无产者都不能单独改变自己的命运。
无产阶级只有依靠集体的力量,才能摆脱剥削和压迫。
阶级斗争的实践,使无产阶级觉悟到必须珍视集体的力量,必须在斗争中维护集体的利益。
简述法治思维的含义、要求与主要内容含义:法治思维是指以法治价值和法治精神为导向,运用法律原则、法律规则、法律方法思考和处理问题的思维模式。
要求:法治思维是将法律作为判断是非和处理事务的准绳,它要求崇尚法治、尊重法律,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和推进工作。
主要内容:法治思维就是将法治的诸种要求运用于认识、分析、处理问题的思维方式,是一种以法律规范为基准的逻辑化的理性思考方式。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求实 2001.6精神文明建设论21世纪集体主义道德原则王京跃(广州大学 法学院,广东 广州 510405) [摘 要]本文针对集体主义道德原则理论阐释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了20世纪末我国集体主义理论的体系、特征、渊源和影响,指出了以“服从”为特征的“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理论存在计划调节的不平等性、以“契约”为特征的“个人与集体形成权利与义务利益关系”理论具有制度文明的自由性,均不能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原则,论证了以“互利”为特征的“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平等互利”理论体现了伦理道德的“应当”性,必将成为21世纪的中国乃至人类社会应共同遵守的道德原则。
[关键词]集体主义;道德原则;服从;契约;互利[中图分类号]D64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487(2001)06-0048-04[收稿日期]2001-04-01[作者简介]王京跃(1959-),男,江苏盐城人,广州大学法学院讲师,哲学硕士。
20世纪中国社会道德的发展,具有两个明显的特征:第一,中国社会的道德状况发生了历史性的根本转变。
中国人民从封建社会的道德礼教到新民主主义的道德理想,从中国革命的道德原则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道德实践,实现了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道德变革。
特别是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和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过程中,道德建设更趋向于理性化;第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价值导向和道德原则在理论上还未能加以全面正确的阐释。
市场经济体制尚处于建立和完善之中,道德的建设比起制度的建立更有其与历史难以割断的联系。
一方面计划经济“服从”式的非理性道德原则,以一种天然的合理性延续到21世纪,并影响着我国经济建设的进程。
另一方面市场经济体现了法治精神,要求个体实现“契约”式的自律,以至于有学者试图以“契约”架构代替道德原则。
因此,在理论上正确地阐释适合新时期特征与需要的道德原则,成为21世纪道德建设的一个首要任务。
21世纪决定我国道德建设的社会环境,将在三个方面发生重大变化:第一,市场经济制度将全面完善。
随着中国加入“WT O ”,市场的全球化和经济的一体化,使经济成份多样化、市场主体复杂化、价值取向多元化;第二,法制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全面建立。
20世纪末确立的“依法治国”的国策,将在21世纪得到全面的贯彻,“权力”意志将被权利取代,“奉献”精神将融进义务内涵;第三,人们的科学与民主观念全面增强。
高度信息化的社会给予人们更多的科学理念,更激烈的竞争和更广泛的合作强化了人们的民主意识,人们的思维方式更趋向于理性。
我国的道德建设必须适应这种环境的变化,道德原则要反映社会经济生产关系的特征、体现道德的“应当”,这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社会历史规律。
在一个开放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中,作为社会主义社会基本道德准则的集体主义道德要战胜在世界范围内盛行的个人84主义道德,其道德建设更应寻求理性的科学内涵,发挥道德规范应有的作用。
集体主义应成为人们向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既定目标的价值导向。
一 20世纪末集体主义的理论探索 纵观20世纪末期,我国理论界围绕集体主义原则的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
通过细分,可归纳为三种理论模式:1、代表伦理学界和意识形态领域主导的集体主义理论。
它“在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辩证统一的基础上,包含着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三个方面”①,第一,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提倡在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发生矛盾时,个人利益应当服从集体利益;第二,在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的前提下,集体充分保障个人正当利益;第三,强调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辩证统一。
这一以“服从”为特征的“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的集体主义道德原则理论体系,有着深刻的历史渊源,是我国目前权威的集体主义界说。
2、追求道德原则与市场机制相统一的集体主义理论。
它强调“个人与集体在建立利益关系时也需要像市场经济社会的个人与个人建立交换关系一样,将其关系契约化,即通过契约来分配各自的权利与义务。
”②“社会从伦理化走向法制化的过程,同时也是伦理化的个人向法制化的个人、伦理人格向法制人格转变的过程。
”③“本文将这种新型集体伦理观称之为契约集体主义。
……一个社会劳动集体……是通过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约来协调劳动分配关系和社会关系。
”④这一以“契约”为特征的“个人与集体形成权利与义务利益关系”的集体主义道德原则理论体系,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根据“依法治国”宪纲提出的。
3、探索现实社会道德应当的集体主义理论。
“这种新集体主义原则是以个体主体的平等自由为基础的,通过维护集体成员的共同利益而达到对个人利益追求的目的,从而实现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统一”⑤、“平等互利的伦理价值向度是社会历史道德规范的客观要求。
”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道德规范体系表现为新集体主义为原则,……即是说人们的生产和交易活动必须是互利的。
”⑦这一以“互利”为特征的“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平等互利”的集体主义道德原则理论体系,是从道德的伦理向度,依据人类社会所具有的个人与社会关系客观存在的内在规定性阐释的。
有学者将上述三种集体主义的理论模式,分别冠之以“传统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集体主义”和“新集体主义”。
笔者认为,集体主义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道德原则和价值导向,它是随着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
从特定的历史时期和理论体系来考察,三种关于集体主义的理论模式,是我国在探索集体主义道德原则过程中的三种认识的反映,它们存在一定的联系,客观上起到了互相补充的作用。
但“服从”和“契约”是人类历史上最典型的两种共同体的政治模式,具有很强烈的政治色彩,不符合道德原则特征;而以“互利”为特征的理论模式,更进一步完善了集体主义理论体系,揭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德原则的应有之义。
二 “服从”的计划调节特征与不平等性 在我国,集体主义经历了计划经济时代的“舍己利他”和改革开放之初的“只讲贡献、不求索取”的历史发展阶段后,在向市场经济制度转型时的“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理论成为主导。
应该承认以“服从”为特征的集体主义理论,比起计划经济时期的集体主义理论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但这种进步并没有彻底转变计划经济的思维模式,仍保留了“服从”这一计划调节特征的内容,它更强调“以集体利益为重,在必要的情况下,个人应当为集体利益牺牲个人利益……直到牺牲自己的生命”。
⑧这种集体主义道德原则与市场经济规律相背离,依赖道德能力产生持之以恒的社会经济发展效率的奇迹终未发生,历史选择了市场经济。
1992年党的十四大确立“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以“服从”为特征的集体主义的理论,却是形成于1990年之前,已滞后于社会主义的实践。
虽然,这其中也进行过一些类似于修补的理论填充,如提出道德原则的“层次论”,但仍旧坚持以计划经济权力分配资源特征的“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为核心理念,并强调“社会主义社会的集体享有要求个人和局部作出服从的权利。
所谓服从,是指在利益发生冲突而难以同时实现难以同样充分实现的境遇中,个人和局部把自身的一部分或全部实现条件让渡给集体,使集体利益能够较早地或较充分地实现,因为后者体现了更多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
”⑨这种关于“服从”的条件和含义的阐释,显然是违背市场经济主体地位平等的客观要求,违反了权利与义务平等的法理准则,与“依法治国”的宪法不相符合。
“服从”意味着两者不是同等的重要,必定会导致个人与集体的不平等,得不到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辩证统一的结果,并不能消除经济主体之间的利益94矛盾。
相反,它只能导致社会行政化,是滋生官僚腐败的温床。
它与历史上强调统一意志的强制性政治架构和贫穷化的平均主义并没有什么本质区别。
它在现实社会中只会使个体失去“先富”的权利,特别是在市场主体多元化、复杂化、国际化的今天,强调服从和牺牲,更有利于利己主义者。
维护集体利益是个体应尽的义务,是与享受的权利相对等的,但履行义务不是服从的关系,而是平等的主体关系。
“服从”是权力分配资源,“公平”是市场调配资源。
由于“服从”的道德调适在市场经济制度下不具有现实可行性,因此,以“服从”为特征的集体主义道德原则在实践上又提出了一个“层次论”作为补充,将集体主义道德原则分解为“先进的”、“较先进的”和“较低层次的”。
而将个人主义的“利己不损人”、“利己不损公”也当作集体主义道德原则的较低层次来宣扬,从“左”的一面走到了右的一面。
这充分证明了以“服从”为特征的集体主义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相适应,不能成为我国21世纪的道德原则。
三 “契约”的制度文明特征与自由性 中国社会历来重视“德治”,伦理道德的社会基础远远比契约精神的社会基础更深厚。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契约集体主义”理论,强调“依法治国”的法治理念,在现实意义上,“对于纠正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实践过程中忽视个人利益的偏颇不无益处”。
契约的现实意义是经济上的协议,表现为约定自由和完备的契约法。
资产阶级思想家们认为,民主的精神由契约而来,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宣称国家或社会是由许多具有平等权利的个人自由协议和通过契约结成的,如果没有契约,就会使“每个结合者及其自身的一切权利全部都转让给整个社会。
”⑩卢梭从社会契约的角度对民主的理性探索,为资产阶级反对封建制度提供了理论依据,成为近代西方资产阶级的思想启蒙,充实了西方精神的核心个人主义的内容,也直接影响了民主主义、利己主义、市场自由主义、思想自由主义、功利主义等多元的思想价值观念的形成。
由此可见,若将契约的自由意志上升为所谓的“契约集体伦理观”并作为道德原则加以阐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建设,必然是个人主义的多元化倾向,而决非集体主义。
“契约”不符合道德原则的特征,“契约集体主义”不能成为社会主义社会的道德原则。
“契约”关系是行为规范的法制形式,“契约”通过规定集体与个人的权利和义务,以法的形式保障道德主体“应当”的权利实现,规定相对道德主体必须履行的责任。
虽然,道德原则与“契约”关系的权利和义务具有同一性,法律与道德都具有自律与他律的统一关系,但道德原则是伦理特征的,总体上是体现行为规范的“应当”。
伦理的应当是人的理性、社会性和责任,是满足个体需要与社会需要的属性,表现为自觉履行“契约”义务。
它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价值理念规范人的“应当失”和“应当得”,从而反映法治的政治核心—社会主义生产关系。
“契约”本身并非法律,而是代表了主体的自由意志。
契约虽也包涵道德的应当,也体现人的需要的属性和人的创造性,但更多的是体现主体为满足需要在行为上的“正当”性,通过外在的强制性的约束力实现其权利。
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之间的互相关系一样,“契约”与“道德”既有相通相融的一面,也有各自独立不同的领域。
“契约”对应于“实然”;“道德对应于“应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