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价值与功能之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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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刑法的机能

浅议刑法的机能

浅议刑法的机能摘要:刑法的机能是指刑法在现实中可以发挥的作用,通说认为刑法主要有三大机能即规制机能、人权保障机能、法益保护机能。

刑法的机能体现了刑法所倡导的价值观念,可以说,刑法的价值决定并引导着刑法机能的内容,不同时期,不同国家的刑法价值观往往带来不同的刑法机能,我们需要结合我国国情来确立我国刑法所体现的价值观念,并继而引导我国的刑法机能。

刑法的规制机能的运行应当充分考虑到与社会伦理的契合,这样才能有效益的实现刑法的规制作用。

刑法的人权保障机能与社会保护机能长期以来处于对立的关系,在结合社会新情势的状态下,我们需要这两大刑法机能的协调统一。

结合当前我国情况而言,对于人权保障机能的侧重应当是符合我国当前社会需求的趋势。

关键词:刑法的机能、规制机能、保障机能、保护机能刑法的机能是指刑法在现实中客观上可以发挥的作用,纵观中外学者对刑法机能问题的研究,主要有三机能说、四机能说和多机能说。

刑法三机能说主张刑法具有行为规制机能、法益保护机能和人权保障机能。

我国学者陈兴良教授,日本学者莊子、野村秥均持这种观点。

刑法四机能说认为刑法存在四大机能即:规制机能、保护机能、保障机能及保全教育机能。

刑法多机能说主张刑法除了具备规制机能、保护机能及保障机能三大主要机能外还具有一些其他机能,例如台湾学者蔡墩铭教授认为刑法的机能包括刑法的一般机能和刑法的法律机能,其刑法的一般机能与刑法三机能说无异,主要又提出刑法的法律机能包括:规范机能、秩序维持机能和有机关联机能。

①另外还有学者认为还应将预防犯罪、矫治犯罪人以及给犯罪人以赎罪的机会也列为刑法的机能种类之中。

②对于以上观点笔者认为,预防犯罪可以归入规制机能、秩序维持和矫治犯罪人属于保护法益的范畴,而刑法和刑诉法需有机关联属于刑法的基本属性、给犯罪人以赎罪的机会则很难说成是刑法在现实中可以发挥的积极作用,因此二者均不属于刑法的机能。

综合以上各种观点笔者赞同刑法三机能说,即刑法的机能包括:规制机能、法益保护机能以及保障机能一、刑法价值引导下的刑法机能分析刑法的机能与刑法的价值联系密切。

法硕刑法知识点总结

法硕刑法知识点总结

法硕刑法知识点总结一、刑法基本概念刑法是国家规定的,处罚犯罪行为的法律,它是国家权利的一部分,是国家机关依法支配其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的一种手段。

刑法是国家权力的一部分,固然是国家机关对于犯罪行为的一种制裁手段,不过刑法另一方面是对于国家权利的一种维护。

刑法之所以成为国家的权力的一部分,是因为刑法规定的处罚,故为国家义务的一部分。

二、刑法的性质和功能刑法具有严格的法律属性和政治属性。

1. 刑法的严格的法律属性刑法是一种国家管理国家权利和义务的法律。

刑法所设的处罚规定是国家对于犯罪行为的法律意输。

所以,刑法中有很多的法律概念、法律条款等,但是刑法和民商行政等普通的法律不同,它不仅仅是符合一般法律的特征,更是符合国家当时的政治要求。

因此,刑法所以直接的对国家的政治要求来制定。

2. 刑法的政治性刑法的性质和功能缓为政治性。

刑法是一个国家处理犯罪问题的重要法律筹根,与国家的长治久安有非常重要的联系。

刑法具有预防犯罪、保护国家权益、维护社会治安的作用,又体现出国家的权威,所以其政治性格一一渐为明显。

三、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导刑法制度建设和刑法实施的法律原则,一般包括普遍性原则、特别性原则、规定性原则。

1. 普遍性原则普遍性原则是指刑法规定的适用范围是普遍适用于全体公民以及其他属》即。

刑法不分长幼贵贱、贫富贵贱,对任何人犯了相应的罪行都依法予以相应的惩罚。

2. 特别性原则特别性原则是指刑法规定的适用范围只限于犯罪分子,而不扩散到他人身上。

刑法偏爱的重点都是放在犯罪行为上。

3. 规定性原则规定性原则是指刑法的规定是明确的。

刑法规定的性质显然是具有非常明确的,有时候为了尽量的避免并不存在的同情济,正法规定了死刑、终身监禁等虽线的严重惩罚。

这些就为必要的规定性拉谈依据。

四、刑法中的主要概念1. 犯罪:犯罪是指依法禁止的危害社会的大量行为。

是指对社会修离风险行为的广泛概括。

2. 犯罪主观要素犯罪刑事责任的形成必须具备的一定心理状态,即犯罪的主观方面。

刑法与法治建设法治建设中刑法的角色与功能

刑法与法治建设法治建设中刑法的角色与功能

刑法与法治建设法治建设中刑法的角色与功能法治建设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健全和法律实施得到有效保障的过程。

而刑法,作为法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法治建设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本文将从刑法的制定、预防犯罪、惩罚犯罪和保护公民权益四个方面,探讨刑法在法治建设中的角色与功能。

一、刑法的制定刑法的制定是法治建设的基础。

刑法是国家在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公民权益方面的重要手段,是规范社会行为的基本法律。

通过制定刑法,国家对于犯罪行为进行界定,明确社会底线和道德底线,从而为社会稳定和公民权益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刑法的制定需要考虑社会的需求、法治的原则以及国家的实际情况,确保法律的公正性、合理性和科学性。

二、预防犯罪刑法在法治建设中的一个重要角色是预防犯罪。

刑法通过对犯罪行为的明确规定和相应的处罚措施,对潜在的犯罪分子产生威慑效应,起到预防犯罪的作用。

刑法的存在和实施,让潜在犯罪分子对于违法行为产生恐惧和顾虑,降低犯罪的发生率,有助于维护社会安定和公共秩序。

三、惩罚犯罪刑法对于已经发生的犯罪起到了惩罚的作用。

通过制定一系列的刑罚措施,刑法将对于犯罪行为的违法成本进行评估和界定,形成一种对犯罪分子的打击和威慑机制。

刑罚的存在,不仅能够对犯罪行为进行有效的制止,也能够保护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四、保护公民权益刑法在法治建设中还具有保护公民权益的功能。

刑法对于保护公民的生命、财产、尊严和其他合法权益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侵害行为提供了有效的司法保护。

刑法的存在和实施,让公民在法律面前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可以依法维权,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刑法在法治建设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与功能。

刑法的制定为法治建设奠定了基础,通过刑法的预防犯罪作用可以减少犯罪行为的发生,同时刑法的惩罚机制保证了对于违法行为的严厉打击,最终刑法的存在和实施可以保护公民的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司法公正。

因此,在法治建设中,刑法必须得到充分的重视和有效的实施,以保障社会的和谐与发展。

刑法_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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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刑法文档引言:刑法作为法律体系中的一部分,是国家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而制定的法律规范。

它规定了犯罪行为和犯罪人的责任、刑罚种类和刑罚的执行方式等内容。

刑法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刑法的定义、功能、基本原则和刑罚种类等内容。

一、刑法的定义与功能刑法是国家管理社会犯罪行为的法律规范体系,它通过规定犯罪行为和刑罚种类来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并保护个人权益。

刑法的功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预防犯罪:刑法通过对犯罪行为的定义和刑罚的设定,对潜在犯罪分子形成威慑,起到预防犯罪的作用。

2. 惩罚犯罪:刑法对犯罪行为进行定性和量刑,使犯罪者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刑罚,起到对犯罪行为的惩罚作用。

3. 教育改造:刑法对于犯罪者的刑罚不仅仅是简单的惩罚,还包括对其进行改造教育,以期使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改过自新。

二、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作为法律体系的一部分,有一系列基本原则来指导其制定和执行。

这些基本原则包括:1. 法定原则:刑法的适用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不准有任意和违法的惩罚。

2. 罪刑相当原则:刑法对于犯罪行为的刑罚必须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的性质和情节相适应,实现相当性。

3. 人道主义原则:刑法的执行必须尊重人权与人性,不能采用酷刑、虐待或不人道的手段。

4. 个别适用原则:对于同一种犯罪行为,根据被告人的情况和犯罪的具体情节,应当进行具体分析和个别裁判。

5. 罪刑法定原则:犯罪与刑罚不能有追溯效力,即只能适用于刑法实施前的犯罪行为,不得以追溯的方式适用。

三、刑罚种类及其执行方式刑罚是刑法规定的对犯罪者的惩罚措施,刑罚的种类和执行方式直接影响到刑法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主要的刑罚种类包括以下几种:1. 有期徒刑:指对于犯罪较重或者是一般犯罪而不应判处死刑的犯罪者,判处一定期限的剥夺人身自由的刑罚。

2. 无期徒刑:指对于极为严重的犯罪行为或者反复犯罪的犯罪者,判处永久剥夺人身自由的刑罚。

论刑罚的功能

论刑罚的功能

论刑罚的功能本文论述了刑罚功能的涵义,认为刑罚的功能,指国家制定、裁量和执行刑罚对人们可能产生的积极作用;评析了刑法理论上关于刑罚功能的不同见解,指出二分法、三分法、四分法、八分法等各自的优点和不足;比较详细地从三个方面论述了我国刑罚的功能:(一)对犯罪人的功能:包括惩罚功能和改造功能;(二)对社会的功能:包括威慑功能、教育功能和鼓励功能;(三)对被害人的功能:即安抚功能或报复感情平息功能。

一刑罚的功能,日本刑法学者通常称为刑罚的机能。

根据《现代汉语词典》,“功能”指“事物或方法发挥的有利的作用;效能”。

“机能”指“细胞组织或器官等的作用和活动能力。

”又据《新现代汉语词典》,“功能(1)[function]:效能;功效(肠胃功能紊乱)(2)[ability]才能(亦以功能自进)”。

“机能(1)[engmeny]:泛指系统中某一部分应有的作用和活动能力(2)[function]:细胞组织或器官的作用和能力”。

可见“功能”与“机能”都有function之意,亦即都有效能、功效、作用之意,因而称为刑罚的功能或刑罚的机能均无不可。

不过根据《现代汉语词典》,功能一词,有“所发挥的有利作用”之意,似以用“刑罚的功能”一词为更佳。

因为在这一标题下,我们所论述的只是刑罚的积极作用,“刑罚的功能”一词可以表示出这一意思。

刑罚的功能,指国家制定、裁量和执行刑罚对人们可能产生的积极作用,有如下特点:(一)刑罚的功能是刑罚对人们产生的作用。

所谓对人们产生的作用,意思是不仅对犯罪人,而且对被害人以及社会上其他人产生的作用。

刑罚是对犯罪人适用的,当然会对犯罪人产生一定的作用;但是刑罚不仅直接影响犯罪人,而且对犯罪人以外的人也会发生一定的作用。

这里所说的犯罪人以外的人,首先是社会上的不稳分子或者说潜在的犯罪人,他们在思想上存在犯罪的倾向,对犯罪分子判处刑罚,自然会在这些人的思想上产生反映。

其次是社会上的广大人民群众,他们奉公守法,痛恨犯罪分子,对犯罪分子判处刑罚,也可能在这些人的心理上产生作用。

浅窥我国刑法的基本价值

浅窥我国刑法的基本价值

浅窥我国刑法的基本价值摘要:刑法是人们在一定价值标准的指导下制定出来的,而人们在制定刑法时,所追求的基本价值则是其生命力的来源,包括秩序、正义、自由、平等、人道等。

这些基本价值通过刑法规范成为“活法”,使人们保护某种利益的需要得到满足,让人们所期待的社会生活秩序得以建立,令人们所怀有的法治理想可以实现。

笔者欲探寻并厘清我国刑法之基本价值,以对此议题作较深入的认识。

关键词:刑法基本价值秩序正义自由平等人道一、刑法基本价值之内涵法律价值是以法与人的关系作为基础的,法对于人所具有的意义,是法对于人的需要的满足,也是人关于法的绝对超越指向。

[1]推而论之,刑法价值可表述为:是刑法对于人所具有的意义,是刑法对于人的需要的满足,也是人关于刑法的绝对超越指向。

进一步分析,刑法价值当具有如下特征:1.刑法价值的主体是人。

在这里,作为刑法价值主体的人,是国家、社会与个人的范称。

2.刑法价值的客体是刑法。

刑法是公众意志的体现,其以刑法典、修正案、单行刑法以及其他各种形式存在整个于法律体系中。

3.刑法价值的内容是刑法对于人所具有的意义。

“刑法价值是以满足主体需要为其存在的客观基础的”,[2]而且,满足需要的程度决定其价值的大小。

随着时代的发展,刑法价值的内涵逐渐丰富,其所囊括的理念与思想不断增多;因而,刑法的价值具有多元性和变化性。

以笔者的知识积累不能尽解其要义,在搜集与阅读了相关文献资料后,选择刑法价值中相对抽象与稳定的内容进行论述:秩序、正义、自由、平等、人道等,且谓之以刑法的基本价值。

二、秩序秩序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必要前提,其本质“是一个社会的社会存在,是由各种社会关系所构成的有序的、稳定的结构。

”[3]而作为刑法基本价值的秩序,是刑法所力图建立、维护并促进的社会秩序,是被刑法特定化了的社会秩序。

其特点如下:基础性,即秩序价值是刑法的直接追求,而其他价值的存在均以秩序价值为基础;广泛性,是指刑法所要建立、维护并促进的社会秩序具有多样性和广泛性;均衡性,秩序是一种从内部建立起来的平衡,其不但要求社会成员“各归各位”,有序活动,也表明刑事法律关系中各主体间应相互牵制与约束;稳定性,刑法是最严厉的法律,必须明确且稳定,因其一经确立,便成为人们行为的重要准则,同时也能使人们据此预测自己行为的后果。

法考刑法学说总结

法考刑法学说总结

法考刑法学说总结
刑法学是研究刑法规范及其实施的学科,其理论体系包含法律哲学、法律逻辑、法律史、刑法学说等方面。

在法考中,刑法学说是重要的考点之一,下面是对刑法学说的总结:
1. 刑法的功能与限制:刑法既要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又要保护公民权利和自由。

但刑法的适用应当尊重人权和基本自由,不能剥夺人的生命、自由和尊严,也不能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2. 刑法的价值取向:刑法的价值取向应当是以人为本,以保护个人权利和社会利益为主要目的,同时遵循法治原则和司法公正,确保犯罪的惩罚和预防。

3. 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法定原则、犯罪法定原则、刑事责任原则、罪刑相当原则、无罪推定原则、公平公正原则、人权保护原则等。

这些原则是刑法制度的基石,是保障公民权利和司法公正的关键。

4. 刑法的犯罪构成要件:刑法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犯罪行为、犯罪主体、犯罪客观要件和犯罪主观要件。

这些要件互相补充,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犯罪构成。

5. 刑法的刑罚种类和适用原则:刑罚种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其中主刑分为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和罚金。

刑罚的适用应当遵循罪刑相当原则,同时考虑罪犯的社会危险性和教育改造的需要。

以上是对刑法学说的简要总结,对于法考的备考和实践都具有重
要的指导作用。

刑法价值与功能之辨析

刑法价值与功能之辨析

刑法价值与功能之辨析
刑法是指对违反国家法律的罪犯进行惩罚和纠正的一项法律制度。

它在现代社会中起着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利益的重要作用。

然而,就刑法本身的价值和功能而言,人们对它有着不同的看法和理解。

首先,刑法的价值在于维护公正和正义。

在现代社会中,违法犯罪行为不仅会伤害个人的利益,也会对整个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因此,对犯罪行为进行严厉的惩罚和纠正,有助于维护社会的公正和正义,让人们感到它是一种有序和稳定的制度,使人们对法律有更高的信仰和尊重。

其次,刑法还有预防犯罪的作用。

对于那些可能会犯罪行为的人,了解到刑法有严厉的惩罚措施,很可能会让他们放弃犯罪,从而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这也是刑法系统重要的社会教育作用之一。

然而,刑法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和问题。

一方面,在法律实践中,有些刑罚可能并不会达到惩罚目的,甚至可能导致反效果,如在很多国家中对死刑的持续争议和缓刑政策的普遍运用;另一方面,在判决过程中,判官可能会存在主观偏见,造成司法公正的不平衡问题。

同时,对于司法机构来说,有自身职权与权威的问题。

司法机构可能会滥用自己的职权,或者在面对一些重大案件时,
考虑到人际关系等因素而进行不公正裁决,给个人或团体带来的的受害后果不可逆转。

综上所述,刑法的价值和功能是多方面的,既蕴含了社会秩序和公正的维护,又能够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但是,刑法实施的过程中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其法律制度体系,加强保障措施的执行力度,以确保司法系统的公正和透明,同时也需要警惕司法职权和权威的滥用,防止制度和管理的漏洞存在,从而达到法律和司法制度的透明、公正和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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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价值与功能之辨析论文摘要刑法有助于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并且可以维护人民的正当权益和惩罚犯罪。

因此,在我国和谐社会构建及法制建设进程中,形成了独具特色的防护体系。

本文从刑法的相关背景出发,重点从刑法的价值及刑法的功能这两个角度出发,分析了刑法价值与刑法功能的主要内容构成与变革发展趋势。

论文关键词刑法价值刑法功能辨析一、前言随着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发展进程不断加快,我国经济社会已经取得了飞跃性的进步与发展。

然而在经济政治及发展的全球化时代背景下,社会的稳定性发展就成为了当前我国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而要促使这个目标实现,法治是必不可少的实现途径之一。

当前我国社会主义的法制建设正在不断发展完善,相应的法治要求、内容等越来越复杂,关于刑法的价值与刑法功能的辨析研究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提出来的。

二、刑法相关背景分析刑法是我国法治建设中非常重要的组成内容,它是维护我国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维护公民正当权益所必不可少的手段。

首先,它有利于维护国家的安全。

站在宏观的角度上说,维护国家的安全主要是依靠是军队来实现,但是对于危及国家安全的犯罪者来说,刑法是必备的约束手段;而站在微观的角度上看,军队的行动很难针对具体的人员实施,因此,需要运用法律的手段。

通常,军队的行动针对的主要是有组织的事件,法律的手段针对的则主要是具体的人员。

其次,刑法有助于维护社会管理秩序。

公共设施及公共利益等都有相应的保护体系,且规章制度比较完善,能够按照规章和制度解决的行为一般是比较轻微,严重时一般是借助于行政管理的措施来解决。

更严重时,才会考虑借助适用刑法解决问题,也就是说刑法在所有处理措施中属于最终选择,同时也是极端选择。

例如,在刑法中,“妨害社会管理的秩序罪”规定,典型的说明了刑法在社会管理秩序上的防护体系功能。

当社会管理活动遭受阻碍、破坏,甚至是抗拒时,就需要借助刑法的强大约束力,此时,当事人的行为性质也就相应的转变成了犯罪性质。

最后,刑法可以保护公民正当权益。

社会成员之间相互关系最广泛与复杂。

刑法既需要维护社会秩序,也需要保护社会所有成员的合法权益。

刑法明确规定了侵犯公民人身及民主的权利罪,这其实是在维护社会中所有成员的合法权利。

刑法分则第五章上“侵犯财产罪”,这是在保护所有合法的公私财产。

三、刑法价值分析(一)刑法价值相关内涵分析价值指的是事物对于人类的有用性,这是人与物间的关系范畴。

自然规律及自然事物都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人造的事物则会受到人的意志影响。

人类由于自身的模仿性,模仿天地规律形成了人类的生活法则,并且运用创造性,创造出了自然界中一些无法提供事物,而人类进行模仿和创造,正是由于这些法则和事物身上所具备的有用性。

刑法产生就是蕴含了人类的模仿与创造智慧。

所以,刑法产生及存在,正是由于它对于人类来说是不可缺少的,是有用的。

刑法终极价值就是要保障人类的正当权利。

然而人类都是具备社会性特点,为了生存,需要与他人进行合作和竞争。

随着当前社会经济发展日益加快,人类间合作更为紧密,竞争也更为激烈。

若是缺乏相应的社会秩序维护,那么人类的权利与自由也就无法得到保障。

对此,社会秩序的保护理所应当的构刑法的价值内容之一。

同时,刑法适用还需要有独立于冲突双方外的第三方,第三方既是仲裁者,也是调解人,为了进一步显示第三方的权威与地位,刑法的存在价值必须进一步的增强,即维护统治秩序。

刑法价值和法律价值是密切的,一些法律价值可以表现为刑法价值,因为法律的任务是要调整社会成员冲突,刑法所要调整的成员关系同样是社会冲突,只是表现出更为激烈与更为严重等特点。

因此,法律所蕴涵的一些价值正是刑法涵盖的范围,从而成为了刑法价值。

(二)刑法价值的内容构成分析1.刑法公正性的价值分析公正也叫正义,是社会的基本准则以及价值观念,它是社会规则中最主要的构成内容,被适用在各类社会规则中。

它所调整以及规范的社会关系相当广泛,具有较强的强制性特点。

因此,公正性便构成了刑法价值内容的核心部分。

此外,罪刑责互相适应原则反映出刑法法典中关于正义及公平的要求。

在刑法中,公正主要包涵立法、刑罚及裁判公正三方面的内容,立法中公正主要指确保罪刑设立环节中的合理与公正。

只有那些确定为必须禁止的行为,才能被刑法规定为是犯罪。

此外,法定刑必须和犯罪行为性质相适应,确保遵守重罪重刑及轻罪轻刑的原则。

同时必须重视的是,在罪与罪间刑罚分配上应当确保合理、协调。

行刑公正表现在对犯罪人的行刑处理上,它要求平等的对待所有受刑者;尊重所有受刑者的人格;保护受刑者合法权益。

而裁判中的公正性要求的在定罪与量刑上边做到准确与恰当。

在定罪与量刑时,应当严格站在基本刑法原则及犯罪的构成原理的基础上,以实现罪责相称、罪刑相适应。

在上述的三个公正价值的类型中,立法环节的公正是基础,而裁判中及行刑时的公正是实现立法公正的必备条件,这三个方面的内容组成了刑法公正性的主要价值诉求。

2.刑法的自由价值分析自由,从字面意思来看,指的是不受限制、自主决定意思。

在我国的刑法相关规定内容上,就明确规定过罪刑法定基本原则,公民的个人自由保护与限制行使的刑罚权正是刑法中自由价值的基础。

罪刑法定将罪刑间的关系法定化,以避免司法权出现滥用,从而保障公民个人自由的权利不受司法侵犯。

通常,刑法中关于对自由的追求体现为以下内容:首先,划分公民自由的范围,兵告知社会所有公民所能够享受自由权利的法定范围,在这个范围最低限度中,公民可以充分遵从自身意愿行使权利。

其次,惩罚那些危及到公民行使自由权的犯罪人员,确保公民可以在刑法所规定范围之中,不致受到其他公民所实施的权利侵犯。

最后,严格设置守法原则,保障公民自由的权利不受来自于公共权利的侵犯。

因此,罪刑法定的原则确立,可以有力的推动刑法的自由价值目标实现。

3.刑法的秩序价值分析一般意义上,秩序涵义指的是一种有条不紊的状态,从长远观点来看,维护社会秩序正是社会赖以生存的基础。

秩序作为刑法的基本价值,是因为刑法的主要使命就是维护社会的正常运转秩序。

我国《刑法》第二条例中,对社会及经济秩序的维护进行了明确规定,为社会经济的发展营造团结和安定的政治局面。

通过这种方式,社会公民才能够安居乐业,经济建设、改革开放等才会正常有效进行。

此外,刑法区别于其他法律显着特征就在于,它其实并不只是针对社会关系中的某些方面主动进行调解,而是要当其他法律规范中所构建出的体系遭到破坏时,充当制裁规范出现。

4.刑法的效益价值分析效益价值指的是刑事和司法的立法活动上,通过最小化成本的投入去获取最大化的收益、效果。

一般而言效益价值包括了以下三个方面的要素构成: 首先,有效合理的配置刑法的资源。

由于能够供国家自由进行支配的人力及物质在资源储备上的稀缺性,使得国家不能随意使用和投入刑法相关资源。

所以,为实现刑法效益的价值最大化,就必须合理的对刑法的资源实行配置。

其次,要实现刑法资源投入的最小化,应当遵守刑罚的制定与适用环节中的谦抑适度和宽严相济的原则。

要合理的规划好刑罚资源投入量与投入分配,避免出现滥用刑法资源等问题。

最后,要最大限度的实现立法者的主观预期效果与收益,要做到,虽然是用最小化的刑罚资源作为代价,然而却有效的取得了惩罚、预防犯罪及保护公民权益的最好效果。

四、刑法功能分析刑法功能指的是刑法所可能发挥出的积极作用,它属于理性范畴,刑法实际作用与追求必须通过当前的刑法典才能表现出来。

一般而言,刑法功能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内容:(一)刑法保护功能分析1.刑法保护功能内涵分析刑法保护功能指的是刑法对于社会关系维护的作用,在实际社会生活中,国家、社会、社会及个人都享有各类权利,不同的主体都会依据自己权利和其他主体间发生,而形成了有序社会关系,这是社会发展必备条件,为确保社会关系良好运转,必须制裁破坏这种社会关系的行为,这就是刑法的重要功能之一。

刑法保护功能,主要是通过对犯罪行为进行惩罚而实现的,通过对犯罪行为予以刑罚,可以有力的打击及抑制犯罪行为,以恢复被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

当被侵害的社会关系无法得到恢复时,可以针对犯罪行为人给予报应性的惩罚措施,促使其意识到自身行为侵害了他人权利,并且在未来社会生活中,要注意尊重他人权利。

同时,针对给社会关系造成极大威胁的犯罪行为人,通过适用死刑手段彻底予以排害,以确保社会关系安定。

此外,通过惩罚犯罪行为人,可以满足并激发人们正义感,向社会公众展示权利不可侵犯及法律秩序不可破坏等理念,以对社会公众起到警戒和教育的作用,进一步维护社会关系安定。

由此可见,保护功能是刑法首要功能,同时也是刑法的最主要功能。

2.刑法保护功能的变革分析为了适应当前时代背景的需要,从而更有效的行使刑法保护功能,当前刑法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变革:首先,加强了社会治安方面的刑法保护功能,治安犯罪一般表现为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民主权利、侵犯财产、妨害社会秩序等,其中,侵犯财产与妨碍社会秩序罪占据了绝大部分比例。

所以,侵犯财产与妨碍社会秩序的犯罪构便成为了当前刑法改革中的主要环节。

例如,针对盗窃罪,新的刑法典明确规定了对普通盗窃罪实行三级加重的构成要件,除普通的盗窃罪以外,还添加了盗窃电信服务的盗窃罪。

而对于诈骗犯罪,则规定了三个不同等级相应的构成要件与法定刑,促使其所控制的范围比原来的诈骗罪范围更加广泛。

此外,现行刑法中,还具体规定了大量对于社会秩序妨碍的治安犯罪,其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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