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价文件制作操作规范

报价文件制作操作规范
报价文件制作操作规范

精心整理变更履历:

1目的

1.1本程序是##电梯公司制作各类电梯、扶梯设备报价文件的标准的程序。

1.2本程序用于报价文件的制作过程的控制。

2范围

2.1本程序适用于##电梯总公司及分公司。

3职责

3.1销售员负责与客户/经销商的洽淡,为售前支持专员提供报价必要的准确的文件资料。

4.1 获得项目信息及项目评估

销售员需要了解客户所需报价的项目信息,预先对项目进行预评估,了解项目或客户的一般性资料、资信状况,产品要求是否符合公司现行技术水平及法律政策内容。

4.2 报价文件制作

4.2.1 如项目的产品配置要求符合公司标准要求,则由销售员按照标准产品价格表及销售

政策计算价格,制作<价格分析审批表>。

4.2.2 如项目所需产品为新产品或土建、交货期、功能、装潢(有装饰效果图的必须附上)

等为非公司标准,销售员需根据项目的基本信息及客户要求,完整填写<售前技术审

批表>。

4.2.3 售前支持专员在收到销售员提供的<售前技术审批表>后,校核产品描述的准确性与

完整性后递交至技术中心,在审批完成后由售前支持专员将审批结果提供给销售员,

再由销售员完成制作<价格分析审批表>。

4.2.4 OEM的询价:销售员提供<售前技术审批表>后,由售前支持专员根据非标内容校核

后递交至采购部,由采购部依据询价内容提供产品价格、技术参数、图纸、交货期

等完整产品信息,价格部分采购部须转交财务中心,由财务中心审核后递交给销售

4.3

价格分析

4.4

4.5

4.6 报价项目跟踪

由销售员反馈相应的报价结果给售前支持专员,若询价内容变更,则由销售员再次提供

的相关文件并制作更新报价文件。

5.相关质量记录

1)##/QP-7201-03<售前技术审批表>

2)##/QP-7201-01-001/002<价格分析审批表(小项目/大项目)>

6.过程衡量指标

为保证报价文件准时完成,销售人员应及时将计价文件和审批申请文件传递到售前支持部,售前支持专员及时完成各部门审批手续,在上述申请正确齐全和文件审批完毕后,报价在1个

工作日(8个工作小时内)完成并交付,紧急情况下在4个工作小时内完成并交付

注一:特种梯必须随附详细技术协议。

注二:特种梯报价文件必须得到特种梯部部长确认

关于认定规范性文件的指导方案(最新)

关于认定规范性文件的指导方案 为扎实推进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明确规范性文件清理范围,进一步贯彻落实《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通知》(x〔x〕129号),现就规范性文件的认定提出如下指导方案: 一、规范性文件的认定标准 《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以下简称《制定和备案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规范性文件,是指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并公布的,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能反复适用的,除政府规章以外的各类文件。” 二、认定规范性文件需要把握的概念 (一)文件调整的对象是除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所属人员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等。调整对象不是指规范性文件发布的对象,而是规范性文件中行政管理涉及到不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一定时期”包括几个月或者几年不定;“反复适用性”是指文件作出的规定,自实施之日起的一个时间段内,对同类事项可反复适用。 (三)“涉及权利义务”主要是指直接或者间接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禁止性、允许性、强制性等事项,以及相应的权利义务或者责任。

(四)“不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针对某一区域或者某些群体的,属于“不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例如x 地区的居民、部分餐饮个体工商户,都属于“不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下列规范性文件的认定 (一)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后,关于修改、废止、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属于规范性文件。 (二)行政机关制定的关于行政机关的“三定方案”、启用行政执法专用章、行政区划批复等涉及对外管理权限并作为管理依据的规定,属于规范性文件。 (三)行政机关有些批复的内容不仅适用于请示机关所在区域,而且适用于批复机关管辖范围的同类事项,具有事实上的普遍适用性,属于规范性文件。 (四)行政机关原文转发上级机关规范性文件,不属于本机关的规范性文件;但转发上级机关规范性文件同时提出具体实施措施或者补充意见,并涉及不特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的,属于本机关的规范性文件。 (五)行政机关对本机关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进行裁量权细化量化的规定,属于规范性文件;但行政机关指导本地区本系统下级行政机关就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裁量权细化量化作出的规定,不属于规范性文件。

什么是规范性文件

什么是规范性文件? 规范性文件是各级机关、团体、组织制发的各类文件中最主要的一类,因其内容具有约束和规范人们行为的性质,故名称为规范性文件。 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对于规范性文件的涵义、制发主体、制发程序和权限以及审查机制等,尚无全面、统一的规定。通常对于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情况。 广义的规范性文件,一般是指属于法律范畴(即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立法性文件和除此以外的由国家机关和其他团体、组织制定的具有约束力的非立法性文件的总和。 狭义的规范性文件,一般是指法律范畴以外的其他具有约束力的非立法性文件。目前这类非立法性文件的制定主体非常之多,例如各级党组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人民团体、社团组织、企事业单位、法院、检察院等。 国家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以外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法律上称之为抽象行政行为。由于这类行政规范性文件数量多,涉及面广,是行政管理权和行政强制力的体现,直接关系到公共利益、社会秩序和公民的切身利益,

因而日益受到公众的关注;对抽象行政行为的法律监督也在逐步加强。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七条规定,如果认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审查该文件的申请。此外,国家法律对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权限正在逐步予以严格规范。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四条规定,除了法律规范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规范性文件,也就是老百姓俗称的“红头文件”。在公文写作中经常会遇到,它与其他公文不同之处表现在内容和制定程序上,虽然规范性文件在文书格式上也有很严格的要求,但相对其内容而言,就是小巫见大巫了。常用的公文每一类都对应一个专门的名称和文书格式,规范性文件则不然,它的名称是不固定的,有可能一个办法是,也有可能一个通知是。怎么去判断一个文件是不是规范性文件?这就要看规范性文件它有些什么特征。 规范性文件的特征: (一)法定主体 必须是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才有权制定规范性文件,这些有行政职权的单位

投标文件的制作流程及规范

投标文件的制作流程及撰写要求 1、根据招标公告,准备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 委托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等)。 2、购买招标书(纸质和电子版),保存好购买标书的发票 (收据)。 3、招标文件 4、阅读招标文件,弄清如下问题: A、招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 B、招标货物的标段、名称、数量。 C、招标货物的要求(技术参数、性能描述、强制标准)。 D、招标货物的付款方式。 E、其他需要弄清的问题。 5、制定投标计划 A、确定拟投标的标段 B、列出标书中表述不清的问题,制作质疑文件并要求发标 方答疑。 C、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整理出投标文件列表和格式。并 注意如下问题: C1、所有的文件、表格要能在Word文档中自动生成目录。C2、所有文件、表格的文字大小、页面尺寸、风格必须统一且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C3、标书撰写过程中,如何进行审核、共享。

6、方案确认、资料准备 A、制定标书的技术方案(产品品牌、灯具参数、制作周期、 价格、主要特点等)。一般以召开会议的形式进行,会 后形成电子版文件。 B、整理和投标相关已有资料(公司简介、营业执照、资质 证明文件、厂商公司介绍及资质文件、授权书) 7、投标文件的撰写 A、商务部分 该部分在一般的招投标过程中,招标文件都会给出固定的格式文件,只要严格按照格式文件填写就可以了,只要不要缺少文件、漏填、把顺序弄对。 B、技术部分 技术部分撰写的依据是招标文件中的产品技术要求描 述,投标的技术方案一定要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撰写。 一般应达到满足或正偏离,其中主要技术原理、实施方 案等要求描述清楚。 8、投标文件的审核 A、文件是否齐全 B、格式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C、文件顺序是否正确 D、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灯价格是否正确,价格组成是 否合理

规范性文件的概念

规范性文件的概念 一、规范性文件的概念 规范性文件是各级机关、团体、组织制发的各类文件中最主要的一类,因其内容在一定范围、一定期限内普遍有效,反复适用,具有规范和约束人们行为的性质,故称之为规范性文件。 通常对于规范性文件理解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情况。广义的规范性文件一般是指属于法律范畴(即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性规章)的立法性规范性文件和除此以外的由国家机关和其他团体、组织制定的影响公民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准立法性规范性文件的总和。 狭义的规范性文件,一般是指法律范畴以外的其他影响公民权利义务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准立法性规范性文件。目前这类准立法性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主体不仅包括各级行政机关、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还包括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共常务委员会、法院、检察院、军事机关、人民团体乃至各级党委等。 我们通常所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是狭义规范性文件中的行政管理性规范性文件。2010年12月省政府公布实施的《河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定》第二条将这类规范性文件定义为:“除政府规章外,本省的行政机关或者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依据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公布的,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管理性文件”。

2010年市政府1号令《衡水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文件管理规定》将规范性文件定义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府的命令、决定,依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在所管辖区域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 政府及其部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人事、行政、外事、财务管理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没有直接影响的内部公务规则、向上级行政机关的请示和报告、对具体事项所作出的通知、通报、行政处理决定以及其他不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不做为规范性文件进行管理。

规范性文件备案报告

规范性文件备案报告 篇一:规范性文件备案报告格式 规范性文件备案报告格式 规范性文件制定说明格式 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登记表 注:本表适用于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报送备案登记 8 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审查表 注:本表适用于备案审查机关登记下级政府或所属部门报备规范性文件及审查情况 9 附件5:年度规范性文件目录备案格式 ××乡(镇)或者××局(办、委) ××××年度规范性文件目录 篇二: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汇报 贵州省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在全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

作会议上的经验交流材料之一 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汇报 各位领导: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是监督和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重要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手段。XX 年《贵州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实施以来,我区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工作力度,凡规范性文件均按照规定及时向省政府报送备案,对下级行政机关认真履行审查监督职责,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规范性文件,有效地保证了法律法规在我区的正确贯彻执行,维护了法制统一。 一、主要做法和体会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和机制建设是关键。我区注重从制度机制建设入手,积极探索备案审查工作的新路子、新办法,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努力提高备案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了行政层级监督职能。XX年制定了《毕节地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行署规范性文件制定规程》、《规范性文件备案格式》等文件,对规范性文件的规划、调研、起草、社会参与、论证、审查、备案等每个环节都作了明确规定,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日益制度

投标报价导入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文档

投标报价导入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操作步骤 注意:计价软件的版本号要求:4.105.17.4608及以上(版本号查看方式:点击菜单栏中的“帮助”后选择“关于”进行查看) 步骤一: 1.打开4.0软件,点击新建标段/项目 2.清单计价模式选择投标, 3.地区标准选择;辽宁省网络数据交换标准(见图一) 4.点击“浏览”,在弹出的对话框中选择LNZB格式文件(见图二),会自动带出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若没 有自动带出需要按照实际情况手动填写进去),点击确定(见图三)。 图一

图二 图三

步骤二:进入到项目管理界面后,会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LNZB格式文件的内容自动生成标段结构。之后需要进入到每一个单位工程当中进行组价。

步骤三: 1.进入到单位工程中,可查看到相应的清单项。 2.根据08辽宁的特性一条清单对应一条定额,但是用标准接口文件生成的单位工程中定额没有直接显示出来, 而是被隐藏掉了。这个时候可以选中清单右键插入子目,点击编码的单元格后再点击三个点的按钮会查看到隐藏的定额项。

3.需要大家注意的是,LNZB格式文件中不包含甲方指定的主要材料的信息。大家可以根据所做项目的要求来 设置主要材料表,在人材机汇总界面下的的主要材料表中进行设置 4.最后确定好工程造价以后,直接点击上方工具条的右上角的“返回项目管理”即可。返回到项目管理的界面 后再选择另一个单位进行组价。整个项目的总造价都确定好以后可以直接查看每个单位工程的造价等信息。 注意:不需要调整软件中的报表格式。

步骤四:切换到发布投标书的界面后按照投标书自检、生成投标书和导出投标书的功能依次进行操作。 1.投标书自检:用清单招投标工程,投标方要按照招标清单的要求还进行组价,组价过程中难免遗漏等问题, 且各地现在都推行电子评标,符合性检查或评标打分的时候就会很麻烦,所以Q4中提供了招标书自检、投标书自检,检查的结果只是提醒,对于标书的结果没有任何影响,编制人可根据检查的结果视工程情况是否调整。 2.生成投标书: (1)如果没有进行过投标书自检的点击是;如果已经进行了投标书自检的点击否;

做投标文件的流程

一、做投标文件的流程 1、首先阅读购买的招标文件,通过阅读招标文件大致了解客户的需求: A、招标文件的种类 分清招标文件是招标文件还是竞争性谈判文件。如果是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中各项评分比例的不同,对占评分比例较大的部分,要详细的具体的做出。 B、投标保证金的说明 1)用途:招标方为了确保招标的有效性,在投标时收取各个投标商的信誉保证,同时防止投标后单方面撤销投标。 2)形式:有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倒存、电汇等。 3)金额:按招标文件中要求。 4)递交:投标截至前交至招标方,否则视同投标无效 C、投标截至日期和投标有效期 一定要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将投标文件递交。 D、投标须知 项目名称、用户名称、投标书数量、投标地址、截标日期、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和评标的考虑因素等。 E、投标人资格规定 一般对公司规模,业绩和投标商资信有具体的要求,不能达到客户要求的则被视为没有投标资格。 2、然后再次反复仔细的阅读招标文件,对客户要求的部分和需要注意的部分做出明显的标记。详细阅读客户的技术要求部分和其它要求部分,根据客户的要求来编写投标文件。 1)、客户要求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数量。

2)、客户对于投标资料的要求:是要求原件还是要求复印件,要求是每份投标文件里各一份,或者是单独密封。要仔细的辨认清楚。 3)、客户对于合同的要求:要求是原件或者是复印件;对合同时间的要求(自**年以后的合同);对合同的金额要求;对合同数量的要求;对学校的要求(高等教育学校、中学、小学)要分清楚。 4)、对开标一览表的要求:是所有项目写在同一个表格里,还是所有项目分开写,要分清楚。(一般的招标文件后面都会给出格式,按照客户指定的格式来填写就可以了。) 3、编写投标文件 1)、在招标文件中,都要求了哪些内容 其中包括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要求等,正规的招标书中会要求对标书的技术规范要求进行逐条应答,所有这些内容都应逐条详细阅读并做出应答。 2)、用户对投标书的要求都有哪些 对投标文件的组成做出具体规定:构成内容 投标文件的编制:格式和顺序 投标报价的格式:报价表的格式 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格式,密封形式 投标文件的费用:费用分担的内容 3)、一般的招标文件后面都会给出投标文件的格式,在编写投标文件时一定要按照客户指定的格式编写。如果招标文件后面没有给出投标文件的格式,再仔细的阅读一下招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要求来编写投标文件顺序。 4)、把招标文件中所有内容编写完成后,再仔细的从头浏览一遍,检查一遍: 投标文件中的日期是否一致; 投标文件中公司名称是否正确; 有没有其它遗漏的部分;

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

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促进依法行政,使本办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办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工作。 规范性文件是指本办制定或联合其他部门制定的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行政管理,规范人民防空工作的文件。 第三条规范性文件应当以“株洲市天元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的字样发布,根据内容使用“规定”、“办法”、“细则”、“规则”、“通告”、“命令”、“决定”等规范的名称。 第四条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规定,适应人防管理工作的客观需要,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 第五条本局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主要内容包括: (一)组织起草调整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本办规范性文件的公布工作; (三)负责本办规范性文件的解释; (四)负责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第六条下列事项,本办可制定规范性文件: (一)实施人防法规、规章的具体措施和方案,需要制定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的; (二)实施人防法规、规章的程序,需要制定规范性文件确定的; (三)调整本办机关对外的行政行为需要制定规范性文件的。 第七条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由办公室拟定项目建议书后提交主任批准。 第八条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注重本区的实际情况。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第九条起草的规范性文件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有关机关、组织或者公民对其有重大意见分歧的,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也可以举行听证会。 起草专业性强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征求有关机构及专家的意见。规范性文件的内容与其他部门工作关系紧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应当进行会签,或者与有关部门联合起草。 第十条规范性文件草案在主任审批通过后,上报区政府法制办,由区政府法制办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查。

红头文件制作流程

一、红头文件的制作及标准 1、进行页面设置 选择“文件”——“页面设置”选择“页边距”附签,上:3.7厘米,下:3.5厘米,左:2.8厘米,右:2.6厘米。选择“版式”附签,将“页眉和页脚”设置成“奇偶页不同”,在该选项前打“√”。选择“文档网格”附签,“字体设置”,“中文字体”设置为“仿宋”;“字号”设置成“三号”,单击“确定”按钮,选中“指定行网格和字符网格”;将“每行”设置成“28”个字符;“每页”设置成“22”行。然后单击“确定”按钮,这样就将版心设置成了以三号字为标准、每页22行、每行28个汉字的国家标准。 2、插入页号 选择“插入”——“页码”,“位置”设置为“页面底端(页脚)”,“对齐方式”设置为“外侧”。然后单击“格式”按钮,“数字格式”设置为全角的显示格式,单击“确定”按钮,再次单击“确定”按钮完成页码设置。双击页码,在页码两边各加上一条全角方式的短线;并将页码字号设置成“四号”;字体任意;奇数页的页码设置成右空一个汉字,偶数页的页码设置成左空一个汉字。 3、发文机关标识制作 选择“插入”——“文本框”——“横排”菜单项,鼠标将会变成“┼”,在Word 2000版面上单击鼠标左键,

出现一个文本框,在该文本框内输入发文机关标识,输入完成后,选中该文本框,单击鼠标右键——“设置文本框格式”,在这里来设置红头的属性。 选择“颜色和线条”附签,“颜色”设置成“无填充颜色”。选择“大小”附签,“高度”设置成“2cm”;宽度设置成“15.5cm”。注:用户可根据实际情况调节尺寸。选择“版式”附签,单击“高级”按钮,水平对齐:“对齐方式”设置成“居中”,“度量依据”设置成“页面”;垂直对齐:“绝对位置”设置成“页边距”,“下侧”设置成“2.5cm”——平行文标准,“8.0cm”——上行文标准,注:用户可根据实际情况调节尺寸。然后单击“确定”。 选择“文本框”附签,左、右、上、下都设置成“0cm”,单击“确定”完成。文本框属性全部设置完成,单击“确定”按钮。选中文本框内的全部文字,将颜色设置成“红色”,字体设置成“小标宋简体”,字号根据文本框的大小设置成相应字号,但要尽量充满该文本框,这样,宽为155mm、高为20mm、距上25mm的红头制作完成。 4、红线制作 首先将“视图”——“工具栏”——“绘图”选中,单击“绘图”工具条的直线工具,鼠标会变成“十”字形,左手按住键盘上的Shift键,右手拖动鼠标从左到右划一

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方案(最新)

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x 发〔x〕28号)、《x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x〔x〕90号)和x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x〕24号)要求,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全区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现将清理工作有关事项方案如下: 一、充分认识规范性文件清理的重要意义 为实现党的x确立的在x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工作总目标,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做好法律制定工作的同时,对法律、法规的清理工作十分重视,x年对现行法律进行了全面清理,修改、废止了部分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x年,部署开展了全国地方性法规的清理工作。国务院对行政法规也正在进行清理。x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x 〔x〕28号),对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x年6月,x人民政府召开了会议,对全区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按照合法性原则,根据法律、法规修改和废止情况,及时对我区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既是保证国家法制统一的客观要求,也是确保x年形成科学、统一、和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目标如期实现的必然要求。

各乡镇、街道、部门要充分认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开展清理工作,保证清理工作任务按时完成,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和政令畅通,推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清理范围和任务分工 (一)清理范围。 1、区人民政府制定的所有规范性文件; 2、区委、政府联合制定下发的所有规范性文件; 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定的所有规范性文件; 4、区直各部门制定的所有规范性文件(含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和经区人民政府授权的有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及部门联合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以上清理范围中所指规范性文件包括县区合并前后制定的所有规范性文件。 清理主要围绕以下四类问题,对规范性文件进行研究梳理,分别作出废止、宣布失效或者修改等处理。一是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二是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三是规范性文件相互矛盾或者明显不协调的;四是含有加重企业负担以及地方保护、行业保护等方面内容的。 (二)清理任务 规范性文件清理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组织实施。 1、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由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清理;

论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效力

在行政工作中,行政机关常常制定一些不属于法规、规章的规范性文件,作为自己和下级机关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实行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和方式。那么,这些规范性文件在行政执法、行政诉讼中具有怎样的地位和作用呢? 一、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内涵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规范性文件的概念,所谓规范性文件,是指各级国家权力机关或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在一定范围内普遍适用,长期生效的文件,主要规范行政机关的职责权限,管理行为以及行政执法权的授予、委托等内容。 根据《宪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规范性文件和命令。这些把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行政措施、行政决定和命令统称为其他规范性文件。 由此可见,其他规范性文件指行政机关为实施法律、执行政策,在法定权限内制定的除法规、规章以外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措施、行政决定及命令。 2、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特征

(1)制定主体广泛性。所有行政机关,上至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委,下至各乡镇人民政府,均有权制定其他规范性文件。 (2)效力的多层级性和从属性。其他规范性文件数量众多,其效力与制定主体相对应,从上到下呈现多层级的特点;而且下级规范性文件不能同上级规范性文件的内容相抵触,并分别从属于相应的行政法规、规章。 (3)内容的规范性。其他规范性问家也是为人们提供行为规则,行为模式的,在其效力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但是它不能自行为公民设定义务,为自己创设权力,正因为如此它不属于行政立法活动。 3、其他规范性文件同行政立法、具体行政性、内部行政行为的关系 (1)其他规范性文件同行政立法的关系 通常学理上将抽象行政行为分为两大类:行政立法行为和制定其他规范性文件行为。因此制定其他规范性文件同行政立法行为存在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同属于抽象行政行为,具有规范性、重复适用性等特征;而且制定规范性文件要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

文件与资料管理流程

文件与资料管理流程 1.0目的 规范文件管制的权责及要求,建立文件分类、编号、制作、核发、修订、保 存与作废方式作为文件管制依据。 2.0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与公司有关的所有文件与资料。 3.0权责 3.1 总经理:负责管理手册的核准。 3.2 管理代表:负责管理手册制定和程序文件的核准,并组织有关人员对现有文件定期进行评审。 3.3品管部文控中心:负责所有受控文件的发放、回收、销毁及原稿的保存。 3.4 各部门:负责相关文件的编制和使用保管,部门负责人负责相关文件的核准。 4.0定义 本公司管理体系文件分为四阶 4.1一阶文件(质量环境手册、EICC手册、两化融合管理手册):叙述品质政 策与品质目标,环境政策与环境目标,两化融合方针与目标,涵盖ISO9001:2015国际标准、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和ISO/TS16949:2009汽车质量管理体系和GB/T23001-2017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EICC各项要求之纲要性文件。 4.2 二阶文件(程序文件):管理责任、合约审查、文件管制等,管理手册内系 统要求项包含之各项作业程序。 4.3 三阶文件(支援文件):补充及相关之作业细则、标准、规范、管理规定等 之工作指导性文件; 4.4 四阶文件(表单):记录品质/环境/两化系统有关活动之表格。 4.5外来文件:包括行业、地区、国家、国际标准;客户提供的技术文件、图 纸;国家颁布的有关政策、法规。 4.6暂行文件:客户暂行需求或暂行更改作业标准或量产前之样品试做试行 的受控文件。 5.0作业内容 5.1文件编号

5.1.1一阶文件编号规则 QM-------------00----------------□□ 文件流水号 手册号 手册代号 5.1.2二阶文件编号规则 LD--------------QP----------------□□ 文件流水号 程序文件代码 公司代码 5.1.3三阶文件编号规则 XX--------------XX---------------□□□ 文件流水号 部门代码 WI 作业指导书、标准 WM 作业办法和规范(流 程),其中原材料检 验规范以物料编码 为准。 WS 其它类 5.1.4四阶文件编号规则 FM--------------XX---------------□□□ 表单编号 部门代码 表单记录代码

在全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上的经验交流材料

贵州省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在全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上的经验交流材料之一 来源:法制办主站发布时间:2009-04-09 10:23 阅读次数: 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汇报 各位领导: 首先感谢省政府领导及省政府法制办和省政府各部门对毕节和毕节试验区长期以来的关心支持。下面我受行署领导委托,向本次会议汇报我区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情况,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是监督和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重要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手段。2004年《贵州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实施以来,我区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工作力度,凡规范性文件均按照规定及时向省政府报送备案,对下级行政机关认真履行审查监督职责,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规范性文件,有效地保证了法律法规在我区的正确贯彻执行,维护了法制统一。 一、主要做法和体会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和机制建设是关键。我区注重从制度机制建设入手,积极探索备案审查工作的新路子、新办法,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努力提高备案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了行政层级监督职能。2008年制定了《毕节地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行署规范性文件制定规程》、《规范性文件备案格式》等文件,对规范性文件的规划、调研、起草、社会参与、论证、审查、备案等每个环节都作了明确规定,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日益制度化、规范化、有效化。去年以来,行署向省政府共报备规范性文件6件,审查下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340件,清理和撤销19件。 (一)加强制度建设,努力构建上下联动,各方配合的工作机制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作为政府层级监督的重要内容,是维护法制统一,防止部门利益形成的重要措施。行署对此非常重视,把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查和报送备案工作写进了《行署常务会议规则》,凡出台规范性文件,牵头起草部门要先送行署法制办进行审查,没有经过法制办前置审查且出具书面意见的,不上会研究。为确保备案审查制度落实到位,我们进一步理顺了各方面关系,加强了与有关方面的衔接与配合。一是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明确为行署法制办的一项工作职责,确定专人负责,细化工作职责和岗位职责。二是明确操作程序,理顺行署法制部门与相关部门,以及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对规范性文件的启动、调研、草拟、征求意见、公众参与、讨论决定、公布实施、上报备案等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相关部门的职责都进行了规范。三是注重对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追踪,对其社会效果及时掌握了解,适时改进。四是突出行署法制办在制发规范性文件中的作用,要求法制办全程参与行署重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各部门自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公布执行前必须经法制办审核把关。同时要求法制办牵头组织对行署及各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对废止、失效以及与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不相适应的文件及时清理或修改。 (二)抓住重点,提高效率和质量 行署制定和审查规范性文件,把合法性、合理性、程序的正当性作为重点。一是严格规范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对于以行署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首先要经行署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书面意见,再经行署常务会议审议决定,由专员签署发布。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还要在相关媒体或行署网站予以公布。二是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行署要求法制办把备案工作的重点放到审查上,重点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制统一的原则,是否有超越权限和违反程序等情况。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法制办都按照法定程

标书制作的完整流程及注意事项

标书制作流程是招投标活动中的重要一环,如果流程不对,会大大降低我们的中标率,所以大家在制作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相关事项。 一、封面 (一)封面格式是否与招标文件要求格式一致,文字打印是否有错字。 (二)封面标段是否与所投标段一致。 二、目录 (三)目录内容从顺序到文字表述是否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 (四)目录编号、页码、标题是否与内容编号、页码(内容首页)、标题一致。 (五)建议将《评标索引表》放到投标文件的第一个章节。 三、评标索引表 (六)此份文件非常重要,投标人务必仔细制作,且此文件应该为标书装订之前的最后一个检查项,其他所有内容完成检查后,再检查此项内容,因为有可能在修改其他内容时会对导致页码变更。 四、资格审查条款 (七)资格审查是全部条款必须完全满足或者满足且优于的,一旦出现问题或瑕疵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请各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文字。 (八)对提供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所有资质类文件进行仔细核查:对于有有效期的,需要核查是否在有效期内;对于有认证范围的,需要核查投标标的或服务团队是否在认证范围。

各投标人在提供这类文件的时候,一般上面会有“仅适用于XX项目”等的字样,请仔细核查,若上面的文字与本项目不符,需要进行替换。 (九)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函:招标文件中对给出这两个文件的模板,请务必按照模板要求提供,有如下注意事项: 第一,法人身份证明上面是法人签字或法人签字章,不是被授权人签字,切勿签错,且应该在该授权函指定的地方签字,一般会有一条下划线; 第二,此处一般会用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做标书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去掉与本项目无关的信息,比如:直接在其他项目投标文件中摘用的时候,去掉“仅适用于XX项目”字样; 第三,对于签字再次强调一下,务必是法人本人签字,或者投标人公司经过备案的法人签字章,切勿存在侥幸心理,使用代签等方式,一旦发现,可能会导致投标无效。 第四,法人授权函,这里面签字的注意事项与上述三点相同,还需要再加一点注意事项:授权的时间范围,不仅要涵盖本次投标的有效期,投标文件的所有签字日期一定也要在授权期限内。比如:授权期限范围是1月2日-2月2日,但投标报价上面的报价日期写的是1月1日,这样的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十)业绩证明材料是否按要求完整提供。例如:合同签字盖章是否齐全,签署时间在招标文件要求之内,合同的关键内容提供完整等。 “合同签字盖章是否齐全”:至少大签页签字盖章齐全,如果其他页面也有需要签字盖章的,也务必保证签字盖章齐全;

“其他不适当”规范性文件的界定

致力于打造高品质文档“其他不适当”规范性文件的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下文简称《监督 法》)第30条和《山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下文简称《备案审查规定》)第7条,都有对不适当规范性文件的表述,按照这两个条文的规定,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1.超越法定权限,限制或者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的;2.同法律、法规规定相抵触的;3.同上级或者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关决议、决定相抵触;4.违反法定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5.其他不适当的情形。然而,其他不适当却为不适当这一不确定法律概念留下了诸多不确定因素,使各级人大常委会在规范性文件的备审工作当中面临不小的迷惑。当然,作为一个兜底条款这样规定也是出于立法技术的需要,但从实际工作的角度而言,尽量地使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到明确具体,则更有利于规范性文件备审工作的开展。到底何为其他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笔者认为,主要包含以下几种情形: 一、规范性文件与宪法相抵触 《监督法》和《备案审查规定》都只规定了审查或撤销同法律、法规规定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却未将同宪法相抵触作为审查或撤销的情形。那么,这是否意味着宪法就不能够作为规范性文件的审查依据?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众所周知,宪法作为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规章都不得与之相抵触。既然《监督法》和《备案审查规定》明确将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作为不适当的一种情形,而法律、法规又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所以规范性文件也就不能与宪法相抵触,无论《监督法》和《备案审查规定》是否具有明确规定。而且《宪法》还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以及下一级人大的不适当的《地方人大和政府组织法》也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有保证宪法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的职权。总之,一个国家对立法行为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机制是由该国的宪政体制决定的。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总体上,我国宪法实施制度的核心特征是代议机关至上。这就进一步要求地方人大要依据《宪法》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并将《宪法》作为规范性文件审查标准的最根本的依据。因此,与《宪法》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属于其他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之一。 二、规范性文件与上位规章相抵触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广义的法律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而规章又可分为部门规章、省政府规章和有规章制定权的市级政府制定的规章。从法律的位阶来看,市级政府所制定的规章,在整个法律位阶体系中处于效力最低的位置。必须与上位法,宪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上级或本级人大的地方性法规以及上一级政府所制定的规章相一致。规章作为政府部门实施法律、法规的指导性法律文件,其效力层级较低,而且在司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裴圩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对全镇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和管理,保证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镇人民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在职权范围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所制定的,普遍适用于本区域、本系统行政管理工作,内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定”、“办法”、“实施细则”、“通知”、“决定”、“命令”、“通告”等文件。 政府各部门制定的内部工作制度、文件、意见以及对某一具体事项的行政处理决定,不在本制度规定范围。 第三条镇政府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于发布之日起15日内,将正式文件及起草说明和依据、备案报告一式5份,报镇人民政府备案,再由镇政府党政办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 几个部门联合制定的地方规范性文件,由主办部门负责报送备案。 编辑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汇编,应当视同规范性文件,辑印后一式五份报镇人民政府备案,再由镇党政办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 第四条镇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地方规范性文件备案的审查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报送镇人民政府备案的地方规范性文件,由镇党政办公室负责就下列内容进行审查: (一)是否符合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地方规范性文件相互之间是否矛盾; (三)地方规范性文件的制作是否符合程序和规范化要求;(四)是否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第六条镇党政办公室审查报送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时,认为需要征求镇政府有关单位意见的,被征求意见的单位应当认真研究并在限期内回复。 第七条备案的地方规范性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的,分别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同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县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相违背的,由镇人民政府通知予以撤销、变更或者责令改正。 (二)地方规范性文件相互之间有矛盾的,由镇党政办公室协调;经协调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由镇党政办公室提出意见,报镇人民政府决定。 (三)在制定程序和技术上存在问题的,由镇党政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并转告原报部门处理。 原报机关在接到处理决定或者意见的30日内,应当将处理结果报镇党政办公室。 第八条镇政府各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应主动按时报送备案。对于不报或者迟报的,镇党政办公室应当通知制定机关限期报送;逾期不报送的,由镇党政办公室给予通报批评。 第九条镇政府各部门应于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所制定的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目录报镇党政办公室备查。 镇党政办公室应于每年3月底前将上年度本镇地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情况以及备案工作情况向镇政府报告。 第十条本制度自2010年1月10日起施行。裴圩镇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对规范性文件管理,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精神,结合我镇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是指根据要求定期对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第三条应当对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组织清理,清理责任主体为具体负责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部门。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规范性文件,清理责任主体应当提出“拟废止”或“拟修改”建议:

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 (1)

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 为规范学校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提高规章制度建设质量,完善学校治理体系,根据教育部《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教政法〔2016〕1号)以及《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章程》《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公文处理实施细则(修订)》(中石大京党〔2012〕71号)等有关规章制度,结合学校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的规范性文件,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制定的,对校属各部门和单位、教职员工、学生具有普遍约束力,并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的规定、办法、细则以及带有规范性内容的通知、意见等。 第二条在学校授权范围内,具有管理与服务职能的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以下简称“职能部门”),制定、修改和废止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办法。但以下情况不适用本办法:以学校名义转发上级机关的文件;向上级机关报送的文件;各部门和单位针对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内部工作制度、管理制度等。 第三条学校为完成某个专项任务而设立的临时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而设立的各类议事、协调机构,部门内设机构,不得制定规范性文件。 第四条规范性文件的名称一般为“章程”“规定”“办法”“细则”“制度”等。对某一项具体工作或问题提出带有约束性的措施,或为贯彻执行上级某一项决定、规章的,可称为“意见”。 第五条制定规范性文件,应符合党的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机关有关文件精神,具有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符合精简、统一和高效的原则。体现改革创新的精神,科学规范学校的管理和服务行为。 第六条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在规定其应当履行的义务的同时,应当规定其相应的权利和保障权利实现的途径。 第七条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体现职能部门的职权与责任相统一的原则,在赋予有关职能部门必要的职权的同时,应当规定其行使职权的条件、程序和应承担的责任。应当将相同或者相近的职能规定由一个职能部门承担,简化行政管理手续。

规范性文件中的几个英文表达方式

规范性文件中的几个英文表达方式 1. 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中标题及关键词大小写的统一 在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翻译中,有时标题、小标题和关键词的大小写比较混乱,经讨论决定,标题、小标题和关键词中首字母、实词及6个字母以上的虚词的首字母均统一为大写。 2. 公报中所转发或印发的文件名称与原发文单位的位置安排 在公报翻译中,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厅转发或印发的文件名称与原发文单位的位置安排方式比较多,为统一起见,决定将文件名放在“”中,发文单位在“”外。例如,“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府法制办等三部门关于本市实施没收决定与没收款收缴分离制度意见的通知”翻译为“Notice of the General Office of Shanghai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about Transmitting the …Suggestions on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System of Separating the Making of Decision in Confiscation from the Collection and Submission of the Confiscated Money to the Higher Authorities? Made by the Legal Affairs of Shanghai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and Two Other Departments”,而非“……Su ggestions Made by the Legal Affairs of Shanghai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and Two Other Departments on … ?”。 3. 公报中“……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的统一 在翻译公报时,要常常碰到“……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的翻译,根据翻译实践并考虑到今后工作的规范,决定统一译为“…have been approved by the Municipal Government. We hereby transmit to you and request you to implement them conscientiously.” 4. “以下简称”的统一 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翻译中经常遇到“以下简称”的翻译,在英语中的表达概括起来有多种,为了规范,现决定今后统一译为:“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5. 法规、规章条标中“实施日期”和“施行日期”的统一 在翻译法规、规章条标中的“实施日期”和“施行日期”时,常见的译文有“Effective Date”, “Implementation Date“和“Date of Implementation”几种译法,现决定统一为“Effective 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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