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的九大政策措施
2022最新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最新大学生创业项目

2022最新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最新大学生创业项目1.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以享受创业服务有哪些一是享受培训补贴:对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二是免费创业服务: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各地在充分发挥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作用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并给予相关政策扶持。
对基地内大学生创业企业要提供培训和指导服务,落实扶持政策,努力提高创业成功率,延长企业存活期。
2.高校毕业生怎样提升自主创业的能力有意愿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可以参加创业培训和实践,接受普遍的创业教育,以系统学习创办企业的知识、完善创业计划、提高企业盈利能力、降低风险、促进创业成功。
目前,许多高校已经开设了创业培训方面的课程和创业实践活动,在校大学生可以选择参加;另外,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也开办了创业培训班,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参加有补贴的培训,以提高创业能力。
如“GYB”(产生你的企业想法)、“SYB”(创办你的企业)、“IYB”(改善你的企业)。
3.国家有哪些鼓励大学生创业的扶持政策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各项创业扶持政策,改善创业环境,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创业。
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工本费减免不收取税务登记证工本费: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自2022年2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取消包括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在内的31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
2022年杭州对大学生创业政策法规杭州大学生创业

2022年杭州对大学生创业政策法规杭州大学生创业一、大学生创业无偿资助资助条件:资助毕业5年之内、在杭州创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或者在杭州高校读书的全日制高校生;资助金额:资助2--20万元;重点资助项目:科技类、电子商务、文化创意、文化教育;申报时间:一般每季度的最后1个月,实际申报时候以书面通知为准。
二、留学生创业无偿资助资助条件:资助在杭州注册创业的回国留学生(含港澳台地区);无偿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重点资助项目:科技类(物联网、云计算、新能源、环保节能)、电子商务、文化创意、文化教育;申报时间:每半年申报2次,实际申报的时候以书面通知为准。
三、文化创意项目无偿资助申报条件:文化艺术类,影视传媒类,信息服务类,设计服务类,咨询策划类,时尚消费类,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生产类,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销售类,教育、卫生、体育类等九大类别的项目;资助金额:20-80万;申报时间:每年申报一次,实际申报的时候以书面通知为准。
四、“青蓝计划”项目无偿资助资助条件:资助2022年6月1日以后在杭州注册成立的以高校、科研院所教师参与入股的科技类创业项目;资助最高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资助分为资助启动资金和项目创业资金;申报时间:每半年申报一次,实际申报的时候以书面通知为准。
五、“雏鹰计划”项目无偿资助资助条件:资助在杭州注册成立不超过5年、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内的科技类、文化创意类企业;资助金额为20--80万元;资助项目:科技类和文化创意类;申报时间:每半年申报一次,实际申报的时候以书面通知为准。
六、物联网项目无偿资助资助条件:资助在杭州注册创业的有关物联网项目的企业:无偿资助金额:最高单项不超过150万元;申报时间:每年申报一次,实际申报的时候以书面通知为准。
七、社区商贸便民便利无偿资助资助条件:各连锁便利店、大众早点、“菜篮子”专营连锁及洗染连锁店企业;申报部门:贸易局、财政局;申报时间:每年申报一次,实际申报的时候以书面通知为准。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途径初探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途径初探《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方案》(以下简称《就业促进方案》)自20xx年5月29日一出台就备受关注。
《人力资社会保障部关于施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41号)中明确列出了九大措施,主要包括:实名登记、提供精细化职业指导、广泛搜集提供就业信息、提供针对性的创业效劳、开展重点就业帮扶、组织就业见习、组织职业培训、提供人事劳动保障代理效劳、加强劳动权益保护。
《就业促进方案》已经施行将近两年的时间,在施行过程中,不难看出它对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起到了良好的效果,但也暴露出一些缺乏。
在管理学生的实际工作中,以工作单位的学生为背景,着重从高校层面上针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和存在的缺乏进展了初步分析^p 和探究,并提出了一些解决途径和措施。
1《就业促进方案》施行中的问题和缺乏1.1《就业促进方案》施行的载体与毕业生选择的矛盾通过对于《就业促进方案》的解读不难发现,在它的施行过程中,处于主体地位的应当是人事公共效劳部门———在九项措施中,大局部内容,如提供创业效劳、组织就业、见习、提供人事劳动保障代理效劳、加强劳动权益保护等都需要人事公共效劳部门施行;或者在详细施行过程中,它们掌握着相当权重的决策权,而这些都是高校很难做到的。
但在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就业过程中,母校却是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寻求援助的主体。
除了熟悉、方便、习惯、对于新环境适应性等因素之外,个别人事公共效劳部门所提供效劳的质量较低,某些部门机构或个人仍然效劳意识淡薄,局部学生心中仍然有“衙门难进”的落后思想,这也造成了毕业生仍然喜欢“有问题,找母校”的重要原因。
首先,高校对于已经毕业的学生根本上是“鞭长莫及”,无法做到像对在校生一样面面俱到。
一方面,高校施行毕业生管理的一线工作人员往往是辅导员,而辅导员在毕业生毕业后一般会立即投入到其他年级的学生中去,一般高校尤其是二级学院很难抽调出专人专门负责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持续帮扶工作。
关于国务院创新创业政策

关于国务院创新创业政策国务院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涵盖创业面临的政策、资金、产业、环境等九大方面,为全国创业者提供更有力的支撑。
下面店铺带你一起了解国务院创新创业政策。
国务院创新创业政策:实现创业便利化(一)完善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为创业者提供更多机会。
逐步清理并废除妨碍创业发展的制度和规定,打破地方保护主义。
加快出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统一透明、有序规范的市场环境。
依法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消除不利于创业创新发展的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项目,完善收费目录管理制度,制定事中事后监管办法。
建立和规范企业信用信息发布制度,制定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管理办法,把创业主体信用与市场准入、享受优惠政策挂钩,完善以信用管理为基础的创业创新监管模式。
(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加快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落实“先照后证”改革,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
支持各地结合实际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推动“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为创业创新提供便利的工商登记服务。
建立市场准入等负面清单,破除不合理的行业准入限制。
开展企业简易注销试点,建立便捷的市场退出机制。
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小微企业名录,增强创业企业信息透明度。
(三)加强创业知识产权保护。
研究商业模式等新形态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办法。
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交易,加快建立全国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
完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与维权援助机制,缩短确权审查、侵权处理周期。
集中查处一批侵犯知识产权的大案要案,加大对反复侵权、恶意侵权等行为的处罚力度,探索实施惩罚性赔偿制度。
完善权利人维权机制,合理划分权利人举证责任,完善行政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途径。
(四)健全创业人才培养与流动机制。
把创业精神培育和创业素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实现全社会创业教育和培训制度化、体系化。
国家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是什么

国家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是什么学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为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自主创业的毕业生从毕业年度起可享受三年税收减免的优惠政策。
其中,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创业的,可向所在高校申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离校后创业的,可凭毕业证书直接向创业地县以上人社部门申请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作为享受政策的凭证。
减免政策施行时间: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时间,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创业,可向所在高校申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
离校创业:(1)学生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毕业生凭毕业证直接向创业地县以上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县以上人社部门在对提交申请相关情况审核认定后,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相应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并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
(2)学生享受收受政策,税收优惠政策。
在校创业(1)学生网上申请。
注册登录教育部大学生创业效劳网,按要求在网上提交《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申请。
(2)高校网上初审。
所在高校对毕业生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核,通过后注明已审核,并在网上提交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3)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复核。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毕业生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并确认。
(4)高校发放《高校毕业自主创业证》。
复核通过后,由所在高校打印并发放《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相关部门和学生本人都可随时查询。
(5)学生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毕业生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向创业地县以上人社部门提出《就业失业登记证》认定申请,由创业地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一并作为当年及后续年度享受税收扶持政策的管理凭证。
(6)学生享受税收优惠。
内容同离校创业。
(7)《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发放对象。
毕业年度内在校期间创业的高校毕业生。
其中,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十七条措施(最新)

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十七条措施(最新)根据《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十七条措施的通知》(X政办〔X〕144号)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提出如下措施:一、实施高质量发展战略促进就业(一)大力发展实体经济,稳住就业基本盘。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盯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强化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跟踪分析,努力化解市场、价格等各种因素影响。
实施龙头企业铸链、补链、强链工程,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发挥产能、增加效益、稳定就业。
强化“五个一批”项目机制,增加项目储备,发挥投资带动就业效应。
实施中小微企业成长工程,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挥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金融办(二)培育壮大新动能,创造新就业岗位。
推动食品、机械装备、钢铁、石化等主导产业改造升级,带动工业企业扩大用工需求,增强吸纳就业能力。
延伸产业链条,推动制造业与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加快发展服务业6+6重点行业,推动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扩大就业范围。
充分发挥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大力发展人工智能、前沿新材料、生物制药等人才密集型产业,积极发展数字经济、平台经济、众包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释放新动能带动就业效应。
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发改局、科技局、财政局、规建局(三)鼓励创新创业,拓宽就业载体。
支持龙头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围绕优势细分领域建设一批专业化众创空间,催生更多吸纳就业新市场主体。
将创业孵化基地运营主体纳入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对象范围,符合条件的可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贴息贷款。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毕业5年内大中专院校(含技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由创业地给予不超过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
将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对象放宽至个体工商户。
支持一批科技人员离岗创业,对于经批准离岗创业的,可在3年内保留其人事关系,并与原单位人员同等享有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等方面权利。
2021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新政策

2021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新政策一、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的政策1.各地区要结合城镇化进程和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充分挖掘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及残疾人服务、农技推广等基层公共管理和服务领域的就业潜力,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2.各地区要结合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等,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投身现代农业。
3. 继续统筹实施好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各类基层服务项目,健全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
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的,实行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4.高校毕业生在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申报相对应职称时,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或放宽外语成绩要求。
5.充分挖掘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潜力,对到省会及省会以下城市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协助办理落户手续,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二、鼓励小型微型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1.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14号),为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推动小型微型企业在转型升级过程中创造更多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2.对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21年年底。
3.科技型小型微型企业招收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比例的,可申请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
4.对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展开岗前培训的,要求各地根据当地物价水平,适当提升培训费补贴标准。
三、激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政策1.2021年至2021年,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
国家鼓励创业政策

国家鼓励创业政策国家鼓励大家来创业,出台了很多的创业政策,但是具体有什么呢?看完店铺整理的国家鼓励创业政策后你就会明白了!文章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国家鼓励创业政策国家出台30条政策鼓励创新创业“咱们创业吧!”可以说是眼下中国最时髦的一句话。
不过要实现梦想,仅凭个人的努力还不够。
国务院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发布30条政策措施,涵盖创业面临的政策、资金、产业、环境等九大方面,为全国创业者提供更有力的支撑。
解决9大领域难题一是创新体制机制,实现创业便利化;二是优化财税政策,强化创业扶持;三是搞活金融市场,实现便捷融资;四是扩大创业投资,支持创业起步成长;五是发展创业服务,构建创业生态;六是建设创业创新平台,增强支撑作用;七是激发创造活力,发展创新型创业;八是拓展城乡创业渠道,实现创业带动就业;九是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协同机制。
免费进行创业培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司长于法鸣告诉我们,目前,我国很多地市正在建立满足城乡各类劳动者创业的创业培训体系,逐步将所有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劳动者纳入创业培训。
对参加创业培训的创业者,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创业培训的,其按规定享受的职业培训补贴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
创业培训补贴逐步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由各地确定。
于法鸣介绍,为了提高培训质量,各地定期组织开展教师培训进修、研讨交流活动,加强师资力量的培养和配备,提高培训水平。
在教学方式上,采用案例剖析、知识讲座、企业家现身说法等多种方式,增强创业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此外,根据不同群体的不同需求,开发推广国内外先进创业培训技术,比如引入欧洲模拟公司开展创业实训,不断提高创业成功率。
优先安排创业场地于法鸣介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和合同约定,政府允许创业者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尽可能地让创业者在创业过程中降低成本。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 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 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 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 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 (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 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 (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 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 体育和娱乐业等)。
2、税收政策 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 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 业实体,在新增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在人社部门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有《就业 失业证》人员,与其签订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 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 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 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有得税优惠。定额标准 为每人每年5200元。执行期限到今年底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 毕业年度毕业生自愿到人社部门批准的职业技能 鉴定机构参加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初级以上职 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给予职业技能 鉴定补贴。技师学院高级工、预备技师班和特别教 育院校的毕业生 ●每年为3000名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培训。全 省每年为1000名信息技术专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职 业培训。
4、基地奖励政策 对为毕业生等群体提供创业孵化服务的基地, 按照孵化业绩实行以奖代补。分一、二和三等奖, 一等奖基地,按照每成功一个企业奖励不超过4万 元,每个基地不超过100万元。财政已扶持的基地 除处。
(三)鼓励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和技能培 训的政策
●就业见习补贴政策 对用人单位吸纳毕业后3年未就业的海南省全 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省外同类海南籍毕业生参 加就业风习的,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就业见习补贴 为见习生实际月工资的40%,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 每月800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标准100元/人 年。见习期为3—12月。技师学院高级工、预备技 师班和特别教育院校的毕业生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 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 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小额信贷政策 毕业生自主创业符合条件的,可在创业地按规 定申请不超过10万元贷款额度的财政贴息扶持,贷 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 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3个百分点,贷款期限不超过2 年。
3、创业培训补贴政策 ●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和二、三年级中职学生参 加创业培训政策,创业培训补贴标准为1600元/人, 创业培训补贴从就业专项资金列支。培训合格并取 得培训合格证书或6个月内实现创业的,支付80%, 所有条件具备,支付100%。个人缴费拨到个人帐 户,机构代缴的,拨到单位帐户。 4、带动就业奖励:3-5人,3000元;6人以上 5000元。
●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毕业年度毕业生自愿到人社部门指定或委手续 的培训机构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经办机构组织 毕业年度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给予每人不 超过2000元的培训补贴。培训合格并通过职业技能 鉴定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 书或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支付80%,所有条件具 备,支付100%。个人缴费拨到个人帐户,机构代 缴的,拨到单位帐户。技师学院高级工、预备技师 班和特别教育院校的毕业生
3、小额信贷政策 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新招用小额担保贷款 政策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及其他人员,达到企业现有 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 上,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由经办金融 机构根据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企业小额担保贷款 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 过2年,财政部门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贷 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资金由中央和地 方财政各负担一半。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 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 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附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型标准规 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 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 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 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的九大政策措施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的主要内容
(一)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
1、社会保险政策 ●对小型微型企业招用具有本省户籍的毕业年度 高校毕业生(不含劳务派遣机构派至用工单位的毕 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 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对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毕业后3年内未就业的 高校毕业生的,毕业生可纳入职业培训的岗前培训 补贴对象范围,具体补贴办法参照就业专项资金管 理有关规定执行。
●对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大学生在海南互 联网企业工作,与企业签订3年合同,并按时足额 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对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个 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50%补贴,一年一补, 连续补贴3年。 ●各类用人单位在新增的就业岗位中,新招用持 就业失业证的就业困难对象并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 合同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给予用人单位社会保 险补贴。补贴标准是用人单位为缴纳的养老、医疗 和失业保险部分。期限3年。
(五)鼓励毕业生到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因地区 就业的政策
●对高校毕业生到五指山、白沙、琼中、乐东、保亭、陵水、 昌江、东方等少数民族市、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试用期、 见习期和初期工资执行同等学历人员的定级工资标准;试用 期、见习期和初期期满后按所明确的职务(岗位)确定相应 的工资标准,在市、县本级单位工作的,级别(薪级)工资 高定1档(级);在乡镇工作的,级别(薪级)工资高定2档 (级)。到其他市、县乡镇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 习期和初期工资执行同等学历人员的定级工资标准,期满后 按所明确的职务(岗位)确定相应的工资标准,级别(薪级) 工资高定1档(级)。按上述办法高定工资后,工作满5年的, 原高定的级别或薪级工资予以保留。
(二)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政策
1、税费减免政策 ●毕业两年内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工商登 记首次注册之日起三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 照类等行政事业收费费。但从事国家限制的行业除 外。
●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型企业,按规定享 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 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 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高 校毕业生及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并 符合相关规定、遵纪守法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 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 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