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城乡低保专项整治方案与2018年城乡低保复查清理工作方案汇编
2018年上半年为民办实事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材料

2018年上半年为民办实事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材料今年以来,我县高度重视为民办实事工作,把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大民生投入,办好民生实事。
201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下达以后,我县及时安排布置,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为民办实事民生工程,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直接关系群众利益的民生问题,成效较好。
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情况2018年涉及我县自治区层面为民办实事项目共十大项26小项,年度计划投入资金约亿元,1-6月份累计完成投资约亿元,占总投资的%。
涉及我县市级层面为民办实事项目共五大项6小项,计划投入资金万元,累计完成投资1557万元,占总投资的%。
自治区层面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展情况:社保惠民实现动态规范化管理。
我县社保惠民工程逐步走向规范化管理,确保资金有效使用。
为保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规范运行,坚持以银行代扣代缴养老保险费为核心,确保养老保险参保工作有序开展。
2018年上半年我县参保151084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其中缴费77735人,累计基金征缴万元;共为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48870人发放养老金万元,为681人发放丧葬费万元,社会化发放率100%。
为937名村干部发放待遇补助万元,为197名村医代发村医补助万元。
全年各级财政计划拨入补助万元,至6月底已落实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各级财政补助共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落实补助资金4199万元、自治区财政落实补助资金万元,县级财政落实补助资金259万元。
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情况:全县参加认证人数共计47653人,其中通过手机认证人数为40037人,手机认证率达到%,顺利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任务。
对低保对象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一是按时发放城乡低保救助资金。
半年来,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888户、6090人,累计发放低保资金万元,月人均补助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75户、265人,累计发放低保资金万元,月人均补助元,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均达到自治区要求。
2023年城乡低保复查清理工作方案

2023年城乡低保复查清理工作方案____年城乡低保复查清理工作方案一、背景和目标城乡低保是保障贫困人口基本生活的重要保障机制,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点工作之一。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乡低保制度逐渐完善,但也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低保对象的准确性、动态管理的不足等。
因此,为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工作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制定____年城乡低保复查清理工作方案,是当前的紧迫任务。
本方案的目标是全面复查清理城乡低保对象,确保低保资源向真正需要的人群倾斜,提高低保工作的精准性和符合性。
二、工作原则和任务(一)工作原则1. 普遍性原则:对所有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复查清理,不得有任何遗漏。
2. 公开透明原则:工作过程和结果的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3. 标准化原则:根据低保标准和政策规定,对低保对象进行严格审核和评估。
4. 动态管理原则:建立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机制,及时更新信息,保证低保资源的动态调整。
(二)任务1. 低保复查清理:对现有的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全面复查清理,排除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确保低保资源向真正需要的人群倾斜。
复查清理工作包括审核低保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收入和资产情况等。
2. 家庭访查:通过上门走访、调取相关资料等方式,深入了解低保对象的真实情况,确保审核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3. 信息更新:建立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机制,及时更新低保对象的信息,确保低保资源的动态调整。
4. 异议处理:对复查清理中出现的异议申诉进行及时处理,确保公正、公平。
5. 宣传教育:加强城乡低保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低保对象对政策的了解和申请意识。
三、工作步骤和措施(一)预备工作1. 成立城乡低保复查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和分工。
2. 制定工作计划和时间节点,明确任务目标和完成时限。
3. 做好工作宣传,提高公众对复查清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低保复查清理1. 建立低保复查清理的工作机构和人员队伍,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2. 使用科技手段,如人脸识别、大数据等,辅助进行低保对象的审核和评估工作。
城乡低保专项整治方案范文

城乡低保专项整治方案范文一、背景介绍城乡低保是国家为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而设立的社会救助制度。
然而,在实施的过程中,也暴露出不少问题,如低保标准不统一、保障范围不清晰、发放程序不规范等。
为此,我市决定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制度,提高保障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二、整治目标1.提高城乡低保制度的公平性。
2.健全城乡低保的保障范围和标准。
3.加强城乡低保的管理和监督。
三、整治措施1.统一低保标准。
在整治工作中,根据我市的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和困难群众的实际情况,制定统一的城乡低保标准,确保保障水平基本相同。
同时,要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及时调整城乡低保标准,确保其与经济发展的步伐相适应。
2.明确低保的保障范围。
为了确保低保的公平性,我市将进一步明确低保的保障范围,包括城市和农村困难群体在内。
城市困难群体主要包括长期失业人员、残疾人、低收入家庭等,农村困难群体主要包括因自然灾害、疾病等原因致使生活不能自理的贫困人口。
3.完善低保发放程序。
为了确保低保资金的准确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我市将进一步完善低保发放程序。
包括通过建立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加强对困难群众的信息采集和核验工作,确保低保资金发放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4.加强对低保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为了确保低保资金的正常使用,我市将加强对低保资金的监督工作。
主要包括定期对低保对象进行审核和复查,确保低保对象的资格符合要求;加强对低保资金管理部门的监督,确保低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加强对低保资金的审计工作,确保低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安全性。
5.加强对低保对象的帮扶工作。
为了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我市将加强对低保对象的帮扶工作。
主要包括加强对低保对象的培训和就业指导,帮助其提高就业能力和创业技能;加强对低保对象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帮助其提高文化素质和科学素养;加强对低保对象的医疗救助工作,帮助其解决健康问题。
四、预期效果1.提高低保制度的公平性。
全县低保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全县低保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XX年,我县的低保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管理、分类施救”为工作目标,采取有力措施,对城乡低保工作在对象认定、审核审批、制度建设、档案管理、精准施保、动态管理、资金发放等方面开展了专项整治,及时清理清退了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坚决纠正了“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拥有商品房、车辆或者死亡仍享受低保,将低保资金平均分配,低保对象存折滞留在村小组长手中等错误,经过2个多月深入细致的工作,圆满完成了低保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低保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基本情况我县的低保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从4月1日开始到6月10日全面结束。
各乡充分认清低保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不等不靠,严格按照会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年低保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把握政策、讲纪律、讲方法,稳妥有序推进低保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此次低保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涉及全县23个乡、376个村民委员会、5089个村民小组。
通过对全县6298户10753人城市低保对象和91131户112741人农村低保对象的核查。
全县共清理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1540户1614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74户124人;农村低保对象1466户1490人。
通过清理,新增城市低保对象64户78人;调整农村低保对象1466户1490人,进一步提高了城乡低保工作效能,保证了城乡低保救助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二、低保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主要做法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一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低保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民政局局长任副组长,县直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低保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指导、督促低保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组织实施。
农村低保核查实施方案

农村低保核查实施方案一、背景。
近年来,随着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农村低保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然而,由于农村地域广阔、信息不畅、管理难度大等特点,农村低保核查工作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
为了确保农村低保资金的精准投放,提高低保资金使用效率,制定并实施科学合理的农村低保核查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二、目标。
农村低保核查实施方案的目标是建立健全的农村低保核查机制,确保低保对象的真实性和合理性,防止低保资金的滥用和浪费,推动农村低保工作的规范化和精准化发展。
三、实施步骤。
1. 制定核查计划。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农村低保核查的时间安排、人员配备、核查范围和核查标准等具体计划,确保核查工作有序进行。
2. 宣传政策法规。
在核查前,通过宣传栏、广播、村务公开等方式,向农村低保对象和村民群众宣传国家低保政策和相关法规,增强他们的法制意识,使他们能够理解和支持核查工作。
3. 建立档案资料。
对农村低保对象进行登记建档,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家庭收入情况、财产状况、生活水平等,建立完善的档案资料,为核查提供依据。
4. 实地走访核查。
组织专业人员对农村低保对象进行实地走访核查,了解他们的实际生活情况,核实其低保资格,确保低保资金的精准使用。
5. 审核评定结果。
根据核查结果,对农村低保对象的资格进行审核评定,确保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能够及时享受到低保待遇,同时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剔除。
6. 审查核实。
建立健全的审查核实机制,对核查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核查结果的真实可靠性,防止弄虚作假、骗取低保资金。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强对农村低保核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核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2. 健全考核奖惩机制。
建立健全的考核奖惩机制,对核查工作中的优秀个人和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3. 完善信息管理。
建立农村低保对象信息库,实现信息共享和动态管理,提高核查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农村低保复查工作方案

农村低保复查工作方案
在农村低保复查工作中,为了确保贫困户能够及时享受到低保政策的支持与帮助,加强对低保对象的核查是至关重要的。
本方案拟就农村低保复查工作进行详细规划,以提高复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一、建立健全复查机制
为了确保农村低保复查工作的顺利开展,首先需要建立健全复查机制。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确定复查周期和程序,并建立健全相应的档案管理系统,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同时,建立专门的复查工作组,由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具体的复查任务。
二、加强信息核实和比对
在复查过程中,要重点加强信息的核实和比对工作。
通过与相关部门和机构的信息比对,确保低保对象的家庭情况和财产状况真实可靠。
同时,要及时更新信息,保证复查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加强对低保对象的访查
除了信息核实和比对,对低保对象的访查也是复查工作的重要环节。
通过走访低保对象的家庭,了解他们的实际生活状况,确定他们是否符合低保政策的申请条件。
在访查中,要注重细节,确保不漏掉任何可能影响复查结果的因素。
四、加强宣传和督导工作
为了保证农村低保复查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加强宣传和督导工作。
通过宣传活动,提高低保对象的知晓率,鼓励他们积极配合复查工作。
同时,对复查工作进行定期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复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综上所述,农村低保复查工作的顺利开展需要建立健全的复查机制,加强信息核实和比对,进行有效的访查,加强宣传和督导工作。
只有全面落实以上措施,才能确保农村低保复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真正为贫困户提供帮助和支持。
城乡低保整改报告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城乡低保整改报告篇一:农村低保整改报告金羊镇强农惠农政策落实自查汇报20XX年,我镇强农惠农政策落实自查在年初村“两委”换届时就已开始,市区召开专题会议后,我镇又进一步做了不同层面的安排部署,经过村组自查,镇领导小组查纠,现将有关情况做如下汇报:一、强农惠农政策存在宣传不到位的问题。
主要存在部分村公示栏没有健全完善,个别村召开群众代表时达不到应有的标准,群众知晓率低,针对这些问题,我镇要求各村委会利用公示栏、条幅、黑板报、宣传栏、标语、宣传单等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惠农政策、操作程序,确保惠农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各村召集了一次由全体低保家庭参加的会议,在会上对低保政策,申请办理程序,动态管理措施进行重点宣传,使低保家庭政策知晓率达到100%。
二、明白册的填写不规范运转不及时,部分村明白册填写项目不够、内容不全,对群众享受的补助资金个别村明白册填写不及时。
三、部分村惠农政策评议领导小组未及时成立,按工作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尤其是在低保的评审、公示上未达到遵循的规范要求,不同程度的存在经济条件相对差的村干部享受低保有个别农户通过托关系说情的方式办理低保或拆户施保的现象。
针对贵局提出的入户调查审核不严,民主评议和公示不到位的问题。
我镇要求各村成立由包村领导、包村干部、村干部及两委委员组成的农村低保自查组,逐组逐户核查所有农村低保对象。
具体要通过把握好“调查关”、“评议关”“公示关”这“三关”来推动整改工作。
四、退耕还林由部分村集体管理,有个别农户的补助资金未按时限要求补助。
五、低保动态管理不及时,村组干部享受低保,低保与日光温室、暖棚建设挂钩的问题。
我镇对这几类情况认真进行了清查,共查出村干部享受低保情况36户,低保与设施农业挂钩情况64户,动态管理不及时的126人。
目前我镇正在为这些低保对象办理停发手续。
六、农村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发放中,部分村有借资料复印、照片打印搭车收费的现象。
某县城乡低保提标工作方案

2018年某县城乡低保提标工作方案某县18年城乡低保提标工作方案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州民政局等部门〈黔西南州18年城乡低保提标工作方案〉的通知》(州府办函〔2015〕195号)要求,为更好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黔党发〔2015〕21号)和《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扶持生产和就业推进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等扶贫工作政策举措的通知》(黔党办发〔2015〕40号)精神,逐步推进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进一步抓好低保与扶贫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紧紧围绕到18年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与全面小康建设进程相适应的总体目标,继续提高我县城乡低保标准,加强低保年度核查,强化两项制度衔接,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统筹安排,发挥各自制度功能,加强相互衔接,形成扶贫攻坚、保障民生的整体合力,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按标施保、动态管理,将脱贫后家庭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低保对象及时退出保障范围,将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两无”贫困人口和返贫人口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并通过提高保障标准,确保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水平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
二、提标标准(一)农村低保保障标准。
18年全省农村低保标准划分为四个档次,安龙县为第四档,标准为3060元/年,我县农村低保标准增幅18.6%。
(二)城市低保保障标准。
18年全省城市低保标准划分为三个档次,安龙县为第三档,标准为484元/月,我县城市低保标准增幅10 %。
(三)执行时间。
调整提高后的城乡低保标准从18年1月1日起执行。
三、工作要求(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时完成任务。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3〕14号)文件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切实落实县级政府主体责任、镇(街道)政府具体责任、有关部门的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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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城乡低保专项整治方案与2018年城乡低保复
查清理工作方案汇编
2018年城乡低保专项整治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以“审批手续规范、分类施保合理、三榜公示透明”为目标,结合“六看”内容对全乡低保工作进行全面专项整治,确保做到低保对象认定准确、操作程序规范、动态管理有效,真正实现“阳光低保”、“和谐低保”,为构建和谐XX作出积极贡献。
二、专项整治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看低保“七项制度”落实情况。
看低保重新“洗牌”、低保年审工作中,低保核对、低保听证、低保复议、低保公示、低保备案、低保渐退、低保回访等七项制度是否落实;是否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相关政策,完善了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细则。
(二)看低保对象准确界定情况。
看乡村两级干部是否进行了入户调查;是否开展了低保核对、低保听证工作;听证会议是否由乡干部主持;听证人员选拔和组成结构是否合理,听证程序是否规范。
(三)看低保长期公示落实情况。
看低保长期公示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在村委会公共场所,按照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低保对象,采
用黑板、橱窗、喷绘等方式如实长期公示;是否公布了民政、监察、信访部门的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四)看“人情保”、“错保”查处情况。
看乡民政所是否组织村工作人员和驻村干部,对近年来基层干部本人及其亲属享受低保的家庭做到100%入户核查,看低保确定过程中是否存在“人情保”、“错保”现象,是否及时纠正和处理相关责任人。
(五)看主动发现救助对象工作情况。
村委会、驻村干部是否贴近群众、熟悉民情,协助开展困难排查、信息报送、公示监督等工作;是否对陷入生活困境的困难群众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受理窗口是否对求助对象进行登记,是否按受理程序和要求及时有效地实施救助,达到“协同办理”、“快速响应”、“救助无盲区”的目标。
三、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从XX年7月17日开始至9月20日结束,共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7日—7月19日)。
召开全乡低保工作专项整治活动动员会议,明确专项整治活动的任务和要求,对全乡低保工作专项整治活动进行部署。
(二)全面核查阶段(7月20日-8月31日)。
以村为单位,采取乡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民政所工作人员及驻村干部全程参与,村协助核查的方式,对现有城乡低保对象逐一进行入户调查,入户核查率要达到100%,低保户见面率要达到100%。
为我乡清退不符合对象提供准确依据。
(三)整治完善阶段(9月1日-9月20日)。
确保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将专项整治活动中核查出的的问题进行整理、汇总。
对核查阶段查出的问题要即知即改,对不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家庭要及时坚决予以清退。
四、工作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全乡城乡低保工作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我乡决定成立XX乡低保工作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民政所,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具体工作。
2018年城乡低保复查清理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乡成立城乡低保复查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民政办,由民政办主任罗志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村要成立城乡低保复查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书记、主任负总责,挂村干部、文书、妇女主任和各组组长为成员,全面负责该村的城乡低保复查清理工作。
既要认真复查清理,又要确保稳定。
二、复查清理范围和标准
(一)复查清理的范围为:各村目前正享受低保待遇的城乡低保户。
(二)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最低生活保障救助予以清退。
1、低保人员死亡的;
2、户籍迁出本乡的;
3、家庭经济条件好转,已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如子女就学造成家庭困难,现已毕业已就业的;单亲家庭子女成年已就业的;孤儿成年已就业的;因病致贫现已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其他脱贫情况。
)
4、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有赡养、抚养能力但不履行义务的;
5、享受低保期间购房、建房、装修现有住房(危房改造除外)或添置小汽车、高档电器、贵重首饰的;
6、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7、在法定就业年龄内且具有正常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好吃懒做拒绝劳动的;
8、有嫖娼、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且尚未改正的;
9、具有正常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社会公益劳动的;
10、无正当理由,越级上访和缠访的。
三、方法步骤
(一)加强宣传
6月29日乡召开全体乡干部、各村书记、主任参加的乡XX年城乡低保复查工作动员安排布置会,各村要召开村组干部、村民代表和全体党员会,宣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市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操作规程》等相关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复查清理
各村要成立由村组干部组成的XX年城乡低保复查清理核查评议小组,逐户对每个低保户的财产、住房、成员收入、劳动力状况等逐项登记,填写入户调查表(表附后)并签字,同时做好影像资料收集。
复查清理调查评议小组核查评议后,填写好乡XX年城乡低保复查清理清退表(表附后),并及时将核查评议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同时对核查评议清退人员,要及时通知本人,并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不要引发新的矛盾和不稳定因素。
此次复查清理工作在7月25日前全面完成,各村将在7月25日前将城乡低保复查清理入户调查表(附件2、3)、城乡低保复查清理清退表(附件4、5)报回乡民政办。
(三)乡审核
乡人民政府召开党政联席会,对村上报复查清理情况要逐一进行审核,不漏一户,必要的再进行入户抽查核实。
四、工作要求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严格按照低保政策办事,对矛盾突出的问题,要积极引导,耐心解释,妥善处理,防止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激化矛盾,确保社会稳定,要力求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杜绝优亲厚友。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对复查清理工作中有徇私舞弊的将实行责任倒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