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国外知识产权战略对我国的启示
浅析全球知识产权保护体制的发展趋势对我国的启示

浅析全球知识产权保护体制的发展趋势对我国的启示知识产权保护是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对于促进创新、维护市场秩序以及提升国家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格局的变化和科技革命的推进,全球知识产权保护体制的发展趋势愈发明显,对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提出了新的挑战和机遇。
全球知识产权保护体制发展趋势1. 国际化进程加速:随着经济全球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化步伐加快,各国之间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合作与协调更加紧密。
例如,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等国际机构,各国共同推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统一和协调。
2. 保护范围扩大: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如专利、商标、版权等,其保护范围正在不断扩大,新型知识产权如生物技术、互联网领域的新型权利等逐渐被纳入保护体系。
3. 保护标准提高: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知识产权的保护标准也在不断提高。
例如,对于专利的创造性、新颖性要求更加严格,对于版权的保护期限也在延长。
4. 执法力度加强:各国政府纷纷加强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打击侵权行为,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国际社会也在推动跨境知识产权执法合作。
对我国启示1. 完善国内法律体系:面对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新趋势,我国应继续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提高法律的适应性和前瞻性,确保国内法律与国际规则接轨。
2. 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合作,通过双边、多边机制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协调,提升我国在国际知识产权领域的地位和影响力。
3. 提升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创新能力,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增强我国在国际竞争中的话语权。
4. 强化执法力度:加强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执法力度,构建公正、高效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总之,全球知识产权保护体制的发展趋势对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
我国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借鉴国际经验,不断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深入发展,为促进创新和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及对中国的启示

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及对中国的启示罗俊杰一.知识产权的概念知识产权是指对智力劳动成果依法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
有些重大专利、驰名商标或作品的价值也远远高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
知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
随着科技的发展,为了更好保护产权人的利益,知识产权制度应运而生并不断完善。
如今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越来越多。
17世纪上半叶产生了近代专利制度;一百年后产生了“专利说明书”制度;又过了一百多年后,从法院在处理侵权纠纷时的需要开始,才产生了“权利要求书”制度。
在二十一世纪,知识产权与人类的生活息息相关,到处充满了知识产权,在商业竞争上我们可以看出他的重要作用。
二、知识产权的特点和作用1.知识产权具有的特点一、独占性或专有性,是指知识产权的所有人对其智力成果具有排他性的权利。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产权,它是指智力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
这种智力成果又不仅是思想,而是思想的表现。
但它又与思想的载体不同。
权利主体独占智力成果为排他的利用,在这一点,有似于物权中的所有权,所以过去将之归入财产权。
二、对象是人的智力的创造,属于“智力成果权”。
它是指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领域从事一切智力活动而创造的精神财富依法所享有的权利。
三、客体是人类的创造性智力劳动成果,这种智力劳动成果属于一种无形财产或无体财产,但是它与那种属于物理的产物的无体财产(如电气)、与那种属于权利的无形财产(如抵押权、商标权)不同,它是人的智力活动(大脑的活动)的直接产物。
三是知识产权取得的利益既有经济性质的也有非经济性的。
这两方面结合在一起,不可分。
因此,知识产权既与人格权亲属权不同,也与财产权(其利益主要是经济的)不同。
四、地域性和时间性,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是指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边、多边协定外,依一国法律取得的权利只能在该国境内有效,受该国法律保护;知识产权的时间性,是指各国法律对知识产权分别规定了一定期限,期满后则权利自动终止。
美国:知识产权制度特点及对我国的启示

HENANKEJI·ZHISHICHANQUAN 2017.01专利是知识产权范畴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美国是专利战略实施最好的国家,然而关于专利战略的概念却少有定义。
美国学者对专利战略概括为“专利战略是保证你能够保持已获竞争优势的工具”。
从广义上讲,专利战略分为进攻战略与防御战略,但是无论什么样的战略,也无论你采取什么样的手段来实施战略,最终目的是保持竞争优势和市场份额。
美国专利制度特点美国专利制度是条文法与判例法的混合体。
专利制度通过对发明人提供独占权,使创新产品具有获得高额利润的可能。
美国专利法属联邦法,由国会制定。
专利法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由专利商标局制定。
专利法的规定比较宽泛而涉及的具体内容(包括专利保护的范围)往往在细则中予以规定。
专利商标局通常根据美国经济、科技发展的需要,草拟实施细则并在因特网上公布,以便征询公众、专业律师、代理人的意见,从而确定实施细则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这在较大程度上使美国专利制度具有灵活性和可操作性。
美国专利制度强调把专利颁给第一个专利发明人,而不是给第一个专利申请人,也就是说即使你专利抢注的时间在先,也不能保证你能得到专利权,充分体现了公平的原则。
美国对专利的保护范围不断拓宽。
例如,目前世界上一些主要国家与地区还在就基因技术能否申请专利进行激烈争论的情况下,美国已进入了怎样才能授予专利权的阶段,提出对网络商业方法、基因技术给予充分的专利保护。
美国专利诉讼费昂贵,但对专利侵权者的处罚力度也非常大。
严格的法律规定与严格的司法制度有效地保护了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也充分体现了专利制度的本质是激励创新,促进技术进步。
强调专利与标准的结合。
标准本来属于技术的标准化领域范畴,但是美国将专利制度与技术标准巧妙地结合在一起,使其利用其技术优势进而占居知识产权的有力地位。
谁掌握了技术标准的制定权,谁就掌握了市场的主动权。
因此,美国一些高技术公司常常先把规则性的东西做成国际标准,然后把这种标准性的路径全部设定成专利进行注册,最终占领市场。
美国知识产权制度特点及对我国的启示

美国知识产权制度特点及对我国的启示近年来,随着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在全球范围内逐渐凸显,各国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也在不断提高。
而美国作为一个创新强国,其知识产权制度的特点值得我们深入学习和借鉴。
本文将就美国知识产权制度的特点以及对我国的启示进行探讨。
一、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框架美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严密且完善,法律框架充分保障了知识产权所有者的权益。
美国的知识产权法包括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综合而成的法律体系确保了知识产权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该法律框架对我国的启示是,我国在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时,需要深入研究、借鉴和吸收美国的经验,制定更加完善和强有力的法律,为知识产权所有者提供更好的保护。
二、注重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加强在美国,对于知识产权侵犯行为持零容忍态度,未经授权的侵权行为将受到严厉制裁。
美国各级法院不仅对侵权行为进行快速审理,而且对违法行为进行高额罚款,以起到震慑作用。
我国需要加强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侵权成本,以更好地保护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所有者的权益。
三、鼓励创新与技术进步美国鼓励创新的政策和措施给予了创新者更大的激励和保护。
无论是在专利申请方面,还是在技术转让和知识产权许可方面,美国政府都为创新者提供了便利和优惠。
我国应当加大对创新的支持力度,通过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加强科研机构与企业之间的技术转让和合作,以激发创新活力和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四、加强知识产权意识的培养美国的知识产权制度最终得以成功运作,很大程度上归功于广大公众对知识产权的尊重和遵守。
美国政府在各个领域进行了大量宣传活动,提高了公众对知识产权的认知和重视程度。
我国需要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让每个人都明白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并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并尊重知识产权。
总结起来,美国知识产权制度的特点对我国的启示包括:建立完善的法律框架、加强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鼓励创新与技术进步,以及加强知识产权意识的培养。
浅谈国外知识产权战略对我国的启示

浅谈国外知识产权战略对我国的启示在当今全球化的经济格局中,知识产权已成为国家和企业竞争的核心要素之一。
许多发达国家在知识产权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形成了成熟的战略体系。
研究和借鉴国外的知识产权战略,对于我国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推动创新发展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美国作为全球科技创新的引领者,其知识产权战略具有显著特点。
美国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的立法工作,建立了完善的法律体系,为知识产权的保护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同时,美国政府积极推动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通过双边和多边贸易谈判,将其知识产权保护标准推向全球。
在企业层面,美国的高科技企业如苹果、谷歌等,将知识产权视为核心竞争力,投入大量资源进行研发和创新,并通过专利布局来保护自身的技术优势。
日本在二战后迅速崛起,其知识产权战略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日本政府注重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通过知识产权战略实现了从技术模仿到技术创新的跨越。
日本企业普遍建立了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对研发成果进行及时有效的保护和利用。
此外,日本还积极加强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为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
德国以其强大的制造业闻名于世,其知识产权战略与制造业的发展紧密结合。
德国企业高度重视专利质量,注重通过专利保护来提升产品的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同时,德国在知识产权的商业化运作方面也有着丰富的经验,通过专利许可、转让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价值最大化。
从这些国家的知识产权战略中,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几点启示:首先,加强知识产权立法是基础。
我国应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提高法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惩处力度,为知识产权的创造和保护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
其次,提升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和能力至关重要。
企业是创新的主体,也是知识产权的主要创造者和使用者。
我国企业应加强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加大研发投入,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积极开展专利布局和商标注册,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浅谈国外知识产权战略对我国的启示

浅谈国外知识产权战略对我国的启示国外知识产权战略对我国的启示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和知识经济的兴起,国家之间的竞争已经不再仅限于军事和经济领域,知识产权的保护和战略已经成为国家实力和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国外,一些发达国家已经形成了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并采取了一系列的战略来保护本国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利益。
这些举措对我国的知识产权战略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本文将就国外知识产权战略对我国的启示展开讨论。
一、加强知识产权意识与保护国外知识产权战略的启示之一就是加强知识产权意识与保护。
在国外,知识产权被广泛认为是公司竞争力和经济增长的重要驱动力。
政府、企业和个人都非常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
他们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专门的机构和部门来监督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运作。
与此同时,国外的企业侧重于自主创新和技术研发,将知识产权纳入核心战略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
这些做法为我国树立了榜样,可以促使我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升国内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二、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和执行力度国外知识产权战略的启示之二是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和执行力度。
在国外,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的知识产权法律和法规,并建立了相应的司法体系和执法机构。
这些法律和机构有效地保护了知识产权的权益,并且对侵权行为进行了严惩。
与此同时,国外的知识产权执法力度也非常强大,通过加大惩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等手段,有效地阻止了侵权行为的发生。
鉴于此,我国应加大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建设力度,健全执法机构,提高知识产权案件的立案率和判决率,严厉打击侵权行为,保护国内企业的知识产权利益。
三、加强国际合作和知识产权交流国外知识产权战略的启示之三是加强国际合作与知识产权交流。
国外的一些国家和地区通过加强国际合作,与其他国家或地区共享知识产权信息、经验和技术,推动全球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发展。
此外,他们还积极参与国际知识产权组织和机构的工作,与各国展开多样化的合作与交流。
这种开放的态度和国际化的合作模式使他们能够获取更多的知识产权信息和资源,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和创新实力。
全球知识产权保护体制发展趋势对我国启示论文

浅析全球知识产权保护体制的发展趋势对我国的启示摘要:本文通过对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发展的回顾和梳理,厘清知识产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借鉴目前全球最新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发展趋势,浅析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发展和经济发展的几点启示关键词:知识产权、法制、经济知识产权制度演变概览(一)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发展浅析知识产权被认为是促进经济发展的制度工具,知识产权制度也是随着知识经济的兴起而逐步发展起来的。
知识经济是一种继农业经济和工业经济以后的一种新社会经济形态,其最突出特点是知识的经济功能得到凸显,经济的繁荣直接依赖于信息的生产、分配和使用,知识在生产力中的作用已从非独立因素变成为独立因素,由潜在的生产力变成了现实的生产力,成为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因素。
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必须符合不同国家所处的不同发展阶段与发展路径。
如果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脱离了本国的发展阶段,那么知识产权将会阻碍而不是促进经济的发展,因为当知识产权产业欠发达时,如果知识产权的保护水平过高,其本身的运作成本很可能会高于实施权利的收益。
从知识产权的保护水平上看,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体制建设也曾经历了一个由弱到强的漫长发展过程。
美国作为如今的知识产权头号强国,曾基于其文化、教育落后于欧洲国家的现实考量,在早期版权法中奉行低水平保护标准:版权客体狭窄、对作品要求标准较低,对外国作品长期不予保护,直到20世纪80年代,美国才开始与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一道鼓吹全球范围内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保护。
不同的国际知识产权体制,代表了不同国家选择的不同经济发展模式,各国在国际知识产权体制选择问题上的分歧,是各国经济发展模式与发展阶段所决定的。
虽然上述矛盾与分歧具有客观性,但也不能因此忽略国际知识产权体制与知识产权国际化为各国经济发展所做出的贡献。
(二)不同地区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发展对经济的促进作用知识经济也是全球化经济,这种全球化表现为知识产权国际贸易的重要性,以及知识产权侵权问题的普世性。
美国知识产权制度特点及对我国的启示

美国知识产权制度特点及对我国的启示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知识产权保护国家之一,其知识产权制度具有许多独特的特点。
这些特点不仅对美国自身的创新和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对其他国家也有一定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首先,美国的知识产权制度注重知识产权保护。
美国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相应的法律法规也十分完善。
从专利、商标、版权等各个方面,美国都设有专门的机构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并且对违法侵权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这种保护机制能够有效鼓励人们进行创新和发明,提高创新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其次,美国的知识产权制度注重法律保障和司法保护。
美国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健全,专门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对知识产权的侵权和纠纷进行及时的司法审理。
这种法律保障和司法保护能够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给创新者提供一个相对公平的竞争环境,保护创新成果的产权,促进知识产权的运作和转让。
再次,美国的知识产权制度注重市场保护和自由竞争。
美国鼓励市场竞争,保护创新者的市场地位和商业利益。
通过知识产权保护,创新者可以获得一定的市场垄断地位,从而有足够的回报来继续进行创新和研发。
同时,知识产权的保护也确保了合法市场上的公平竞争,防止抄袭和假冒现象,促进市场的稳定和规范发展。
此外,美国的知识产权制度注重国际合作和交流。
美国积极参与国际知识产权组织和多边合作,与其他国家分享和交流知识产权方面的经验和公共资源。
通过国际合作,美国在知识产权领域拥有更多的发言权和影响力,对国际知识产权规则的制定和推动起到了重要作用。
对我国来说,美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具有一定的启示。
首先,我国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尽管我国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在逐步增强,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侵权行为普遍存在,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仍需要加强。
因此,我国应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提高违法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加快审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确保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其次,我国应加强知识产权的市场保护和自由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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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国外知识产权战略对我国的启示.[摘要]经济全球化的今天是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影响国家发展的重要因素,知识产权战略已成为许多国家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战略。
我国在2008年颁布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为我国的知识产权发展提供了总体的战略指导,但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建立较晚,对知识产权战略的研究和运用还处在起步阶段,因此有必要研究和学习国外知识产权战略的先进经验,以期有所借鉴、学习、知己知彼。
[关键词]知识产权战略;启示一、研究国外知识产权战略的意义21世纪是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在世界经济、科技和贸易中的地位得到了历史性提升,并成为促进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至关重要因素,在国际贸易和国际竞争中处于战略核心地位。
正如美国学者托夫勒在《力量的转移》一书中新述:“当代经济最重要的事情是一种创造财富的新体系的崛起,这种体系不再是以肌肉(体力)为基础,而是以头脑(脑力)为基础。
”因此,世界各国都力图通过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来增强国际竞争力。
我国在2008年颁布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两年来虽然取得了显着成效,但由于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建立较晚,对知识产权战略的研究和运用还处在起步阶段,我国在知识产权方面还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这与我国飞速发展的经济以及世界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大趋势极不适应。
为了使我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争取有利地位,研究和学习国外知识产权战略的先进经验非常必要。
二、主要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考察(一) 美国的知识产权战略美国是当今世界头号经济、科技强国,也是世界上实行知识产权制度最早的国家之一。
为维护和巩固其市场竞争优势,美国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已经把知识产权作为振兴国家经济的一项重要的战略举措。
他们通过振兴本国的知识产权制度,提高本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地位和作用。
首先,在保护范围方面,随着信息技术和生物技术的发展,不断修改完善《专利法》、《版权法》、《商标法》等,还及时将一些新兴的信息、网络技术、生物等技术形式纳入知识产权保护范围。
另外,从知识产权的国际协调入手,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以强化。
比如美国积极推动TRIPS协议的设立和他们在《1988年综合贸易法》中列入特殊301条款,促使外国企业加强对美国知识产权的保护,由此强化对外国企业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制裁。
为了全面执行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规定的各项义务,美国政府于1994年12月8日制订了《乌拉圭回合协议法》,对知识产权法律作了修改和改进。
从目前的结果看,美国知识产权战略意图在很大程度上得以实现。
美国的知识产权战略的目的是维持美国的战略领先地位,创新固然重要,但保证美国在创新方面的垄断能力,控制其他国家的创新和学习能力更为重要。
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制定强制性的国际法律架构,允许美国垄断最先迸的创新成果。
为此,美国采取的手段是建立国际化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
进入21世纪,信息科技的发展使知识经济在国民经济生产中的地位越来越高,比重越来越大。
作为知识产权发达国家的美国,开始全力在全球推广知识产权战略。
美国政府和企业将知识产权定义成功地扩展到了全球,企图使未来的每个产品都带上美国知识产权的烙印。
近年来,美国极力推行知识产权审查的国际化,打破知识产权审查的地域限制,由少数几个国家负责知识产权审查并授予权力,其他国家只需承认审查结果即可。
这种状况将极大地扼制了发展中国家的创新能力,甚至可能由于过度依赖外国专利技术而对其国家经济安全构成威胁。
(二)日本的知识产权战略日本是世界上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最为成功的国家,也是从知识产权战略中崛起的国家,长期以来,日本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战略,根据国家发展阶段适时调整国家知识产权发展战略。
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主要是技术引进的知识产权策略。
二战后,作为战败国的日本,在经济、科技实力上都很孱弱,根本无法同欧美相抗衡,且其国土狭小、资源贫乏,唯有依赖将进口资源加工成产品出口,才能生存下来。
因此,日本在20世纪50年代初即开始大量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以增强加工能力和技术水平。
直至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日本仍是专利技术的主要进口国。
90年代主要是知识产权专利保护策略。
由于要消化、吸收、改进引进技术,受到美国专利的攻击,日本企业在专利战略上采取的是防御方式。
进入2l世纪,日本从“科技立国”转到“知识产权立国”,并成立了由小泉首相亲自担任部长的知识产权战略本部,提出了创造、保护、应用、人才的知识产权战略四大支柱,旨在通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高国家的综合实力。
日本在2002年7月3日发表的《知识产权战略大纲》明确表示,要将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和运用作为“国家战略”加以推进,走“知识产权立国”之路。
为落实知识产权立国的基本方针,确保日本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日本政府起草了《知识产权基本法》,其基本内容涉及促进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开发,由政府建立知识产权本部等内容,并包括促进知识产权在大学等部门的研究和开发;鼓励大学的研究和开发成果向商业应用顺利转移;推动获得知识产权保护的进程;推动改进知识产权争端解决体系的进程;加强对知识产权侵权(如:在国内、海外市场和边境的仿制和盗版)的防卫措施;促进与知识产权相关制度有关的国际合作;审查在新领域如何保护知识产权,如再生药的技术;建立有助于商业企业开发知识产权战略的管理指南;重视商业个体投产的项目和中小企业新开发的项目:开发具备知识产权技术知识的人才资源等一系列基本措施。
(三)韩国知识产权战略韩国是一个依靠知识产权战略由发展中国家迅速崛起的典型。
上世纪60年代初韩国实施“进口替代工业”战略,在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并且具备一定的产业基础和科技创新能力之后, 70年代以“出口导向战略”代替“进口替代工业”,加快产业的更新换代,发展高技术产业,发展外向型经济,积极参与国际竞争。
在行政事务方面,韩国知识产权局在1999年9月推出了“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普及计划”。
在此计划的引导下,许多中小企业首次提出专利申请。
此外, 2000年,韩国知识产权局和韩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签订了一份商业合作协议,建立了向中小型企业免费提供自专利申请递交前到注册的专利管理服务的合作伙伴关系。
为中小型企业提供一个,获得专利代理人为他们免费提供咨询服务的机会。
在司法事务方面,韩国在1998年设立了知识产权特别法庭和专利法院,知识产权特别法庭和专利法院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提供了独立且有效的途径。
三、国外知识产权战略给我国的启示(一)思想认识方面一国要想使知识产权战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首先应在认识上统一思想,对知识产权战略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有足够的认识,在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的作用有足够的认识,要强化知识产权战略的观念。
从发达国家和其他主要发展中国家的知识产权战略中可以看到,美国、日本、韩国都有明确的知识产权战略,并且从国家立法、政策导向、企业发展、国民教育等方面全方位多层次进行落实。
我国目前面临的知识产权问题不少,企业界和产业界都从自身利益出发制定了一些比较具体的知识产权应对措施。
我国也在2008年颁布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制定了我国知识产权战略的目标、指导方针、战略重点、专项任务及重点举措等。
由此我国的知识产权发展有了总体的战略指导,实施两年来也取得了显着成效。
(二)政府主导作用方面政府必须担负起指导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主导作用,甚至直接出面行使法律赋予政府的权利,运用知识产权和贸易规则保护本国企业的利益,这是我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中对我国政府职能提出的要求。
如2001年底,美国政府就提出了要改革其现行的专利体系,使其能进一步促进技术创新又能保护创新技术的知识产权。
同时,美国政府从立法上把国内法运用到国际上(如“特别30l”的实施)。
知识产权战略上升到国家层面,政府就必须担负起指导实施的主导作用,甚至直接出面行使法律赋予政府的权利,运用知识产权和贸易规则保护本国企业的利益,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的要务之一。
(三)法律保障方面从总体上看,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及执法机制是符合TRIPS协议要求的,目前法律方面的重点是修改和完善有关与TRIPS协议不相协调的方面。
国内外形势要求我国既要加强知识产权法制建设,又要对民族产业实行政策扶持,避免片面追求与国际接。
我国有必要把生物技术、动植物新品种、计算机软件中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部分纳入专利法的保护范围;把信息技术发展中出现的新的商标表现形式纳入商标法的保护范围;把数字化网络环境中出现的新的作品形式纳入着作权法的保护范围。
同时还要加强我国与TR IPS协议缔约国,尤其是和发展中国家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知识产权保护国际规则的创设活动。
(四)战略研究方面国外发达国家及主要发展中国家的经验表明,成功地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必须以强有力的专业化研究作为技术支撑。
以科技创新体系为基础实施的知识产权战略,突出强调的是个“新”字,而“新”在技术上表现为进步,在市场上表现为独有,在法律上就应当再现为一种权利。
由于竞争的需要,各个层次的创新主体都必须研究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状况,确定自己的知识产权战略,选择自身发展的技术路线,而不能闭门“创新”。
因此,无论是在宏观技术政策、科技规划的制定还是微观的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中,都应该研究各个专业技术领域的国内外知识产权状况,了解并掌握他人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动向,做到知己知彼,扬长避短,确定跨越发展的技术路线,形成自己的技术优势领域。
发达国家投入巨资,建立了专门的大型专利科技统计指标数据库,才取得了目前的成果,发达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研究的战略眼光的确值得我们深思。
我国应大力加强对我国知识产权战略和策略的研究,虽然我们对整个国际知识产权发展的新态势及其产生的背景有了一定的了解和把握,但是还应该对知识产权战略动态进行深入分析,尤其是结合国内经济、科技发展的实际要求进行研究、采取相应的战略和策略,密切关注我国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
这主要表现在:第一是对知识产权的总体战略研究,并且将总体战略在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中得以具体体现。
第二是加强知识产权战略的研究应用与国家经济、科技发展的总体战略紧密结合,将研究知识产权战略工作同国家经济、科技发展战略相互呼应,发挥对当前国民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产业政策的制定应有的作用。
第三是用知识产权战略的总体要求指导各项具体战略的制定和实施工作。
如关于专利审查与国家利益的关系及相应的审查策略研究。
[参考文献]“仁慈霸权”:美国知识产权战略初探[ 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王玲.日本的知识产权战略[ J ].中国科技成果,2004(2).王小丽. 发展中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定位与策略[ J ]. 法制与社会, 2007 (3).张平. 国家发展与知识产权战略[ J ]. 河南社会科学,2007 (4) .吕薇,李志军,林平等.知识产税制度挑战与对策[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4.[作者简介]董潇丽,河南许昌学院讲师,主要从事国际经济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