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行政监管网络,推进社区管理治理能力现代化——天津市物业管理行政监管信息系统二期研发完成并上线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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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

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

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基本原则为了加强天津市物业管理工作,维护公共利益和物业所有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区和谐稳定的发展,根据《物权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天津市范围内的物业管理活动。

第三条定义1. 物业:指经物权所有人同意,对房屋或土地进行维护、管理、监督的组织或个人。

2. 物业管理活动:指对物业进行保洁、维修、安全防范等工作的活动。

3. 物业管理单位:指由物业所有人或业主委员会委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组织或个人。

4. 物业管理费:指由物业所有人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用于支付物业管理活动费用的费用。

第二章物业管理单位的设立和管理第四条物业管理单位的设立和管理要求1.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依法设立,并依法履行物业管理职责。

2.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管理、维修、安保等能力和经验。

3.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管理义务,确保物业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4.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做好信息的收集和统计工作。

第五条物业管理单位的经营管理1.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要求,开展物业管理活动。

2.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制定管理制度,并向物业所有人公布。

3.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物业所有人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物业所有人的权利1. 物业所有人有依法享有物业的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

2. 物业所有人有对物业管理单位进行监督和评价的权利。

3. 物业所有人享有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权。

第七条物业所有人的义务1. 物业所有人应当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

2. 物业所有人应当遵守物业管理规约,不得干扰物业管理单位的正常工作。

3. 物业所有人应当保护公共设施设备,不得损坏或破坏。

第四章物业管理的监督和评价第八条物业管理的监督1.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接受物业所有人的监督,及时解决业主投诉。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6.06•【字号】津政办发〔2022〕34号•【施行日期】2022.06.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6月6日天津市“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不断满足全市城乡居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56号)和《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本市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城乡社区服务体系,是指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社会多方参与,以村(社区)为基本单元,以村(社区)居民、驻区单位为对象,以各类社区服务设施为依托,以满足村(社区)居民生活需求、提高生活品质为主要目标,以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服务网络和运行机制。

(一)发展基础“十三五”时期,全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扎实推进城乡社区服务发展,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为“十四五”时期高质量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是党建引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

在全国率先实现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全部通过法定程序当选村(居)民委员会主任。

区域化党建工作扎实推进,社区“大党委”组建率达100%。

创新推行驻区单位党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双报到”和机关在职党员干部到居住地社区入列轮值。

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2021年)

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2021年)

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2021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1.11.29•【字号】•【施行日期】2021.11.29•【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2002年10月24日天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2008年9月10日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根据2018年5月28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8年12月14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天津市植物保护条例〉等三十二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21年11月29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天津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五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第三章物业服务企业第四章前期物业管理第五章物业使用和维护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第七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其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四条物业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市场竞争、服务规范的原则。

第五条有两个以上业主的新建住宅物业,应当实行物业管理;商贸、办公、医院、学校、工厂、仓储等非住宅物业,推行物业管理。

第六条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是本市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加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调研报告

加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调研报告

加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调研报告加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调研报告1. 引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当代中国面临的一项重大任务。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然而,随着社会变革的不断推进,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也面临一系列挑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为此,本次调研旨在全面了解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状与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2. 深度评估在对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行深度评估时,首先需要对现有的体系进行全面的梳理和分析。

治理体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包括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多个领域,各个领域之间相互交织、相互影响。

我们需要梳理出各个领域的治理机制和制度,明确其特点和功能。

在对治理体系进行评估时,我们可以从深度和广度两个维度进行考量。

深度评估可以深入挖掘我国治理体系的优势和不足,对各个领域的治理机制进行剖析,发现其中的问题和矛盾,进一步提出改进的方案。

而广度评估可以扩大视角,将我国治理体系与世界其他国家进行比较,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和教训,为我国的治理体系提供参考。

3. 探讨主题在探讨主题时,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3.1 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内涵和要求治理体系现代化是指适应时代发展需求,推进改革创新,提高治理效能和水平,以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在这个方面,我们可以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多个维度分析现代化的要求,明确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具体内涵。

3.2 当前我国治理体系现代化面临的挑战和问题在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过程中,我们也面临着许多挑战和问题。

其中包括政府权力过于集中、治理体系缺乏透明度和公正性、公共服务不平衡等。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需要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3.3 加强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路径和措施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方面。

通过加强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我们可以提高治理效能,推动治理体系的进一步发展。

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全文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天津市物业管理工作,维护业主、租赁人、承租人和其他住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共同管理和共同维修,保障物业经营单位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共有部分的管理和维修,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物业管理活动,应当坚持守法治理和科学管理的原则,实行民主集体决策,实现公众参与,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当遵循社区自治、监管、市场运作的原则。

社区应当履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并接受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监督。

第四条物业管理工作应当依法进行,遵守物权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第二章物业共用部分的管理与维修第五条物业共用部分包括:物业共有建筑、物业共有区域、物业共有设施设备等。

第六条物业共用部分由业主共同管理和维修。

业主应当按照楼宇配置和使用情况,合理规划、合理使用共用部分。

第七条物业共用部分涉及的维修费用,由业主依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楼层、使用面积或者其他相关指标,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缴纳。

第八条物业共用部分的管理和维修工作,应当由物业经营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物业经营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管理和维修规范,确保物业共用部分的质量和安全。

第九条物业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物业共用部分的台账,明确物业共用部分的权属、使用、管理和维修情况。

第十条业主有权依法监督物业经营单位的管理和维修工作,及时反映问题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三章物业管理协会的设立与运营第十一条业主可以组建物业管理协会,协会是业主自愿结合、行使民事权益、完善物业管理的组织。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协会的主要职责包括:组织开展物业管理培训、宣传物业管理知识、提供咨询和服务、协调解决业主之间的纠纷等。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协会应当依法登记并获得合法地位。

协会的章程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法治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的通知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法治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的通知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法治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10.28•【字号】津城管法〔2022〕216号•【施行日期】2022.10.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法治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的通知津城管法〔2022〕216号市公用事业局,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为推进市城市管理委法治建设,提升依法治理水平,建设法治城管,现将《市城市管理委法治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2年10月28日市城市管理委法治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目标任务,结合《法治天津建设规划(2021—2025年)》、《天津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及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法治政府建设第三方评估指出的问题,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力争到2025年初步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城管”。

二、主要任务(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1.完善政府组织结构。

深化机构改革成果,结合实际运行情况,进一步整合内设机构和职责,优化人员配备。

2.优化行政职能。

完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进一步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

强化制定实施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职能,更加注重运用法律和制度遏制不当干预微观经济活动的行为。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社区物业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社区物业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8.28•【字号】津政办发[2013]69号•【施行日期】2013.08.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社区物业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办发〔2013〕6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社区物业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8月28日天津市社区物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创新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管理,提升物业管理水平,促进和谐社区建设,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市内六区和环城四区范围内社区物业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应当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分类指导的原则。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宣传引导,不断增强居民参与意识、自律意识和有偿服务意识,营造和谐共建、遵规守约、文明诚信的社区物业管理氛围。

第二章管理模式和服务标准第五条旧楼区实行社会化服务公司管理、产权单位自行管理、居民自治管理3种方式。

具体管理方式由区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和小区特点,因地制宜确定。

第六条旧楼区居民自治管理的,由社区居民委员会牵头组织,楼门栋长协调配合,居民和志愿者参与,落实小区卫生清扫保洁、门岗执勤、车辆停放、秩序维护等服务。

也可以自行成立服务队伍进行日常管理服务。

第七条旧楼区物业管理应当达到下列要求:(一)在小区显著位置公布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标准;(二)楼道内无乱贴乱画,楼内外卫生清扫及时,垃圾日产日清,小区环境干净整洁;(三)小区主出入口24小时值勤,定时对小区内公共区域进行巡视,车辆停放有序,公共秩序良好;(四)公示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维修养护责任单位。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1.30•【字号】津市场监管法〔2022〕3号•【施行日期】2022.0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津市场监管法〔2022〕3号市药监局、市知识产权局,各区市场监管局,委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天津市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已经2022年委第5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2年1月30日天津市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贯彻落实我市《法治天津建设规划(2021—2025年)》《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天津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及市场监管总局《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全面深入推进系统法治建设,提升市场监管法治化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纲要。

一、坚决举旗铸魂,奋力开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新局面(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法治建设放在市场监管事业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牢固树立“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思维,统筹抓好“活力、质量、秩序、安全”四件大事,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纵深推进法治建设,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市场监管部门,为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支撑,为推动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8.29•【字号】津政发[2006]76号•【施行日期】2006.08.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津政发(2006)7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为认真贯彻中央和市委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的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4号),推动天津社区建设再上新水平,现就我市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一)加强社区建设是加快城市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城市基层社会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社区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

全面加强社区建设,是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加快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前,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已进入追求更高水平、更加协调发展的新阶段,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纳入国家总体发展战略布局,“三步走”战略第二步目标正在加紧实施。

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全面推进社区建设,使之与城市现代化建设同步,这是现代城市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天津建设国际港口城市的必然选择。

(二)加强社区建设是提高城市文化品位的客观需要。

文化是一个城市的灵魂,社区居民的文化素质和文明程度是城市文化品位的重要标志。

加强社区建设,丰富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倡导科学、文明、健康、和谐的生活方式和团结互助、奋发向上的新风尚,提高社区居民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对提高天津城市文化品位具有重要作用。

(三)加强社区建设是服务群众的重要途径。

社区与居民群众联系最直接、最密切,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社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造福群众,使社区服务个性化、多样化和人性化,这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

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

二是加强我市基层社区治理的迫切需要。
审议结果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5月28日上午,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 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审议。在常委会会前,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办、法工委共同征求 了部分市人大代表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常委会法工委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城建 环保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对修正案草案提出了修改建议。
修正案草案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就《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修正案(草案)》)作如下说明。 该《修正案(草案)》已于2018年5月2日经市人民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请予审议。
一、制定《修正案(草案)》的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要性
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家及市委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 领导”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 意见》(中发〔2017〕13号)明确提出:“加强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 和监督,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议事协调机制。”《中共天津市委 关于全面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津党发〔2017〕42号)也就加强社区党组织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 业的领导,在业主委员会中成立党的工作小组,在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党的组织并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等提出明确 要求。修改我市现行《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条例》中增加加强社区党组织对业主委 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领导的相关条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工作部署的重要举 措,也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构建美丽和谐的社区物业环境提供了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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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 。
镇 )物业 管理联席会议模块 、物业管理考 核模块 、物业管理
天津市物业管 理行政监 管信息系统分二期开发建设 , 用房监管 模块 、政 策法规 模块 、业务学 习模 块和收 发文模
一 期开发建设 已于2015年7YJ完成并上线 运行,主要 适用于 块等 l0余项功 能,基本满足了街道 (乡镇 )履行法定职责需
三级 行政 监 管 网络 ,
推 进 社 区管理 治 理能 力现代化
天 津 市 物 业
监 管信 息 系统 二 期 研 发 完成 并 上 线 运 行
下一步,将根 据天津 市委 市政府 对 加强社 区物业管 理 工作 的新要 求不断完 善新功 能 ,促 进 物业管 理 属地监管 信息化 、规 范化 ,促 进物业 服 务水平整 体提 升。
物业服务企业 多、管理项 目多、从业 人员多以及社会各界关 理 局进行 了深入调研 ,广泛听取街道 (乡镇 )意见 建议 。该
注度 高、业 主对管理 服务需求高 和要求行政 监管效率高 的 系统设置了业 主大会备案模块 、业主会员会成员变更模块、
“三多三高 ”趋 势,对依法 、高效 、精 细加强社 区物业 管理 信息 查 询模 块 、统计 分析模 块 、待办 提 醒模 块 、街 道 (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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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物业管理行政监管地图查询系统
管 网络 体 系建设 已经 完 成 ,将有 效 提 高对 社 区物业 管理 业管理 市场精 细化监 管、提高监管 效能 、开展工作研 究等
工作 的 行政 监 管效 能 ,进 一步 推 进社 区管 理治 理 能力现 将会发挥重要 作用。
代化 。
为满足全市街 道 (乡镇 )履行 《天津市物业 管理 条例 》
近年来 ,随 着天津市房地 产市场 的快 速发展 ,物业管 等法规政 策赋予 的10项 监管职责需要 ,更好地 开展社区物
理 工作 的地位作用 越来 越重要 ,天津市 物业 管理行业 呈现 业 管理工作 ,该 系统二期研 发前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
用。该 系统围绕物业管理 项 目、物业 服务企业 、物业项 目经 管信息化、规范化 ,促进物业 服务水平整体提升
理和业 主大会组织四个监 管对 象,实现 全生命周期管理 ,对
作者系天津市物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于促进市 、区、街道 (乡镇 )三级落实法定职责 、加强全市物
编 辑 :杨 萌
2018.O3/5
市 、区两级物业 管理行政 主管部 门对物业 管理活动 的监 督 要,填补了天津 市街道 (乡镇 )物业管理行政监 管信息化建
管理;二期开发列入2017年重点工作 ,投入使用后主要满足 设 的空 白。下一步,将根据天津市委市政府 对加强社 区物业
于全市街道 (乡镇 )依法履行社 区物业管理工作监管职责使 管理 工作 的新 要求 不断完善新功能 ,促进 物业 管理 属地 监
文 张学军 一
近 日,天津 市国土资 源和房屋管 理 局 I鲁曩蘸嘉爱孤蕊曩搿受- 0 组织 召开 天津 市 物业 管理 行 政 监 管信 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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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二 期推广应 用培训 会,全市辖 区有物 业 管 理项 目的 200余 个街 道 (乡镇)有 关人 员 、各 区物业 办有 关人 员参 加 了培训 。培 训会上 ,详 细介绍 了该 系统的设 计功能 和 操 作使 用方 法,解答 了参加培训 人员 的咨 询。据 介绍 .该 系统 二期 于2018年 1月1日 上线 运 行 并 投 入使 用 ,这 标 志 着 天 津市 市 、区、街 道 (乡镇 )三级 物业 管理行 政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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