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学院物资采购管理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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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范本

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范本

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物资采购活动,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和后勤工作的正常进行,保障学校财产安全,提高物资采购效率和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各类物资采购活动。

第三条学校物资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原则,依法依规开展。

第四条学校各部门应当根据本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规范物资采购活动,确保国有资产安全。

第二章采购管理机构和人员第五条学校设立采购管理部门,负责学校内部所有物资采购活动的统一管理和协调。

第六条采购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职采购管理人员,具有专业的物资采购知识和经验,并定期进行培训。

第七条采购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学校各部门的物资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八条学校各部门应当配备专职采购人员,负责本部门的物资采购工作,具有一定的物资采购经验和能力。

第九条采购人员应当依法依规开展采购活动,履行好职责,保证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

第十条学校领导应当加强对采购管理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确保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采购流程第十一条学校各部门申请采购物资时,应当填写《物资采购申请表》,详细描述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用途、预算等信息。

第十二条《物资采购申请表》应当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报送采购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第十三条采购管理部门在收到《物资采购申请表》后,应当核实采购需求,制定采购方案和采购计划。

第十四条采购管理部门制定好的采购方案和采购计划应当经学校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采购活动。

第十五条采购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依规进行招标、比价、议价等采购方式,并经定点单位核准后,确定供应商或供货商。

第十六条采购管理部门应当及时与供应商或供货商签订采购合同,并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量进行采购。

第十七条采购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采购档案,确保全部采购活动的资料完整、真实、准确。

第四章采购管理措施第十八条采购管理部门应当对物资采购活动进行全程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学校的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学校的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物资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确保采购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物资采购活动,包括办公用品、教学设备、实验用品、生活用品等。

第三条物资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效益的原则,实行集中采购、招标采购、询价采购等多种方式。

第二章物资采购计划第四条学校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物资采购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送总务处。

第五条总务处对各部门提交的物资采购计划进行汇总、审核,形成年度物资采购计划。

第六条年度物资采购计划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由总务处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章物资采购程序第七条物资采购分为以下程序:1. 申请:各部门根据实际需求,填写《物资采购申请表》,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送总务处。

2. 审批:总务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报请校长审批。

3. 采购:经校长批准的物资采购计划,由总务处组织实施。

4. 招标:对于金额较大的物资采购,应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5. 询价:对于金额较小的物资采购,可采取询价方式。

6. 采购合同签订:总务处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7. 采购验收:总务处组织相关部门对采购物资进行验收。

8. 付款:验收合格后,由财务部门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付款。

第四章物资采购管理第九条物资采购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财务制度。

第十条采购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熟悉采购流程,严格执行采购制度。

第十一条采购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采购计划、合同约定进行采购。

第十二条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应满足学校需求。

第十三条采购人员应定期对采购物资的质量、数量、价格等进行检查,确保采购物资符合规定。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四条学校设立物资采购监督小组,负责对物资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物资采购监督小组定期对采购活动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规定

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规定

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规定一、总则为规范学校物资采购行为,维护学校的利益和形象,特定制此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学校所有部门和单位,包括行政部门、教学部门、实验室、图书馆等。

三、机构设置学校设立物资采购管理委员会负责物资采购的具体管理工作,由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主管和相关人员组成。

四、采购程序1.采购计划:各部门和单位需提前制定物资采购计划,列明所需物资的种类、数量、要求和预算。

2.采购公告:物资采购计划须在学校内刊物或官方网站进行公告,公示采购信息,以便有意向的供应商报名参与竞标。

3.供应商报名: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参与竞标,提供相关资格证明和报价单,以供采购管理委员会审核。

4.投标评审:采购管理委员会根据报名供应商的资格和报价,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选择出具备条件的供应商。

5.中标公告:经过评审之后,采购管理委员会将公布中标结果,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供应商。

6.合同签订:中标供应商应与学校签订正式合同,明确交付时间、质量标准和支付方式等细节。

7.供货验收:学校接收供应商提供的物资时,应进行验收,确保所购买的物资符合质量要求,并及时处理不合格的物资。

8.结算支付:学校将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向供应商支付货款。

五、采购管理要求1.公开、公平、公正:采购过程应公开透明,采购公告、评审结果等信息应向所有报名供应商公示,确保采购过程公平公正。

2.审计监督:定期组织专项审计对物资采购过程进行检查和监督,确保采购行为合规。

3.需求确定:采购计划需经过各部门和单位内部的评估和审批,确保物资采购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4.合同履行:学校需严格监督供应商的合同履行情况,如有违约行为,应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5.资金管理:学校应做好预算管理,确保物资采购的合理用款,防止浪费和贪污行为的发生。

六、违规处理对违反本规定的采购行为,将视情况采取警告、通报批评、降低评职级、追究法律责任等处理措施,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024年学校物品采购管理规定(6篇)

2024年学校物品采购管理规定(6篇)

2024年学校物品采购管理规定一、办公用品的采购将由总务主任统一管理,需经过分管校长的审核,并最终获得校长的批准。

二、对于常规办公用品、学校生活用品、部门活动物资及奖品等的购买,需先由相关领导进行成本核算,然后填写采购申请表,经校长批准并签字后,由指定人员进行采购。

对于大宗物品的采购(价值在____元以上),需经过专门会议讨论并通过教育办的批准,再进行后续采购程序。

四、购买日常接待用品需获得校长的批准,并由专人负责购买。

五、教师的出差费用,如外出学习等,需经相关领导审核签字,再由校长签字确认后,交由财务人员处理报销事宜。

干部和教师因公乘坐出租车需事先获得校长批准,并立即填写差旅费单,校长签字后交财务人员报销。

租车费用由租车人先行垫付,不进行预支。

六、总务处作为学校物资采购的专职部门,通常负责统一购买各种办公用品和劳保用品。

一般采购活动由两人执行,对于贵重物品,需指派____人或以上共同进行。

七、总务处采购人员应严格按照学校批准的采购计划进行操作,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购买。

八、采购人员需严格把关物品质量,力求物美价廉。

对于重要物品,需索取质量保证书等相关证明。

确保获取的发票真实有效,防止假发票的出现。

九、采购完成后,采购人员应立即凭有效发票或教育超市发货单,将物品交由财产保管员(刘仲坤主任)验收。

在采购申请单上签字,并将采购申请单、发票和教育超市发货单一并交由校长签字,随后及时转交给财务人员。

十、如遇特殊情况,各部门如需自行采购,需事先向校长申请并获得批准,否则所购物品将不予验收入账,也无法报销。

十一、办公用品的管理遵循双人制度,一人(总务主任)负责账目管理,建立实物入库清单,另一人(总务副主任)负责实物管理,同时建立办公用品领用记录。

分管校长将不定期进行检查,学期中期和期末进行集中清查。

十二、一般办公用品的发放需总务主任批准,生活用品的发放需分管校长批准,而贵重物品的发放或外借则需校长的批准。

实行签字批准或书面批条制度。

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精选8篇】

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精选8篇】

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精选8篇】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篇1第一章原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的采购行为,加强学校的物资采购管理,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着对学校负责、降低采购成本的目的,加强对物资采购的管理工作,使采购过程中的决策、价格监督、质量检验等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第三条采购原则1. 采购过程实行“三比"(即比质比价比服务)的采购原则。

2. 采购实行“三审一检"(即采购计划审核、价格审核、合同及票据审核和质量检测)的控制原则。

第二章采购的计划管理第四条学校各部门所需的物资用品,单价或批量采购预算在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需填报详细的物资采购计划,附采购申请报告,报送县级主管部门。

主管部门根据所掌握的情况进行分类分口把关,核实汇总后,再根据库存情况确定、编制采购计划,经主管部门决定后由校长审批执行。

第五条学校各部门购买仪器、设备等金额较大的物资,必须由党政联席会议和相关部门负责人通过会议或其它形式实行集体决策,增加透明度。

第六条严把进货渠道关,本着科学有效、公正公开、比质比价、监督制约的原则。

在比货、比价、比信誉、比售后服务的基础上实行定点采购。

第三章采购过程管理第七条后勤处要广泛收集所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市场信息,掌握主要采购物资的信息变化情况,进行比质、比价采购。

对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达到万元以上的物资采购,具备招标条件的,一律实行招标采购。

第八条对需要招标采购的物资,由后勤处编制招标文件,由学校领导安排成立招标工作组,根据采购物资的特点,临时组建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评标,评标人员采取不固定的方式进行组合。

第九条物资采购按照“先考察,再比较,后确定"的程序进行,对所购物品至少要考察三个以上厂家的同类产品。

从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认真比较,充分论证,确定所购物品。

第十条后勤处对每次招标文件及投标单位的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做好资料保存,凡参与招标人员对招标有关事项严格保密,工作人员不得将投标单位的报价及招标情况私自泄漏。

学校物品采购管理规定范本

学校物品采购管理规定范本

学校物品采购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物品采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各部门、各学院、各科研院所等单位的物品采购活动。

第三条物品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采购过程透明、合法。

同时,采购的物品应符合学校的需求,并具有良好的性能和质量。

第四条学校应建立健全物品采购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采购活动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二章采购程序第五条物品采购程序包括需求调查、编制采购计划、招标或询价、评审、确定中标、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等环节。

第六条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应提前进行需求调查,明确物品的种类、数量和质量要求等。

需求调查结果应及时向采购管理机构报告。

第七条采购计划应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编制合理、科学的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应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并报请采购管理机构备案。

第八条采购活动可以根据物品的性质和价值,采取招标或询价的方式。

招标方式适用于物品的价值较高或对竞争性较强的情况。

第九条在招标或询价环节,学校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规定的要求进行。

采购管理机构应组织专家对招标或询价结果进行评审,并确定中标结果。

第十条确定中标后,学校应及时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交货日期、付款方式、质量要求等内容。

第十一条学校应监督、检查中标供应商履行合同的情况。

如发现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学校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解除合同等。

第三章采购管理机构第十二条学校应设立物品采购管理机构,并组织专业人员从事采购管理工作。

采购管理机构应有相关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第十三条物品采购管理机构应负责制定和修订采购管理办法,组织制定采购计划,并监督实施。

第十四条采购管理机构应认真组织招标或询价活动,严把资质审核关,确保供应商的信誉和资质。

第十五条采购管理机构应对中标供应商进行监督,确保供应商履行合同。

学校物品采购管理规定

学校物品采购管理规定1.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规定旨在规范学校物品采购管理,确保采购过程的合法、公平、透明,并为学校的正常运作提供必要的物品支持。

适用范围包括学校所有部门、教职员工以及与学校合作的供应商和服务商。

2. 采购程序2.1 采购需求确认学校各部门或教职员工提出物品采购需求后,需进行内部审批,并确保采购需求明确、合理,并与学校的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工作相匹配。

2.2 采购计划编制根据各部门或教职员工的物品需求,学校采购部门编制年度、季度或月度的采购计划,明确物品的种类、数量、预算等信息,并进行内部审批。

2.3 供应商资格审查学校采购部门根据采购计划,对潜在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包括供应商的信誉情况、经营能力、合规性等方面的评估和筛选,确保选择合格的供应商。

2.4 报价和投标学校采购部门向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发送采购邀请函,要求其提供详细的报价和相关信息。

对于涉及大额物品采购的情况,采购部门可组织公开或限制性招标,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2.5 评审和选择根据供应商提交的报价和相关信息,学校采购部门组织评审小组对各供应商进行评审,并以评审结果为依据,选择成本合理、质量可靠的供应商。

3. 合同签订和履约3.1 合同签订学校采购部门在选择供应商后,与供应商进行合同的签订。

合同应明确物品的种类、数量、价格、交付时间、质量要求、服务担保等内容,并保障学校的利益和权益。

3.2 履约管理学校采购部门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供应商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义务,并及时进行物品的交付和验收。

4. 采购成本控制学校采购部门应根据物品采购预算,控制采购成本,合理利用资金资源。

采取合理的采购方式、优选的供应商以及谈判等手段,降低物品采购的成本。

5. 供应商管理学校采购部门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供应商的产品质量、服务态度、价格合理性等方面。

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供应商库,以保证供应商的质量和服务达到学校的要求。

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物资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物资采购效率,确保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部门、院系及教职工在物资采购过程中。

第三条物资采购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法、合规的原则。

第二章采购范围及流程第四条采购范围:1. 办公用品:包括纸张、笔墨、打印机、复印机、电脑等;2. 教学用品:包括教材、教辅、实验器材、实验药品等;3. 设备设施:包括教学设备、实验设备、办公设备等;4. 其他物资:包括办公用品、生活用品、福利品等。

第五条采购流程:1. 申购:各部门根据实际需求,填写《物资采购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务处审批。

2. 审批:总务处根据申购申请,对采购项目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专家论证,确保采购项目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3. 采购:总务处根据审批结果,委托有资质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4. 验收:采购物资到货后,由总务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确保物资质量符合要求。

5. 入库:验收合格后,将物资入库,建立物资台账。

6. 付款:供应商提供正规发票,总务处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付款。

第三章采购管理要求第六条采购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物资采购政策;3. 具备一定的物资采购经验和专业知识。

第七条采购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执行采购计划和预算,不得擅自改变采购项目、数量和金额;2. 严格按照采购程序操作,不得违规操作;3. 不得收受供应商的回扣、贿赂等不正当利益;4. 定期对采购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八条物资采购过程中,应确保以下事项:1. 采购项目符合学校实际需求,不得盲目采购;2. 采购价格合理,不得高于市场价;3. 采购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不得采购假冒伪劣产品;4. 采购合同内容完整、准确,确保双方权益。

第四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总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南京医科大学物资采购暂行规定-资产管理处

关于修订《南京医科大学物资采购管理规定》的通知各院、部、处、委、办、馆、会、重点实验室、中心、公司、附属医院:近年来,随着政府对教学、科研投入的不断加大,各类物资的采购工作量大幅度增加,学校采购工作面临新的形势。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采购工作的管理,规范采购工作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不规范行为的发生。

经校务会研究决定,现对《南京医科大学物资采购管理规定》进行修订并予以下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南京医科大学物资采购管理规定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主题词:修订采购规定通知南京医科大学物资采购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学校采购行为,完善监督约束机制,预防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物资采购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凡列入政府采购目录且达到政府采购标准的物资采购,严格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实行政府招标采购,资产管理处负责组织、管理、协调工作。

第三条凡未列入政府采购目录和列入政府采购目录但未达到政府采购标准的物资采购,由学校职能部门组织采购活动。

第四条学校成立由纪监、审计、财务、职能部门、相关专家和使用单位有关人员组成的物资采购招标小组,负责主持学校物资采购招投标活动。

第五条学校物资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效益及维护学校利益的原则,学校纪监部门实行全方位监督检查,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干预采购活动,职能部门应依据法规制度履行职责。

第六条采购单位应根据经费预算情况编报采购计划,经主管部门批准后交采购管理部门。

购置单台(套)价值在1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均需进行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40万元以上报主管校长批准,百万元以上报校务会审核批准。

第七条学校物资采购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

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之外的其它方式采购时,须有两家以上的供应商,否则应说明原因。

(公开招标采购,是指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投标的采购方式。

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

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物资采购管理,规范物资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物资采购效率,更好地为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教育部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全校所有教学、科研单位、机关部处及直属单位使用学校预算内、外资金以及自筹资金采购的单件或批量物资。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物资指国务院《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定的固定资产管理范围内的仪器设备,家具及低值耐用品等,以及规定之外的材料、试剂等。

第四条学校的物资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第五条学校物资采购工作由学校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以下简称资产后勤处)统一归口管理。

各单位应确定主管物资采购工作负责人和经办人,负责本单位的物资采购工作,特别应做好贵重仪器设备的采购管理工作。

第六条物资采购应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充分利用信息化、网络化技术建设物资采购管理系统,力争做到质优价廉,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采购效率。

第二章物资采购组织形式第七条学校物资采购组织形式分为“政府集中采购”、“学校集中采购”和各单位“自行采购”。

第八条政府集中采购。

是指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代理组织实施的,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采购活动。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由国务院编制确定并公布。

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物资采购,均应按政府集中采购办法执行。

第九条学校集中采购。

是指由学校组织实施的,纳入学校集中采购目录和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由学校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的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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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学院物资采购管理补充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XX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以及学校财务处《关于调整学校财务报销相关事项的通知》精神,资产管理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和物资采购过程中需注意的问题,对学校《物资采购管理暂行规定》做出如下补充规定。

一、原则上所有经费采购物资(无论金额大小)必须到资产管理处提交购置申请表,由资产管理处根据所购物资的实际情况进行采购。

自即日起,对于未经审批而购买的物资,原则上不予办理入库、报销手续。

二、根据财务处有关规定,对学校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购置审批流程作相应修改。

1.预算金额2万元以下的,由申请部门负责人对采购物资的可行性进行审核后交资产管理处负责人审批;
2.预算金额2万元(含)-5万元以下的,按申请部门负责人、资产管理处负责人、申请部门分管校领导次序审批;
3.预算金额5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按申请部门负责人、资产管理处负责人、申请部门分管校领导、资产部门分管校领导次序审批;
4.预算金额10万元(含)以上的,在上述流程基础上,报学校主要领导审批。

三、对采购物资的不同性质对其采购方式作如下重申:
1、凡是列入政府集市采购目录中的设备由资产管理处通过XX政府采购网进行采购。

2、单项金额2万元及以上或批量5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由资产管理处负责做三方比价情况说明(附报价单、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联系人及电话)并签订采购合同。

3、采购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至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由资产管理处委托入围招标代理机构询价采购。

4、政府采购限额以上的采购项目必须委托入围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进行招标采购。

5、招标的方式分为公开招标、询价、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和单一来源,资产管理处根据物资采购的具体情况选择招标形式,特别需要强调两点:①预算金额20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标;②除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外,一律不得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6、财政资金购置进口设备时,必须办理进口设备论证,待市财政同意后,方能启动相应的采购程序。

7、对政府采购限额以上的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需求部门必须按财政部87号令的要求提交技术文件,并由资产管理处经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审核,待审核通过后开展招标手续。

四、任何经费不得购置各类平板电脑(含苹果牌台式机或笔记本电脑),如确因工作需要购置的,采购申请须经申请部门分管校领导、资产部门分管校领导共同审批,同意后由资产管理处采购。

其它敏感性设备采购参照此条办理。

五、使用科研经费购买笔记本、照相机、摄像机,原则上每个教师只能一台。

如确因工作需要购置的,采购申请须经科研分管校领导审核,同意后由资产管理处采购。

六、根据沪教委财(2012)74号文,固定资产设备起点单价入账金额为1000元(含);家具批量40件或总金额20000元(含)以上必须办理入库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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