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进度款支付管理规定(2020年修订版)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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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付款法律规定

工程合同付款法律规定

工程合同付款法律规定
一、预付款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预付款,用于启动工程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

预付款将在后续进度款中按比例扣回。

二、进度款
1. 乙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计划完成相应工作,并向甲方提出书面支付申请。

2. 甲方在收到支付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应审核确认乙方完成的工作量,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支付进度款。

3. 若乙方未能按计划完成工程进度,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支付比例或暂缓支付进度款。

三、结算款
工程项目完工后,乙方应及时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并提出结算申请。

甲方应在收到结算申请后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剩余的工程款项。

四、质保金
为确保工程质量,合同总金额的5%将作为质保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两年内,若无质量问题,则无息退还给乙方。

五、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款项,应按照未付款项的日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若乙方未能按约定时间或质量要求完成工程,应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签订、解释、执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

七、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事项
双方可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对本合同的付款方式、时间和比例等进行补充约定,但所补充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保障工程顺利完成。

建设工程施工付款规定(3篇)

建设工程施工付款规定(3篇)
二、付款方式
1. 按月进度付款:发包人应按月进度支付工程款,具体支付比例为已完成施工进度产值的85%。每月20日前上报当月完成施工进度产值,次月5日前支付至已完施工进度产值的85%。
2. 工程完工付款:工程完工后,支付款增至合同总价的90%。
3. 工程结算付款:工程结算后,支付款增至结算总价的97%,剩余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
2. 工程完工付款:工程完工后30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0%。
3. 工程结算付款:工程结算后30日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
五、付款争议处理
1. 发包人与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协商解决付款争议。
2. 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 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依法履行。
六、其他规定
六、结语
建设工程施工付款规定是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和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各相关方应严格遵守本规定,共同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
1. 发包人不得无பைடு நூலகம்拖欠工程款,承包人不得以工程质量、进度等问题为由拒绝提供发票。
2. 发包人、承包人应依法纳税,开具发票。
3. 发包人、承包人应遵守国家有关建设工程施工付款的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各有关单位应严格执行本规定,确保建设工程施工付款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发票要求
1. 承包人在收到工程款前,应向发包人提供满足其财务要求的发票。
2. 发包人在支付工程款时,应核实发票的真实性、合规性。
3. 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提供发票,如承包人未按约定提供发票,发包人有权拒付工程款。
四、付款期限
1. 按月进度付款的,发包人应在次月5日前支付至已完施工进度产值的85%。

工程项目进度款支付管理规定

工程项目进度款支付管理规定

工程项目进度款支付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工程款支付管理,规范工作流程,确保工程资金安全、有效的使用. 2.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项目工程款支付的管理.3.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流程具备申请付款的条件:按合同约定需支付预付款;工程达到合同约定形象进度;工程质量经验收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相关工程资料齐全等.工程进度款的确认及支付审批流程:3.2.1施工单位在工程达到合同付款条件后按合同约定期限向监理公司提交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见表1含工程形象进度说明、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已完工程内容及相应数量、已完产值的计价书等;若为分包单位,其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在提交监理公司前须总包单位签署审核意见.3.2.2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中内容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确认,编制工程款支付审批表见表2并签署审核意见主要包括形象进度的确认、是否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已完工程质量以及已完工程量的确认、应扣款项、相关工程资料是否齐全等后将所有资料交建设单位;3.2.3建设单位现场工程师对监理部报送的工程款支付审批表及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确认,编制工程款支付审批表甲方见表3并签署审核意见主要包括形象进度的确认、是否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已完工程量的确认、应扣款及应付进度款的审核确定等后交建设单位工程部经理;3.2.4建设单位工程部经理应在1个工作日内将进行复核确认并签署复核意见的工程款支付审批表及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交建设单位成本控制/预算办;3.2.5建设单位成本控制部门/预算办对工程款支付审批表及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签署复核意见包括已完产值的计价书、应扣款及应付进度款的审核确定后交建设单位财务部门;3.2.6财务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对所有资料工程款支付审批表、工程阶段验收报告、材料领用统计表、领料单、工程签证单、设计变更单、扣款单、已支付工程款合计、总支付节点和比例及应扣款项水电费、税金等查实确认,明确进度款实际应付金额后提交建设单位房开公司总裁/工程分管副总.3.2.7建设单位房开公司总裁/工程分管副总在2个工作日内签署复核意见后提交财务部门付款.注:工程设计、造价咨询、产权测量、监理等技术服务性合同支付工程款时,由服务单位报送付款申请并按工程款支付审批表流程进行审批支付.4.工程进度款支付要求明确进度款支付审批手续,各部门按流程执行并审查上一程序的执行情况,如未按要求执行或出现如数据错误、虚假、填写内容或应附属附件不完整、重复申报完工工程量等情况应退回上一程序重新执行,否则不予支付.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节点、比例结合施工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项目部经理和财务部门应对每次支付做好台帐,清晰把握每个项目的工程情况,在支付审批环节进行把关,审核累计款及扣款项目和加款项目,避免出现超付、多付工程款的情况出现.对合同中未明确合同总价的,应由现场专业工程师配合预算工程师或成本控制部门编制内部预算,提供给各部门对进度款支付比例进行有效把控.做好计算和复核工程量的工作.工程量的计算和复核应与原工程量计算口径相一致,对新增项目,可以直接按照国家和地方或承发包双方事先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的规定办理其具体的确认程序如下:4.4.1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或工程节点实际完成时间,向建设单位工程师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的形象进度报告,并按照合同约定提出支付申请.4.4.2建设单位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的3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成工程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当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4.4.3计量完成后参与各方应对原始计量数据记录签字确认,施工单位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则以建设单位工程核实工程量为准,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项目部和财务部做好每期支付款项的资料收集整理工作.表1:工程款支付申请核准表工程名称编号:致:黔江发包人全称我方于至期间已完成了工作,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现申请支付本期的工程价款为大写 ,小写元,请予核准.注:1、在选择栏中的“□”内作标识“√”.2、本表一式四份,由承包人填报,发包人、监理人、造价咨询人、承包人各存一份.表2:工程款支付申请表注:本表由承包单位填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各存一份.表3:工程款支付审批表。

工程付款进度法律规定(3篇)

工程付款进度法律规定(3篇)

第1篇在建设工程领域,工程付款进度管理是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工程付款进度进行了明确规定,以下将从法律角度对工程付款进度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一、法律法规概述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是我国合同领域的基本法律,其中涉及工程付款进度规定的主要条款有:(1)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价款应当符合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

(2)第一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履行期限履行债务,履行期限不明确的,按照合同性质、交易习惯或者依据诚信原则确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法》对工程付款进度规定进行了具体规定:(1)第三十三条: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

(2)第四十条:建筑工程的承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劳动报酬。

3.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工程付款进度规定进行了补充:(1)第三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

(2)第四十二条:承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劳动报酬。

4.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对工程付款进度规定进行了细化:(1)第十六条: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支付比例和支付时间支付工程款。

(2)第十七条: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分段支付工程款。

二、工程付款进度规定的主要内容1. 支付方式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工程付款方式主要包括:(1)按月支付:承包人每月完成一定工程量后,发包人支付相应工程款。

(2)按阶段支付:根据工程进度,将工程划分为若干阶段,每个阶段完成后支付相应工程款。

(3)按比例支付:根据工程进度,按一定比例支付工程款。

2. 支付比例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工程付款比例一般包括:(1)进度款比例:根据工程进度,按一定比例支付工程款。

(2)竣工结算款比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工程款。

工程进度款支付管理规定(2020年修订版)汇编

工程进度款支付管理规定(2020年修订版)汇编

工程进度款支付管理规定标题:工程进度款支付管理规定页数:6页编号:版本:A 修改状态:编制:颁布日期:审核:批准:致:1.0 目的规范工程进度款支付管理,有效利用资金。

2.0 适用范围适用于成都公司所有项目的工程进度款支付;3.0 职责3.1监理公司负责各工程进度节点的确认;3.2项目部负责各工程进度节点的确认;3.3成本控制部负责各工程进度节点对应的产值及付款额确认;3.4合约采购部负责各工程进度款的请款流程;3.5总经理负责各工程进度款的签署与批准;3.6财务部负责各工程进度款的支付;4.0 工作流程5.0 工程进度款申报资料的要求5.1申报工程进度款时需提交如下资料清单1)经监理及甲方项目部审核的《工程形象进度说明书》,详《工程形象进度说明书》表2)经监理及甲方项目部审核的《工程费用支付审批表》,详《工程费用支付审批表》表3)与工程形象进度吻合的预算书,表格满足合同要求4)合同约定中的其它资料5)工程第一次付款时需增补以下资料:合同封面、合同中暂列金额页、合同中付款方式页、合同中签字盖章页、施工方开户行银行帐号页(如合同中无,则施工方报送并盖公章)5.2关于工程进度申报资料的说明1)施工单位所报进度款,其项目计价表中的某一子项目或某分部分项工程缺图纸,或图纸中对某子项目或某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工艺、所用材料描述不清,致使无法计量的,甲方将不计该部分工程的费用。

2)工程进度款申报及审核原则上按双方核定的施工图预算为基准,由于设计变更造成的工程量增减,其工程造价不超过本期施工图预算造价的10%(含10%),则该部分造价在本期进度款中不予计算,留作结算时处理。

3)若施工单位对某一分部分项工程的形象进度描述不清,未能说明该分部分项工程发生的具体建筑、安装部位,而监理或我公司项目部在对该分部分项工程的形象进度确认中亦未说明该分部分项工程发生的具体部位,甲方成本控制部将暂不计算该分部分项工程的费用,待施工单位对该分部分项工程的具体部位做书面补充描述并经监理及我公司项目部书面确认后在下期进度结算中调整。

工程进度款支付管理规定

工程进度款支付管理规定

工程进度款支付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加强公司工程款支付的规范性、合理性、及时性;明确各部门参与人员的工作职责及应尽义务;确保工程款按合同约定及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支付;为公司开发项目提供资金保障;进而促进公司在建项目的开展..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投资开发的及改建、装修装饰、二次建设的所有在建项目..第三条:工作职责1、项目经理:负责对现场施工单位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总体把控;对工程经理的付款意见进行二次审核;确保工程款与现场同步;与合同约定一致;2、工程经理负责审核监理单位签署的付款意见;是否按合同约定履行;是否具备付款条件;检查付款相关资料的齐全性;组织监理、施工单位抽查现场实物等;确保合理性、准确性..3、项目部资料员负责将汇总后项目经理签字的资金计划于每月20日前报财务部;统一接收各施工单位当月申报的工程款支付资料并将其转交工程经理;将工程付款审批表附表2及施工单位工程款发票于当月18日前转交财务部..第四条:工作要求根据公司要求;为严肃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现将各项目进度款含结算款的支付要求进行明确:1、资金计划上报要求各单位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节点;预计到达支付节点的;最晚必须在支付节点的上一个月15日前将所需资金计划转监理公司、主管工程经理签字后上报项目部资料员处例如xx项目在2018年1月份需要支付资金;xx项目最晚必须在2017年12月15日前将所需资金计划经监理公司、主管工程经理签字后上报项目部资料员处2、资金支付时间要求(1)、根据财务部的要求;每月资金支付时间周期为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例如2018年1月份的资金支付时间为为2017年12月21日至2018年1月20日..(2)、每月资金支付审批资料最晚时间要求必须在当月18日之前送达财务部例如2018年1月份的资金支付审批最晚必须在2017年12月18之前送达;但在2018年1月21日起各单位可以进行申报..(3)为给各项目审批环节预留出足够的审批时间;要求各单位的资金申报资料最晚必须在当月的15日前送达项目部例如2018年1月份的资金申报最晚必须在2018年1月15日以前送达项目部..3、责任界定:如各单位未按照以上时间节点办理相关手续;预期项目一律不予办理..第五条:操作方法(一)、各单位每月应严格按照资金计划申报表附表1申报资金计划;如出现未及时上报、漏报;项目部一律不予补报..一律不接受电话口头申报..(二)、监理单位每月及时将各单位的资金计划表上报作为其监理费考核依据之一..(三)、建设单位工程经理要认真核实各单位上报的资金计划;是否按照合同履行;是否达到付款条件..并与每月15日前报项目部资料员处..(四)、资料员应与每月20日前将汇总后项目经理签字的资金计划报财务部..(五)、各单位在上报资金计划后;应在当月付款审批程序周期内视自身情况及时办款..当月20日至次月17日为办理付款审批手续周期..由施工单位提供完整工程付款审批表附表2及相关资料;经监理单位当天审批完成后报建设单位项目部资料员处;由资料员将其转交工程经理;经成本人员如无驻项目成本人员则不审核项目经理审核签字后;将其作为附件;由项目经理完成公司OA系统系统付款审批程序..工程付款审批表附表2中;工程经理需根据实际扣除水电费;资料员需根据月度讲评及相关函件进行扣款..(六)、工程经理在网签完成当天打印OA系统付款申请单及工作处理情况连同工程付款审批表附表2一起交项目部资料员并通知施工单位开发票..(七)、项目部资料员连同施工单位发票与当月18日前一并转财务部..(八)、项目部资料员同时将工程付款审批表附表2、OA系统付款申请单及工作处理情况复印一份留存;并将其粘贴于各自对应合同后面归档;现场工程经理需建立工程付款台账附表3以便各工程款支付情况清晰可查..(九)、各施工单位在办理工程进度付款审批手续时要做到以下要求:1、工程付款审批表附表2应严格按要求详细填写各项内容合同中约定按节点付款的必须提供节点证明;合同中约定按形象进度付款的需提供详细的预算..2、在填写累计付款金额时需核对清楚;尚未办理决算的决算价款无需填写..3、工程付款审批表附表2;附件需提供合同首页、合同中包含合同金额及付款条款的页面..验收合格需提供工程验收单..4、表格不得有任何涂改的痕迹;自己工整;表格及附件不可实用订书机;应采用回形针固定..第六条:附则1、本规定由设备前期部负责解释..2、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第七条:记录清单附表1:资金计划申报表附表2:工程付款审批表附表3:工程付款台账第八条:流程图1、资金计划申报流程2、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批流程1、资金计划申报流程无要不需要附表1:资金计划申报表编号:单位:元资金计划使用明细:领款时间规划:批复:附表2:工程付款审批表说明:工作部门的审查时间一般为三个工作日;超过三个工作日的应向分管领导说明情况附表3:工程付款台账。

工程进度款支付管理规定

《工程进度款支付管理规定》
本工程采用节点付款,每次付款前,承包人向发包人开具付款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各节点如下:
备注:
1 )乙方依据上述工程进度款支付节点及时上报支付申请,甲方在30日内完成审批并安排款项支付;
2)商票承兌期限为半年,半年贴现息率为4%,贴息由发包人承担。

3)经发包人完成费用审批的变更签证费用,累计金额每达到50万元,可参照合同进度款支
付比例随进度款一同支付。

4)合同固定包干总价经双方确认前,支付比例在上述节点比例基础上打9折,转固定总价后,根据上述付款节点确定各节点付款金额。

注:I)已付进度款的打折部分在确定固定包干总价后的首次进度款中补足;II)如有因固定包干总价滞后未付款的部分,也在确定固定包干总价后的首次进度款中补足。

5)质保期满各期退还的质保金在退还时应扣除已发生的保修费用及其他应扣除费用。

6)按政策规定由发包人缴纳的代扣代缴费用,如农民工工资性预付款、工程建设保证金、劳保统筹基金、扬尘治理费等,发包人有权在任何一次进度款中扣除;由发包人代扣代缴的水电费,依据水电费缴纳凭证,在当期进度款中扣除。

7)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承揽楼栋不能同期幵工,开工间隔时间超过60天,可按先开工批次楼栋按批次付款。

工程款支付管理规定

工程款支付管理规定第一篇:工程款支付管理规定工程款支付管理规定为了有效控制项目基本建设资金的使用,规范建设过程中工程款支付的审批程序,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工程款支付依据基本建设工程款的支付,应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相关(补充)协议、监理单位审核意见、工程款拨付报告为依据,确保工程款支付及时、准确。

二、工程进度款支付程序1.施工单位根据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进度,按照有关定额、收费标准和合同约定,编制已完成工程量的预算书,据实填报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注明形象进度,报监理单位审核。

2.监理单位审核确认后,填报工程款支付审批表,经工程总监签字和加盖单位印鉴后报预算科。

3.工程预算部应对监理单位报送的工程款支付审批表的形象进度、支付金额等进行审核,审核无误,报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署意见后报董事长审定。

审定通过后由财务部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办理付款手续。

三、设备、材料款支付程序1.设备、材料到达施工现场后,由材料科、工程科、监理部门和施工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供货单位将材料、设备交给施工单位。

2.供货单位持施工单位开具的收料单,及时与材料科核实付款数额。

供货单位提供相关发票,材料科办理材料转账手续,审核无误后,将材料付款发票(发票背面须注明“已转账”)报总经理审批,总经理签署意见后报董事长审定。

审定通过后由财务部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办理付款手续。

四、所有工程款、材料款均转入对方对公账户,不得转入个人账户。

五、工程竣工结算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在合同要求的期限内编制完整的工程结算书,经监理单位审核后报预算部门初审,预算部门审核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结算会签单。

根据会签单,办理项目结算通知单,经分管领导审批、总经理审核、董事长审定后,办理工程结算付款手续。

财务部门核对无误后,按规定办理结算款支付。

2.保修期内工程款支付不得超过审定金额的95%。

保修期已满,必须具备项目相关部门审签的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方可支付工程尾款。

工程进度付款规章制度

工程进度付款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工程施工中的付款程序,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维护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工程进度付款是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一种付款方式,按照工程项目的进度完成情况进行支付,以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确保各方利益。

第三条工程进度付款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合法的原则,确保质量、保障进度、防范风险。

第四条工程进度付款按照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进行支付,并应当审核验收相关资料,确保施工进度与质量符合合同规定。

第五条工程进度付款的具体金额和方式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有争议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二章工程进度付款的程序第六条工程进度付款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节点进行,由监理单位进行审核验收,并出具书面报告。

第七条工程进度付款的申请应当由施工单位提出,包括工程进度计划表、工程质量报告、验收材料等必要资料,并由监理单位审核。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当在收到施工单位的申请后,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核,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符合合同约定。

第九条监理单位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出具书面报告并送交业主单位。

第十条业主单位在接到监理单位的报告后应当及时完成付款手续,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进行支付。

第十一条如有异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应当及时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诉。

第十二条工程进度付款的款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支付,不能拖延或拖欠。

第三章工程进度付款的管理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的进度要求,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确保按时完成施工任务。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工程验收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符合相关要求。

第十五条业主单位应当履行支付义务,及时对工程进度付款进行支付,并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第十六条工程进度付款的款项应当用于工程建设的相关支出,不能挪用或冒领。

第十七条各相关单位应当加强沟通合作,共同推进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工程款支付管理规定

工程款支付管理规定1 目的为规范工程款支付流程,加快流转速度,提高工作效率,满足履约要求,同时确保资金支付控制在资金预算、合同约定范围内,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2.1 适用于公司基本建设项目的工程进度款、工程材料款、工程结算款等的支付管理。

2.2基本建设工程款包括:工程前期相关手续费,工程规划、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工程地质勘察费,工程材料设备购置费,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费,工程建安费以及政府和相关部门收取的各类税、费等与基本建设项目有关的费用。

3 管理内容方法3.1 管理要求3.1.1工程款支付必须按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和合同条款的规定支付,不可提前付款和超额支付。

3.1.2工程款支付,必须按规定程序审批。

3.1.3土建安装工程施工调整变更,原则上等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后方可付款。

3.1.4 工程款累计支付总额一般不能超过合同总价的80%,也可根据谈判签订合同的约定执行。

3.1.5 凡属于规定审计范围内的,其工程款支付不得超过合同约定的额度,等审计结束后方可支付。

尾款或合同约定最后一次支付款,待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后报审计部门提出审计意见后执行。

3.1.6 在整个支付报批过程中,申请单据全部由园区建设部预算员一个人负责传递,其他人不得经手。

3.1.7 工程款支付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帐号办理,不得随便更改。

3.1.8 财务部应对每个工程设立付款明细账,及时反映工程付款情况。

3.2 工程款支付程序3.2.1 工程进度款3.2.1.1 工程进度款支付的依据:(1)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施工合同。

(2)本工程月进度计划、统计报表及计划统计管理的规定。

(3)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单、现场签证单及有关设计、施工验收规范。

(4)单位及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证书。

(5)现场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

3.2.1.2 工程进度款支付的程序:(1)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实行申请审核制度,由承包单位根据当月完成的形象进度,按本规定的要求填写《月工程进度款申请书》及附表(一式四份)报项目监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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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进度款支付管理规定
标题:工程进度款支付管理规定页数:6页
编号:版本:A 修改状态:编制:颁布日期:
审核:
批准:致:
1.0 目的
规范工程进度款支付管理,有效利用资金。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成都公司所有项目的工程进度款支付;
3.0 职责
3.1监理公司负责各工程进度节点的确认;
3.2项目部负责各工程进度节点的确认;
3.3成本控制部负责各工程进度节点对应的产值及付款额确认;
3.4合约采购部负责各工程进度款的请款流程;
3.5总经理负责各工程进度款的签署与批准;
3.6财务部负责各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4.0 工作流程
5.0 工程进度款申报资料的要求
5.1申报工程进度款时需提交如下资料清单
1)经监理及甲方项目部审核的《工程形象进度说明书》,详《工程形象进度说明书》表
2)经监理及甲方项目部审核的《工程费用支付审批表》,详《工程费用支付审批表》表
3)与工程形象进度吻合的预算书,表格满足合同要求
4)合同约定中的其它资料
5)工程第一次付款时需增补以下资料:合同封面、合同中暂列金额页、合同中付款方式页、
合同中签字盖章页、施工方开户行银行帐号页(如合同中无,则施工方报送并盖公章)5.2关于工程进度申报资料的说明
1)施工单位所报进度款,其项目计价表中的某一子项目或某分部分项工程缺图纸,或
图纸中对某子项目或某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工艺、所用材料描述不清,致使无法计量的,甲方将不计该部分工程的费用。

2)工程进度款申报及审核原则上按双方核定的施工图预算为基准,由于设计变更造成
的工程量增减,其工程造价不超过本期施工图预算造价的10%(含10%),则该部分造价在本期进度款中不予计算,留作结算时处理。

3)若施工单位对某一分部分项工程的形象进度描述不清,未能说明该分部分项工程发
生的具体建筑、安装部位,而监理或我公司项目部在对该分部分项工程的形象进度确认中亦未说明该分部分项工程发生的具体部位,甲方成本控制部将暂不计算该分部分项工程的费用,待施工单位对该分部分项工程的具体部位做书面补充描述并经监理及我公司项目部书面确认后在下期进度结算中调整。

4)甲方成本控制部如果在进度款审核过程中才收到和本期工程进度有关的部分图纸、
签证、设计变更和技术联系单的将暂不对这些迟到的图纸、签证、设计变更和技术联系单进行工程造价审核,这些迟到的图纸、签证、设计变更或技术联系单对工程造价产生的影响在下期进度中由施工单位和我公司项目部重新上报,在下期进度申报中按本流程由监理开始逐层审核。

6.0 工作要求
6.1资料接收
6.1.1资料接收责任人:项目内业工程师
6.1.2 工作要求:
◆检查上交资料是否符合5.0条的规定,不符合,立即指出并退回,不予接受;
6.2资料审核
6.2.1责任人:主管监理工程师和主管项目工程师
6.2.2 工作要求:
◆检查上报的施工进度是否与实际施工一致;
◆施工进度是否满足合同付款条件,对不满足,立即指出并退回,不予接受;
◆文件是否满足要求;
◆签署审核意见书;
6.3 进度款金额计算
6.3.1责任人:主管预算工程师
6.3.2 工作要求:
◆复核施工进度是否满足合同付款条件,对不满足,立即指出并退回,不予接受;
◆计算并与施工方校对后确认产值及按合同约定应该支付的金额;确保累计产值及已
付款总额与上月勾稽一致。

6.4 付款流程
6.4.1责任人:合约采购部工程师
6.4.2 工作要求:
◆建立付款台帐,打付款审核单
◆通知施工方开发票
◆流转完成付款审核流程后交财务部
◆通知施工方领取支票
6.5 付款
6.4.1责任人:财务部
6.4.2 工作要求:
◆核对付款金额
◆流转财务付款流程
◆开具发票或网上转帐
7.0 解释
成都市花样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本工作小组负责解释与监督。

8.0 实行日期
本文自颁布之日(2012年6月1日)起实行。

工程进度费用支付审批表
合同名称:****合同名称合同编号:****
工程形象进度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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