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络空间中寻衅滋事行为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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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寻衅滋事罪案例

网络寻衅滋事罪案例

网络寻衅滋事罪案例网络寻衅滋事罪是指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通过刻意发布、传播不实信息或者恶意攻击、诽谤他人,扰乱社会秩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下面我们将就近年来的网络寻衅滋事罪案例进行分析和总结,以期对广大网民提供一些警示和启示。

案例一,某网民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不实信息,指责某公司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引发公众恐慌,严重影响了该公司的声誉和业务。

经查证,该网民并非该公司消费者,其言论纯属捏造。

最终,该网民被依法判处拘役。

案例分析,这一案例中,该网民发布不实信息,捏造事实,严重侵害了该公司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这种行为已构成了网络寻衅滋事罪,依法应予以惩处。

案例二,某网民在论坛上散布谣言,恶意攻击他人,导致被攻击者受到严重精神伤害,甚至影响了其正常生活。

经警方调查,该网民系因个人恩怨而恶意中伤他人。

最终,该网民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案例分析,在这一案例中,该网民利用网络平台,恶意攻击他人,严重侵犯了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其行为已构成了网络寻衅滋事罪,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案例三,某网民在微博上发布不当言论,引发了一场群体性事件,导致了社会秩序的混乱和公共资源的浪费。

经公安机关调查,该网民系出于个人兴趣而发布不当言论,其行为已构成了网络寻衅滋事罪,最终被依法行政拘留。

案例分析,在这一案例中,该网民的不当言论引发了严重的社会后果,扰乱了社会秩序,其行为已触犯了法律,应当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综上所述,网络寻衅滋事罪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利益的犯罪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网络安全和社会秩序。

同时,对于网络寻衅滋事罪行为,司法机关也应当依法严厉打击,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希望广大网民能够自觉抵制不良信息,共同营造清朗的网络环境。

打击网络违法犯罪调研报告

打击网络违法犯罪调研报告

打击网络违法犯罪调研报告网络违法犯罪是指通过互联网进行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网络违法犯罪也日益猖獗,给社会治安带来了严重的威胁。

本报告将对网络违法犯罪进行调研,并提出一些打击网络违法犯罪的建议。

一、网络违法犯罪的类型1. 网络诈骗:通过利用互联网手段进行诈骗活动,以非法获利为目的。

2. 网络盗窃:通过网络窃取他人的个人信息、财产信息等。

3. 网络传销: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传销活动,以非法获利为目的。

4. 网络传播淫秽物品:通过互联网传播淫秽物品,对社会道德产生负面影响。

5. 网络侵犯知识产权:通过互联网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给创作者造成损失。

6. 网络色情犯罪:通过互联网传播色情信息,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带来负面影响。

7. 网络恶意诽谤:通过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诽谤他人名誉。

8. 网络敲诈勒索:通过网络手段敲诈勒索他人,以非法获利为目的。

9. 网络恶意攻击:利用互联网进行黑客攻击、病毒传播等,对网络安全造成威胁。

二、网络违法犯罪的成因分析1. 技术发展带来的新挑战:网络犯罪利用了新技术的优势,如匿名性、全球化等,增加了打击难度。

2. 社会治理机制不健全:当前社会治理机制对网络违法犯罪的监管仍有不足之处。

3. 社会道德水平下降:社会道德水平下降是网络违法犯罪滋生的土壤。

4. 缺乏网络安全意识:大部分民众对网络安全的意识薄弱,容易成为网络犯罪的受害者。

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的对策1.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网络违法犯罪的定义和惩处标准。

2. 完善监管机制:加强对网络运营商、网络平台等相关机构的监管,防止其成为犯罪分子的工具。

3. 加强执法力量建设:增加对网络违法犯罪的全面打击力度,加大对犯罪分子的追捕和打击力度。

4. 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对公众的网络安全知识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网络安全的认知和防范意识。

5. 加强国际合作:加强与国际社会的合作,共同打击跨国网络违法犯罪活动。

寻衅滋事与网络暴力案例分析

寻衅滋事与网络暴力案例分析

寻衅滋事与网络暴力案例分析尊敬的读者: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寻衅滋事与网络暴力问题日益突出,在社会治理和公共安全领域带来了新的挑战。

为了深入了解和分析这一问题,本文将从案例分析的角度出发,探讨寻衅滋事与网络暴力的实质、影响及对策。

一、案例分析针对寻衅滋事的案例,我们可以回顾近年来发生的一些事件。

比如,在某个线上社区中,一名网民发布了一则负面评论,针对该评论,其他网民纷纷进来进行辱骂和攻击,形成了一场言语上的冲突。

这种寻衅滋事行为往往会导致情绪的激化和矛盾的进一步升级,甚至会演变为实际暴力行为。

而针对网络暴力的案例,我们可以参考各大社交媒体平台上的实际发生事件。

例如,在某个微博账号下,一位知名博主发布了一篇文章,内容引发了争议和非议。

在随后的评论区中,一些网民发表了侮辱性言论、威胁和诋毁博主等不良行为。

这种网络暴力行为对被攻击者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伤害。

二、问题分析寻衅滋事与网络暴力问题背后暴露出了以下几个问题:1.缺乏网络文明意识:在互联网时代,公民应当树立网络文明意识,学会进行理性讨论和表达,而不是纷纷陷入攻击和辱骂的泥沼。

2.法律意识不足:很多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较少,不知道自己在网络上的不当言论或攻击行为可能触犯法律。

缺乏法律意识,导致网络暴力行为难以受到有效制止和惩处。

3.缺乏引导和管理机制:互联网空间的开放性和匿名性,使人们很容易表达情绪,但也容易滋生恶言恶行。

缺乏有效的引导和管理机制,使得网络暴力行为难以及时发现和处理。

三、对策建议为了应对寻衅滋事与网络暴力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对策。

以下是几个重要建议:1.加强网络文明教育:政府、学校、社会组织等应该联合起来,加强网络文明教育,提高公众的网络素养和法律意识。

培养公民遵守法律法规、理性表达和自我约束的能力,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

2.建立网络治理体系:社交媒体平台、在线论坛等互联网运营者应该建立起严格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网络暴力行为。

寻衅滋事与网络暴力案例分析

寻衅滋事与网络暴力案例分析

寻衅滋事与网络暴力案例分析案例名称:寻衅滋事与网络暴力案例分析一、案例描述: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社交媒体的盛行,网络暴力事件频发。

在实际生活中,有些人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言语攻击、造谣传谣、辱骂他人等行为,给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其中,寻衅滋事和网络暴力行为是较为突出的问题。

本文以某网络暴力案件为例,详细分析其中涉及的寻衅滋事和网络暴力行为的犯罪性质、构成要件、法律责任等,以此为基础提出相关的法律建议。

案例中,被告人张某通过社交媒体平台发布一篇帖子,对被害人李某进行人身攻击和诽谤,并且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被害人李某因此遭受到精神上的伤害,并且社会安全秩序受到一定的影响。

二、案例分析:1. 寻衅滋事行为的犯罪性质及构成要件寻衅滋事是指在公共场所或者其他人身、财产安全的地方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尤其是以暴力、辱骂、恶意诋毁他人等方式,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第1款规定,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为:利用人身或者财物等方式,滋事,扰乱社会秩序,并给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在本案中,被告人张某通过社交媒体平台发布帖子,对被害人李某进行人身攻击和诽谤,扰乱社会秩序,给被害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

因此,被告人张某的行为构成了寻衅滋事犯罪。

2. 网络暴力行为的犯罪性质及构成要件网络暴力是指在网络平台上,通过言语、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对他人进行辱骂、恶意攻击、侮辱、诽谤等行为,给他人造成精神和心理损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3条规定,以互联网为手段侮辱、诽谤、威胁或者骚扰他人,情节恶劣,给他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本案中,被告人张某通过社交媒体平台对被害人李某进行人身攻击、诽谤,并且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给被害人造成了严重精神损害。

因此,被告人张某的行为构成了网络暴力犯罪。

网络空间中寻衅滋事罪研究

网络空间中寻衅滋事罪研究

网络空间中寻衅滋事罪研究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网络空间越来越成为寻衅滋事的重要场所。

针对这种情况,我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规定,针对在网络空间中进行寻衅滋事行为的犯罪,追究相应人员的刑事责任。

本文将就网络空间中的寻衅滋事罪进行研究,并提供最少三个相关案例,以便更好地了解这个问题。

一、网络空间中的寻衅滋事罪网络空间中的寻衅滋事罪是指在网络环境中,以言论、文字、图片等方式,故意引起社会不良反应,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行为。

这种行为不仅严重影响了社会公共利益,而且还危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和不良影响。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构成故意寻衅滋事罪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以文字、图片、视频等方式散布信息;(2)散布的信息具有煽动性和引导性;(3)散布的信息引起社会不良反应,破坏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如果以上条件满足,那么相关人员就会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根据情节的轻重,可以被判处拘留、有期徒刑等惩罚性措施。

二、案例分析(1)案例一:某网友在微博上散布带有贩毒信息的文章,引起社会不良反应,破坏了社会稳定。

相关单位报警后,经过警方的调查和侦查,该网友因故意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2)案例二:某大学生在校内QQ群中大肆发布谣言,诋毁校领导和学生干部,影响了校内正常的教学秩序。

该大学生被学校发现后,直接报警,并举报其涉嫌寻衅滋事罪。

经过警方的调查和侦查,该学生最终被判处拘留,并在校内接受惩戒。

(3)案例三:某网站编辑在网站中发布了一篇名为《XXX大学校长被曝一人占用一栋教学楼,严重阻碍教学》的文章,虚构了学校的事实,并且诋毁校长。

该文章引起了社会的不良反应和影响,破坏了学校的声誉和形象。

为此,经过公安部门的调查和追踪,该编辑被判处了有期徒刑。

三、结论网络空间中的寻衅滋事罪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其危害性和不良影响性都非常显著。

在互联网时代,人们的言论和行为已经不再是随意的,而是必须遵循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

网络碰瓷调研报告

网络碰瓷调研报告

网络碰瓷调研报告调查背景和目的本次调研旨在了解网络碰瓷现象的现状和影响,并探究其中的原因和应对措施。

网络碰瓷是指有人在网络上故意设置陷阱,引诱他人去碰瓷并在之后以各种方式索赔。

这种行为既对受害者造成了经济损失,也给社会秩序和网络环境带来负面影响,因此需要对其进行调查和研究。

调研方法和样本我们采用了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此项调研。

问卷调查主要通过在线平台进行,共收集到了1000份有效问卷。

调查样本包含了不同年龄、性别、职业和地区的人群,以使结果更具代表性。

在访谈环节,我们选择了5名有相关经验或专业知识的人进行采访,以深入了解网络碰瓷现象。

调查结果1. 网络碰瓷的主要方式包括虚假投诉、故意引诱和编造事故等。

其中,虚假投诉是最常见的手段,占比达70%。

其他方式的占比分别为故意引诱20%,编造事故10%。

2. 调查显示,受害者中以年轻人和老年人居多。

年轻人因为缺乏经验容易上当,而老年人则因为对网络环境了解不足而容易受骗。

3. 网络碰瓷对受害者造成的损失包括经济损失和心理创伤。

经济损失主要体现在索赔金额和律师费用上,心理创伤则表现为焦虑、恐惧等负面情绪。

4. 虽然网络碰瓷是违法行为,但由于其技术难度较低和监管不足,很难追究责任。

受访者普遍认为应当加强网络安全意识和加大法律力度,以减少网络碰瓷现象的发生。

结论和建议网络碰瓷现象在如今的网络环境中确实存在且日趋严重,给受害者和社会带来了负面影响。

为了有效应对这一问题,我们建议以下几点:1. 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和意识。

提高公众对网络欺诈的辨别能力,增强其自我保护意识。

2. 增加网络监管力度。

加强对网络碰瓷的打击力度,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

3. 加强跨部门合作。

相关部门应加强协作,共同打击网络碰瓷行为,形成合力。

4. 加大追责力度。

对于从事网络碰瓷行为的人要依法追究责任,严惩不贷。

通过本次调研,我们深入了解了网络碰瓷现象的情况,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社会实践报告网络暴力调研

社会实践报告网络暴力调研一、调研背景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人们的生活和工作方式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互联网在为人们提供更多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其中网络暴力问题日益严重。

网络暴力不仅对受害者造成了心理和身体上的伤害,也扰乱了社会的秩序,危害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针对这一问题,我们组织了一次网络暴力调研活动,旨在了解网络暴力的具体表现、影响以及相关对策,提出相应的建议,以期减少网络暴力对社会的危害。

二、调研方法1.问卷调查我们设计了一份关于网络暴力的调查问卷,通过线上和线下的方式向大众进行发布,并邀请他们参与填写。

问卷内容包括受访者的基本信息、对网络暴力的认知程度、在网络上是否遭受过暴力行为等方面的问题。

我们通过问卷来获得受访者对网络暴力的认识和体验,为我们分析网络暴力问题提供了重要的数据支持。

2.访谈调研除了问卷调查,我们还进行了一些重点对象的深度访谈调研。

我们选择了一些曾经遭受过网络暴力的受害者,以及一些从事相关行业的专业人士进行面对面的访谈。

通过访谈,我们得以深入了解网络暴力事件的具体情况、受害者的心理状态、以及相关专业意见,为我们进一步分析问题、寻求解决方法提供了重要的参考资料。

3.文献资料搜集为了对网络暴力问题有一个更加全面的认识,我们还对相关的文献资料进行了搜集和整理。

从国内外学术期刊、报纸杂志、专题网站等方面获得了大量的关于网络暴力的研究成果、案例报道以及专家学者的观点。

这些文献资料为我们提供了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为我们的调研与分析提供了重要的支持。

三、调研结果1.对网络暴力的认知程度通过问卷调查的结果显示,大部分受访者对网络暴力问题认识不足,只有少数受访者能够清晰地认识到网络暴力问题的严重性。

很多受访者认为网络暴力是一种看不见的暴力,因此很容易被忽视。

另外,也有不少受访者认为网络暴力是一种无害的行为,甚至有人认为这是网络世界的“惯例”,并不需要过多关注。

2.网络暴力的具体表现在访谈调研中,大部分受访者表示曾在网络上受到过不同形式的网络暴力行为,其中最常见的表现包括人身攻击、谣言传播、侮辱辱骂、恶意骚扰等。

涉网黑恶犯罪调研报告

涉网黑恶犯罪调研报告涉网黑恶犯罪调研报告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涉网黑恶犯罪问题日益突出,给社会治安带来了巨大挑战。

为了更好地了解和应对这一问题,我们对涉网黑恶犯罪进行了调研。

涉网黑恶犯罪是指在网络空间中进行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其特点是利用互联网的高度普及性和匿名性进行犯罪活动,对社会秩序和国家安全造成威胁。

据统计,目前常见的涉网黑恶犯罪形式包括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网络贩毒、网络色情、网络传销等。

这些犯罪行为不仅破坏了网络空间的安全,还直接危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在调研中,我们发现涉网黑恶犯罪的高发地区主要集中在经济发达的一二线城市,尤其是大型互联网企业的集聚地。

这些地区因为人口密集、信息交流频繁,使犯罪分子更容易进行各种欺诈行为。

而在人口较少的农村和相对贫困的地区,涉网黑恶犯罪虽然不如城市那样严重,但问题仍然存在。

在调研中,我们还发现,涉网黑恶犯罪犯罪分子有着高度的组织性和专业性。

他们通过建立黑窝点、培训犯罪团伙成员和使用高科技手段等手段来完成各类犯罪活动。

一些犯罪团伙还与传统黑社会组织勾结,形成了犯罪链条,严重破坏了社会安宁。

针对涉网黑恶犯罪问题,我们提出了以下建议:首先,加强执法力度。

应建立健全法律法规,提高打击涉网黑恶犯罪的法律力度,并严厉打击犯罪行为。

同时,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增强打击犯罪的能力。

其次,加强宣传教育。

社会各界应联合起来,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对涉网黑恶犯罪的认识和防范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防范和打击的合力。

第三,加强国际合作。

涉网黑恶犯罪具有跨地区和跨国界的特点,需要各国共同合作,加强信息的交流和共享,共同打击涉网黑恶犯罪活动。

总之,涉网黑恶犯罪是当前社会面临的一大挑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来解决。

只有通过加强法律法规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加强宣传教育和加强国际合作,才能从源头上切断涉网黑恶犯罪的链条,维护社会的安定与和谐。

滋事人员排查情况汇报

滋事人员排查情况汇报
根据上级要求,我对最近发生的滋事人员排查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汇报。

经过一
段时间的调查和整理,我将情况汇报如下:
首先,针对最近发生的滋事事件,我们迅速展开了排查工作。

通过调阅监控录像、走访询问等方式,我们成功确定了滋事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行为轨迹。

在此过程中,我们发现滋事人员是一群年轻人,他们在某夜店发生了纠纷,并在场外引发了骚乱,给周边居民和商家造成了极大的困扰。

经过初步调查,我们已经掌握了滋事人员的姓名、年龄、住址等基本信息,为下一步的处置工作奠定了基础。

其次,针对滋事事件的影响,我们进行了全面的评估。

通过走访周边居民和商家,我们了解到滋事事件给社区居民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影响,不少商家的生意受到了影响,居民的生活秩序也受到了干扰。

在此基础上,我们对滋事事件的影响进行了详细的统计和分析,为后续的处理工作提供了数据支持。

再次,针对滋事人员的处置工作,我们已经制定了详细的处置方案。

在与相关
部门的协调下,我们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约谈滋事人员、责令其道歉、进行社区服务等,以便更好地教育和矫正滋事人员的行为,同时也能给受影响的居民和商家一个交代。

最后,针对今后的工作展望,我们将继续加强社区巡逻和安全防范工作,加强
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及时发现和处置类似事件,确保社区的安宁和秩序。

总的来说,我们对滋事人员排查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汇报,对滋事事件的影响进
行了评估,对滋事人员的处置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并对今后的工作进行了展望。

希望上级领导能够审慎考虑我们的汇报,给予我们指导和支持,共同维护社区的安宁和秩序。

寻衅滋事罪多调研分析报告

寻衅滋事罪多调研分析报告标题:寻衅滋事罪多调研分析报告摘要:寻衅滋事罪作为我国刑法中的重要罪名之一,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本调研报告通过多次深入调研和分析,探讨了寻衅滋事罪的定义、成因以及影响因素,为今后预防和打击此类罪行提供了一定的借鉴和支持。

一、引言寻衅滋事罪作为刑法中的一种犯罪行为,涉及到社会安全和法律秩序的问题,对于社会治安以及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对寻衅滋事罪的调研和分析,有助于进一步掌握此类犯罪的特点和成因,以便更有效地预防和打击此类犯罪。

二、寻衅滋事罪的定义和法律依据寻衅滋事罪是指以滋扰公共秩序为目的,通过煽动或者实施暴力、威胁、侮辱、诽谤等行为,严重干扰公共场所、重要公共设施、交通运输工具等正常秩序,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

该罪行依据我国刑法第293条进行量刑。

三、寻衅滋事罪的成因分析1. 社会矛盾和紧张氛围:社会矛盾的加深和紧张氛围的形成,会为寻衅滋事罪的发生提供土壤。

2. 心理因素:个别犯罪分子具有攻击性、狂躁、报复心理等,易受外界因素的刺激而采取激烈行动。

3. 经济问题:一些犯罪分子可能因为经济问题激发寻衅滋事行为,以达到索要财物或者泄愤情绪的目的。

4. 政治因素:政治斗争的敏感期间,寻衅滋事罪可能会增加,以达到特定的政治目的。

四、寻衅滋事罪的影响因素1. 社会影响:寻衅滋事罪的发生严重干扰了社会正常秩序和公共设施的使用,影响了公民的正常生活和出行。

2. 经济损失:寻衅滋事行为造成的暴力冲突和破坏行为会给公共设施带来严重经济损失,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3. 公众安全:寻衅滋事罪行带来的暴力行为对公众安全构成威胁,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社会治安产生严重影响。

五、预防与打击策略1. 强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加大对寻衅滋事罪的打击力度。

2. 加强对社会矛盾和紧张氛围的管理和化解,减少犯罪发生的土壤。

3. 提高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寻衅滋事罪的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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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络空间中寻衅滋事行为的调研报告——以重庆市武隆县为调研范围崔铭钊 2013031232(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重庆 401120)[摘要]为了了解社会大众对网络空间中寻衅滋事行为的认识现状,本课题组在重庆市武隆县内采用调查问卷方式随机地对各界人士进行调研。

经过对调研结果的分析得出社会大众对寻衅滋事行为不是十分了解,对网络空间寻衅滋事相关信息的了解途径也较为贫乏,对网络空间进行管理以及针对网络空间寻衅滋事行为采取法律规制的方法较为认同等结论。

[关键字]网络空间;寻衅滋事;法律规制一、调研背景近年来,网络技术飞速发展,利用网络实施的诽谤、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也随之增加。

由于网络信息传播速度惊人,一些网络造谣、传谣等寻衅滋事行为造成的社会危害性甚大,不仅严重侵害公民权益、扰乱公共秩序,甚至会导致群体性事件。

2013年9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解释》第五条第二款明确了利用信息网络编造、散布虚假信息,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当前,个别不法分子在信息网络上大肆捏造、散布虚假信息,其信息内容不指向特定自然人,而是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目的,危害公共利益。

这种信息在网络上发布出去,很容易引发社会恐慌,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

近期各地发生的多起群体性事件,多由不法分子编造虚假信息并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所引发。

网络空间属于公共空间,网络秩序也是社会公共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信息网络与人们的现实生活已经融为一体,密不可分。

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是全体网民的共同责任。

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信息网络恶意编造、散布虚假信息,起哄闹事,引发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具有现实的社会危害性,应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

二、调研地点重庆市武隆县三、调研方法问卷调查法及统计分析四、调研成员组长:卫婷组员:魏晓雨,杨林,邵勇嘉,崔铭钊五、地域背景武隆县位于重庆市东南边缘,处于重庆“一圈两翼”的交汇点,二三产业在当地经济比重所占较大,与经济相匹配,其文化教育卫生方面也有一定发展,交通方面相对发达,是重庆一小时经济圈辐射渝东南和黔东北的重要枢纽。

武隆县为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获得过“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县”、“2012年度中国十大体育营销城市”、“中国户外运动基地”等荣誉称号。

六、调研结果与分析本次调研共发放调查问卷120份,回收120份,经过仔细分析、研究与讨论,从120份调查问卷中剔除掉十份有缺陷导致研究价值较低的问卷,保留有效问卷110份。

在对这110份调查问卷的整理、分析的基础上,得出了以下现象和结论。

(一)调查对象对于寻衅滋事行为大多听说过,但高达50.91%的人表示不太了解,还有9.09%的人表示完全不了解。

这表明人们对于寻衅滋事行为没有一个准确的定位,可能仅仅知道某些行为是对社会有负面影响的,但无法清楚地分辨出哪些是寻衅滋事行为。

对寻衅滋事行为尚且不能够准确定位,那么延伸出来的网络空间寻衅滋事行为对于社会大众来说可能同样难以分辨。

这样的情况导致社会大众在上网时不能做到坚定地拒绝网络空间的寻衅滋事行为,漠不关心甚至随波逐流,导致网络空间寻衅滋事行为难以禁绝,空有法律法规却难以发挥作用。

(二)通过数据分析发现,调查对象对于相关的网络空间寻衅滋事行为的案例了解较多,对与曾经成为社会广泛议论话题的“秦火火”、“谣翻中国”、“泄私愤造谣的傅学胜”等案例有了解的人比例总共达到84.54%。

可见社会大众对于各种热议的关于网络空间寻衅滋事的案例是有兴趣关注和了解的,并且能够对其产生深刻印象。

但大众对于什么事寻衅滋事行为的定位却不明确,这首先表明大众关注热议话题时并不热衷于关注案例中的法律知识,其次也表明相关部门的宣传工作并不到位,没有突出介绍相关的法律知识。

根据调查问卷的数据显示调查对象通过社区等相关部门的宣传来了解网络空间寻衅滋事行为的仅占10.91%,这正好表明了政府相关部门的直接宣传是有欠缺的,而大众了解渠道所占比例最高的是电视、网络等媒体。

虽然媒体的宣传也会有政府的相关部门的支持,但通过媒体所做的宣传信息量混杂,人们不容易抓到重点。

调查问卷的第11个问题“您是否了解《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形式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结果显示表示听说过,但不太了解的占27.27%,表示完全不了解的占50%,这两者总共达到77.27%的高比例。

显而易见,人们对新出台的司法解释缺乏了解,这也看做是政府部门宣传工作的欠缺方面。

(三)根据数据显示,可以发现高年龄段的调研对象对网络空间寻衅滋事的相关信息了解比较多。

41—50岁的人所占比例为14.55%,50岁以上的人所占比例为7.27%,两者总共所占比例仅为21.82%,但这部分人在调查问卷第5题和第11题中绝大部分选择了第一个选项,即比较了解。

分析这种现象可能有两个原因:一是高年龄的人比较关注国家和社会的各种时事,而年轻人比较热衷于娱乐、放松。

二是高年龄的人时间充裕,有时间关注相关信息,年龄较低的人多忙于工作或学业。

(四)数据显示,多数人支持对网络空间进行关于寻衅滋事行为的管理。

在第6项问题“您认为是否有必要管理网络空间”的回答中,表示有必要的有70.91%。

在第10项问题“您认为‘寻衅滋事罪名’适用于网络虚拟空间是否妥当”的回答中,表示妥当的有60%。

从这两个高比例的数据来看,社会的主流思想是希望对网络空间进行管理,希望对网络空间的寻衅滋事行为进行管理。

当前的网络环境确实存在鱼龙混杂、良莠不齐的现象,社会大众也是希望网络环境朝着文明、健康的方向发展的,从这个角度出发,对网络空间寻衅滋事行为的管理应从社会大众的角度出发,多考虑实际情况,贴近社会需要的处理问题,为社会大众创造积极向上的网络环境。

(五)对司法解释出台的担忧和质疑。

在调查问卷第11项问题“有很多人担心,司法解释的出台会矫枉过正。

尤其是一些网络行为纳入到现实世界的法条中操作。

您怎么看?”的回答中,大多数人表示对立法行为的支持,认同司法解释的出台,认为这对于管理网络空间寻衅滋事行为是有利的。

也有一部分调查对象表示担忧和质疑,这类观点主要是表示在对于“寻衅滋事”已经有刑法规范并且有其他相关司法解释的情况下,再出台网络领域的同样罪名的司法解释,会造成司法适用的混乱,即诸多法律规范对于寻衅滋事的规定并不统一和全面。

同时,这种混乱可能会造成程序的不严谨,执法机关的主动性太强,导致权力滥用,从而会侵犯公民的言论自由。

还有可能不能正确分辨是合理发表言论还是寻衅滋事,因为寻衅滋事必须同时满足主观恶意和导致一定结果,首先执法机关不能立刻明确地判断对象是否有主观恶意,其次,在负面后果产生以前,如果采取行动就可能出现失误,不采取行动就失去了将负面影响消灭在萌芽状态的战机。

这些担忧和质疑不无道理,值得关注和思考解决办法。

(六)提出把握好管理网络空间寻衅滋事行为的司法解释与国家安全方面相关法律之间关系的建议。

针对调查问卷第13项问题,有调研对象表示,国外的关于管理网络空间的法律法规十分注重国家安全方面的保护,这给我们一些启发,我们国家也已经出台新的《国家安全法》,里面明确规定了“国家建设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提升网络与信息安全保护能力,加强网络和信息技术的创新研究和开发应用,实现网络和信息核心技术、关键基础设施和重要领域信息系统及数据的安全可控;加强网络管理,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网络攻击、网络入侵、网络窃密、散布违法有害信息等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可见《国家安全法》的规定与两高新出台的司法解释关于网络空间寻衅滋事行为的管理存在相似之处。

可以说前者的规定是一种终极目标,即维护国家的网络安全,通过维护网络安全来保障国家安全。

后者则是为实现这种终极目标而在侧重于社会秩序方面对还未达到危害国家安全底线的网络空间寻衅滋事行为的控制和管理。

两者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因为网络空间寻衅滋事行为一旦经过发酵或被利用,就有可能升级成为危害国家安全的威胁,将寻衅滋事行为规范到网络空间内一方面可以更全面的保护网络环境,另一方面是针对这种隐患而做好提前工作,有助于维护国家安全。

七、讨论与结论通过对以上调研结果的整理和分析,本项目组对其进行了讨论,提出一下想法和建议:(一)加强宣传。

通过宣传的方式,使社会大众增强对网络空间寻衅滋事的了解,包括什么是寻衅滋事行为,什么是网络空间寻衅滋事行为,怎样分辨网络空间寻衅滋事行为与其他网络空间不法行为等。

社会大众具有以上的辨识能力是执法部门开展工作的基础,一来会得到人们的理解和支持,二来减少不明真相的群众易被迷惑、盲目跟风的情况出现。

宣传工作主要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依然是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电视、新闻等媒体方式,采取这种方式可以给社会大众提供自由的选择能力,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而且人们对于这种宣传方式有很大的主动性。

进行媒体渠道宣传时应注意突出法律知识,让人们看过之后有所收获。

同时,根据社会大众对社会热议话题和案例的关注,为提高宣传效率,可以结合案例来融入法律知识进行宣传。

另一方面,针对新出台的司法解释,人们多缺钱关注的主动性,政府部门应该发挥自己的力量来进行宣传,只有法律被社会所广泛知道,才能够起到法律应有的规范、教育、震慑的功能。

政府部门可以组织专门的机关或岗位来进行宣传工作,深入民间,让社会大众然后感受到来自公权力的声音。

(二)调动青年、少年的积极性。

根据数据显示,青、少年阶段的人对网络空间寻衅滋事的相关信息并不十份了解,其中原因多样。

一方面是因为宣传工作的局限性,一方面是青、少年的精力集中于工作和学业上。

关于法律工作的宣传通常是电视、新闻等媒体,而忙于工作和上学的人通常没有精力和兴趣关注这些宣传,尽管这个年龄段的人是上网最多的人,但他们在网上关注的重点并不在这些与法律有关的方面。

据此分析,可以采取以下的方法来调动青年和少年对网络空间法律建设工作关注的积极性:在这类人经常出现的场所进行宣传,比如学校、工厂、居委会等;与搜索器、浏览器等关注度、使用度比较高的网络公司合作,进行宣传;在学校里开设相关课程等。

(三)加强立法前的宣传和征求群众意见的工作。

通过数据分析已经得知,大部分社会大众对管理网络空间是持肯定态度并抱有热切希望的,加强立法之前的宣传和广泛征求意见工作一来可以让社会大众提前了解相关事宜,这起到加强宣传的作用,可能比事后宣布效果要好得多。

二来集思广益,可以考虑得更全面,并且贴近实际需要。

(四)规范立法,正确把握打击网络空间寻衅滋事行为和保护公民言论自由的平衡。

现实社会中的寻衅滋事行为一样,网络空间中寻衅滋事行为的刑法规制也面临着言论自由与社会公共秩序保护的合理平衡问题:一方面需要采取合理措施确保社会公共秩序免遭损害,另一方面又需要确保公民言论自由的依法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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