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店药品电子监管管理制度(正式版)

门店药品电子监管管理制度(正式版)
门店药品电子监管管理制度(正式版)

门店药品电子监管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门店药品电子监管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1、目的:强化部分高风险药品质量安全监管, 保证药品可溯性, 保障公众安全用药。

2、依据:

2.1关于印发《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食药监[2008]72号)

2.2《关于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8]165号)

2.3《关于保障药品电子监管网运行管理事项通知》(国食药监办[2008]585号)

2.4《关于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__]194号)

2.5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药品批发企业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苏食药监通[20__]364号)

3、适用范围:本公司药品电子监管工作的管理, 包括特殊药品、中药注射液、血液制品、疫苗、基本药物等有电子监管码的药品。

4、责任:药店验收人员及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实施。

5、内容:

5、1公司应按要求配备监管码采集设备, 并对所经营的药品通过药品电子监管网进行数据采集和上传。

5、2药店验收员负责药品电子监管码的核注工作, 对20__年4月1日后生产的并列入基本药物的品种, 未入网或未使用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 一律不得

入库。符合规定的准予入库, 及时采集数据。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药品有权拒收。

5、3, 药店应负责药品电子监管码的核销工作。

5、3.1药品以整件入库的, 应以箱为单位进行扫描。

5、3.2药品应以完整中包装或以最小包装为单位进行扫描。

5、4质管科应协助数字证书操作员负责本企业经营电子监管信息维护与更新, 核注与核销, 并确保上报数据及时、完整、准确。储运部应于当天工作结束后, 并于次日上午8时前将数据采集器交数字证书操作员上传前一天的数据, 上传数据完毕后数字证书操作员将数据采集器交还储运部。

5、5办公室负责组织药品电子监管方面的培训工作, 建立培训档案, 并会同质管科对此项工作的协调、督促和检查。

5、6质管科负责起草电子监管码采集器的操作规程, 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技术指导。

5、7数字证书操作员负责妥善保管所申请的数字证书, 数字证书持有人的基本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更新, 不得假借冒用。如有丢失, 应立即向证书发放部门办理挂失、注销, 并重新申请。

5、8凡进入电子监管网《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品种, 在产品外标签上加

印(加贴)药品电子监管码无须到药监部门备案。审核验收此类品种时无须索要加印(加贴)电子监管码相关资料。

5、9数字证书操作员发现预警信息应及时报质管科, 质管科根据预警类型进行处理, 对未勾兑、勾兑不符的预警信息, 指导督促数字证书操作员、数据采集人员共同查找原因并处理, 未发现问题的, 与上游企业或下游销售单位联系解决。

5、10发现有伪造、冒用、重复使用监管码的, 或发现监管码信息与包装上信息实际不相符的, 应及时报质管科, 经质量负责人审核确认后, 由质管科在48小时以书面形式报当地药监部门。

药品销售的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药品销售的管理制度(正 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073-94 药品销售的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为规范药店销售秩序,确保顾客购药安全,依据GSP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1.药店应当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执业药师注册证等; 2.所有营业人员必须佩戴有照片、姓名、岗位等内容的工作牌; 2.1执业(中)药师的工作牌必须标明执业资格; 2.2其他药学技术人员的工作牌应当标明药学专业技术职称; 2.3在岗的执业药师应当挂牌明示。 3.销售处方药(含中药饮片处方)、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拆零药品按相关制度执行; 4.销售近效期药品必须向顾客告知有效期,并建立告知登记;

5.销售药品开具销售凭证,内容包括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规格等; 6.药品广告宣传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广告管理的规定; 7.非本店在职人员不得在营业场所从事药品销售相关活动; 8.在营业场所公布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电话,设置顾客意见薄,及时处理顾客对药品质量的投诉. 9.凡从事药品零售工作的所有人员,上岗前应经专业或岗位培训,并经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对营业员应按年度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5.销售药品应开据合法票据。 6.认真执行药品价格政策,做到药品标签放置正确、字迹清 晰、填写准确、规范。

药品追溯管理制度【精1】

药品追溯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保证药品质量安全,建立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药品经营全过程追溯体系,制定本制度。 二、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28号令等法律法规。 三、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药品经营全过程追溯系统的管理。 四、责任部门:质量部、业务部、储运部、财务部。 五、内容: 1、公司应当在药品采购、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药品质量,并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建立药品追溯系统,实现药品可追溯。 2、药品追溯系统由计算机管理环节,票据追溯环节,物流追溯环节,采购、销售流向查询环节,财务款项检查环节统构成。 3、通过加强各环节的管理、控制,建设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药品追溯体系,实现药品可追溯,保证药品质量。 4、系统追溯: 建立采购、收货、验收、储存、养护、出库复核、销售等经营全过程质量管理及质量控制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各类数据的录入、修改、保存等操作应当符合授权范围、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的要求,保证数据原始、真实、准确、安全和可追溯。 5、票据追溯:仔细核对相关票据,确保票,账,货,款一致,实现可追溯。5.1随货同行单追溯: 药品到货后,收货验收人员应对照随货同行单(票)和采购记录核对药品,做到票、账、货相符。随货同行单(票)应与公司留存的印章、随货同行单(票)样式的一致,内容包括供货单位、生产厂商、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数量、收货单位、收货地址、发货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供货单位药品出库专用章原印章。 5.2发票追溯: 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供货单位提供的发票。发票应当列明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发票上的购、销单位名称及金额、品名应当与付款

药品效期管理制度

药品效期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药品效期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减少医院损失,使 药剂科的药品管理更加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责任人:库管、药房组长及成员。 内容: 1、药品的有效期是指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能保证其质量的期 限药品。有效期是根据药品的稳定性的不同,通过稳定性试验,研究 和留样观察合理制定的。 2、药品应标明有效期,未标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按劣药 处理,验收员应拒绝收货。 3、药品的采购应根据我院临床用药的需要对购进药品的数量进 行科学预计,并应遵循勤购勤销的原则,尽量减少药品库存。采购药 品时尽量选择距失效期较远的药品(生物制品不少于六个月、其它药品不少于一年)。距失效期不到 6 个月的药品不得购进,不得签收、入库,对效期不足 6 个月药品,加强养护管理及陈列检查。 4、按照药品的储存条件,采用避光、干燥、冷藏等措施加以保管。 5、药库保管员要严格填写入库验收记录,必须将药品的供应单位、名称、规格、产地厂家、单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书写完整。

6、根据一般处理规律,适量制定申领计划,避免药品挤压失效。 7、存放药品时掌握,先进先出,近期先出,旧货未尽,新货不 出的原则。 8、各药房从药库领取药品时,应控制品种、数量和有效期,既 要保障临床用药的需要,又要防止过期失效。 9、药房对距失效期 3 个月的常用药品不能领用,必须计算在药 品用完有 1 个月的时间。 10 、效期药品管理责任到人,每位药房成员划分药品效期责任区,每月查看,近效期药品登记在效期本上,以便动态监测。 11 、及时处理过期失效药品,严格杜绝过期失效药品售出。 12 、药库保管员要做好药品动态分析记录,对入库 2 个月不出库的药品反馈给科主任,在了解医院用药情况或再行决定留存或退 货。

执行药品电子监管的规定管理制度

执行药品电子监管的规定管理制度 文件名执行药品电子监管的规定管理制度版本编号 编定人桑德玲审核人批准人桑德玲 编制日期201510 审核日期201510 批准日期201510 颁发人质量管理员执行时间 变更记录审核人变更原因 1、目的:建立一个适应于执行药品电子监管的规定。 2、范围:适用于本药房药品电子监管工作。 3、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质量管理员、营业员。 4、内容: 4.1企业负责人建立能够符合经营和质量管理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并满足药品电子监管的实施条件。并接受药监局培训,负责管理操作人员的培训、指导和使用工作, 4.2企业实现药品电子监管,符合国家、地方监管要求,药品核注核销、票据可追溯。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应能满足经营管理全过程及质量控制的要求,具备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管的条件。 4.3药品电子监管码(以下简称药监码)是为药品提供身份验证、信息存储与采集、物流流向统计等信息服务所使用的电子标识。药监码是由20位数字加密编码,采用维条码和数字字符形式体现,支持自动识别设备及人眼识读。药监码分为一级药监码(药品最小销售包装)、二级药监码(药品中包装)、三级药监码(药品外层包装,如此类推),分别用来标识最小销售包装药品、中间独立包装药品和外箱独立包装药品。一件一码:指在药品的每一个最小销售包装上,分别加印(贴)上不同的药监码的行为,如同发给每一件药品独立的电子身份证号码。4.4企业按照本地药监局要求下载激活登记药监码,各岗位人员可进行监管码采集入库核注,销售核销或者查询。企业负责人负责药品电子监管码数据上传至“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进行记录。 4.5数字证书由企业负责人妥善保管,专人专用,不得转借他人。如数字证书丢失,要第一时间报告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运营中心挂失,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避免给公司造成损失。

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规范门店的药品销售过程,保证售出药品质量,保证顾客用药安全有效。 第二条范围 药品的销售 第三条责任人 驻店药师、营业员 第四条内容 1. 为消费者安全、合理、有效地提供放心药品和优质服务,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 药店应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药品,在营业店堂的显著位置悬挂《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与执业人员要求相符的执业证明。

3. 认真执行药品价格政策,做到药品标签放置正确、字迹清晰、填写准确、规范。 4. 营业员应正确介绍药品,不得虚假夸大和误导消费者。对顾客所购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认真核对无误后,方可销售。 5. 单轨制类处方药必须凭处方销售,处方须经驻店药师的审核签字后,营业员方可进行药品的调配,调配好的药品由驻店药师复核后,才可交与顾客;药店保留处方,如顾客不肯留下处方,药师必须将处方内容登记在《处方药调配销售记录》上。 6. 其他类处方药的销售:顾客可以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但药师必须提供用药指导,保证顾客用药安全。 7. 中药饮片处方调剂销售应提前做好中药饮片的备药、调剂工具、包装;处方由驻店药师审核签字后,调配员按照处方的内容要求,将中药饮片进行合理调剂、配制,形成中药方剂的操作过程,调配完毕后驻店药师应根据处方认真核对,无误后签字,再交营业员销售。营业员应向患者交代药品的煎、服法及饮食禁忌等。

8. 销售非处方药:非处方药可由顾客按说明书内容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如果顾客提出咨询要求,药师应负责对药品的购买和使用进行指导。 9. 药品拆零销售按照《拆零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10. 对缺货药品要认真登记,及时向业务人员反馈信息,组织货源补充上柜。 11. 做好各项台帐记录,字迹端正、准确、记录及时,做到帐款、帐物、帐货相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药店经理。 12. 应在店堂内为消费者提供用药咨询和指导,指导顾客安全、合理、正确用药。 13. 药品不得采取有奖销售、附赠药品、礼品销售等方式进行销售。未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的药品宣传广告不准在店堂内外悬挂、张贴、散发。 14. 不合格、过期失效、变质的药品,一律不得上柜销售。

电子监管码管理制度

药品电子监管管理制度 1制定目的:为强化部分高风险药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药品真实、可追溯,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制定本制度。 2制定依据:《关于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8]165号);国家局《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食药监办[2008]153号);《关于保障药品电子监管网运行管理事项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8]585号);《关于做好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实施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10]237号);《关于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10]194号)。 3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药品电子监管工作的管理。 4责任人:质量管理部、储运部、办公室。 5内容: 5.1、公司应按要求配备监管码采集设备,并对所经营的药品通过药品电子监管网进行数据采集和报送。 5.2、质量管理部验收组负责对购进的《入网药品目录》中所列的药品或销后退回的此类药品进行全面检查与验收,发现该类药品(基本药物品种的中标企业,应在2011年3月31日前加入药品电子监管网 ),未入网及未使用药品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的,一律不得入库销售。符合规定的,准予入库,并通知保管员采集入库数据。 5.3、储运部(保管员)负责《入网药品目录》中所列药品出入库数据的采集工作。验收组根据验收情况,对符合规定的该类药品办理入库手续,储运部在记帐前采集入库数据,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药品,有权拒收。该类药品出库时,必须采集出库数据。储运部应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5.4、系统管理员协助数字证书操作员负责本企业经营药品的电子监管信息维护与更新,核注核销,并确保上报信息及时、完整、准确。储运部应于当天工作结束后,在次日上午10时前将监管码采集设备交由数字证书操作员上传前一天的出入库数据,上传完毕后,数字证书操作员将监管码采集设备交还储运部。 5.5、办公室负责组织药品电子监管方面的培训工作,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并会同质量管理部做好此项工作的协调、督促和检查。 5.6、系统管理员负责起草监管码采集设备的操作规程,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技术指导。 5.7、数字证书操作员负责妥善保管所申请的数字证书,数字证书持有人的基本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更新,不得转借冒用。如有丢失,应立即向证书发放部门办理挂失、注销,并重新申请。 5.8、凡进入药品电子监管网《入网药品目录》的品种,在产品外标签上加印(加贴)药品电子监管码的无须到药监部门备案,因此,质量管理部在审核、验收此类品种时,无须索要加印(加贴)药品电子监管码的药品标签备案资料。 5.9、对进入药品电子监管网《入网药品目录》的品种,质管、验收、保管、养护、出库复核等岗位的人员应加大检查力度,发现有伪造、冒用、重复使用监管码的,或发现监管码信息与药品包装上实际信息不符合的,应及时报告公司质量负责人,经公司质量负责人审核确认后,由质量管理部在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上报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5.10.监管码技术参数:符合国标:GB/T 18347-2001;条码类型:Code 128C;数据类型:数字;条码密度:≥7mils;数据长度:20位;条码高度:≥8mm 5.11.监管码印刷要求:印刷空白区域尺寸:条码两侧空白区≥10倍最小模块宽度(即:10X),其中X≥0.17mm,上下空白区宽度≥1mm。

(完整版)零售药店门店管理制度

门店管理制度 一、店面形象管理: 1.门店招牌,店外标示,每月清洗一至二次。如有脱落,破损应立即重新粘贴或更换。 2.门店各类证照,公告应整齐悬挂在醒目位置,框架大小要一致。 3.门店雨天需在入口处放置塑料桶,方便顾客放雨伞,确保地面干爽,地面湿滑时应摆放防滑标识牌。 4.门店卖场通道要保持通畅,不允许堆积任何物品。对于废弃的纸箱、条码纸、标价签等必须随时清理放于指定的地点,保持整洁的购物环境。 5.门店要灯光柔和,亮度适中。 6.门店促销海报和告示牌等如脱落,破损应立即重新粘贴或更换,到期促销海报和告示牌及时拆除,拆除后应彻底清理干净。 7.门店使用的各类设备,工具(包括清洁工具,如桶、抹布、清洁剂、拖把、扫把等),使用完后应立即放回指定位置。 8.商品陈列以整体丰满为原则,销售商品后要及时补货。 9.商品、货架要时刻保持整洁,不得放置生活用品。 10.门店入口地面确保清洁,卖场没有明显垃圾。 11.门店入口的玻璃橱窗应保持清洁明亮,每周应清洗一次。 12.门店垃圾篓每班必须清理一次,如装满应立即清理。 13.门店天花板、地面、墙壁、货架、空调、排气扇、灭蚊灯等必须保持清洁明亮,不得出现卫生死角。

14.门店周边环境应保持整洁有序。 二、服务规范管理: (一)着装仪容 1.门店员工上班时间应按照规范着公司统一定做的制服,夏冬装需全店统一。制服要求:干净、平整、扣齐所有纽扣、衣领无汗迹,衣袖及裤脚不得翻卷、挽起。不得穿拖鞋。 2.上班时间必须佩戴工作牌,工作牌应端正佩戴在胸部左侧适当位置。 3.头发应修剪、梳理整齐,保持干净。 4.女员工须化淡妆,忌浓妆艳抹。男员工不能留胡须,面部清洁无油腻。 (二)行为举止 1.站立姿势:应精神饱满站立服务。不能驼背、耸肩、插兜等,不能叉腰、交抱胸前,或放在背后。站立时不能斜靠在货架或柜台上,不得盘腿。书写时,应在指定的地方或办公室进行。 2.不能在营业场所里搭肩、挽手、挽腰,需顾客避让时应讲“麻烦您!请让一下。 3.上班时间不得闲聊,不得哼歌曲、吹口哨。 4.不在营业场所议论顾客及其他同事是非。 5.注意自我控制,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与顾客、或同事发生争吵。 6.上班时间不能吃食物,不得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杂志,不得无故脱岗。

药品电子监管制度

1.目的:为强化药品质量安全管理,确保药品真实、可追溯,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依据:《关于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8]165号)、国家局《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关于保障药品电子监管网运行管理事项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8]585号)。 3.内容: 3.1.公司按要求配备监管码采集设备,并对所经营的药品通过药品电子监管网进行数据采集和报送。 3.2.保管员负责对药品入库数据的采集工作,依据验收情况,对符合规定的该药品办理入库手续,该类药品出库时,必须按公司相关制度要求认真复核,并及时采集出库数据,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3.3.数字证书操作员负责本企业经营药品的电子监管信息维护与更新,核注核销,并确保上报信息及时、完整、准确。保管员应于当天工作结束后,在次日上午10时前将监管码采集设备交由数字证书操作员上传前一天的出入库数据,上传完毕后,数字证书操作员将监管码采集设备交还保管员。 3.4.药品整件出库的应以箱为单位进行扫描,并按公司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制度及程序进行复核。药品拼箱、拆零出库的,应以完整中包装或最小包装为单位进行扫描,并按公司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制度及程序进行复核。不得漏扫、错扫,做到有码就扫。 3.5.质管科负责起草药品监管码采集的管理制度。 3.6.数字证书操作员负责妥善保管所申请的数字证书,数字证书持有人的基本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更新,不得转借冒用。如有损坏、丢失应立即向证书发放部门申请换修、补办。

3.7.验收员、保管员、养护员、复核员应保护好药品包装上的电子监管码标识。 3.8.对公司经营的进入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的品种,质管、验收、保管、养护、出库复核等岗位的人员应加大检查力度,发现有伪造、冒用、重复使用监管码的或发现监管码信息与药品包装上实际信息不符合的,应及时报质管科处理,经确认违法时,及时上报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下面是古文鉴赏,不需要的朋友可以下载后编辑删除!!谢谢!!

电子监管码管理规程

目的 建立药品电子监管码管理制度,确保国家实施电子监管药品的生产行为符合规定要求。 责任 质保部、生产部、生产车间、仓库、各相关部门负责电子监管码相应工作,确保电子监管码在产品生产、运输、销售等过程中有效性。 范围 适用于实行电子监管码药品的各环节:生产、质量、验收、保管、销售等,对药品电子监管码信息采集传输进行操作与控制,对药品状态实时信息进行操作与控制。 定义 电子监管码:是中国政府对产品实施电子监管为每件产品赋予的标识。每件产品的电子监管码唯一,即“一件一码”,好像商品的身份证,简称监管码。 手持终端:用于仓库入出库的药品电子监管采集器。 源文件:源代码的集合,是一组具有特定意义的可以实现特定功能的字符。 核注即核注入库:将生产完成建立包装关联关系的药品监管码信息上传至药品监管系统。 核销即核销出库:将放行后销售出库的药品监管码信息通过药品监管系统上传至收货企业。 程序 A.本规程管理范围内的药品指所有我公司正常生产且被列入国家电子监督管理目录 的品种,并随国家药品电子监管范围的增减作动态管理。 B.建立由质保部、生产部、仓库组成的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药 品电子监管管理工作和药品生产信息上报工作的管理。 C.质保部、生产部和仓库应建立扫描设备、计算机等设施的管理规定和相关的台帐。 D.采购部门负责选择并联系具有印刷电子监管码资质的包装材料印刷企业,会同质保 部做好审计工作,通过审计并签字后供应商方可承印电子监管码。 E.质保部负责基本药物的审核,本企业生产的国家基本药物、广东省基本药物增补 品种等目录要求进行电子监管的审核确认,以及目录更新的审核;设置电子监管码管理专员负责电子监管码的申请、下载、解密、核注核销等操作,并做好与采购部门包装材料印码以及生产线服务器数据库维护工作的沟通工作;现场QA负责电子监管码在生产过程中监管码数据采集关联关系的准确性进行监控。电子监管码管理员具体操作按药品监管码系统操作规程操作,现场QA具体操作按赋码系统操作规程操作 1.新增产品规格电子监管码的申报工作; 2.企业药品监管系统的维护;

门店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门店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1、为确保门店销售药品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安全合理为消费者提供放心药品和优质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2、门店销售药品应按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 3、凡从不药品零售工作的营业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同时对与药品直接触的工作人员每年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体检合格方可上岗工作。 4、药品陈列应清洁美观,摆放时应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分开,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 5、销售药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禁忌及注意事项。 6、销售药品时,处方要经执业药师或具有药师以上职称的人员审核后方可调配和销售。 7、处方药不应用采用开架自选的销售方式。 8、无医师开具的处方,不得销售处方药。 9、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10、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约调配销售,必要时,需经原处方医生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和销售。 11、处方的审核调配或销售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处方按有关规定保存备查。 12、非处方药可凭处方出售。但如顾客要求,执业药师或药师负责对药品的购买和使用进行指导。 13、销售的中药饮片应符合炮制规范,并做到计量准确。 14、药品拆零销售使用的工具,包裹应清洁和卫生,出售时应在药袋上写明药品名称、规格、服法、用量、有效期等到内容。 15、门店应在零店堂内提供咨询服务,为消费者提供用药咨询和指导,指导顾客安全、合理 用药。 16、药品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销售等方式销售。 17、结缺货药品要认真登记,及时向业务部或配送中心传递药品信息,以便及时组织货源及时上柜。 18、门店应在店堂明示服务公约,公布监督电话和设置顾客意见簿。 19、门店对顾客反映的问,应认真对待,详细记录、及时处理。 20、门店内进行的广告宣传,应符合国有关规定。 门店处方管理制度

药品电子监管码印刷规范

监管码印刷规范 一、印刷参数 二、印刷要求 1、监管码样式 为满足不同形状包装的需要,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提供三种监管码样式,生产企业可根据具体情况任选其一使用。 样式A 样式B 样式C

2、印刷位置 当监管码(Code 128C)与商品条码(EAN-13)共同出现在同一药品外包装上时,要将商品条码在与监管码印刷在不同的平面上,或者同一平面的垂直方向上。 3、印刷方向 在产品包装表面曲率及面积允许的前提下,监管码条码符号宜横向放置,供人识读的字符应从左到右阅读。 如监管码条码无法横向放置时,在保证监管码条码印刷质量的前提下可将监管码条码纵向放置,其供人识读的字符可从上到下阅读,也可以从 下到上阅读。建议在曲面上印刷监管码条码时都应采用纵向印刷监管码 条码。 在金银卡纸等反光材料上印刷监管码条码时,应采取相应措施克服反光对监管码条码造成的影响,在热缩膜上印刷监管码条码时,应克服变形 对监管码条码的影响,监管码条码的条方向要与热缩膜的缩率最大方向 一致。 4、印刷颜色 监管码中竖条的颜色为: 黑色。空的颜色可以为白色、黄色、橙色或红色,但建议的颜色搭配是黑白搭配。 如果要在上述彩色背景下印制Code 128C条码,请务必要先进行打样测试。 5、空白区尺寸 监管码两侧空白区≥10倍最小模块宽度(即:10X),其中X≥0。17mm;上下空白区宽度≥1mm; 三、质量检验标准及判定规则 监管码必须符合国际标准:GB/T 14258—2003。 外观检测:条码印刷无脱墨,污点,断线;条的边缘清晰,无发毛,虚晕或弯曲现象。空白区宽度不小于本规范规定的宽度。 符号一致性:Code 128C的条码符号所表示的标识代码应与供人识读字

药品效期管理制度

药品效期管理制度 1?药品采购人员要依据医疗集团用药情况,合理编制药品采购计划。维持合理库存量及周转率,在保证满足临床用药需求的同时,避免积压。 2?药库管理人员应严把药品入库验收关,凡是未明确标示有效期的药品拒绝收货;收货时药品的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该品种总有效期的2/3,否则,应拒绝收货(特殊情况除外),并将情况反馈给采购员。 3?药库管理人员要严格按规定填写入库验收单,必须将药品的供应单位、名称、规格、产地厂家、生产批号、有效期等书填写完整。 4?药库管理人员要做好药品动态分析,对库存药品按“先进先用、近期先用”原则,凭出库单核对无误发放。对入库2个月 不出库的药品,及时反馈给科主任,在了解医疗集团用药情况后再行决定留存或退货。 5?药房应按药品效期的先后有序摆放,近效期的先发药。对估计在效期内销售不完的药品,可在各药房间自行调拨调整使用。完全滞销品种(各药房均不销售),应在失效期前6个月报 采购员,其他普通药品如造成过期失效,由药房人员承担责任。 6?药库、药房要对各自库存药品效期,实施动态、定时(每季度一次)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近效期(失效期前6个月)药品品种,各科室应及时将药品信息反馈给采购人员,以便采取相应 措施。 7?采购人员对各用药单位上报的近效期药品,应及时查询,并与供应商联系退换。 8?各药房要做好药品动态分析,对一段时间内滞销的药品要及时了解其他药房销售情况,并分析原因,如属完全滞销品种,应及时与采购人员联系,以便采取处理措施。 9?药库与药剂科各药房间建立信息反馈机制,信息反馈应以书面为准,如因滞留信息或违犯以上规定而造成损失,由责任人 负责。 10.药品效期管理处置流程

GSP电子监管码操作规程

郧阳区千年健大药房 目的:建立药品电子监督码标准操作规程,使其操作规范,符合国家规定。适用范围:实行药品电子监督码的药品。 责任者: 内容: 1 电子监管码申请阶段 1.1 QA根据车间生产量从电子监管软件上申请本批监管码。 1.2 下载申请成功的监管码文件。 1.3 将经过加密的监管码文件进行解密。 1.4 监管码下载确认 1.5 将解密好的文件通过优盘拷贝给生产系统。 2 采集关联环节 2.1 将拷贝来的监管码在专用条码打印机上打印。 2.1.1 QA提供下载好的国家监管码。 2.1.2 打印监管码 2.1.3 进入软件。 2.1.4 产品数据导入——选择——找到文件products(如果没有,不需 要导入) 2.1.5 监管码导入——选择文件——文件存放处——导入。(检查是否 成功) 2.1.6 检查产品信息(规格,名称,包装规格是否为生产所需要的)。 2.1.7 设置打印机(更换不同级别码时需要设置): 开始——打印机传真——属性——打印首选项——卷名称—— 编辑(或新建)——应用----高级——打印默认值——卷名称——选择(或新建)——应用——确定(检查尺寸大小是否符合,如果不知道空白码的大小,可用直尺量)。 2.1.8 标签打印——试标签 手工输入数字打印,添加,检查打印出来的码是否能扫描出来, 是否在标签中间。如不在,须检查空白码是否放在正确的位置或者在标签设计里左右上下调节。更换空白码和墨的时候需要关机。 选择所打印品种——导入数量——打印模版样式——打印(每次 导入数量一定要在空白码数量之内)。 2.2 由人工将一级电子监管码对未包装的药盒进行贴标赋码。 2.3 包装好后集中运送至采集关联操作台,由操作人员用采集平台逐个采集一级电子监管码,用扫描枪采集事先打印好的二级电子监管码标签与大箱中任意一个一级码标签,手工粘贴二级监管码至大箱不同两侧,完成整体赋码关联工作,药品关联关系建立完成后,进入到仓储环节。

企业实施电子监管工作的情况

企业执行药品电子监管的情况 为强化部分高风险药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药品真实、可追溯,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依据:《关于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8]165号);国家局《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食药监办[2008]153号);《关于保障药品电子监管网运行管理事项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8]585号);山东省《关于对药品经营企业和部分药品生产企业实施电子监管的通知》。公司制订了《执业药品电子监督的规定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根据制度要求配备电子数字证书,并对所经营的药品通过药品电子监管网进行数据采集和报送。 2质管部负责对购进的《入网药品目录》中所列的药品或配送退回的此类药品进行全面检查与验收,发现生产日期在 2008年10月31日以后的该类药品,未入网及未使用药品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的,一律不得入库销售。符合规定的,准予入库,并通知配送中心采集入库数据。 3配送中心负责《入网药品目录》中所列药品出入库数据的采集工作。根据验收情况,对符合规定的该类药品办理入库手续,配送中心在记帐前采集入库数据,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药品,有权拒收。该类药品出库时,必须采集出库数据。配送中心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专人负责,并报办公室备案,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4数字证书操作员负责本企业经营药品的电子监管信息维护与更新,并确保上报信息及时、完整、准确。配送中心、采购部应于每周五下午将公司所经营药品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所含品种的购进、销售、存储等数据采集后交由数字证书操作员通过“省药品流通电子监管网络系统”上报。 5办公室负责组织药品电子监管方面的培训工作,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并会同质管部做好此项工作的协调、督促和检查。 6系统管理员负责起草监管码采集设备的操作规程,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技术指导。 7数字证书操作员负责妥善保管所申请的数字证书,数字证书持有人的基本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更新,不得转借冒用。如有丢失,应立即向证书发放部门办理挂失、注销,并重新申请。 8对进入药品电子监管网《入网药品目录》的品种,质管、验收、保管、养护、出库复核等岗位的人员应加大检查力度,发现有伪造、冒用、重复使用监管码的,或发现监管码信息与药品包装上实际信息不符合的,应及时报告公司质量负责人,经公司质量负责人审核确认后,由质管部在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上报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实施电子监督以来,公司采购验收工作虽然增加了工作量,但是做到了严把购进验收关,有效的防止了不合格药品及假劣药品流入公司。 微山县众和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11日 41

药品电子监管管理制度范本

药品电子监管管理制度范本 一、制定的目的: 加强药品电子监管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药品购进、销售的管理 三、职责 3.1验收员负责购进数据采集传递。 3.2保管员负责销售数据采集传递。 四、内容 4.1公司应有质量管理人员和仓库管理人员参加电子监管培训,熟悉药品入出库业务流程并具备计算机基础知识。 4.2根据本公司经营范围办理药品电子监管入网手续并且对经营的进入药品电子监管网商品的购进、销售通过药品电子监管网进行数据采集、报送、实时监控。 4.3赋码药品的经营管理赋码药品的经营和非赋码药品一样,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药品监管的法律法规,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为操作方便,赋码药品(除第二类精神药品)已经在其药品名称前加字母FM标注。 4.4入库验收 按GSP流程,药品验收入库完成后,由验收人员将赋码药品逐个扫描至数据采集设备(俗称扫描枪),对每一批到货药品按供货方编制入库单号,并予以记录,入库单号的编制规则为:XXXX(阿拉伯数字四位年号)XX(阿拉伯数

字二位月号)XX(阿拉伯数字二位日号)XXX(阿拉伯数字三位流水号),共11位。扫描规则为:整件药品扫描整件码,不足整件的,扫描中包装码,不足中包装的或没有中包装的,按最小包装码逐个扫描,扫描时手持终端(即扫描枪)顶部激光头距离条码20至30厘米,具体操作以数据采集设备使用说明书为准。药品入库时,如发现破损、污染等不符合入库条件的情况,要先按实货正常入库,随后再将不符合入库条件的药品采购退出。 入库包括采购入库和销售退回入库。 4.5出库复核 按GSP流程,药品复核出库完成后,由复核人员将赋码药品逐个扫描至数据采集设备(俗称扫描枪),对每一批出库药品按购货方编制出库单号,并予以记录,出库单号的编制规则为:XXXX(阿拉伯数字四位年号)XX(阿拉伯数字二位月号)XX(阿拉伯数字二位日号)XXX(阿拉伯数字三位流水号),共11位。扫描规则为:整件药品扫描整件码,不足整件的,扫描中包装码,不足中包装的或没有中包装的,按最小包装码逐个扫描,扫描时手持终端(即扫描枪)顶部激光头距离条码20至30厘米,具体操作以数据采集设备使用说明书为准。出库包括销售出库和采购退出出库。

有效期药品管理规定

有效期药品管理规定 Jenny was compiled in January 2021

1.目的:加强近效期药品的管理,避免造成经济损失,杜绝将过期药品销售给购货单位。 2.适用范围:对公司经营近效期药品的管理及监控。 3.职责:储运部负责对有效期药品库存资料收集、汇总,督促药品销售部门采取措施快速销售,定期向质量管理部和销售部门提供《有效期药品催销表》,质量管理部负责对近效期药品的养护检查工作进行指导,药品销售部门负责对库存近效期药品采取措施,加快销售。 4.工作内容 近效期药品的概念 4.1.1有效期大于五年(含五年)的药品,其有效期距失效期小于或等于一年半的药品。 4.1.2药品的有效期大于两年(含两年),且距离有效期限只有一年的药品。 近效期药品的购进 采购部门购进药品时,要求药品离失效期不得低于一年(有效期在一年以内的,离失效期不得低于八个月)。有效期在两年以上的,必须在有效期期限的一半以上。低于以上期限的,不得验收入库。除非双方达成代销协议,卖多少,结算多少。如特殊情况需要,必须由分管负责人批准后,方能入库。 近效期药品的储存与养护

4.3.1凡库存的近效期药品应有明显的“近效期药品”标志。 4.3.2养护人员应严格按照《药品养护管理制度》定期对近效期药品进行养护检查,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近效期药品的养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4.3.3仓库每月三号前将库存一年内的近效期药品填入《近效期药品催销表》,并分别报销售部、质量管理部、分管业务负责人以催促销售。 销售部门应加强对近效期药品的催销,尽可能避免因药品过期失效而造成损失。 近效期药品调出发货,业务员应事先征得业务用户同意,以防止无效经营活动的发生。 4.1.9质量管理部加强督促、检查,确认近效期药品催销正确性。 4.1.10超过有效期药品的报损,按照公司《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5.相关文件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6.质量记录 (一年)《近效期药品催销表》

[业务]电子监管码管理规程

[业务]电子监管码管理规程 目的 建立药品电子监管码管理制度,确保国家实施电子监管药品的生产行为符合规定要求。 责任 质保部、生产部、生产车间、仓库、各相关部门负责电子监管码相应工作,确保电子监管码在产品生产、运输、销售等过程中有效性。 范围 适用于实行电子监管码药品的各环节:生产、质量、验收、保管、销售等,对药品电子监管码信息采集传输进行操作与控制,对药品状态实时信息进行操作与控制。 定义 电子监管码:是中国政府对产品实施电子监管为每件产品赋予的标识。每件产品的电子监管码唯一,即“一件一码”,好像商品的身份证,简称监管码。手持终端:用于仓库入出库的药品电子监管采集器。源文件:源代码的集合,是一组具有特定意义的可以实现特定功能的字符。 核注即核注入库:将生产完成建立包装关联关系的药品监管码信息上传至药品监管系统。 核销即核销出库:将放行后销售出库的药品监管码信息通过药品监管系统上传至收货企业。 程序 A. 本规程管理范围内的药品指所有我公司正常生产且被列入国家电子监督管理目录

的品种,并随国家药品电子监管范围的增减作动态管理。 B. 建立由质保部、生产部、仓库组成的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药 品电子监管管理工作和药品生产信息上报工作的管理。 C. 质保部、生产部和仓库应建立扫描设备、计算机等设施的管理规定和相关的台帐。 D. 采购部门负责选择并联系具有印刷电子监管码资质的包装材料印刷企业,会同质保 部做好审计工作,通过审计并签字后供应商方可承印电子监管码。 E. 质保部负责基本药物的审核,本企业生产的国家基本药物、广东省基本药物增补 品种等目录要求进行电子监管的审核确认,以及目录更新的审核;设置电子监管码 管理专员负责电子监管码的申请、下载、解密、核注核销等操作,并做好与采购部 门包装材料印码以及生产线服务器数据库维护工作的沟通工作;现场QA负责电子 监管码在生产过程中监管码数据采集关联关系的准确性进行监控。电子监管码管 理员具体操作按药品监管码系统操作规程操作,现场QA具体操作按赋码系统操作规程操作 1. 新增产品规格电子监管码的申报工作; 2. 企业药品监管系统的维护; 3. 更新后的药品目录文件(即产品信息)发送至生产线赋码系统管理员处; 4. 申请解密后的药品监管码源文件发送至生产线赋码系统管理员处; 5. 监管码一级码(即小盒码)源文件发送至印刷企业; 6. 规定的核注核销。

门店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

门店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 (1)应认真贯彻执行药品分类管理的规定,严格控制处方药品的销售,确保药品销售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实行处方管理的药品主要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规定的处方药、中药饮片及第二类精神药品、毒性中药饮片和麻醉中药饮片等特殊管理药品。 (3)处方调剂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处方审核人员应是执业药师或具备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 (4)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分开陈列,中药饮片应设专柜专区陈列,第二类精神药品应专柜专人上锁,毒性中药饮片和麻醉中药饮片不得陈列,应专柜专帐、双人双锁储存。 (5)处方药不应采用开架自选方式销售。 (6)销售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开具的处方销售,经处方的审核人员审核后方可调配和销售,调配或销售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处方留存两年备查。 (7)销售特殊管理的药品,应严格国家架有关规定执行。 ①凭盖有医疗单位公章的医生处方限量销售,每次处方剂量不 得超过二日极量,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不得调配;

②对处方未注明“生用”的毒性中药,应当付炮制品; ③民间自配单、秘、验方需用毒性中药,购买时开具本单位或 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介绍信,方可销售, 每次用量不得超过两日极量; ④销售及复核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处方保存两年。(8)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须经原处方医生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和销售。门店工作 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处方内容。 (9)调配处方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①调剂人员收到处方后认真审查处方的姓名、年龄、性别、药品 剂量及医师签章,如有药名书写不清,药味重复,有“相反”、 “相畏”、“妊娠禁忌”及超量等情况,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 签章后再调配,否则拒绝调剂。 ②单剂处方中药的调剂必须每味都要用药戥称,多剂处方必须坚 持多戥分称,以保证计量准确。 ③调配处方药时,应按处方依次进行,调配完毕,经核对无误后, 调配及核对人签章,再付药给顾客。 ④发药时应认真核对患者姓名、药剂贴数,同时向顾客说明需要 特殊处理药物或另外的“药引”,以及煎煮方法、服法等。 ⑤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2017GSP管理制度药品电子监管的管理规定

药品电子监管的管理规定 一、目的:为加强药品电子监管,特制定本制度。 二、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关于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8]165号),关于印发《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食药监办[2008]72号)。等法律法规。 三、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药品购进、销售的管理。 四、责任:验收员负责购进数据采集传送。保管员负责销售数据采集传送。 五、内容进入药品电子监管网《入网药品目录》的基本药物、中药注射液、血液制品除执行公司有关规定外还应执行以下规定: 1、公司应有质量管理人员和仓库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参加电子监管培训,参加培训人员应熟悉药品入出库业务流程并具备计算机基础知识 2、公司应配备信息系统维护人员1名,应具有良好的计算机和信息系统操作技能 3、应按要求配备监管码采集设备。 4、根据公司经营范围,办理药品电子监管网入网手续并对所经营的进入药品电子监管网《入网药品目录》的中药注射液、血液制品的购进、销售通过药品电子监管网进行数据采集和报送,实时监控。 5、购进:国家规定2008年10月31日以后购进必须审核药品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无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的不得购进。 6、验收: 6.1、应检查产品外标签上加印(加贴)统一标识的药品电子监管码;药品包装应进行各级包装的赋码,凡进行单独流通的包装(含单独流通的过渡包装)都应赋码,并符合规定要求,否则视为不合格品,应拒收或按公司不合格药品处理规定执行 6.2、条码印刷空白区域尺寸:条码两侧空白区≥10倍最小模块宽度(即:10X),其中X≥0.17mm,上下空白区宽度≥1mm。 6.3、条码印刷颜色:条码中竖条颜色为黑色,空条颜色可为白色、黄色、橙色或红色。 6.4、条码外观检测:印刷无脱墨、污点、断线;条的边缘清晰,无发毛、虚晕或弯曲

连锁药房门店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连锁药房门店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一、销售管理 1、门店均由收款台统一收款,营业员不论什么原因都不准收现金。如顾客直接将现金交给营业员,营业员必须按程序及时到收款台交款、补办手续。 2、任何人不准赊销药品,不准私自销售他人代卖药品,不准销售未入库药品。 3、销售时,正确介绍药品性能、用途、用量、禁忌及注意事项,不得虚假夸大和误导消费者。 4、不准销售劣质、变质药品,或以次充好。宁错过一次销售机会而保留顾客的信任,也不要使用欺骗方法使顾客购买不对症的药品。 5、严格执行“先产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付药原则,营业员要认真核对电脑所输出信誉卡与本组当

日销售药品是否相符,避免因此造成的差错。 6、因微机故障不能收款时,收银员可打实收,但手工票须有经理、柜组营业员、收银员三方签字(不可漏签、代签),待系统正常时再将手工票录入微机,同时做好登记。 7、停电或微机故障不能收款时,营业员要开三联复写销售小票,写明品名、货号、批号、数量、价格、销售员号,顾客要求会员卡打折的,把会员卡号写在销售小票上,三联同时交予顾客并向顾客指示收款台位置,请顾客交款。以顾客拿回盖有现金收讫章的小票为付药凭证。顾客需开发票的,待系统正常时将打出的信誉卡为顾客留存。 8、收银员严禁利用手工票录入之机进行无卡打折,或低折高打,并将打折款窃为己有。公司发现此事件将对收银员作开除处理并移送司法机关,同时追

究所在店经理的领导责任。 9、将药品同信誉卡双手交给顾客并提醒顾客保存好信誉卡,以便退换或药品出现问题时使用(特殊药品要告诉顾客不能退换如冰箱内生物制品);对顾客不要的信誉卡不允许保留,应立即销毁。 10、与顾客一起检查药品是否完好,要盒盒逐一检查,检查到最小包装,保证所售药品内外包装完好无损,并向顾客说明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11、如顾客需开发票,请顾客到收款台找收银员开具发票,如面值超过100元则须由门店经理签字(经理不在岗时,由指定营业员签字);门店开发票不得扣税,特殊情况要请示财务部后再做决定。 12、对于个别顾客出现非正常量购买药品的情况应咨询采购部。 13、主动帮顾客包装好药品,贵重和易碎药品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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