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水系“三线”过闸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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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指标体系的解读

内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指标体系的解读

( 二)执 行中的问题
1 . 实施 日期 难确 定
结合 上 文分 析 可 以看 出 ,从 中央 到地 方颁 布 的 一 系列 意见 、 公告 、通 知都 规定 了 《 指标 体系 》 自 2 0 1 2年 7月 1 日起 生 效施 行 。但 作为 指标 体 系 强制 指标 的配套 标 准 、指 南 的颁 布 实施 日期 却与 2 0 1 2年 7月 1日生 效 施 行 的要 求
的标准 进 行梳 理 、优 化 和 完善 ,公告 同时 明确 了上 述 水系 各 级 交通 运输 主 管 部 门 、海 事 管理 机 构和 船 舶 检验 机 构是 《 主 尺度 系 列》 的组 织实施 和 监管 主体 。 2 . 燃 料消耗 指标
以柴 油 机作 为 主推 进 动 力 的适 用船 舶 ,其 燃 料消 耗 指 数应 满足 燃料 消 耗 限值 的要 求 。为此 ,交通 运输 部 于 2 0 1 2 年 6月 2 9日发 布 交通运 输 行业 标准 ( J T / T 8 2 6 — 2 0 1 2 )《 营 运 船 舶 燃料 消 耗 限 值 及 验 证 方 法 》 , 自 2 0 1 2年 9月 1日
背道 而驰 :
起 正 式实 施 ,燃 料 消耗 指数 的计 算和 验 证按 该标 准执 行 。 3 . C O 2 排放 指标
( 1 ) 以柴 油机 、气 体 燃 料 发 动 机 作 为 主 推进 动 力 的 适 用船 舶 ,其 c 0 。 排放 指 标应 满足 c O 。 排 放指 标 限值要 求 。 为 此 ,交 通 运输 部 于 2 0 1 2年 6月 2 9日发布 交 通运 输 行业 标准 ( J T / T 8 2 7 — 2 0 1 2 ) 《 营运船 舶 c O , 排放 限值 及验 证方 法》, 自2 0 1 2年 9月 1日起 正式 实 施 ,c 0 , 排 放 指 标 限值 应 满 足 该 标 准 要 求 。此 外 , 中 国 船 级社 于 2 0 1 2年 7月颁 布 《内河 船 舶 能 效 设 计 指 数 ( E E D I )评 估 指 南 》 ,C O , 排 放 指标 的计 算和 验证 按 该指 南执 行 。 ( 2 )为 使 c O , 排 放 指标满 足 要求 , 《 指标 体 系 》还要 求 所 有 适用 船 舶 应 配 有 《 能效 管 理 手册 S E E M P  ̄ 。中 国船 级社于 2 0 1 3年 5月颁 布 《 船 舶 能 效管 理 计 划 ( S E E M P )编 制 指 南 》 ,笔 者 认 为 《 能 效 管 理手 册 S E E M P  ̄ 可 依 据该 指

右江过闸运输船舶-交通运输部

右江过闸运输船舶-交通运输部

右江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征求意见稿)前言推进珠江水系船型标准化,是航运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

为满足市场需求,在总结和分析前期推进珠江水系船型标准化工作以及已有标准船型研发成果的基础上,由交通运输部珠江航务管理局组织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等有关单位制定了珠江水系右江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珠江水系右江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是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右江航道通航技术条件、各航段的差异性、干支流的相通性,根据船型与航道等级、船闸等通航建筑物相匹配,简化尺度系列档次,船型优选及实用性,以及与相关国家标准和交通运输行业标准相协调等原则,并经多种方案技术经济优化论证制定。

本尺度系列的制定和实施,旨在进一步规范右江过闸运输船舶船型主尺度,提高基础设施的通航效能,促进珠江水系船舶技术进步和航运可持续发展。

本尺度系列由交通运输部珠江航务管理局负责管理及解释。

重大事项报交通运输部批准。

目录1.通则 (4)1.1目的 (4)1.2适用范围 (4)1.3一般要求 (4)1.4定义 (5)1.5生效、适用及解释 (5)2.干货船船型主尺度系列 (5)3.液货船船型主尺度系列 (6)4.集装箱船船型主尺度系列 (6)5. 附录条款简要说明 (7)1.通则1.1目的为促进船舶技术进步,提高航道和船闸等通航设施的利用率,保障水上交通安全,降低运输成本,提高内河航运竞争力,促进内河航运可持续发展,特制定右江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以下简称本尺度系列)。

1.2适用范围本尺度系列适用于航经右江航道过船设施的干货船、液货船、集装箱船等货运船舶。

同时适用右江至西江航运干线港口间运输的干支直达过闸船舶。

1.3一般要求1.3.1平面尺度应符合本尺度系列规定的总长、总宽的要求, 为强制性指标,生效后适用新建(含船舶主尺度发生变化的重大改建)船舶。

1.3.2 设计吃水为推荐指标,船东可在满足现行法规和规范的前提下,针对市场需求和航道特点,对船舶设计吃水作适当调整,但应充分考虑航道(含船闸)尺度的限制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枯水期的通航管理要求。

船型标准化,命门在拆解老旧船舶--珠江航务管理局局长任建华解惑珠江水系船型标准化实施工作

船型标准化,命门在拆解老旧船舶--珠江航务管理局局长任建华解惑珠江水系船型标准化实施工作

船型标准化,命门在拆解老旧船舶--珠江航务管理局局长任建华解惑珠江水系船型标准化实施工作胡素青【期刊名称】《珠江水运》【年(卷),期】2013(000)020【总页数】3页(P7-9)【作者】胡素青【作者单位】【正文语种】中文10月22日,交通运输部珠江航务管理局(以下简称“珠航局”)在广州组织召开推进“十二五”珠江水系船型标准化工作第一次会议。

此次会议召开标志着珠江和闽江水系“十二五”期船型标准化实施工作的全面启动,对促进珠江和闽江水系运力结构调整作用巨大。

关于珠江水系船型标准化的开展及接下来的工作部署,珠航局局长任建华接受了本刊记者访问。

《珠江水运》:“十二五”期珠江水系船型标准化实施工作(以下简称“珠江水系船标工作”),要达到怎样的目标?任建华:这次珠江水系船标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到2015年底,珠江和闽江水系平均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比2005年下降14%和15%以上;货运船舶生活污水达标排放率(或集中回收处理)达到50%以上。

“一横一网”货运船舶平均吨位达到1000载重吨,其它内河航道300载重吨。

“一横一网”货运船舶标准化率达到70%、其它内河航道50%以上,基本实现干货船、液货船、集装箱船等重点船型的标准化。

《珠江水运》:那么,水系管理部门具体的工作任务是什么?任建华:“十二五”珠江水系船型标准化的工作任务主要为4项,其中包含3项技术、行政措施加1项经济鼓励政策。

首先是禁止小吨位船舶过闸。

两个时间点是关键,2014年1月1日和2016年1月1日起,除符合两个主尺度系列的船舶和重大船件、运输鲜活货的船舶外,分别禁止200总吨和300总吨以下(含)船舶通过西江干线船闸。

其次是禁止排污不达标船和部分单壳液货船在国家高等级航道网航行。

2016年1月1日起开始,生活污水排放达不到现行规范要求的内河运输船舶以及单壳化学品船、600载重吨以上的单壳油船将被禁止进入珠江“一横一网三线”和闽江水域航行。

交通运输部关于《全国内河主要通航水域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全国内河主要通航水域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全国内河主要通航水域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2.07.23•【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全国内河主要通航水域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为加快推进全国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实现2020年建成畅通、高效、平安、绿色的现代化内河水运体系的目标,我部组织开展了全国内河主要通航水域(即“两横一纵两网十八线”高等级航道)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以下简称“主尺度系列”)的编制工作,目前已形成各相关通航水域“主尺度系列”征求意见稿(附后),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一、登陆交通运输部网站(网址:),进入首页右侧的“意见征集”点击“关于《全国内河主要通航水域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出意见。

二、按不同水系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向下列机关反馈意见(一)长江水系、京杭运河及淮河水系各有关“主尺度系列”(包括长江干线、岷江、嘉陵江、乌江、湘江、沅水、汉江、江汉运河、赣江、信江、合裕线和京杭运河、淮河、沙颍河)意见受理机关: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电话:************,82766079,传真:************电子邮件:**************(二)珠江水系各有关“主尺度系列”(包括右江、北盘江—红水河、柳江—黔江)意见受理机关:交通运输部珠江航务管理局电话:************,83315958,传真:************电子邮件:************.cn(三)黑龙江—松花江“主尺度系列”意见受理机关:黑龙江省航务管理局电话:*************,88912446,传真:*************电子邮件:**************(四)闽江“主尺度系列”意见受理机关:福建省港航管理局电话:*************,87077581,传真:*************电子邮件:*****************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5日。

关于实施西江航运干线过闸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及有关规定的通告

关于实施西江航运干线过闸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及有关规定的通告

关于实施西江航运干线过闸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及有关规定的通告各有关单位: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西江航运干线过闸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及有关规定的公告》(2011年第94号),交通运输部珠江航务管理局、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海事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海事局、中国船级社广州分社就实施工作联合通告如下:一、实施西江航运干线过闸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是推进珠江水系内河运输船舶船型标准化的重要工作之一,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意见,建设畅通、高效、平安、绿色的现代化内河水运体系的重要措施,珠江水系水路运输从业者和各级交通运输、海事、船舶检验等管理部门、机构要提高认识,认真执行《西江航运干线过闸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以下简称《主尺度系列》)及有关规定的各项要求。

二、交通运输部珠江航务管理局、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海事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海事局、中国船级社广州分社共同成立推进西江航运干线过闸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实施的协调工作。

具体实施工作按照职能分工,由各辖区交通运输、港航、船舶检验等管理部门、机构和有关海事部门负责。

三、自2012年4月1日起,新建(含船舶主尺度发生变化的重大改建,下同)航经西江航运干线西津、贵港、桂平、长洲等枢纽船闸的干货船、集装箱船、液货船和自卸砂船等货运船舶(以下简称过闸船舶)应按照《主尺度系列》建造。

自2012年4月1日起,通过购置、租赁等各种方式转入到珠江水系运输并需航经西江航运干线西津、贵港、桂平、长洲等枢纽船闸的船舶,应符合《主尺度系列》要求。

各有关水路运输从业者和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转入船舶的检查和监督管理。

四、2012年4月1日前,各有关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在办理西江航运干线船舶运力审批或登记时,应明确告知申请人船舶应符合《主尺度系列》要求。

五、自2012年4月1日及以后安放龙骨或处于相应建造阶段的新建过闸船舶:(一)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船舶设计单位、船舶建造企业应按以下程序办理新建船舶审批手续:1.持过闸船舶标准船型申请书(格式要求由省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提供)和有关材料向航运管理部门申请船舶运力审批或登记;2.持过闸船舶标准船型申请书和有关图纸材料向船检部门申请图纸审查,船舶设计单位应按照《主尺度系列》设计;3.持过闸船舶标准船型申请书和经船检部门审批的符合《主尺度系列》的船舶图纸以及其它资料向船检部门申请船舶开工建造,船舶建造企业应按图施工,不得随意改变船舶主尺度。

长洲水利枢纽三线四线船闸顺坝导流墩导流槽交工验收设计工作报告(交通院20170505)

长洲水利枢纽三线四线船闸顺坝导流墩导流槽交工验收设计工作报告(交通院20170505)

长洲水利枢纽三线四线船闸顺坝、导流墩及导流槽工程交工验收设计工作报告广西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二〇一七年五月档号:4.3.3-16SS长洲水利枢纽三线四线船闸顺坝、导流墩及导流槽工程交工验收设计工作报告审定:陆宏健审核:吴信项目负责:周昱瑛编制:周昱瑛目录前言 (1)1 概述 (2)1.1工程建设地点 (2)1.2设计依据及设计范围 (2)1.3建设规模 (3)1.4水工建筑物级别和结构安全等级 (3)2 工程设计要点 (4)2.1船闸主要特征水位、高程 (4)2.2船闸总平面布置 (5)2.3工程地质条件 (5)2.4顺坝、导流墩及导流槽平面布置 (6)2.5建筑物结构型式 (6)3 设计质量管理 (7)3.1组织保证措施 (7)3.2项目组织机构 (7)3.3主要技术岗位职责 (7)3.4质量保证体系 (8)3.5质量保证措施 (9)3.6设计组织机构设置和主要设计工作人员 (12)3.7主要技术标准规范 (15)4 主要设计变更 (16)4.1主要设计变更 (16)5 设计服务 (16)6 设计评价、体会及结论 (17)前言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长洲水利枢纽三线四线船闸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桂交基建函[2010]590号)文件中,对长洲三线四线船闸工程的项目位置和建设规模、设计流量和水位、船闸总体布置、输水系统、水工建筑物结构、金属结构及启闭机械、船闸机电设备、助导航、通信、消防、节能、工程管理和联合调度、对外交通、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工程概算等内容进行了批复,施工图设计根据批复意见开展工作。

长洲水利枢纽三线四线船闸工程施工图设计由广西电力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广西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原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共同承担,我院负责上游引航道交通桥及船闸水工建筑物及助航设施的设计。

1 概述1.1 工程建设地点长洲水利枢纽位于西江水系浔江干流下游河段,是广西境内的最后一个规划梯级,坝址位于广西梧州市上游12km,距下游苍梧县城仅 1.5km,枢纽横跨三江(内江、中江、外江)两岛(长洲岛、泗化洲岛)。

关于公布西江航运干线过闸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及有关规定的公告

关于公布西江航运干线过闸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及有关规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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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西江航运干线过闸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及有关规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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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珠江水运》2012年第04期
为推进珠江内河运输船舶船型标准化工作,我部组织制定了《西江航运干线过闸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以下简称《主尺度系列》),现予发布,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

一、航运业者应当按照《主尺度系列》建造船舶。

二、珠江水系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部直属海事管理机构和船舶检验机构是《主尺度系列》的组织实施和监管主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新建西江航运干线过闸船舶运力审批或登记时,应明确告知申请人新建船舶应符合《主尺度系列》的相关要求。

对2012年4月1日之后新建(含船舶主尺度发生变化的重大改建,下同)的不符合《主尺度系列》的西江航运干线过闸船舶,各有关船舶检验机构不得审图、检验;未取得船舶检验证书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得办理营运手续;在西江航运干线有关船闸采取临时管制措施期间,各有关海事管理机构不得为其办理通过船闸的出港签证。

三、珠江水系各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海事管理和船舶检验机构要加大宣传力度,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制定和完善相关措施,保证《主尺度系列》的实施。

四、我部此前有关西江航运干线过闸船舶船型主尺度的规定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编制全国内河主要通航水域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编制全国内河主要通航水域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编制全国内河主要通航水域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2.01.12•【文号】厅水字[2012]6号•【施行日期】2012.01.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编制全国内河主要通航水域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的通知(厅水字〔2012〕6号)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为加快推进全国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实现2020年建成畅通、高效、平安、绿色的现代化内河水运体系的目标,部决定开展编制全国内河主要通航水域(即“两横一纵两网十八线”高等级航道)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以下简称《主尺度系列》)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编制《主尺度系列》的目的与意义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是航运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对于推动内河船舶技术进步,提高航道和船闸等通航设施利用率,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促进节能减排,降低内河船舶运输成本,提高内河航运竞争力,促进内河航运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编制并实施《主尺度系列》,是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航道、船闸等基础设施的通航效能,促进船舶技术进步等方面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编制《主尺度系列》的原则性要求(一)必要性原则。

对已建或在建船闸、升船机等通航设施的内河限制性航道,制订通航船舶主尺度系列标准,对新建船舶强制实施,以提高船舶与船闸、升船机等通航设施的适应性,提高通航效率。

对于非过船闸(升船机)船舶不采取强制实施主尺度系列的方式推进船型标准化。

(二)适应性原则。

要根据航道现状以及可预见的航道规划建设情况,在实事求是分析航道、船闸等通航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情况以及运输需求变化的基础上,结合本区域现有船型的技术特点,研究提出(修订)相关航道的《主尺度系列》。

该《主尺度系列》既要与航道、船闸等基础设施相适应,与航道、船闸的标准相适应,又要有利于优化船型设计,推动船舶技术进步,提高船舶的经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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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珠江水系“三线”过闸船舶
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前言
推进珠江水系船型标准化,是航运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

为满足市场需求,在总结和分析前期推进珠江水系船型标准化工作以及已有标准船型研发成果的基础上,由交通运输部珠江航务管理局组织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等有关单位制定了珠江水系“三线”过闸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珠江水系“三线”过闸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是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充分考虑珠江水系通航技术条件、各航段的差异性、干支流的相通性,遵循船型与航道等级、船闸、升船机等通航建筑物相匹配,尽可能简化尺度系列档次,兼顾船型优选及实用性,以及与相关国家标准、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和行业政策相协调等原则,并经多种方案技术经济优化论证研究制定。

本尺度系列的制定和实施,旨在规范珠江水系“三线”过闸运输船舶船型主尺度,提高基础设施的通航效能,促进珠江水系船舶技术进步和航运可持续发展。

本尺度系列由交通运输部珠江航务管理局负责管理及解释,重大事项报交通运输部批准。

目录
1.通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目的............................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适用范围........................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一般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1.4定义............................ 错误!未定义书签。

1.5生效、适用及解释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干货船、液货船船型主尺度系列..... 错误!未定义书签。

3.集装箱船船型主尺度系列........... 错误!未定义书签。

1通则
1.1目的
为促进船舶技术进步,提高航道和船闸等通航设施的利用率,保障水上交通安全,降低运输成本,提高内河航运竞争力,促进内河航运可持续发展,特制定《珠江水系“三线”过闸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以下简称本尺度系列)。

1.2适用范围
1.2.1本尺度系列适用于珠江水系“三线”(以下简称“三线”)过闸(升船机)的内河干货船、液货船、集装箱船等运输船舶。

同时适用于“三线”至西江航运干线港口间运输的干支直达过闸(升船机)船舶。

不适用于船舶经营范围内无经过船闸、升船机等通航设施的运输船舶和工程船、航运支持系统船等非运输船舶。

1.2.2 过闸多用途船舶主尺度,按照主要运输货品种类所对应的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执行。

1.3一般要求
1.3.1 本尺度系列包含过闸运输船舶航行区域、所载主要货类及船型序列等信息提示。

除另有说明外,用户可根据需求按船舶种类、船型名称,选取相应的船舶主尺度。

1.3.2过闸船舶平面尺度应符合本尺度系列规定的总长、总宽的有关规定。

1.3.3 本尺度系列所列出的设计吃水为参考值,用户所选取的设计吃水应充分考虑航道、过船设施等对船舶吃水的限制。

1.3.4用户确定船舶高度时,应充分考虑航道、过船设施、桥梁及
水上过江电缆等对船舶高度的限制。

1.3.5 需在内河其他通航水域航行的过闸船舶,其主尺度还应满足相关水域过闸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的要求。

1.3.6 按本尺度系列设计的船舶应符合法规、规范及主管部门规章等有关规定。

1.3.7 按本尺度系列建造的船舶尚应符合中国造船质量标准有关规定。

船舶的主尺度偏差——总长及总宽偏差范围为:± L/1000及±B/1000,单位均为mm。

1.4定义
本尺度系列采用定义如下:
总长——指船体(包括永久性固定结构在内的)最前端至最后端间垂直于舯站面方向量度的距离。

符号:L OA。

总宽——从一舷到另一舷垂直于中线面方向量度(量至船壳外板、护舷材或缘饰材的外侧)的最大距离。

符号:B OA。

珠江水系“三线”——右江、北盘江-红水河、柳江-黔江。

右江——剥隘至南宁435公里的高等级航道。

北盘江-红水河——百层至石龙三江口741公里的高等级航道。

柳江-黔江——柳州至桂平284公里的高等级航道。

西江航运干线干支直达航线——珠江水系“三线”与西江航运干线港口间的运输。

适用航域——指船舶所允许通过的内河限制水域。

1.5生效、适用及解释
1.5.1 本尺度系列经交通运输部批准后公布施行。

1.5.2 除另有明文规定外, 本尺度系列适用于生效之日或以后安放龙骨或处于相应建造阶段的船舶。

1.5.3 本尺度系列由交通运输部珠江航务管理局负责管理和解释,重大事项报交通运输部批准。

2干货船、液货船船型主尺度系列
干货船、液货船船型主尺度应符合表1要求。

表1 干货船、液货船船型主尺度系列
船型名称总宽
(m)
总长
(m)
推荐设计吃水
(m)
参考载货吨级
(t)
适用航域
“三线”货-I
7.4 34-36 1.2-1.5 150-250
“三线”货-Ⅱ38-40 2.0-2.3 300-450 右江
“三线”货-Ⅲ8.2 44-46 1.6-1.8 300-400
北盘江-红水河岩滩升船机以上
“三线”货-Ⅳ8.8 42-44 1.8-2.4 400-600 柳江-黔江
“三线”货-Ⅴ
9.2 35-37 1.27-1.5 200-300
“三线”货-Ⅵ42-44 2.3-2.7 600-750 右江
“三线”货-Ⅶ61-64 1.6-1.8 500-700
北盘江-红水河岩滩升船机以上
“三线”货-Ⅷ42-44 2.0-2.3 500-600
北盘江-红水河岩滩升船机以下
“三线”货-Ⅸ
11.0 48-50
2.3-2.7
800-1000
右江
“三线”货-Ⅹ58-60 1000-1200
“三线”货-Ⅺ48-50
2.0-2.3 750-850 北盘江-红水河
岩滩升船机以下
“三线”货-Ⅻ55-56 850-950
“三线”货-ⅩⅢ48-52
2.6-
3.0 850-1100
柳江-黔江
“三线”货-ⅩⅣ58-60 1000-1350
注:1)总宽可下浮不超过2%;总长在区间内取值。

2)设计吃水为参考值,应满足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

3)“三线”货-Ⅰ型和“三线”货-Ⅴ型船可通过岩滩升船机,1.5米吃水适当减载,全线适用。

3集装箱船船型主尺度系列
集装箱船船型主尺度应符合表2要求。

表2 集装箱船船型主尺度系列
船型名称总宽
(m)
总长
(m)
推荐设计
吃水 (m)
参考载箱量/
载货吨级
(TEU/ t)
适用航域
“三线”集-I 9.2 35-37 1.27-1.5 18/200-300
“三线”集-Ⅱ
10.0 48-50 2.3-2.7 54-66/700-900 右江
“三线”集-Ⅲ39-42 1.8-2.1 36/450-550 北盘江-红水河岩滩升船机以下
“三线”集-Ⅳ39-42
1.8-
2.4 36-48/400-650
柳江-黔江
“三线”集-Ⅴ48-52 54-66/500-800
“三线”集-Ⅵ
11.0 58-60 2.3-2.7 66-80/1200-1500 右江
“三线”集-Ⅶ48-50 2.0-2.3 54/700-800 北盘江-红水河岩
滩升船机以下“三线”集-Ⅷ55-56 2.0-2.3 66/800-900
“三线”集-Ⅸ54-57 2.6-3.0 66/900-1200 柳江-黔江注:1)总宽可下浮不超过2%;总长在区间内取值。

2)设计吃水为参考值,应满足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

3)“三线”集- I型船通过岩滩升船机,1.5米吃水适当减载,全线适用。

4)建议采用背载式布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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