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资料
《合同法学》复习资料

《合同法》复习资料1一、名词解释1.要式合同2.承诺3.缔约过失责任4.表见代理5.代位权6.撤销权7.不安抗辩权8.提存9.买卖合同10.行纪合同二、简答题1.简述合同的概念和合同的法律特征。
2、简述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以及两者竞合后的处理方式。
三、简述题2016年7月23日,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发生一起老虎伤人事件,32岁女游客赵某中途下车,被老虎拖走,其母周某下车去追遭老虎撕咬。
最终,其母死亡,赵某受伤。
假设赵某委托你作为其代理律师,追究动物园的赔偿责任,请同学们根据自己掌握的背景知识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分析如何追究、追究何种责任?为什么?(分析内容应在400字以上)成考复习资料答案一、名词解释:1.要式合同是指依据法律规定必须采取一定形式方能成立生效的合同。
2.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在要约的有效期内向要约人作出的,同意要约内容的意思表示。
3.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缔结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而致使另一方的信赖利益遭受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4、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行为,如果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则该代理行为有效,被代理人应承担代理的法律后果。
5.代位权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尚未完成履行之前,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并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构成妨害之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权利。
6.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实施无偿处分财产或以非正常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妨害其债权实现时,依法享有的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所实施的上述行为的权利。
7.不安抗辩权是双务合同中有先为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因他方财产显著减少或资力明显减弱,有难为对待给付的情形时,在他方未为对待给付或提供担保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
8.提存是指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履行或其下落不明,或数人就同一债权主张权利,债权人一时无法确定,致使债务人难以履行时,经公证机关证明,债务人可将标的物交有关部门保存,以消灭债权债务关系。
合同法学习资料 教学大纲7篇

合同法学习资料教学大纲7篇篇1一、合同法的概述1. 合同法的定义与性质合同法是规范合同关系、调整交易秩序的法律学科。
它旨在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
2. 合同法的历史发展介绍合同法的历史沿革,包括古代合同法与现代合同法的区别与联系。
二、合同的成立与效力1. 合同的成立要件(1)主体资格;(2)意思表示一致;(3)合法性;(4)书面形式。
2. 合同的效力类型(1)有效合同;(2)无效合同;(3)可撤销合同;(4)效力待定合同。
三、合同的履行与违约责任1. 合同的履行原则(1)诚实信用原则;(2)全面履行原则;(3)协作履行原则。
2. 违约责任的类型与承担方式(1)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2)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如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
四、合同的变更与解除1. 合同的变更条件与程序(1)合同变更的法定条件;(2)合同变更的程序要求。
2. 合同的解除情形与程序(1)协议解除;(2)约定解除权;(3)法定解除权;(4)解除合同的程序要求。
五、合同的保全与担保制度1. 合同的保全措施(1)代位权;(2)撤销权。
2. 合同担保的种类与功能篇2一、概述本合同法学习资料教学大纲旨在帮助学习者全面理解和掌握合同法的基本原理、规则和实践应用。
本大纲遵循严谨的法律逻辑结构,确保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学习者通过本大纲的学习,将能够深入理解合同法的核心概念,掌握合同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的基本规则,以及处理合同纠纷的常见方法。
二、合同法基本原理1. 合同的概念与特征2. 合同法的原则与功能3. 合同法律关系4. 合同的成立要件三、合同的订立1. 要约与承诺2. 要约的发出与接收3. 承诺的方式与时效4. 合同的格式与内容5. 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6. 缔约过失责任四、合同的履行1. 合同履行的原则2. 合同履行的抗辩权3. 履行的方式与期限4. 履行的保全措施5.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6. 合同的违约责任五、合同的变更与转让1. 合同的变更(1)协商一致变更(2)法定变更2. 合同的转让(1)债权转让(2)债务承担(3)债权债务概括转让六、合同的终止1. 合同的终止事由(1)履行完毕终止(2)协议终止(3)法定终止事由(4)违约终止2. 合同终止的效力与后果处理篇3一、合同法概述本章节主要介绍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合同法的历史发展、合同法的法律原则等,使读者对合同法有一个整体的认识和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5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5篇篇1合同编号:[具体编号]签订日期:[具体日期]甲方:[甲方名称或个人姓名]乙方:[乙方名称或个人姓名]鉴于甲乙双方均有意愿就合同事宜达成合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合同总则一、合同依据本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旨在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合同目的与背景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就[具体事项名称]所达成的约定,为双方提供行为准则和合作基础。
背景情况为[具体描述事项背景]。
三、合同原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二章合同双方一、甲方基本情况(一)名称或个人姓名:[甲方名称或个人姓名](二)联系方式:[具体联系方式](三)其他相关信息:[补充甲方其他相关信息]二、乙方基本情况(一)名称或个人姓名:[乙方名称或个人姓名](二)联系方式:[具体联系方式](三)其他相关信息:[补充乙方其他相关信息]第三章合同条款一、合同标的及范围双方约定的合同标的为[具体标的],合同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具体范围]。
二、履行方式及期限双方应按照约定的方式履行本合同,具体履行方式为[具体方式],履行期限为[具体期限]。
三、价格及支付方式双方就合同所涉及的价格达成一致,具体价格为[具体金额]。
支付方式及期限为[具体支付方式及期限]。
四、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如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具体违约责任包括[具体责任条款]。
五、保密条款及知识产权保护双方应对本合同内容以及相关商业信息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同时,双方应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
六、合同的变更与解除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任何变更或解除不得损害对方的合法权益。
七、争议解决方式及法律适用对于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法学习资料8篇

合同法学习资料8篇篇1甲方(学习者):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提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双方对合同法的学习需求,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以下合同协议:一、学习目的甲方希望通过学习,掌握合同法的基本原理、规则和实践应用,提高合同意识和法律素养。
乙方同意提供相关的合同法学习资料,帮助甲方达到学习目的。
二、学习内容1. 合同法基本原理:包括合同的概念、特征、分类及法律地位等。
2. 合同订立:包括要约与承诺、合同的形式与内容、缔约过失责任等。
3. 合同的效力:包括合同的成立、生效及效力范围等。
4. 合同的履行:包括履行原则、履行方式、履行抗辩等。
5.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包括协议变更、法定变更、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等。
6. 合同违约责任:包括违约行为的认定、违约责任的类型、赔偿损失的原则等。
7. 合同法的适用:包括合同法的适用规则、与其他法律的关系等。
三、学习方式1. 乙方提供纸质或电子版的合同法学习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教材、案例、法律条文等。
2. 双方可通过线上或线下形式进行交流讨论,解答疑问。
3. 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学习计划和学习进度进行学习。
四、学习期限本合同协议的学习期限为______个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学习期限内,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料和支持,甲方应按时完成学习任务。
五、双方权利义务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完整的合同法学习资料,并按时完成任务。
2. 甲方应遵守学习计划,认真学习并按时完成学习任务。
3. 乙方有权监督甲方的学习进度,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4. 乙方应按时提供学习资料,并对学习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5. 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协议的各项条款,如有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违约责任1. 如甲方未按照学习计划完成学习任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救并继续学习。
2. 如乙方未按时提供完整的学习资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提供。
3. 如因乙方提供的学习资料存在错误或缺陷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合同法学习资料

合同法学习资料一、合同法概述合同法是指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等相关法律规定的总称。
它是指导市场经济发展和保护交易双方权益的法律体系,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繁荣具有重要意义。
二、合同的基本原则1. 自愿原则:合同的订立必须基于各方自主意愿,不得强制、欺诈或威胁。
2. 平等原则:无论合同各方的地位、财力等是否相同,都应遵循平等原则。
3. 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各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有虚假陈述、故意隐瞒等行为。
4. 公平原则:合同各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保交易双方利益的平衡。
5. 法律约束原则:合同应当依法成立,合同各方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合同的基本要素1. 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订立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2. 合同的客体:合同的客体包括合同的对象、数量、质量、价格等。
3. 合同的内容:合同的内容应当明确具体,不能含糊其辞或者违反法律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 合同的形式:合同的形式包括书面合同和口头合同,但某些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5. 合同的效力:合同经过合法的订立、履行并符合合同法规定的其他条件,即具有法律效力。
四、合同的种类1. 依据合同的性质:合同可以分为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劳动合同、贷款合同等不同类型的合同。
2. 依据合同的订立方式:合同可以分为书面合同和口头合同。
3. 依据合同的内容:合同可以分为固定内容合同和不固定内容合同。
4. 依据合同的履行期限:合同可以分为有固定期限的合同和无固定期限的合同。
五、合同的履行和违约责任1. 合同的履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包括付款、交付物品等。
2. 合同的违约责任: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六、合同法的保护措施1. 不当竞争限制:合同双方可以约定在一定期限内不从事相同或类似的竞争活动。
2. 不公平条款的限制:合同中的不公平条款经法院判决无效。
合同法期末复习资料

第一章:合同与合同法概述一.名词解释1、合同: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合同法:广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权利义务的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简答题:1.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1.合同自由原则2. 诚实信用原则3. 合法原则4. 鼓励交易原则第二章:合同的成立一.名词解释1、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要约邀请:要约邀请又称引诱要约,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3、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在发出要约以后,未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有权宣告取消要约。
4、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并生效之后,将该项要约取消,从而使要约的效力归于消灭。
5、要约的失效:是指要约丧失了法律约束力,即不再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产生拘束。
6、承诺:所谓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7、承诺迟延:是指受要约人未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
8、承诺撤回:是指受要约人在发出承诺通知以后,在承诺正式生效之前撤回其承诺。
9、交叉要约:是指订阅当事人采取非直接对话的方式,相互不约而同的向对方发出了内容相同的要约。
10、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一方因未被其依据城市信用原则和法律规定义务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二.简答题1. 合同成立的构成要件:1. 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2. 订约当事人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3. 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4. 标的可履行性(传统大陆法系有第四点)2. 要约的构成要件:(1)要约是由特定人的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反映其订立合同的基本意图。
(3)要约须是要约人向其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的。
(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5)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3. 承诺的构成要件:(1)承诺必须是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
(2)承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合同法学习资料7篇
合同法学习资料7篇篇1甲方(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对合同法的学习需求,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一、学习资料内容1. 甲方提供与合同法相关的专业书籍、学术论文、案例分析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法总论、合同订立、合同履行、合同变更与转让、合同解除与终止等方面的内容。
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认真学习并熟悉掌握合同法相关知识,按时提交学习成果。
二、学习期限本合同协议的有效期为______个月,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期满后,如双方有意续签,可根据实际情况再行协商。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按照约定收取学习资料费用。
(2)甲方应提供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合同法学习资料。
(3)甲方应对学习资料进行更新,确保学习内容的时效性和实用性。
(4)甲方应对乙方的学习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乙方能够掌握合同法知识。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按照约定支付学习资料费用。
(2)乙方应认真学习和掌握甲方提供的合同法学习资料,按时提交学习成果。
(3)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学习规定和要求,积极参与学习和交流活动。
(4)乙方应对学习资料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四、学习成果及考核1. 乙方在学习期间应提交学习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学习笔记、心得体会、案例分析等。
2. 甲方将对乙方的学习成果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作业、测试、论文等。
3. 如乙方未能达到约定的学习成果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学习并重新提交学习成果。
五、费用及支付方式1. 甲方提供的学习资料费用为______元人民币。
2024年7月电大合同法考试资料(排序)
名字解析1:可撤销的合同:可撤销的合同,是指已经生效但因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没有表现其真实意志,违反自愿原则而可由一方当事人恳求撤销的合同。
2: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指确定当事人担当违约责任不但要有不履行合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的事实,而且要具备过错,否则不担当违约责任的原则。
3:合同法基本原则:合同法基本原则,是指对合同关系的本质和规律进行集中抽象和反映,其效力贯穿于合同法始终的根本规则。
4:合同解除权:合同解除权,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以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凭单方意思表示使合同溯及歼灭的权利。
5:拍定:拍定,是指拍卖人在竞买人的全部应价中选择最高那一个予以接受的意思表示。
6:运输合同: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7:附合缔约:附合缔约,是指合同条款由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对方只有附和该条款表示出来的意思,方能成立合同的缔约方式。
8:不行抗力:不行抗力,是指依据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在合同生效后,由于出现了当事人不行预见、不行避开并且不行克服的客观状况,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对约定的合同义务如何处理的法律制度。
9:居间合同: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托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供应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托付人支付酬劳的合同。
10:合同变更:合同变更,在一般状况下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于其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完毕之前,由当事人达成协议而对其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
11:借款合同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的保证担保,是指保证人与合同当事人之间协商达成的,在被保证的借款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由保证人代为履行或者担当连带责任的协议。
12:行纪合同: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接受托付人的托付,以自己的名义,为托付人从事贸易活动,托付人支付酬劳的合同。
13:行纪合同: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接受托付人的托付,以自己的名义,为托付人从事贸易活动,托付人支付酬劳的合同。
合同法学习资料 教学大纲3篇
合同法学习资料教学大纲3篇篇1一、合同法的概述1. 合同法的定义与性质合同法是规范合同关系、调整交易秩序的法律学科。
它旨在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交易公平与公正。
了解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和性质,是掌握合同法知识的基础。
2. 合同法的历史发展介绍合同法的历史沿革,包括国内外合同法的发展历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变迁与完善。
通过学习历史发展,有助于理解现行合同法的法律体系和框架。
二、合同的成立与效力1. 合同的成立条件详细介绍合同成立的基本条件,包括当事人意思自治、合同要素等。
同时,探讨实际业务中常见的合同成立问题及其解决方案。
2. 合同的效力认定分析合同的效力类型,包括有效合同、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等。
阐述不同效力类型合同的认定标准和法律依据。
三、合同的履行与变更1. 合同的履行原则介绍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如诚实信用原则、等价有偿原则等。
同时,讲解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和保全措施。
2.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阐述合同变更和转让的条件、程序和法律效力。
同时,分析实际业务中常见的合同变更与转让问题及其处理办法。
四、合同的解除与终止1. 合同的解除原因和程序详细介绍合同解除的类型、原因和程序。
分析各种解除类型的法律适用及其后果。
2. 合同的终止条件和方式讲解合同终止的条件、方式和程序。
同时,探讨合同终止后的法律义务和权益保障。
五、合同的违约责任与救济1. 违约责任的类型与认定介绍违约责任的类型,包括不履行、履行不当等。
阐述违约责任的认定标准和法律依据。
2. 违约救济的途径与方式篇2一、导言本合同法学习资料教学大纲旨在明确教学目的和要求,为学生提供系统全面的合同法知识体系,帮助学习者了解和掌握合同法的原理和规定。
以下是本合同法的核心教学内容概述和相应教学材料清单。
二、教学目的和要求1. 掌握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原则。
2. 熟悉合同的成立、履行、变更和终止。
3. 理解合同违约及其救济途径。
4. 掌握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和程序。
合同法复习资料
一、合同的定义及其意义:《合同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概念: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合同的法律特征1、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所实施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表现在(1)合同的缔结,必须由双方当事人进行;(2)引起合同的发生还必须是当事人的合法行为。
2、合同是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和宗旨。
3、合同各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合同与《合同法》调整的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财产流转的关系,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4、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或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在改革开放过程中,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于1981年12月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1985年3月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1987年6月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三足鼎立”的局面。
1999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颁布实施,结束了我国三足鼎立的合同法时代,合同法律实现了统一。
格式合同:又称标准合同,格式合同(条款)是指由一方当事人为了反复适用而预先制定的、并由不特定的第三人所接受的、在订立合同是不能于对方协商的合同(条款)1.格式合同针对不特定的主体反复适用2.格式合同是由一方预先制定的。
3. 合同内容的不可协商性,相对人处于弱势被动地位。
区别于“示范合同”:根据法规和管理而确定的具有示范作用的文件,比如建设部颁发的房屋买卖“示范合同”。
无效的格式合同(条款)。
第40条、第53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实物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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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合同法概述第二节合同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概念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调整范围1、平等主体间订立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2、属于财产关系的民事法律关系3、合同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合同法的规定除了合同法文本之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保险法、担保法、海商法中关于合同的规定也是司法考试及其司法实践视野范围内最为重要的合同法的渊源,是务必掌握的内容。
第三节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一、概说第3、4、5、6、7条合同法二、合同自由原则1、基本含义法律上的合同自由(决定自由的数量)和事实上的合同自由(决定自由的质量)2、确立的基础(1)经济学自由放任主义(2)哲学个人主义、自由主义(3)政治学代议民主政体(4)经济模式市场经济3、合同自由原则的体现(1)缔约自由(2)选择相对人的自由(3)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4)变更和解除合同的自由(5)选择合同形式的自由4、作用5、法律限制(1)公法对合同自由的限制A旨在提高弱者地位的做法B限制垄断和反对不正当竞争C对合同的订立予以公法上的监督(2)私法对合同自由的限制A对缔约自由的限制B对选择相对人自由的限制C对决定合同内容自由的限制王建平:《两元钱的优惠与身份歧视》载《法学》2000.9 3、鼓励交易原则A严格限制无效合同的范围B重塑合同订立制度C合同变更优先的原则D严格限制因违约而解除合同的条件注意区分合同履行的原则不同于合同的原则:适当履行诚信原则(合同法60条2款)思考题:1、合同自由原则在合同法中的贯彻和体现2、合同法体现的自由精神对于民事主体的意义。
第四节合同法的性质和意义一、合同法的性质(一)合同法是维护社会一般人在民事交往中预期经济利益的财产法(二)合同法是为商品交易提供交易规则的交易法二、合同法的意义(一)维护民事主体在民事交往中的预期经济利益(二)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三)为人的生存发展提供广阔空间(四)匡扶正义,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思考题:合同法在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的作用和地位。
第五节我国的合同立法一、我国合同立法的简要回顾(一)30年的合同立法空白(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二)建立有计划商品经济体制时期的分散合同立法(20世纪80年代)(三)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时期的统一合同立法(20世纪90年代)二、分散合同立法的弊病与统一《合同法》制定的意义思考题:1、合同法中任意规范与强制规范的关系。
2、合同法在债法中的地位以及与侵权行为法的关系。
第二章合同概述第一节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一、合同的概念(1)平等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2)变动民事权利义务关系;(3)协议(合议);(4)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考点:合同法适用范围,遗赠抚养协议是否可以适用合同法?可以第二节合同的分类一、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1:区分标准:享有权利是否需要支付一定代价;公认的无偿合同赠与合同(185)、保证合同(担保法6条)、借用合同(民法通则意见126条)。
推定无偿,可以约定有偿的:委托合同(396)、保管合同(366)、自然人的借款合同(211)2:区分意义:A注意义务不同,有偿合同较重例(189、374、406);B行为能力要求不同纯获利益的赠与等无偿合同,不要求获益当事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合同法47条、民法通则意见6条);C合同保全中的撤销权(74条);D善意取得以有偿交易为条件;二、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1:区分标准:是否双方互相承担给付义务;2:区分意义:A是否具有双务合同中的履行抗辩权(66-69);B、合同解除、无效或撤销后,是否存在互为返还的问题。
注意:与有偿与无偿不一定重合,如有偿的自然人借款合同是有偿的,但是单务的例甲乙为兄弟,甲借给乙1万元,约定年息800元,问该借款合同是()A有偿合同,B无偿合同,C单务合同,D双务合同单务中另一方的义务往往是合同成立的条件。
三、诺成合同(不要物合同)与实践合同(要物合同)1:区分标准:是否以标的物的交付为合同的成立要件;(1)法定的实践法律行为:定金合同(担保法90)、借用合同(民通意见126)、自然人的借款合同(合同法210)(2)推定实践的:保管合同(合同法367)“另有约定除外”注意: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合同法185)动产质押(物权法212 条)、权利质押(票据、提单、债券、存款单,物权法224 条)已经改为诺成合同、。
2:区分意义:不交付标的物的责任:考点:几种在分类上易混淆的合同;互易合同()、借用合同()、无偿保管合同()、附有保管费的保管合同()、自然人之间未约定利息的借款合同()、自然人之间约定了利息的借款合同()、赠与合同()、附有义务的赠与合同(),以上合同属于哪些合同种类?A、有偿合同B、无偿合同C、单务合同D、双务合同E、诺成合同F、实践合同尤其注意:保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1998 年卷三(47)下列哪些合同既是双务合同又是有偿合同?A、买卖合同B、借贷合同C、租赁合同D、附有保管费的保管合同2002 年卷三(35)下列合同中,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的有哪些?A.保管合同B.委托合同c.借款合同D.互易合同五、有名合同(典型合同)与无名合同(非典型合同)1:区分标准:法律是否对某类合同赋予了特定名称与特定规则;2:区分意义:法律适用不同;无名合同的法律适用规则(124条)以借用合同为例。
05年卷三56.甲、乙双方达成协议,约定甲将房屋无偿提供给乙居住,乙则无偿教甲的女儿学钢琴。
对于该协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属于无名合同B.属于实践合同C.应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D.可以参照适用合同法关于租赁合同的规定六、主合同与从合同1:区分标准:是否能够独立存在;2:区分意义:决定从合同的效力问题:主合同与从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两个不同的合同()A.主合同无效,从合同无效,但可以有例外B.主合同无效,从合同必然无效C.主合同的当事人与从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重合D.主合同的当事人与从合同当事人不能重合解释:主合同无效,从合同无效,但可以有例外:一种情况是法律另外有约定如担保物权二种情况是当事人另有约定:如保证合同当事人约定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有效,为独立保证七、要式合同、非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法律要求必须采取一定形式的合同。
但是未采取规定形式也并非一概导致合同不成立或无效(36-37)法律规定的要式合同(1)6 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
合同法215 条。
(2)融资租赁合同。
合同法238 条。
(3) 建筑工程合同。
合同法270 条。
(4) 技术开发合同。
合同法330 条。
(5) 技术转让合同。
合同法342 条。
(6) 非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合同法197条。
(7) 著作权转让合同。
著作权法25 条。
(8) 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
合伙企业法第3条。
(9)保险合同。
保险法第12条。
(10)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17条。
(11)保证合同。
担保法13 条。
(12)抵押合同。
物权法185。
(13)质押合同。
物权法210、224-228条。
(14)定金合同。
担保法90 条。
(15)一般保证人放弃先诉抗辩权,担保法第17 条。
(16)保证期间内债务转让,保证人对于转让的同意须采取书面形式。
担保法23 条。
(17)抵押合同的主债务转让,只有在经过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抵押人才继续承担责任。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72条、物权法第175 条。
(18)继承权的放弃要采取书面形式。
继承法意见47 条。
(19)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要经过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保险法55 条。
(20)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转让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物权法第138、144条(21)地役权合同物权法157 条(22)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物权法第19条八、束己合同与涉他合同以是否突破合同相对性,使得合同效力及于第三人为标准。
涉他合同: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64);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65);以第三人为保险受益人的保险合同。
合同法64、65条未突破违约责任的相对性。
九、一时合同与继续性合同1、一时合同,给付自始确定,时间对给付内容范围无影响,包括分期履行合同。
继续性合同,给付内容范围因时间的延续而有变化,使得合同的目的须经持续的给付才能实现的合同。
如劳动合同、租赁合同、仓储合同、合伙合同、供应水电热力合同。
2、区分意义:A合同无效、撤销、解除时,其效力是否溯及既往不同:继续性合同不溯及既往B继续性合同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采用默示的方式延长。
(236)十、其他分类确定合同、射幸合同,以给付内容与范围在合同成立时是否确定。
射幸合同(内容取决于是否发生偶然事故)除非法律特别承认均为非法。
保险、抽奖合同属于。
格式、非格式合同本约合同(目的合同)、预约合同(手段合同)民事、商事合同强制、非强制合同如劳动保险合同、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合同、公共运输合同。
例下列关于保险合同性质的表述中正确的是(2002年卷三57)A射幸合同,B格式合同,C双务合同,D诺成合同第三章合同的订立第一节合同形式合同法10、11、36、37条合同形式分约定形式和法定形式,兼采要式和不要式的原则。
对于当事人约定必须采取一定形式而后来未能采取这种形式会产生何种后果,是司法考试历来的考查重点。
一、合同形式的类型1,不限于书面:口头、书面和其他形式(如推定形式、沉默形式、视听资料形式)合同法第102、推定形式:行为(又称为作为的沉默)例如租期届满,租客继续交租,乙继续收租的行为。
试用买卖期满之前,试买人把标的物出租的行为3、沉默形式(又称为不作为的沉默):(1)法律有规定的:肯定的a、试用买卖试用期满,买受人的沉默视为购买171;b、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代理而不作反对的,视为同意民通66;c、共同共有人明知他人擅自抵押共有物的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同意(担保法司法解释54);否定的第三人催告,不作表示的,视为拒绝(合同法47、48);既有积极又有消极的继承人与受赠人不作表示的,(继承法25 条)(2)当事人有约定:双方约定,单方决定无效4、书面: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二、书面形式(不仅仅限于合同书)书面形式包括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1,书面形式的类型:(1)一般书面(证据效力、成立效力、生效效力)(2)登记核准(3)公证:外国人在中国收养子女、公证的债权文书(未强行要求)收养法第二十一条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该收养人应当与送养人订立书面协议,亲自向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