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资料编制

竣工资料编制

第一节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

第一条竣工资料一般由竣工图及汇编成册的竣工文件两部分组成,包含纸质版资料和影像资料两种。主要内容有:竣工文件封面、目次、页次、开竣工报告、工程小结、竣工数量汇总表、施工原始记录(工程日志,工程材料、构配件、成品出厂合格证,质量检定书,设备出厂合格证、质量鉴定单及技术证书,工程试验记录,工程检测记录等)、检验批验收记录、设计变更资料、封底、竣工图等。

第二条工程竣工资料组成内容严格按建设单位或地方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办理。格式及成册要求应符合接收单位档案馆的规定办理。文件的交接份数应根据合同规定办理。另要考虑上交上级档案部门的份数。

第三条竣工资料应区分正副本,正本应是竣工资料主要材料的原始件。

第二节竣工资料编制分工及相关要求

第四条竣工资料的编制由项目部负责。项目总工是竣工文件编制工作的责任人,负责组织项目竣工文件的编制工作,负责协调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接管使用单位的关系;决策重大事项,组织人员,落实编制工作办公条件;指导、检查项目竣工文件的工作质量和进度。

第五条各单位工程的现场技术员负责收集整理隐蔽工程和重要工序相关影像资料并填写本单位工程的各类检查证、检验批;物资设备部门负责收集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并将其及时交付到项目部实验室;项目部实验室负责出具实验报告及外委实验报告的收集整理,并将试验报告、原材料出厂合格证等原始记录按单位工程交付各单位工程的技术主管;各单位工程的技术主管,负责检查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检查证、检验批、试验报告、原材料出厂合格证等原始记录,检查合格后将其按工程项目和内容分别放置在平时立卷盒内,以防文件材料的丢失和损坏,并定期把资料上交到项目部工程管理部资料员处。

第六条项目部要认真履行投标承诺与合同中关于竣工资料编制的有关条款、规定,加强对竣工文件编制和交接的管理,设专人管理,不宜随意调换。

第七条工程项目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制、归档及移交,应做到“布置施工任务与布置竣工文件编制,工程进度与竣工文件积累,工程验交与竣工文件交接”同步进行。

第八条如发生因竣工资料编制不及时、资料不完整等原因,造成项目竣工验收

不能按期进行或造成经济损失,将逐级追究各级技术管理部门(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节竣工资料具体编制要求

第九条竣工资料编制:按建设单位或地方档案管理部门关于竣工文件编制办法有关规定进行编写和绘制。

第十条开工报告的申请和审批应按建设单位或地方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办理。

第十一条工程小结:竣工文件中的各单位工程的施工小结,编写要及时,内容要全面,要反映不同时期的施工情况。应介绍本工程的概况及技术标准,本工程采用的设计图号、开竣工日期;施工单位全称、施工单位负责人及技术主管姓名;主要工作方法和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情况;设计变更情况、施工中重大问题处理方法和观测情况;工程质量情况;使用及养护维修方面的注意事项。

第十二条工程日志原则上应按照单位工程或独立工点进行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天气、施工单位、机械和施工人员情况、工程数量、形象进度、工序过程、施工质量、工程大事记等,记录要详细、完整、清晰;工程日志应当天及时记录,不得事后补记,写回忆录,一经发现事后补记,将对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和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处罚。

第十三条各种原材料及工程试验:各种原材料进场后物资设备部门应及时给试验部门提供各种原材的质保资料,试验部门应尽快按规定批量进行抽检,检测资料要做到真实可靠并及时归档。

第十四条检验批、隐蔽工程检查证及工程质量评定表:首先应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要求设计印制各类检查证及质量评定表。隐蔽工程进行下一道工序前必须认真填写各类检查证,分项、分部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填写质量评定表。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应分类分项进行保管。

第十五条竣工图纸绘制:原施工图变更不大时,可以在原图上加以修改(图标及说明必须改成竣工用语)作为竣工图,原施工图变更较大时,必须重新绘制,绘制竣工图采用电脑绘制,绘制要及时,规定进档案馆的竣工图纸必须绘蜡纸底图,绘制好的竣工图要刻盘保存。

第十六条竣工图标格式及尺寸按各行业制图标准设计,加盖竣工图章,注意有效签字级别。

第四节资料的归档和移交

第十七条归档的施工资料、图纸、影像资料应齐全完整,并按照接收单位档案管理要求成册、成卷、成盘(碟)。移交的竣工文件内容,应真实记述和准确反映建

设过程中和竣工时的工程客观实际。

第十八条竣工资料要求规格标准统一、字体工整、卷面整洁,图纸图幅标准、线条清晰、折叠规范;卷内目录要填写清楚,编好页码,方便查询。

第十九条竣工资料的装订厚度及装订方式应按照建设单位或当地档案部门的要求进行,组卷方式一般以单位工程作为竣工文件的编制单元,文字和竣工图分别成册,内容较多时可分制2个以上分册。

第二十条在办理竣工验收交接前,项目部应编好全部竣工文件,达到档案验收标准,工程交验后移交给给相关部门归档。

第二十一条工程项目竣工文件交接日期执行项目合同及建设单位关于竣工文件交接时间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项目部在办理竣工文件交接时,应填写移交清册和目录,一式两份,交接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查。

竣工资料编制规则及方法

竣工资料编制规则及方法 1.1编制规则 竣工资料的编制要符合《项目工程验收规程》和《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1-89)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进行立卷,卷内资料的编制规则及方法明确如下: 工程施工报告的编制: (1)报告的目录及内容 ①工程概况 描述工程作用和任务、结构形式、规模及主要设计工程量、地质情况、施工难度等。 ②工程投标(根据实际情况或写或略) 投标过程、投标书编制原则等。 ③施工总体布置、总进度和完成的主要工程量 施工总体布置、施工总进度以及分阶段施工进度安排(附施工场地总布置图和施工总进度表),分析工程提前或推迟完成的原因,主要项目施工情况等。 ④主要施工方法 施工中采用的主要施工设备、作业程序、施工方法及应用于本工程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方法和施工科研情况等。 ⑤施工质量管理 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及工程施工质量“三检制”实施情况,质量缺陷及事故的处理。施工质量检测及评价。 ⑥文明施工与安全生产 ⑦价款结算与财务管理 合同价款与实际结算的分析,包括合同变更、索赔情况分析、盈亏分析(根据具体情况或写或略)等。 ⑧附件 a施工管理机构设备及主要工作人员情况表 b投标时计划投入的资源与施工实际投入资源情况表 c工程施工管理大事记

d工程施工主要依据 (2)报告名称的定义及规范用语 工程验收是以合同项目工程验收为基础的,因此,合同项目工程阶段验收、多项目的合同工程的单项工程交工验收、合同项目工程完工验收施工报告的名称应在(验收的前面寇以合同名称的全称)。 报告中的文字用语、数据、计算式、图表等应一律统一到“竣工”所需要的范畴内来,前后对应准确,表述方式一致。 (3)工程验收报告封面及扉页内容 封面内容: ①工作报告名称 ②编制单位(全称、签定合同单位名称) ③时间(年、月) 扉页内容: ①项目法人(签字)年月日 ②技术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③审批(签字)年月日 ④校核(签字)年月日 ⑤执笔(签字)年月日 ⑥编制单位(公章) 注:以上项目内容不可少,但具体名称可自定。 施工大事记的编制 主要记载从工程投标中标、施工准备至施工完建直到竣工验收全过程对工程建设有较大影响的事件,包括有关批文、上级有关批示、设计重大变化、有关合同协议、变更的签订、建设过程中的重要会议、施工期度汛抢险及其他重要事件、主要项目的开工和完工情况、历次验收等情况。所记载的每一事件应注意起止时间、内容产生的准确性、完整性、事件形成的意义及影响。 工程施工大事记,内容较多时可单独成册,否则,可作为“工程施工报告”的附录。 竣工图的编制 编制各种竣工图,应严格执行国家现行规定和标准,应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注

竣工资料编制办法

竣工资料编制办法 竣工资料编制规定 第一章竣工资料编制要求 第一条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和其它工程的管理资料,竣工资料是基本建设的重要技术档案,是工程投产后正常生产维护、检修或改造、扩建的依据,竣工资料必须齐全、准确、系统。 第二条竣工资料必须与工程实际情况相符,要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汇集和形成,确保竣工资料的原始性、真实性、准确性。严格竣工资料编制和审核的责任制,签署手续完备,规格符合国家关于技术档案的要求,字迹清楚,图面整洁,不得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书写,绘制。 第三条竣工图是竣工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竣工图必须齐全、准确,竣工图应该包括所有的施工图(通用图、标准图除外),做到竣工工图与设计变更资料,隐蔽工程记录“三对口”。 (一)竣工图的来源 1.施工中没有变更的施工图,加盖“竣工图专用章”; 2.施工中有部分变更的施工图,可在原图上修改,修改的部分加盖“竣工图核定章”,全图修改后加盖“竣工图专用章”; 3.改动大的施工图应重新绘制竣工工图,并加盖“竣工工图专用章”。 (二)编制竣工图中,对施工图的变异应坚持“十改”、“七不改”,内容如下: “十改”是:凡隐蔽工程、重要设备、管道、钢筋混凝土工程等,施工与原施工图的差异超过规范许可限度的,必须一律改在竣工图上。包括: 1.竖向布置和地面、道路标高; 2.工厂、装置、建筑物、管带、道路的平面布置和座标; 3.工艺、热力、电气、暖通等机械设备; 4.管道直径、厚度、材质及管道联结方式(改变流程的): 5.电力、电讯设备接红方式、走向、截面; 6.自动控制方式和设备; 7.设备基础、框架、主要钢盘混凝土标号和配筋; 8.地下自流管道、排水管道的座标、标高; 9.阀门的增减、位移和型号; 10.保温结构材料。 “七不改”是:为了减少竣工图工作量,凡地面上易于辨认的非原则性的变异,一

竣工资料编制

竣工资料编制 第一节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 第一条竣工资料一般由竣工图及汇编成册的竣工文件两部分组成,包含纸质版资料和影像资料两种。主要内容有:竣工文件封面、目次、页次、开竣工报告、工程小结、竣工数量汇总表、施工原始记录(工程日志,工程材料、构配件、成品出厂合格证,质量检定书,设备出厂合格证、质量鉴定单及技术证书,工程试验记录,工程检测记录等)、检验批验收记录、设计变更资料、封底、竣工图等。 第二条工程竣工资料组成内容严格按建设单位或地方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办理。格式及成册要求应符合接收单位档案馆的规定办理。文件的交接份数应根据合同规定办理。另要考虑上交上级档案部门的份数。 第三条竣工资料应区分正副本,正本应是竣工资料主要材料的原始件。 第二节竣工资料编制分工及相关要求 第四条竣工资料的编制由项目部负责。项目总工是竣工文件编制工作的责任人,负责组织项目竣工文件的编制工作,负责协调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接管使用单位的关系;决策重大事项,组织人员,落实编制工作办公条件;指导、检查项目竣工文件的工作质量和进度。 第五条各单位工程的现场技术员负责收集整理隐蔽工程和重要工序相关影像资料并填写本单位工程的各类检查证、检验批;物资设备部门负责收集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并将其及时交付到项目部实验室;项目部实验室负责出具实验报告及外委实验报告的收集整理,并将试验报告、原材料出厂合格证等原始记录按单位工程交付各单位工程的技术主管;各单位工程的技术主管,负责检查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检查证、检验批、试验报告、原材料出厂合格证等原始记录,检查合格后将其按工程项目和内容分别放置在平时立卷盒内,以防文件材料的丢失和损坏,并定期把资料上交到项目部工程管理部资料员处。 第六条项目部要认真履行投标承诺与合同中关于竣工资料编制的有关条款、规定,加强对竣工文件编制和交接的管理,设专人管理,不宜随意调换。 第七条工程项目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制、归档及移交,应做到“布置施工任务与布置竣工文件编制,工程进度与竣工文件积累,工程验交与竣工文件交接”同步进行。 第八条如发生因竣工资料编制不及时、资料不完整等原因,造成项目竣工验收

竣工资料的编制要求与资料装订顺序

竣工资料的编制要求及资料装订顺序 一、编制要求 1.竣工资料必须要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 2.凡文件材料数量未满足合同或协议规定份数的,应按要求复制补齐。 3.对竣工资料、施工图及设备技术资料的准确性和更改情况进行核实,并按要求修改或补充标注到相应的文件上。 4.凡为易退色材料形成的(如复写纸、热敏纸等)并需要永久保存的文件,应附一份复制件。 5.按照规定的顺序排列(具体规定见各分项工程的资料装订顺序)。 6.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均应按照已划分的单位工程为基本单位进行组卷。 7.竣工图按专业、图号排列。 8.竣工图要做到与设计变更资料和隐蔽工程记录“三对口”。 9.凡按施工图施工没有变更的,可加盖“竣工图”专用章,作为竣工图。 10.凡施工中有部分变更的施工图,可在原图上用绘图墨汁或碳素墨水进行修改,修改部位加盖“竣工图核定章”,全图修改后加盖子“竣工图”专用章。 11.凡涉及结构形式、工艺、平面布置、等重大项目改变

及图面变更面积超过35%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重绘图按原图编号,末尾加注“竣”字,或在新图图标内注明“竣工阶段”并签署竣工图章。 12.根据“实施细则”的要求,编制竣工图中对施工图的变异坚持“十改”、“七不改”。“十改”是凡隐蔽工程、重要设备、管道、钢筋混凝土工程等,施工与原施工图的差异,超过规范许可限度的,必须一律改在竣工图上。“七不改”是指为减少竣工图工作量,凡图面上易于辨认的非原则性的变异,一律不在原施工图上修改。 13.需要重新绘制的竣工图,按下列情况区别对待,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由设计单位负责绘制,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由施工单位负责绘制,由于其它原因造成的,由建设单位负责或委托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代为绘制。所有重新绘制的竣工图,均应由施工单位与工程实际核对后,加盖“竣工图”专用章。 14.“竣工图”专用章,按国家档案局的规定,其规格为100×70mm,上部有“竣工图”字样,并包括图纸名称、建设单位名称、技术负责人和工地代表的签署栏;施工单位名称、技术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签署栏。 15.施工图核定章的规格40×15mm应标有“竣工图核定章”字样,以及依据和核定人签署栏。 16.竣工图专用章和核定章均采用红色印油,专用章应加

竣工资料编制办法

竣工资料编制办法 一、编制要求如下: 1、竣工资料内容基本按上海市竣工资料ABCD册内容要求编制。 2、每个单位工程分开编制装订,封面按铁路档案封面装订。 3、每个单位工程土建、安装分开编制。 4、土建按桩基、土建、钢结构分开编制、装订。(装订文本每本400页内) 5、安装按水、电、风、消防分开编制,装订在一起。(装订文本每本400页内)。 如内容数量少装订在一起。 6、土建设备基础移车台、架车机基础、立体库基础分开编制装订。 7、交铁路档案馆的竣工图纸按铁路档案馆要求折叠。 8、竣工资料套数暂按6套编制,正本1套,第一副本竣工资料最全,副本共5 套。其他副本资料复印。 9、正本交铁路档案馆,第1副本交基层设备维修使用部门,其中工程日志,混 凝土及砂浆试压报告、填土夯实度试验报告、电气设备测试报告、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和试验报告、设备成品、半成品的出厂合格证、说明书等纳入第1副本,其他副本资料复印。(复印后加盖复印资料专用章,章在吴惠平处)10、竣工图纸必须与实际相符,如修改内容大于30%重新画图,修改采用黑色碳素墨水,不允许使用铅笔、圆珠笔等不牢固字迹材料。 11、修改的内容尽量反映在竣工图纸上,便于今后工程审价时核对。 12、图纸修改内容应当有变更记录栏,内容为序号、修改内容、修改依据性文件及修改日期,最后汇总图纸修改记录汇总表。 13、作废图纸不需要归档。

14、竣工图纸竣工图标式(铁路档案馆暂时按铁路竣工图标式样,其他暂时按上海市竣工图标式样)。(竣工图标样式另附) 土建工程竣工资料: 一、A册 1、A-0 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资料目录(汇总份数) 2、A-1 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审核表 3、A-2 施工组织设计修改审批表 4、A-3 施工组织设计 5、A-4 其他规范、规定要求的施工组织内容 二、B册 1、B-0 质量管理资料目录(汇总份数) 2、B-1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图备案证书(设计院提供) 3、B-2 建设工程质量人员从业资格审查表(统一填写) 4、B-3 建设工程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审查表(统一填写) 5、B-4 工程地质勘探报告(设计院提供) 6、B-5 建设工程开工报告(各单体分开) 7、B-6 建设工程复工报告(无停工) 8、B-7 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各单体分开) 9、修改依据性文件对照表(在图纸修改后汇总) 10、B-8 图纸会审设计交底纪要(按各单体分开) 11、B-9 技术核定单(铁路采用工作联系单,部分在图纸中已经修改不需要)

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及组卷要求

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及组卷要求 一、编制要求 1.工程资料填写时一律使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 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圆珠笔、铅笔等。2.工程资料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 续完备。 3.工程资料总目录、卷内目录及备考表需按公司规定格式整 理。 4.工程资料页码编制统一用阿拉伯数字从001起编制页码, 总目录、卷内目录、备考表不编写编码。页码编写的位置:单书写的文件在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文件,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折叠后的图纸一律在右下角。 5.资料内容小于A4页面大小的,应将资料内容粘贴在空白 的A4纸页面上放入工程资料内。 6.资料中包含的不同大小的图纸,按要求(手风琴样式)统 一叠成A4大小的幅面,图标栏显示在外面。 二、组卷要求 1.第一卷竣工验收记录、第二卷技术管理资料、第三卷施工 记录资料、第四卷质量验收记录、第五卷物资管理资料。 施工记录、质量验收记录及物资管理资料按各分部进行分类组卷。各卷内容原则单独成册,卷内内容较少或较多时,

可根据实际情况合并或拆分成册,每册厚度不超过2.5厘米。 2.特种设备安改维竣工资料应单独装订成册,与上述资料分 开,单独编制竣工资料。 3.每册首页应为卷内目录,末页应为备考表,内容应相互对 应。 4.总目录〈资料题名〉里填写的每册名称要与每册卷内目录 里〈资料名称〉相对应。 三、电子档案存档要求 1.资料内文件扫描件要求。扫描文件必须是原始版且与存档 资料完全一致,扫描件需利用扫描仪或带扫描功能的复印机输出。图像文件为PDF、JPEG或TIFF格式。 2.电子竣工图存档要求。电子版竣工图应与档案馆或建设单 位存档的纸质竣工图保持数量与内容上完全一致,上传格式应为DWG、PDF文件形式。

工程竣工资料编制要求及规定

工程竣工资料编制要求及规定 一、进行质量鉴定的项目工程竣工资料编制要求及规定 进行质量鉴定项目竣工的资料内容必须真实、齐全。各独立工程的各种原材料合格证及砂浆、砼配合比试验报告及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必须真实、独立,不得任意涂改或套用其他项目的资料。各独立工程的竣工资料应按以下顺序及内容整理,并加设封面(封面采用附后制定的统一格式)及目录装订成册归档(竣工资料纸张尺寸统一用A4纸)。 第一部分:综合文件 (一)竣工验收文件 1、竣工验收鉴定书 2、竣工验收申请、批准文件 (二)工程总结 1、施工总结 2、监理总结 (三)上级批准文件及有关指示 (四)建设项目承包合同、协议文件 第二部分:竣工结算 按交通部及国家有关规定编制竣工结算(具体表格见竣工结算书) 第三部分:竣工图表 竣工图表应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基础上编制,施工中无变更时可直接采用施工设计文件中的图表(但需将设计日期改为竣工日期)

第四部分:设计、施工文件 (一)技术、设计文件 1、审批的设计及有关文件 2、审批的设计变更及有关文件 3、设计、施工中重大技术问题的往来文件、会议纪要等 (二)施工文件 1、工程质量文件 (1)工程质量自检报告 (2)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及处理情况报告 (3)原材料试验结果汇总表 (4)砼及砂浆抗压强度试验汇总表 (5)路基压实度汇总分析评价表 (6)路面分层压实度汇总分析评价表 (7)灰土、水泥稳定土强度试验汇总表 (8)路面平整度、路拱、宽度、厚度检测结果汇总表 (9)路面弯沉检验汇总表 (10)油石比检测结果汇总表 2、试验、检测报告 (1)各种原材料试验报告 (2)砼及砂浆配合比试验报告 (3)砼及砂浆强度试验报告 (4)击实试验报告

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要求

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要求 1竣工图的编制要求 竣工图是工程建设最终情况的真实反映,是项目工程建成后投产运行、维护、保养必不可少的凭证和依据,是竣工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竣工图记录地下、地上建(构)筑物、设备、工艺管线、电气、自动化仪表、通讯设备等建筑、安装工程实际情况,必须齐全、准确,做到竣工图与设计变更资料、隐蔽工程记录和工程实际情况“三对口”。 竣工图应包括所有的施工图,原则上每一个档案号图纸单独作为一卷归档。其中属于国家和行业的标准图、通用图,可在目录中注明,不作为竣工图编制。 1.1竣工图的编制工作应及时、正确、完整。竣工图编制单位应编制“竣工图编制总说明”,在总说明中应叙述竣工图的编制原则以及各专业的竣工图卷册目录。对每册修改图纸,宜编制分册说明,内容包括:修改内容、修改原因、提供修改资料单位等。 1.2没有修改的施工图用作竣工图时,应由竣工图编制单位直接在蓝图上加盖“竣工图”图章,位置在图纸标题栏的上方空白处。 1.3凡一般性图纸变更及符合杠改或划改要求的变更,可在原图(新图)上进行修改,修改部位加盖“竣工图核定章”,全图修改后加盖“竣工图章”。更改一般是杠改或划改;局部可以圈出更改部位,在原图空白处重新绘制。改动大不宜在原施工图上修改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按原图编号加盖“竣工图专用章”。 1.4同一建筑物、构筑物重复的标准图、通用图可不编入竣工图

中,但必须在图纸目录中列出图号,指明该图所在位置并在竣工图编制说明中注明;不同建筑物、构筑物应分别编制。 利用施工图更改时,必须在更改处注明“依据”,并清楚说明变更的主要内容及结果、变更单或洽商记录等的文件编号、有关图纸等内容。无法在图纸上表达清楚的,在标题栏上方或左边空白处用文字说明。 1.5图纸上各种引出说明应与图框平行,引出线不交叉,不遮盖其他线条。 有关施工技术要求或材料明细表等文字有更改的,应在修改变更处进行杠改,当变更内容较多时,可采用注记说明的办法。 1.6新增加的文字说明,应在其涉及的竣工图上作相应的添加和变更。 按照规范要求,凡结构形式、工艺平面图等重大改变及图面变更面积超过35%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重新绘制的竣工图按原图编号,末尾加注“竣”字,或在新图标题栏内注明“竣工阶段”并签署竣工图章。 1.7竣工图由施工单位加盖竣工图章。竣工图章中的内容填写整齐、清楚,不得代签;竣工图专用章应加盖在图内标题栏附近空白处;竣工图专用章应使用不褪色红印油加盖。 2工程变更资料的编制要求 2.1作为竣工图编制依据的工程变更资料,根据合同范围负责编制。

竣工资料编制要求

竣工资料编制要求 竣工资料编制是一个工程建设项目完结阶段必不可少的环节。它是工程建设项目的最终成果,准确全面的竣工资料编制可以为该工程项目在运营和维护过程中提供可靠的技术资料、管理依据和运行指导。在竣工资料编制过程中,要求做到以下几点。 一、资料审查 1.初步审查:在竣工资料编制之前,要进行资料审查,对 建设工程进行初步评估,对项目建设历程和投资情况进行检查,对工程项目质量进行审查评估,为资料编制提供准确、全面的信息基础。 2.详细审查:在初步审查后,对资料进行详细审查,进行 必要的调整和修补,以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清晰地展示工程的建设情况、工程技术指标的达成情况、工程质量的考核情况以及投资情况等。 3.抽样检验:在资料编制过程中,对部分资料进行抽查, 对其准确性、真实性、合规性进行检验,以确保资料的可靠度和质量。 二、编制内容 1.工程概况:列明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主要 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总投资等基本情况。

2.总体设计:对于建设工程项目,要对其进行总体设计,以保证工程建设中的合理性、经济性和可操作性。 3.施工图设计: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施工图设计,明确各项施工工序规范和标准。 4.专项设计:对特殊工程技术进行详细的专项设计,列明设计参数和理论模型。 5.验收报告:依据工程竣工标准,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的验收,提供完整的验收报告。 6.质量保证资料:对工程质量保证所需各项资料进行收集和整合,包括质量检测记录、质量评审报告以及工程部件检验报告等。 7.安全管理资料: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过程所需资料进行收集和整合,包括安全管理手册、安全日志、安全检查记录等。 8.技术资料:对各供应商和设计单位提供的技术指导和处理方案进行整合、分类和归档,以备工程运营和维护过程中的参考。 三、编制要求 1.集中时间、协同作业。竣工资料编制是在工程建设项目结束的阶段进行的,要求参与编制的人员集中时间,并加强协调和协作,以确保资料编制质量和时间进度。

竣工资料编制规范

竣工资料编制规范 篇一:工程竣工资料编写规范 1.0目的 为公司各类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写规定准则和方法,以确保设备安装竣工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0适用范围 2.1本规范适用公司所有提交给用户的设备安装项目的施工竣工资料的编制。 2.2本规范是对公司标准《国内售后服务资料归档管理办法》中工程竣工资料部分编 制的补充,《国内售后服务资料归档管理办法》工程竣工资料分目录表中的《工程竣工技术资料(包括图纸)》由本规范的《工程竣工资料》取代。 2.3编入本规范工程竣工资料卷内目录的开工报告、设计变更申请表、停(复)工报 告、工程备忘录、初验申请报告、安装验收报告、验收测试记录、终验申请报告8个报告在《国内售后服务资料归档管理办法》工程竣工资料分目录表中不再归档。 2.4编入本规范工程竣工资料卷内目录工程初验证书、工程终验证书、开箱验货报告 及验货结论和设备到货证明归档要求仍然按公司标准《国内售后服务资料归档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3.0编制工程竣工资料总体原则 3.1竣工资料应该完整、有序、真实、记录历史、可追溯。 3.2施工单位应根据公司标准《国内工程开通工作规程》的流程及时输出各种工程记 录并保存,最终按本规范要求编制工程竣工资料。 3.3按照附表作为工程竣工资料的基本格式。 3.4工程资料中签名、监理意见、验收意见应采用本人手写,不得用打印代替签名, 签名的同时必须签日期,复制的文件中,签名允许对样本复印,表格的其它内容尽量打印。 3.5用户有相应工程资料表格标准要求的按用户的标准执行,可替代本规范的相应资 料格式。 3.6对工程竣工资料总体文件的说明: 3.6.1如果用户有他们的格式要求,我们以他们的为准进行编写,并提交给他们。他们 的资料格式中包含(或有相类似)了我们的资料部分,则我们的资料就不要再出 现了,只要将整理出给用户的竣工资料加上没有包含我们要求的资料归到一起就是办事处需要归档的资料。 3.6.2如果用户对竣工资料没有格式要求,则就按本规范的标准格式进行编写并提交给

竣工资料编制及归档管理规定

竣工资料编制及归档管理规定 竣工资料编制及归档管理规定是维护工程项目正常建设秩序,推动工程项目有序竣工交付的重要管理制度。该规定规定了竣工资料编制的程序、内容和标准,明确了竣工资料的归档管理要求,提高了竣工资料的质量和效率,保障了竣工资料的完成、存储和管理。 一、竣工资料编制的程序、内容和标准 1. 竣工资料编制的程序 (1)竣工资料编制应在审定竣工图纸后立即开始,建筑工程的竣工图纸必须经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核准才能编定。 (2)编制过程中,应按阶段进行,每个阶段都需得到有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并按规定的要求进行登记和标识。 (3)编制完成后,必须经过审定,并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三方签字确认。 (4)若竣工资料中有对工程抗震性能安全的要求,竣工资料必须经过抗震鉴定才能编制完毕。 2. 竣工资料编制的内容 (1)工程验收合格证书、工程竣工决算书; (2)竣工图、工程设计文件及其审查批复文件;

(3)竣工验收资料(含竣工验收报告、过程记录、批准 文件、竣工检验报告等); (4)工程竣工图审查意见及其整改记录。 (5)质量验收记录(含质量保证书、验收证书等); (6)工程保证书和技术资料(含使用、维护及保养说明书、安全说明书、保修单、技术资料说明书等)。 3. 竣工资料编制的标准 竣工资料应该依照所在行业的标准来进行统一规范,比如建筑工程竣工图纸、结构工程竣工图纸等。同时,竣工资料需要具有完整性和规范性,确保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等过程的正常完成。 二、竣工资料的归档管理 1. 竣工资料的归档周期 竣工资料的存储需要按照规定的保管期限来进行分类归档。普遍的保管期限是10年、30年和50年,也有的建筑工程要求永久保管。归档周期的结束后如需延长,需经过管理机构批准,严格限制延长的范围和数量。 2. 竣工资料的归档要求 (1)竣工资料的归档应按照“一车间、一柜位、一分类、一档案袋、一清单”的原则。 (2)对各类竣工资料要做到及时归档、清晰标识、按时 间顺序排列、缴库年限及退库时限明确。

竣工资料编制指南

竣工资料编制指南 竣工资料编制指南是工程建设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它代表了工程的真实完工情况和质量水平,对于更好地维护工程质量和建设安全至关重要。制定一份正确而完整的竣工资料是保障工程成果达到预期目标的重要保障之一。本文将从竣工资料的定义、准备、内容和流程等方面对竣工资料编制指南进行深入探讨和分析。 一、竣工资料的定义 竣工资料是指在建设工程整个建造过程中留下的各种关键数据、图纸、文书、图表、图片以及其他的见证资料等,称为竣工资料。竣工资料编制是以工程完工为前提组织实施,将工程建设工作中的各项数据、图表资料等组织成一定的内容形式,记录下工程建设的历程,为工程保修、维护、改建和技术改造等提供重要数据库。 二、竣工资料的准备 在竣工资料编制的过程中,准备工作尤为关键,必须进行全面、详实的备查、验收。具体的准备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组织专业精干的人员,包括技术人员、项目管理人员等,进行制定工程资料的培训和实际操作。

2.在开始编制竣工资料之前,必须对工程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批准文件、技术质量验收档案等内容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并完善工程完成的清单目录,以确定所需竣工文件的类型、内容和数量。 3.督促工程实际投入匹配建设项目,保障工程建设质量,以便在后期资料准备中有可靠的实际依据。 4.全面采集改造、验收、测试工作的数据和技术参数,如建设工程的施工方案和差错排查确认等,应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5.同时,要在组织竣工资料的过程中,充分把握管理程序和流程,紧密衔接竣工验收、技术质量验收、安全文明施工等各个环节,将技术、安全、质量、经济等方面的各类检验报告合理地组织在一起,构建工程竣工验收档案和资料库。 三、竣工资料的内容 竣工资料内容是相当复杂和丰富的,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批准文件、技术质量验收档案、安全、质量、经济、人员情况等多个方面。具体的包含如下内容: 1.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质量标准、工程方案等,这些内容详细说明了建筑工程的各个环节及其质量要求,是编制竣工资料的重要依据。 2.竣工验收批准文件:包括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批准书等,这是记录竣工验收结果和批准工程完工的重要文件,也是工程竣工的标志性文件。

竣工资料编制细则

竣工资料编制细则 竣工资料编制细则是建筑工程管理中的重要环节之一,其目的是规范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时所需提交的各类资料,为工程的验收、保修、维护、管理及后续利用提供全面、准确、可靠的数据支持。本文将从竣工资料编制的概念、编制流程、具体要求等方面进行详细的阐述。 一、竣工资料编制概述 竣工资料是指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向业主提交的一系列资料,包括工程设计图纸、施工图纸、施工记录、施工日志、质量检验报告、防水、防腐、保温工程验收报告、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消防验收报告、安全生产验收报告、利用说明和保修维护手册等,它们是工程施工过程中各种文书、资料和记录的总和。 竣工资料编制是为了完善工程竣工验收程序,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尽可能避免工程结构缺陷和设备故障,为后续的维护和管理提供依据。同时,竣工资料也是工程质量的重要证明材料,是业主投资的一部分,因此,竣工资料的编制必须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 二、竣工资料编制流程 1、验收手续办理

在竣工验收之前,必须先办理验收手续,这是竣工资料编制的前提。验收手续的具体要求如下: (1)竣工验收申请表的填写; (2)工程竣工验收申请书的编写; (3)相关部门的联合组成验收小组; (4)验收人员的参加及专项验收人员的聘请; (5)按照规定时间和流程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开始竣工资料的编制。 2、编制计划 编制竣工资料计划时,要结合实际情况,确定资料内容、查询资料、收集资料、审核、整理和编排的时间,并注明具体负责人及时间节点。这是竣工资料编制的基础和保证。 3、查询资料 查询资料是根据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合同、相关规范和标准等资料,动态地了解工程建设的情况,确定竣工资料的编制内容和范围。 4、收集资料 收集资料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对各个施工环节进行检查、记录、维护,积极收集有关施工质量、安全和环保等方面的资料,并及时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避免影响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

竣工资料编制要求概述

竣工资料编制要求概述 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竣工资料编制也变得越来越重要。竣工资料是建筑工程项目结束后必须呈交的一系列文件,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检测报告、竣工验收证明、保修书等等。完成该项工作需要遵循一定的要求,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竣工资料编制要求进行详细阐述: 一、编制范围和标准: 竣工资料编制的范围包括建筑工程的现场监理、项目管理及其它相关部门的技术人员。竣工资料编制的标准主要以建筑相关的法律法规、工程规范标准为依据,具体包括《建筑设计文件编制规范》、《建筑施工图编制规范》、《建筑工程验收标准》、《建筑工程保修条例》等相关标准。 二、技术要求: 竣工资料编制的技术要求是指建筑工程相关的技术知识和技能。竣工资料中的技术内容应当准确完整,且符合国家相关的技术标准和法律法规,可以包括施工图纸、检验报告、验收标准、施工图资料、竣工验收报告等等,尤其是针对重要的支撑建筑物安全的结构,更应当完整准确。 三、程序管理: 竣工资料编制的程序管理是指编制流程的管理要求。竣工资料编制过程中需要有比较完整的流程管理,涉及文件编制、

审核、调整和维护等环节。同时,竣工资料编制的流程还需要满足工期计划的时间节点管理,保证文件的及时呈送。 四、文件资料质量: 竣工资料编制中的文件资料质量是指文件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和可读性等方面。编制文件时,应该根据相关标准、施工图纸等资料,准确无误地提供相关资料。同时,竣工资料编制中的文档应当具有较高的可读性,保证每一个岗位的相关人员都可以看懂文件内容。 五、验收要求: 竣工资料编制的验收要求是指竣工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的认证。验收过程需要遵循严格的审查标准,审核每一个文件的内容和准确性。同时,审核人员还需要对遵守标准的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编制文件的人员遵循标准要求完成。 在总结上述竣工资料编制要求后,我们可以发现,竣工资料编制是一个繁琐的过程,因此在竣工资料编制过程中,相关人员需严格地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依照标准和流程要求执行,对于资料和文件的规范管理,保证文件的质量和有效性。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促进工程建设安全和有效推进。

竣工资料的编制要求及资料装订顺序

竣工资料的编制要求及资料装订依次 一、编制要求 1.竣工资料必需要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精确性。 2.凡文件材料数量未满足合同或协议规定份数的,应按要求复制补齐。 3.对竣工资料、施工图及设备技术资料的精确性和更改状况进展核实,并按要求修改或补充标注到相应的文件上。 4.凡为易退色材料形成的〔如复写纸、热敏纸等〕并须要永久保存的文件,应附一份复制件。 5.遵照规定的依次排列〔详细规定见各分项工程的资料装订依次〕。 6.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均应遵照已划分的单位工程为根本单位进展组卷。 7.竣工图按专业、图号排列。 8.竣工图要做到及设计变更资料和隐藏工程记录“三对口”。 9.凡按施工图施工没有变更的,可加盖“竣工图”专用章,作为竣工图。 10.凡施工中有局部变更的施工图,可在原图上用绘图墨汁或碳素墨水进展修改,修改部位加盖“竣工图核定章”,全图修改后加盖子“竣工图”专用章。 11.凡涉及构造形式、工艺、平面布置、等重大工程变更及图面变更面积超过35%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重绘图按原图编号,末尾加注“竣”字,或在新图图标内注明“竣工阶段”并签署竣工图章。

12.依据“实施细那么”的要求,编制竣工图中对施工图的变异坚持“十改”、“七不改”。“十改”是凡隐藏工程、重要设备、管道、钢筋混凝土工程等,施工及原施工图的差异,超过标准许可限度的,必需一律改在竣工图上。“七不改”是指为削减竣工图工作量,凡图面上易于辨别的非原那么性的变异,一律不在原施工图上修改。 13.须要重新绘制的竣工图,按以下状况区分对待,由于设计缘由造成的,由设计单位负责绘制,由于施工缘由造成的,由施工单位负责绘制,由于其它缘由造成的,由建立单位负责或托付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代为绘制。全部重新绘制的竣工图,均应由施工单位及工程实际核对后,加盖“竣工图”专用章。 14.“竣工图”专用章,按国家档案局的规定,其规格为100×70mm,上部有“竣工图”字样,并包括图纸名称、建立单位名称、技术负责人和工地代表的签署栏;施工单位名称、技术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签署栏。 15.施工图核定章的规格40×15mm应标有“竣工图核定章”字样,以及依据和核定人签署栏。 16.竣工图专用章和核定章均接受红色印油,专用章应加盖在角图章的左面。 二、竣工资料组卷要求 1.页号:卷内文件排列后,凡有书写内容的页面,要逐页用号码机从1起先打印页号。正面印在右下角〔距右20、距下15〕、反面印在左下角。图纸的页号编写在右下角,成套图样或印刷成册文件,自成一套的,原书目可代替卷内书目,不必重新编写页号。

竣工资料编制要求

竣工资料编制要求 一、竣工图编制要求 (1)各项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均应编制竣工图。 (2)竣工图包括:建筑、结构、钢结构、幕墙、建筑给排水与采暖、建筑电气、燃气、智能建筑、通风空调、工艺布置、规划红线以内的室外工程。 (3)竣工图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竣工图应与工程实际境况相一致; ②竣工图的图纸必须是蓝图或绘图仪绘制的白图,不得使用复印的图纸; ③竣工图应字迹清晰并与施工图大小比例一致; ④竣工图应有图纸目录,目录所列的图纸数量、图号、图名应与竣工图内容相符; ⑤竣工图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文字; ⑥竣工图应有竣工图章或竣工图签,并签字齐全。 (4)绘制竣工图应使用绘图笔或签字笔及绘图工具,不得使用圆珠笔或其它易于退色的墨水绘制。 (5)按图施工,没有设计洽商变更的,可在原施工图加盖竣工图章形成竣工图;设计洽商变更不多的,可将设计洽商变更的内容直接改绘在原施工图上,并在改绘部位注明修改依据,加盖竣工图章形成竣工图。 (6)设计洽商变更较大的,不宜在原施工图上直接修改和补充的,可在原图修改部位注明修改依据后另绘修改图;修改图应有图名、图号。原图和修改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形成竣工图。 (7)竣工图可在原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电子文件上经修改后制成,修改处应有明显标识。竣工图上应附有修改依据备注表 (8)由施工图电子文件制成的竣工图应有原设计人员的签字;没有原设计人员签字的,须附有原施工图,原图和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 (9)竣工图签或竣工图章应具有明显的“竣工图”字样,并包括编制单位名称、制图人、审核人和编制日期等内容。竣工图章内容。 (10)竣工图章应加盖在图签附近的空白处,图章应清晰。

竣工资料编制办法

竣工资料编制办法LT

主要内容有:竣工文件封面、目次、页次、开竣工报告、工程小结、竣工数量汇总表、施工原始记录(工程日志,工程材料、构配件、成品出厂合格证,质量检定书,设备出厂合格证、质量鉴定单及技术证书,工程试验记录,工程检测记录等)、检验批验收记录、设计变更资料、封底、竣工图等。 (2)工程竣工文件组成内容严格按建设单位或地方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办理。格式及成册要求应符合接收单位档案馆的规定办理。文件的交接份数应根据合同规定办理。另要考虑上交局及子(分)公司档案部门的份数。 (3)竣工文件编制数量应根据合同要求数量和上报局档案科的数量来确定,应区分正副本,正本应是竣工文件主要材料的原始件。 4、竣工文件的编制 4.1、立卷格式 案卷由案卷封面、卷内文件目录、文件材料、卷内备考表和卷脊组成。 4.2、案卷封面及组成 (1)案卷题名:应简明扼要,准确地反映出卷内文件的内容。包括线路项目名称、起止桩号、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名称及文件名称,项目名称应与批准的立项名称相符。 (2)起止日期:卷内文件形成的起止日期(卷内最早一份文件的日期至最晚一份文件的日期) (3)保管期限:依据有关规定填写组卷时划定的保管期限,主

要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长期为十六年至五十年左右,短期为十五年以下(包括十五年),长期与永久类保管的文件材料应分开组卷,不得混装。保管期限详见交通部交办发 (4)密级:暂不填写。 4.3、卷内目录 卷内目录由序号、文件编号、责任者、文件材料题名、日期、页号、备注组成,排在文件材料首页之前,不编页号。 (1)序号:指卷内文件排列的位臵号,一份文件、一道工序所组成的一套文件、一个结构、一个部位或段落一个号,用阿拉伯数字由1依次编号。 (2)文件编号:即发文号(一般由机关代字、年度、顺序号组成,填写时应照实抄录,不得省略)、图号或设备、项目代号;联合发文填写几个发文单位的文号或主发单位的文号。施工原始记录、监理抽检记录等可不填写文件编号。 (3)责任者:即文件的发文机关或署名者。一般使用全称或通用标准简称,不能使用“本部”、“本局”等含义不明、难以判断的简称。联合发文的在主发文单位(机构)后加等几个单位。 4.4、文件材料 (1)文件材料题名:应填写文件材料标题的全称。无标题或标题不能说明文件内容的(如会议纪要、通知、指令等)原标题照写但需另自拟标题外面加上中括号,会议记录需重新拟题名时,应写明会议的时间和主要内容。文件材料题名内容填写时要顶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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