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地方政府治理模式
美国州管理制度

美国州管理制度通过上树立了1805年的英格兰的民主政体的经验,美国的创立者创造了一个强调分权制衡、以县为基本单位的州管理制度。
今天,州管理制度和州政府在美国政府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本文将探讨美国州管理制度的历史渊源、组织结构、职能和特点。
1. 历史渊源美国州管理制度的历史渊源可以追溯至美国的殖民地时期。
在这一时期,各个殖民地都建立了州管理机构,主要是在财政、土地、公共安全等方面进行管理。
当时的州管理机构主要由殖民地的官员、法官和议会成员组成,他们负责处理各项州政府的事务。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弗吉尼亚州的众议院和参议院,它们代表着该州的州管理机构。
随着美国独立战争的结束,美国的建国者们开始制定了联邦宪法,并在其中确立了州管理制度。
根据宪法,在美国,每个州都有自己独立的政府,并有自己的行政、立法和司法部门。
这一体制旨在确保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之间的分权制衡和协作,并通过限制各级政府权力的行使,保护公民的自由和权利。
2. 组织结构美国州管理制度的组织结构主要包括三个部门:行政部门、立法部门和司法部门。
这一结构与美国联邦政府的结构相似,但各州政府在实践中有着各自的特点。
行政部门是州政府的执行机构,负责制定和执行州政府的政策和法规。
它通常由州长和州政府的各种部门和机构组成。
在行政部门中,州长是最高行政长官,负责领导和管理整个州政府的工作。
立法部门是州政府的立法机构,负责制定和修改州政府的法律和条例。
它通常由州议会或州议会的两院组成,即参议院和众议院。
这些议会的成员由各个选区的选民选举产生。
在立法部门中,议长是最高行政长官,负责主持议会的工作。
司法部门是州政府的司法机构,负责解决和裁决州政府的法律纠纷。
它包括各级法院和检察院。
在司法部门中,最高法院是最高法官,负责最终解释和裁决州政府的法律。
3. 职能美国州管理制度的职能主要包括几个方面:政府管理、公共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保障。
政府管理方面,州政府负责管理各级政府的事务,包括财政、土地、公共安全、卫生和环境等方面。
论美国地方政府治理模式对我国的启示

持 . 别 是 资 金 和 智 力 上 的支 持 。美 国 自身 的 传 统 文 化 是 重 要 原 特 因. 它使 美 国 民众 的 自治 意 识 和 自治 水 平 都 非 常 的高 . 在 他 们 这 积 极 的参 与 没 有 酬 劳 的 志 愿 者 组 织 中 就 可看 出 而作 为政 府 。 不 甚 从 联 邦 与 州 的 权 力 划 分 上 看 . 邦 政 府 的 权 力 由宪 法 列 举 . 但 为 这 些 组 织 的 建 立 提 供 资 金 上 的 援 助 . 至 有 些 地 方 政 府 还 会 联 剩余 权 力 属 于 各 州 而 州 与 地 方 政 府 权 力 划 分 . 遵 循 这 样 的原 专 门 开 办 一 些 培 养 市 民 了解 和 参 与 政 府 工 作 的 学 院 比如 杜 姆 则 则 :在 与 其 自身 相 关 的 一 切 事 务 上 各 地 方 政 府 都 享 有 完 全 的 自 市 政府 就 为 市 民开 办 了 以 “ 励 和 支 持 市 民去 建 设 更 好 的 杜 姆 鼓 治 权 .而 在 那 些 为各 地方 政 府 共 享 的利 益 上 则 服 从 于 能 涵 盖 他 市 ” 宗 旨 的 “ 姆 邻 里 学 院 ” 体 现 了 政 府 务 实 、 放 和 民 主 的 为 杜 开 不 还 们 利 益 的 更 大 范 围 的 一 级 政 府 l 在 税 收 方 面 . 人 所 得 税 由 : l : An 个 治 理 理 念 。 实 际 上 , 论 是 对 市 民 的 培 养 , 是 对 民 间 组 织 的扶 联 邦 政 府 所 有 ; 费税 南州 政 府 所 有 : 消 财产 税 由 地方 政 府 所 有 。 持 . 于 政 府 和 民众 来 说 . 个 双 赢 的结 果 : 府 降 低 了 行 政 成 对 是 政 3地 方 政 府行 政公 开 、 明 . 透 本 . 高 了工 作 效 率 , 强 了与 民众 之 间 的联 系 ; 众 获 得更 多 的 提 加 民 地 方 政 府 行 政 的公 开 透 明体 现 在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先 。 种 首 各 志 愿 者 组 织 在政 府 中 起 到 巨大 的作 用 普 通 市 民 自愿 加 入 这 些 机 会 参 与 政 治 生 活 . 时 民 间组 织 得 到 了 资 金 方 面 的保 障 . 现 同 实 了民主治理。
美国政府结构以及对我国的启示

美国政府结构以及对我国的启示美国为联邦制国家,不实行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而采用地方分权的法治体系。
美国的政府体系可以简单地分为联邦、州、地方政府等三级。
美国的州政府不属于地方政府,而是构成联邦的成员政府,州以下的县、市、乡、镇和特别区才是地方政府。
在美国的50个州政府之下,有82000多个地方政府,其组织形式和管辖权限极为复杂,大致可以分为县、市、镇、特别区和学区这五大类,其组织形式、职能和特点如下:1.美国地方政府职能及组织形式(1)美国县政府美国县政府的职能主要是完成州政府委托的事务,没有实行“三权分立”,多数县的议会就是行政机关,实行议行合一。
县政府的组织形式主要有3种:①县委员会制,选举产生的委员会兼行议决权和行政权;②县委员会—经理制,委员会行使议决权,并聘请一位专家担任县经理;③县委员会—县长制,县委员会和县长都由选民选举产生,分别行使议决权和行政权,带有分权制衡的色彩。
县行政长官下设预算、人事、计划、采购、劳资关系、就业和社区服务等部门,分别负责有关方面的管理。
(2)美国的城市政府(通常说的市政府)美国市政府的组织形式与县政府类似,呈现出多样性。
这是因为美国实行联邦制,各州可以自行决定不同类型的市政体制。
美国城市政府的组织形式主要有三种:①市长—议会制。
这种体制以分权为原则,市长行使执行权,市议会行使立法权。
这种体制内部有强市长型和弱市长型两种不同情况;②市议会—经理制。
小城市较多地实行这种市政体制。
市议会行使议决权,并公开招聘一位专家任市经理,授予市经理统一指挥市政府工作的全权,包括独立任免政府部门首长的权力;市议会议长兼市长,但只有礼仪性的职权;③市委员会制。
市委员组成市委员会,市委员会既是议会又是政府,每位委员既是议员又兼任若干个政府部门的首长,委员们推选其中一位主持会议,他就是市长,若轮流主持,市长就轮流担任。
市长没有否决权,只有一些礼仪性的职权。
[4](3)其他美国的乡镇由于人口不多,一般不设代议机构,乡镇民大会议决公共事务。
美国行政体制

一、美国中央政府与首脑美国联邦政府是美国得中央政府,他采用三权分立,又相互制约的制度。
根据其联邦宪法美国政府分为:1以美国总统未收的各执掌国事机构为行政部门,负责联邦日常行政事务。
2、由餐、众两院组成的国会为立法部门,负责联邦立法等事务。
3、以最高法院为首的联邦法院为司法部门,监督联邦法令的实施。
美国联邦宪法规定,总统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兼武装部队总司令。
美国总统也是世界上最有权力的职位之一,在立法方面,他有立法否决权、立法倡议权,他还有权召集国会特别会议;在司法方面,总统提名任命联邦法官,包括最高法法院成员在内,但要获得参议院的认可;还可以对任何被判破坏联邦法律的人——被弹劾者除外——作完全或有条件的赦免;在行政方面,总统可以发布法令、条例和指示,可以任免公务官员,但高级官员要得到参议院的批准;有权征召各州的国民警卫队为联邦服务;在战争或国家危急时,国会可以予总统更大的权力,以处理国家经济和保护合众国的安全。
有权宣布紧急状态,统帅和指挥武装部队;在外交事务中,他负责合众国和外国之间的关系。
有权代表美国同外国政府建立外交关系和缔结行政协定等。
有权任命任命大使。
但缔结条约和任命大使均须经由参议院的批准。
等等。
二、中央政府的职能美国联邦一级国家机关的总称。
美国是联邦制国家,各州拥有较大的权力。
联邦政府只拥有宪法规定的国防、外交、货币、邮政、最高司法和国内安全方面的权力。
联邦政府实行三权分立制,即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分别由国会参众两院、总统为首的行政部门和联邦司法系统行使。
三个权力部门互相制约平衡:国会通过的法律,需总统批准方能生效,同时最高法院有权审查国会通过、总统批准的法律是否符合宪法,如认为违宪,可宣布其无效;总统提名任命重要官员或与外国签订条约,需经国会(参议院)批准;总统有权任命各级联邦法官(也需经参议院批准),但无权罢免法官;国会有权弹劾总统和各级法官等。
国会参议员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众议员由各州国会选区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美国地区管理制度

美国地区管理制度美国地区管理制度是指由各州、县级政府负责管理和领导本地区的行政机构和机制。
美国在制定地区管理制度的过程中充分考虑了地方政府的自治和独立性,因此各地区管理制度存在较大的差异性,这种差异主要体现在地方政府的组织结构、权力运行和规范管理等方面。
总体来说,美国的地区管理制度奉行了一种分权分立的原则,充分尊重和保障了地方政府的自治权和管理自主权。
本文将从地方政府的组织结构、职能和权力、管理制度和财政管理等方面对美国地区管理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一、地方政府的组织结构在美国,地方政府包括州、县和市三个层级,每个地方政府均设有自治机构和行政管理机构。
州政府是整个州的最高行政权力机构,负责管理和领导其下属各县级行政单位和市政府。
州政府通常由州长、州议会和州政府三个部分组成,其中州议会是最高立法机构,州长是州政府的最高领导人,州政府是执行机构,实际负责各项行政事务。
州政府在具体管理工作中会按照各自的法律规定设立立法机构、行政机构和司法机构等部门来担任相应的管理职能。
县政府是各州内的次级行政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和领导各县级工作,其组织结构一般包括县政委员会、县长、县政府部门等。
县政府的职能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建设、社会服务、环境保护等,同时也负责协调县内的各类事务。
市政府是最为基层的地方政府,负责管理和领导本地区的市政事务,市政府的组织结构包括市政委员会、市长、市政府部门等,其主要职能包括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市政设施建设等。
三级地方政府在实际工作中相对独立,各自有其不同的管理制度和职能分工,统一负责相应的地方政府事务和管理工作。
二、地方政府的权力和职能地方政府在行使权力和职能方面具有较大的自治性和独立性,其权力范围主要包括地方税收、地方立法、地方行政管理等。
地方政府在税收方面具有较大的自主权,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设置和征收适当的地方税收,以满足本地区的财政支出需求。
同时,在立法方面,地方政府也具有一定的立法权,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和颁布符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法律法规,在这些法律和法规的指导下对本地区的各项事务进行管理和领导。
美国地方管理制度

美国地方管理制度美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其政府结构由中央政府和50个州及其地方政府组成。
美国地方管理制度是一种分权制度,地方政府在保证国家一致性的前提下,根据各自的地方特点和发展需要制定地方管理政策和实施方案。
本文将对美国地方管理制度的基本特点、体系结构、管理功能和发展趋势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地方管理制度的基本特点1. 分权制度美国政府结构采取分权制度,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享有各自的立法和行政权力。
各州政府享有立法权,可以制定州级法律和规定,并在其司法管辖范围内行使审判权。
地方政府则享有地方自治权,可以依法自主管理和使用本地资源和财产,制定和执行地方性法规,调节本地区经济和社会事务。
2. 相互制约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之间存在一定的相互制约关系。
地方政府依法行使自治权的前提是不危害国家统一和国家利益,需遵守中央政府的法律和政策。
而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行政活动有一定的约束和监督,可以对地方政府的法案和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和监督。
3. 多元化管理美国地方政府是多元化的管理主体,包括市政府、县政府、乡镇政府等。
不同层级的地方政府之间相互协调、互为补充,形成一套具有互动性和协同性的地方管理体系。
4. 公民参与美国地方政府注重公民参与,推崇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公民之间的互动和沟通。
地方政府通过各种途径和渠道,鼓励公民参与地方治理,倾听公民意见和建议,满足公民需求和利益。
二、地方管理制度的体系结构1. 州政府美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50个州享有立法、行政和司法等权力。
每个州都有自己的宪法、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
州政府主要负责本州事务的管理和服务,包括教育、医疗、交通、环保、就业等方面。
2. 县政府每个州都分成若干个县,每个县都设有县政府。
县政府是地方政府的最基层单位,主要负责本县公共服务和管理。
县政府的职能包括土地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社会福利、文化教育、环境保护等方面。
3. 市政府每个县内都包括若干个不同规模的城市,每个城市都设有市政府。
美国行政体制

美国行政体制美国行政体制简介美国行政体制是指美国政府的组织结构和权力分配方式。
美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政府权力分为联邦政府和州政府。
联邦政府负责国家事务,而州政府负责地方事务。
本文将介绍美国行政体制的基本架构和各级政府的职责和权限。
联邦政府的三个分支美国联邦政府的权力分为三个独立但相互制衡的分支:行政、立法和司法。
行政分支行政分支由总统领导,他是国家行政权力的最高负责人。
总统由选举产生,任期为四年。
总统领导各个行政部门和机构,制定政府政策,并担任国家和国际事务的最高代表。
总统还可以颁布行政命令,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
行政分支的核心是行政部门,包括各个部门、机构和特别机构。
每个行政部门负责特定的领域,如国防、外交、财政、司法等。
行政部门由部长领导,由总统提名并经参议院确认任命。
立法分支立法分支由国会领导,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
国会是美国的立法机构,负责制定和通过法律。
参议院有100个议员,每个州分配两名议员,任期为六年。
众议院有435名议员,按照各州人口分配,任期为两年。
国会制定法律的过程通常需要总统签署成为法律。
如果总统否决,国会可以通过三分之二多数票覆盖总统的否决。
司法分支司法分支由最高法院及其下属的其他联邦法院组成。
最高法院是最高级的联邦法院,由九名大法官组成。
最高法院负责解释和审查法律的合宪性,并裁决有关法律争议的案件。
其判决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对下级法院和各级政府具有约束力。
州政府和地方政府除了联邦政府的三个分支外,美国还有州政府和地方政府,负责地方事务的管理。
州政府美国由50个州组成,每个州都有自己的州政府,行使一定的自治权。
州政府的组织结构和职责类似于联邦政府的三个分支,包括州长、州议会和州法院。
州长是州政府的最高行政长官,负责领导州政府的行政部门,制定并实施州政策。
州议会由州参议院和州众议院组成,负责制定州法律。
州法院负责解释州法律,并处理州级的法律纠纷。
地方政府地方政府是指州政府下属的县政府、城市政府等,负责管理各个地方地区的事务。
中美地方政府体制比较

中美地方政府体制比较“以铜为镜,可以整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
”尽管中美两国在政治社会制度、政治意识形态和政治文化传统等方面迥然不同,但美国地方治理的一些措施,在有些方面对我国地方政府体制改革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中美地方政府比较的意义中美两国地方政府治理结构既有相通点又有不同点,因此,中国地方政府既不能全盘否定又不能全盘照搬美国地方政府的治理结构。
正是基于此,本文才选取以中美地方政府治理结构比较为主题,并试图从种类结构、层级结构、组织结构、职能结构、决策结构等方面来对中美地方政府治理结构进行比较分析。
通过比较分析得出,美国地方政府治理结构具有地方政府种类结构相对简单化、层级结构扁平化、组织结构灵活多样化、职能结构非同构化、决策结构多中心化等特征;中国地方政府治理结构具有地方政府种类结构相对复杂化、层级结构金字塔化、组织结构单一化、职能结构同构化、决策结构单中心化等特征。
二、中美地方政府的概念:美国:与中国单一的、全能的公共权力层级制不同,美国的公共权力结构是多中心的、分散化的多样性模式。
中国:在民主集中体制下,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为地方国家行政机关,是上级行政机关的下级机关,因而拥有两方的权力。
中国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作为当地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接受当地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监督,并对其负责;作为下级行政机关,接受中央和上级行政机关的领导监督,并对其负责。
作为后一种身份,除完成中央与上级人民政府布臵的工作外,还代表中央和上级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和监督中央和上级政府在其辖区所设臵的行政机构的活动。
总的来讲是由中央政府为治理国家一部分地域或部分地域某些社会事务而设置的政府单位。
三、中美地方政府总体比较美国地方政府所指的范围与中国地方政府有着很大的差别:首先,在中国,除了居于金字塔结构顶端的中央政府以外,纵向上从省、市、自治区直至乡镇、街道,横向上覆盖全国的所有层级、任何规模的政府均称为地方政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美国地方政府治理模式
人们常说,美国是一个国家,50种制度,实际上,不仅美国50个州各有不同的治理模式,即使在一个州内甚至在一个城市区内,也存在着不同的地方政府治理模式。
至于各个地方政府采取哪种治理模式,基本上是在以自治为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由当地居民根据地方政府的地域、人口和经济规模而定,总的来说,地域、人口和经济规模越小的地方政府,其治理模式的自治程度越高,相反,地域、人口和经济规模越大的地方政府,其自治程度越低。
以自治程度由弱到强的变化趋势,美国地方政府的治理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乡镇会议模式。
这种模式是北美大陆最早的治理模式,首先出现在新英格兰乡镇地区,到北美独立战争爆发时,这种治理模式已逐渐普及于整个北美大陆。
这种模式最大的特点就是高度的自治:由全体居民直接选举产生一个代表机构,即乡镇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的数目根据乡镇的大小而定,一般是3―9人组成,任期一般为1年,但委员会只是乡镇会议的执行机构,并没有对乡镇公共事务的决策权,所有公共事务的决策权都归属由全体乡镇居民自由参加的乡镇会议。
除乡镇委员会之外,乡镇会议也选出一定数量的其他官员,由他们承担具体的行政管理职能,包括财产评估员、收税员、治安员、乡镇文书、司库、济贫工作视察员、校董等。
委员会制度。
美国地方政府中的委员会会制度肇始于1900年9月一场袭击了德克萨斯州加尔维斯顿市的灾难性风暴。
在解决由于风暴而带来的问题时,该市组建了一个小型委员会,这个委员会既负责立法工作,也负责行政工作。
同时,委员会的每一个成员又对某一项具体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
这种委员会本来是为处理风暴危机而临时组建的,但委员会的高效工作得到了德克萨斯州立法机关的赞许,所以,在州立法机关为该市制定新宪章时,将该市的治理模式设计成了一个由5人组成的委员会制。
这个5人委员会是由选民普选产生的,它既是该市的最高议事机关,相当于议会,也是最高的行政机关。
在这5人中,其中1人是市长,也是会议的主持者,其他4人分别负责四个具体的行政部门,即警察和消防部门、街道和公共财产部门、供水和排污部门、财政和税收部门。
在20世纪的前20年,美国人以极大的热情接受了这种制度,到1920年,已经有500左右的自治市采取了这种治理模式。
但20世纪20年代以来,随着议会——经理制的盛行,委员会制逐渐衰落了。
议会——经理制。
议会经理制和委员会的相似之处在于两者都有一个小型的议会。
但这种治理模式更明显地借用了私人公司的治理结构,即委员会同时也是议会就相当于由股东选出的董事会,而市政经理就相当于由董事会聘任的经理或称首席执行官(CEO)。
而市长就相当于董事会主席。
议会——经理制中的议会规模通常都很小,一般由5至7人组成,议员基本上都是通过无党派投票的方式提名并选举产生的,市长通常不承担行政管理职责,只在议会里主持会议并在公开场合代表本市。
由市议会聘任的经理对市政
事务负责,并根据议会的意志行使职权;市政经理有权任命下级行政管理人员,但这些人员也要获得议会的通过。
议会——经理制在市政改革中颇受欢迎,并在全美中小规模的自治市中被广泛采用。
弱市长制。
市长由全体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但市长仅仅是通过选举产生的行政官员中比其他人员稍微重要一点的人员,因为,其他行政官员也是选举产生的,而不是由他任命的。
市长虽然是行政当局的主持人,但并不拥有对市政事务的控制权,他可以向议会提建议,并代表整个城市发言,但行政管理职能却被分散在很多市政官员手中,这些官员包括司库、估税员、市政法官、警务专员和其他一些经选举产生的官员,由于这些人员也是由选民选举产生的,因而他们是向选民而不是向市长负责。
除这些选举产生的官员,弱市长制中还存在大量的理事会和委员会,这些理事会或委员会无论经选举还是任命产生,都将有组织地代表公民在有关公立学校、公共工程、公共安全和其他社区普遍关心的事务中制定公共政策,而他们对公共政策的判断是从他们的支持者那里获取的。
所以,市长对整个城市行政管理工作的控制能力是非常弱小的。
但这种治理模式为强市长制的产生奠定了基础。
强市长制。
市长通过普选产生,其他行政官员由市长任命并对市长负责,市长独立于市立法机构,可以对立法机构的工作行使否决权,由市长而不是市议会负责市政预算的筹划和市政开支的控制,但市政拨款案是由市议会来制定的。
这种模式基本上类似于联邦政府的三权分立制度,市长的权力已非常突出。
美国地方政府治理中这种随人口和地域规模而逐渐演变的趋势在马萨诸塞州的艾莫斯特镇的治理模式中表现得尤为明显:该镇从1759年建镇直到20世纪30年代,由于人口和经济规模都很小,沿用的一直是乡镇会议制度;到1930年代末,艾莫斯特镇的人口达到了6000人,一年的预算为万美元,所以,从1938年开始,该镇改为委员会制;而到1950年中期,其常住人口达到了8000人,1955年的预算资金达到120万美元,所以,他们又采用了议会——经理制。
到2002年,其常住人口又达到了35000人,2003年的年度预算已达到5600万美元,当地政府与选民又在酝酿新的治理模式,准备采用更有效率的市长制。
为此,应选民的要求该镇于2002年3月成立了专门的委员会,该委员会于2003年1月向该镇的全体选民,以每户一份的形式提交了要求改革的最终说明,当地报纸和其他非政府组织也举行了长达1年的公开讨论,但在2003年4月1日,该镇全体选民对此进行的全民公决中,主张沿用原来模式的选民以13票的微弱优势胜出,新模式的采纳被暂时搁置。
(注:以上资料摘自《学习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