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作制度(新)

监理工作制度(新)
监理工作制度(新)

一、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2、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3、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对不称职的人员有权辞退。

4、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5、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和进度计划。

6、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7、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及签证。

8、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查工程延期等。

9、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0、审核签认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预验收,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1、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工程备案后及时报工程技术部存档。

二、总监代表岗位职责

1、协助总监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2、审查总监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3、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

4、主持或协助总监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5、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和进度计划。

6、审核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7、协助总监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及签证。

8、协助总监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查工程延期等。

9、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

10、协助总监审核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和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参与工程项目的预验收和竣工验收。

11、协助总监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工程备案后及时报工程技术部存档。

三、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

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报告。

5、定期向总监报告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对重大问题及时

向总监汇报和请示。

6、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7、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8、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否则令其退场。

9、负责本专业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四、监理员岗位职责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按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五、安全监理员岗位职责

1、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具体实施现场安全监理工作。

2、监督施工承包单位落实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安全管

理的自检工作。

3、做好施工现场日常的安全巡视检查,对易发生危险的作业工序进行现场跟踪监督。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通知施工承包单位进行整改,当制止无效果时,应按照规定迅速上报。

4、检查进场的安全防护材料、用品的产品合格证明资料、检测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5、做好有关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和安全监理日记。

六、见证员岗位职责

1、负责本项目的见证取样工作。

2、根据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现场常规抽检试验,无法进行的试验项目,正确取样后送样到指定实验室。

3、监督检查承包人进行的各项试验。

4、做好试验记录并整理归档,按期上报规定的报表和试验结果。

监理人员工作纪律

1、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2、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认真履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所承诺的义务和承担的责任。

4、忠于职守,完成本职工作。

5、不泄露任何需保密的事项。

6、自觉维护公司的形象;上岗时佩戴安全帽;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

7、坚持公正的立场,公平的处理有关各方面的争议。

8、坚持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

9、不在任何承建商或材料设备供应商中兼职。

10、不擅自接受业主额外的津贴及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11、严禁为达到其他目的而擅自提高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严禁以任何理由向被监理单位明示或暗示索要钱物。

旁站监理工作制度

1、项目监理部在编制监理规划后,制定旁站监理方案,并报工程技术部。

2、总监须在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前安排旁站人员到达旁站现场。旁站人员应检查施工单位质检、安检人员的到位情况及施工机械、材料准备等情况。

3、旁站人员发现现场存在质量、安全隐患问题时,应及时要求整改。对存在的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应向总监报告,并详细记录现场情况。

4、旁站结束后旁站人员详细填写旁站监理日记。

材料、设备、构配件监理验收制度

1、用于主体及装饰工程中的主要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材料进场后,监理人员必须及时督促施工方共同对进场材料进行检验,并见证取样,密封后送经考察确定的试验室进行复试,经检验合格,方可使用,不合格的材料要限定时间清理出现场。

2、用于安装工程中的材料,必须货比三家以上,并要求厂家提供样品,甲方、施工方与监理方共同考察,经过对厂家资质、信誉、所供样品、已完工程及材料价格的比较,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撰写考察报告,并封存样品,经招标选定厂家,待货到现场后对照样品进行验收,需送试验室的材料必须见证取样,合格后方可使用。水暖配件及设备需按规定试压。

3、由甲方直接供应的材料、设备、构配件应由甲方提供样品,货到现场后由甲方、监理方、施工方共同验收。

工程质量监理验收制度

1、隐蔽工程必须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项目监理部,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验收签字后,方可隐蔽。

2、装饰装修工程必须先做样板间,经验收合格后对照施工。

3、安装工程施工前必须先做样板套房(不同户型各做一套),并要求水、电、暖、通共同完成,经甲方、监理方验收确认后对照施工。

4、分部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前,项目监理部应对工程进行预验收(包括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及现场检查),预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工程验收。

5、分部工程验收与竣工验收中发现较严重的问题,项目监理部应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并进行现场复查。

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1、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安全监理方案》,经总监批准后报工程技术部一份。

2、督促、检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对于现场重大危险源,要求施工方制订专项安全方案,由法人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监理部审查。

3、发现安全隐患,监理人员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且须下发《安全监理通知》,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总监应向建设单位或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4、项目总监对易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工序、部位设置待检点,并组织人员进行旁站。

5、总监理工程师至少每月组织各方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形成安全检查记录,会签后发放各有关单位,并存档。

工程技术经济监理签认制度

1、由设计人员提出的变更必须经甲方签字认可,然后交监理人员转交施工单位;由甲方提出的变更必须经设计人员认可,然后交监理人员转交施工单位;由监理与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必须经甲方、设计签字认可,然后由监理转交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在手续不齐备的情况下,擅自施工,监理人员不得签认。

2、因变更而引起的现场签证单的确认,工程量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核实后,总监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共同签认。

3、对工程中出现的不可遇见因素造成的经济支出,由总监召集甲方、施工单位共同商讨,在监理例会上共同确认,监理人员不得私自签认,出现甲方投诉的,公司将对总监严肃处理。

4、工程进度款的签认必须以分解的经甲方、监理方共同确认的施工进度投资计划为依据,总监必须认真审核,方可逐级签认。若发现有随意签认的行为,公司将对总监进行严肃处理。

对项目监理部日常巡检管理制度

1、工程技术部定期(每月至少两次)对项目监理部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检查。

2、具体巡检内容如下:

1)检查现场监理人员的到岗情况;

2)检查现场监理人员对监理合同的履约情况;

3)检查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的能力;

4)检查现场监理人员在项目监理中的工作态度及协调情况;

5)检查监理人员旁站情况;

6)检查监理部对监理规范的执行情况及对安全问题的监理情况;

7)检查现场监理监理资料的整理情况;

8)帮助项目监理部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

3、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工程项目检查通知单,项目监理部应在规定期限内要求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予以书面反馈(工程项目检查反馈单)工程技术部。

保修阶段监理工作制度

1、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由该项目总监负责。

2、在规定的质量保修期内,监理人员应与甲方及物业部门经常沟通。对用户反映的工程质量缺陷和存在的质量问题,及时了解情况,组织相关方到现场查看,并要求责任方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维修;发生紧急抢修事故(如漏电、漏水等)得到信息后,应立即通知施工单位进行现场抢修;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立即上报并要求施工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对施工单位未能按要求时间进行维修的,监理人员应及时上报甲方与公司主管领导。

3、工程缺陷维修完成后,监理人员要及时与物业部门共同检查验收或回访。

4、对超出规定范围但用户反映较大的问题,监理人员及时上报,与相关方协商处理。

监理工作规章制度[详细]

监理工作规章制度 第一章监理守则 一、监理人员守则 1. 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施工监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按照“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履行监理合同的义务和职责,以高度的事业心和强烈的责任感对业主和监理单位负责,不滥用职权,要求按合同、按规范、按程序办事,做到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监理,圆满完成工程监理任务.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当地政府颁布的法律、法令以及业主和总监办制定的规章制度,严禁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 3. 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政策、技术和监理工作水平,熟悉合同文件和有关规程,尽量避免差错和失误,对因工作失职而造成损失者,要追究责任. 4. 不得同时在两个(含两个)监理单位任职从事监理活动.不得在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单位任职,不得参加有碍公正执行监理业务的活动,不得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或介绍分包单位、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供应商,不索贿受贿损公肥私,不准收红包.坚决反对监理工程师以个人名义,利用监理工作方便为个人承担业务.

5. 要严守“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执行准则.要公正维护和协调业主和承包人的权益和争议.监理人员与业主和承包人要保持良好的关系,三者之间以合同为准则,互相约束. 6. 不得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7. 未经批准,不准自行离岗,不得消极怠工,不得在工作时间私自离开工作岗位(旷工),对不能胜任工作或不负责任无法正确履行监理职责的人员将退回或作下岗处理. 8. 坚持科学态度,尊重客观事实,不得弄虚作假,对不合格的工程不得签认,不得隐瞒工程质量事故,监理工程师的任何指令和要求均应是书面的,口头通知必须按合同要求及时作出书面补充. 9. 监理人员与承包人在对工程质量的判断发生分歧时,应以技术规范和合同文件以及检测、试验资料为依据,切不能感情用事或凭个人经验和看法作出决定. 10. 当监理人员发现不能处理的问题时应向上级领导或上级监理机构汇报,请求批复. 11. 坚持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 12. 监理人员要严把“三关”(开工关、材料进场关、中间交验关),按合同严格履行三控制(工程质量控制、合同工期控制、工程投资控制),尤其要把好质量关,严格弄虚作假,克服心慈手软、姑息迁就

施工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20200515203407)

施工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基本工作程序 1.1.1 签订监理合同,明确监理范围、内容和责权。 1.1.2 依据监理合同,组建现场临理机构,选派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和其 他工作人员。 1.1.3 熟悉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熟悉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合同 文件和监理合同文件。 1.1.4 编制项目监理规划。 1.1.5 进行监理工作交底。 1.1.6 编制各专业、各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1.1.7 实施施工监理工作。主要监理工作流程参照本规范附录C实施。 1.1.8 督促承包人及时整理、归档各类资料。 1.1.9 参加验收工作,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和工程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1.1.10 结清监理费用。 1.1.11 向发包人提交有关档案资料、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1.1.12 向发包人移交其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和设施设备。 主要工作方法 1.2.1 现场记录。监理机构认真、完整记录每日施工现场的人员、设备和材料、天气、施 工环境以及施工中出现的各种情况。 1.2.2 发布文件。监理机构采用通知、指示、批复、签认等文件形式进行施工全过程的控 制和管理。 1.2.3 旁站监理。监理机构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在施工现场对工程项目的重要部位和关键 工序的施工,实施连续性的全过程检查、监督与管理。 1.2.4 巡视检验。监理机构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1.2.5 跟踪检测。在承包人进行试样检测前,监理机构对其检测人员、仪器设备以及拟订 的检测程序和方法进行审核;在承包人对试样进行检测时,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确认其程序、方 法的有效性以及检测结果的可信性,并对该结果确认。 1.2.6 平行检测。监理机构在承包人对试样自行检测的同时,独立抽样进行的检测,核验

项目监理工作制度样本

监理工作制度 一、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制度 1、监理机构督促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开工前, 向监理机构报送施工组织设计; 2、施工单位报送施工组织设计时, 必须由本单位总工程师( 技术负责人) 和 安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填报《施工组织设计( 方案) 报审表》, 否则监理机构不予受理; 3、监理机构收到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后,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及时组 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 并与正式开工前审查完毕; 4、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是否科学客观、体系健全、管理先进、组织合理、技 术可行、措施完善、经济实用、安全可靠; 5、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应及时在《施工组织设计( 方案) 报审表》上, 签署审查意见; 6、督促施工单位应按照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审查意见, 修改和 完善施工组织设计, 并重新向监理机构报审; 7、施工组织设计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经过后, 《施工组织设计( 方案) 报审 表》, 并及时报送给建设单位和回执给施工单位; 8、监理机构应督促施工单位按照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 不经监 理机构和建设单位批准, 施工单位不得将施工组织设计做原则性的变更, 否则监理机构应采取监理手段进行干预。 二、监理交底制度 1、工程项目开工前, 监理机构应提醒建设单位及时组织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 2、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机构的所有参建人员参加会议, 并相互介绍各 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3、总监理工程师就监理的目标、监理的范围、监理的范围、监理的依据、监 理人员的职责、监理工作程序、监理工作方法、监理工作措施向施工单位做监理交底;

4、会议纪要由监理机构负责起草, 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三、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制度 1、工程项目开工前, 监理机构应提醒建设单位及时组织召开设计交底及图纸 会审会议; 2、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前, 监理机构应提醒设计单位按照《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条例》的规定, 到有资质的图纸审查单位进行图纸审查 , 否则不能进行图纸会审; 3、施工图纸未经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施工单位不得开工; 4、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前,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充分熟悉设 计文件, 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 经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5、总监理工程师协助建设单位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会议, 施工单位现场 工程技术人员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会议; 6、设计交底的内容有: 设计意图、结构特点、施工要求、技术措施和施工 中有关注意事项; 7、由施工单位分专业的向设计单位提出图纸中存在问题和需要解决的技术难 题; 8、对监理机构书面和施工单位口头提出的问题, 有设计单位或与会各方共同 研究协商、提出解决办法, 监理机构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理会议决议内容, 并形成图纸会审记录。与会各方必须在图纸会审记录上签字盖章( 否则无效) , 作为工程施工和结算的依据。 四、工程开工审查制度 1、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 施工单位不得开工。 2、工程项目开工前, 应督促施工单位向监理机构报送《工程开工∕复工报审 表》及相关证明文件。 3、监理机构收到施工单位的《开工∕复工报审表》后, 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 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的开工条件。

监理公司规章制度

监理公司规章制度 目录 一、目的 (2) 二、经理职责 (2) 三、副经理职责 (2) 四、监理公司人员管理制度 (2) 五、财产管理制度 (4) 六、财务管理制度 (4) 七、车辆管理制度 (4) 八、外聘人员管理制度 (5) 九、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5)

一、目的:为加强监理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监理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有关管理制度。 二、经理职责: 1、全面主持监理公司日常工作,协调内外关系。 2、组织、策划监理公司整体运作,完善管理模式。 3、主持参与或审查重大项目的监理规划、监理细则。 4、组织制定和健全公司各项管理标准;下达、落实公司决议,发布公司各类文件、通知、通告等。 5、负责处理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承担相应责任。 6、决定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编制,建立以经理为首的生产经营管理系统,对公司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负全面的责任。 7、负责制订公司的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8、主持组织对重大监理项目业务的洽谈,投标文件的审定,审签工程项目的监理合同。 9、督促并检查公司重大监理项目的质量与安全等事项。 10、负责对上级来文的批阅,公司内部文件的签发。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务。 三、副经理职责: 1、协助经理负责全公司的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工作,并在各项工作中贯彻公司质量方针。 2、认真抓好分管工作和完成好交办事项,工作中的重大情况和重要事情要及时向经理报告。 3、受经理委托,代表公司对外洽谈签订工程监理合同,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 4、负责对所签订的合同履行情况跟踪管理,监督检查。 5、负责公司的规章制度制定、修改及落实工作。 6、在分管范围的工作中,除重大的需经公司领导班子研究决策外,有权自行处理问题。 7、在分管范围内有监督检查权和奖励、处罚的建议权。 8、受经理委托认真搞好公司的考核工作。 9、在经理外出期间,代理经理主持日常工作。 四、监理公司人员管理制度: 1、考勤:为加强人员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水利监理工作主要方法和制度样本

水利工程监理 工作主要方法和主要制度 ( 初稿) 编制单位: 海南君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编制日期: 11月19日

水利监理工作主要方法和主要制度 一.水利监理工作主要方法 ( 1) 现场记录( 监理日记) 。监理机构认真、完整记录每日施工现场的人员、设备和材料、天气、施工环境以及施工中出现的各种情况。 ( 2) 发布文件。监理机构采用通知、指示、签认、联系单等文件形式进行施工全过程的控制和管理。 ( 3) 旁站监理。监理机构按照监理合同约定, 在施工现场对工程项目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 实施连续性的全过程检查、监督与管理。 ( 4) 巡视检验。监理机构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 5) 跟踪检测。在承包人进行试样检测前, 监理机构对其检测人员、仪器设备以及拟订的检测程序和方法进行审核; 在承包人对试样进行检测时, 实施全过程的监督, 确认其程序、方法的有效性以及检测结果的可信性, 并对该结果确认。 ( 6) 平行检测。监理机构在承包人对试样自行检测的同时, 独立抽样进行的检测, 核验承包人的检测结果。 ( 7) 协调。监理机构对参加工程建设各方之间的关系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进行的调节。 二.水利监理工作主要制度 1.技术文件审核、审批制度

根据施工合同约定由双方提交的施工图纸以及由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开工申请等文件均应经过监理机构核查、审核或审批, 方可实施。 2.信息管理制度 ( 1) 文件的保管、收发和归档设专人负责, 信息( 档案) 管理员负责建立登记有关监理资料台帐、严格把关, 及时准确积累各监理工程技术文件, 系统整理立卷, 并保证技术档案的质量。 ( 2) 在监理工作中, 与各方发生的一切关系和交往, 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如遇到特殊情况必须立即处理时, 可先处理, 事后补齐书面文件, 各标段监理工程师在工作中发出的各种指令整理后交档案员保管。 ( 3) 监理工程师负责工程信息收集。 ( 4)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定期工地会议或监理工作会议、整理会议记录、并签审会议纪要。 ( 5) 标段监理工程师督促检查承包人及时整理施工技术资料。( 6) 标段监理工程师定期检查施工的原材料及工程质量评定的三检情况。 ( 7) 各种与外部来往文件, 必须由标段监理工程师签署后, 由总监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 8) 标段监理工程师按月整理监理日志, 总监指派专人负责整理会议纪要, 组织编写工程监理大事记、监理简报、监理月报。( 9) 在工程竣工一个月内, 总监负责汇编完整的单位工程监理

监理部工作管理制度大全

工程监理部管理制度 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济宁市奥体中心场馆建设工程监理部 二0一二年七月一日

目录 一.驻地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二.监理工地办公室管理制度 三.工地会议制度 四.工程监理部内部考核.奖罚制度 五.工程监理部内部请假制度 六.关于工程监理部内部管理地若干补充规定 七.工程监理部工地车辆管理制度

驻地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1.总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公司选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及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由总监理工程师提名,并报公司审批同意. 2.监理工地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对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并报告工作. 3.监理队伍进场后,总监理工程师要组织监理人员积极开展工作,根据所监理工程情况编写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4.监理人员应本着“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地监理准则和“守法.诚信.公正.科学”地监理宗旨,认真搞好监理工作,记好监理日记. 5.在监理过程中地一切来文.发文均要立簿登记.签收,建立台账. 6.工程监理部在每月计量工作结束后,必须将本期完成计量工作量.累计完成计量工作量和主要分项工程完成工作量上报给公司,对已完成地分项工程,报表中填写100%完成后,以后地报表中不再填写此工程. 7.对每次工地会议,要写好会议纪要,并报监理公司. 8.工程结束时,应组织写好监理执行报告,并报监理公司. 9.工程监理工作地竣工资料,应由专人负责,整理好后应交公司

档案室归档. 10.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应分别层层签订质量目标责任状,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将质量目标责任落实到人,总监理工程师有权根据监理人员所监工程发生质量问题地大小和责任,扣除其当期部分或全部质量目标奖金奖励个责任性强.质量搞得好地监理人员,以强化工程工程地监理工作,确保工程达到优质要求.

监理工作制度x

监理工作制度 1.施工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制度 2.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 3.工程开工申请审批制度 4.工程停工复工制度 5.工程材料、半成品见证取样试验制度 6.隐蔽工程分项(部)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7.工程计量和工程进度款签证制度 8.工程变更管理制度 9.费用索赔审批制度 10.安全施工监理工作制度 11.工程竣工报验审核制度 12.工程临时延期和最终延期审批制度 13.分包单位资格审核制度 14.监理工作联系制度 15.监理用表的填报和档案管理制度 16.国家规范和监理业务学习制度 一、施工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制度 1.施工图纸会审由建设单位主持,监理方应参加图纸会审。 2.在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前,总监应组织项目监理部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应通过建设方向设计院提出。 3.监理人员在图纸会审及设计技术交底之前应了解如下内容。

<1>设计主导思想、要求以及采用的设计规范和确定的抗震等级。 <2>对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要求,所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施工中应特别注意的事项。 4.对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方提出对施工图的意见和建议,设计方应予以答复或会后在会审纪要上答复。 1.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纪要应由建设方,设计方、监理方和施工单位在统一表格上分别会签存档。二、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制度 1.工程项目开工前,承包单位必须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自审工作,并由承包单位负责人签字,然后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A 2 报项目监理部。 2.总监应在约定的时间内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由总监审定批准,需要承包单位修改时,由总监签发书面意见,退回承包单位修改后,总监应重新审定。 3.已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监理部报送建设方。 4.承包单位应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组织施工,如需对内容做大变更时,应在实施前将变更内容书面报送项目监理机构重新审定。 5.对规模大,结构复杂或属新结构、特种结构的工程,项目监理部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后,应报送单位技术员负责人审查,必要时应与建设方协商,组织有关专家会审。三、工程开工申请审批制度 1.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向监理提出开工申请,总监应该负责及时审批。 2.工程开工条件: <1>开工报告已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2>迁占征地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3>施工组织设计已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施工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施工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1.1 基本工作程序 1.1.1 签订监理合同,明确监理范围、内容和责权。 1.1.2 依据监理合同,组建现场临理机构,选派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1.1.3熟悉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熟悉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文件和监理合同文件。 1.1.4编制项目监理规划。 1.1.5 进行监理工作交底。 1.1.6 编制各专业、各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1.1.7 实施施工监理工作。主要监理工作流程参照本规范附录C实施。 1.1.8 督促承包人及时整理、归档各类资料。 1.1.9 参加验收工作,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和工程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1.1.10 结清监理费用。 1.1.11 向发包人提交有关档案资料、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1.1.12 向发包人移交其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和设施设备。 1.2 主要工作方法 1.2.1现场记录。监理机构认真、完整记录每日施工现场的人员、设备和材料、天气、施工环境以及施工中出现的各种情况。 1.2.2发布文件。监理机构采用通知、指示、批复、签认等文件形式进行施工全过程的控制和管理。 1.2.3旁站监理。监理机构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在施工现场对工程项目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实施连续性的全过程检查、监督与管理。 1.2.4 巡视检验。监理机构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1.2.5跟踪检测。在承包人进行试样检测前,监理机构对其检测人员、仪器设备以及拟订的检测程序和方法进行审核;在承包人对试样进行检测时,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确认其程序、方法的有效性以及检测结果的可信性,并对该结果确认。 1.2.6平行检测。监理机构在承包人对试样自行检测的同时,独立抽样进行的检测,核验承 1

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福州隆通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省道303线屏南界至建瓯柳坑(屏南界至玉山段)公路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监理工作 管理制度 二〇一五年四月

目录 第一部分工作制度 一、监理工作制度 (2) 二、监理安全工作制度 (3) 三、会议及学习制度 (4) 四、监理人员廉政建设制度 (5) 五、监理人员守则 (6) 第二部分管理制度 一、总监办监理职权管理规定 (8)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2) 三、总监办考勤管理办法 (18) 四、车辆管理办法 (22) 五、内部管理办法 (24) 六、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25) 七、文件收发管理制度 (27) 八、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28) 九、请示汇报制度 (29)

第一部分工作制度 一、监理工作制度 1)恪守“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执业准则,拒绝收受礼品、礼金。 2)实行岗位责任制,各级监理人员对自己所签认的文件负责,对上级安排 的工作要认真执行,无条件服从,做到团结一致,统一认识,做好本合同段的监理工作。 3)执行各司其职的原则,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任务,但分工不分家,发现其 他专业施工存在问题时,应及时提醒该专业工程师或监理员,但不直接向承包商下达指令,除非紧急情况,以免指令混乱。 4)工序检查或隐藏工程验收检测应及时,恪守“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 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十六字方针,及时办理各种签证文件和批阅审查承包商的各类报告。坚持“以数据为准,以文字为据”的原则,数据必须准确可靠,文字必须清晰简练,不准使用圆珠笔和铅笔记录。 5)对承包商的一般工作指令由专业工程师拟稿签发,重大的工作指令由专 业工程师拟稿,经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审阅签发。 6)承包商每月所报的进度报表先由各专业工程师审查,然后提出具体意见 (时限2天),再由合同计量工程师审核,提出具体意见(时限2天),最后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审核。支付凭证由合同计量工程师审核,

工程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工程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根据合同的约定组建驻地项目监理部,公司签发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授权任命书,由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公司全面开展各项工作。 为监理工作的各项目标的实现,有必要建立一系列的监理工作制度,用制度的有效运行保证监理工作的有效进行。我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主要有: 一、委派公司驻现场项目监理部制度 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后,即根据合同的约定组建驻地项目监理部。公司签发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授权任命书,由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公司全面开展各项工作。并与监理合同签订后10天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该项目监理部组成及职责分工情况。 二、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写制度 1、监理规划 依据我公司《质量手册》和《建设工程监理规程》的要求,在监理合同签订1个月内,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监理规划。编写内容和方法按照公司要求进行。编写完成后,总监签字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核、签字。 监理规划审批后,报送建设单位。受发文进行登记。 2、监理实施细则 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规程》中要求: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工程项目,项目监理部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有专业监

理工程师编制,必要时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批,并报送建设单位。 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应结合公司特点、设计文件和专业技术要求,对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管理、环保控制进行科学、合理、详细的安排。 三、施工图纸会审制度 对图纸的审核有两个层次,首先对复杂工程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由公司组织专家组进行审图,熟悉施工图,全面阅读审核,并提出书面意见。其二对于一般项目,由总监理工程师及时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建设单位提供的成套施工图纸和补充进行审核,将发现的问题以书面的形式提交建设单位。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四方(即业主、设计、施工、监理)参加的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在图纸会审中提出的有关问题,由设计、业主、施工、监理单位共同研究解决,由施工单位形成书面会审纪要。 四、监理月报制度 工程开工后,项目监理部于当月25日开始编制监理月报,收集各种施工资料及对监理工作情况进行统计,要求内容齐全、准确并符合公司要求。 监理月报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人员编写,编写后又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于下月5日前报公司和业主,并在收发文上签字。

最新项目监理部内部管理制度资料

项目监理部内部管理制度 一、图纸会审制度 1.图纸会审包括专业会审和综合会审两种形式。专业会审一般是通知承包商自行组织,问题汇总后,在综合会审中解决。 2.综合图纸会审由总监负责组织也可由业主地盘工程师组织,参加单位有质量监督、业主代表及相关的施工单位、设计院和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等。 3.综合图纸会审由施工单位负责做好记录,记录整理后参加各单位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正式技术文件,与施工图有同等效力。 4.图纸会审记录应在会审后一周内送发给各有关单位。 5.图纸会审提出和发现的问题,设计单位或有关单位应及时解决。 二、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制度 1.施工组织设计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的总规划,也是工程监理的主要依据。 2.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在建设项目招投标时,承包商连同标书上报给建设单位,做为能否中标的考核内容(议标方式除外,但必须有施工组织设计)。 3.项目监理组进入施工工地,要向建设单位索取施工承包合同、施工图纸和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或直接向施工单位索取)。 4.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工程概况; (2)工程项目总进度计划(或网络计划); (3)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或施工技术组织措施; (4)工程施工所须主要施工机具,实物工程量,主要材料数量; (5)劳动组织与劳动力动态图; (6)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安全施工保证体系及措施;

(7)施工总平面图。 5.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重点应放在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与施工方法(技术、安全和经济是否合理)、施工进度计划及施工平面布置(施工水电、线路、交通、消防畅通、机料堆放合理)三个方面。 6.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要先进行专业审查,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综合审查,审查结果应用书面形式通知设计、施工、业主等单位。 7.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后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审批意见表》作为现场项目监理组织的档案资料保存。 三、工程开工审批制度 1.开工审批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有建筑主管部门签发的施工许可证。 (2)有规划部门签发的建筑许可证 (3)有工程质量监督站核发的《有完备的施工图或按组织设计规定分阶段所必须具备的施工图纸。 (4)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 (5)有施工安全监督站核发的《施工安全监督登记表》。 (6)已签订施工合同。 (7)已签订监理合同。 (8)施工组织设计已经批准。 (9)已完成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工作。 (10)基本完成施工阶段的组织、材料、机具、劳动力和技术的各项准备工作。 (11)已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备料款。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标准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JTG G10——2006)

1 总则 1.0.1 为落实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制度,使监理工作标准化、规化,制订本规。 1.0.2本规适用于实施工程监理制度的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养护工程监理可参照执行。 1.0.3 监理机构应依据以下法律、法规、文件开展工作: 1.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 2.国家和行业、地方有关标准、规、规程 3.监理合同 4.施工合同 5.工程前期有关文件 6.工程设计文件和图纸 7.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关的函件 1.0.4工程项目监理合同必须明确双方职责与权限。 1.0.5 监理单位应依据本规第1.0.3条规定,按照监理合同约定的职责与权限,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实施监督管理。 1.0.6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法规,创造合法、规、有序的监理工作环境。 1.0.7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除应执行本规外,尚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有关标准、规的规定。 2 术语 2.0.1监理 监理人员依据监理合同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实施的监督和管理活动。 2.0.2监理单位 具有法人资格并取得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证书的企业。 2.0.3监理机构 由监理单位派出并代表监理单位履行监理合同的现场监理组织。 2.0.4监理工程师 监理机构中具有交通部核准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的人员统称为监理工程师。 2.0.5监理人员

监理工程师和监理机构中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统称为监理人员。 2.0.6总监理工程师 具有交通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经项目建设单位同意,在监理机构中负责项目工程全部监理工作的总负责人。 2.0.7驻地监理工程师 具有交通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经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负责项目部分工程监理工作的驻地监理负责人。 2.0.8监理计划 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在监理合同期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2.0.9 监理细则 根据监理计划,针对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分项、分部工程或监理工作的某一方面,由驻地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写、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操作性文件。 2.0.10巡视 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的经常驻性巡回检查活动。 2.0.11 旁站 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对某一具体的工序、工艺或部位施工全过程进行的监理。 2.0.12 试验工程 为确认施工方案、获取控制参数所进行的试验路段或工程部位。 2.0.13 标准试验 在工程开工前,为确定工程材料的最佳组合(如含水量、级配、配合比等),建立施工控制和检验标准所进行的试验。 2.0.14自检 施工单位按合同技术规规定的项目和频率对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工程实体进行的旨在检查、评价质量合格与否的试验、检测。 2.0.15公路机电工程监理 公路监控、通信、收费、供配电、照明、隧道机电系统等工程的监理。 2.0.16公路机电工程试运行期 机电工程完工至交工验收之间,调整系统运行参数使之处于最佳工作状态、检验系统设备工作

监理工作制度

监理工作制度 一、监理人员工作守则 (1).加强思想政治、业务和技术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修养和业务素质,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监理人员职业道德,深刻领会、准确掌握和熟练的运用标准、规范和规程,严格按合同要求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 (2).坚持“科学公正、实事求是、以理服人”的原则,以图纸规范为依据。以数据、事实说明问题,做到无依据的话不说;无质量保证资料、无数据的字不签;不合格的工序、工艺不放过;不合格的工程不计量。对存在的问题不夸大、不缩小、不放松质量标准,不故意设卡。 (3).廉洁奉公、不徇私情、不行贿受贿。全体监理人员在工作中,不得故意刁难施工单位或个人,严禁吃、拿、卡、要。监理期间,不得利用职权向施工单位介绍亲友承揽工程、承包劳务等,不准参与有碍公正行使监理职权的活动。严禁酗酒、赌博或变相赌博,不准向施工单位和当地群众借钱、借物,或参与施工单位和当地群众有经济利益关系的任何活动。不得以满足监理工作、生活基本要求为由,接受施工单位超出合同规定的服务。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坚持勤俭节约,爱护仪器设备。 (4).坚守岗位,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杜绝擅离职守。如有到假不归,考勤不实,严格按考核办法处罚。

(5).严格执行监理工作程序,杜绝一切质量事故隐患,严把质量关。不签人情字、不计人情量,不放过任何不合格的工序。充分认识自己肩负的责任,本着对工程高度负责的精神签发每一个文件和证书。实行谁签字谁负责的制度,对弄虚作假、玩忽职守、不负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 (6).及时办理、按时收集、汇总、分析、上报施工质量、进度、计量支付等监理资料和旬、月报表。做好监理日志,做到当日事当日毕。 (7).严格履行合同赋予和监理规范规定的各项监理职责,不越权处理问题。爱岗敬业、尽职尽责、精心监理。属于监理职权范围内的事,要果断处理,用于负责,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反对推诿扯皮。 (8).团结协作、顾全大局,在严格执行监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注意工作方法,协调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 二、监理工作制度 Ⅰ、会议制度 1.图纸审核、设计交底会; 2.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审批会; 3.重要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方案审定会; 4.第一次工地会议及经常性工地会议(周例会、月例 会); 5.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会; 6.工程质量事故分析调查处理会;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主要内容(最新版)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主要内容(最新版)《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10-xx),是对原《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10-xx,以下简称xx版《监理规范》)的全面修订,那么最新版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主要内容有哪些呢? 1.适应改革发展方向和定位, 明确了咨询服务属性、代表建设单位、总监负责制、自行监理 等方面的要求。《若干意见》强调,“明确监理定位。工程监理在项目管理中不作为独立的第三方,监理单位是对委托人负责的受托方,按合同要求和监理规范提供监理咨询服务。”“引导监理企业……提供高层次、多样化的管理咨询服务。” 新版《监理规范》在术语中将监理定义为监督管理及咨询服务 活动,总监办的职责包括提供建设单位委托的其他工程管理咨询服务。在基本规定中明确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理及实行总监负责制,在总则中提出了对自行监理的要求,以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 2.明确监理工作主体和职责, 调整了总监办、驻地办的主要职责,增补了安全、环保监理方 面的内容。《若干意见》强调,“明确监理职责和权利。监理工作是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理单位根据项目建设管理法人要求,按照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依法、依合同开展监理工作。” 新版《监理规范》严格了设置驻地办的条件,规定100公里以 上的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工程可设驻地办;调整了监理人员组成和人 数配备的基本要求,将xx版《监理规范》中按每年每5000万元建安

费配备监理工程师1名,提高到7500万元;按照监理单位、监理机构、总监办、驻地办以及监理人员等区分了监理工作主体,而xx版《监理规范》中统称为监理工程师。 3.规范监理程序和内容, 进一步理顺了监理工作流程和时序。按照施工准备、施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三个阶段明确了监理工程内容和程序,从审批施工单位的申请开始、到签发有关文件结束,线条清晰。 新版《监理规范》减少、合并、调整了事前的审批、审查事项,将事前的审批、审查事项由15项减少到9项。如将审批分项分部工程开工申请、审查施工组织及人员配备、审查施工方案及主要工艺等三项合并为一项“审批分部分项工程开工申请”。补充了监理计划、监理细则的具体内容要求。 4.调整监理工作机制。 根据《若干意见》“调整完善监理工作机制”的要求,新版《监理规范》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丰富手段,明确了以巡视为主的现场监理工作方式,提出了检测见证和信息化管理等要求,精简了旁站项目,减少了测量、验证、抽检等项目和频率。 新规范规定,在施工过程中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施工合同执行情况和质量安全等保证体系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旁站项目的要求由xx版《监理规范》中的“宜”修改为“应”,以表示严格。对监理抽检的项目进行了调整,工程实体质量抽检针对分项工程中的关键项目和结构主要尺寸,不再是全部实测项目,同时

对现场监理人员的工作要求和管理制度

一、人员配备,资质与考核 1、对现场监理人员人数,证书与投标文件相对照,必须相一致,未落实的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发现的按合同条款处理。 2、对现场监理人员进行考勤,按合同到岗率约束执行,并不定期对现场进行抽查,每月对出勤率进行统计。 3、每月对监理工作进行评分汇总,必要时发工作函。 二、施工进场,准备阶段 1、对监理规划,监理细则进行审查,并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建议。 2、工程设计交底前,督促人员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对设计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项目业主向工程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3、通知监理人员参加由建设项目业主组织的工程设计交底会。 4、督促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报建设项目业主。 5、督促审查工程承包单位现场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并予以确认。 6、督促审查工程分包单位资质、业绩及特殊工种的合格证、上岗证。 7、督促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鉴定书,并对其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符合要求的,予以确认。 8、第一次工地会议,根据监理合同对监理进行授权。授权工作内容,范围以及对工作的要求。 三、施工阶段 1、要求监理方加强事前控制意识,以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验评标准等为依据,督促工程承包单位全面实现承包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 2、审查监理方对分项工程的专项监理方案和旁站方案,并予以审核,审核完毕后督促落实。 3、要求监理对现场的人、机、料、方法、环境、文案进行不定期的审查,并及时向业主反映。 4、检查监理方的旁站记录,检查其计划落实情况。 5、要求监理方严格控制施工方的工序,前一道工序验收通过才可进入下一工序的施工。 6、检查监理对进场材料的记录及复检情况,对见证取样与抽样送检的记录。 7、督促监理方合理使用权利,对施工方不合格的人员向业主提出建议,建议更换或撤除。 四、竣工验收阶段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工程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2、项目业主组织的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关监理资料。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项目监理单位应要求工程承包单位进行整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 五、工程质量保修阶段 1、根据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的时间、范围和内容开展工作; 2、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 (1)监理人员对建设项目业主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进行检查和记录。

监理工作管理制度大全

监理工作管理制度汇编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

监理工作管理制度汇编 葛洲坝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江西南昌航空城防洪排涝一期工程项目监理部 目录 一、总则 (3)

二、综合管理制度 (3) 2.1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3) 2.2分包单位资质审查制度 (4) 2.3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核制度 (4) 2.4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场复验制度 (5) 2.5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 (6) 2.6技术交底制度 (6) 2.7工地例会制度 (7) 2.8日常检查、巡查制度 (9) 2.9旁站制度 (9) 2.10安全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10) 2.11安全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10) 2.12监理工作报告制度 (11) 2.13监理日记和文档管理制度 (12) 2.14监理“三集体”制度 (13) 2.15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14) 三、质量管理制度 (15) 3.1施工测量复核及抽检制度 (15) 3.2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16) 3.3工程过程检验验收制度 (17) 3.4平行和见证检验制度 (17) 四、安全管理制度 (18) 4.1安全专项检查制度 (18) 4.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9) 4.3安全专项例会制度 (19) 4.4安全重大方案审查制度 (19) 4.5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制度 (20) 4.6应急救援预案审查制度 (20) 4.7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21) 五、投资管理制度 (22) 5.1变更设计管理制度 (22) 5.2验工计价审查制度 (23) 六、进度管理制度 (24) 七、环保工作制度 (24) 八、技术攻关创新制度 (25) 九、监理试验室管理制度 (25) 十、监理部考核制度 (26) 10.1 人员、设备配备及履约情况 (26) 10.2 制度建设及内业管理 (26) 10.3 安全监理行业自律 (27) 10.4 服务质量及工作效果 (28) 10.5 监理行为及评价 (28) 10.6 监理人员违纪、违规、失职警示登记制度 (35) 10.7 监理部汽车管理制度 (36) 10.8 监理部人员考核制度 (36)

监理工作制度

监理工作制度 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ISO9000质量体系标准建立了整套完整的监理施工工作制度,监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必须自觉遵守公司制订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地实施监理。制度如下: 1、施工阶段设计文件审核签发制度 一、一般规定 1.凡用于监理项目的设计文件 (含设计通知、技术要求、说明等) 及图纸,应由建设单位交项目监理部审核签发后才可执行。 2.未经项目监理部审核签发的设计文件及图纸,不能作为正式施工依据,总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支付签证。 二、设计文件及图纸审核签发程序 1.设计单位按合同或供图协议向建设单位提供设计文件及图纸。 2.建设单位签收设计文件及图纸后,及时将设计文件及图纸交项目监理部。 3.项目监理部对设计文件和图纸审核,加盖“桂林华厦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专用章”,将若干份(按施工合同的约定)设计文件及图纸签发给施工单位,项目监理部留用一份。 三、设计文件及图纸审核的主要依据 1.国家颁布的有关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 2.经审查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技术设计; 3.设计委托合同; 4.有关的设计规范、规程及标准;

5.有关的施工验收规范、规程及标准。 四、设计文件及图纸审核的主要内容 1.本工程项目各类图纸间、各专业图纸间、平面图与剖面图间、各剖面图间有无矛盾,标注是否清楚。 2.总平面布置图与本工程项目施工图的位置、几何尺寸、标高等是否一致。 3.设计图纸与设计说明、技术要求是否一致。 4.本工程项目施工图与相邻工程项目设计图之间连接是否一致。 5.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是否合理、设计选用的各种参数是否合理。 6.对施工安全、环境保护、消防方面是否满足有关要求。 7.是否存在不便于施工或不能施工的技术问题。 8.设计图纸上各种标注、数字是否有误、是否齐全。 五、对设计文件及图纸审核中发现问题的处理 1.对于设计文件及图纸审核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建设单位。对于一般性问题,监理人员做好审核记录,待图纸会审时提出或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由设计单位研究处理。 2.施工单位应对收到的设计文件及图纸进行认真的审阅及检查,对于发现或在作业实施过程中发现的设计问题应及时通知项目监理部,并由项目监理部按上条中的规定通知设计单位。 2、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 3.开工前,业主应根据合同要求向项目监理部提交图纸。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图纸及有关设计文件认真阅读和熟悉,细致审核,重大工程由公司技术负责人组织。

公路工程监理规范

1总则 1.0.1为落实公路工程监理制度,实现对工程质量、费用、进度、安全、环保的科学有效监督和管理,使监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实施工程监理制度的各级公路项目的施工以及养护大、中修监理。 1.0.3 本规范所称监理单位为具有法人资格并取得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证书的单位。 本规范所称监理机构是指由监理单位派出,并代表监理单位履行监理合同的监理组织。 本规范所称监理人员为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从事公路工程监理的人员,及具有初级技术职称和公路工程监理培训证书并从事公路工程监理的技术人员。 本规范所称监理是指监理单位派出的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在监理合同期限内对工程质量、费用、进度、安全、环保等的监督和管理活动。 1.0.4监理应依据以下文件开展工作: 1.国家与地方法律、法规; 2.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 3.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合同; 4.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 5.工程设计文件和图纸; 6.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关的函件。 1.0.5 监理机构设置应根据工程规模、难易程度、合同工期、现场条件等因素确定;并应由中标的监理单位或受委托承担监理任务的监理单位组建。 三、四级公路或大中修养护工程可只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总监办”); 高速及一、二级公路宜设置二级监理机构,即总监办、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驻地办”)。 1.0.6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规模、难易程度、合同工期、现场条件等因素,按照保证对工程实施有效监理的原则,配备监理人员。 1.0.7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应根据本规范1.0.4条规定,严格按监理合同约定的职责和权限开展工作。 当采用二级监理机构或监理总承包时,应由中标的监理单位划分各级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避免交叉管理和出现管理漏洞;

施工现场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技术管理制度 1 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的审批制度 1.1 监理规划审批 1.1.1监理班子进场后,先熟悉现场和有关的工程资料,为《监理规划》的编制作好准备工作。 1.1.2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根据监理合同和相关工程文件、合同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主持编写《监理规划》。 1.1.3 《监理规划》应明确监理工作目标和内容,确定具体的工作制度、方法、和措施。 1.1.4 《监理规划》编制完成后,由公司总工办根据工程特点和公司的目标要求仔细审阅把关。 1.1.5总工办审查后,报总工程师审批。 1.1.6 审批后的《监理规划》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建设单位。 1.1.7 项目总监依据审批后的《监理规划》,实施监理。 1.2 实施细则审批 1.2.1 各相应专业工程施工前,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1.2.2实施细则的编制应依据已批准的监理规划、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以及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1.2.3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符合工程专业特点,做到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1.2.4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完成,经总监审核批准后实施。 2 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2.1建设项目开工前,应具有主管部门批准的《施工许可证》。 2.2 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以及专业分包工程开工前,施工单

位须做好开工准备工作,这些工作包括:现场定位测量,图纸会审完毕,现场安全和环保措施具备,施工组织设计经审批,材料设备检验合格等工作。 2.3施工单位准备工作做好后,填写《开工报审表》,报总监审批。总监对施工单位提报的资料和现场准备情况,以及施工单位的质量、技术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审查后,并与业主取得一致意见,批准开工申请签署开工令。 3 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制度 3.1单位工程和重要分部工程开工前,施工方必须先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3.2施工组设计(方案)经施工方内部审批后,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报总监审批。 3.3总监根据工程特点和现场情况以及有关规范和文件,结合《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可行性进行仔细审阅。 3.4总监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确认后,和业主协商一致后批准实施。 3.5大型工程、结构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总监审查后,应报公司总工办审核,再由总监审批。 4 第一次工地会议制度 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 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4.1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4.2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4.3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 4.4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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