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管理制度
问责管理制度

问责管理制度问责管理制度是一种组织或团体内部管理制度,它规定了在组织或团体内部对责任人进行问责的程序和要求。
目的是通过问责机制,提高组织或团体内部的运行效率和透明度,防止管理层不负责任或者失误导致的错误、事故或损失。
一、问责管理制度在组织或团体内部的作用1.提升透明度与公正性问责管理制度能有效提高组织或团体内部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使员工和公众对于组织的运作和决策更加了解和信任。
同时,也会减少违纪、违规问题上的纠纷,使违纪、违规情况得到及时处理。
2.促进责任担当问责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促进组织内部的责任担当,借助问责机制,能够保证每位成员在自己的岗位上尽职尽责,积极有效地推动组织的发展。
因为只有在完善的问责机制下,每位成员才能真正意识到自己的责任与义务。
3.规范组织内部管理问责管理制度的制定能够有效规范组织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使其更加科学、合理。
同时,通过规范职责和权限的分配,协调各项工作的关系,提高效率和组织运行的整体水平,达到优化资源、降低成本和提升企业效益的目的。
4.提高企业形象问责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企业的形象,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和壮大,也有利于吸引人才、拓宽市场和提高品牌知名度。
二、问责管理制度的要素1.责任界定问责管理制度所要体现的核心是责任的界定。
它反映了在责任分配上的公平性,体现了一个组织或团体的管理水平。
具体而言,一个组织或团体内部的管理者需要通过责任分配来确定员工的职责、权限、资质等等,确保每一个员工在组织内具有一定的职责和义务,同时也应当确保每个环节责任的明确和可追溯。
2.问责的程序问责管理制度应当规定问责的程序,包括从询问调查到问责结果的发布、通知等等,使整个流程规范、透明,保证公开公正。
在制定程序时需考虑到不同级别、职能和类型员工的情况,定制相应的流程,将其落实到实处。
3.问责的范围问责管理制度也应当规定问责的范围,包括问责对象、所涉及的问题与责任等等,这将保证组织或团体内部的管理者能够严格执行问责制度,如若有违规行为必须及时寻找责任人并问责。
领导问责管理制度

领导问责管理制度一、领导问责管理制度的基本内涵1.明确责任主体。
领导问责管理制度的核心是明确责任主体,即明确各级领导干部的管理职责和权利,确保他们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2.建立问责机制。
领导问责管理制度要建立健全的问责机制,对领导干部的工作表现和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估,并对不合格或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处理。
3.强化问责监督。
领导问责管理制度要强化问责监督,建立健全的监督体系,确保问责工作的公正、透明和有效。
4.健全问责程序。
领导问责管理制度要健全问责程序,明确问责的程序和流程,确保问责工作的有序进行,防止滥用权力。
5.完善问责机构。
领导问责管理制度要完善问责机构,建立专门的问责机构或部门,负责领导干部的问责工作,确保问责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二、领导问责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建立问责追责机制。
领导问责管理制度要建立问责追责机制,对领导干部的工作表现和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估,对不合格或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处理。
2.实行问责公开制度。
领导问责管理制度要实行问责公开制度,对领导干部的问责处理结果进行公开,让大家知晓,形成警示作用。
3.推行问责奖惩制度。
领导问责管理制度要推行问责奖惩制度,对表现突出的领导干部给予奖励,对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给予惩罚,形成正、负激励机制。
4.强化问责监督机制。
领导问责管理制度要强化问责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的监督体系,加强对领导干部工作的监督和评估,确保问责工作的公正、透明和有效。
5.加强问责教育培训。
领导问责管理制度要加强问责教育培训,提高领导干部的问责意识和能力,增强其履行职责的主动性和责任感。
三、领导问责管理制度的实施路径1.建立问责领导小组。
建立问责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领导干部的问责工作,确保问责工作的顺利进行。
2.建立问责档案。
建立领导干部问责档案,记录领导干部的工作表现和行为,便于评估和追溯。
3.建立问责评估指标。
建立问责评估指标,明确领导干部的工作目标和责任,进行绩效评估和问责处理。
问责管理制度范文

问责管理制度范文问责管理制度是指建立在科学规范的基础上,通过明确职责、加强监督、落实责任、严肃问责的体制机制,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违法等行为进行监督并追究相应责任的管理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促进行政机关的公正、高效运转,推动公共事务的规范管理,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服务能力。
本文将围绕问责管理制度的意义、要素和建设目标进行探讨,并对如何有效实施问责管理制度进行相应建议。
一、问责管理制度的意义问责管理制度作为一种管理机制,具有以下重要意义:1. 提升行政机关的廉政建设水平。
问责制度的实施可以防止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不合法行为的发生,有效遏制腐败问题的滋生,推动行政机关的廉政建设工作。
2. 增强行政机关的执行力和效能。
问责制度的建立可以明确工作责任和要求,确保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推动工作落实、问题解决和效果达成。
3. 增加行政机关的公信力和透明度。
问责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行政机关的公信力,增加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互信,为公众提供公平公正的服务。
4. 构建法治化的政府治理模式。
问责制度的建立有助于推进政府管理模式的转变,从简单强制和行政命令向法治化方向发展,增强行政机关的规范性、合法性和公正性。
二、问责管理制度的要素建立和完善问责管理制度需要涉及以下几个要素:1. 明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建立问责管理制度应基于明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明确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责边界和行为规范,确保问责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2. 建立责任体系。
建立问责管理制度应明确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主体,包括政府各级组织、部门、单位和工作人员等,明确各级责任主体的职责范围和权限。
3. 健全监督与评估机制。
建立问责管理制度应建立健全的监督与评估机制,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追究责任。
4. 规定问责程序和方式。
建立问责管理制度应规定明确的问责程序和方式,包括问题查找、责任追究、处罚决定等流程,确保问责的程序合规、方式合理。
问责管理制度

问责管理制度问责管理制度是指在组织和管理中建立的一套规章制度,通过对错误和责任的追究,对管理或工作中的不合理或不规范行为进行惩罚和纠正,以保证组织的正常运转、规范管理和良好氛围。
下面将从理念、实施方法和效果三个方面对问责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一、问责管理制度的理念问责管理制度是管理而非惩罚的意义在于它通过规范化、标准化的行为规则和追责机制,帮助员工形成规范自身行为的自觉,使之自觉遵循标准的工作流程。
这样的制度能够避免不必要的管理纠纷和人事资源浪费,提高管理效率。
同时,对于工作中犯错、导致损失的人员进行合理的惩罚也可以起到警示作用,以达到减少错误和提高组织效益的效果。
二、问责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法1.建立追责机制,制定追责标准。
对职责范围内的员工,应该为其安排明确的责任范围,明确工作任务和领导下达的任务的执行标准。
在制定直接责任人员的追责标准时,应综合考虑项目重要性、工作性质及犯错性质等因素。
2.建立问责标准化工作流程。
标准化工作流程至关重要,可以消除工作过程的操作漏洞。
包括任务发布、执行、考核、问责等流程,实现从岗位人员的责任到追责人、责任人和管理层的责任全方位、多环节的工作流程控制。
3.问责时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不同的处罚措施。
处罚措施应根据错误性质、影响范围等具体情况进行制定。
对于错误影响小、性质较轻的人员,可以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等纪律处分方法,对于错误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人员应采取严厉的纪律处分,包括降职、辞退、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
三、问责管理制度的效果1.能够有效激励人员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由于追究制度的存在,员工在工作中往往会更加谨慎,不敢偷懒拖延、敷衍塞责,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和热情。
2.强化组织的纪律性和规范性。
问责管理制度使组织中的管理机制更加完善,追责是唯一的手段,避免了管理上的不规范、不纪律行为的产生,使组织规范性和纪律性得到保障。
3.加强员工自我约束。
问责制度使员工形成良好的职业操守,教育员工高度重视规范、以责任证明自己的价值,提高工作中的谨慎和自律能力。
问责管理制度

问责管理制度1. 引言问责管理制度是一种组织内部的管理机制,旨在维护公平、公正、透明的工作环境,促进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感,提高组织的绩效和效率。
通过建立问责管理制度,组织可以对不履行职责或存在不当行为的员工进行追究和处罚,以保证组织的正常运作。
2. 问责管理的重要性问责管理对于一个组织的长期发展和稳定运行至关重要。
以下是问责管理的几个重要性方面:2.1 强调责任意识问责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让组织成员更加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强调团队合作和个人责任意识的培养。
员工在明确自己的职责范围和目标的基础上,更加积极地履行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2.2 维护组织声誉通过问责管理制度,组织能够对违反行为规范或职业道德的员工进行纠正和处罚,维护组织的声誉和形象。
这有助于建立正向文化氛围,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升组织的竞争力。
2.3 改善绩效评估问责管理制度可以与绩效评估相结合,建立绩效与问责相结合的激励机制。
通过将绩效和问责相结合,组织可以更加公正地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3. 问责管理的原则和流程问责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遵循以下原则和流程:3.1 公正公平在问责管理中,公正公平是最基本的原则。
所有的问责决策都应基于客观的事实和证据,不偏袒任何一方。
同时,对于相同违规行为,应给予相同的纠正和处罚。
3.2 透明公开问责管理过程应该做到透明公开,充分尊重与问责事项相关的员工的知情权。
组织应公布问责管理制度,并定期组织会议或培训来解释制度的具体内容和执行流程。
3.3 多元化措施问责管理应采取多元化的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实施纪律处分等。
根据不同的情况,针对性地选择适当的问责措施。
同时,也应该给予员工改正错误的机会,鼓励并帮助他们改正不当行为。
3.4 及时性和连续性问责管理应该及时执行,避免延误。
管理者应及时调查和处理违规行为,确保及时纠正错误,并及时向相关员工通报问责结果。
此外,问责管理需要具有连续性,通过持续的监督和跟进,确保员工遵守组织规定。
管理问责制度

管理问责制度第一章引言1.1制度概述为了建立明确的管理体系,强化组织架构中的问责机制,提高管理效能,特制定本《管理问责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管理层,旨在确保管理人员充分履行其职责,达成公司目标,提高组织协同性。
1.2制度目标本制度旨在建立和完善管理问责体系,强调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行为规范,以推动公司的长期发展和战略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管理层级与职责2.1组织结构1.公司明确的组织结构,包括各级管理层和具体职责分工。
2.每个管理层级都应有清晰的职责范围和权限边界。
2.2管理层级与职责1.明确各管理层级的职责,确保上下级之间的协同配合。
2.每位管理人员在任职时需明确其职责,以确保责任的明确性。
第三章问责标准和原则3.1问责标准1.制定明确的问责标准,以业绩、目标达成、团队管理等为评价依据。
2.根据不同职责设置具体的考核指标和评估方法。
3.2问责原则1.确保问责制度公平公正,避免任何形式的歧视。
2.鼓励管理人员主动承担责任,形成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第四章问责流程4.1问题识别1.制定问题识别机制,通过各种途径及时获取并记录潜在问题。
2.建立问题反馈通道,鼓励员工积极反映问题。
4.2问题分析1.设立问题分析小组,对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找出根本原因。
2.制定问题分析报告,明确问题的性质、影响和解决方案。
4.3问责决策1.由公司高层对问题进行综合评估,确定问责决策。
2.考虑问题的性质和严重程度,采取适当的问责措施。
4.4问责执行1.将问责决策传达给相关管理人员,并明确执行时限和责任人。
2.监督问责措施的执行情况,确保责任人按时履行职责。
第五章问责措施5.1奖励机制1.建立奖励机制,对取得优异业绩和杰出贡献的管理人员给予适当奖励。
2.奖励可以包括薪酬调整、晋升机会、荣誉奖项等。
5.2惩戒机制1.制定明确的惩戒措施,对于业绩不佳、职责失职的管理人员采取适当的惩戒。
2.惩戒可以包括薪资降级、职务调整、甚至解雇等。
问责管理制度

问责管理制度问责管理制度是指建立一个完善的问责机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监督和追究,以保证行政问责工作的有效进行。
问责管理制度是现代行政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推动各项工作的重要手段,对于提高行政效能、保障人民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一、问责管理制度的必要性问责管理制度的建立是行政管理的要求之一,它不仅是对行政工作进行有力监督和调整的手段,也是对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一种约束和警示机制。
首先,问责管理制度有助于明确责任和权力。
在问责管理制度的约束下,各级行政部门和工作人员必须清楚自己的权责,明确自己的职责和权力范围,不得越权或滥用权力。
其次,问责管理制度有助于保证公共利益和权益。
通过问责机制,及时纠正行政部门和工作人员的错误和过失,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共事务的公正公平。
最后,问责管理制度有助于排除行政滥权和腐败现象。
通过问责机制,加强对行政部门和工作人员的监督,防止滥用行政权力,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
二、问责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问责管理制度包括责任明确、责任追究、责任制度和责任考核等几个方面。
责任明确是问责管理的基础,要求明确各级行政部门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和任务,并确保责任清晰明晰。
责任追究是问责管理的核心,强调对不履行职责、违法失职和不作为等行为进行追责,切实增强问责机制的震慑力。
责任制度是问责管理的重点,要求建立健全各级行政部门的内部责任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职责分工,提高工作效率和执行力。
责任考核是问责管理的重要手段,要求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定期对行政部门和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估和评价,从而推动工作的改进和创新。
三、问责管理制度的实施路径要建立健全有效的问责管理制度,需要采取以下几个途径:首先,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各级行政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对行政行为的规范和限制。
其次,加强对行政部门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再次,建立健全问责机制,明确申诉渠道和处理程序,确保公众的控告和投诉能够得到及时处理和回应。
管理问责制度

管理问责制度一、总则为加强管理问责,规范管理行为,推动工作顺利进行,确保组织的运营效率和实现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二、问责范围1.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组织内的管理人员,包括各级领导、部门负责人及其他相关职位。
2. 本制度适用于组织内的管理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目标达成情况、工作执行情况、资源利用情况、决策结果、团队管理等方面。
三、问责原则1. 党委和纪委是最高问责机构,对重大违规行为和失职行为负有最终责任,负责审判和追究责任。
2. 上级对下级有权力进行问责,充分发挥上级对下级的监督和指导作用。
3. 下级有权力向上级报告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要求,上级有责任对问题进行解决和反馈。
4. 问责必须合法、公正、透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进行。
四、问责程序1. 发现问题:问题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发现,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报告、工作检查、业绩考核等。
2. 收集证据:对问题进行调查和核实,收集相关证据材料,避免主观臆断和不公正判断。
3. 形成报告:将调查和核实结果整理成报告,记录问题的性质、原因、影响和相关责任人等信息。
4. 提出问责建议:根据问题的性质和情况,形成相应的问责建议,包括警告、记过、降职、撤职、辞退等。
5. 决策和实施:上级根据问责建议进行决策和批准,并通知相关责任人。
6. 监督和反馈:上级对问责结果进行监督,确保问责决策得到落实和执行,同时反馈给相关责任人。
五、问责方式1. 口头警告:对一般的管理违规行为和轻微失职行为,可以口头进行警告和批评。
2. 书面警告:对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和失职行为,应采取书面形式进行警告和批评,并将记录存档。
3. 记过处分:对严重的违规行为和失职行为,可给予记过处分,并将此记录存入个人档案。
4. 降职处分:对导致重大损失或对组织形象产生严重影响的违规行为和失职行为,可给予降职处分,并调整岗位。
5. 撤职处分:对严重违反规定、丧失工作能力或涉嫌犯罪的管理人员,可给予撤职处分,并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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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问责管理办法(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问责情形 (2)
第三章问责方式与适用 (3)
第四章问责权限和程序 (4)
第五章罚则 (4)
第六章申诉 (6)
第七章附则 (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全面管理,提升管理效能,强化工作责任制,促进中高层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坚决减少和杜绝各类职务失职、渎职等行为,建立“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创新务实、奖罚分明”的管理体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责任问责制度,是根据“有职就有责、任职要负责、失职
要问责”的原则,对责任问责对象在其管辖的部门和在经营管理活动过程中,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职责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
造成经济合同纠纷、企业合法权益受损或者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的,都要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三条集团执行总裁为问责工作决定人,根据本制度规定,视具体情形,作出是否问责的决定。
审计监察中心为问责工作执行机构(下称“问责执行机构”),调查、核实问责事实,提出问责意见并根据问责决定实施问责。
第四条依据本制度进行问责时,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二)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四)公正原则;
(五)问责与改进相结合、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问责范围
第五条问责情形的具体运行
(一)决策严重失误或违反程序和权限规定决策的;
(二)为完成经营考核指标弄虚作假、虚报数据,导致当期数据出现重大错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三)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较大的;(四)因工作失职或管理不力,致使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者
连续(3次及以上)发生一般性安全、质量事故的;
(五)因工作失职或管理不力,致使发生群体性、突发性、重大性事件,造成公司形象受到严重影响的,或对以上事件处理不及时、处置不当,导致事态恶化的;
(六)因工作失职、失误,致使公司受到上级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和监管部门处罚或批评的;
(七)对特别重大事项或问题隐瞒不报或上报不及时的;
(八)招投标活动出现内外勾结、串通招投标,被监督部门查处的;(九)出现员工多人罢工、辞职或上访的;
(十)招录、任用、选拔人员失察、失误,致使一年内出现违规违纪违法等行为,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一)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的;
(十二)出现被公司辞退、开除等离职人员在集团及其所属公司较长时间内承揽业务未发现或者制止的;
(十三)弄虚作假,牟取不正当利益的,数额较大的;
(十四)本系统或本单位年度内出现3人次以上吃拿卡要违规行为或一人以上被司法机关处理的;
(十五)在特定期间内,多次(3次及以上)出现相同或类似错误,屡教不改,被监督部门查处的;
(十六)严重违反有关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的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十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违反规定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
(十八)公司内部控制出现重大缺陷,导致公司合法利益受损的;(十九)对资金的使用不履行监督职责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二十)挪用公司资金或将资金借贷给他人,或未经批准以公司信用、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二十一)管理不作为,导致其管理的下属部门或人员发生严重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对下属部门或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包庇、袒护、纵容的;
(二十一)其他违反公司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
第三章问责方式与适用
第六条问责的方式:
(一)责令改正并作检讨;
(二)通报批评;
(三)留用察看;
(四)调离岗位、停职、降职、撤职;
(五)罢免、解除劳动合同。
(六)其他方式
第七条对被问责人处以本制度第五条规定的问责形式之外,可同时
附带经济处罚,处罚金额由审计监察中心视情况进行具体确定。
第八条因故意造成经济损失的,被问责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因过失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按比例承担经济责任。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追究:
(一)情节轻微,没有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
(二)主动承认错误并积极纠正的;
(三)确因意外和自然因素造成的;
(四)非主观因素未造成重大影响的;
(五)因行政干预或当事人确已向上级领导提出建议而未被采纳的,不追究当事人责任,追究上级领导责任。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从严或加重处罚:
(一)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较大且事故原因确系个人因素所致的;
(二)屡教不改且拒不承认错误的;
(三)事故发生后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
(四)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且无法补救的。
第四章问责权限和程序
第十一条问责权限和程序
(一)对因检举、控告、处理重大事故事件、查办案件、审计或者其他方式发现的公司员工应当问责的线索,审计监察中心按照权限和程序进行调查后,对需要实行问责的,按照公司管理权限向公司相关领导提出问责建议;
(二)公司相关领导可以根据审计监察中心提出的问责建议作出问责决定;
(三)公司相关领导作出问责决定后,由人事部门办理相关事宜,或者由审计监察中心责成有关部门办理相关事宜。
第五章罚则
第十二条对管理不善、违规违法行为按其给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金额,分为轻微、轻度、中度、严重、重大、特别重大五个等级。
按经济损失大小划分如下:
(一)涉及金额在人民币500元(含)以上至5000元以下的,为轻微违规行为;
(二)涉及金额在人民币5000元(含)以上至1万元以下的,为轻度违规行为;
(三)涉及金额在人民币1万元(含)以上至5万元以下的,为中度违规行为;
(四)涉及金额在人民币5万元(含)以上至10万元以下的,为严重违规行为;
(五)涉及金额在人民币10万元(含)以上,20万以下的,为重大违规行为;
(六)涉及金额在人民币20万元(含)以上,为特别重大违规行为。
第十三条经济损失处罚标准
(一)涉及经济损失的,根据事故大小、情节轻重,除赔偿经济损失之外,按以下标准进行处罚:
1、轻微违规行为,按损失金额35%的比例处罚;
2、轻度违规行为,按损失金额30%的比例处罚;
3、中度违规行为,按损失金额25%的比例处罚;
4、严重违规行为,按损失金额20%的比例处罚;
5、重大违规行为,按损失金额15%的比例处罚;
6、特别重大违规行为,按损失金额10%的比例处罚。
属轻度以上违规行为的,实行分段处罚。
原则上罚金由员工自行缴纳到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如果逾期或拒绝缴纳则由公司组织人事中心负责从员工收入中扣除,对当月不能全部处罚的部分,由组织人事中心负责逐月从员工月收入中扣除,当年至发年终奖仍未扣完者,可从年终奖中扣除。
(二)员工及相关领导处罚标准:
1、属轻微和轻度违规行为的,由直接责任人承担。
2、属中度或较大违规行为的,直接责任人承担全责,主管跟罚5%,部门负责人跟罚5%。
部门未设主管的,由部门负责人跟罚10%。
3、属重大违规行为的,直接责任人承担全责,主管跟罚5%,部门负责人跟罚5%。
4、属特别重大违规行为的,直接责任人承担全责,主管跟罚5%,部门负责人跟罚5%,部门分管领导跟罚5%。
第六章申诉
第十四条被处罚人对审计监察中心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5日内向审计监察中心提出书面申诉,逾期未提出书面
申诉的视为认可审计监察中心的处罚决定。
第十五条对审计监察中心处罚决定不服的申诉,审计监察中心应组织进行复议,复议决定为最终决定。
审计监察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做出复议结论。
第十六条在复审、复核部门未做出改变原处罚决定以前,仍按原处罚决定执行。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如与上述法律法规有冲突的,按照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审计监察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集团审计监察中心
201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