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责管理制度(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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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追责问责工作制度

公司追责问责工作制度

公司追责问责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员工行为,确保公司各项制度的有效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追责问责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公司全体员工适用,不受地域、部门、岗位限制。

第三条追责问责工作范围包括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及全体员工。

第四条追责问责工作应当遵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责任明确、处理恰当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设立追责问责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追责问责工作。

第六条公司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鼓励员工积极发现和举报违反公司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问责情形第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问责:(一)违反公司章程、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二)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三)泄露公司秘密,损害公司利益的;(四)违反职业道德,损害公司形象的;(五)其他应当问责的违法行为。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减轻问责:(一)主动认错、悔错,积极挽回损失的;(二)积极配合公司调查,有立功表现的;(三)其他可以从轻或减轻问责的情形。

第九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问责:(一)屡次违反公司制度,经教育仍不改正的;(二)故意隐瞒事实,逃避追责的;(三)对举报人、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四)其他应当从重问责的情形。

三、问责程序第十条问责程序分为:初步核实、调查核实、问责决定、问责执行、问责结果反馈五个阶段。

第十一条初步核实阶段,追责问责工作机构应当收集相关线索和材料,对问责事项进行初步核实。

第十二条调查核实阶段,追责问责工作机构应当组成调查组,对初步核实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收集证据,查明事实。

第十三条问责决定阶段,追责问责工作机构根据调查核实结果,提出问责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十四条问责执行阶段,追责问责工作机构应当将问责决定通知被问责人,并监督执行。

第十五条问责结果反馈阶段,追责问责工作机构应当对问责效果进行评估,并将结果反馈给公司领导和被问责人。

失职追责管理制度最新

失职追责管理制度最新

失职追责管理制度最新一、序言失职追责管理制度是指企业、政府或者其他组织在工作中,对员工、官员或者管理人员因失职、渎职造成损失或者对工作任务不负责而进行管理和追责的制度。

实施失职追责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提高管理效率,保障利益相关方的权益,激励员工和官员勤奋工作,让管理人员在工作中更加尽职尽责。

殊不知,失职追责这个问题真的很难来定义。

因为对于追责性质的问题,并非是领导一声令下,就能简单地追责下去的。

整个制度的实施和管理上课堪。

毕竟这是一个点到为止的一个问题。

此外,我们也需要考虑其他因素包括员工个人素质,政策法规和企业发展等等,这也使得追责失职问题不仅需领导部门协调努力才行,还需完善的规章制度为后盾,这才是一个真正可以起到效果的追责制度。

二、失职追责管理制度的实施意义1.保证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失职追责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促使员工和管理人员更加尽职尽责,不敢轻易放弃工作任务,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这对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政府的公共事务和其他组织的运转都具有重要意义。

2.激励员工和官员勤奋工作失职追责管理制度的实施,让员工和官员不敢懈怠,增强了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发了积极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了整体工作效率。

3.保障利益相关方的权益失职追责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保障利益相关方的权益,一旦管理人员或者官员出现失职行为,可以及时追责,减少损失,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4.加强管理效率失职追责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加强管理层对员工和官员的监督,促使他们更加认真谨慎地履行职责,提高了管理效率。

5.提高组织的形象和声誉失职追责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让企业更加规范和规范地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政府更加公正和廉洁地行使职权,提高了组织的形象和声誉。

三、失职追责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1.建立追责制度企业、政府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建立明确的追责制度,确立责任人,明确责任范围和任务分工,细化管理要求和考核标准,为追责提供依据。

2.明确责任界定企业、政府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明确责任界定,规定管理人员和员工的职责和义务,明确工作要求和规范,使责任范围清晰明了,做到追责有据可依。

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范文(3篇)

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范文(3篇)

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组织内部工作过程,加强工作纪律,强化责任意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组织内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三条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是指在组织内部,对工作中发生的过错行为进行追责和纠正的管理制度。

第四条工作过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违反工作流程规定;失职、渎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侵犯组织利益等。

第五条本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依法、公正、公开、公平、透明。

第二章过错行为认定第六条过错行为认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根据事实,以客观证据为依据,进行认定;(二)依据法律法规、内部制度和职责范围,进行判断;(三)听取涉事人员的陈述和辩解意见;(四)对于涉及第三方的行为,应当充分调查;(五)尊重权益,尽量避免对个人声誉造成伤害。

第七条工作过错行为认定程序如下:(一)接收和核实举报材料;(二)制定调查计划,成立专门小组进行调查;(三)调查组员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调查,并听取相关人员的意见和陈述;(四)确立事实依据,综合判断;(五)形成调查结论。

第三章违纪行为处理第八条违反工作流程规定的,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处理:(一)组织内部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二)情节较轻的,可以进行警告或者批评教育;(三)情节较重的,可以进行记过、记过申诉或者降低岗位等级;(四)情节严重的,可以进行降级、辞退等处理。

第九条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的,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处理:(一)调查组对涉事人员进行询问、调查,并听取涉事人员的陈述和辩解意见;(二)情节较轻的,可以进行警告或者批评教育;(三)情节较重的,可以进行记过、记过申诉或者有条件辞退;(四)情节严重的,可以进行辞退或者向有关机关报告。

第十条滥用职权的,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处理:(一)调查组对涉事人员进行询问、调查,并听取涉事人员的陈述和辩解意见;(二)情节较轻的,可以进行警告或者批评教育;(三)情节较重的,可以进行记过、记过申诉、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有条件辞退;(四)情节严重的,可以进行降级、辞退或者向有关机关报告。

安全检查追责问责管理制度

安全检查追责问责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生产安全,明确安全检查中的责任追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部所有涉及安全生产的部门、岗位和个人。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行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第二章追责问责范围第四条安全检查追责问责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的;2. 安全检查工作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的;3.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导致事故发生的;4. 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造成安全事故的;5.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6. 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三章追责问责主体第五条追责问责主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门和个人:1. 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2.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直接负责;3. 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员工,对个人安全生产行为负责;4.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四章追责问责程序第六条追责问责程序如下:1. 发现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应立即报告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3. 对确认的违法行为,应按照相关规定,提出追责问责建议;4. 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部门负责人,根据调查结果,作出追责问责决定;5. 追责问责决定应书面通知相关责任人,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章追责问责方式第七条追责问责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 警告、通报批评;2. 撤销职务、降职、免职;3. 取消评优评先资格;4. 追究经济责任;5. 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由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失职追责管理制度规定

失职追责管理制度规定

失职追责管理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内部管理,促进员工履行职责,保障企业运营稳定,根据《劳动法》和《公司法》相关规定,制定本失职追责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和基层员工。

第三条失职追责管理制度的目的是通过明确责任、追究责任,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完善公司治理,提升企业内部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失职是指员工在工作中未能按照职责要求进行工作,造成工作失误、损害公司利益或其他员工权益的行为。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追责是指公司根据工作失误的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或者相应的惩处。

第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并以此实施办法的规定追究失职责任。

第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责任追究的调查制度,确保追究失职责任的客观、公正。

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责任追究记录的档案管理制度,便于日后查阅和借鉴。

第九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对责任追究工作评估的制度,及时检查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第二章责任追究第十条公司对员工工作失误的责任追究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

第十一条责任追究应当依据工作失误的情况进行适当的处理,包括批评教育、警告、罚款、记大过、降级或者辞退等。

第十二条责任追究程序应当注重程序公正和效率,切实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责任追究工作应当由公司内设的责任追究委员会或者相关部门负责,对工作失误进行调查研究,形成责任追究决定。

第十四条责任追究决定应当经过公司领导层审批,方可执行。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决定的复核制度,确保责任追究决定的客观、公正。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向员工公布责任追究的结果,并及时告知有关部门及员工。

第十七条责任追究处理的复核结果应当向全体员工通报,以提高责任追究决定的透明度。

第三章保障措施第十八条为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员工维权制度,对员工合法权益进行保护。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员工心理辅导机制,对被追责员工进行心理疏导,减少工作压力。

失职追责管理制度最新范文

失职追责管理制度最新范文

失职追责管理制度最新范文失职追责管理制度目录一、引言二、背景三、目标四、追责的原则五、追责的程序5.1 追责的触发条件5.2 追责的程序流程5.3 追责的程序步骤六、追责的方式6.1 追责的轻重程度6.2 追责的方式和措施七、追责的限制与保障7.1 追责的限制7.2 追责的保障八、追责的监督和评估九、结论附录:参考书目一、引言失职追责是指在组织和机构中对于工作中的失职行为进行追责和处罚的制度。

失职追责管理制度是确保机构中各级工作人员忠实履行职责、不失职的重要制度。

本文将从背景、目标、原则、程序、方式、限制与保障、监督和评估等方面对失职追责管理制度进行系统论述和分析,旨在对该制度进行最新范。

二、背景失职追责管理制度是建立在国家法律制度和组织机构管理制度的基础上,通过追责和处罚措施,对工作中的失职行为进行惩治,以保证各级工作人员积极主动地履行职责,增强行政服务效能,提高政府机构的管理水平。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各组织机构中出现了一些不履行职责、不正当行为的情况,严重影响了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追责管理制度得以建立和完善。

三、目标失职追责管理制度的目标是通过追责和处罚措施,确保各级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

具体来说,目标包括:(1)激励各级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提高工作积极性和效率;(2)惩治不履行职责、失职行为,净化组织机构;(3)提高行政管理水平,推动组织机构改革;(4)保护人民群众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四、追责的原则失职追责管理制度的实施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性原则:追责的过程和结果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追责的措施和方法应合法、合规、公正,保障被追责人员的合法权益。

(2)公正性原则:追责应公正、公平、公正执行。

对于同等失职行为,追责的结果应一致,不得有特殊待遇。

(3)充分调查原则:在追责前要进行充分的调查,确保追责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5篇)

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5篇)

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一、为进一步强化全局工作人员的责任和工作质量,规范工作行为,根据《国家公务员法》等有关法规、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工作过错,是指全局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因不严、不细、不实或其它主观原因,造成工作损失、产生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

三、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各处室及所有工作人员。

四、追究工作过错责任,应遵循实事求是,有错必究,责罚相当,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追究工作过错责任:(一)一般工作过错1.正式上报或下发的文件及各类材料中,格式、文体、文字等方面出现较大的错误或遗漏,尚未造成不良影响的;2.在政务接待、会议筹备、活动____过程中因计划不周、疏忽大意或不按要求办理,给工作造成被动的;3.违反工作程序,越级请示、汇报,给工作造成被动的;4.在督促查办、综合调研、信息报送等工作中,因自身原因造成上报材料失实的;5.首问责任人不履行首问负责制,贻误办事人办事,造成较坏影响的;6.因态度不好、服务不周受到投诉并经查实的;7.其他应该追究一般工作过错责任的行为。

(二)重大工作过错1.遇重大或紧急问题不及时报告,不采取应急措施,给工作造成较大损失的;2.超越规定权限擅自做主,给工作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3.在正式上报或下发的文件及各类材料中,因自身原因导致内容出现与现行法律、法规、文件或其他有关规定不相一致问题,产生不良影响的;4.违反保密规定出现____问题,但尚未触犯国家保密法规的;5.因未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以权谋私,给工作造成较大损失的;6.其他应该追究重大工作过错责任的行为。

六、工作过错责任划分及承担按以下情况予以认定:(一)因擅自作主、未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报告不及时等造成的工作过错,由具体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不严、不细、不实等原因出现的工作过错,具体责任人承担主要责任,处室领导承担次要责任;(三)因工作程序不明、落实制度不力等原因出现的工作过错,除具体责任人承担责任外,处室领导承担领导责任;(四)工作过错行为造成经济赔偿的,工作过错责任人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范文责任追究是一种有效的管理制度,可以帮助企业建立合理的工作秩序,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责任意识。

本文将以____字的篇幅,详细介绍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并给出相应的范文参考。

一、制定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的必要性1. 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工作中,难免会发生一些过失和失误,如果没有一个明确的责任追究制度,员工可能会产生不负责任的态度,从而影响工作的正常进行。

因此,制定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可以帮助企业建立起一个严明的工作纪律,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2. 提高员工的责任意识:在工作中,每个员工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只有当员工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通过制定责任追究制度,可以提高员工的责任意识,使其明确自己的责任范围,并努力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3. 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有时候,员工会因为一些原因而工作不积极,或者出现一些不负责任的行为。

制定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可以对这些行为进行追责,给员工一个明确的警示,从而激励其提高工作积极性,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二、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的制定1.明确制度的目的和原则: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意识。

制度的原则包括公平、公正、公开、明确、严格等。

2.确定责任的划分和范围:根据企业的组织结构和业务特点,明确不同岗位的职责和义务,以及不同工作环节中可能涉及的工作过错。

同时,明确工作过错可能产生的后果和责任。

3.明确责任的追究方式和程度:根据工作过错的性质和程度,确定相应的责任追究方式和程度。

例如,可以采取提醒、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方式进行追责。

4.确立责任追究程序和流程:制定追责的程序和流程,明确每个环节的责任人和工作内容。

例如,可以包括违规通报、责任调查、听证、决定追责、执行追责决定等环节。

5.制定奖惩机制:除了追究责任,还应建立奖励机制,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表彰和奖励,以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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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责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建立、完善商场管理制度,提高所有人员的工作责任意识,营造一个积极向上团结的工作团队,特制定本追责制度。

二、适用范围
商场所有员工。

三、定义
本制度所称,是指公司工作人员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个人工作职责,不执行或拖延办理公司决定决议的事项,不办理或拖延交办的工作,以致影响执行力和公信力,给公司的利益造成损害,或者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制度。

四、追责制度的原则
1、事实求是、客观、公平公正、有责必问、有错必纠等原则;
2、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3、处罚与奖励对等原则;
4、追责与改进,奖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五、追责范围
1、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或管理措施不到位,导致其负责或管理的工作出现较大漏洞,给公司造成财产或经济损失。

2、管理人员有疏于管理、监督不到位等失职行为,导致所管理的部门员工出现严重违纪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3、无正当理由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完成本职工作或者未按标准要求完成工作的。

4、对本职工作推诿、拖延不办的。

5、未按公司规定、标准以及工作程序,造成损失的。

6、未严格执行保密,泄漏公司机密。

六、追责形式及处罚办法
1、对于被追责人的责任追究可以单独适用或合并适用以下处理方式,可同时对绩效考核进行调整,绩效考核成绩由部门根据情况进行考核打分。

(1)通报批评、责令改正并做出书面检查。

(2)取消当年评优评选资格。

(3)留职查看。

(4)调离岗位、降职、停职、免职。

(5)责令辞职。

2、对于被追责人的绩效考核扣分情况。

(1)轻微责任行为,扣除个人当月绩效考核分1-5分。

(2)一般责任行为,扣除个人当月绩效考核分5-10分。

(3)重大责任行为,扣除个人当月绩效考核分10-15分。

3、工作过失责任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理:
(1)一年内出现3次或以上工作过失的。

(2)干扰、阻碍、不配合调查的。

(3)对举报人打击、报复、陷害,拒不纠正过失行为。

4、工作过失责任人主动发现并及时纠正错误,未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的,可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追究工作过失。

2018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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