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事诉讼中的有效辩护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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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事诉讼中的控审分离原则

论刑事诉讼中的控审分离原则

论刑事诉讼中的控审分离原则控审分离作为当今世界刑事司法实践中的重要准则,在历史上一直是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核心,并且代表着刑事诉讼的发展趋势。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贯彻控审分离原则有助于规范司法机关的职能与分工,使检察院和法院更好地行使检察权和审判权,彻底将法官变为中立的裁判者,以期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本文將通过对控审分离原则的内涵、结构和价值进行详细分析,同时简要介绍西方发达国家针对控审分离原则的刑事立法,进而对我国的刑事诉讼立法和实践中未充分贯彻控审分离原则的漏洞和问题进行解读,最后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和意见,以期推动我国刑事诉讼立法的完善。

一、权力制衡是控审分离原则产生的理论基础笔者认为,控审分离原则来源于西方的权力制衡理论,它是权力制衡理论在刑事诉讼领域的具体体现。

权力制衡理论最初由古希腊先贤亚里士多德提出,他经过对古希腊所有城邦多年的游历和对比总结后发现:一个城邦之所以能成为一个独立的政治实体,是因为它具有三项基本的功能,即执行功能、商议功能和裁判功能。

这样的朴素政治学学说为之后洛克、孟德斯鸠提出三权分立的政治设想提供了理论基础。

权力制衡理论一经提出就引起了当时西方各国的大地震。

各国政治体制在几十年间纷纷做出改变,纵然各国国情不同,但总的来说,司法权从行政权中分离出来是当时的一个普遍趋势。

德、法率先根据权力制衡理论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控审分离制度。

权力制衡理论提出了国家权力的分配与相互约束,在刑事司法领域则体现在控审分离原则中,它为司法权独立于行政权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持,在理论和实践上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权力制衡理论的核心是分权,在政治学中体现在立法、司法、执法三权分立,延伸到刑事诉讼领域就是指起诉权和裁判权相分离、相制约。

我国实行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分立的刑事司法体制,检察机关专司审查追诉,法院只能对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裁判。

这样一来,起诉书就成为检察院起诉和法院裁判的唯一依据,法院必须针对起诉书载明的犯罪事实、理由和罪名进行裁判,否则就与权力制衡和控审分离原则相背离。

试论无罪推定原则

试论无罪推定原则

试论无罪推定原则无罪推定原则,也被称为“疑罪从无原则”或者“无罪推定”,是刑事诉讼法律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原则,是保护被告人权益的基本原则之一、其核心内容是指,在刑事审判过程中,应当假定被告人是无罪的,直至经过法庭的正式审理,证明被告人有罪才能定罪。

无罪推定原则在保障公正审判、维护人权和法治的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

首先,无罪推定原则体现了对被告人的人权尊重。

法律确立无罪推定原则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公民不受错误指控的侵害和迫害。

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的自由权、尊严权、人格权都可能受到侵犯。

无罪推定原则为被告人提供了一个法律保障,使其在审判过程中享有平等和公正的待遇。

它意味着,无论被告人的社会声誉如何、社会地位如何,都应该被视为无罪的,不能过早地加以指控和定罪。

只有在经过充分审判,确凿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罪,才能对其进行定罪和处罚。

其次,无罪推定原则有助于推动司法公正和法治建设。

无罪推定原则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司法过度执拗和错误定罪的风险。

它要求法庭在审理案件时,必须进行充分的调查和证据收集,以确保被告人的无罪权益不被侵犯。

虽然并非所有的错误指控都能通过无罪推定原则被纠正,但它至少提供了一个机会,使得被告人能够得到公正的审理和辩护。

这有助于修复司法信任危机,加强人们对司法公正性的信赖,进而推动社会的法治建设。

此外,无罪推定原则也起到了预防司法滥用和保护正当权益的作用。

根据无罪推定原则,被告人在法庭上从一开始就被视为无罪的,这对于被告人来说是一个重要的权益保护措施。

无罪推定原则迫使检察机关在起诉案件之前,要对证据进行广泛调查,慎重审查证据的可信性和充分性。

这可以避免检察机关追求“以定罪为目标”的倾向,同时也防止对犯罪嫌疑人的不合理羁押和追诉,保障了被告人的正当权益。

最后,无罪推定原则也有利于提高刑事审判的效率和公正性。

在实践中,无罪推定原则强调了正反两方证据的重要性,需要法庭仔细审视和权衡双方的证据,并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怎样完善我国刑事诉讼中无罪推定原则论文

怎样完善我国刑事诉讼中无罪推定原则论文

试论如何完善我国刑事诉讼中的无罪推定原则摘要:无罪推定原则是我国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一条重要原则,在司法实践中有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何贯彻和运用好这一原则成为司法实践者要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从无罪推定原则的内涵、作用、应用现状及如何完善进行论证,以便更有利这一重要原则的贯彻执行.关键词:刑事诉讼;无罪推定;沉默权;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无罪推定原则是在以否定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有罪为出发点的一项法律原则,它与刑事程序法定原则一起,构成了现代刑事诉讼制度的基石。

随着社会不断发展,科学技术不断进步,刑事案件更加复杂多样,而当前执法办案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要破除旧观念,树立新理念、将无罪推定原则根植于全体执法人员的思想中,贯彻于司法实践的各个环节,是社会现实摆在我们面前的历史课题。

一、无罪推定原则的内涵无罪推定,作为现代刑事诉讼的一项基本原则,是自然文明战胜司法专横,刑事诉讼制度走向民主的标志,该原则最基本的内涵是,任何人非经专门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被确定有罪之前,不能被认定为有罪,享有被认为无罪的权利。

我国96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因此,无罪推定所强调的是对被告人所指控的罪行,必须有充分、确凿、有效的证据。

如果审判中不能证明其有罪,就应推定其无罪。

二、无罪推定原则的作用无罪推定原则的作用,突出表现在人权保护方面。

”人权”作为人们维持生存、从事社会活动所不可缺少的最基本权利,历来是国内外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之一。

从本质上讲,无罪推定不是对被告人作出的无罪判定或终结性结论,而是在法律上对他在刑事诉讼中所处地位的保护性假定或拟制。

确认无罪推定原则的作用具体表现在:首先,有利于解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地位问题。

在封建纠问式的刑事诉讼制度下,实行”有罪推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成为被”纠问”的对象,不能成为真正的诉讼主体。

因而,冤假错案、刑讯逼供丛生,根本谈不上对公民生命安全、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等人权的保障。

论平等保护原则在刑事诉讼中的适用

论平等保护原则在刑事诉讼中的适用
没有被 普遍 引入 到人 类 的社会 生活 和政治 生 活 , 直
收 稿 日期 : 2 0 1 3 — 0 8 — 1 0
上 是 没 有 意 义 的 。 因 为 这 种 权 利 所 产 生 的 后 果 与 完 全没有 权利 的情 况是 一样 的 , 在 赋予 每个人 平等
基金项 目: 江苏高校优势学 科建渡工 程资助项 目 ( P A P D) 、2 0 1 2 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沦 辩 科研项目 ‘ 侦查程序与 伊椒 保障’ ( 项目 编号 1 2 S F B 5 0 3 1 ) 暨2 0 1 3 年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 目‘ 刑事诉讼中的 涉案财产研究 ’ ( 项目编号 : 2 0 1 3 S J B 8 2 0 0 0 7 ) 阶段性成果。
占有 。 然 而 霍 布 斯 的 自然 权 利 理 论 中 存 在 一 个 悖
论 , 即 所 有 人 共 同拥 有 的对 一 切 事 物 的权 利 在 根 本
平 等都 被视 为一 种精 神信 仰 , 但 由于 理 性 能 力 或 者 身 份 成 为 具 有 统 治 资 格 的 因素 , 平 等 理念在 最初 并
人的合 法财产。
[ 关 键 词】 平 等保 护原则 ; 严格 审查标准 ; 请求权 ; 财产权
[ 中图分类号] D 9 l 5 . 3 [ 文献标识码] A [ 文章编 号] 1 6 7 1 . 7 1 5 5 ( 2 0 1 3 ) 0 5 . 0 0 5 8 . 0 5
平等 保护 原则 , 自 1 8 6 8年 美 国 宪 法 第 l 4条 修 正 案之 后 , 逐 渐 被各 国写入 宪 法 ; 自 l 9 4 8年 《世界 人 权宣 言 》 、1 9 6 6年 《 公 民权利 和 政治 权 利 国际公 约》 通 过后 , 逐 渐成 为 国际社会 公 认 的一 项人 权保

第三章 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 新

第三章 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 新



贯彻这一原则的要求: 一方面是要正确地理解“程序法定”。这一原则基本 含义有二,一是刑事诉讼程序只能由国家的立法加以 规定;二是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的职权,司法机 关不得行使,司法机关更不能违背刑事诉讼法所明确 规定的诉讼程序而任意决定诉讼的进程。 另一方面要充分地认识到证据问题也是程序问题,脱 离法定程序去调查、收集、审查、核实和认定证据, 其结果轻则形成瑕疵证据,重则形成非法证据,非法 证据必须受到程序的制裁,排除在定案根据之外,对 于运用非法手段收集证据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 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诉讼价值 1、无罪推定是一个程序法原则,而不是实体法原则, 即无罪推定不等于无罪认定; 2、无罪推定确定了一个诉讼证明的逻辑法则; 3、无罪推定是现代刑事诉讼中处理疑案的一个基本法 则——诉讼法理的“疑义有利于被告人原则”在无罪 推定原则中表现为“罪疑从无、刑(量刑或者处以刑 罚)疑从轻”。 4、无罪推定的受益者,决不仅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 人个人,而是社会的全体公民。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与 2004年6月29日一受贿罪判处刘方仁 无期徒刑,同年8月4日北京市高级 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四个字概括:贪财 好色



可简称“辩护原则”。 此原则的含义 可简称“辩护原则”。此原则的含义 第11条 „„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 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 第14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犯 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 权和其他诉讼权利。 诉讼参与人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 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关于“一事不再理”原则 就特定被告人、之特定犯罪事实,只应受到国家“一 次性”的追诉、处罚,所以国家不得重复追诉、处罚 相同被告相同的犯罪事实,一般称为“一事不再理” (Ne bis in idem)或“禁止二重危险”(Double Jeopardy)。 从程序面而言,一事不再理的表现便是同一案件之禁 止再诉,包括判决确定前禁止再诉之“重复起诉之禁 止”,以及实体判决确定后禁止再诉之“实体确定力” (既判力);从实体面而言,一事不再理的用意在于 同一案件之“禁止双重处罚”,亦即,特定被告就其 所犯特定犯罪事实,最多只受一次处罚,因此也称为 “一罪不二罚”。

重要案例分析成功争取刑事责任减轻的辩护策略

重要案例分析成功争取刑事责任减轻的辩护策略

重要案例分析成功争取刑事责任减轻的辩护策略在刑事诉讼中,辩护策略的选择直接影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合理有效的辩护策略不仅可以为被告人争取刑事责任减轻,更能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下面将通过对一个重要案例的分析,探讨成功争取刑事责任减轻的辩护策略。

案例背景:本案是一起涉及跨国贩毒的刑事案件。

被告人小明被指控为核心犯罪嫌疑人,涉嫌组织、领导贩毒团伙,案件涉及多个国家和区域。

在此严峻的案情下,辩护律师采取了一系列策略,成功争取了小明刑事责任的减轻。

1. 制定明确的辩护目标辩护律师首先与小明进行详尽的沟通,了解案情和小明的主张。

根据小明的供述和调查结果,律师明确了辩护目标:争取降低小明的犯罪构成和社会危害程度,从而降低刑事责任。

2. 强调证据缺失和合法性问题律师通过详细的案情调查和相关法律研究,发现公诉机关的起诉文件中存在大量证据缺失和合法性问题。

律师在庭审中针对这些问题提出有力的质疑,削弱了起诉方的证据链条。

3. 提出不利于起诉方的证据和情节辩护律师调查了案件中的各项证据,并发现了一些对起诉方不利的证据和情节。

这些证据和情节有力地证明了小明在案件中扮演的非主导角色,并提供了有力的反驳证据。

4. 强调量刑原则和减轻刑责的理由在量刑阶段,辩护律师充分展示了小明的辩护资料和证据,重点强调其无前科、积极悔过以及对社会有益的行为。

律师同时提出了适用刑罚必须考虑的量刑减轻原则,例如刑责与社会危害程度之间的关系等。

5. 展示社会关怀和积极改造的意愿为了进一步减轻小明的刑事责任,律师在庭审中提供了大量证据证明小明在犯罪后表现出的积极改造意愿和对社会的关怀。

律师通过家庭出庭人证言、个人行为记录等方式,向法庭展示了小明的良好表现,以争取法庭对其的宽大处理。

6. 请愿法院考虑案情特殊性针对本案的跨国特点和小明相对较低的犯罪活动,律师向法院呼吁特别对待,请求法院在予以惩处的同时考虑案情特殊性,并对小明的刑事责任予以减轻。

通过以上辩护策略的运用,辩护律师成功地争取到了小明刑事责任的减轻。

经验法则在刑事诉讼案件中的运用

经验法则在刑事诉讼案件中的运用

经验法则在刑事诉讼案件中的运用在刑事诉讼案件中,经验法则是律师、法官和法律专家们经常引用和运用的一条原则。

它基于对于过去类似案件的经验总结,通过对案件中的各种事实、证据和诉讼程序的分析和判断,来预测案件的结果和做出相应的法律策略。

在某种程度上经验法则是法律实践中的一种指导原则,可以帮助法律从业者更加准确地评估案件和进行法律分析。

本文将探讨经验法则在刑事诉讼案件中的应用。

一、经验法则的基本原理经验法则是基于过去的案例和法庭判例来推测现有案件结果的一种法律分析方法。

它的基本原理是,如果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与过去类似案件的事实和证据相似,那么案件结果的趋势也会大致相似。

这个原理在实践中得到了充分的验证,在很多情况下,过去类似案件的结果确实可以成为预测现有案件结果的参考依据。

二、经验法则的运用1. 案例比对在刑事诉讼案件中,律师和法官可以通过对过去类似案件的比对,来寻找相似之处和不同之处。

通过比对案例,可以发现案件中的一些重要特点和规律,帮助预测案件结果,指导律师制定辩护策略和法官做出判决。

2. 预测案件结果通过经验法则,法律从业者可以更加准确地预测案件结果。

他们可以根据过去案例中的结果和判例,来判断现有案件的趋势和可能的结果,这样可以省去很多不必要的时间和精力,更好地指导辩护和判决。

3. 制定辩护策略在刑事诉讼案件中,辩护律师可以根据经验法则来制定辩护策略。

他们可以通过对过去类似案件的分析,了解哪些辩护策略更容易获得成功,哪些不太可行。

这样可以提高辩护律师的工作效率,也可以增加胜诉的可能性。

4. 司法决策虽然经验法则在很多情况下可以成为法律分析和判断的重要依据,但它也有其局限性。

在刑事诉讼案件中,由于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都会有所不同,有些情况下经验法则可能不适用或者产生误导。

法律从业者在运用经验法则的时候,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四、结语经验法则在刑事诉讼案件中的应用,可以帮助法律从业者更加准确地预测案件结果,提高工作效率,指导合理判决,增加辩护成功的可能性。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监督规则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监督规则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监督规则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构,担负着维护公正司法和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重要职责。

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检察院的职责不仅限于起诉犯罪嫌疑人,而且还要对公安机关、法院、律师等各方面的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刑事诉讼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为实现这一目标,人民检察院制定了一系列刑事诉讼监督规则。

一、刑事诉讼监督的范围人民检察院的刑事诉讼监督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合法性和证据的合法性是否得到保障,是否存在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

2.法院审判活动的是否存在违法、失当、滥用职权等行为。

3.刑事辩护人是否在诉讼中履行职责,是否存在违法行为,比如暴力阻碍证人作证、教唆被告人作伪证等行为。

4.法律援助机构是否在刑事诉讼中有效履行职责。

二、刑事诉讼监督的方式人民检察院的刑事诉讼监督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检察建议:对于发现的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检察建议,要求相关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2.检察监督:人民检察院可以参与刑事诉讼全过程,对公安机关、法院的行为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检察复议:对法院作出的不当判决,人民检察院可以进行检察复议,并提出更正或改判的意见。

4.申诉监督:人民检察院会对申诉行为进行监督,要求各级法院依法予以处理。

三、刑事诉讼监督的基本原则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监督中,必须遵守以下几个基本原则:1.法定程序:人民检察院必须依法行使刑事诉讼监督权,确保监督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独立公正:人民检察院在行使刑事诉讼监督权时必须保持独立公正,维护刑事诉讼的公正和实质正义。

3.保护人权:人民检察院在监督刑事诉讼中必须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尤其是禁止使用非法证据和非法手段。

4.依法办事:人民检察院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注重法律程序,规范监督行为。

四、刑事诉讼监督中的问题及优化措施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监督中,也会遇到一些问题。

一些检察官对同行之间透露线索、仅凭嫌疑人供述非法处理,并不是非常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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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事诉讼中的有效辩护原则
在刑事诉讼中,为了保障被告人权利,确保司法公正,有效辩护原则是至关重要的原则之一。

有效辩护原则是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西方法律文化的基本原则之一,在保障诉讼公正和被告人权利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说明有效辩护原则的意义,具体阐述其内容和适用范围,并结合法律实践提出相关建议。

一、有效辩护原则的意义
二、有效辩护原则的内容和适用范围
有效辩护原则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被告人的证明权、被告人的辩护权和被告人的申诉权。

1. 被告人的证明权
被告人的证明权指的是被告人有权利提供并提供证据,证据对证明案件和证明被告人的无罪将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

只有允许被告人在法庭上尽可能多地提供证据,才能保证判案的公正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被告人的辩护权是指被告人对控告和证据提出异议和辩驳的权利。

诉讼过程中,被告人应在现场的审讯中全面比对起诉人的证据和控告的合理性和正当性。

同时,被告人还可以通过提供辩护证据和作出自己的代表行为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被告人的申诉权是指被告人享有上诉权和申诉权,有权把自己不满意的判决向上一级的司法机关申诉。

被告人在获得判决后可以提起上诉或针对未经过的判决提出申诉,保障被告人权利。

三、建议
在实践中,需要加强对有效辩护原则的理解和实践。

为了确保诉讼公正、维护被告人的权利,在刑事程序中应充分发挥被告人证明、辩护和申诉的权利,同时还要关注一些以下问题:
1. 对证据来源做出评估
在法庭上,被告人应对起诉人提供的证据进行反驳。

这需要对证据来源进行评估,快速进行反驳。

若掌握的证据不足导致无法进行反驳,可以发出要求被告人补充的请求。

检察机关、法庭和警方应保护被告人的权益,尊重其权利和财产。

在庭审前后,应随时确保被告人的权益得到保护。

3. 保证诉讼的公正性
在司法实践中,应严格区分事实和猜测。

审判机关应根据事实来作出判断和决定。

在庭审中,必须尊重被告人的证明权和辩护权,并根据审判机关的裁定能力,以确保判决的公正性和法律正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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