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滨前期物业服务管理规约新(已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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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物业管理服务2024年新标准合同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2024年新标准合同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前期物业管理服务2024年新标准合同本合同目录一览1. 定义与术语解释1.1 合同主体1.2 物业管理服务1.3 前期物业管理1.4 物业范围1.5 业主1.6 物业公司2. 服务内容与标准2.1 物业接管验收2.2 物业维护管理2.3 物业设施设备维护2.4 环境卫生管理2.5 安全防范管理2.6 绿化管理2.7 公共秩序维护2.8 物业档案管理2.9 客户服务2.10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3. 服务期限与启动时间3.1 服务期限3.2 前期物业管理启动时间4. 服务费用4.1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4.2 费用支付方式4.3 费用调整机制4.4 费用退还与赔偿5. 合同的履行与监督5.1 物业公司的义务5.2 业主的义务5.3 合同履行监督6. 合同的变更与终止6.1 合同变更条件6.2 合同终止条件6.3 合同终止后的善后处理7. 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7.1 违约责任7.2 争议解决方式8. 保密条款8.1 保密信息范围8.2 保密义务8.3 保密期限9.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9.1 法律适用9.2 争议解决方式10. 其他条款10.1 合同的生效与解除10.2 通知与送达10.3 附件11. 合同附件11.1 物业项目情况说明书11.2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与标准明细表11.3 物业公司资质证明文件11.4 业主委员会组成成员名单12. 合同签署日期13. 合同签署地点14. 合同双方盖章及签字页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定义与解释1.1 合同双方1.2 物业1.3 物业管理服务1.4 服务期1.5 合同金额1.6 违约1.7 赔偿1.8 法律适用1.9 争议解决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2.1 物业位置2.2 物业规模2.3 物业现状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内容3.1 公共区域清洁3.2 公共区域维护3.3 绿化管理3.4 停车管理3.5 安全保卫3.6 设施设备维护3.7 客户服务第四条服务标准与质量4.1 清洁标准4.2 维护保养标准4.3 绿化养护标准4.4 停车管理标准4.5 安全保卫标准4.6 设施设备运行标准第五条服务费用5.1 服务费用构成5.2 服务费用支付方式5.3 服务费用调整第六条物业公司义务6.1 服务提供6.2 服务改进6.3 信息披露第七条业主义务7.1 遵守物业管理规定7.2 支付服务费用7.3 配合物业公司管理第八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8.1 合同生效条件8.2 合同变更8.3 合同终止条件第九条违约责任9.1 物业公司违约9.2 业主违约第十条争议解决10.1 协商解决10.2 调解解决10.3 仲裁解决10.4 法律途径第十一条其他条款11.1 保密条款11.2 知识产权保护11.3 不可抗力第十二条附件12.1 物业平面图12.2 服务项目明细表12.3 服务费用计算明细第十三条签署13.1 双方代表签字13.2 盖章13.3 日期第十四条合同正本与副本14.1 正本数量14.2 副本数量14.3 合同保管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术语解释1.1 合同主体1.1.1 本合同甲方为物业项目的开发商或业主委员会,乙方为物业服务企业。

前期物业服务管理规约简洁范本

前期物业服务管理规约简洁范本

前期物业服务管理规约前期物业服务管理规约一、服务目标本规约旨在确保物业服务的高效运行,提供舒适的居住环境,为业主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支持。

二、服务内容1. 设施维护:定期检查和维护公共设施,如电梯、停车场、消防设备等,确保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2. 环境清洁:定期清洁公共区域,如楼道、走廊、花园等,保持整洁和卫生。

3. 垃圾处理:安排定期收集垃圾,确保垃圾分类和处理符合环保要求。

4. 安全保障:加强小区的安全防范工作,设立监控系统、安全巡逻等,确保业主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5. 环境绿化:进行小区的绿化工作,种植花草树木,打造美丽的居住环境。

6. 公共活动:组织社区活动,增进邻里间的交流和互动,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

7. 投诉处理:及时处理住户的投诉和问题,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保障业主权益。

8. 信息发布:定期向业主发布物业服务信息,如物业费用、维修通知等,确保信息的及时传达和透明度。

三、服务原则1. 公正公平:在服务过程中,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不搞任何歧视和偏袒。

2. 高效便捷: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及时响应住户的需求和问题,确保业主满意度。

3. 协调配合:与相关部门和业主委员会保持密切沟通与配合,共同推进物业服务工作的完善。

4. 诚信守法:物业服务人员要遵守职业道德,坚持诚信守法,不得从业主和供应商处接受贿赂等不正当利益。

5. 节约环保:在物业管理过程中,注重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倡导低碳生活。

四、责任与权益1. 业主的责任:缴纳物业费用,并按时交纳;遵守物业管理规定,不违反社区公约;爱护公共设施环境,不随意损坏和破坏。

2. 物业服务人员的责任:保证公共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定期清洁和维护公共场所;及时处理住户的投诉和问题;组织社区活动,增加邻里间的互动。

3. 业主的权益:享受健康舒适的居住环境;获得高效、优质的物业服务;参与物业服务管理的决策和监督。

4. 物业服务人员的权益:获得合理的劳动报酬;受到尊重和平等对待;在工作中得到必要的支持和培训。

通用范文(正式版)前期物业服务管理规约

通用范文(正式版)前期物业服务管理规约

前期物业服务管理规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物业服务管理的前期工作,确保物业管理运营的高效和合规。

2. 背景物业服务管理是保障小区居民生活质量和社区秩序的重要工作。

在物业服务开始运营之前,需要进行一系列前期准备工作,以确保物业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前期物业服务管理准备工作3.1 人事配置在开始物业服务管理之前,需要合理配置物业管理团队的人员。

物业管理团队应包括但不限于职位:•总经理:负责整体物业服务管理工作•运营经理:负责物业日常运营管理•维修主管:负责小区维修和设备保养工作•客服人员:负责居民投诉和问题解决•安全巡逻员:负责小区安全巡逻工作3.2 设备和供应品采购在物业服务管理开始之前,需要采购必要的设备和供应品,以保障日常运营的需要。

这些设备和供应品包括但不限于:•办公设备:如电脑、打印机等•清洁设备:如扫地机、拖地机等•维修工具:如电钻、螺丝刀等•办公用品:如文件夹、笔记本等采购过程应符合相关采购流程,并确保质量和价格的合理性。

3.3 制定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在物业服务开始之前,需要制定明确的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以确保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工作流程应包括但不限于环节:1.日常清洁工作:包括公共区域和小区内的清洁工作安排2.维修保养工作:包括设备的定期保养和维修工作的安排3.报修处理流程:包括居民报修的接收、处理和反馈流程4.投诉处理流程:包括居民投诉的接收、调查和解决流程5.安全巡逻工作:包括安保人员的巡逻区域和时间安排责任分工应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和工作范围,避免职责混淆和工作重叠。

3.4 建立居民档案和信息系统在物业服务管理开始之前,需要建立完善的居民档案和信息系统,以方便居民信息的管理和查询。

居民档案应包括但不限于内容:•居民基本信息:如姓名、联系方式等•住房信息:如房屋面积、户型等•家庭成员信息:如居住人数、家庭成员关系等•特殊需求和关怀:如老人、残疾人等特殊需求的居民信息信息系统应具备安全可靠、方便查询和维护的功能,以提高工作效率和信息管理的准确性。

物业管理公司前期物业服务管理规约

物业管理公司前期物业服务管理规约

物业管理公司前期物业服务管理规约1.引言2.服务范围•设立物业管理办公室,并配备专职人员。

•定期勘察物业区域,了解物业状况。

•维护物业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协调处理住户之间的纠纷。

•日常清洁保洁以及垃圾清运工作。

•进行安防巡视和监控设备的运行。

•组织开展小区活动,促进邻里和谐。

3.管理责任3.1 组建管理团队物业管理公司应组建一支专业的管理团队,包括项目经理、维修工人、保洁人员等,以确保日常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2 提供必要设施和设备物业管理公司需提供必要的设施和设备,如工作场所、办公用品、清洁工具等,以保障物业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3 定期巡视和维护物业管理公司应定期巡视物业区域,并及时发现和解决设施设备的问题,确保物业正常运行。

如有发现问题无法解决,应及时向业主报告并寻求解决办法。

3.4 管理纠纷物业管理公司应妥善处理住户之间的纠纷,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调解,维护小区的和谐稳定。

3.5 安全管理物业管理公司应加强对小区安全的监控和管理,定期检查安防设备的运行情况,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居民生活的安全。

3.6 开展社区活动物业管理公司应积极组织和开展各种形式的社区活动,提高业主的参与度和满意度,促进邻里和谐发展。

4.业主权益•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响应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对业主提出的合理要求,进行认真的处理和回复。

•保护业主的隐私和安全。

•提供清晰明了的服务收费标准和账目清单。

5.违约责任若物业管理公司未按照约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或未能履行相应职责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补偿业主因管理公司失职造成的损失。

•承担相应的违约金或赔偿。

•终止服务合同。

6.其他事项•本规约自业主入住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项目交付之日起。

•物业管理公司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双方应协商解决本规约中产生的争议,协商不成的,可诉诸有关法律机构处理。

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本月修正版

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本月修正版

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本月修正版甲方(物业公司):__________乙方(业主):__________为确保双方住宅小区的良好秩序,提供高质量的物业服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前期物业服务协议进行以下修正:一、服务内容:1.移除物业服务范围第五项“小区绿化养护”,改为“小区绿化养护协助,包括修剪草坪、修整花枝和管理绿化设施”。

2.增加物业服务范围第六项“公共设施维修”,包括但不限于电梯、照明设备、消防设备的维修工作。

3.增加物业服务范围第七项“垃圾处理”,甲方负责安排定期垃圾清运,并确保垃圾分类和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4.增加物业服务范围第八项“公共区域保洁”,甲方负责定期清理小区公共区域的垃圾,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停车场、楼道和楼梯等地方的清扫工作。

二、服务质量:1.甲方需保证物业服务人员的岗位培训和技能提升,以确保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2.甲方应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合作,及时处理业主关于物业服务的反馈和投诉。

3.甲方应加强对物业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不影响业主正常生活和工作。

三、服务费用:1.甲方应当提供服务费用清晰明细和合理计算依据,确保费用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2.甲方负责定期公示物业服务费用,同时提供公示期内的意见收集渠道,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

四、服务时间:1.工作日甲方提供物业服务的时间为每天08:00至18:00,需保证至少有一人在工作地点提供服务。

2.非工作日如有紧急事件,甲方需要立即作出响应和处理,保障业主安全和正常生活。

五、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应依法履行协议义务,如一方违约,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乙方未按照协议支付服务费用,甲方有权拒绝提供物业服务,并有权向乙方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

3.若甲方未按照协议提供物业服务,甲方应及时补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附带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业主因此受到的损失和损害赔偿。

六、合同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并在到期前30天进行续签或重新协商。

前期物业服务管理合约2024版

前期物业服务管理合约2024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前期物业服务管理合约2024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 合约主体及定义1.1 甲方名称及定义1.2 乙方名称及定义1.3 丙方名称及定义2. 服务内容与范围2.1 物业服务管理内容2.2 物业服务管理范围3. 服务期限3.1 合约起始日期3.2 合约终止日期4. 服务质量标准4.1 物业服务管理质量标准4.2 乙方服务人员资质要求5. 费用与支付5.1 物业服务管理费5.2 费用支付方式与时间6. 权利与义务6.1 甲方权利与义务6.2 乙方权利与义务7. 合约的变更与终止7.2 合约终止条件8. 违约责任8.1 甲方违约责任8.2 乙方违约责任9. 争议解决9.1 争议解决方式9.2 仲裁地点与机构10. 合同的生效、解除与终止10.1 合同生效条件10.2 合同解除条件10.3 合同终止条件11. 其他条款11.1 合约的保密条款11.2 合约的转让条款12. 附件12.1 物业服务管理范围详细列表12.2 服务质量标准详细说明13. 签字盖章页13.1 甲方签字盖章13.2 乙方签字盖章14. 日期记录14.2 合约生效日期第一部分:合同如下:1. 合约主体及定义2. 服务内容与范围2.1 物业服务管理内容: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维修保养、安全保卫、环境卫生、绿化养护等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附件一。

2.2 物业服务管理范围:乙方管理的物业范围包括甲方拥有的所有物业,具体物业范围详见附件二。

3. 服务期限3.2 合约终止日期:本合同期限为____年,自合同生效日期起计算,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未就续约事宜达成一致,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4. 服务质量标准4.1 物业服务管理质量标准:乙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提供高品质的物业服务,确保物业的安全、舒适、环保和节能。

物业小区管理规约(修改版)

物业小区管理规约(修改版)物业小区管理规约(修改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物业管理行为,保障小区居民的正当权益,提升小区的整体管理水平,制定本规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约适用于小区内的住宅区、公共区域以及相关设施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保洁、安全、绿化、维修等。

第三条物业管理公司的义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以下职责:________1.维护小区的正常运营和秩序。

2.维护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和设备。

3.提供必要的服务并及时响应居民的需求。

4.协助居民开展各种活动。

第四条居民的义务居民应当遵守以下规定:________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2.爱护小区的公共设施和设备,不得损坏或污染。

3.维护小区的卫生环境,不乱扔垃圾或乱涂乱画。

4.不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秩序,不制造噪音。

5.遵守小区的管理规定,配合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

第二章物业管理第五条小区入口管理物业管理公司应当设置专门的门岗,对小区的人员、车辆进行合理管理,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

第六条小区巡逻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安排专职或兼职保安人员进行巡逻,维护小区内的安全和秩序。

第七条小区保洁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定期进行小区的保洁工作,包括道路、绿化带、公共场所的清扫和清理。

第八条安全管理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小区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小区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第九条维修与保养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及时维修、保养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和设备,确保正常使用。

第十条绿化管理物业管理公司应当配备专业园林人员,定期对小区的绿化带进行修剪、浇水和护理。

第三章居民权益保障第十一条公共区域使用权居民享有公共区域的使用权,但应当遵守公共区域的使用规定,不得占用或损坏公共区域。

第十二条设施使用权居民享有小区内设施的使用权,但应当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设施,不得滥用或损坏设施。

第十三条收费标准和服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公开收费标准,并提供符合合理价格的服务,确保居民权益。

前期物业服务管理规约

前期物业服务管理规约本文档所涉及附件如下:1. 前期物业服务管理规约申请表2. 前期物业服务管理规约审批流程图3. 前期物业服务管理规约执行情况评估表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 物业服务管理:指对于物业项目的各项服务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设施维护、安全管理、环境卫生等。

2. 业主委员会:指由业主选举产生的,负责协调物业服务管理事务的组织。

3. 业主大会:指物业项目内所有业主的代表会议,具有决策权和监督权。

前期物业服务管理规约第一章总则1.1 规约的目的和意义1.2 规约的合用范围1.3 规约的遵守和执行第二章业主委员会管理2.1 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和权限2.2 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和组成2.3 业主大会的召开和决议第三章物业服务管理机构3.1 物业服务管理机构的选择和评估3.2 物业服务管理机构的合同签订和管理3.3 物业服务管理机构的绩效考核第四章物业服务管理规范4.1 设备设施维护管理4.1.1 设备设施清单和定期检查4.1.2 维修保养和故障处理4.2 安全管理4.2.1 安全责任分工和制度建立4.2.2 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4.3 环境卫生管理4.3.1 公共区域的清洁工作4.3.2 垃圾处理和分类管理4.4 绿化景观管理4.4.1 绿化养护和植物安全管理4.4.2 园林景区的规划和设计4.5 公共设施管理4.5.1 公共设施的维护和保养4.5.2 公共设施的使用和管理第五章费用管理5.1 物业管理费的确定和收取5.2 物业费用支出和报销管理5.3 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公示第六章纠纷解决和投诉处理6.1 纠纷解决的途径和程序6.2 投诉受理和处理机制6.3 纠纷调解和仲裁附件一:前期物业服务管理规约申请表附件二:前期物业服务管理规约审批流程图附件三:前期物业服务管理规约执行情况评估表本文档所涉及附件如下:1. 前期物业服务管理规约申请表2. 前期物业服务管理规约审批流程图3. 前期物业服务管理规约执行情况评估表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 物业服务管理:指对于物业项目的各项服务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设施维护、安全管理、环境卫生等。

通用版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细则2024

通用版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细则2024本合同目录一览1. 服务内容1.1 物业管理范围1.2 服务项目1.3 服务质量标准2. 双方权利与义务2.1 甲方权利与义务2.2 乙方权利与义务3. 服务费用3.1 服务费用标准3.2 费用支付方式3.3 费用调整机制4. 服务期限4.1 起始日期4.2 终止日期4.3 提前终止协议条件5. 违约责任5.1 甲方违约责任5.2 乙方违约责任6. 争议解决6.1 协商解决6.2 调解解决6.3 仲裁解决6.4 法律途径解决7. 变更与解除7.1 协议变更条件7.2 协议解除条件8. 保密条款8.1 保密内容8.2 保密期限8.3 违约泄露责任9. 不可抗力9.1 不可抗力事件9.2 不可抗力后果9.3 不可抗力处理10. 合同的成立、生效与终止10.1 合同成立条件10.2 合同生效条件10.3 合同终止条件11. 名词解释11.1 甲方11.2 乙方11.3 甲方代表11.4 乙方代表12. 合同的修改与补充12.1 修改条件12.2 补充内容13. 合同的附件13.1 附件一:物业管理项目明细表13.2 附件二:服务费用明细表13.3 附件三:物业交付和使用规定14. 其他约定14.1 甲方与乙方约定事项14.2 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的其他事项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服务内容1.1 物业管理范围1.2 服务项目(1)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2)物业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清洁;(3)绿化园林的设计、施工、维护和管理;(4)公共秩序维护,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巡查、监控系统运行、消防安全管理等;(5)物业档案的管理;(6)业主沟通协调,处理业主的咨询、投诉等;(7)甲方指定的其他服务项目。

1.3 服务质量标准乙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甲方的要求,保证服务质量,确保物业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具体服务质量标准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

第二条双方权利与义务2.1 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应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用;(2)甲方应提供物业相关的资料和信息,协助乙方进行物业管理;(3)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物业管理活动;(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价。

物业管理前期服务规范协议2024年版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物业管理前期服务规范协议2024年版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 协议范围与定义1.1 本协议的范围1.2 定义与解释2. 服务内容与标准2.1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2.2 服务标准和质量要求3. 服务期限与起止时间3.1 服务期限3.2 起止时间4. 服务费用与支付方式4.1 服务费用4.2 支付方式与时间5. 管理与维护5.1 物业管理的职责与权限5.2 维护与维修6. 安全与保卫6.1 安全管理6.2 保卫措施7. 环境保护与绿化7.1 环境保护措施7.2 绿化管理8. 沟通协调与投诉处理8.1 沟通协调机制8.2 投诉处理流程9. 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9.1 违约责任9.2 争议解决方式10. 合同的变更与终止10.1 变更条件10.2 终止条件与后果11.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1.1 法律适用11.2 争议解决方式12. 其他条款12.1 保密条款12.2 法律声明12.3 附录13. 签字盖章与生效13.1 签字盖章13.2 生效条件14. 附件与补充协议14.1 附件内容14.2 补充协议第一部分:合同如下:1. 协议范围与定义1.1 本协议的范围1.2 定义与解释(1)甲方:指拥有物业产权的业主或业主指定的代理人。

(2)乙方:指接受甲方委托,负责物业前期管理服务的物业管理公司。

(3)物业:指甲方拥有的所有物业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商业、办公、停车场等。

(4)物业管理公司:指接受甲方委托,负责物业的管理、维护和保养的公司。

2. 服务内容与标准2.1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1)物业维护: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的结构、设备、设施的检查、维修和保养。

(2)物业清洁: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区域的清扫、垃圾的收集和处理。

(3)物业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的安全、消防、绿化、环境卫生等管理。

(4)物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的接待、咨询、投诉处理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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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公共秩序,创造良好的环境,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临时管理规约。

第二条本临时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时管理规约的规定,相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物业的所有权发生变更时,原业主对本临时管理规约书面承诺的效力及于新的物业继受人均有同等效力。

第三条本临时管理规约的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以及本物业所在地的法规政策。

本临时管理规约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相抵触部分无效,但不影响本临时管理规约其他部分的效力。

第二章物业管理区域概况第四条本临时管理规约所涉及物业管理区域的基本情况如下:物业名称:河滨家园南区坐落位置:黄桥西总建筑面积:224098.13平方米第五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物业买卖合同约定的共有部分外,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1、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同享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避难层、设备层或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包括但不限于柱、梁、楼板、户外墙面等)2 、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同享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冷暖气设备、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装置等。

3 、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同享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道路、围墙、绿地、沟渠、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4 、其他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也不属于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权利人所有的场所及设施等。

建筑区划内的土地,依法由业主共同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属于业主专有的整栋建筑物的规划占地或者城镇公共道路、绿地占地除外。

第六条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根据物业买卖合同的约定,以下部位或设施设备为建设单位所有:建设单位行使以上部位或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不得影响物业买受人正常使用物业。

第七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用房位于号楼层,建筑面积约平方米,该物业管理用房由建设单位按照规定配置,属全体业主所有,由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内与业主委员会共同无偿使用。

第三章物业的使用第八条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建筑物的正常使用,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业主应按照有利于物业外貌保持、使用安全方便等原则,妥善处理供电、供水、排污、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卫、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第十条业主应按照规定的房屋用途使用房屋。

需要改变房屋用途的,业主应当在征得所有利害关系人(包括但不限于本栋业主,其他业主或物业服务企业能证明具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征得同意)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获取的收益,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与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应交纳装修保证金标准为1000元/套,并为每个装修工人办理出入证,(不得以任何理由拒办拒缴相关手续和费用)装修完毕验收合格后3个月后退还装修保证金。

业主应按照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遵守装修注意事项,不得从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

物业专有部分出现危害或者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时,专有部分所有人应当及时修缮或者采取防范措施。

经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通知后,在合理期限内未修缮或者采取防范措施的,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组织修缮或采取防范措施,其费用由专有部分所有人承担。

物业服务企业对违反装饰、装修规定的行为,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和方案制止其行为,也可以报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二条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和维修养护以及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业主应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垃圾,装修材料即使入室,不得擅自占用共用部位和公共场所,业主应严格遵守装修施工时间,不得有噪音,影响他人。

第十四条业主安装空调,应当按照房屋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并按要求做好空调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措施。

第十五条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使用电梯应遵守本物业区域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安全,儿童应在大人陪同下乘坐电梯;装饰材料上下电梯,不得超载、超长、超宽,并由专人管理,如有损坏,应承担相关责任;对拆除配件、损坏电梯设备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本物业区域的停车场(库)仅用于停泊机动车,车位的业主或使用人应遵守区域停车场规则的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饲养宠物,应当遵守我市相关的政策法规,不得妨碍公共卫生、公共安宁及公共安全,粪便即时清理。

本小区不得饲养以下动物:大型动物、有危险的动物。

第十八条业主、使用人使用物业,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管理规约的规定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一)占用地上或者地下空间违法修建建筑物、构筑物(例如:开挖地下室、楼顶加层等);(二)破坏或者擅自改变房屋外观;(三)损坏或者擅自变动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四)损坏或者擅自占用、改建物业共用部分;(五)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六)将卫生间、厨房改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书房的上方;(七)存放、铺设超负荷物品;(八)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九)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十)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改变房屋用途,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十一)乱丢垃圾,高空抛物;(十二)损毁树木、园林;(十三)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上述行为时,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投诉、举报,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本临时管理规约及时予以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禁止施工人员进入小区;2、禁止施工材料进入小区;3、禁止施工工具进入小区;4、收取适当的恢复保证金;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相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当积极配合。

因上述行为导致权利受到侵害的,受害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章物业的维护第十九条建设单位应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在保修期内,存在的质量问题建设单位应予以修复,建设单位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业主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建设单位承担。

建设单位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处理保修事宜,双方通过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关系。

第二十条保修期满后,业主自行承担物业专有部分维修养护的责任,但其维修养护行为不得妨碍其他业主的财产安全及生活安宁。

业主因维修养护物业专有部分的需要,必须进入或使用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时,相关业主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二十一条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利害关系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二条本区域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相关业主可以提请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二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进行维修养护时,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

业主阻扰维修养护的进行,造成物业损坏及财产损失的,应当负责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物业服务企业为维修养护需要必须进入物业的专有部分时,应事先通知相关业主,相关业主应当配合和支持。

紧急情况下,无法通知相关业主的,为公共利益的需要,物业服务企业可在本地派出所或居民委员会的监督下,进入物业的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并应于事后及时通知相关业主。

第二十五条单幢建筑物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责任由该幢建筑物内的全体业主承担,维修养护费用按照业主拥有的物业建筑面积占该幢建筑物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物业管理区域内由全体业主共同享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责任,由全体业主承担,维修养护费用按照业主拥有的物业建筑面积占该物业管理区域内全部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其他维修及更新改造费用从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第二十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交纳专项维修资金的收取、使用、管理,按国家规定执行。

因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未批准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影响物业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的,免除物业服务企业的责任。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政策法规规定的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情况,需动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委员会经物业所在地的黄桥镇政府出具证明后,直接向黄桥镇政府书面申请预先拨付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

第五章物业的管理第二十七条在业主大会成立之前,业主同意由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中代行业主大会的以下职责:(一)制定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二)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三)制订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第二十八条本区域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建设单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以下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房屋及其配套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管理,公共秩序维护,车辆停放管理,档案资料管理,装修管理、公共物业经营等等。

第二十九条为保证有效的管理,全体业主同意在管理服务工作中采取以下措施:(一)根据本临时管理规约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并以有效形式督促业主和使用人遵守;(二)采取批评、规劝、警告等措施制止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时管理规约及公众管理制度的行为;(三)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违约业主的姓名及其违约情节;第三十条全体业主同意,以下条件下造成的损失,可免除物业服务企业的责任:1、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的损害;2、因维修、养护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而暂时停水停电或停止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3、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中断服务;4、因非物业服务企业责任造成的供水、供电、供气、通讯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的障碍和损失。

第三十一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能耗费由镇政府均摊,电梯日常运行维保、年检等费用由政府分摊。

第六章业主的共同利益第三十二条建筑物的外墙面、楼顶平台、公共走道等,未经相关职能部门同意,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不得擅自占用,变更构造和颜色或设置广告物;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绿地、围墙等设施,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按设计目的与通常的使用方法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占用公共地方作为私人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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