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地下管线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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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洲河流域(宝安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九标段

地下管线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审批:

审核:

编制:

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茅洲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宝安九标项目经理部

2016年3月

地下管线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节相关单位职责

第一条城市地下管线是指建设于城市地下的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有线电视及其他用途的管线(含附属设施)、管线共同沟及其相关的地下空间设施。

第二条建设单位的责任:

(一)履行管线会签手续。向项目经理部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的地下管线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二)组织管线交底会。建立项目经理部和各管线单位之间的联络协调机制,明确相关各方在地下管线保护方面的责任。

(三)及时处理管线单位和施工、监理单位报告的事关地下管线安全的问题和事项。

(四)及时认可因保护、避让和探测地下管线产生的费用。

(五)预先向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需停水、停电等有可能影响灭火救援的作业事项。

第三条勘察、设计和监理单位的责任:

(一)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在勘探前积极与业主沟通查询施工范围及施工影响范围内

的管道现状资料,将孔位等图纸资料发至相关产权联系人,明确钻孔是否可能影响所属单位的管线(即是否位于保护范围以外)。如存在风险,需说明可能造成影响钻孔的移动方向和距离,经产权单位人员现场对相应的钻孔进行核查,签字确认。

(二)设计单位应在设计图纸上标明地下管线的位置、埋深、管径大小和材质等。

(三)监理单位应当监督相关单位按本办法履行职责,委派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行为进行旁站监理,;对因保护、避让和探测地下管线产生的费用及时签证确认;发现项目经理部或相关管线单位的不安全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并要求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第四条项目经理部的责任:

(一)主动与设计、管线单位沟通,了解管线技术和管理要求,制定管线保护技术措施,落实保护管线安全责任,履行施工手续,遵守作业规程,坚决杜绝盲目冒险的作业行为。

(二)涉及供气、供热、供水、供电、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性较大或与城市公共安全有关的管线挖掘和顶管工程,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并征得管线单位同意。

(三)对人工探挖和机械挖掘作业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教

育,安排专人不间断监护毗邻地下管线的机械挖掘作业。

(四)向建设单位报告相关管线单位在管线保护、交叉作业等方面存在的不安全行为。

(五)对管线单位、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警示和告知事项,及时整改和处理。对本单位无法协调和处理的问题,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协调解。

(六)发现无人认领的管线,及时报告建设单位。经建设单位查询、确认并提出处置意见后,方可按其意见进行处置。

第二节地下管线的探查与保护

第五条本工程实行地下管线保护责任制,采取“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项目经理部负责人为本工程地下管线保护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地下管线的探查与保护需要业主和设计院的监督、指导,同时也需要各管线所属单位的鼎力配合。项目经理部应加强对施工区域管线的调查工作,进一步探明和做好现有管线的保护工作对工程顺利实施尤为重要,防患于未然。

第七条项目经理部应加强与建设单位、设计、监理和管线产权单位的沟通,在建设单位协助下到城建档案部门查询综合管线,详细了解施工区域内地下管线的平面位置、埋深、管径、管材、功能等。

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在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时,要从现状管线保护角度考虑方案的可操作性和安全性,从方案上保证管线无事故。

第八条项目经理部必须在施工前对施工现场的地下管线用人工探查的方式,探明地下管线的位置、走向和分布。

第九条项目经理部应依法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严禁不办理质量、安全监督和施工许可等手续擅自开工。

第十条施工区域原有管线的保护处理程序

收集管线资料→实地踏勘→开挖探沟→情况报告→人工开挖保护。

第十一条管线的调查

(一)开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相关管线单位和项目经理部、监理单位参加管线综合调度交底会。管线责任单位将管线的性质、走向、埋深、管径以及管线的变化情况尽量向项目经理部交底清楚;并对施工现场派出监护人员。

(二)项目经理部取得各种地下管线资料后,对照现场与图纸资料互相校核验证。建立健全地下管线安全保证体系,项目经理部设专职安全员,作业队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挑选技术水平过硬的机械操作人员,并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奖惩措施,责任落实到人。

(三)现场地下管线详细调查,可采用的方法主要有:

1.挖探坑:采用人工开挖,开挖时应采用铁锨薄层轻挖,不宜使用羊镐、钢钎等尖锐工具。根据现场情况确定探坑的间距,通过两处以上探坑暴露的管线情况来推断该种管线的大致走向和埋深等信息。

2.与各专业管线单位监护人员进行交流,请他们介绍管线的分布情况,施工中应该注意的事项。

3.根据经验,仔细观察,合理判断分支管线的埋设位置和种类。

4.绘制管线分布图。对调查出的各种地下管线叠加绘制在同一张平面分布图上,注明每种管线的埋设方式,张贴在办公室显要位置,组织施工管理人员交底学习,随时提醒相关人员注意管线安全。

5.现场做好警示标志。对已查明的地下管线,在施工现场应做好醒目的警示标志,方法是沿管道走向插小红旗,旗杆上设置方向标和标志牌,标志牌上注明管道名称、管径、根数、埋深等信息,小红旗之间洒白色石灰连成线,提示施工人员和机械操作人员注意保护地下管线安全。对于埋设较浅,受到重压会有危险的管线,还应采用设置警戒线的方式禁止一切重型机械通过。

第十二条地下管线位置确定以后,项目经理部须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各管线权属单位共同制定《地下管线设施保护方案》,该方案应概述工程的基本情况(包括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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