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支鉴定意见的审查运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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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支鉴定意见的审查运用

作者:佘斌娜

来源:《中国检察官·经典案例版》2013年第02期

[基本案情]2009年2月至9月间,陈某等四人以牟利为目的从外地购进大量枪形物品,然后通过互联网、电话、传真等方式找寻下家,将枪形物品转卖至国内山东省甚至海外等地。据统计,陈某等四人先后贩卖枪形物品共计3400余支,涉案金额500余万元,获利约50万余元。2009年,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46条、《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通过检测枪口比动能的方式,出具了一份《枪支、弹药鉴定书》,认定上述3400余支的枪形物品属于以压缩气体为发射动力并具有致伤能力的非制式枪支。陈某等四人对该鉴定书不服,称买卖的枪型物品皆为发射塑料BB弹丸,绝不会导致他人伤亡的结果,申请重新鉴定。2010年,省公安厅刑事技术中心根据公通字[2001]68号文和《仿真枪认定标准》,以打干燥松木板测试板检测,出具了《痕迹检验报告》,认定涉案的3400余支枪均为仿真枪,不具备枪支性能。

一、争议的焦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管理法》第46条规定,枪支是指以火药或者压缩气体等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的各种枪支。非法买卖枪支罪是一重罪,起刑点在3年以上,10支以上非制式枪支,就可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仿真枪买卖,最严重的处罚措施仅有可能被认定为非法经营罪。区别非制式枪支和仿真枪,直接影响到行为人的责任承担、定罪量刑问题。本案中,同时存在两份鉴定意见的情况下,应当适用哪份?取舍的原则是什么?

在探讨适用哪份鉴定意见之前,有必要梳理公安机关关于非制式枪支和仿真枪的鉴定方法、标准的演变过程。

二、公安部关于枪型物品鉴定方式的沿革

公通字[2001]68号《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2001年8月17日实施,以下简称[2001]68号)规定“对于不能发射制式枪支子弹的非制式枪支,按下列标准鉴定:将枪口置于距厚度为25.4mm的干燥松木板1米处射击,当弹头穿透该松木板时,即可认为足以致人死亡;弹头或者弹片卡在松木板上的,即可认为足以致人伤害。具有以上两种情形之一的,即可认定为枪支。”此份规定确立了打干燥松木板的方式鉴定检测物是否具备枪支性能。案件中省公安厅就是据此做出了《痕迹检验报告》,认为涉案枪支均为仿真枪。

公通字[2001]90号《公安部关于认定仿真枪有关问题的通知》(2001年11月30日)认定“一、凡外型、颜色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相同或近似,并且其尺寸介于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尺寸的二分之一和一倍之间,但不具备枪支性能的物品,可以认定为

仿真枪。二、对仿真枪认定提出异议的,由地、市级公安机关按照《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公通[2001]68号)进行鉴定”。该份通知对仿真枪的鉴定主要是基于枪型物品外观特点,内在“枪支性能”则按照[2001]68号“打干燥松木板的方式”鉴定。

2007年10月29日公安部发布了《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2008年3月1日实施,起草单位:南京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南京理工大学、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以下简称“法庭科学判据”)。该判据规定通过测试弹丸的“枪口比动能”方式,枪口比动能大于或等于1.8J/平方厘米时,就被认定为具有致伤力的非制式枪支。本案中,市公安局就是据此作出了《枪支、弹药鉴定书》,认定涉案物品均为非制式枪支。

2008年2月22日,公通字[2008]8号《公安部关于印发《仿真枪认定标准>的通知》规定:仿真枪的认定按照《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即枪口比动能方法),参照《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公通[2001]68号,即打松木板方法),从其所发射弹丸的能量进行鉴定是否属于枪支。该通知明确仿真枪认定条件之一就为,当被检测的枪型物品的枪口比动能大于0.16焦耳/平方厘米,小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就可认定为仿真枪。[1]公通字[2001]90号通知同时废止。

2010年12月7日,公安部又发布了共通字[2010]67号规定,该规定与[2001]68号文的名称一致,皆为《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该规定第三点第三项规定:“对不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按照法庭鉴定判据(GA/T718—2007)规定,当所发射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一律认定为枪支。”该规定虽然并未提及“打干燥松木板”的[2001]68号文是否废止,但不再像[2008]8号文,让“枪口比动能”和“打干燥松木板”两种方式并存,而只确定了“枪口比动能”一种检测方法。

由此可见,2001年8月17日至2008年2月28日,我国枪型物品的致伤能力的检测方法只是“打干燥松木板”([2001]68号文)一种方式;2008年3月1日至2010年12月6日,[2010]67号文之前,按照“枪口比动能”、参照“打干燥松木板”鉴定枪型物品的致伤能力;2010年12月7日之后,则按照“枪口比动能”鉴定,“打干燥松木板”则退出了舞台。

本案发生在2009年2月至9月期间,在两种鉴定方法同时存在背景下,造成了同一批枪支有两份截然不同的鉴定结果,争议问题就出现了,应当依据何种标准如何取舍?

三、鉴定结果取舍的标准和法律分析

司法实践中,多头鉴定、重复鉴定、鉴定意见相互矛盾的情况并非鲜见,矛盾鉴定文书的采信、取舍存在有多种意见和标准。

1.鉴定主体标准。在鉴定意见都具有合法性和真实性的前提下,考察鉴定人从属机构的级别高低和权威大小,从而决定采纳何种鉴定意见。有意见认为,首先考察鉴定主体的专业性,如果都是专业性的,再考察是法定的抑或是非法定的。再次,如果两个鉴定机构都是法定的,

武器装备仓库安全防范系统设计方案

系统简介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逐步向综合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其中包括防盗、防火、电视监控、出入口控制、巡更、周界报警、安全管理(水、风、电、气)、通讯指挥、广播音响系统等。 防盗报警控制系统及报警信号传输技术方面发展。将极大地增强社会性的安全防范能力,提高保安服务业实力和公安干警指挥处置重大盗窃、治安、消防、急救及各类突发事件的效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适用于居民户、居民区、商业网点、工厂、仓库,金融及城市联网的小、中、大系统。 基本的功能应包括: ●智能化工程各系统要体现当今时代潮流,设计合理,具有既可单独操作控制,又能整体管理的功能,安装维护方便,安全可靠。 ●建立仓库的安全防范系统,方便仓库的封闭管理,为仓库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管理环境。 ●所用设备采用技术先进、成熟可靠、性能价格比较高的产品。 ●所用设备便于操作、便于维护,稳定性好。 其主要的特征,就在于它的“智能化”,在于它所采用的多元信息传输、监控、管理以及一体化集成等一系列高新技术,以实现信息、资源和任务的共享,达到向人们提供全面的、高质量的、安全、舒适、快捷的综合服务的目标和节能的效果。 对于仓库而言,选择什么样的系统和设备,既可以满足当前用户的需求,同时又能兼顾用户需求发展的要求,有效的、最充分的利用投资为仓库营造一个安全、方便、舒适、便捷的管理环境,是当前仓库管理所追求的目标,也是我们的从业宗旨

总述 工程概述 武器装备仓库定位于高级别的仓库,内部设置有一系列的危险品仓库,并规划在仓库内实施闭路电视临控、巡更、周界防范、室内报警、指纹门禁等智能化系统。 结合我公司仓库安全防范智能化系统建设的经验,向用户提供先进的安全防范管理方面的功能,建立一个现代化高级别的安全防范系统。武器装备仓库设计实行封闭管理,设有保安管理室及控制中心,负责安防、部分设施管理等。 工程等级认定 根据武器装备仓库的实际用途要求确定武器装备仓库安全防范系统为星级安全防范系统工程 工程目标认定 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控制技术及生物识别技术基础上,采用系统集成方法,逐步建立一个可以保障仓库内部安全的综合系统,为仓库提供一个安全、舒适、便捷、节能、高效的管理环境,实现以智能化为主的、可持续发展的、具有二十一世纪风范的智能化仓库。 设计依据 建设部(1998)13号文《1998年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编制工作计划》 建设部住宅产业化办公室(1999)04号文件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94)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75-94) 《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GA/T74-94)

如何审查刑事辩护中鉴定意见

如何审查刑事辩护中鉴定意见 鉴定意见是法定刑事证据中的一种,是指公安、司法机关为了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指派或聘请具有这方面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进行鉴定后所作出的结论性意见。由于鉴定意见是由具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运用科学技术,使用精密仪器,经过精心鉴定后所作出的,因此应当说它具有很高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是刑事诉讼中据以定案的重要证据之一。但由于鉴定意见毕竟是由具体的人所作出的,因此鉴定意见正确与否,客观上仍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如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是否合格、鉴定程序是否合法、检材是否真实等等。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因此,做为刑事辩护律师,不能盲目相信鉴定意见,要对鉴定意见进行全面的审查质证,经查证属实后,才可加以运用,否则就会酿成大错。刑事诉讼中的鉴定意见包括的种类很多,主要有刑事技术鉴定、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精神病的医学鉴定、扣押物品的价格鉴定、文物鉴定、珍稀动植物及其制品鉴定、违禁品和危险品鉴定、电子数据鉴定等。对鉴定意见如何审查和判断,没有固定的模式和程序,一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审查:(一)审查鉴定机构是否具有法定资质根据不同的法律的规定,鉴定机构有以下几种:1、司法鉴定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二条规定,国家对从事下列司法鉴定业务的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制度:(一)法医类鉴定;(二)物证类鉴定;(三)声像资料鉴定;(四)根据诉讼需要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其他应当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的鉴定事项。第十七条规定:本决定下列用语的含义是:(一)法医类鉴定,包括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法医物证鉴定和法医毒物鉴定。(二)物证类鉴定,包括文书鉴定、痕迹鉴定和微量鉴定。(三)声像资料鉴定,包括对录音带、录像带、磁盘、光盘、图片等载体上记录的声音、图像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其所反映的情况过程进行的鉴定和对记录的声音、图像中的语言、人体、物体作出种类或者同一认定。2、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公安机关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安机关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是指公安机关及其所属的科研机构、院校、医院和专业技术协会等依法设立并开展鉴定工作的组织。”第八条:“鉴定机构经登记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取得《鉴定机构资格证书》,方可进行鉴定工作。”3、检察机关的鉴定机构。《人民检察院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鉴定机构,是指在人民检察院设立的,取得鉴定机构资格并开展鉴定工作的部门。”第七条:“鉴定机构经登记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取得《人民检察院鉴定机构资格证书》,方可进行鉴定

金属材料在武器装备方面的应用

金属材料在武器装备方面的应用 班级:机械E14 学号:41304022 姓名:张梦渊 在常规兵器用材料中,金属材料约占80%,其中又以钢铁材料占主导地位。但是,随着兵器的现代化发展,高性能的有色金属装甲材料、结构特殊功能材料和复合材料的乃是在迅速增加,对处理器战术技术性能的提高超到越来越大的作用。 一、铝合金装甲车体材料 为了减轻重量和提高防护性能,国外铝装甲的使用从50年代就开始了,到现在已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即由高韧可焊Al-Mg系合金装甲发展成中强可焊Al-Zn-Mg系装甲,再发展到铝合金间隙叠层装甲和铝合金装甲附加复合装甲。使用铝装甲的车辆也由装甲输送车,发展到轻型坦克、步兵战车和中型主战坦克。 英国进行的均质铝装甲材料D54S(Al-Mg系)与IT80装甲钢(Ni-Cr-Mo钢)防护性能的实验比较表明:在相同面密度(板材单位面积上的重时相等)的情况下,对榴弹破片的防护能力铝装甲优于钢,在入射角为30-45°范围内,对小口径弹(7.62mm硬芯穿甲弹)铝不如钢,但是随着弹丸走私的增大,入射角的增大或减小,铝装甲防护的优越性就显示出来了。而且,铝装甲的性还在于它可以大幅度提高国体风度,可在其上采用焊接铝合金构件,以达到减轻重量的“连锁反应“的效果。 我国60年代中即开始铝装甲材料研究,新型LC52铝装甲材料已在部分战车上使用。铝装甲今后的发展方向,仍是研究抗弹性更好的均质材料和复合装甲材料。 二、铝合金结构材料 1. 变形铝合金 为减重,现在几乎所有的兵器都尽可能多的采用铝合金结构件。在坦克车辆方面,以英国“蝎“式坦克为例,其使用的变形铝合金除装甲车体外,还有平衡时连杆底座、刹车盘、转向节、履带松紧装置、诱导轮、负重轮、炮塔座圈、烟幕发射器、弹药架、贮藏舱、油箱、座椅、、管路等。目前,各国的架桥坦克和渡河舟桥的桥体,采用铝合金焊接结构,与原负结构相比,可使桥长由18m左右增加到22-27m,载重量也增加到50-60t。在火炮方面,美国M102式105mm榴弹炮最为典型,它的大架、摇架、前座板、左右耳轴托架、瞄准镜支架、牵引杆和平衡机外筒均是变形铝合金制成。加之其结构的变化,使此炮重量从其前身(M101式炮)的3.7t降到1.4t,射程提高35%-40%,可实现全炮空运空投。对尾翼稳定的各种大中径炮弹、战术导弹和火箭弹,为提高其飞行的稳定性,其尾部零件,如尾翼、尾杆、下弹体弹托、尾翼座等多采用铝合金。另外,各类弹的引信体也多数是采用铝。 2. 铸造铝合金 常规兵器中,铸造铝合金主要用于坦克柴油机发机缸盖、缸体、上下曲轴箱、活塞、压气机叶轮、各种泵体、坦克左右传动箱,以及各种仪表和其它兵器的各种结构件等。为保证产品质量,坦克发动机用铸铝合金,一般要严格控制杂技含量,并在工艺上采取相应措施,如用锶变质、真空或复合气体除气、高压釜或差压铸造等。近几年迅速发展起来的铝合金挤压铸造,由于其铸件的质量和机械性能接近锻件水平,又适于大批量生产,因而在军品中小型厚壁零件、气密性零件上有望取代部分锻件。 三、钛合金及燃烧合金 1.钛合金装甲材料 从综合防护性能来看,钛是很理想的装甲材料。因此,50年代初国外即开始钛装甲研究。在相同防护条件下,钛装甲可比钢装甲减重25%。但是,由于钛合金太贵,直到70年代末,钛装甲都没有得到实际应用。近年来,随着各种复合装甲材料的研制,钛合金作为其复合结构的一部分,取得了很好的技术效果。

鉴定意见作为民事诉讼证据使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鉴定意见作为民事诉讼证据使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鉴定意见是鉴定人运用专门的知识、经验和技能,对民事案件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鉴别后所作出的结论性意见。作为我国民事诉讼法法定证据种类之一,具有严谨的科学性、高度的专业性、明确的指向性,为其他民事证据所不可替代,在民事审判实践中被广泛运用,对案件事实发挥着举足轻重的证明作用。但是,实务中的鉴定意见存在诸多程序上和实体上的问题,制约了它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直接影响了审判质量和审判效率,成为民事审判工作中需要关注和解决的问题。 一鉴定意见作为民事证据应用的现状 (一)鉴定程序的启动和鉴定机构的确定 近年来,鉴定程序的启动采用了当事人主义为主、法院职权主义为辅的模式,通常由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启动鉴定程序后,由当事人共同协商选定鉴定机构,协商不成的,再由法院指定,使当事人的处分权和人民法院审判权之间的辩证关系得到了比较合理的协调。同时,也有一方当事人在庭审前自行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情形。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方式,由于缺乏当事人的互动制约,难以确保鉴定意见的客观真实性,往往会导致重复鉴定。 (二)鉴定意见的类型 审判实践中广泛应用的鉴定意见主要有鉴定类和评估类两大类型,而又以鉴定类居多。鉴定类主要集中在伤残鉴定、医疗鉴定(事故责任鉴定、各种费用鉴定)和笔迹鉴定(文印)三类案件,其中伤残鉴定数量最多。评估类主要集中在房屋价值评估和房屋面积测量两类案件。 (三)当事人及法院对鉴定意见认可与采信情况 一般情况下,一方单独委托鉴定机构鉴定得出的鉴定意见绝大多数会被另一方异议,而双方共同委托鉴定得出的鉴定意见具有更大的可接受性。当事人提起司法鉴定时缺少合意、司法鉴定意见在庭前开示及质证不够规范等程序上的因素,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当事人对司法鉴定意见的接纳程度,因此,双方当事人认可、信服司法鉴定意见而撤诉的案件较少,大多数当事人选择法院判决结案。 二鉴定意见作为民事证据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鉴定程序启动不够慎重。针对当事人提出的鉴定申请,承办法官有时并未尽到审查职责,没有认真审查鉴定申请的针对性、必要性,常常忽略告知申请的一方当事人鉴定的风险和保障对方当事人行使鉴定启动异议权就启动鉴定程序,造成了诉讼时间拖延和诉讼成本增加。在双方当事人协商选定或法院指定鉴定机构后,没有告知双方当事人鉴定机构确定的鉴定人及申请鉴定人回避的权利和行使回避权的期限,也没有在当事人知晓并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确定鉴定事项和鉴定标准,致使当事人的参与权没有得到有效保障,导致鉴定意见做出后,当事人以委托鉴定事项不符合双方争议的焦点或对委托鉴定事项有其它异议而影响鉴定意见的采信。 (二)鉴定检材的确认和移送不受重视。确定好鉴定人和鉴定机构之后,鉴定检料的提交是鉴定所需考虑的另一个重要问题,但却是现实中长期以来容易被忽略的问题,通常是由申请鉴定的当事人自己向鉴定机构提交鉴定材料,或者法官将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全盘提交鉴定机构。这种做法极不规范,一方面可能出现人为添加、减少、损坏、污染鉴

武器装备论文:武器装备管理系统ASP数据库系统

武器装备论文:武器装备管理系统 ASP 数据库系统 【中文摘要】进入21世纪,人类社会步入了信息化时代,信息技术在改变我们日常生活的同时,也推动了新世纪军事的变革,现代军 队建设的重要标志之一就是信息化。武器装备信息化管理的在于对武器装备的信息进行管理,向用户全方位地提供装备管理的综合信息, 以便于武器装备的管理工作,提高装备管理的效率。本文以部队武器装备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建设为背景,从某军事院校的实际情况出发, 设计实现了武器装备信息化管理系统,提出了一个可行的方案。论文首先对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简单的介绍,接着对比分析了C/S、B/S结构的特点,研究了B/S体系结构下Web服务器与数据库的几种互连技术,确定采用B/S体系结构完成设计。文章进行了系统的可行性分析,明确了系统的性能目标和功能目标,确定了武器装备信息化管理系统的体系结构及其硬件和软件平台。从武器装备管理的需求出发,将开发分为系统分析,系统设计和系统实现三个阶段,采用https://www.360docs.net/doc/954685406.html,技术,以SQL Server 2000为数据库服务器,以.NET作为开发平台,实现此系统。研究和开发结果表明开发的武器装备信息化管理系统运行稳定,安全可靠,为改善军事院校武器装备管理现状,提高装备管理水平提 供了一套切实可行的方法,并对系统的安全性作了一定的研究。 【英文摘要】Entering the 21st century, human society entered the information age, information technology not only

has changed our daily life, but also promoted the military revolution. The informatization is one important signs of modern military construction. The aim of weapons and equipment informatization management is managing the information of weapons and equipment, providing comprehensive equipment information with user information, so that it is convenient to management work of the weapons and equipment, and improves efficiency of equipment management.This thesis is based on background of military weapons and equipment information management construction, relying on the actual conditions of a military college, designed and implemented weapons and equipment information management system, and puts forward a feasible scheme.In this thesis, it firstly introduces the 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then analyze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C/S and B/S structure characteristics, study some typical interconnection technologies between Web server and database in the B/S architecture, and decides to use B/S architecture to complete the design. The feasibility of the system has analyzed in this thesis, and the capability and function of the system are established as well as the whole structure both hardware and software. Based on the requirements of system analysis, system development is divided into three

讨论在信息化条件下武器装备

在信息化条件下武器装备、战术与人的关系 3220班次谭海杰 1322016 古人曰:“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又曰:“故国虽大,好战 必亡;天下虽安,忘战必危。”和平与发展故然是当今世界的两 大主题,这是任何人都无法改变的时代潮流,然而,战争却不时睁大眼睛伺机为虐。纵观每一次战争,都是人与人、武器装备与武器装备、战术与战术的生死角逐。在信息化条件下,如何处理好武器装备、战术与人的关系问题成为决定战争胜负的决定因素。 一、信息化条件下武器装备的特点及发展趋势 20世纪80~90年代,轻武器经历着更新换代的变革。美国、苏联和西欧诸国都进行了轻武器装备更新;亚洲、非洲、拉丁美洲以及东欧一些国家也不同程度地采用了新型轻武器。这个时期轻武器新产品开发也十分活跃,有些已经研制成功并开始装备军队,有些正处于开发试验阶段。现代武器装备的发展趋势大致为:突击步枪将继续在结构和性能方面进行创新与发展,先进战斗步枪、轻型步冲合一枪、新卡宾枪、单兵自卫枪、步枪轻机枪合一的新型单兵战斗武器等已经出现;手枪的发展,将着重解决手枪弹头命中人体后使其迅速丧失战斗力的停止作用和侵彻性 能同时提高的问题;自动榴弹发射器将大幅度减轻重量,开发新型高威力弹药(包括近炸引信)和昼夜使用的测距瞄准合一的袖 珍火控系统;普通口径的通用机枪或中型机枪的地面野战使用将趋于减少,这类机枪将主要装备在各种车辆、直升机、低空作战飞机上单独使用或在战斗车辆上作为并列武器(与主炮同轴)使用;低发射痕迹(无焰、无烟、微声)的轻武器将有进一步的发展。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世界各国层出不穷的各种武器装备的试验方案,就说明了这个问题。在提高武器机动能力的同时,还要着重增强其威力,加大其火力密度,以提高其作战效能;武器在新材料(如轻金属、工程塑料等)、新能源(如非火药能源—— 电磁能、声能、光能等)和高技术的采用方面也将大有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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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律师们是如何审查鉴定意见的 从一起盗窃案的辩护,浅析涉案物品价格鉴定的质证 要素 【案情简介】2011年10月上旬的一天凌晨两点许,被告人杨某潜入被害人李某家中窃得iphone4手机一部、银色戒指一枚和手链一条。侦查机关委托某鉴定中心对被盗手机、戒指和手链进行了鉴定,经鉴定价格为人民币9900元。 笔者作为该案杨某的辩护人,对于该案的定性没有异议,但对涉案物品的价格鉴定却持有不同看法。众所周知,盗窃案所涉物品的价格认定直接影响到被告人的量刑,因此,对案件所涉物品的价格鉴定的质证对辩护人来说,则尤为重要。在办理该案中,笔者对鉴定中心作出的鉴定结论的质证倒有些心得,现与各位同仁分享,望斧正。 笔者通过对该鉴定结论的分析和论证,认为无论从程序还是实体来看,其结论都很难成立,理由是: 第一、从程序来看,其鉴定不符合相关规定 《深圳市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价格鉴证机构对委托鉴证的文物、邮票、字画、金银珠宝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应当先送有关专业单位作出技术、质量鉴定,根据其鉴定结果,进行价格鉴证。”《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也作了类似的规定。而本案鉴定人深圳市某鉴定中心对涉案物品18K金钻石戒指和18K金钻石手链的鉴定,未按规定先送有关专业单位作出技术、质量鉴定,而是直接对其进行价格鉴证。因此,鉴定人的行为显然违反了上述规定,其由此得出的鉴定结论自然也就不能成立。 第二、从鉴定人的鉴定资格和专业能力来看,案卷材料没有明确记载 案卷材料里没有鉴定人相关资格的证书复印件,因此,鉴定人能否胜任该案的鉴定,仍是一个疑问。

第三、从实体来看,鉴定人未阐述其得出鉴定结论的过程,故其得出鉴定结论的依据显然不足 《深圳市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项和《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三项均规定:价格鉴证结论书的内容应包括估价方法和过程要述。而本案鉴定人却未对其得出鉴定结论的过程进行阐述,因此,该鉴定结论的可信度不高。 第四、从涉案物品的购物来源来看,案卷材料未显示涉案物品的购物凭证,故其来源是正牌还是假冒、伪劣产品不得而知 该案涉案物品之一iphone4手机目前市场上假冒的甚多,由于案卷里没有发现其购物凭证,故该手机是否正牌iphone4值得疑问。而山寨版iphone4手机的市场价格当时只需几百元即可购得。退一步说,即使涉案物品iphone4手机是正牌,那么按其90%折旧,也应该是3600元,而不是4000元。而如果是按被告人所说是六、七成新的话,则应该是作价2400元或2800元。 同样的道理,本案另两件涉案物品即所谓的18K金钻石戒指和18K金钻石手链也因没有提供其购物凭证,且未经专业单位的技术、质量鉴定,故其是否属真的钻石珠宝同样值得疑问。因而鉴定人在此基础上得出的鉴定结论自然也就值得商榷了。 通过上述案件的辩护,笔者对相关案件涉案物品价格鉴定的质证进行了认真的思考,认为其质证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审查鉴定主体是否适格 首先审查鉴定机构是否具备一定的资质,如本案提到的涉案物品手链和戒指,此类物品价格鉴定的质证则要审查其鉴定机构是否具备鉴定金银珠宝类物品的鉴定资质。如果案卷里没有鉴定机构相关资质的复印件,则可要求其提供相关材料,如果提供不了,则可认为该鉴定机构没有相关资质,辩护律师可申请法院重新委托有相关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除了审查鉴定机构的资质外,还得审查鉴定人的鉴定资格和鉴定能力,如鉴定人是鉴定师或某一方面的工程师等专业人士,则要审查案卷中有无其相关任职的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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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私营企业为解放军提供部分武器装备 去年年初,解放军陆军装备采购率先走向市场,一批非军工企业、民营企业加入陆军装备军品招标竞争行列,标志着军队装备采购拥有了“货比三家”的选择权,解放军装备采购管理机制改革迈出重要一步。在这些民营企业中,为国防维和部队生产防暴装甲车的陕西省宝鸡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尤显突出。 《金融时报》:民企装甲车驶入解放军兵营 2月2日,英国《金融时报》刊发了题为《中国军队向私营装备提供商开放》的文章,详细报道了中国私营企业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提供部分武器装备的情况。《金融时报》驻北京记者报道说:“去年,当中国军人赴黎巴嫩参加维和行动的时候,他们带去了一种非同寻常的装备--私营公司生产的装甲运兵车。 从陕西宝鸡专用汽车有限公司采购的装甲车象征着中国军队数十年来单纯依赖国企业军工承包商的时代结束了。这一突破是中国战略决策层越来越意识到,私营企业是中国军队现代化的重要重驱动力量。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国国营公司花了十年时间研发了中国第一代轮式装甲车,而据宝鸡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总理王宝和透露,2002年,当公司瞄准了轻型装甲运兵车市场之后,仅用了15个月的时间就拿出了产品。王说:…我们的研发思绪方式与大型国营企业完全不同,我们走的是一条捷径。?宝鸡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早在中国政府2004年允许军队从私营公司购买军事装备之前就着手研发轻型装甲运兵车。 在军工领域,中国政府仍坚持国营公司主导的做法,私营企业不允许研发生产诸如坦克和战机这样的武器系统,但国家现在允许私企进入部队的装备领域,甚至答应为私企提供低息贷款的支持。 宝鸡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的成功意味着有许多的益处。王总经理表示,他公司生产的轻型装甲运兵车每辆价值11万5000美元,比国际上同等的装甲车便宜了近一半。该型车的装甲车体和发动机是意大利伊维柯公司特许该公司经营的。

现代武器装备

现代武器装备作业 学院:光电工程学院 姓名:王建 学号:130105117

军用战斗机 在当今的战争中有各式各样的现代化的武器被各个国家使用。如:坦克、装甲车、两栖登陆车、导弹、飞机、激光武器、步枪、火箭炮等等。今天我们就共同来了解一下空中的巨无霸---战机。 战机是在近几十年才逐渐发展起来的。到现在为止,战机已经历了四个时代:第一代战机重要是20世纪40年代末50年代初问世,代表机型有美国的F-86和苏联的米格-15,这一代战斗机以大口径航空机枪(炮)为武器,可在跨声速区进行近距空战格斗,实用升限约为15000m,采用中等后掠角机翼,推重比4~5。后期带加力燃烧室的涡喷发动机配备光学瞄准具,且部分飞机装有作用距离仅几千米的截击雷达,第一代战机已基本退役,我国第一代战斗机有米格15、歼5。但是其发动机的动力系统不是很大。只有1-1.3个马赫。 50年代后期各国开始发展第二代超音速战斗机,强调所谓“高空高速”,升限可达20000米以上,最大速度超过两倍音速。个别的高空截击机的升限高达30000米,速度超过3倍音速。第二代超音速战斗机出现于50年代末和60年代初。代表机型包括美国F-104“战星”式;英国“闪电”式;法国的“幻影”Ⅲ和“幻影”F1;瑞典的萨伯-37;前苏联的米格-21等;中国在米格-21基础上研制的歼-7、歼-8。 第三代战机是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后主要出现的战斗机,其特色为中低空机动灵活性高、配备先进雷达设备、加强导弹应用等。前两代的战斗机发展当中,单一用途的拦截机与战斗轰炸机进展至此,受惠于各项系统的进步,尤其是雷达与航电的功能以及效能,使得第三代的战斗机开始趋向多任务,多用途的路线。此代的战机以美国的F-4、F-5、MiG-25;俄罗斯苏-27、米格-39;中国的歼-10、歼-11;法国的幻影-2000为主要代表。 在近几年来,世界上几个军事大国开始着手研究四代战机。四代机的主要的性能是隐身性能,在机身上涂有吸波材料,在这方面做得较好的有美国的F-22、F-35;中国的歼-20、歼-31;俄罗斯的苏-35。尽管这些飞机都在试验阶段,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它们必定在战场上大显身手。 从飞机的用途来分的话可以分为:歼击机、强击机、轰炸机、电子侦察机,反潜机、预警机、舰载机等.歼击机、强击机。特点是飞行性能优良、机搜索动灵活、火力强大;现代的先进战斗机多配备各种搜索、瞄准火控设备,能全天候攻击所有空中目标。例如:美国的F-16、F-22;中国的歼-10、歼-11B;俄罗斯的苏-27、米格-29;法国的幻影-2000等。轰炸机分为轻型轰炸机、中型轰炸机、重型轰炸机。主要任务是对敌人的军事设施和军事目标进行饱和轰炸,作为战略进攻性武器,它能携带大量的武器,既能携带常规导弹又能携带核导弹和巡航导弹。在必要时也遂行战术轰炸任务,支援陆、海军作战。彻底的摧毁敌人的让敌人的军事设施瘫痪,现在最著名的就是美国的B-2隐形远程轰炸机、它的巡航半径达到12000公里以上。中国的最新的“轰-6K”虽然较以前的轰炸机有了相当方面的改善,但是巡航半径在3000公里左右,仍不及美国的“B-2”。 电子侦察机:现代化的战争是信息化的电子战。电子侦察机的功能是对敌方的飞机、雷达以及通讯进行数据采集以备战时之需。 反潜巡逻称为“潜艇的杀手锏”。主要用于对潜艇搜索、攻击,与其他装备兵力共同构成反潜警戒线;在己方舰船航行的海区遂行反潜巡逻任务;主要是对潜伏在大洋深处的潜水艇进行侦探和搜索,一旦发现目标迅速其他反潜兵力或自

关于司法鉴定意见书的异议精编版

关于司法鉴定意见书的 异议 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关于对河南世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豫世建价【2016】鉴字第号文书鉴定意见书的异议 申请人:信阳万家灯火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信阳市浉河区张李湾商住城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于涛该公司懂事长 异议事项: 事实与理由: 贵院委托鉴定中心所做的河南世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豫世建价【2016】鉴字第号鉴定意见书,我方已收悉。被告认为: (如果你对鉴定有法律上异议,可以按照下面的方法做,专业性异议造价员写): 一、坚持申请重新鉴定。 如果因鉴定结论错误不服而要推翻,则一定要坚持申请重新鉴定。那么取得法官对重新鉴定的支持就是首要目的。当事人就不能单纯的只是提出申请,而要围绕重新鉴定申请准备充分合理的理由,要尽量搜集证据,要尽其所能。比如对鉴定结论提出充分有据合法合理的异议,包括针对鉴定程序和鉴定结果等等。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7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一)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内容,以及第2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等内容。但“何谓“鉴定程序严重违法”、“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有证据足以反驳”并无明确和具体的标准。所以就大有文章可做,完全在于当事人自己的努力了。比如,有些当事人在提出重新鉴定申请后并不能提出充分的理由,或者提出了充分的理由而法官并不支持。那么可能最终会放弃重新鉴定申请,或者无奈得同意不满意的鉴定结论。很多当事人不懂得可以利用依法申请法官回避或者投诉的手段来达到重新鉴定的目的。 二、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反映,以达到撤销违法司法鉴定结论的目的。 如果司法鉴定机构违法违纪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则可以向省级司法行政部门投诉。司法行政部门可以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从而使得原鉴定结论作废或者司法鉴定结构主动撤销违法的鉴定结论。 当前的司法鉴定实践中,鉴定机构作为商业主体很多都存在委托受理把关不严,鉴定结论草率,鉴定程序不规范,鉴定暗箱操作及受贿腐败的问题。所以投诉举报司法鉴定机构违法行为的方式也是可以考虑选择的。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司法鉴定机构评审补充要求(2015年7月31日)

附件11: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司法鉴定机构评审补充要求 第一条本补充要求是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基础上,针对司法鉴定机构的评审补充要求。对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的评审应予以执行。 第二条司法鉴定机构应满足《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文书规范》、《司法鉴定教育培训规定》和《司法鉴定机构仪器设备配置标准》等要求。 第三条司法鉴定是指司法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中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司法鉴定机构是经过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并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四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有省级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独立对外开展业务活动。 第五条司法鉴定机构应有保险或风险储备金等措施,保证其

能承担鉴定活动产生的责任风险。司法鉴定机构应制定文件描述其职能、鉴定业务范围和鉴定业务受理条件。 第六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有与其所从事鉴定活动相适应的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人员应当是在编人员或者与司法鉴定机构签署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人员。司法鉴定人应持有《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每项鉴定业务应当有3名以上司法鉴定人。 第七条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依法回避,确保公正的实施鉴定。司法鉴定人只能在一个司法鉴定机构中执业。司法鉴定机构及其人员在鉴定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鉴定活动中需要外部专家提供技术支持时,司法鉴定机构应有评估与选择外部专家的程序,确保外部专家有能力提供必要的咨询意见。 第八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按照司法鉴定教育培训的规定,建立并保持人员培训计划和程序,保证司法鉴定人员经过与其承担的任务相适应的教育、培训,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必要时,司法鉴定机构应评价培训的效果。 司法鉴定机构应为司法鉴定人员制定必要的阶段性教育培训计划。具体包括: (一)入门阶段; (二)在资深司法鉴定人指导下工作的阶段; (三)在整个聘用期间的教育培训,以便与技术发展保持同步。

指引-鉴定意见的审查

鉴定意见的审查 鉴定意见是以书面的形式记录的专家意见,它是专业人士提供的一种判断材料。在运输毒品案件中,毒品鉴定意见是必然存在的证据材料,该证据对定罪量刑有着重大影响。 在审查鉴定意见时,应当着重审查以下内容: 1.鉴定主体的问题 由于鉴定意见是专家性意见,因此鉴定人员必须是专业人员。需要重点审查鉴定机构及鉴定人是否具有法定资质;是否应当存在回避的情形。鉴定机构不具备法定资质,或者鉴定事项超出该鉴定机构业务范围、技术条件的;鉴定人不具备法定资质,不具有相关专业技术或者职称,或者违反回避规定的,不得作为定案依据。在运输毒品案件中,对毒品成分和纯度的鉴定则必须是专门鉴定机构取得毒品鉴定资质的鉴定人(有效期为五年),鉴定文书上还须有鉴定机构的盖章、鉴定人的盖章或签名。目前,我国的毒品鉴定机构是公安局内设机构。 2.检材来源问题 在毒品案件中对检材的审查是审查鉴定意见的要点。检材的来

源、取得、保管、抽样、送检是否符合法律、有关规定,与相关的提取、扣押笔录、清单记载的是否一致。送检的材料是否被污染不具备鉴定条件,鉴定对象与送检材料、样本是否一致,都决定着鉴定意见是否可以作为定案依据。 3.鉴定意见过程合法性问题 鉴定意见过程的合法性应当着重审查鉴定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鉴定的过程和方法是否符合相关专业的规范要求。常见的毒品鉴定检测方法主要有外观检测、化学反应法、免疫学检验法、薄层色谱分析法(TLC)、气相色谱法、高效液相色谱法、气相色谱-质谱联用分析法(GC/MS)、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 和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LC/MS)。司法实践中可能多种方法并用,但每种方法都各有优缺点。需要说明的是: (1)化学反应法,检测的阴性结果可排除毒品存在,而阳性结果仅提示毒品存在的可能,仍需要使用确证分析技术给予证实。使用这类方法的主要目的是对可疑毒品进行分类筛选,缩小进一步检验的范围。

武器装备

一、现代航母的分类及其作战能力、所担负的使命及技战术性能。 答:现代航母的排水量从一万多吨到九万多吨不等,其作战能力、所担负的使命及技战术性能也各不同。大体上分为三类:1、重(大)型航母。满载排水量为6-10吨,载机数量可达60-100架飞机,以重量为20-30吨的常规起降飞机为主,作战半径800-1000公里,全球部署,远洋作战,执行预警、侦查、防空、反舰、反潜和对地攻击的任务。2、中型航母。其满载排水量为3-5万吨,搭载飞机15-50架,以重量10-20吨的常规起降飞机或垂直/短距起降飞机为主,作战范围400-600公里,在中远海区部署作战,具有中等作战能力和威慑能力,执行舰队防空、反潜、反舰和对地攻击任务。3、轻型航母。满载排水量为1.5-3万吨,载机数量15-30架,以垂直/短距起降飞机和直升机为主,作战范围200-400公里,可在金钟海域部署,执行防空、反舰和反潜作战任务。 ——高技术兵器聚焦徐敏飞郭枚初P31 二、世界现役航母有哪些? 答:美国的企业号、尼米兹号、艾森豪威尔号、卡尔.文森号、罗斯福号、林肯号、华盛顿号、斯坦尼斯号、杜鲁门号、里根号,这些均为核动力航母,8万吨级常规动力航母小鹰号、星座号、美国号和肯尼迪号。 俄罗斯一艘6万吨级的常规动力航母库兹涅佐夫号。 法国两艘3万吨级轻型常规动力航母克莱蒙梭号、福煦号。一艘4万吨级的核动力航母戴高乐号。 英国三艘2万吨级轻型航母无敌号、卓越号、皇家方舟号。 意大利一艘1.3万吨级的轻型航母加里波第号 西班牙一艘1.7万吨级的轻型航母阿斯图里亚斯王子号 印度两艘2万吨级轻型航母维兰特号和维克兰特号 阿根廷一艘2万吨级轻型航母五月二十五号 巴西2万吨级一艘轻型航母米拉斯吉拉斯号 泰国一艘1.2万吨级轻型航母扎克里.纳吕贝特号 ——高技术兵器聚焦徐敏飞郭枚初P31 三、美航母战斗群是如何编成的? 答:当执行警戒巡逻炫耀武力时,有一艘航母加上四艘防空巡洋舰,四艘反潜驱逐舰、护卫舰和一至二艘攻击型核潜艇组成。 当实施威慑制止危机,参与低强度战斗任务时,有两艘航母加上八艘防空巡洋舰、驱逐舰,四艘反潜驱逐舰、护卫舰二至四艘攻击型核潜艇 当参与局部或大规模常规战争时,有三艘航母加上九艘防空巡洋舰、驱逐舰,十四艘反潜驱逐舰、护卫舰,五至六艘攻击型核潜艇 ——高技术兵器聚焦徐敏飞郭枚初P32 四、现代航母上舰载机起降的五大“法宝” 答:斜角甲板、升降机、弹射器、助降器、拦阻索 ——高技术兵器聚焦徐敏飞郭枚初P35

司法鉴定意见书封皮格式

司法鉴定文书示范文本一 ××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 (××××公司司法鉴定意见书)(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司法鉴定文书类别的标题:一般2号或者小1号宋体,加黑,居中排列) 司法鉴定许可证号:000000000 (司法鉴定机构许可证号:3号仿宋体,居中排列)司法鉴专用章

声明 (2号宋体,加黑,居中排列) 1.委托人应当向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 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司法鉴定人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方式、方法和 步骤,遵守和采用相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鉴定。 3.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司法鉴定人依法独立、 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不受任何个人和组织的非法干预。 4.使用本鉴定文书应当保持其完整性和严肃性。 (声明内容:3号仿宋体) 地址:××市××路××号(邮政编码:000000)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司法鉴定机构的地址及联系电话:4号仿宋体)

共页第页—————————————————————————————————————————————— 编号××司法鉴定中心 用阿拉伯数字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方括号“[ ] 列。编号处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钢印) 一、基本情况(3号黑体) 委托人:××××(二级标题:4号黑体,段首空2字) (文内4号仿宋体,两端对齐,段首空2字,行间距一般为1.5倍。日期、数字等均采用阿拉伯数字标识。序号采用阿拉伯数字“1.”等顺序排列。下同) 委托鉴定事项: 受理日期: 鉴定材料: 鉴定日期: 鉴定地点: 在场人员: 被鉴定人: 二、检案摘要 三、检验过程 四、分析说明

酒精鉴定意见的合法性审查

酒精鉴定意见的合法性审查 鉴定意见是为了弥补法官对法学外专业知识的欠缺,引入具有专业知识的人为事实的认定提供帮助形成的证据。是指有专门知识的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对案件的专门性事项进行鉴识、分析、对比后提出的书面意见。比如,血液酒精含量鉴定意见、法医鉴定报告、指纹鉴定报告、血迹鉴定报告等等。 在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中,法院对于血液酒精含量(以下简称BAC)的认定主要是依据鉴定机构的BAC鉴定意见,一旦采信鉴定意见的结论就可能入罪。在辩护律师的角度,如果经过专业法律审查,认为该意见在程序、实体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就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主张鉴定意见的非法性,提醒法庭对该证据予以排除,不得作为定罪量刑证据使用。 一、BAC鉴定意见的性质 法律规定鉴定意见是八类证据之一,对于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量化为: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具体包括:(一)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发生;(二)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与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三)影响被告人定罪的身份情况;(四)被告人有刑事责任能力;(五)被告人的罪过;(六)是否共同犯罪及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七)对被告人从重处罚的事实。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即所有的证据必须依法经过法庭的举证、质证和认证等法定程序查证属实,这是对证据“确实”方面的要求。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要求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排除合理怀疑是一个程度很高的证明标准,要求办案人员运用法律知识、逻辑思维和经验法则对在案证据进行综合审查、推理、判断。采用此标准是让裁判者更加慎重,不能盲目作出判断。 关于鉴定意见的规定是在刑事诉讼法的第五十条,该条规定了八类证据:(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BAC鉴定意见(名称不同,比如叫乙醇检验报告)只是鉴定人个人的认识判断,表达的也是个人的意见,在一般案件中它只是证据的一种。但是在醉驾案件中可以说是否入罪就仅仅依靠这份鉴定意见,鉴定意见不但决定了是否会被定罪,还决定了如何量刑,这是很可怕的。鉴定意见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辩护人必须这知道鉴定结论的“前世今生”,对于该结论的相关因素进行360度审查,以支撑自己的辩护观点。 二、醉驾案鉴定意见审查要点 以下均为禁止性、强制性规定,一旦违反就不得作为证据使用。BAC鉴定意见重点审查内容为: (一)鉴定机构不具备法定资质,或者鉴定事项超出该鉴定机构业务范围、技术条件的; (二)鉴定人不具备法定资质,不具有相关专业技术或者职称,或者违反回避规定;(三)送检材料、样本来源不明,或者因污染不具备鉴定条件;(四)鉴定对象与送检材料、样本不一致;(五)鉴定程序违反规定……。

法国武器装备

长期以来,法国执政精英们坚信,要捍卫法国在国际舞台上的政治经济独立性,必须保持主要武器装备的自主研制。为此,法国一直把军事支出作为政府促进国防工业发展、保持对国防工业影响的重要手段。与此相适应,法国武器装备的采办政策也与政治、工业、技术等因素紧密结合在一起,呈现出自己的特点。 武器装备采办政策总原则 2002年,法国政府批准了《法国武装力量2003-2008年发展的五年计划》。计划规定,用于国防部军事科研与设计及武器装备采办的支出平均每年 达150亿欧元。为了使这些费用最优化、提高政府财政效率、促进法国与欧洲国防工业和技术的发展,从2004年起,法国进行武器装备采办制度的改革。 这项改革规定了两个基本原则:一是支持国防工业和技术基础自主发展,确保武器装备发展不受制于人,并 可以自由出口;二是突出市场与价格竞争机制的作用,保证最大的竞争力和更灵活的创新政策。也就是说,支持国防工业发展并增强其竞争力,是法国军事建设的主要任务之一。 法国武器装备采办大致分为三类:一类是保障国家利益的绝对必需的 武器。这部分武器必须依靠自己的工业和技术基础进行生产,特别是核武器及其运载工具。另一类是可通过对外合作获得的武器。法国认为,首先要以欧洲共同计划制造的武器装备为主,这不但可以优化军事科研与设计的开支,还可以推动欧洲统一国防体系的建设。最后一类是从世界武器市 场上获得的武器与设备,包括“非敏感的”军事设备以及某些别专业化的系统。 目前,这三类在法国国防部武器装备采办份额中所占比列,分别约为70%、20%和10%。但随着欧洲合作的加强,法国官方认为第二类的比例将会大大增加。 采办总管——法国武器装备总署 法国武器装备总署是法国统管三军武器装备采办的管理部门,始建于1961年。总署的第一领导人一直由非军人担任,在级别上享受国防部副部长待遇,地位与总参谋部长平等。而工作人员大部分拥有技术、法律、金融、经济及国际问题专业教育背景,受过军事教育的只占少数。 2004年改组之后,法国武器装备总署拥有18000名职员,由陆军系统管理局、技术专家管理局、研究局、航空材料、技术供应局、工业战略和技术及合作局、质量监督局、国际发展局、计划预算局和人事局组成。 作为惟一的武器订货者,法国武器装备总署承担着实施整个武器计划的责任,对整个武器系统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实行管理。法国所有的国家军事科研中心、实验室及企业都处于总署的集中监管之下,保障法国核武器的核心制造也是该组织的重要任务之一。在20世 □ 张国凤 法国武器装备采办制度及特点 58 国防科技工业 2006年第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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