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

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
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

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试行)

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促进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按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参加脱钩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

第三条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是指担任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等职务的人员。

第四条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任职条件: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勤勉尽职,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三)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熟悉行业情况;

(四)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责,年龄界限为70周岁;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六)没有法律法规禁止任职的其他情形。

理事长(会长)、秘书长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理事长(会长)、秘书长。

理事长(会长)和秘书长不得由同一人兼任,并不得来自于同一会员单位。

第五条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换届选举工作由理事会负责,可成立由理事代表、监事代表、党组织代表和会员代表组成的专门选举委员会或领导小组,负责提名新一届负责人候选人,并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第六条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候选人的审核把关按《关于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后党建工作管理体制调整的办法(试行)》执行,由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资委党委负责,党内职务按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新一届负责人候选人应当于换届前15日向全体会员公示,公示期为7天。

第八条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应当履行民主选举程序,通过会员(会员代表)大会或者理事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第九条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选举会议须有2/3以上会员(会员代表)或者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召开会员(会员代表)大会的,其选举结果须经到会会员(会员代表)1/2以上赞同方为有效;召开理事会的,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赞同方为有效。

第十条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不设置行政级别,不得由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公务员兼任。

领导干部退(离)休后三年内,一般不得到行业协会商会兼职,个别确属工作特殊需要兼职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批;退(离)休三年后到行业协会商会兼职,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后方可兼职。

第十一条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每届任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连任不超过2届。

第十二条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法定代表人一般由理事长(会长)担任,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

实行理事长(会长)轮值制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法定代表人,可由副理事长(副会长)或者选举产生的秘书长担任。

第十三条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秘书长为专职,可以通过选举、聘任或者向社会公开招聘产生。聘任或者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具体方式由理事会研究确定。

聘任或者向社会公开招聘的秘书长任期不受限制,可不经过民主选举程序。聘任或者向社会公开招聘的秘书长不得担任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法定代表人。

第十四条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应当自觉接受党组织和有关方面的监督,理事长(会长)应每年向理事会进行述职。

第十五条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产生新一届负责人后,应当自产生之日起30日内到登记管理机关履行备案手续。

第十六条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定期组织面向新任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秘书长的任职培训。

第十七条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存在负责人违反本办法任职的,登记管理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行业协会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行业协会的组织和行为,保护行业协会的合法权益,发挥行业协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作用,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行业协会,是指依法由本市同行业的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自愿组成的非营利的自律性的具有产业性质的经济类社团法人。 第三条行业协会以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协调会员之间关系,为会员提供服务,维护公平竞争,沟通会员与政府联系,促进本市同行业的经济发展为宗旨。 第四条行业协会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会员利益。 第五条行业协会接受相应的深圳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业务主管部问指导监督,依本条例独立开展活动。市政府社团登记管理部门负责行业协会的登记管理。各级政府应支持行业协会正常开展活动。 第六条依照本条例设立的行业协会,应当在其行业协会名称前冠以“深圳”字样,行业协会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第二章行业协会的设立 第七条行业协会按行业设立。依照国家有关标准分类。在本市同一行业内不得重复设立相同或相似的行业协会。 第八条本市的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连续营业六个月,人数在三十人以上的,可以作为发起人发起设立行业协会。 第九条申请设立行业协会分为申请筹备和申请成立登记两个阶段。 申请筹备和申请成立行业协会,发起人应向市政府业务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文件和资料。市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应从接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出具审批文件。 发起人应持市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同意的审批文件和社团登记的其他有关文件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社团登记管理部门申请筹备和申请成立登记。 第十条行业协会的设立应当制订行业协会章程。行业协会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行业协会名称、地址。宗旨、职能、会员资格、入会退会手续、会员权利与义务、组织机构及其职权、行业协会负责人的产生办法与任期及职权范围、会费交纳办法、经费管理制空、章程的修改和终止程序以及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行业协会章程经全体会员过半数通过方能生效。第三章会员

职称动态评聘管理办法

1.目的:完善激励机制,促进员工业务水平的提高。 2.适用范围:****集团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3.名词解释:****职称分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职称的工人的技能职称。 3.1.专业技术职称:企业内部的专业技术职称不同于按国家标准条件统一评聘的专业技术职务。而是根据企业内部员工业务能力和贡献大小、按企业内部之标准评聘的,适用于企业内部的业务技术岗位职称,分为工程、经济、统计、档案、政工等专业。 3.2.工人技能职称:分为高级技师、技师和助理技师。 4.管理职责: 4.1.人力资源开发中心负责高级职称评聘的各项具体工作. 4.2.各单位人力办负责中级、助级及员级职称评聘的各项具体工作。 4.3.各部门负责推荐提报本部门业务职称的申报材料。 4.4.专业评委会负责对申报职称员工的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和成就进行考核评定。 5.职称工作程序: 6.程序说明: 6.1.评聘****内部职称的条件: 6.1.1.政治条件:热爱企业,热爱本职工作,遵章守法,能全身心地投入工作并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6.1.2.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能力,业务知识和学历。 6.1.3.能胜任本职工作,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6.1.4.经过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或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上岗合格

证等。 6.1.5.本专业工龄一年以上。 6.1.6.技能、业绩条件符合《专业技术职称条件一览表》中的要求. 6.2.个人申报: 6.2.1.对照任职条件填写《业务职称申报表》并提交有关材料(如学历、专业技术培训、合格证书,工作业务总结,成果证明,获奖证明等),由所在部门审核合格后上交人事部门审查。 6.2.2.人力办审查合格的材料报评委会评审。 6.3.考核、评审及聘任: 6.3.1.每年二月份、三月份需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应知、应会”考核,五月份由各单位评委会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对申报职称人员进入评审。 6.3.2.每年七月份由事业部长根据各部门的工作需要,对经评审合格的业务技术技能人员进行聘任,并颁发《聘书》,双方签订聘约。 6.3.3.聘约签定权限: 6.3.3.1.高级职称由集团总裁签发. 6.3.3.2.中级职称由本部长签发. 6.3.3.3.助级及员级由事业部长签发. 6.3.4.聘约由签发人与被聘任人员签字,双方各存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6.4.“职称”的津贴待遇: 6.4.1.根据集团程序文件JT050301中有关规定享受待遇. 6.4.2.具有****职称的员工在参加集团内岗位竞聘时可享受加分的待遇:高级职称加15分,中级加10分,助级加5分,员级加3分. 6.4.2.技术、技能职称解聘后,不再享受相关的待遇。 6.5.职称的续聘和解聘: 6.5.1.续聘及晋升: 6.5.1.1.对任期期满的专业技术人才,由各单位统一组织综合性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办理续聘手续。续聘时,要重新修订原确定的任期目标、聘期和聘约。

管理岗位任职资格标准

干部(管理类)任职资格标准 (第一版) 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二年

目录第一部分概述 第二部分级别描述 第三部分基本标准 第四部分核心标准模型 第五部分行为标准 一、三级管理者行为标准 二、四级管理者行为标准 三、五级管理者行为标准 第六部分参考标准 一、素质标准 二、品德标准 第七部分附则

干部(管理类)任职资格标准 第一部分概述 一、标准名称 中文名称:管理者或职业经理英文名称:Professional Manager 简称PM 二、标准定义 干部任职资格行为标准是从管理者(有直接下属至少一人)称职胜任的角度出发,以工作结果和行为表现为判断依据的技能标准。它是指完成管理工作的成功行为,反映了对职业经理的技能要求。 公司对职业经理的定义是: 遵从同业的职业道德 具有实际的工作绩效及不断进取的创业精神 具有扎实的管理专业知识和专业素质 具有从事管理工作的实际经验及熟练解决问题的技能 具有根据职位特点不断调整个人管理行为的能力 三、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管理类岗位员工 四、标准级别: 本标准共设三个级别,分别为:三级标准、四级标准、五级标准 五、标准的结构: 本标准包括级别概述、基本标准、知识标准、技能/能力标准、行为标准、素质标准、道德标准。) 第二部分级别概述 级别概述即关于各级别可承担角色的描述,包括掌握本领域内知识技能的宽度和深度;能够解决问题的范围和难度;在本领域内的地位;能够承担的职责。 级别级别描述 三级 1、管理三级标准适用于率领一组人员从事某项具体的专业或技术工作的员工,既是监督者,又是执行者之一。该监督者必须达到某专业或技术资格标准二级资格标准以上。 2、在个人职业发展道路上,达到管理三级标准并担任相应职位是开始管理工作生涯的第一步。 四级 1、管理四级标准适用于公司的中层管理者,对所辖部门的工作质量、时效、成本负完全的责任,并参与所辖工作的战略方向、资源分配、成本及时间要求的制定,下属至少含三级监督者及普通员工数人。四级管理者必须达到管理三级水平以上。 2、在个人职业发展道路上,达到管理四级标准并担任相应职位后可以继续向公司级领导努力。 五级 1、管理五级标准适用于公司的高层领导者,对企业某个运作过程或某项职能负完全的责任,参与制定公司长期战略及宏观指导。 2、在个人职业发展道路上,达到管理五级标准并担任相应职位是管理工作生涯的一个里程碑。再向前应该从事新的专业或技术领域的管理工作,以积累更多的综合管理经验,使个人能力得到更广范围的拓展。

其他管理人员工作标准正式版

管理制度编号:LX-FS-A32272 其他管理人员工作标准正式版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其他管理人员工作标准正式版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和矿党政下发的文件指示精神以及工作部署和工作安排;积极参加矿召开的有关会议和有关活动。、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矿有关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和矿规定的考勤制度,严格四签到,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串岗。 3、积极参加本单位和矿组织的业务、理论学习,不断学习新技术、新管理知识和方法;能虚心向别的同志求教,并能帮助新同志提高业务管理水平,提高技术;能学以致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在实践

关于行业协会管理的暂行办法

关于行业协会管理的暂行办法 发布部门: 国家轻工业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要求,培育和发展轻工行业协会(以下简称:行业协会),加强行业协会管理,规范行业协会的行为,发挥行业协会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经贸委《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工商领域协会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结合轻工业实际,制定本办法。关联法规: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行业协会是由国家轻工业局(轻工业部、轻工总会)审批、主管并经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下同)核准登记后,依法成立的轻工业全国性社团组织。 第三条行业协会是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企业、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自律性、非营利性的经济类社会团体法人,是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培育和发展行业协会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是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 第四条行业协会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其宗旨是服务,为企业和行业服务、为政府部门和社会服务,通过协助政府实施行业管理和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推动行业和企业的发展。 第五条轻工业各行业协会是轻工业实施行业管理的基础和主体。 第六条对行业协会实行业务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双重负责的管理体制。国家轻工业局是行业协会的业务主管部门。国家民政部是行业协会的登记管理机关。 第二章行业协会的职能 第七条行业协会的职能是: (一)对行业改革和发展中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政府提出有关改革、发展、产业政策、经济和技术政策、立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受政府部门授权或委托,参与制定行业规则,对本行业新办企业申报进行前期咨询调研,向有关部门提出决策建议; (三)加强行业的经济和技术信息网建设,经政府主管部门同意和授权开展行业统计工作,做好信息的收集和研究,发布行业信息,进行市场预测,创办刊物,开展信息指导与服务,为政府制订产业政策提供依据; (四)受国家轻工业局等委托,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组织贯彻实施并进行监督; (五)配合有关部门对本行业的产品质量开展行检、行评和产品认证以及质量管理、监督工作;发行行业产品质量信息,扩大优质名牌产品的宣传,向国内外用户推荐优质产品和新产品; (六)受国家轻工业局等委托,参与本行业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和企业资质审查工作; (七)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参与行业内重大投资和合资合作项目的前期论证、初步审查并提出建议;为政府和用户采购、项目招标提供推荐意见; (八)制定行业的行规、行约等管理规定,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九)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协调同行价格争议,做好价格自律工作,维护行业公平竞争,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十)举办或组织企业参加本行业的国内外展览会、订货会,为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创造条件,参与建立和培育国内的相关产品专业市场; (十一)组织和联合企业、科研单位、院校开展科学技术交流与开发、创新工作;受委托组织行业科技成果鉴定和推广应用,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和各种形式的技术服务,促进行业整体科技水平的提高; (十二)参与制订行业人才发展规则,组织行业技术培训、专业技能培训和人才交流工作,接受委托组织行业职工等级考核; (十三)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帮助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深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十四)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合作与学术交流,推动技术创新; (十五)反映会员要求,协助政府解决和处理行业在改革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维护其合法权益; (十六)积极发展行业公益事业; (十七)承担国家轻工业局和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行业协会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行政协会的权利

中层管理者任职资格标准

某公司任职资格标准管理四级 前言 公司干部任职资格行为标准是从管理者(有直接下属至少一人)称职胜任的角度出发,以工作结果和行为表现为判断依据的技能标准。它是指完成管理工作的成功行为,反映了对职业经理的技能要求。 公司对职业经理的定义是 ●遵从同业的职业道德 ●具有实际的工作绩效及不断进取的创业精神 ●具有扎实的管理专业知识和专业素质 ●具有从事管理工作的实际经验及熟练解决问题的技 能 ●具有根据职位特点不断调整个人管理行为的能力

管理四级标准适用于公司的中层管理者,对所辖部门的工作质量、时效、成本负完全的责任,并参与所辖工作的战略方向、资源分配、成本及时间要求的制定,下属至少含三级监督者及普通员工数人。四级管理者必须达到管理三级水平以上。 在个人职业发展道路上,达到管理四级标准并担任相应职位后可以继续向公司级领导努力。 目录 第一单元目标的制订与监控 1.1 制定合理的目标与计划 1.2 有效实施计划 1.3 监控及评估工作活动 第二单元组织气氛建设 2.1 内部工作关系 2.2 外部工作关系

第三单元工作资源管理 3.1 现有资源的管理 3.2 资源的获取、分配和控制第四单元影响与促进决策 4.1 进行决策 4.2 参与同级决策 4.3 促进上级决策 第五单元绩效的改进 5.1 本人及员工的绩效改进5.2 流程优化 附:英文简写注释

第一单元目标的制订与监控 1.1、制定合理的目标与计划 行为标准: ①根据公司战略目标及本系统相关策略与方针,与相关人员共同确定本部门中短期工作目标及优先顺序。 ②根据目标及优先顺序来制定挑战性的工作计划,保证对上级目标的继承性和部门工作的牵引性,牵引性着眼于部门工作的绩效改进。 ③计划应具体说明要达到目标所进行的工作内容和所需资源,明确时间、衡量标准、成本预算、文档记录、责任人和过程监控点。 基础知识: ●公司战略目标及本系统相关策略与方针 ●公司及部门关键业绩指标(KPI)体系 ●SWOT分析法 ●SMART原则及5W2H原则 ●制订工作计划的方法及工具(PERT,GANTT等) ●目标分解的方法 1.2、组织实施计划 行为标准:

办公室管理人员岗位职责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51531 办公室管理人员岗位职责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办公室管理人员岗位职责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按时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2、认真执行各项工作制度,上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 3、认真做好各种文件、材料、报表建档保存工作。 4、对上级的指示、文件和职工反映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 5、做好办公室会议记录,做到字体工整、清洁、有序。 6、认真接听电话,并将电话内容及时汇报给相

关领导。接待来宾,态度和睦、热情。 7、经常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 请在该处输入组织/单位名称 Please Enter The Name Of Organization / Organization Here

协会网站管理办法(试行)

乌兰察布银行业协会网站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乌兰察布银行业协会网站(以下简称“协会网站”)的建设和管理水平,确保协会网站安全、快捷、高效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协会网站的宗旨是“发挥协会网站在促进我市金融事业发展中的平台作用,宣传经济金融政策、法规,传播协会及会员单位的工作信息,为更好地服务会员单位、沟通业界信息、表达业界诉求、加强业内外交流,正面引导社会舆论、树立行业良好形象,为乌兰察布银行业的健康发展搭建起宣传行业信息的主阵地。展现我市银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 第三条协会网站建设和管理应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原则,为和谐社会服务,为会员单位服务。 第四条协会网站是乌兰察布市银行业协会进行信息披露的唯一官方网站,注册域名为:https://www.360docs.net/doc/956868510.html,/。 第二章组织和管理 第五条协会秘书处具体负责协会网站的建设、运行维护、内容更新、运行状况监测等日常管理工作。 包括: (一)协会网站运行的策划; (二)协会网站工作人员的选定与管理; (三)版面调整、栏目内容审查; (四)代表协会对外发布协会动态信息,开展对外交流与合

作; (五)对协会网站内容进行修改、删除或调整; 第六条从事协会网站运行、维护、管理的工作人员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专业技能。 第七条协会网站建设和管理应坚持统筹规划、资源共享,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强化服务、分工负责的原则。 第八条协会网站信息应指定专人通过自编、报送、网上汲取等方式获得。信息发布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及时,防止重大信息缺失、滞后。 第九条协会网站发布、转载其他媒体新闻应当依据国家、自治区和乌兰察布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协会网站不得发布危害国家安全和影响社会稳定的信息,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第十一条协会网站对提交发布的信息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按照信息的使用对象、范围、权限发布信息,防止超范围或越权发布、使用和查阅信息。 第三章信息发布流程 第十二条协会秘书处、各会员单位均可向协会网站提供有关业务介绍、新闻、工作动态等宣传稿件或发布重大信息,稿件和信息内容可采用文字或图片等形式。 第十三条所有信息发布均需填报《乌兰察布银行业协会信息发布管理表》(见附件),交协会秘书长签发。

关键岗位人员管理规定

关于进一步加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各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促使关键岗位人员提高整体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促进勤政、廉政建设,依据有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关键岗位人员的界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关键岗位人员为,财务资金管理人员;物资采购相关人员;业务相关人员;其他与本单位之外有钱、物等业务往来的有关人员。 第三章关键岗位人员的选聘 第三条关键岗位人员的选聘条件。关键岗位人员的选聘,要坚持德才兼备、择优录用的原则。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同时,还应按照关键岗位特殊性的要求,具备相应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选聘到关键岗位任职或在关键岗位留任: (一)因犯有经济、刑事、道德品质等方面的错误,受过行政或党内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二)存有收受贿赂或吃、拿、卡、要不良行为的; (三)曾因工作中不坚持原则、违反政策规定和企业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受到过组织处理的; (四)不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群众反映较大的; (五)其他不宜在关键岗位任职的情形。 第四条关键岗位人员的选聘方式。关键岗位人员的选聘,可采取组织选调、公开招聘、自荐应聘三种方式。无论采取哪种方式,人力资源部门都应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把好资格审查和任职条件审核等必要环节,坚持公开择优、逐级聘用制度。 第五条关键岗位人员的考察聘用。凡拟聘用的关键岗位人员,都要严格执行组织考察程序,由人力资源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对其进行考察。考察中要广泛听取拟聘人员原单位领导、一定比例职工群众和所聘单位主管领导的意见。必要时,还要对其8小时以外的社会表现和生活经历进行综合评定,出具考察意见,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交有关领导决策或相关会议作出聘用决定。 第六条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回避制度。在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任职的关键岗位人员,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不得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领导的关键岗位职务或者有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关键岗位职务。如遇有这一情况时,应采取组织手段进行调整。

企业一般管理人员通用工作标准

企业一般管理人员通用工作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单位一般管理人员。 1 基本任务 1.1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和自身修养。 1.2 完成本职的各项工作任务。 1.3努力学习政治、文化、技术,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业务工作能力。 1.4加强安全生产,搞好文明办公。 1.5发扬主人翁精神,搞好团结互助。 2 工作内容与要求 2.1 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和自身修养。 2.1.1认真学习执行和遵守国家方针、政策、法令,与时俱进,开拓进取。 2.1.2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等)。 1-1

2.1.3坚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四有”员工。 2.2 完成本职的各项工作任务 2.2.1按“PDCA”和“5W1H”的要求,制定本职工作计划。 2.2.2 按时执行工作计划,提高工作效率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2.2.3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2.2.4协助他人完成工作任务。 2.2.5经常检查自己工作,做好工作总结。 2.2.6遵守公司纪律,服从领导。对工作安排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向领导提出,当领导没有采纳个人意见时,必须服从组织安排,不得在行动中消极抵制。 2.3 努力学习政治、文化、技术,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工作能力。 2.3.1按时参加公司和部门组织的政治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知识水平和思想觉悟。 2.3.2积极参加公司和部门组织的文化、技术培训与学习,不断提高技术业务水平,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3.3树立质量意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2.4加强安全生产,按“6S”要求搞好文明办公。 2.4.1 认真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标准,做到不出责任事故。 2.4.2做到文明办公,在工作岗位上认真工作,不断提高工作质量,要熟悉业务,礼貌待人,说话和气,办事不拖拉,主动热情服务。 1-2

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试行)

民政部关于印发 《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 各全国性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民政部 2015年9月7日 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促进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按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参加脱钩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 第三条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是指担任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等职务的人员。 第四条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任职条件: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勤勉尽职,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三)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熟悉行业情况; (四)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责,年龄界限为70周岁;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六)没有法律法规禁止任职的其他情形。 理事长(会长)、秘书长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理事长(会长)、秘书长。 理事长(会长)和秘书长不得由同一人兼任,并不得来自于同一会员单位。 第五条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换届选举工作由理事会负责,可成立由理事代表、监事代表、党组织代表和会员代表组成的专门选举委员会或领导小组,负责提名新一届负责人候选人,并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第六条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候选人的审核把关按《关于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后党建工作管理体制调整的办法(试行)》执行,由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资委党委负责,党内职务按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新一届负责人候选人应当于换届前15日向全体会员公示,公示期为7天。 第八条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应当履行民主选举程序,通过会员(会员代表)大会或者理事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第九条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选举会议须有2/3以上会员(会员代表)或者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召开会员(会员代表)大会的,其选举结果须经到会会员(会员代表)1/2以上赞同方为有效;召开理事会的,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赞同方为有效。 第十条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不设置行政级别,不得由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公务员兼任。 领导干部退(离)休后三年内,一般不得到行业协会商会兼职,个别确属工作特殊需要兼职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批;退(离)休三年后到行业协会商会兼职,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后方可兼职。

H公司三级管理者任职资格行为标准

三级管理者任职资格行为标准 各级管理者的领导与管理能力的提高是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各级管理者必须不断对照任职资格标准来修炼自己的行为,提升公司的整体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的持续与稳定发展。 任职资格标准是任职者取得高绩效的关键行为的提炼,它指引任职者高效率去获取成功,因此管理者任职资格标准是评价管理者任职状况的基准。 对中基层管理者任职状况评价的核心要求为:身体力行、事必躬亲、严格执行、有效监控、诚信服从,中基层管理者必须具有强烈的绩效导向,紧紧围绕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这一目标,严谨做实。 经过认真讨论,对基层管理者任职资格的具体评价标准规定如下: 一、评价要素 参考权重 任务管理40 团队建设15 流程执行15 资源有效利用15 职业素养与工作态度15 二、评价标准细则 任务管理 1、制定合理的目标与计划:部门目标的制定是依据上级目标及本部门工作现状,体现对上级目标的分解与对本部门工作的牵引;工作计划符合SMART原则并设有监控点。 关键行为: ①根据上级部门的规划或部署,与相关人员共同制定部门工作目标,明确 各项工作任务要求和改进方向。 ②根据工作的优先顺序分配资源(包括人、财、物、信息等),充分考虑

资源成本,以使其得到有效合理的利用。 ③与相关人员商讨,面向目标,在公司规定范围内确定执行计划的具体工 作方法和活动。 ④根据工作任务的具体要求和特点,深入分析工作中易出现失误或问题的 环节,并设计相应的监控点及防范措施。 2、组织实施工作计划:按计划要求及本部门资源状况分解工作任务, 对下属进行相应的事先指导与工作辅导,协调所需资源、激发员工热情, 确保工作任务高效完成。 关键行为: ①明确本人及下属的工作职责、任务要求和衡量标准,并以承诺的方式加 以记录和保存。 ②指导团队成员制定相应的个人工作计划,为下属提供相应的情况分析、 资料、信息等,进行事先指导,确保下属具备明确的工作思路。 ③按工作目标的要求,合理分配工作资源,组织各种资源及时到位,对未 到位的原因立即查清,并提出相应的补救措施,必要时上报主管及相关 人员。 ④认真听取员工对工作实施的意见和建议,正确实施正向牵引,激发员工 工作热情,提高工作参与度,确保工作士气。 3、指导和控制工作计划的实施:按工作计划及所做出的承诺及时检查、评估工作进展情况,对下属工作及时进行有效指导,对存在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关键行为 ①根据工作计划的监控点及实际的工作需要,及时检查、分析和评估各项 工作结果,并及时汇报。 ②根据工作进展及检查、评估结果,对下属工作方法或活动进行有效的指 导。 ③找出偏离计划目标的原因和工作中的失误,提出改正措施,必要时上报 主管及所影响的接口部门。 ④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立即实施改正措施,必要时,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并

一般管理人员工作标准

一般管理人员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一般管理人员通用的职责、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检查与考核规则。本标准适用于公司一般管理人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定义 下列定义适用于本标准和公司其他岗位工作标准。 一般管理人员common admini strator 在职能机构和基层单位从事行政、生产、经济管理或政治工作,不具备中层管理职务的人员。 4 职责 4.1 职权 4.1.1 在上级领导下,对本岗位管理的工作,有组织、实施和建议权。 4.1.2 对与本岗位管理内容相关的工作,有权进行检查、监督、指导,索取相关的数据、资料。对违 反有关规定者,有权提出意见,并向上一级领导反映。 4.1.3 对领导下达的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规定有抵触的安排或决定,有权向上级领导 反映,涉及重大事件的可以拒绝执行。 4.1.4 有权参加与本岗位管理内容有关的会议。 4.2 责任 4.2.1 贯彻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和本企业标准,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4.2.2 服从组织和领导决定,听从上级领导安排。 4.2.3 完成本职工作或上级领导交办的任务,坚持原则,维护国家和公司集体利益。 4.2.4 由于本职工作不利而给公司及本单位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负工作失误责任。 5 基本技能

5.1 基本条件 5.1.1 了解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熟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掌握公司规章制度。 5.1.2 有相当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能分析和解决管理工作中的一般问题。 5.1.3 恪尽职守,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廉洁奉公,工作积极主动,事业心强。 5.1.4 身体健康,能够适应本岗位的日常工作,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2 技术知识 了解与本管理岗位工作内容有关的专业技术(标准)知识、设备工具知识、质量标准知识和安全防护知识 5.3 能力要求 5.3.1 了解本部门和相关部门的管理、经营业务,能协调本部门和相关部门的管理工作。5.3.2 能够运用现代化管理方法开展管理工作。 5.3.3 有相当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熟练掌握一般公文的书写格式,并能独立编制计划、撰写总结 材料等。 6 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6.1 根据本岗位工作标准规定的工作内容,向本部门领导提出本岗位年度、季度工作计划建议。 6.2 根据本部门年度、季度工作计划,认真实施,做好每月工作总结和下月工作安排。6.3 按工作计划内容,及时督促检查各相关部门和各有关执行人实施计划的情况,及时纠正工作偏差,完成各项经济技术指标。 6.4 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在上级领导下,解决实际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6.5 加强自身学习,努力提高政治素质、道德素质、文化知识素质和能力素质。丰富自己的知识,应用现代化管理手段,改革创新,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6.6 主动协调,积极配合与本岗位管理内容有关的工作事项,发扬团结协作精神。 7 检查与考核 7.1 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各部门主管领导负责检查与考核,每月一次。

公司学协会管理办法

参加学会/协会管理办法(试行) 为规范公司及下属各单位参加学会/协会的管理,加强与各学会/协会的联系,使其成为企业对外交流的重要窗口和获取信息的畅通渠道,将其纳入制度化运作轨道,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定义本办法所称学会是指学术类社会团体;协会是指行业类和专业类社会团体。本办法涉及的学会/协会是指以“天津市农垦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单位法人名义参加的各类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组织; 第二条参加原则公司及下属各单位以法人团体名义参加的各类学会/协会必须是合法组织,本着少而精的原则,在同类型组织中选择最具影响力的,并要有利于对外宣传企业形象、提高企业知名度;有利于维护企业的利益、促进企业的发展;有利于提升企业的科技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有利于加强企业有关人员与同行业人员及各界人士之间的交流及友好交往。 第三条管理职责公司及下属各单位加入学会/协会的

统筹管理归口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其职责主要有: (一)负责公司及下属各单位参加学会/协会的登记备案、统计工作。 (二)负责公司参会会费支付的初审工作。 (三)协助公司及下属各单位与学会/协会的沟通工作,为其建立与各类学会/协会对口联络渠道提供指导意见。 (五)负责收集、汇总公司及下属各单位参加学会/协会的活动情况和成果。 (六)根据各部室、各单位报送的材料,整理汇总后向集团公司、公司领导汇学会/协会开展的重大活动。 第四条管理内容 (一)公司各部室、下属各单位凡以公司法人名义参加学会/协会的,须提交书面申请,经公司分管领导与主要领导商定,履行核准手续,明确派出人员和费用额度后方可参加。 (二)在所参加的学会/协会组织登记注册后,参加单位、部室须向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进行登记、备案,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列入学会/协会名单。公司各部室、下属各单位应自行保留所参加学会/协会的章程、人员构成情况、活动情况、会费情况等资料。 (三)公司加入学会/协会的会费,凭公司领导签字,财

干部管理制度办法

干部管理制度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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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管理办法(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引言 为完善人才发现与人才培养机制,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推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保障公司持续快速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对象 本办法所称干部,系指职务序列为管理序列的人员。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所有管理序列员工。 第三条干部管理的原则 (一)品格为先、能力为本、注重潜质的原则。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个人品德和品性是先决条件,具备过硬的实际工作能力是干部选拔和任用的根本条件,同时关注干部未来的发展空间,是否有潜力担负更大责任。 (二)能者上、庸者下、人尽其才的原则。落实“强力猎取、关爱培养、成长激励、竞争淘汰”的人力资源分项文化,给有潜力有能力的人挑担子的机会,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促进人才成长,建立科学竞争机制和合理淘汰机制,优化和淘汰不合格人员。 (三)结构优化原则。始终把干部队伍的结构优化作为打造公司持久竞争力的重要抓手,注重年轻干部的培养,建

立一支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年龄结构合理的干部队伍,为公司长远发展储备人才。 (四)规范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干部管理工作要坚持规范性,同时在选拔优秀人才上要有灵活性,建立破格选拔优秀人才的相关机制,保证公司发展对于优秀人才的需要。 第二章任职条件 第四条能力素质条件 干部应当具备如下方面的能力素质条件: (一)认同公司文化。个人价值观契合公司文化,能够吃透公司文化,落实公司战略,对公司高度忠诚,坚信公司的未来,思想稳定,心态积极乐观,言行能够提高员工的信心。 (二)有较强的主人翁意识。使命感和责任感强,把工作当成自己家的事情来做,高度敬业,乐于奉献;对工作很执着,敢于表达自己的观点,坚定维护公司利益,不盲从他人;有全局意识,以公司整体利益为重,而不是仅仅站在本单位、本条线、本部门的立场上想问题、争利益;坚持原则,能公正、公允地处理问题,敢于向工作不负责的人和事说不,敢于大胆处理给工作造成损失的人,敢于得罪人。 (三)有强烈的成就导向。能干成事,坚信办法总比困

行业协会财务管理制度条例

行业协会财务管理制度条例 第一条为加强株洲市律师协会的财务管理,确保协会的正常活动和健康发展,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协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协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一)依法、合理地筹集、管理、使用资金,努力降低费用,节约开支,增强经济自立能力; (二)认真执行会计核算制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设置会计科目和会计帐簿,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帐、结帐、报帐,编制财务预决算; (三)维护协会财产物资的完整和安全,不断挖掘潜力,充分发挥财产物资的效能和效益; 第三条协会实行财务自收自支、单独设立帐户、独立核算的原则。根据工作的需要设置独立的会计机构,有独立的专、兼职财会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 第四条协会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审批,监督检查,账务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协会会计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并自觉接受协会财务监督专门委员会、会员代表大会和社会监督机关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协会的收入包括: (一)会费收入:包括个人会员会费和团体会员会费;

(二)有关团体、单位、个人的捐赠和资助,包括现金、实物及其他有价证券等; (三)政府部门或其他部门对协会的经费资助及委托某项事务所拨付的活动经费收入; (四)利息; (五)主管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第七条协会收入的原则: (一)各项收入,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现行收费政策和管理制度,按规定的范围或批准的收费标准,合理收费; (二)各项收入必须全部入帐,不得坐支现金和帐外设帐; (三)协会收取会费,必须使用国家规定的专用正式发票,并交会计人员及时入帐,不得坐支。 第八条支出管理 (一) 财务支出范围: 1、业务活动费开支:协会开展与其宗旨、任务相关的各项业务活动所需经费,如召开年会、代表大会、理事会、学术报告会、研讨会、表彰奖励会等各种工作会议费;咨询活动费、培训活动费、科技活动费、编辑出版费、接待费、资料费、业务费等; 2、人员经费开支:包括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费、聘用费、社会保障费、行业

中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

中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健全完善中级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培养、考核、退出等管理制度,培养一支精干高效、爱岗敬业、充满活力的中级管理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中级管理人员从选拔到退出的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管理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中级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 第四条选拔任用中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一定的文化水平、专业知识储备等素养; (二)胜任岗位的思考、组织、协调、执行能力,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丰富的工作经验和团队管理能力; (三)正确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力,清正廉洁,自觉接受批评监督。 第五条中级管理人员的选拔主要采取提名推荐、竞聘上岗等方式,但均须经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支委会议审议同意后聘任。 (一)提名推荐:根据公司管理需要,由行政办公室根据岗位任职要求选择推荐人选; (二)竞聘上岗:指通过述职和工作业绩评比等选拔中级管理人员的方式。由党群办公室报批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确定推荐人选。 第六条中级管理人员任职应遵循避亲原则,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部室内或存在直接上下级职务关系,如出现此类情况,应及时进行调整。 第三章中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管理 第七条聘期管理 公司中级管理岗位实行聘期制,原则上一年一聘,聘期自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期间新任命或调整的,自公司发布任命通知当日起生效,聘期至当年12月31日止。 第八条中级人员考核测评 (一)中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依据公司《绩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民主测评:指对中级管理人员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综合表现进行的定性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中级管理人员奖惩、任用等的依据,民主测评每年至少一次,由党群办公室根据公司实际管理需要组织实施。 当年绩效考核及民主测评综合成绩居后两位的中层管理人员,下年不再续聘。 第九条中级管理人员培训

环境管理员岗位工作标准

环境管理员岗位工作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岗位的职责、岗位人员基本技能、工作内容及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岗位的工作。 2职责 2.1责任 2.1.1在公司主管副经理和安全环保科的领导下,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责任。 2.1.2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中油集团公司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及规章制度。 2.1.3负责安全环保科工作的筹划、管理方法的研究与改进。 2.1.4负责安全管理员的业务指导、培训计划和业绩考核。 2.1.5负责与公司安全环保部相关部门的横向协调,共同做好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工作,为基层单位提供业务指导、服务,为联系点单位出谋划策,做好服务。 2.2权限 2.2.1对全厂的环保工作有布置和检查权。 3岗位人员基本技能 3.1熟练掌握国家及中油集团公司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3.2掌握本公司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3.3掌握本公司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及各部门的工作特点。 3.4具有较高的文字水平和表达能力,有较强的分析、处理、决策问题的能力。 3.5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度,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6具备电子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 4工作内容与要求 4.1环保管理 4.1.1负责编制"三废"治理,环境保护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 4.1.2定期检查"三废"排放情况,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有关单位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4.1.3组织制定、修改、完善环保方面规章制度,经批准后,贯彻并监督执行。 4.1.4负责组织参加由于环境污染引起的事故、纠纷的处理。 4.2环境保护技术工作 4.2.1负责全厂环保科研、综合利用有关实验计划的提出实施工作。 4.2.2对环保检测站起到技术指导及业务监督的职能; 4.3环保设施的管理 4.3.1参加两套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保证开车率、运行率、处理率。 4.3.2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要进行环保"三同时"审批手续。 4.4现场管理:监督检查各车间"三废"排放情况,严禁乱排乱放现象。 4.5环保基础工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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