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例讨论制度(包括疑难、术前、死亡病例讨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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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查房病例讨论制度

护理查房病例讨论制度

护理查房病例讨论制度
护理查房病例讨论制度【最新】
一、护理查房、病例讨论范围包括:病情危重病例、特殊病例、大手术和新开展的手术以及死亡病例等。

二、病区护理查房每月≥1次、病例讨论每季度≥1次;需多专业协作讨论的病例,上报护理部,由护理部组织、协调。

三、病区护理查房、病例讨论由病区护士长主持;XXX查房、病例讨论由科护士长主持;全院护理查房、病例讨论由护理部主任或副主任主持。

四、讨论时由责任护士汇报病例,介绍患者病情、目前存在的护理问题、采取的护理措施等,并提出问题。

与会的护理人员根据患者的病情并结合患者的护理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找出护理上存在的不足,并提出改进措施。

1、护理病例讨论范围:疑难、重大抢救、特殊、罕见、死亡等病例。

2、护理病例讨论方法:护理部或科室定期或不定期举行,形式采用XXX和几个相关科室联合举行。

3、照顾护士病例讨论要求
(1)讨论前明确目的,护士长或分管床位的护士准备好患者及相关资料,通知相关人员参加,做好发言准备。

(2)讨论会由护理部或护士长主持,分管床位护士汇报患者存在的护理问题、护理措施及效果,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

参加人员充分发表意见进行讨论,讨论结束后由主持人进行总结。

4、护理病例讨论重点
(1)讨论疑难、重大抢救、特殊病例:根据面临的疑难、特殊问题及时分析、讨论、提出护理方案,及时解决问题,提高护理技术水平。

(2)讨论罕见、死亡病例:结合患者情况,总结护理实践的成功经验,找出不足之处,不断提高护理实践能力。

医院护理病例讨论制度

医院护理病例讨论制度

医院护理病例讨论制度
为确保住院患者医疗安全,持续改进护理质量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护理病例讨论制度如下:
第一条护理病例讨论范畴:危重病例(ICU、RICU、CCU除外)、抢救病例、死亡病例、疑难、少见病例、重大手术、新开展手术前后、有(潜在)护理纠纷或争议的病例等。

第二条护理病例讨论时间:抢救病例在抢救结束后及时组织,其它病例根据具体情况安排。

第三条护理病例讨论目的:分析病例和抢救护理过程,找出问题、提出解决或改进措施。

第四条护理病例讨论程序:讨论病例由护士长或科内资质较高的护士组织并主持,本科护理人员参加,主管护士做好记录。

根据情况邀请科护士长、护理部人员、相关专科护理人员参加病例讨论。

第五条各科建立护理病例讨论记录本,记录内容包括患者一般资料、诊断、简要病史、病程及抢救护理过程分析、存在的问题、解决方案和改进措施、可能发生的后果、改进后措施落实情况及效果评价等。

第六条护理病例讨论记录不属患者客观资料,不纳入病历保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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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记忆技巧

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记忆技巧

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记忆技巧为方便医务人员记忆医疗十八项核心制度,现将记忆口诀总结、分享如下:版本一记忆口诀会接新病人,首查三血急。

手术危亡时,药护难安全。

会—会诊制度。

接—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新—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

病—病历管理制度。

首—首诊负责制度。

查—查对制度。

三—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血—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急—危急值报告制度。

手—手术分级制度。

术—术前讨论制度。

危—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亡—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药—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护—分级护理制度。

难—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安—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版本二记忆口诀18项医疗核心制度01一病二急三查血,一班二诊三讨论,信息准入三分级,十八核心要牢记。

解释:一病(病历书写与管理)二急(急危重患者抢救、危急值报告)三查(查对、查房、手术安全核查)血(用血审核),一班(值班与交接班)二诊(首诊、会诊)三讨论(术前、疑难、死亡),信息(信息安全管理)准入(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三分级(手术分级、分级护理、抗菌药物分级)。

记忆口诀18项医疗核心制度02一首一会一病,二查二安二危,三讨三分用新交。

注解:一首一会一病:(首诊负责制度)(会诊制度)(病历管理制度)二查二安二危:(三级查房制度、查对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危急值报告制度)三讨三分用新交:(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值班和交接班制度记忆口诀18项医疗核心制度03首诊负责很重要,会诊、抢救不能忘。

注解:首诊负责制度、会诊制度、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一报告,二管理,三查、分级和讨论。

注解:一报告:危急值报告制度。

二管理:病历管理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三查:三级查房制度、查对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三分级:分级护理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护理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护理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护理疑难病例讨论制度1.为提高护士业务水平,及时解决患者的疑难问题,护理部应根据需要组织护理疑难病例讨论。

2.护理病例讨论范畴:疑难病例、重大手术、特殊病例、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技术、护理纠纷或拟有严重护理缺陷的病例、死亡病例等,根据实际情况按需组织讨论,及时解决问题或吸取经验教训。

3.护理病例讨论目的:解决问题、吸取经验、提高护理质量。

4.参加病例讨论的人数:本病区护理人员必须人人参加(值班人员除外),酌情按相关程序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参加。

5.遇有典型罕见病例或首次开展的新技术等可酌情组织全院性病例讨论,但事先必须公示资料,保证讨论质量,实现资料共享,共同提高的目的。

6.病例讨论的方法:护理部或科室不定期举行,形式采用科内或几个相关科室联合举行。

7.病例讨论要求:(1)讨论前明确目的,护士长或管床的责任护士资料准备,内容应涵盖患者一般生命资料、诊断、简要病史、讨论分析意见、护理措施、方法及可能发生的后果等,通知相关人员参加,做好发言准备。

(2)讨论会由护理部或片区总护士长主持,管床责任护士汇报病人存在的护理问题、护理措施及效果,提出需要解决的护理问题。

参加人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讨论,讨论结束后由主持人进行总结。

护理措施要落实,并定期做效果评价。

8.病例讨论重点:(1)分析和讨论护理问题、护理措施及护理效果。

(2)讨论疑难、重大抢救、特殊病例:根据面临的疑难、特殊的问题进行分析、讨论,提出合理方案,及时解决问题,提高护理技术水平。

(3)讨论罕见、死亡病例:结合病人的实际情况,总结护理实践的成功经验,找出不足之处,不断提高护理实践能力。

9.讨论过程做好记录,由护理部及病例所在科室留档,病例讨论不属患者客观资料,暂不随病历入档。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和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和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和疑难病例讨论制度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和疾病的日益复杂化,死亡病例和疑难病例在医疗工作中显得越来越重要。

为了提高临床经验和解决难点问题,许多医疗机构和学术组织开始推行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和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本文将详细探讨这两个制度的特点和重要性。

1.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的特点和价值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是医疗机构中开展的一种会诊制度,目的在于收集、分析和总结死亡病例的诊疗经验,以提高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

这一制度具有以下几个特点和价值:首先,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有助于发现病例中的不足和问题。

通过对死亡病例的分析,可以找出医疗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错误,为类似病例的诊治提供经验教训。

例如,如果发现某个病例死亡的原因是因为手术操作失误,那么可以通过讨论找出手术操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改善。

其次,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有助于创新医疗方法和治疗方案。

在讨论过程中,医务人员可以分享各自的经验和观点,从而形成新的治疗思路和方案。

通过不断的讨论和研究,医务人员可以积累更多的临床经验,并且将其应用于下一个病例的治疗中。

最后,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有助于提高医务团队的协作和沟通能力。

在讨论过程中,各个科室的医务人员可以共同参与,共同商讨病症的诊断和治疗方案。

这种协作和沟通的模式可以促进医务团队之间的良好合作,提高整体医疗水平。

2.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的特点和价值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是指医疗机构或学术组织中对疑难病例进行讨论和研究的一种制度。

疑难病例通常指那些临床表现多样、诊断困难、治疗复杂的疾病。

以下是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的特点和价值:首先,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有助于形成集体智慧。

在讨论过程中,各科医师和学者可以共同研究病例,并结合各自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进行诊断和治疗方案的讨论。

这样,就可以形成集体智慧,综合各个学科的优势,更好地解决疑难病例。

其次,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有助于提高医务人员的学术水平。

在疑难病例的讨论中,医务人员需要深入分析病例,查找各种可能的诊断和治疗方案,这对提高医务人员的学术能力有着积极的影响。

护理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护理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XXX医院
护理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1、护理病例讨论范围:疑难、重大抢救、特殊、罕见、病情危重,危急生命或难度较大及大手术和新开展的手术、项目以及死亡病例等,均应进行护理病例讨论。

2、护理病例讨论方法:护理部或科室定期或不定期举行,形式采用科内和几个相关科室联合举行。

3、讨论由护理部或护士长主持,病区护士均应参加。

分管床位护士汇报病人存在的护理问题、护理措施及效果,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

参加人员充分发表意见进行讨论,讨论结束后由主持人进行总结。

4、护理病例讨论重点
(1)讨论疑难、重大抢救、特殊病例:根据面临的疑难、特殊问题及时分析、讨论,提出护理方案,及时解决问题,提高护理技术水平。

(2)讨论罕见、死亡病例:结合病人情况,总结护理实践的成功经验,找出不足之处,不断提高护理实践能力。

(3)外科大手术病例,要讨论病人的术前、术后护理,预防术后病人可能出现的护理并发症。

(4)死亡的护理讨论,参加抢救的护士,要汇报抢救的经过,护士长或主管护师就抢救配合,病情观察,基础护理,护理记录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找出护理上存在的不足,并提出改进措施。

(5)病例讨论应做好记录、保存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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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十三项核心制度

临床十三项核心制度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病例讨论制度(疑难病例讨论、术前病例讨论、死亡病例讨论)危重病人抢救报告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会诊制度查对制度临床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病历书写与质量控制管理规定临床用血审核制度首诊负责制度为了使门诊、急诊、住院病人能够得到及时、连续、有效的诊疗,避免科室间相互推诿病人,保障医疗安全,门诊部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门诊首诊负责制度。

1、首诊是指首先接触病人的医院为首诊医院,首先接触病人的科室为首诊科室,首先接触病人的医师为首诊医师。

2、首诊负责制是指首诊者对病人首先负责接诊、处理,保证病人始终处于有人管理、不间断诊疗的状态,首诊者对病人负责到底.3、门诊医师对非本科室范畴疾病患者和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均不得拒诊。

对非本科疾病患者,应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并耐心向患者介绍其病种及应去的就诊科室.对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应负责诊疗,必要时可请有关科室会诊,严禁相互推诿.4、一般急诊患者,由急诊科分诊护士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进行积极救治。

5、重危患者如非本科室范畴,首诊医师应首先对患者进行基本抢救,并马上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在接诊医师到来后,向其介绍病情及抢救措施后方可离开,在此期间发生问题,由首诊医师负责。

6、如遇复杂病例,需两科或多科室协同诊疗抢救时,首诊医师应首先进行必要的诊疗和抢救,并马上通知相关科室值班人员,同时报告医务科或总值班人员,当相关科室值班人员到达后,以其中职称最高者负责组织抢救。

7、因未执行首诊负责制度导致不良后果的,由未执行首诊负责制度的科室承担完全责任.三级医师查房制度1、对住院病人应实行三级医师查房。

2、三级医师及二级医师查房,应有一级医师、实习、进修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三级医师查房每周1—2次,二级医师查房每日1次,一般在上午.一级医师对所管病人每日至少查房2次.3、对危重病人,各级医师应随时查房。

教学病例讨论制度

教学病例讨论制度
1、临床病例讨论包括:典型、疑难病例、死亡病例讨论、罕见病例等。

2、凡有临床带教任务的教研室,教学病例讨论应每2周进行一次,由主治医师以上医师主持,要求实习、进修人员必须参加,并认真准备,积极发言。

3、凡属实习、进修生经管病人的病例讨论,实习、进修生事先必须作好资料准备,讨论时汇报病史,作讨论分析发言,及时作好记录,并请主管医师进行修改,必要时请主持者审阅修改。

4、病例讨论的内容要求:
(1)临床典型、疑难病例:由教研室主任或教学秘书主持,有关人员及实习、进修生参加。

先由经管实习生或进修生介绍病情、诊断、治疗等方面的情况并提出讨论意见后,再由主管医师和其他医师作分析发言,结束时由主持人归纳,作肯定性总结及指示,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讨论会应有记录。

(2)死亡病例讨论: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一周内召开病例讨论;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讨论由教研室主任主持,医、护、实习、进修生及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务科派人参加。

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5、教学病例讨论时对实习、进修生的要求:
(1)实习生必须参加临床典型、疑难病例和死亡病例讨论。

进修生还应参加罕见病例的讨论。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一)定义指为全面梳理诊疗过程、总结和积累诊疗经验、不断提升诊疗服务水平,对医疗机构内死亡病例的死亡原因、死亡诊断、诊疗过程等进行讨论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死亡病例讨论原则上应当在患者死亡一周内完成。

尸检病例在尸检报告出具后一周内必须再次讨论。

2.死亡病例讨论应当在全科范围内进行,由科主任主持,必要时邀请医疗管理部门和相关科室参加。

3.死亡病例讨论情况应当按照本机构统一制定的模板进行专册记录,由主持人审核并签字。

死亡病例讨论结果应当记入病历。

4.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对全部死亡病例进行汇总分析,并提出持续改进意见。

(三)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实施细则1.对每例死亡病例必须进行详细讨论,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提高临床诊疗水平。

2.死亡病例讨论必须在患者死亡后一周内完成,尸检病例必须在有尸检报告后一周内进行再次讨论。

3.死亡病例讨论必须由科主任主持,科室内医务人员参加,必要时邀请医疗管理部门和相关科室参加。

4.死亡病例讨论由主管医师汇报病例;负责抢救的经治医师汇报抢救经过;主治医师补充诊治过程,分析死因,指出可能存在的问题;其他医务人员分别对诊治过程中的经验和不足进行分析;科主任、三级医师重点对诊断、治疗、死因和存在的不足等进行全面、深入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5.死亡病例讨论结束后,由主管医师按照病历书写规范要求及时书写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由主持人审核签字确认。

6.死亡病历讨论情况还须记入专设的《死亡病例讨论本》中,每次死亡病例讨论内容,由科室指定医师归纳记录,妥善保存。

7.科室定期对死亡讨论病历汇总分析,报送医疗管理部门。

医疗机构应当利用质量管理工具,及时对全部死亡病例进行汇总分析,并提出持续改进意见。

医院护理病例讨论制度

护理病例讨论制度
一、护理病例讨论以死亡病例、疑难病例(危重病例、罕见病例、护理中存在跨专业的病例)及开展新技术、新业务的病例、存在护患争议的病例为主。

二、凡遇疑难病例,由护士长组织科内护理人员参加科主任主持的疑难病例讨论会,以便掌握患者病情、诊断、治疗和对护理工作的要求,尽早制定合理的护理方案。

三、护理病例讨论形式
1.病例讨论会由护士长主持,护士长、本科室护理人员参加,必要时请相关科室护理人员参加。

2.提出病例讨论的科室必须事先做好准备,应将有关资料加以整理,尽可能做出书面摘要,事先发给参加讨论的人员,以便做发言准备。

3.提出病例讨论的科室护士长或主管护士负责介绍及解答有关病情、护理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

4.与会者就该病例的护理方案是否合理、护理措施是否得当、护理病例书写是否规范、新开展的护理技术操作有哪些经验教训进行讨论,分析引发护患纠纷的原因、是否存在护理差错、应借鉴的经验教训等。

5.会议结束,由主持者做总结,提出病例讨论的科室做好相关记录,及时整理并归档。

四、护理病例讨论至少每季度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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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病例讨论制度(包括疑难、术前、死亡病例讨论等)
(一)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1、根据病情决定参加人的范围,可以由本科室、有关科室或院内进行病例讨论。
2、涉及多科室参加的讨论,会前通知有关人员,约定时间、地点,按时参加,
由主治医师准备病历和有关材料。
3、由科主任或医务部派人主持,科室各级医师(包括本科进修医师、实习医师)
均应参加。经治医师报告病历,上级医师补充发言,明确讨论要解决的问题。讨论应
将中医药内容作为重点之一。
4、经治医师在《疑难病例讨论本》中做好每位专家的讨论记录,主持者根据讨
论的意见,对于诊断、治疗方针和必要的检查,作概括总结,记录材料经过整理,归
于病历内。
5、各级医师认真执行讨论会诊意见。

(二)术前讨论制度
术前讨论是外科系统对即将接受
治疗病例的一种会诊形式,执行术前讨论制度的目的是保证医疗质量,降低手术
风险,保障患者手术安全。通过对某个病例的诊断分析、手术适应症、禁忌症、术式、
术中可能遇到的特殊情况或术式的改变、手术并发症等进行讨论,实现个性化治疗。
同时,通过讨论可以完善病历内容,积累疑难复杂病例的治疗经验,提高诊疗水平。
1、术前讨论的形式
所有在院接受手术治疗的患者都要经过术前讨论。术前讨论分医疗组内讨论、全
科术前讨论、院内术前讨论。
(1)医疗组内术前讨论是指患者病情稳定、手术难度不大的一、二级手术,由
医疗组长主持,医疗组内所有医师参加术前讨论,并将术前讨论在病程记录中详细记
载。
(2)全科术前讨论是指由医疗组长提出,由科主任、或副主任、或主任委派的
主任医师主持。病例选择:
a、三级以上手术必须经全科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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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一、二级手术,但病情较复杂,预计术后出现并发症风险较高的手术;
c、属于本科室开展的新型手术项目,或开展较少,预后难以确定的手术;
d、为确定病变性质的探查手术或术中可能改变术式的手术;
e、患者一般状态差,或涉及多个脏器疾病的手术;
f、确定需要外请专家的手术;
g、属于本科室少见病种或罕见病种的手术;
h、有教学、科研意义的手术;
i、部分特殊患者,因社会需要提请术前讨论的手术。
(3)院内术前讨论是指需2个或2个以上学科共同参与完成手术治疗的病例,
由医务部主持,召集相关学科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进行术前会诊,确定手术方案。
2、术前讨论完成的时限
(1)组内和全科的术前讨论至少应于患者手术前1天完成,具体时间由医疗组、
科室自定,一般多在晨会后进行。
(2)多科室术前讨论一般应于术前2天进行。
3、术前讨论程序
(1)组内术前讨论
a、经治医师准备术前讨论资料,包括完善病历,将病程记录完成到会诊当日、
各种辅助检查报告单已置于病历中。
b、经治医师汇报病例,简略报告主诉、病史、主要体征、辅助检查、组内诊断、
拟采用麻醉方法和术式名称。
c、主治医师提出手术方案,术前准备、术中术后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处置措施。
d、带组教授(医疗组长)总结归纳,确定完整的手术方案。
e、经治医师将术前会诊内容详细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2)全科术前讨论
a、参加人员:科内所有医师,特殊病例请麻醉科医师参加;必要时请医务部或
主管医疗副院长参加。
b、经治医师准备资料、汇报病历,做到准确、简练,需要查体的需提前通知患
方,手法需轻柔、准确,步骤清晰、明了,准备必要的检诊工具,可采取多媒体形式,
也可以口头汇报。
3

c、主治医师、带组教授指出本例手术的难点所在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d、讨论内容包括:进一步明确诊断、手术适应症、术式、麻醉方法、术中可能
遇到的困难、术后注意事项等,同时交流类似手术的经验。会诊意见由主治医师记录
和整理,经上级医师审阅后同意,记于术前小结和病程记录内。
e、其他组医师发表意见,至少2个副教授以上人员发言。
f、主任或主任委派的主持人总结发言,提出针对会诊病例的个性化手术方案。
g、主治医师将讨论内容整理好,请上级医师审阅后准确详实记于病程记录及“术
前小结”中。同时,将科内讨论情况简要记录于《术前讨论记录本》中。
h、经科内术前讨论后,如果同意实施手术,科主任在“术前小结”的审批经过
栏目中签字,科室共同承担手术风险;如果科内讨论不同意手术,科主任不在术前小
结审批经过中签字,而医疗组实施手术,出现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科室不承担风险,
医疗组承担风险。科主任因故不能参加术前会诊时,由科主任指定的教授代理主持并
签字。
i、夜间、节假日急诊患者需要手术时,由当班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主持紧急术
前讨论,明确手术目的、术中术后可能发生的并发症、采取的应对措施,必要时请医
疗组长或科主任参加手术。
(3)院内术前讨论
a、多科室术前讨论是院内会‰诊的一种形式,主治科室提前3天向医务部递交
书面的院内会诊申请单,医务部通知相关科室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参加术前讨论。
b、参加人员:提请讨论的科室主任主持,患者所在医疗组的所有医师、护士长、
相关科室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麻醉科副主任医师以上麻醉师。提请科室的其他医疗
组医师可以参加讨论。
c、经治医师汇报病例,主治医师补充,带组教授提出目前诊治上的难点和诊疗
意见,相关科室医师就本学科情况发表意见,应明确手术前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措施,
以及手术后在本学科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和相关解决方法。参与人员应基本取得一致意
见。主治医师将各学科意见记载于病程记录中,请上级医师审阅,签字。同时,将会
诊情况简要记录于《术前讨论记录本》中。
d、急诊手术涉及多个科室时,由首诊科室请相关科室会诊,必要时请示总值班
或医务部予以协调。
4

4、患者病情交代问题
(1)手术前讨论结束之后,应由本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向家属交代病情。
(2)交代病情需详细、准确、全面、真实,用词得当,将手术讨论的基本问题、
相关风险、可能出现的并发症以及解决方案向家属交代,取得家属的理解。
(3)如家属对术前讨论有异议或有其他要求,需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及时沟
通解决。
(4)术前讨论交代之后,如有需要,将交代问题落实纸面,并需取得家属对病
情知情的签字。

(三)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讨论时限
(1)一般情况下,患者死亡1周内进行;特殊情况(医疗纠纷、猝死病例)应及
时讨论,形成初步意见,同时动员家属做尸检,凡同意尸检的家属必须在尸检志愿书
签字,然后保留于病历中。尸检病例,应在收到尸检报告后一周内进行讨论。
(2)凡死亡病例,医师均应询问死亡患者的家属是否同意尸检,如不同意尸检,
死者亲属应在病历首页“是否同意尸检”栏内进行签字。
2、参加人员
(1)一般死亡病例,由科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务部派人参加;
(2)疑难病例或有纠纷病例,由科主任主持,科室所有医师和有关的医技、护理
人员参加,特殊情况请医务部派人参加。
3、讨论内容
讨论死亡原因、病理报告、死亡诊断和治疗抢救是否适当及应吸取的经验教训。
4、讨论程序
(1)经治医师汇报病例,包括:入院情况、诊断及治疗方案、病情的演变、抢
救经过等。
(2)主治医师、医疗组长补充入院后的诊治情况,对死亡原因进行分析。
(3)其它医师发表对死亡病例的分析意见。
(4)科主任对讨论意见进行总结。
5、讨论内容简要记载于《死亡病例讨论本》中,详细内容经主治医师整理后,以
“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的形式置于病历中,带组主治医师、医疗组长或科主任及时审
5

阅签章,出科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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