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

合集下载

北京交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Mis系统

北京交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Mis系统

北京交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Mis系统一、系统登录与权限分配1. 学位授予工作Mis系统由学校教务处统一管理,各学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及教务员拥有系统登录权限。

2. 系统登录账号及密码由教务处统一分配,各用户应妥善保管账号信息,确保账号安全。

3. 各学院(部)应根据工作需要,为本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及教务员分配相应操作权限,确保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

二、学位授予流程管理1. 学位申请: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Mis系统提交学位申请,相关材料。

2. 学院(部)审核:各学院(部)教务员登录Mis系统,对学生的学位申请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提交给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3.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登录Mis系统,对学生的学位申请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反馈给教务处。

4. 教务处复核:教务处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评审结果进行复核,无误后进行学位授予。

三、学位授予信息管理1. 学位授予信息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学位类型、授予日期、学位证书编号等。

2. 各学院(部)教务员应及时在Mis系统中更新学位授予信息,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3. 教务处定期对学位授予信息进行汇总、统计,为学校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四、系统维护与支持1. 教务处负责学位授予工作Mis系统的日常维护,确保系统稳定运行。

2. 各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联系教务处进行咨询,教务处将及时提供技术支持。

3. 教务处定期对系统进行升级,优化用户体验,提高工作效率。

五、学位授予材料归档与查询1. 学位授予材料包括:学位申请表、成绩单、毕业论文(设计)等。

各学院(部)应将纸质材料整理归档,并在Mis系统中建立电子档案。

2. 学生及教职工可通过Mis系统查询学位授予相关材料,系统将提供在线浏览和服务。

3. 各学院(部)应确保归档材料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以便于日后的查询与核实。

六、学位授予异常情况处理1. 如学生在学位授予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各学院(部)应及时登录Mis系统记录异常情况,并报告教务处。

上海交通大学心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评审细则2014版

上海交通大学心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评审细则2014版

上海交通大学心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评审细则(2014版)为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激发硕士研究生的内在积极性、创新热情和创新实践,提高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同时解决大多数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费和生活费用,保证研究生正常完成学业,根据《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办法(实行)》(沪交内(研)【2007】7号)、《上海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实施细则》(沪交(研)[2014]65号)文件精神,特制定《上海交通大学心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评审细则(2014版)》。

一、评审对象本细则适用于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培养的中国籍硕士研究生,定向委培硕士研究生、留学生以及实施特殊收费政策的硕士研究生不适用本细则。

二、学业奖助学金的等级、名额及标准(三)相关说明1、助学金本专业录取的符合资助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均可获得相应金额的助学金。

2、学业奖学金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年度硕士生招生计划,学校每年对各等级学业奖助学金的比例进行调整,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学业情况、综合素质的全面考核评定。

中期考核获得C、D等级的硕士研究生不能获得学业奖学金。

本专业各级学业奖助学金名额以当年度学校研究生院实际分配名额为准。

三、学业奖学金评审时间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学业奖学金共评审两次。

第一次评审在硕士研究生入学报到后三个月内进行;第二次评审在第三学期开学三个月内进行。

具体评审时间以当年度通知公告为准。

四、学业奖学金评审程序1、申请者应如实填写《上海交通大学心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学金申请审批表》(详见【附表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我中心评审委员会。

个人信息需如实填写,发现虚假情况,取消本人在学期间所有评奖评优的参与资格,已获得公示确认的,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并收回奖金。

2、中心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组织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学业奖助学金的学生进行等额评审,评审结果需经评审委员会成员集体讨论、投票并公示后确定。

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培养方案

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培养方案

工商管理博士培养方案(专业代码:120200)(201309版)一、培养目标本学科旨在培养适应国际化需要的高层次工商管理研究人才。

学位获得者应该掌握工商管理的理论和知识体系、研究方法和工具,敏锐地发现工商管理实践和研究中的新问题,具有独立研究和理论创新能力、国际学术交流和合作能力以及学术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二、主要研究领域✧市场营销与战略✧企业战略管理与跨国经营✧运营与供应链管理✧组织行为与人力资源管理✧会计与财务管理三、学制和学分学制四年,应修读至少25个学分,修完规定学分并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后可获得管理学博士学位。

四、课程设置课程主要由公共课和专业课模块构成。

专业课模块包括:学科必修课,着重于工商管理理论基础和研究方法,各研究方向专业课则体现每个研究领域的主要内容和研究前沿。

工商管理博士生课程设置一览表课程类别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推荐学期备注必修课公共课B230001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3秋Ⅰ留学生免修B140701博士生英语3秋Ⅰ留学生免修必修课G090511 汉语2秋Ⅰ留学生公共必修课G090510 中国文化概论 2 春Ⅰ留学生公共必修课基础课C120784 管理研究方法 2 秋ⅠC120728博弈论 3 秋Ⅰ二选一C120732高级微观经济学 3 春ⅠX120633 多元统计分析 3 秋ⅠS120701 学术报告会 2 春、秋前两年完成市场营销与战略管理类课程C120786 营销前沿精读 2 秋至少选1门C120763 消费者行为前沿精读 2 春C120834 战略管理前沿精读 2 春、秋C120835 战略营销前沿精读 2 春C120787 营销研究方法 2 春C120833 营销(战略)专题:Empirical Modelsin Marketing/Strategy2 春至少选1门C120831 消费者行为专题Ⅰ:InformationProcessing2 春ⅡC120832 消费者行为专题Ⅱ:Judgment andConsumer Choice2 春Ⅱ运营与供应链管理类课程C120733运营管理 2 秋BU26007 应用商业建模 2 秋C120770 供应链设计与管理 2 春F120638 库存管理与生产系统 2 秋至少选1门C120764 物流系统优化模型与算法 3 秋F120640 运营计划与调度 2 春F120637 运营战略 2 秋至少选1门C120827 高级质量管理 2 春C120816 服务运营系统 2 春组织行为与人力资源管理类课程C120704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2 春C120798 高级组织管理研究方法 2 春必修课C120800 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伦理专题研究 2 春C120810 组织理论与组织行为研究 2 秋Ⅱ会计与财务管理类课程C120811 会计与资本市场研究Ⅰ 2 秋C120743 实证金融 3 秋C120812 会计与资本市场研究Ⅱ 2 春C120813 经济制度与会计信息 3 春选修课公共类选修课(所属方向必修课之外的其他方向必修课均可作为选修课修读)C120727计量经济学 3 秋C120826 预测技术与管理 2 秋两年一次C120769 运输管理 2 秋两年一次C120731高级宏观经济学 3 春F120639 业务流程重组 2 春两年一次C120825 运营管理专题 2 春C120830 组织管理专题 1 春C120841 战略管理专题 1 春B033701信息系统的建模设计 2 春B033702 基于知识的计算机仿真 2 春B034701神经网络智能系统 2 春B071703应用泛函分析 3 春B071704非线性分析(突变、分叉、混沌) 2 春C120838 网络设计与优化 2 春注:学术报告会须听满20次。

上海交大工程硕博联合培养招生简章

上海交大工程硕博联合培养招生简章

上海交大工程硕博联合培养招生简章上海交通大学工程硕博联合培养招生简章一、培养背景和目标工程硕博联合培养项目是上海交通大学为加强工科学科的研究与培养而设立的一项重要举措。

该项目旨在为具有深厚学术潜力和创新能力的学生提供普通硕士和博士相互衔接的深造平台,培养工程科学领域具有较高水平的研究人才。

二、招生计划每年拟招收10名具有硕士学位的学生参加该项目的招生,招收专业包括机械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化学工程等相关工程科学领域。

三、入学条件1.具备相应学士和硕士学位;2.学习成绩优秀,硕士学位课程学分绩点不低于3.3;3.具备良好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英语六级或同等水平;4.学术潜力突出,具备一定的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5.其他特殊条件要求根据专业相关要求具体规定。

四、招生流程1.符合入学条件的申请者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2.通过初审的申请者将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主要考察申请者的学术背景、科研经历和个人发展潜力;3.招生委员会根据申请者的综合素质评定及面试结果进行综合排序,确定最终录取名单;4.录取通知将通过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被录取的学生。

五、学制与课程安排1.工程硕博联合培养项目学制为4-5年,其中硕士阶段为2年,博士阶段为2-3年;2.学生在硕士阶段须完成规定的学分要求,参加科研训练和专业实践,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3.硕士阶段结束后,须通过硕博连读生资格评定,才能进入博士阶段学习;4.博士阶段要求学生取得一定数量的学术成果,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六、学术导师与培养计划1.学生在入学前需与导师确定培养计划,并签订培养协议;2.导师负责学生的学术指导、科研指导以及学业发展指导;3.学生需定期与导师进行学术交流、论文讨论,并参与导师指导的科研项目。

七、奖学金与津贴根据学生的学业表现和科研成果,学校设立了一系列奖学金和津贴,以激励学生积极投入科研与学术活动。

临床医学专业八年制培养方案-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临床医学专业八年制培养方案-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临床医学专业八年制培养方案八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教育实行“八年一贯,整体优化,加强基础,注重临床,培养能力,提高素质”的培养模式。

根据全球医学教育基本七大要素,培养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崇高的思想品德和社会责任感、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敬业精神、伦理行为和法律意识;具有较宽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知识及扎实的医学科学基础理论、较强的临床实践能力和组织能力、较高的科研能力、终身自主学习能力和强烈的创新意识、良好的中、外文沟通能力和信息获取、管理、应用能力、较大发展潜能和团队协作精神的高素质学术型临床医学人才。

一、专业培养目标知识、能力、素质并重,基础宽、能力强、具有临床医学专业博士学位的复合型高层次医学人才。

具体培养要求:1. 热爱祖国,热爱医学,具有崇高的理想和社会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正确的价值观、职业态度、职业道德规范、伦理原则和法律意识,自觉培养优良医德医风,维护病人利益、勤奋学习、严谨求实、富于创新、开拓、进取的精神,为医学事业和社会的发展积极努力。

2. 具有较广泛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较宽厚的自然科学基础、较坚实的基础医学理论、系统的临床医学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

3. 具有较强的临床分析和思维能力,能独立处理本学科(指申请学位的临床医学二级学科)领域内的常见病、多发病,对急、难、重症疾病能进行初步处理。

基本达到卫生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中规定的第一阶段培训要求的临床工作水平;4. 能结合临床实际,学习并掌握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

5. 具有一定的预防医学和群体保健的知识和能力,了解社会卫生系统的基本要素,熟悉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有较强的预防及健康生活方式的宣教意识和能力。

6. 熟练运用英语,能熟练阅读专业文献资料、撰写论文和论文摘要,基本具备医学专业的听、说、写方面的交流能力;获得良好的信息管理和处理能力,能使用计算机及网络技术从数据库中检索、收集和分析有关卫生和生物医学信息。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弘扬求真务实的创新精神,营造严谨踏实的优良学风,规范学术行为,严明学术纪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所有具有上海交通大学学籍的研究生(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以及已获得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在校期间的学术行为。

第三条从事学术活动必须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术道德,不得有下列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1.抄袭、剽窃他人的研究成果。

2.捏造、篡改自己或他人的研究成果、实验数据或引用的资料;未经严格论证主观臆造学术结论。

3.提供虚假的学术经历、学术成果;伪造专家鉴定意见、证书或其他证明学术能力的材料。

4.重复发表或变相重复发表自己的研究成果。

5.在学位论文或公开发表的作品中,不加注明使用他人(包括指导教师、授课教师)的成果;或未经学校允许,无偿使用上海交通大学成果或将其变为非上海交通大学的成果。

6.违反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或学校有关保密的规定,将应保密的学术事项对外泄漏。

7.未经导师或项目负责人许可,将集体研究成果私自发表或故意藏匿、隐瞒重要科研成果或科学发现。

8.故意夸大研究成果的科技含量、经济价值和社会影响。

9.在未参加实际研究的成果中署名。

10、其他违背学术界公认的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

第四条对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应坚持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的方针;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教育与处理相结合的办法,严肃查处。

同时,要保障当事人的申诉权。

第二章学术引文规范第五条尊重他人劳动和权益,依照学术规范,合理使用引文或引用他人成果,引用他人的成果不应构成本人研究成果的主要部分或核心部分。

第六条引用他人的成果、观点、方案、资料、数据等,无论曾否发表以及成果、观点、方案、资料、数据等的存在形式,均应注明出处。

引文原则上应使用原始文献和第一手资料,凡转引他人成果,应注明转引出处。

上海交通大学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博士论文要求

上海交通大学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博士论文要求

院字[2005]9 号签发人:丁汉上海交大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规定为了与国际化办学要求相适应,加强和规范对研究生科研能力和学术论文写作能力的培养,提高学院的办学水平和科研水平,参照研究生院相关文件,经院学位委员会讨论决定,对我院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作如下规定。

一.对博士生的要求1、2001 年春及以前入学者,按原规定办,即:在其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之前,除了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至少 2 篇论文外,还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均要求以第一作者身份):1)用英文在国内外SCI源刊物上发表或录用1篇论文。

若用中文在国内SCI 源刊物发表或录用一篇,需同时用英文向国外SCI、EI 源刊物上投寄一篇论文。

2)用英文在国外EI 源刊物上发表或录用1 篇论文。

3)用英文在国内EI 源刊物上发表或录用一篇,同时用英文向国外SCI、EI 源刊物上投寄一篇论文。

2、2001 年秋及以后入学者,在其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之前,除了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至少2 篇论文外,还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均要求以第一作者身份):1)用英文在国内外SCI 源刊物上发表或录用1 篇论文;若用中文在国内SCI 源刊物发表或录用一篇,需同时用英文向国外SCI、EI 源刊物上投寄一篇论文。

2)用英文在国外EI 源刊物上发表或录用1 篇论文。

3〕用英文在国内一级学报上(该学报必须是EI 源刊物)上发表或录用一篇论文,同时用英文向国外El、SCI源刊物上投寄一篇论文。

3、2003年春季以后入学者,在其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之前,除了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至少2篇论文外,还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均要求以第一作者身份):1)用英文在国内外SCI源刊物上发表或录用1篇论文;若用中文在国内SCI源刊物发表或录用一篇,需同时用英文向国外SCI、El源刊物上投寄一篇论文。

2)用英文在国外EI源刊物上发表或录用1篇论文。

3)用英文在国内一级学报(该学报必须是EI源刊物,一级学报指国内一级学会主办的英文会刊,不包括各大学学报)上发表或录用一篇论文,同时用英文向国外El、SCI源刊物上投寄一篇论文。

医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医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医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参照《西安交通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制定。

第二条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基础医学院学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术委员会)是基础医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学术评价与咨询机构,行使学院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

第三条学术委员会应当遵循学术规律,尊重学术自由、学术平等,鼓励学术创新,促进学术发展和人才培养,提高学术质量;保障教师在教学、科研和学术事务管理中发挥主体作用,促进学院学科发展。

第二章组成第四条学术委员会委员由学院教授及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组成。

委员应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学风严谨,公道正派,并且保证时间参加学院学术委员会组织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学术委员会委员人数一般为不超过19人的单数。

其中,担任学院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不超过委员总人数的1/4;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系、所、中心主要负责人的专任教授,不少于委员总人数的1/2.第六条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各系、所、中心教师(含其他从事教学科研的专业技术人员)人数比例分配,并兼顾学科情况及个人学术成就。

由系、所、中心组织教师(含其他从事教学科研的专业技术人员)推选候选人,院党政联席会进行评议、审定,院长聘任。

第七条学术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秘书1人。

主任委员可由全体委员推选产生。

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全面负责委员会的工作,主任因故不能出席委员会会议时,由主任指定副主任代行其职权。

秘书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第八条学术委员会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4年,委员连任原则上不超过2届,连任总人数不超过上届总人数的1/3;委员因退休、工作调离或其他原因需要替换时,按本章第六条的程序确定新的委员。

第九条学术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主动申请辞去委员职务的,或因身体、年龄及职务变动等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经全体会议讨论决定,可免除或同意其辞去委员职务。

第十条学术委员会可就学科建设、教学指导、科学研究、学术道德等事项,根据需要成立若干常设或临时专项工作小组。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上海交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
沪交规〔2016〕2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规范学位评定委员会的职责,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上海交通大学学术委员
会章程》,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上海交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是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事务的评议与决策机构,
负有对全校学位授予及其相关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评估等职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校设置学校、学部、学院(系)三级学位评定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各设主
席1名,副主席1-2名。各级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人数均为单数,委员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
业技术职务。

第四条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由29-35名学术造诣高、有参与议事热情和能力的全职
在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担任,主要包括校长、主管研究生教育的校领导,以及各学部及
学院(系)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等。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设主席1名,由校长担任;设副主席
1-2名,其中一位副主席由研究生院院长担任;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设一名副主席,由学位评定
委员会主席指定一名学术地位较高的专家担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