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商管理办法
供应商管理办法

供应商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供应商管理,保证采购质量,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供应商的管理,包括原材料供应商、零部件供应商、服务供应商等。
二、供应商的分类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重要性、采购金额、供应风险等因素,将供应商分为以下几类:1、战略供应商:与公司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提供关键产品或服务,对公司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供应商。
2、重要供应商:提供重要产品或服务,采购金额较大,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有较大影响的供应商。
3、一般供应商:提供一般性产品或服务,采购金额较小,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影响较小的供应商。
三、供应商的选择1、供应商的寻找通过市场调研、网络搜索、行业推荐、参加展会等途径,寻找潜在的供应商。
2、供应商的评估(1)对潜在供应商的资质、生产能力、质量管理体系、技术水平、交货能力、价格水平、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评估。
(2)评估小组由采购部门、质量部门、技术部门等相关人员组成。
(3)评估结果应形成书面报告,作为选择供应商的依据。
3、供应商的选择(1)根据评估结果,选择符合要求的供应商。
(2)对于重要和战略供应商,应进行实地考察和深入沟通。
四、供应商的合作1、合同签订(1)与选定的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产品或服务的规格、质量标准、价格、交货期、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
(2)合同应经过法务部门的审核。
2、沟通与协作(1)建立定期的沟通机制,与供应商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解决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在产品开发、质量改进等方面与供应商开展协作,共同提高竞争力。
五、供应商的考核1、考核指标(1)质量: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质量合格率、退货率等。
(2)交货:是否按时交货,交货准时率。
(3)价格:价格是否合理,价格竞争力。
(4)服务:售后服务是否及时、有效,服务满意度。
2、考核周期(1)对于战略和重要供应商,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
供应商管理办法

第三分局〔2019〕243号关于印发《第三分局供应商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单位、机关各部门:现将《第三分局供应商管理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第三分局2019年10月23日中国水电四局第三分局党政办公室2019年10月23日印发第三分局供应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分局采购活动中对供应商的管理,确保供应能力和质量,同合格供应商建立长期互惠供求关系,依据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及公司相关管理办法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是指向公司、分局、项目部提供设备物资及其他相关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本办法所称合格供应商是指获得准入资格的供应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分局国内所属项目部及以分局为责任方的联营体。
第四条管理原则1.“一库两级”原则:实施标准化,专业化,建立一个信息共享的公司合格供应商库;构建公司和分局的两级平台,分级履行供应商管理职责。
“一库”是指公司合格供应商库,“两级”是指公司级和分局级,分局及各项目部合格供应商同为一级,由分局资产管理部直接管理。
2.“资格准入”原则:供应商必须申报资质材料,经审核批准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分局对合格供应商实行年度评价,经考评合格的,保留合格供应商资格。
(分局合格供应商必须是通过分局资产管理部认证和评价的合格供应商)3.“实时动态”原则:实时开展供应商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动态管理合格供应商的资质材料和履约情况。
4.“扶优去劣”原则:大力培育优质供应商,对采购活动和履约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及不良履约行为的供应商予以一定期限的禁入处罚。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五条资产管理部是分局供应商的管理归口部门,负责建立并管理分局合格供应商库,负责分局级合格供应商的资格管理。
各项目部的设备物资管理部门是供应商管理的责任部门,并负责供应商的推荐、履约评价、向公司反馈供应商履约能力等。
第六条分局成立主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供应商管理;各项目部负责按分局管理办法执行对供应商管理,配合分局做好供应商管理工作。
(一篇就够)供应商管理办法完整版二

供应商管理办法
一、供应商选择
1. 供应商选择应基于公司需求和供应商能力,综合考虑供应商的价格、质量、交货期、服务等因素。
2. 供应商选择应由采购部门、技术部门、品质部门等共同参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
3. 供应商选择应充分了解供应商的经营状况、信誉、质量保证体系等,确保供应商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二、供应商评价
1. 供应商评价应由采购部门、技术部门、品质部门等共同参与,定期对供应商的质量、交货期、价格、服务等方面进行评价。
2. 供应商评价应建立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包括质量、交货期、价格、服务等方面的指标。
3. 供应商评价结果应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汇报,并根据评价结果制定相应的合作策略。
三、供应商合作
1. 供应商合作应建立在互信、互利、共赢的基础上,通过合作共同提高供应链的整体竞争力。
2. 供应商合作应遵循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公司制度,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3. 供应商合作应不断优化,通过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提高供应链的效率和效益。
四、供应商管理
1. 供应商管理应由采购部门负责,建立供应商档案,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和评价。
2. 供应商管理应包括供应商资质管理、合同管理、订单管理、质量管理等,确保供应商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3. 供应商管理应建立供应商激励机制,通过优化供应商选择、评价和合作,提高供应商的积极性和竞争力。
五、其他事项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可根据公司发展需要进行调整和补充。
2. 本制度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和修订,如有争议,应报公司管理层审议。
供应商管理办法(精选10篇)

供应商管理办法随着市场的全球化和竞争的日益激烈,供应商管理成为企业赖以生存的重要环节之一。
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的关系,不仅关系到企业的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更与企业的形象、声誉和市场占有率息息相关。
因此,制定一套合理的供应商管理办法对企业来说显得尤为重要。
一、供应商管理办法的必要性1、提高采购效率供应商管理办法的制定,可以帮助企业提高采购过程的效率。
在采购过程中,管理办法可以规范采购程序,将采购流程化、标准化,从而有效地降低企业采购成本和时间成本。
2、保证采购的质量企业的产品质量与供应商的质量直接相关。
制定供应商管理办法,可以遵循一定的标准和流程,从供应商的整体实力、管理水平及过往业绩等方面进行评估,避免选错供应商带来的质量问题。
3、提高供应商管理水平供应商管理办法的制定,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应的管理证书,并从供应商的质量、安全、环保、价格等多个角度进行考核,并建立供应商档案,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考核,从而提高供应商的管理水平,确保企业的稳定运营。
4、降低采购风险采购过程中存在不同的风险,如信用风险、质量风险、交期风险、价格风险等。
通过制定供应商管理办法,可以降低采购风险,避免潜在的风险和损失。
二、供应商管理办法的制定1、明确目标和原则企业在制定供应商管理办法时,需要明确企业的管理目标和原则,如公司的法律规定、行业标准、行业惯例等,可确保管理办法的合理性、公正性和有效性。
2、建立供应商资料和评估体系建立供应商资料和评估体系,将供应商资料建立档案,收集和记录供应商的信息,如供应商的实力、经营范围、质量管理、环境保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信息。
通过对供应商的分析和评估,确定供应商的可靠性和合法合规性。
3、对供应商进行筛选和管理运用三择一原则对供应商进行筛选,从供应商的实际状况和管理水平综合评估,最终确定适合企业需要的供应商。
4、建立合作机制和协议与供应商建立合作机制和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供应商的采购、交付、售后服务等事项进行约束。
供应商管理办法

供应商管理办法一、目的为规范供应商管理,建立安全、稳定的供应商队伍,确保公司能得到及时、长期、稳定的高质量产品和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工装模具、工量具、包装等为公司提供产品与服务的合格供应商。
三、定义供应商评审:对供应商的生产能力、检测能力、服务能力等进行的考评,以判断其是否满足公司的要求。
分级制度:品质部结合供应商实力和供货情况对供应商进行的等级划分。
追溯索赔:因供应商原因,用户要求本公司赔偿的,本公司有权通过计划部向供应商追溯责任及相关赔付。
四、管理职责计划部负责收集、整理供应商资料。
品质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供应商进行评估、考核。
副总经理/总经理负责合格供应商的审批工作。
五、供应商材料重要程度分类供应商提供材料重要程度分为四类:非常重要供应商、重要供应商、一般供应商、临时供应商。
1.非常重要供应商:合法的经营许可证,用量相对较大,技术含量较高,生产、检测设备设施先进。
2.重要供应商:合法的经营许可证,用量大,产品技术优势不明显,生产、检测设备设施可满足需求。
3.一般供应商:合法的经营许可证,能够生产满足所需产品的生产厂商。
4.临时供应商:除上述三类以外的其产品能够满足公司使用要求的其他供应商。
六、供应商准入条件计划部根据采购需要推荐拟准入供应商,或由拟准入供应商自愿申请加入公司供应商体系,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资料报计划部:1.企业简介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资历证书等3.ISO9001体系证书(或其他等效的体系资历证书)、UL、3C认证证书等4.主要生产及检测设备清单5.产品专利证书、第三方检测报告等七、供应商的评审公司相关人员评价合格供应商时应按照以下标准综合考虑:1.供应商应有合法的经营许可证和一定的资金实力。
2.优先选择按国家(国际)标准建立质量体系,并已通过认证的供应商。
3.对于关键原料,应对供应商的生产能力与质量体系进行考察,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要求:①进料检验是否严格标准;②生产过程的质量体系是否完善;③考察供应商的历史业绩及主要客户;④生产的配套设施和生产设备是否完好;⑤出厂检验是否符合本公司要求。
(完整版)供应商管理办法

(完整版)供应商管理办法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第⼀章总则第⼀条为进⼀步规范物资、设备采购供应商管理,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有效防控经营风险,保证采购质量,切实服务好安全⽣产和项⽬建设,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条本办法适⽤于迎驾公司范围内⽣产经营、基本建设及其他⽇常经营活动中所涉及物资采购供应商管理⼯作。
第三条迎驾公司对⾃购物资供应商实⾏归⼝统⼀管理,物资供应部门负责⾃购物资供应商建库及管理⼯作。
第四条供应商管理坚持以下原则:(⼀)荐优⽤优、准⼊审批、分级管理、动态维护原则;(⼆)供应商资源内部共享,在库供应商优先使⽤原则;(三)常⽤物资供应商⼊库为主原则;(四)数量控制,⽣产性企业为主原则;(五)公平、公正、公开录⽤,谁推荐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原则。
第五条战略供应商、内部供应商的管理严格按照河南煤化集团相应管理制度执⾏。
第⼆章管理机构和职责分⼯第六条为加强供应商管理⼯作,成⽴统购物资供应商管理领导⼩组。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物资供应部。
领导⼩组职责:1、审定供应商管理相关制度与办法;2、评定、审批⾃购物资供应商⼊库、退出;3、审批在库供应商考评结果;4、协调解决供应商管理过程中的重⼤问题。
第七条供应商管理职责划分(⼀)物资供应部职责:1、贯彻落实永煤控股供应商管理制度;2、对统购物资供应商进⾏⼊库推荐和资质初审,推荐企业信誉好、产品质量可靠的供应商;3、根据永煤控股安排组织或参与对拟⼊库统购物资供应商进⾏考察;4、按照永煤控股要求做好在库统购物资供应商的考评和⽇常监督;5、及时反馈统购物资供应商所供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履约信息。
6、制定迎驾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经领导⼩组审定后监督执⾏;7、建⽴健全迎驾公司⾃购物资供应商信息库,组织对拟⼊库供应商进⾏准⼊审核,必要时参与考察;8、收录和维护迎驾公司⾃购物资供应商信息,对在库供应商进⾏动态管理;9、牵头组织对⾃购物资供应商进⾏定期评审,并实⾏优胜劣汰;10、组织调查迎驾公司⾃购物资供应商的不良⾏为,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11、负责处理⾃购物资供应商的质疑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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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管理办法供应商管理办法供应商管理办法一.总则1.为了稳定供应商队伍,建立长期互惠供求关系,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向公司长期供应原辅材料、零件、部件及提供配套服务的厂商。
二.管理原则和体制1.公司采购部或配套部主管供应商,生产制造、财务、研发等部门予以协助。
2.对选定的供应商,公司与之簦订长期供应合作协议,在该协议中具体规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双言互惠条件。
3.公司可对供商评定信用等级,根据等级实施不同的管理。
4.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供应商进行评价,不合格的解除长期供应合作协议。
5.公司对零部件供应企业可颁发生产配套许可证。
三.供应商的筛选与评级公司制定如下筛选与评定供应商级别的指标体系。
1.质量水平。
包括:物料来件的优良品率;质量保证体系;样品质量;对质量问题的处理。
2.交货能力。
包括:交货的及时性;扩大供货的弹性;样品的及时性;增、减订货货的批应能力。
3.价格水平。
包括:优惠程度;消化涨价的能力;成本下降空间。
4.技术能力。
包括:工艺技术的先进性;后续研发能力;产品设计能力;技术问题材的反应能力。
5.后援服务。
包括:零星订货保证;配套售后服务能力。
6.人力资源。
包括:经营团队;员工素质。
7.现有合作状况。
包括:合同履约率;年均供货额外负担和所占比例;合作年限;合作融洽关系。
具体筛选与评级供应商时,应根据形成的指标体系,给出各指标的权重和打分标准。
筛选程序。
1.对每类物料,由采购部经市场调研后,各提出5~10家候选供应商名单;2.公司成立一个由采购、质管、技术部门组成的供应商评选小组;3.评选小组初审候选厂家后,由采购部实地调查厂家,双方协填调查表;4.经对各候选厂家逐条对照打分,并计算出总分排序后决定取舍。
四.核准为供应商的,始得采购;没有通过的,请其继续改进,保留其未来候选资格。
五.每年对供应商予以重新评估,不合要求的予以淘汰,从候选队伍中再行补充合格供应商。
六.公司可结供应商划定不同信用等级进行管理。
供应商管理办法

供应商管理办法
一、总则与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的供应商管理行为,确保供应链的稳定、高效与可持续发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与供应商合作相关的业务部门及管理人员。
二、供应商选择与评估
选择供应商时,应综合考虑其技术能力、质量保障、交货周期、价格成本等多方面因素。
建立供应商评估体系,定期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估,确保供应商符合公司的发展需求。
三、供应商合同管理
供应商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交货期限、付款方式等。
合同签订前,需经过法务部门审核,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四、供应商开发与培育
积极寻求有潜力的新供应商,不断优化供应商结构。
对现有供应商进行定期培训和指导,提升其业务能力和合作意愿。
五、供应商关系维护
建立供应商沟通机制,定期与供应商进行业务交流,了解供应商的需求和困难。
及时处理供应商投诉和反馈,维护良好的合作关系。
六、供应商绩效评价
建立供应商绩效评价体系,对供应商的供货质量、交货期、服务态度等进行量化评价。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对供应商进行奖惩,激励供应商持续改进。
七、供应商违规处理
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供应商,应依据公司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包括警告、罚款、解除合作关系等。
建立供应商黑名单制度,对严重违规的供应商进行公示和限制合作。
八、供应商档案管理
建立完善的供应商档案管理制度,确保供应商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定期对供应商档案进行更新和维护,为公司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管理层解释并制定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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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管理办法1 目的为规范供应商开发流程,加强供应商管理,组建并优化供应商网络,与优秀供应商形成长期合作与战略伙伴关系,保证合格的供货渠道,保证采购质量和交货进度,控制采购成本,减少公司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EPC业务单元及BOT业务单元的设备及材料供应商的管理。
3 引用标准及文件《设备材料采购管理规定》4 职责4.1 采购部4.1.1采购部是公司对供应商管理的归口部门。
负责组织寻找潜在供应商、开拓供货渠道;收集供货资质、业绩、技术介绍和产品目录;编制《供应商名录》,并适时更新。
4.1.2组织对主要供应商工厂、用户(投运或在建项目)的考察与交流。
4.1.3组织对供应商的选择、评价、管理以及归档工作。
4.1.4组织工厂监造,并收集和归档监造、整改验收资料。
4.1.5定期(至少1年1次)或适时组织(如工程168小时试运后、质保期满后的三个月内)对主要供应商进行评价,建立并动态管理《合格供应商名录》。
4.1.6寻求与主要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和战略伙伴关系,以此获得产品优惠的价格、付款条件、交货期以及产品的售中和售后服务保障等商业利益。
4.2 工程管理部/特许经营管理部4.2.1负责对主要供应商业绩能力进行考察、审核、评价工作,包括:在同行业、电力行业或化工行业的运行业绩以及质量水平、交货能力配套服务等。
4.2.2负责审核并跟踪供应商质量控制体系。
4.2.3参与工厂监造并编制监造报告,敦促供应商整改并验收,编制整改验收报告。
4.2.4对质保期满项目,负责对主要供应商的评价。
包括设备质量、售后服务、技术性能的评价。
4.3 设计院4.3.1 是对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材料和服务的技术负责部门。
负责对供应商技术能力的考察、审核、评价工作,包括:对设备的性能、技术参数、技术适应性、技术能力和设计配合情况等。
4.3.2负责对供应商的技术考察和交流,编制并提交技术考察或交流报告。
4.3.3参与工厂监造并编制监造报告,敦促供应商整改并验收,编制整改验收报告。
4.3.4工程168小时试运及质保期满后,负责对主要供应商的评价。
包括设备质量、技术性能的评价。
4.4 项目部4.4.1参与工厂监造并编制监造报告,敦促供应商整改并验收,编制整改验收报告。
4.4.2对供应商设备材料质量、售后服务事件进行记录、统计,反馈给采购部作为供应商评价的依据。
4.4.3组织供应商对用户进行培训。
4.4.4项目168小时试运后,项目经理参与对其承担项目的供应商的评价。
包括设备质量、交货进度、现场服务、技术性能的评价。
4.5招标委员会4.5.1是供应商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机构。
4.5.2负责对项目主要供应商名单进行审核。
4.5.3负责对《合格供应商名录》中的主要供应商进行审核。
5 程序5.1 供应商名录的建立5.1.1《供应商名录》来源于全公司范围内各种渠道的信息征集,收集掌握各类设备材料潜在供应商及其基础信息。
5.1.2《供应商名录》经合格供应商选择、评价流程通过后方能增补进《合格供应商名录》。
5.2 新供应商选择5.2.1采购部组织工程管理部/特许经营管理部、设计部对供应商进行选择,包括对供应商规模、资质、技术和业绩的选择。
5.2.2采购部负责供应商规模、资质的选择,供应商规模、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质量体系认证,财务报表,特殊物资供应商还需提供物资生产许可证、物资经销许可证、物资运输许可证、物资安装许可证、计量器具许可证、国家环保局审批证及代理授权书等。
采购部评审完毕后形成书面意见。
5.2.3工程管理部/特许经营管理部和设计院负责对供应商资质、业绩和设备技术能力的选择。
工程管理部/特许经营管理部和设计院评审完毕后形成书面意见提交采购部。
5.2.4采购部依据上述评审意见评价供应商,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
5.3合格供应商名录的维护5.3.1《合格供应商名录》收录的供应商,必须经过评价。
其所收录设备材料种类应覆盖业务单元的实际需要;其中每类物资供应商原则上不能少于3家,否则应说明情况。
5.3.2合格供应商名录的审核,一般按专业划分,集中会议的方式进行。
具体由采购部负责汇总收集和整理评价资料,由招标委员会统一进行综合审核。
5.3.3《合格供应商名录》由采购部根据审核结果汇总编制后发布实施。
5.3.4评价意见和审核资料应统一交采购部存档。
5.3.5《供应商名录》与《设备合格供应商名录》实施动态管理,由采购部进行更新。
5.4 供应商名录的应用5.4.1《合格供应商名录》是公司主要设备材料的投标、合同谈判推荐短名单、招标询价拟选短名单的主要依据;当拟选供应商超出名录范围时,应通过供应商评审后确定。
5.4.2《供应商名录》与《合格供应商名录》发放范围包括招标委员会、采购经理和采购专业人员。
上述名录为受控文件,只供内部相关人员使用,严格保密,严禁复制,不得外传。
其它部门或人员由于工作需要查阅上述名录时,须得到其主管领导同意。
5.5对供应商的考察和交流5.5.1与供应商进行商务和技术交流、以及现场考察的目的是开拓采购渠道,提高采购竞争性;真实的了解和掌握供应商商务和技术以及生产制造情况,为供应商评价提供依据;5.5.2与供应商的交流和对供应商的考察由采购部、设计院、工程管理部/特许经营管理部、项目部提出,采购部组织安排。
对供应商的考察包括对其公司、工厂、设备/材料的最终用户(投运或在建项目)的考察。
5.5.3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由采购部和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共同选派人员参加;采购部人员主要负责供应商基本情况和商务信息的了解;设计院等相关部门人员主要负责了解技术、业绩等方面的情况。
5.5.4供应商考察和交流,应主要了解和掌握以下各项内容:1、公司的基本情况(包括股东情况、组织结构、规模、法定地址、法定负责人、相关业务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公司相关资质(产品认证,管理体系认证和实施状况等)、相关业绩;3、产品范围、技术来源、技术特点和技术发展动向;4、原材料来源、工装能力、产品生产周期;5、市场地位(占有率)、财务状况、年销售额;6、业绩、售后服务和用户信息;7、公司的关联企业;5.5.5供应商交流或考察完成后,应填写《供应商信息表》;对供应商考察完成后,须编写《供应商考察表》。
5.6对供应商的评价5.6.1 对单项设备供应商的评价5.6.1.1资质要求:1、企业一般应具有综合管理体系认证或质量认证;2、对需特殊认证的产品,包括:压力容器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许可证、机电设备生产许可证、消防生产许可证、3C认证证书等。
5.6.1.2对单项供应商的评价依据主要有下列途径:1、对其考察、交流和收集的相关资料;2、通过参与公司的招标对其的技术和商务评价;3、从用户、行业等其它途径了解掌握的情况。
5.6.1.3对单项供应商评价的主要内容:1、企业实力:包括资金实力或财务状况、管理水平和工装水平;2、产品技术适应性:包括先进性、经济性、可靠性和技术服务水平;3、市场地位:包括业绩和市场占有率、资质和行业认可度;5.6.1.4 评价方法上述评价内容,编制《供应商评价表》评出合格、受限和不合格,并据此提出是否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的推荐意见。
5.6.2对合同供应商的评价5.6.2.1对合同供应商的评价是指对已与公司签订并执行合同的供应商,针对其在具体项目中的执行情况,进行的再评价工作。
5.6.2.2对合同供应商的评审结论是《合格供应商名录》动态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据。
对存在严重质量、交货期或服务问题的供应商应提出淘汰;对存在一方面问题,但采取措施可以满足工程需要的厂商,可列为受限供应商,并在汇总评价表中注明受限条件。
5.6.2.3当工程168小时试运后及质保期满后三个月内,应进行该项目的合同供应商的评价工作。
各项目供应商的评价,由项目采购执行经理具体组织项目部、设计院、工程管理部/管理经营部和采购部对设备材料合同供应商进行评价。
并编制《XXX项目168试运合同供应商评价表》及《XXX项目质保期合同供应商评价表》,填写该项目合同供应商评价汇总情况。
5.6.2.4对提出淘汰出合格供应商名录的厂商,或严重违反合同交货期、性能保证、技术要求等情况,应书面说明情况和原因,并提出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如索赔、受限情况或扣除质保金等)。
5.6.2.5 对合同供应商的评价内容1)项目部、工程管理部/特许经营管理部评价内容:设备质量和技术性能、交货及时性和完整性、现场服务质量;2)设计院评价内容:技术性能(先进性、经济性和可靠性)、技术能力、设计配合质量;3)采购部评价内容:合同价位水平、付款条件、交货期、履约诚信度,包括监造配合和履约情况。
5.6.2.6评价方法上述评价内容分别打分,按《XXX项目168试运合同供应商评价表》的格式进行评价,并提出合格、受限和不合格的综合评价意见。
5.7协议供应商管理5.7.1通过对供应商的综合评价后,对工程项目重要的设备,或评选出既在技术上、商务上包括交货期、售中和后服务等各方面可以满足工程的要求,在价格上优惠于其他厂商,而且可以在技术更新和市场信息方面给予帮助的产品供应商合作,以市场换取利润空间和优质服务的方式,与供应商签订长期(如一年)的合作协议,充分的降低采购风险和采购价格,提高采购工作效率,优化采购方式和采购手段。
5.7.2协议供应商的确定由采购部、工程管理部、设计院负责评审,合作协议由采购部和供应商共同起草,按业务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后生效实施。
5.8对供应商的过程管理5.8.1对关键(重要)设备材料,采购部组织长期工厂监造或主要关键工序点监造;监造方式分为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R点、W点、H点。
监造以及工厂检验和试验的内容在合同中均有明确的规定。
5.8.2合同文件中和实际工作中,应要求供应商提供生产计划,进度报告。
5.8.3合同文件中和实际工作中,应要求供应商取得我方对其设计的书面确认才能投料生产。
5.8.4合同文件中和实际工作中,应对供应商原材料的产地、规格进行检查确认。
5.8.5设计确认和合同变更的确认须按业务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5.8.6项目部应实时记录供应商到场服务情况并按月及时将服务单反馈给采购部,由采购部对供应商服务情况及设备出现问题情况进行统计汇总。
5.8.7项目168试运完成后三个月内,采购部将项目设备情况发送调查表至项目部,由其如实填写后返回。
5.8.8项目质保期完成后三个月内,采购部将项目设备情况发送调查表至工程管理部/特许经营管理部,由其如实填写后返回。
5.9 供应商年度审核5.9.1 建立合格供应商的审核体系,每年二月底统一审核,经过审核确定当年合格供应商名录。
5.9.2采购部对上一年项目关于合同供应商评价进行统计汇总,由采购部组织,将结果报招标委员会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