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主与法治的关系
民主与法治的关系分析论文

民主与法治的关系分析论文论文关键词:民主法治宪法论文摘要:对民主与法治的含义和关系作了简单的概括,同时对民主与法治在近代西方两种不同表现“民主优位”和“法治优位”作了简单的阐述,以及宪法在民主与法治中的作用和现阶段中国民主与法治的关系作了描述。
我国学术界对于民主、法治的研究浩如烟海。
然而,对民主与法治之间关系的研究却不是很多。
严格的说,民主与法治观念更早地生长于西方。
中国自“开眼看世界”以来便对西方民主与法治环境下的文明社会推崇不已,于是便开始了大规模的思想引进和制度移植。
但是这种一厢情愿的学习和引进并没有收到前人所想要的效果,相反使得民主和法治的思想出现了矛盾和混乱。
因此,明确二者的含义、厘清二者的关系便有很强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1民主与法治的界定民主是个好东西,永远是一个令人神往的词语。
在最通常的意义上,民主是个政治性的概念。
源远流长,它从2500年前古希腊的文明中持续不断地发展而来,传播到了每个大陆并成了人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古往今来,人们给它下了许许多多的定义,比如“大多数人的统治”、“获得普遍同意的政体”、“人人都享有平等权的政体”、“民有、民治、民享”、“人民当家作主”等等。
毫无疑问,民主是一种社会实在,它主要是指作为社会人之间的一种关系,这一点和专制状态也是社会人之间的一种关系一样。
民主作为一种关系,只是一种观念的存在,还不具有现实性,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常说民主一定要制度化的原因。
民主的制度化就是将民主由观念的形态转化为现实的形态,成为一种定在。
这种现实的形态,这种定在,就是法治。
2近代民主与法治的历程2.1两种不同的模式从美国的情况来看,独立革命胜利后,制宪会议从《独立宣言》的民主立场上退下来,选择了法治,有意地削弱了民主,成为一场缺少民主的宪政革命;与此相反,法国革命选择了民主,却没有形成民主的制度化,进行了一场没有宪政秩序的民主革命。
总的看来,西方政治现代化早期以民主和法制的对立,从两个方向塑造了西方政治文明发展的雏形。
民主与法治之间的关系

民主与法治之间的关系民主与法治,这俩词儿听起来就特别高大上,可它们到底啥关系呢?这就像一个家庭里的两口子,民主就像是那个特别能听取家人意见、尊重家人想法的一方,法治呢,就像是家里的规矩。
你想啊,在一个家庭里,如果大家都随心所欲,没有个规矩,那不乱套了吗?就好比孩子们想啥时候睡觉就啥时候睡觉,想怎么花钱就怎么花钱,这日子肯定没法过。
这时候就需要法治这个规矩来约束大家的行为。
但是,这个规矩又不能是那种独裁的,完全不考虑家人想法的,这就需要民主的参与。
在社会里也是一样的。
民主就是让老百姓能有说话的权利,能表达自己的意愿。
比如说,选代表的时候,每个人都能根据自己的想法去选择自己觉得靠谱的人,这就是民主的体现。
那选出来的这些代表们制定的法律,就是法治的一部分。
要是没有民主,随便来几个人就定了法律,那这法律能符合大众的利益吗?肯定不能啊,就像一个人做衣服,不量你的身材,就按照他自己的想法做,这衣服你能穿吗?反过来,法治也是保障民主的。
法治就像一个保护罩一样,把民主给保护起来。
如果没有法治,那民主就可能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
比如说,有人可能会打着民主的旗号,去做一些破坏社会稳定、侵犯他人权利的事儿。
这就好比一个人在大街上,没有交通规则的约束,他说他自由,想怎么开车就怎么开车,这不是乱套了吗?法治就是给民主划定了一个范围,在这个范围里,大家可以尽情地享受民主。
再从另一个角度看,民主就像是水,法治就像是装水的容器。
水没有容器就会四处流淌,没有个形状,也发挥不了它的作用。
而容器要是没有水,那它也就是个空壳子,没有任何意义。
民主如果没有法治的规范,就会变得混乱无序,而法治如果没有民主的内涵,就只是冰冷的条文。
我们的社会里,很多事情都体现着民主与法治的这种关系。
比如说,在社区里想要建一个公共设施,这时候就得听取居民们的意见,这是民主。
但是,这个建设过程又得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进行,不能违规操作,这就是法治。
民主与法治是相辅相成的,谁也离不开谁。
论民主与法治的关系

论民主与法治的关系作者:杨云丹来源:《法制博览》2016年第02期摘要:民主与法治是一国政治建设追求的两大目标。
民主政治因其历史性、具体性在不同时代、不同国家有不同的表现。
法治自古希腊时代以来其相关论述也在不断丰富。
二者是政治制度的两个重要方面,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
一方面,民主政治是法治的基础,决定了法治的价值导向,影响着法治的有效性;另一方面,法治是民主政治发展的保障。
通过分析二者的相互关系,可以科学地发展民主政治,完善法治,从而进一步地促进一国政治建设和政治文明的发展。
关键词:民主政治;法治;政治建设中图分类号:D920.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6)05-0138-02作者简介:杨云丹(1989-),女,山西运城人,大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及其在民族地区的实践。
民主和法治是一国民主政治建设的两个方面,二者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民主政治是法治的基础,法治则是民主政治得以持续发展的政治保障。
一、民主政治与法治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相辅相成的从理论上讲,民主政治作为一国政治制度的一个重要体现,是一国进行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
法治作为民主政治的一个重要因素,是民主政治逻辑内容的重要体现。
民主离不开法治,法治将为民主服务作为其最终目的,法治根本的作用还是保障公民的权利。
所以,法治与民主不可分离,离开民主,法治就成了无本之源;没有法治,民主便得不到切实保障。
从实践角度讲,民主与法治是现代一国民主政治发展的两个重要方面,缺一不可。
法治作为政治民主的重要基石,没有法治也就没有了政治民主。
民主与法治为一体两面之制度。
社会要发展,必须推进民主与法治两方面发展,缺少了任何一个方面,都会造成民主政治发展的不完善,造成社会的倾斜发展。
民主为法治的保障,法治为民主的基石。
二者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是相互依存来发展的,任何一方发展脱节,都将会影响社会发展总进程。
论民主与法治的关系

论民主与法治的关系秦前红、刘高林(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作者简介] 秦前红(1964—),男,湖北仙桃人,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律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主要从事宪法学研究;刘高林(1977-),男,湖北襄樊人,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律系研究生,主要从事宪法学研究。
[摘要] 激情的民主和理性的法治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紧张。
二者之间有相互促进的地方,但并不如人们普遍所认为的是天然统一的。
本文首先从理论及各国的实践上对二者的关系进行了分析,然后以足球“黑哨”问题为例证,从法律的视角对二者关系进行了进一步思考,认为树立法律权威、确立法律信用是民主的法治要求,权力制约与权利保障是法治的民主要求。
二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达到统一。
[关键词] 民主;法治;罪刑法定民主与法治一直是近代以来文明国家的共同追寻。
中国自“开眼看世界”以来便对西方民主与法治环境下的文明社会推崇不已,于是便开始了大规模的思想引进和制度移植。
但由于西方社会自身历史的特殊性以及西方对民主和法治的认识也在不断发展,再加上中国自身传统思想的影响,这条学习之路异常缤纷但十分艰辛。
其间思想流派杂陈观点互相辩难,而经由思想催化的制度更是千姿百态甚至自相矛盾,不仅难以与我国国情相契合而体现出先进性,反而有淮橘为枳的尴尬甚至流祸无穷。
因此,明确二者的含义、厘清二者的关系便有很强的理论与实践意义了。
而在我党以大无畏的精神拨乱反正并毅然选择了法治的治国之路后,这种探讨尤为重要。
当然,笔者并非对民主与法治做一个系统的正本清源,那需要几本厚厚的专著恐怕才能完成,在此只想对民主与法治的关系作一点力所能及的阐述。
一民主,永远是一个令人神往的词语。
民主理论源远流长,它从两千五百年前古希腊的文明中持续不断的发展而来,传播到了每个大陆并成了人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民主的含义众多,但在现代宪政理论中,民主的基本含义是政治事务中最基本的权利应属于人民。
民主能让我们避免独裁者暴虐、邪恶的统治,能保证公民享有更为广泛的基本权利,使人民能够运用自我决定的自由,在自己选定的规则下生活。
初二民主与法治的关系

初二民主与法治的关系在初中阶段的学习中,我们常常听到并讨论民主与法治这两个词汇,那么,初二年级的学生来说,民主与法治又有怎样的关系呢?本文将通过几个方面展开论述,以帮助初二学生更好地理解民主与法治的关系。
一、民主与法治的定义和概念在我们开始研究民主与法治的关系之前,首先需要了解这两个词的定义和概念。
民主,简单地说,是指人们通过选举等方式参与政治决策,并享有公平公正的权益。
法治,即通过法律来约束和管理社会成员的行为,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平正义。
民主和法治是现代社会的重要基石,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依存,共同构建了一个文明和有序的社会。
二、民主为法治提供基础民主为法治提供了基础,它是法治能够实施和发挥作用的前提。
在民主的国家中,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是经过公众的参与和讨论,通过选举产生的政府代表了人民的利益,其制定出的法律也更加符合人民的期望和意愿。
民主可以保证法治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使法律不会成为某些特权阶层的工具,而是为整个社会服务。
三、法治保障民主权益的实施在一个法治社会中,个人和集体的权益受到法律的保护,这也包括了民主权益的保护。
法治可以保证每个公民的选举权、言论自由、组织自由等基本权利得到有效实施。
法律规范了选举程序、言论范围和组织活动等方面的问题,为民主权益的行使提供了保障。
如果没有法治的保障,民主权益很容易受到侵犯和蚕食,无法得到充分的保护。
四、民主和法治的互促互进民主和法治是互相促进和互相推动的关系。
民主可以通过选举产生的合法政府或代表机构制定和完善法律,推动法治的实施。
同时,法治的确立和强化也可以为民主提供坚实的基础,确保民主不会沦为无序和混乱,保护人民的权益和政治参与的平等性。
民主和法治相互支撑,共同构建了一个有序、公正的社会环境。
五、培养民主法治意识的重要性初二学生作为中学生,正处于思想发育和成长的关键时期。
培养民主法治意识对他们的成长和未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学生应该学会尊重法律、遵纪守法,从小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和道德观念。
征文 民主与法治研究

征文民主与法治研究民主与法治研究民主与法治是现代社会中非常重要的主题,对于一个国家的发展和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就民主与法治的关系展开探讨,并列举一些相关案例加以分析,以期增进对民主和法治的理解。
一、民主和法治的概念及关系民主和法治是相辅相成的概念,在现代社会中互为基石。
民主是指人民的自由和平等,公民有权利参与政治决策,并能够通过选举等方式表达自己的意愿。
而法治是指国家的权力受到法律的约束和规范,政府和公民都要遵守法律的规定,确保公正和正义的实现。
民主和法治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和互动关系。
民主可以为法治提供基础和动力,通过民主的政治结构和程序来制定和维护法律。
同时,法治也为民主提供了保障,确保政治参与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只有在民主和法治相互促进的环境下,社会才能够实现公平与公正,并达到长期稳定和发展。
二、民主与法治的案例研究1. 法治保障民主选举在民主国家中,选举过程是民主实现的基本环节。
法治的存在可以确保选举的公平性和合法性。
例如,美国的总统选举,通过法律规定的选举程序和规则,保障了选民的选举权和候选人的竞选自由。
选举过程中的相关争议也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确保选举的公正和合法。
2. 民主监督法治实施民主通过公民的监督和参与,确保法治的实施和维护。
例如,一些国家的议会通过审查和监督政府的工作来保证法律的有效执行。
在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通过对政府工作报告的审议,监督政府的合法行使权力,推动法治的实施。
三、民主与法治的挑战与完善尽管民主与法治的关系紧密,但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挑战与问题。
例如,在一些国家中,少数政治精英或者利益集团能够通过操控选举或者滥用权力来危害民主和法治的实施。
此外,一些争议性的问题,如言论自由和民众权益的平衡等,也需要在民主和法治的框架下得到更好的解决。
为了完善民主与法治的实施,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 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参与意识,使其能够更好地发挥法治在民主中的作用,积极参与社会和公共事务。
民主与法治的关系初中

民主与法治的关系初中
民主与法治是现代政治文明的两大基石,二者相互依存,密不可分。
民主为法治奠定基础,法治为民主提供保障。
首先,民主是法治的前提。
一个国家要实现法治,必须先有民主。
法治是民主政治的产物,是民主政治的进一步发展。
只有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才能建立符合人民利益的、公正透明的法律体系,进而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其次,法治是民主的保障。
通过法治,可以规范权力的运行,防止权力的滥用和腐败,确保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不受侵犯。
同时,法治也是社会公正的体现,通过法律的平等适用,保障公民的平等权利。
总之,没有民主就没有真正的法治,没有法治就没有稳定的民主。
只有将民主和法治相结合,才能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社会的繁荣发展。
因此,我们应该坚定不移地推进民主与法治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初二重点知识归纳民主与法治的关系

初二重点知识归纳民主与法治的关系民主和法治是现代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石,它们密切相关,相互依存。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民主与法治的关系,并阐述其在社会进步中的重要作用。
一、概念解析1. 民主:指以人民为中心,实现人民权力的一种政治体制。
民主是人类社会政治制度发展的最高形式,注重人民的平等、自由和参与。
2. 法治:是运用法律来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种治理方式。
法治注重依法行政、依法治国、依法办事,保障公民权益。
二、民主与法治的互补关系1. 民主与法治的统一民主和法治是统一的整体,相辅相成。
民主为法治提供了合法性和合法程序,而法治为民主提供了保障和约束。
民主和法治互为表里,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2. 民主与法治的互动民主和法治之间形成了一种互动关系。
民主为法治提供了合法性基础和参与机制,而法治则为民主提供了规范和保护。
只有在民主的基础上,法治才能行使有效的功能;而法治的落实和发展也需要民主机制的支持。
三、民主与法治的紧密联系1. 民主制度保障法治的实施在民主政治体制下,统治者接受人民的监督和制约,法治原则得以贯彻执行。
民主制度通过选举、舆论监督等手段,保证了法治的实施和效果。
2. 法治为民主提供制度保障法治为民主提供了制度保障和规范。
它通过法律的形式对权力进行限制,防止滥用权力,维护公民的权益,保证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四、民主与法治的重要意义1. 维护公平正义与社会稳定民主与法治的结合可以维护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
通过民主参与和法律保护,人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社会秩序得以维护。
2. 推动社会进步与民众福祉民主与法治是社会进步和人民福祉的重要保障。
民主制度强调人民的主体地位和权力,法治制度则保证公民的合法权益,二者共同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五、结语民主与法治是现代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在社会进步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两者的密切关系体现了一种有机的统一,相互促进,相辅相成。
只有在民主的基础上实行法治,才能确保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促进社会的发展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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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治一直是近代以来文明国家的共同追寻。
中国自“开眼看世界”以来便对西方民主与法治环境下的文明社会推崇不已,于是便开始了大规模的思想引进和制度移植。
但由于西方社会自身历史的特殊性以及西方对民主和法治的认识也在不断发展,再加上中国自身传统思想的影响,这条学习之路异常缤纷但十分艰辛。
其间思想流派杂陈观点互相辩难,而经由思想催化的制度更是千姿百态甚至自相矛盾,不仅难以与我国国情相契合而体现出先进性,反而有淮橘为枳的尴尬甚至流祸无穷。
因此,明确二者的含义、厘清二者的关系便有很强的理论与实践意义了。
而在我党以大无畏的精神拨乱反正并毅然选择了法治的治国之路后,这种探讨尤为重要。
当然,笔者并非对民主与法治做一个系统的正本清源,那需要几本厚厚的专著恐怕才能完成,在此只想对民主与法治的关系作一点力所能及的阐述。
一民主,永远是一个令人神往的词语。
民主理论源远流长,它从两千五百年前古希腊的文明中持续不断的发展而来,传播到了每个大陆并成了人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民主的含义众多,但在现代宪政理论中,民主的基本含义是政治事务中最基本的权利应属于人民。
民主能让我们避免独裁者暴虐、邪恶的统治,能保证公民享有更为广泛的基本权利,使人民能够运用自我决定的自由,在自己选定的规则下生活。
从民主的发展史来看,民主理念要在国家统治中得到实现,离不开法治。
法治也是一个由来已久的观念。
西方历史上的法治观念源于梭伦变法,至亚里斯多德时已经基本理论化。
近代随着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以及与之相应的自由、平等、人权等思想的发展,法治的观念开始广泛传播,并在宪法和其他法律中得到明确肯定和宣布。
“法治包含着多重含义。
首先法治是一种观念,一种意识,一种视法为社会最高权威的理念和文化。
……其次,法治是一种价值的体现。
法治不但要求一个社会遵从具有普遍性特征的法,而且还要求这种被普遍遵从的法必须是好法、良法、善法。
……再次,法治是一种以‘法的统治’为特征的社会统治方式和治理方式,它并不排斥社会道德等对人们内心的影响和外在行为的自我约束,但它排斥以人为轴心的统治方式,它奉行‘人变道不变’的哲学原则。
”[1](第99—100页)民主与法治是现代文明政治制度的主要支柱,但是人们对它们的含义及相互关系的理解却各不相同。
然而,无论如何理解,我们都可以发现它们的立足点和价值追求并非完全一致。
并且,它们在现实中的表现也迥然有异。
(一)民主与法治并不天然统一的。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把“民主法治”相提并论。
许多学者也认为民主与法治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
法治社会必然是民主社会,不是法治社会也必然不是民主社会;反之亦然。
但情况可能并非如此。
首先,民主也可能产生专制,即使是我们所推崇的西方式的民主。
在这种情况下,法律沦为工具,法治就不可能真正实现。
对于这一点,美国独立革命时期的思想家们就早已发现。
杰弗逊曾写道:“一百七十三个暴君必然与一个暴君一样具有压迫性……一个由民主选举产生的专制政府并不是我们奋斗所寻求的目标……集权民主制中的政府是由人民选举产生,对选民负责的,它控制除了与代议民主制有关的条件之外的所有方面,它既是实际的,也是一种逻辑上的可能性。
”[2](第114、263页)事实上,西方式的民主确曾导致过“多数人的暴政”(托克维尔语)或“多人的专制主义”(孟德斯鸠语),如一百多年前美国妇女和黑人的处境,以及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美国的由自由选举产生的立法机关授权美国行政当局将日本裔的公民关进集中营。
而康德则坚持认为,民主是“18世纪的人们理解专制的必要词汇”[3](第151页)。
在一定意义上说,民主的专制比不加掩饰的专制更为可怕。
甚至还有人认为,“通过人民定期普选产生领袖的体制称为‘民主制’(democracy)。
民主制虽言称‘民治’,却也是少数领袖在统治,是人治的一种。
正因为‘人民’无法行使‘治权’才需要政府,需要领袖。
”[4]这段话虽然有些偏激,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了民主与法治并不自然的相生相存,二者之间存在着矛盾。
资产阶级革命以前,人们普遍认为权力来源于神。
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权力来源于人民的学说深入人心。
进入垄断资本主义阶段,原来的学说受到批判,认为“人民”是一个集合主体,“人民”的概念不断抽象,也成了神一般的字眼。
而权力来源于法律这一学说二战后逐渐被接受。
立法、行政、司法的权力统统来源于法律。
这样现代法治才有了它的逻辑起点。
“法律精确的规范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是普遍正义和抽象道德原则的具体化。
基本法的源泉不是‘人民’,更非人民代表的票数可以任意更动。
……”[4]因此,如果法治希望减少法律中的专断因素,那么公众的参与本身也必须服从审查和批评。
我们可以发现,人民之所以对民主如此心向往之,绝大多数并不是因为他们真正了解了什么是民主,更多的是因为他们在所处的时代,受到了太多学说的鼓吹,或只是对自己崇拜的偶像话语的迷信罢了。
贡斯当乃至其后的托克维尔、伯林对民主可能产生侵犯自由的暴政都有过发人深省的论述。
其次,在现代社会发展中,民主与法治的矛盾更是在很多方面得到体现。
(1)民主社会也并不一定都是法治社会。
现实中人们对民主的理解往往过于简单。
美国的成功,使它变成了民主的象征,似乎只有美国式的民主才是唯一的民主模式。
亨廷顿在谈到这一点时说:“人们愿意模仿取胜的典范”,这多少有点成王败寇的味道,但如果把民主政治简单等同于美国模式或西方模式,不顾世事的变迁和自己的国情而盲目追求,后果则令人担忧。
如许多发展中国家盲目效仿西方,大搞党派政治,却不顾民主自身的弊端和本国实际发展情况。
经常是几十甚至上百个政党争权夺利,结果是“民主政治秀”作足,法治却进展缓慢,甚至造成社会动荡,经济和民生遭殃,更使人民对民主产生幻灭感。
二战后,一些国家模拟西方模式,建立起多党制、议会民主的国家,大国如俄罗斯,小国如阿尔巴尼亚、卢旺达。
民主不仅没能给他们带来秩序安宁,相反却是官员腐败、治安恶化、争辩频繁,社会秩序、民主制滑向崩溃,法律被束之高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都无法得到保障,更何谈法治!(2)同样,法治社会并不一定都是民主社会。
反观亚洲一些经济成功的国家和地区,民主的水平并不甚高,可以说是“有法治少民主”的社会,如新加坡和香港。
新加坡法治发达,法度严谨,在西方人眼里是个严刑峻法的威权国家,但其经济成就无法否认,社会稳定,人民生活幸福,并且逐步发展出了自己的民主选举制度。
世界各国公认香港回归前是一个法治社会,却不是一个民主的社会。
回归前,统治香港的是英王委任而不是香港居民选举产生的港督。
港督作为英王统治香港的代表和象征,在香港享有最高的、绝对的权力。
当时的立法局、行政局也都只是港督的辅助和咨询机构,其主席由港督担任。
但它在有法治少民主的情况下却能维持社会繁荣、稳定。
虽然,民主是法治社会的追求,但它们的融合发展却是阶段性的,需要时间的。
正如李光耀在2001年3月1日英国《金融时报》中所总结的经验:“我不认为通往民主的道路只有一条,也不认为只有一种民主。
”亨廷顿由此论述不同的文化导致不同的政治选择,政治竞争“不是日本文化,也不是中国或亚洲文化搞政治的方式。
这会导致争议和混乱。
”[5](第366页)由此可见,民主与法治并不是天然的相生相存,民主并不是解决一切问题的“万能钥匙”,反而是有其自身缺陷的。
并且,它的模式也并非一种。
如果离开了法治、宪政和个人的权利保障,民主独立发展的结果很可能是集权主义的暴政。
(二)当然,民主与法治并不是截然对立的。
二者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统一的,这也正是现代法治所追求的目标。
“法治将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为民主创造一个可操作的、稳定的运行和发展空间,把民主容易偏向激情的特性引导到理性的轨道,为民主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民主为法治注入新的内容和动力,使法治为保护人权、自由,促进人的幸福生活服务。
”[6]“在典型的现代民主社会中,民主是法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法治支持民主,民主也兼容法治。
法治通过对一切私人的、公共的权力施以必要的法律限制,从而保障了基本人权,支持了民主秩序。
”[7](第259页)民主与法治的终极目标是一致的,虽然二者的运用需要有先后,但在近代政治制度的整体建构上两者在探索中逐步实现了统一。
对于法治与民主的关系,托克维尔有深刻的认识。
他指出在法国大革命时“民主革命在社会的实体内发生了,但在法律、思想、民情和道德方面没有发生为使这场革命变得有益而不可缺少的相应变化。
因此,我们虽然有了民主,但是缺乏可以减轻它的弊端和发扬它的固有长处的东西;我们只看到它带来的害处,而未得到它可以提供的好处。
”[8](第9页)这种认识深刻揭示出第一,没有法治及相关的意识形态建设,民主政治无法立根,甚至会走向反面。
第二,法治的确立有助于培养与民主相适应的思想、民情和道德。
对此,我国学者也有深刻认识,林毓生先生曾在考察西方历史的基础上认为“西方较优良的民主国家,如英国和美国,它们的民主是从法治的基础上发展出来的”[9](第91页),并言简意赅的指出:“中国原没有法治的传统,而法治是实行民主的首要条件。
”[10](第298页)他还强烈呼吁要弄清民主与法治的含义。
再反思五四一代思想家与保皇党的论战中对民主法治的认识,以及对我国国情的分析都是颇有启示的。
[11](第167-176页)对于正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中国来说,对民主与法治的分殊与融合必须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在引进西方民主经验的时候,必须仔细考察它特定的孕育背景,必须仔细研究它与本国国情的契合条件。
同时对于中国这样一个缺乏法治传统,却有着如“文化大革命”这样“大民主”传统,有着数千年重道德轻法治的传统儒家思想观念影响的国家来说,民主与法治的任务尤其艰巨。
我们在推进民主政治时,既要以各方面完备的法律体系代替对个人完美道德的预期;又要防止西方极端个人主义和无政府主义乘虚而入。
在增强民主参与意识的同时增强法治观念,再扩大自由完善民主,让社会在稳定的环境中逐步实现民主政治,而不能让激情的民主淹没理性的法治。
二在了解了民主与法治之间的一些紧张之后,我们再通过一国内法律体系的运行用法律的视角继续审视二者的关系。
因为法律体系是一国建构其秩序的必需及实体外化,它的运行与走向深刻体现着各种通向文明社会的思想,民主与法治自是其中的重中之重。
下面我们就以前一段被炒得沸沸扬扬的足球“黑哨”为例继续分析二者的关系。
足球“黑哨”问题前段是广大球迷乃至全国上下议论的热点,同样也引起了众多法律界、学术界人士的关注。
大家对足球“黑哨”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看法,见仁见智,众说纷纭。
①“黑哨”道德品质恶劣,惹得热血球迷群情激愤。
一时间,似乎不杀“黑哨”不足以谢天下。
于是随着龚建平的被逮捕、高检通知的出台、人大常委会立法建议的提出,许多人为之欢欣鼓舞,似乎唯如此才是正义得以伸张,民主真正实现的法治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