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孔子的音乐观及其现实意义
孔 子音乐思想及音乐实践刍议

孔子音乐思想及音乐实践刍议孔子,这位中国古代的思想家、教育家,其思想影响深远,涵盖了诸多领域,其中音乐思想及音乐实践也是不容忽视的重要部分。
孔子重视音乐的教育功能。
在他的观念中,音乐不仅仅是一种艺术形式,更是一种能够塑造人格、培养品德的重要手段。
他认为,通过音乐的熏陶,可以使人的内心得到净化,情感得到陶冶,从而达到“仁”的境界。
在《论语·泰伯》中,孔子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
”这表明了音乐在个人成长和道德修养中的关键作用。
诗可以激发人的情感和志向,礼可以规范人的行为和举止,而音乐则能够使人的修养达到完善的境地。
孔子主张音乐应当“尽善尽美”。
他在评价音乐作品时,不仅仅关注其形式上的美,更注重其内涵所传达的道德和伦理价值。
例如,他对《韶》乐极为赞赏,称其“尽美矣,又尽善也”,而对《武》乐则认为“尽美矣,未尽善也”。
这反映出孔子对于音乐所承载的社会意义和道德价值的高度重视。
在他看来,真正优秀的音乐应当在艺术形式和道德内涵上达到完美的统一,既能给人带来美的享受,又能启发人们的道德良知。
孔子的音乐实践也颇为丰富。
他自身精通音律,善于演奏多种乐器。
据记载,孔子曾向师襄学琴,其学习的专注和刻苦程度令人钦佩。
他不仅追求演奏技巧的精湛,更注重通过音乐表达内心的情感和思想。
孔子还将音乐纳入其教育体系之中。
在他的私学中,音乐是一门重要的课程。
通过音乐教育,他希望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道德素养和人文精神。
这种将音乐与教育相结合的理念,在当时具有开创性的意义,对后世的教育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从社会层面来看,孔子所处的时代,音乐在社会生活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各种礼仪活动、祭祀仪式都离不开音乐。
孔子强调音乐应当与社会秩序和道德规范相符合,认为不合乎礼的音乐是不可取的。
他试图通过规范音乐的使用,来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然而,我们也需要以客观的态度看待孔子的音乐思想和实践。
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孔子的音乐观念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局限性。
论孔子的音乐观及其现实意义

论孔子的音乐观及其现实意义孔子作为中国古代伟大的思想家和教育家,他的音乐观对于中国传统音乐的发展和现实意义具有重要影响。
本文将从孔子对音乐的重视、孔子音乐观的内涵以及其现实意义三个方面进行论述。
首先,孔子对音乐的重视体现了他对教育的重要性。
在《论语》中,孔子曾说过:“敏而好学,不耻下问”,他强调了一个人要有学习的勤奋态度,不要因知识有限而不敢请教。
而音乐作为一种艺术形式,以其独特的表达方式和丰富的情感内涵,能够培养人们的情感和审美能力,产生积极的教育效果。
孔子强调音乐的重要地位,是因为他认为音乐是教育的一种手段,能够在感性的层面上培养人们的品味和情感的体验。
其次,孔子音乐观的内涵体现了他对道德教化的关注。
孔子认为音乐具有“行有余力,则以学文”的作用,即通过音乐的演奏和欣赏,能够培养人们的品德和修养。
孔子强调音乐要“和而不同”,即音乐要有和谐的氛围,但也要保持个体的个性特点。
这种和谐中的个性特点在音乐中的体现是它所表达的情感和内涵。
孔子认为音乐的价值在于能够以其独特的方式传递情感,让人们通过音乐的美感感受到道德的力量并受到启发。
而在现实生活中,音乐对于培养和陶冶人们的情感世界和道德观念有着重要的影响,可以对社会风气起到正面的引导作用。
最后,孔子音乐观的现实意义体现在其对社会和国家的治理上。
孔子认为,德行是社会治理的基础,而音乐则是培养德行的重要手段之一、他主张进行社会和建设,必须从培养人的美德和道德修养入手。
孔子强调了音乐的文化功能和社会教化作用,他认为适当的音乐教育能够提升人们的思维方式和道德品质,从而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实际上,音乐作为一种文化现象,能够深入人心,激发人们的共鸣和情感共鸣,它具有社会凝聚力和文化影响力,可以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
总结起来,孔子的音乐观体现了他对教育的重视、对道德教化的关注以及对社会和国家治理的思考。
他强调音乐的教育和文化功能,将音乐视为培养人们情感和审美能力的有效手段,并认为适当的音乐教育能够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孔 子音乐思想及音乐实践刍议

孔子音乐思想及音乐实践刍议音乐,作为一种跨越时空的艺术形式,自古以来就承载着人类的情感、思想和文化。
在中国古代,孔子不仅是一位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其对音乐也有着深刻的见解和丰富的实践。
孔子生活在一个“礼崩乐坏”的时代,但他始终坚信音乐具有强大的力量,能够对个人的修养和社会的和谐产生积极的影响。
他将音乐视为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认为“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
在他看来,音乐不仅仅是一种娱乐方式,更是培养人格、陶冶情操的重要途径。
孔子重视音乐的教化功能。
他认为好的音乐能够激发人们内心的善良情感,使人变得更加仁爱、友善和有道德。
通过音乐的熏陶,人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和遵循社会的礼仪规范,从而达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例如,他所推崇的《韶》乐,相传是舜帝时期的音乐,其旋律优美、节奏和谐,充满了祥和与美好的情感。
孔子评价《韶》乐“尽美矣,又尽善也”,认为其在艺术形式和道德内涵上都达到了极高的境界。
孔子强调音乐应当与“礼”相结合。
“礼”是社会秩序和行为规范的准则,而音乐则是“礼”的外在表现形式之一。
在孔子的观念中,音乐的节奏、旋律和演奏方式都应当符合“礼”的要求,这样才能体现出音乐的庄严和肃穆。
例如,在祭祀、朝会等重要场合,所演奏的音乐都有着严格的规定,以彰显其庄重和神圣。
这种将音乐与“礼”紧密结合的思想,反映了孔子对社会秩序和道德规范的重视。
在音乐实践方面,孔子本人也是一位音乐爱好者和演奏者。
据记载,他曾向师襄学琴,刻苦练习,不断追求技艺的提高。
他对音乐的热爱和执着,不仅体现了他对艺术的追求,更反映了他希望通过自身的实践来传达音乐的魅力和价值。
孔子还注重音乐的传承和发展。
他整理了古代的诗歌和音乐,使之得以保存和流传。
他所修订的《诗经》,其中包含了大量的诗歌作品,这些诗歌在当时都是可以演唱的。
通过对《诗经》的整理和传播,孔子为后世留下了宝贵的音乐文化遗产。
然而,孔子的音乐思想和实践在当时并非一帆风顺。
在那个动荡的时代,一些人追求功利和欲望,忽视了音乐的精神内涵和教化作用。
孔子的音乐思想总结

孔子的音乐思想总结孔子作为中国古代伟大的思想家和教育家,其影响力深远而广泛。
他在音乐方面的思想也是独具一格的,对后世音乐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以下是对孔子的音乐思想的总结。
首先,孔子强调音乐的教育功能。
他认为音乐可以用来教育和陶冶人的情操,提升人的美感和审美能力。
孔子强调音乐的崇高性和道德性,他认为音乐可以使人的心灵得到净化和修复,培养人的道德品质。
他曾说:“夫乐者,感也。
乐感动人之心,感动人之心者,感动人之德也。
”这一句话表明了孔子对音乐起到感化作用的看法。
其次,孔子注重音乐的规范和正义性。
他认为音乐应该具备合适的曲调和文辞,以及正确的表演方式。
孔子强调音乐要有秩序和纪律,不可任意妄为。
他认为音乐表演者应该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他曾说:“听诵诗,以经之。
乐,嘉言乐德。
”这表明了他对音乐表演者的德行有一定要求。
孔子还关注音乐的社会功能。
他认为音乐可以用来调节社会秩序和促进社会和谐。
他主张君子应当推崇和欣赏高雅的音乐,仿效上古圣贤的音乐观念,以此来塑造社会的美好风貌。
他曾说:“古者民教以音,言以辞。
乐正天下之志,教化之本也。
”这表明了孔子认为音乐对于国家和社会的重要性。
总的来说,孔子的音乐思想强调音乐的教育功能、规范性和社会功能。
他认为音乐能够感化人心,提升道德修养,需要具备合适的曲调和文辞,以及正确的表演方式,要求音乐表演者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
另外,他还认为音乐对于社会的调节和和谐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孔子的音乐思想对于后世音乐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他的音乐思想以及对音乐的教育和审美重要性的强调,深深熏陶了后世的音乐理论和实践。
他的音乐思想也为中国古代音乐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对于后世音乐家的创作和演奏方式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总之,孔子的音乐思想强调音乐的教育功能、规范性和社会功能,他认为音乐可以感化人心,提升道德修养,调节社会秩序和促进社会和谐。
他的音乐思想对于后世音乐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为中国古代音乐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孔子美育思想及其现代意义

一、孔子音乐美育思想的主要内容(一)以“仁”为精神心孔子主张音乐美育要以“仁”为精神核心,在《论语·学而》提出:“泛爱众,而亲仁”。
“仁”是家思想的核心观点,既指一种道德情感,又指一种博爱精神,具有伦理学的意义。
《论语·八佾记载“子曰:‘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孔子将“仁”的精神视为“礼”、“乐”的实现前提。
春秋战国时期,社会的动荡造成礼崩乐坏的局面,周代原有适应血缘制与宗法制的礼乐文化被现世的价值观念冷落,孔子力图重建理想的社会制度,但他认识到仅靠“礼”的外在规定,无法使人完全遵循礼法。
因此,孔子创造性地提出了“仁”的文化精神,以“泛爱众”作为“仁”的情感依托,在继承古代乐教传统的基础上,把“乐”作为陶冶人情、冶人性和培养人格的最佳方式,通过“乐”的活动推行“仁”的精神,使孔子的音乐美育思想超越西周礼乐思想具有新的人文意义。
在音乐美育中,孔子以“仁”的精神为核心,强调音乐要具有美的形式和善的内容,提出“尽善尽美”的审美标准。
“仁”是“乐”的意义所在,通过“美”呈现为音乐有意味的表现形式,同时又是“礼”的道德基础,通过“善”呈现为音乐内容的精神意义。
《论语·八佾》记载“子谓,‘尽美矣,又尽善也。
'谓武,‘尽美矣,未尽善矣。
'”孔子赞贯《》乐、《武》乐有优美的旋律,都具有关的形式:但在内容上,《韶》乐歌颂舜的德治,禅让转位,选贤举能,以表现仁爱美德为内容符合孔子的社会政治主张,所以《韶》乐“尽善”。
而《武》乐唱颂周武王伐商的战功之乐,以高扬杀伐征讨为内容,故《武》乐“未尽善”。
就“善”和“美”比较而言,孔子认为“善”是根本,也是审美的基本价值标准。
孔子对《》乐、《武》乐的不同评价,强调音乐应以“仁”的精神为核心,追求内容善和形式美的和谐统一,对于当前的音乐美育在结合音乐形式和音乐内容的学习等方面,具有极大的指导意义。
(二)以和”为审美造求孔子以“和”作为音乐美育的审美追求,体现了其“中”的哲学观,即“中立而不倚”,并与其侣导“仁”的精神是相互融通的。
孔 子音乐思想及音乐实践刍议

孔子音乐思想及音乐实践刍议孔子,这位被誉为“万世师表”的伟大思想家,其学说影响深远,不仅在道德伦理、政治哲学方面有着深刻的见解,在音乐领域也有着独特的思想和实践。
孔子生活在一个“礼崩乐坏”的时代,但他却对传统的音乐文化有着深厚的感情和坚定的信念。
他认为音乐具有重要的社会功能和教育价值。
从社会功能的角度来看,孔子主张音乐应该为社会的和谐稳定服务。
他强调“礼之用,和为贵”,而音乐正是实现“和”的重要手段之一。
在他看来,好的音乐能够调和人们的情感,消除矛盾和冲突,使社会各阶层之间达到一种和谐的状态。
例如,在祭祀、庆典等重要场合,庄重典雅的音乐能够营造出肃穆、祥和的氛围,增强人们的凝聚力和归属感。
在教育方面,孔子十分重视音乐的作用。
他将音乐列为“六艺”之一,要求学生们掌握。
他认为音乐可以陶冶人的性情,培养人的品德。
通过欣赏和演奏音乐,人们能够培养出自律、专注、耐心等品质,同时也能够提高审美能力和创造力。
孔子曾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
”这表明他认为音乐是个人修养达到完善境界的重要途径。
孔子对于音乐的审美标准也有着明确的观点。
他推崇“中正平和”的音乐风格,认为这样的音乐能够体现出道德的内涵和社会的秩序。
他反对过于放纵、激烈或低俗的音乐,认为这样的音乐容易使人迷失自我,破坏社会的道德规范。
这种审美标准与他的整个思想体系是相一致的,都强调了平衡、和谐与适度。
孔子不仅在理论上阐述了音乐的重要性,还积极参与音乐实践。
据史书记载,孔子本人擅长弹琴、击磬等乐器,并且经常通过音乐来表达自己的情感和思想。
他的音乐演奏不仅仅是一种技艺的展示,更是他内心世界的一种外在体现。
在教育过程中,孔子也常常运用音乐来教导学生。
他会与学生一起欣赏音乐,并通过对音乐的分析和讲解,引导学生领悟其中的道理。
例如,他可能会让学生思考一首乐曲中节奏的变化所反映出的情感起伏,或者让学生探讨音乐的旋律与诗词的配合所产生的艺术效果。
然而,孔子的音乐思想和实践在当时的社会并没有得到完全的认同和推广。
孔 子音乐思想及音乐实践刍议

孔子音乐思想及音乐实践刍议孔子,作为中国古代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其思想体系涵盖了诸多领域,音乐亦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孔子对于音乐的见解和实践,不仅在当时具有深远的影响,对于后世的音乐发展也有着不可磨灭的贡献。
孔子重视音乐的教育功能。
他认为音乐可以陶冶人的情操,培养人的品德。
在《论语》中,孔子曾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
”意思是人的修养开始于学诗,自立于学礼,完成于学乐。
音乐能够帮助人们完善自身的人格,达到一种和谐、美好的境界。
这种观念体现了孔子对于音乐在个人成长和道德培养方面的高度重视。
在孔子的音乐思想中,“和”是一个核心概念。
他所追求的音乐之“和”,既包括音乐内部的和谐,如旋律、节奏、和声等要素之间的协调统一,也包括音乐与社会、与人的内心世界的和谐。
孔子主张音乐应该符合社会的道德规范和伦理秩序,能够起到稳定社会、促进和谐的作用。
例如,他推崇的雅乐,就是一种被认为具有正统、庄严、和谐之美的音乐形式,能够引导人们遵循礼仪,规范行为。
孔子还强调音乐的情感表达。
他认为好的音乐应当能够真实地反映人的情感,但这种情感表达应当适度,不能过度放纵或压抑。
正如《论语》中记载:“《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
”这表明孔子认可音乐中情感的存在,但同时也要求情感的抒发要有节制,符合中庸之道。
这种对于音乐情感表达的看法,既体现了孔子对于人性的深刻理解,也为音乐创作和欣赏提供了一种平衡的原则。
孔子不仅在理论上阐述了自己的音乐思想,在实践中也对音乐有着积极的参与和推动。
他本人精通音律,善于演奏多种乐器,如琴、瑟等。
据记载,孔子在周游列国的艰难岁月中,仍然时常弹琴吟唱,以音乐来抒发自己的志向和情感。
孔子将音乐纳入教育体系之中,主张通过音乐教育来培养学生的全面素质。
他认为音乐教育不仅能够传授音乐知识和技能,更重要的是能够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道德修养和社会责任感。
在孔子的教育理念中,音乐与礼、诗等相互结合,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教育体系。
孔 子音乐思想及音乐实践刍议

孔子音乐思想及音乐实践刍议音乐,作为一种跨越时空的艺术形式,自古以来就承载着人类的情感、思想和文化。
在中国古代,孔子不仅是一位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其对于音乐也有着深刻的见解和丰富的实践。
孔子所处的时代,音乐被视为一种重要的文化载体和教育手段。
他强调音乐的教化作用,认为音乐能够陶冶人的性情,培养人的品德。
在他的观念中,好的音乐应当是“尽善尽美”的。
“尽善”意味着音乐所传达的内容应当符合道德伦理规范,具有积极的价值导向;“尽美”则要求音乐在形式上和谐优美,能够给人带来美的享受。
这种对音乐内容与形式完美结合的追求,体现了孔子对于音乐高度的审美标准。
孔子重视音乐对个人修养的影响。
他认为通过欣赏和参与音乐活动,人们可以调节自身的情绪,使内心达到平和、宁静的状态。
例如,当人们感到愤怒或烦躁时,适宜的音乐能够舒缓情绪;而在欢乐的时刻,欢快的音乐又能增添喜悦的氛围。
同时,音乐还能够培养人的自律和专注力,使人在音乐的韵律和节奏中学会自我约束和集中精神。
在教育方面,孔子将音乐纳入其“六艺”(礼、乐、射、御、书、数)之中,认为音乐教育是培养全面发展人才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他主张通过音乐教育,让学生懂得礼仪规范,增强社会责任感,培养团队合作精神。
在教学过程中,孔子注重因材施教,根据学生的个性和天赋,引导他们选择适合自己的音乐学习方向。
孔子本人也是一位音乐爱好者和实践者。
据史书记载,他曾向师襄学琴,展现出了极高的学习热情和专注精神。
在学习一首曲子时,孔子不仅仅满足于掌握弹奏技巧,更追求对曲子内涵和情感的深刻理解。
他反复练习,不断琢磨,直到能够领悟到曲子所蕴含的作者的志向和情感。
这种对音乐的执着和深入探究的态度,为后人树立了学习的榜样。
孔子还注重音乐的社会功能。
他认为音乐可以反映一个国家的政治风貌和社会风气。
在一个和谐、有序的社会中,音乐应当是欢快、祥和的;而在动荡、混乱的时代,音乐往往也会变得哀怨、忧伤。
因此,统治者可以通过推广合适的音乐来引导社会风气,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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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孔子的音乐观及其现实意义谢子元在我国古代各思想流派中,真正重视音乐的只有儒家,尤其是早期儒家。
孔子(前551年-前479年)作为儒家的创始人,在音乐搜集、整理、修订、教学上自觉地做了大量工作,《论语》中记载他音乐方面的言论和实践近30处。
孔子已经形成了比较明确的音乐观,在历史上最早提出了丰富的音乐思想。
可以说,孔子既是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又是一位了不起的音乐家。
孔子生当“礼崩乐坏”的时代,他痛心于“礼乐征伐自诸侯出”的无道,愤慨于诸侯“八佾舞于庭”的儹越,以恢复和弘扬礼乐文化为一生志业。
他“删诗书,订礼乐”,把音乐作为“六艺”之一教育学生(据说他还编有《乐经》作为教材,可惜没有流传下来)。
他的弟子或再传弟子公孙尼子(约生前498年)著有《乐记》,是儒家的系统的音乐理论著作,一般认为也体现了孔子的音乐思想。
系统地学习、研究孔子的音乐观,并结合时代要求,进行扬弃和转型,对当代音乐文化和音乐教育的健康发展,对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孔子的音乐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把音乐作为重要的政治工具和道德教化工具的音乐功能观。
孔子主要是从音乐的社会政治功能、道德教化功能的角度来强调音乐的重要性的。
我们的古人虽然很早就认识到音乐是“由人心生也”、“人情之所不能免也”(《礼记·乐记》),即认识到音乐是人们思想感情的一种表达形式,是一种精神享受、抚慰和宣泄方式,但却几乎从来没有把音乐当作一种单纯的艺术,放任人们“为艺术而艺术”,而是把音乐当成一种统一老百姓思想感情的重要的统治工具。
《论语》和《乐记》大多是“礼”“乐”双提并论,如:“乐由中出,礼自外作”;“乐至则无怨,礼至则不争。
揖让而治天下者,礼乐之谓也”;“礼节人心,乐和民声,政以行之,刑以防之。
礼乐刑政,四达而不悖,则王道备矣”;“乐者为同,礼者为异。
同则相亲,异则相敬”……所有这些论述都强调音乐和礼的规范一样,是至关重要的统治工具。
礼作为外在的强制性的规范,能使上下有别,贵贱有等,人们各安其份,乐则能统一人们的思想感情,使人们互相亲近,一团和气,没有牢骚。
我们知道,儒家学派具有强烈的入世精神,讲“修”、“齐”、“治”、“平”,“博施济众”,以“内圣外王”为目标。
因而儒家的音乐理论凸显音乐的政治教化功能也就不奇怪了。
孔子曾说:“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论语·阳货》)实际就是认为音乐的艺术形式只是细枝末节,政治教化功能才是它的大端。
孔子的学生子游对老师的教导领会甚深,并身体力行。
他治理小地方武城,就搞得到处莺歌燕舞,一派弦歌之声,孔子带着一批学生到这里,开了一个玩笑,说:“割鸡焉用牛刀?”但立即被子游顶了回去,他说:“我曾经听老师教导说,‘君子学道则爱人,小人学道则易使’。
”孔子听了,连忙认错说:“二三子,偃(子游)之言是也。
前言戏之耳。
”(事见《论语·阳货》)而康有为注《论语》,在这一章下面有个评论:“孔子礼乐并制,而归本于乐....。
盖人道以为主,无论如何立法,皆使人乐而已.....。
故小康之制尚礼,大同之世尚乐,令普天下人人皆教和无怨,合爱尚同,百物皆化,礼运以为大道之行也。
子游尝闻大同,其治武城先以为治。
”(着重号为引者加)他认为孔子的根本目标还是在音乐上,因音乐就是使人们快乐和谐的,大同社会就是要使人们快乐和谐。
这种理解也是有一定道理的。
与重视音乐的政治功能相适应,孔子还具有根深蒂固的音乐等级观。
他认为天子、诸侯、大夫、士各有相应等级的音乐和舞蹈待遇,不得逾越。
当鲁国贵族季氏使用天子的“八佾”舞时(六十四人的舞蹈),孔子就认为大逆不道,恨恨不已,“是可忍,孰不可忍”(《论语·八佾》)。
他还曾对三大氏族在祭礼完毕撤席时用《雍》的音乐来赞唱提出了批评。
今天看来,孔子和儒家过于重视音乐的政治教化功能,有“文艺为政治服务”的倾向,带有一定的偏颇,其音乐等级观更是保守落后的。
但是我们同时要看到,孔子并没有左到“只要政治性,不要艺术性”,他强调音乐要“尽善尽美”,也不忽视音乐的审美功能。
《乐记》提出:“乐者,乐也。
”音乐就是使人快乐的。
孔子曾经陶醉于优美的音乐艺术忘乎所以,他在齐国听《韶乐》,“三月不知肉味”,并感慨地说,“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论语·述而》)。
二是把乐教作为塑造人的心理情感结构和培育“仁人”的基本手段的音乐教育观。
孔子重视乐教,他的教学课程中有音乐一门,并且是所谓基本课程“六艺”(礼、乐、书、数、射、御)之一。
但是孔子办学的目的不是培养专业技术或艺术人才,毋宁是进行道德教育,塑造理想人格,培养“贤人”、“仁人”、“圣人”。
孔子曾明确宣示音乐是最终完成人的修养、使人成为人的手段。
他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
(《论语·泰伯》)诗使人受到启迪,使人走上人性之道;礼使人获得规范,培育人性,树立人格;乐才能使人得到人性的完成。
从这里可以看出,孔子认识到音乐作为人的一种欲求,既不可能去除,也不可任由放纵,而应当通过恰当的乐教,使人真正成为人。
他的办法是将理智引入、渗透、融化在情感中,通过潜移默化,使理欲调和,既让情感得到一种属人的渲泻,又使人的心理情感结构得到升华和重塑。
正因为音乐可以“治心”,所以孔子和早期儒家非常重视乐教的推行。
《乐记》上说,“乐也者,圣人之所乐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故先王著其教。
”认为古时贤明的君主就重视乐教,通过乐教来引导、节制人们的欲望,改善道德和风俗。
他们重视对传统音乐、乐舞、诗歌(那时诗、乐、舞还是三位一体的)的继承和修订,重视对民间音乐的搜集改编,并且认为音乐的高下、轻重、快慢、音色等都与一定的教育功用相关,务必使其中规中矩,依仁由义。
孔子认为高雅严肃音乐可以感动人的善心,使人们免于放荡邪僻的意念的影响。
《史记·孔子世家》记载:“古者诗三千篇。
孔子去其重,取其可施于礼义者三百五篇。
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
礼乐自此而述,以备王道,成六艺。
”孔子自己也曾说,“吾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
”(《论语·子罕》)。
孔子的弟子也很好地继承了他的学说,并在一定程度上付诸实践,如前所引子游治武城事,就是在老百姓中推行乐教。
三是尽善尽美、中正平和的音乐评价观。
孔子确立了“尽善尽美”的音乐评价观,他大力提倡中正平和、古雅端庄的雅乐,尊重健康的民间音乐,批评淫靡之音。
孔子评价音乐好坏高下的第一位的标准是思想性政治性,但他也重视音乐的艺术标准,要求思想性与艺术性和谐统一,达到最高的境界。
孔子曾经称赞“师挚之始,关雎之乱,洋洋乎,盈耳哉”(《论语·泰伯》),认为经过鲁大师挚加工的《关雎》的乱的部分非常丰富复杂,艺术性强。
《论语·八佾》载,“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
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
”《韶》是舜乐,《武》是武王乐,但《武》宣扬以征伐取天下,是鼓吹战争的,所以孔子认出思想性上还差了一截,不能认为是完美的音乐。
他还曾提出“文(形式)质(内容)彬彬,然后君子”(《论语·雍也》),主张内容和形式要很好地统一起来。
孔子对音乐的艺术规律有深刻的认识,并且自觉地遵循。
他“于是日哭,则不歌”(《论语·述而》),因为音乐是情绪的真实表达,“唯乐不可以为伪”(《乐记》),哀不可以骤乐,故不能歌。
孔子还曾对鲁国的大师乐说:“乐其可知也:始作,翕如也;从之,纯如也,缴如也,绎如也,以成。
”(《论语·八佾》)认为音乐应当是:开始,兴奋而热烈;接着,和谐而纯静,清晰,连续,然后完成。
为了追求尽善尽美的境界,孔子是下了大功夫的。
“子与人歌而善,必使反之,而后和之。
”(《论语·述而》),听到别人好的歌,好的唱法,他都要请求那人再唱几遍,他就跟着别人唱,务求领会。
他曾向师襄子学习鼓琴,在未“得其曲”、“得其数”、“得其意”、“得其为人”之前,一而再、再而三地婉言谢绝师襄子关于更换新曲目的建议,刻苦专一地练习,直到对乐曲的内容、乐曲的规律和形象都有深刻的理解为止,令师襄大为叹服(事见《史记·孔子世家》)。
孔子提倡具有良好教化功能的雅乐,同时也尊重健康的民间音乐,并曾给予高度的赞美。
如他曾称赞“《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论语·八佾》),《关雎》是周南地方的民歌,孔子认为它中正平和,合乎乐教的原则。
他的正乐工作,如前所述,是广泛地汲取了各地民间音乐的营养的。
他奔走诸侯之间,既是宣扬他的“道”,也可以说是四处采风。
“乐正”,是孔子“自卫反鲁”之后的事,正是采风的成果。
但是孔子对于那些低级、放纵、淫靡的音乐,则旗帜鲜明地反对,并反复加以挞伐,不惜上纲上线,这与他对音乐的社会功能的强调和崇尚中庸之道是密不可分的。
如他曾说,“放郑声,远佞人。
郑声淫,佞人殆。
”(《论语·卫灵公》)“恶紫之夺朱也,恶郑声之乱雅乐也,恶利口之覆邦家也。
”(《论语·阳货》)郑声太过份了(淫,过也,非专指男女之欲),并且严重干扰雅乐的传播,必须加以批判和取缔。
《乐记》上还批判“郑音好滥淫志,宋音燕女溺志,卫音趋数烦志,齐音敖辟乔志”,认为这四个地方的音乐“皆淫于色而害于德”。
过去有人认为孔子是站在贵族立场歧视民间音乐,这是有失偏颇的。
四是主张节制、适度的音乐享受观。
早期儒家已认识到音乐是人必不可少的欲望,这比墨家因反对浪费而“非乐”无疑更实事求是,但是儒家也并不循此而认为可以无节制地满足人们对音乐的欲望,恰恰相反,儒家提倡在音乐享受上要节制、适度,并且主要是把音乐作为治理教化工具,作为一种极重要的意识形态。
《乐记》上说得很明确:“是故先王之制礼乐也,非以极口腹耳目之欲也,将以教民平好恶,而反人道之正也。
”孔子和儒家奉行“中庸”的原则,认为凡事过犹不及,作为一切行事的方法论,要“执其两端而用其中”。
孔子提出:“益者三乐,损者三乐。
乐节礼乐,乐道人之善,乐多贤友,益矣。
乐骄乐,乐佚游,乐晏乐,损矣。
”(《论语·季氏》)凡健康有益的享乐,应该合乎礼乐的原则,应该用礼乐来调节自己,而不应骄奢淫逸,放纵无度。
他批判郑声,也是因为它过度,而称赞《关雎》,则是因为它适度,“快乐而不过分,悲哀而不伤痛”。
孔子之后的儒家学者,孟子、荀子在一定程度上继承了孔子的音乐观,但总的来说没有很好地发扬光大,尤其是程朱理学,把音乐视为应该去除的“人欲”,“执礼甚严”,“遂令中国废歌”(康有为注《论语》)。
实际上,传统文化是一个民族的“根”。
今天我们发展先进文化,构建和谐社会,离不开传统文化这个精神支撑。
创造音乐事业的新辉煌,既要融汇中西,又要立足现实,继承传统。
理解、继承和发扬孔子音乐观,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