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2年上半年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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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2年上半年政府系统公文处理

工作情况的通报

【法规类别】公文处理

【发文字号】汴政办[2012]90号

【发布部门】开封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07.03

【实施日期】2012.07.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2年上半年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情况的通报

(汴政办[2012]9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2年上半年,市政府办公室共受理政府系统上报公文512件,其中大部分公文行文规范、运转程序正确,公文质量较以往有了较大提高,有效地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但也存在不符合行文规则、公文格式不规范、表述问题不准确、不按照程序报送公文等问题。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公文运转中存在的问题

1.不按规定程序报送公文。今年上半年,绝大多数单位上报公文都能按要求报送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登记运转,但仍有个别部门不按规定报送公文,在报送公文的同时又将1 / 2

公文径送市政府领导批示或者送有关科室直接办理,如市宗教局汴宗文〔2012〕2号等。 2.不符合行文规则,公文格式不规范。个别单位上报的请示一文多事,或者文中有请示事项却用报告文种。上报请示未经本单位行政负责人签发,如市文广新局汴文广新文〔2012〕49号。落款印章位置不对,如市市场建设管理联席办汴市建联文〔2012〕1号。公文上报前,未经严格审核,公文有明显错字、病句,标点标注错误,数量单位使用错误,标题序号颠倒断号等,如市城管局汴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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