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做到运输、施工兼顾,确保行车、人身和施工安全,根据原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2〕280号)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国家铁路、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委托铁路局调度指挥)以及国家铁路非控股但委托铁路局调度指挥的合资铁路的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邻近营业线施工纳入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范畴。
铁路营业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作业,按组织方式、影响程度分为施工和维修两类。
邻近营业线施工是指在营业线两侧一定范围内,新建铁路工程、既有线改造工程及地方工程等影响或可能影响铁路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作业。
第三条本细则将铁路营业线分高速铁路和普速铁路进行管理。
高速铁路相关联络线及动车走行线、新建设计速度200km/h 的铁路及相关联络线和动车走行线按高速铁路管理。
既有线提速200~250km/h区段按普速铁路管理。
普速铁路分为繁忙干线、干线和其他线路,繁忙干线及干线名称见附件1。
高速铁路具体范围见附件2。
第四条本细则规定了铁路营业线施工分类、天窗和慢行规定、等级划分、施工组织领导、施工方案审核、施工计划编制及审批、集中修和维修天窗组织实施,明确了施工过渡工程、验收交接的要求和施工安全管理责任,明确了施工考核及奖惩的基本制度。
第五条铁路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设备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本细则和施工管理有关规定。
第六条铁路营业线施工是运输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运输、施工兼顾的原则,加强施工计划管理,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期间的运输组织,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项施工,积极推广使用技术先进的施工机具和施工方法,提高施工作业效率和质量。
第二章营业线施工项目第七条施工项目。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确保行车、人身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和《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结合铁路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铁路营业线施工的安全管理,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铁路工程和既有线改造工程。
第三条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铁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应共同参与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第二章施工安全管理职责第五条铁路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施工安全管理,制定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措施,协调解决施工安全问题。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组织机构,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安全责任,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确保施工安全。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审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措施,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第八条相关管理部门应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对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的管理和监督,查处违法行为。
第三章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第九条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环境,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应急预案等。
第十条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措施,如施工场地布置、临时设施建设等;(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如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安全防护设施等;(三)特殊作业的安全措施,如高空作业、隧道施工、爆破作业等;(四)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施工人员熟练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章施工安全管理流程第十二条铁路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确保措施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报铁路建设单位审批。
铁路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铁路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一、总则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保障营业线施工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铁路行业标准,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本公司管内营业线的各类施工。
营业线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行车、人身和设备安全。
二、施工分类(一)营业线施工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
1、施工作业包括:(1)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
(2)跨越、穿越线路、站场的桥梁、涵洞、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3)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架设、铺设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杆塔、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4)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程(含通信、信号、电力电缆径路)上作业,影响路基稳定的各种施工。
2、维修作业包括:(1)利用“维修天窗”进行的设备检查、维修、养护等作业。
(2)利用列车间隔进行的设备检查、维修、养护等作业。
(二)按照对行车影响的程度,营业线施工分为三级:1、Ⅰ级施工:对运输影响较大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主要干线换梁、主要干线封锁 5 小时及以上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
2、Ⅱ级施工:主要干线封锁 3 小时及以上、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 4 小时及以上的施工。
3、Ⅲ级施工:除Ⅰ级、Ⅱ级施工以外的各类施工。
三、施工组织与管理(一)成立施工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公司成立以主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施工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营业线施工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二)施工计划管理1、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项目和工期要求,提前提报施工计划。
施工计划应包括施工项目、施工地点、施工时间、施工内容、影响范围等。
2、公司相关部门对施工计划进行审核、汇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施工计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更。
(三)施工方案审查1、施工单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施工组织、施工方法、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铁路营业线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铁路营业线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权限和工作程序,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确保施工安全。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具备施工安全管理的资质,并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
第五条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应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和安全事故隐患。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与铁路运营单位密切配合,共同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确保施工无影响地进行。
第二章安全管理人员第七条施工单位应配备符合资质要求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安全管理知识和经验,并持有相应的安全管理证书。
第九条安全管理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记录,并将不安全的情况及时上报。
第十条安全管理人员应与施工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交流,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
第十一条安全管理人员应随时向施工单位的负责人汇报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安全教育和培训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关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十三条安全教育和培训应包括铁路营业线专业知识、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理等内容。
第十四条施工人员应按照施工单位的安排,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并通过相应的考核。
第十五条流动人员和临时工应在进入施工现场之前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并了解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评估和总结,及时调整和改进培训内容和方式。
第四章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和铁路运营单位应共同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稳定和有序进行。
第十八条施工方案应包括施工的具体内容、工期、施工设备和人员配备、安全措施等。
第十九条安全措施应包括施工现场的保护措施、安全防护设备的使用、现场人员的安全培训和监督等。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四篇)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引言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铁路营业线的施工过程及安全管理而制定的。
本细则适用于各级铁路管理单位以及相关施工单位,在进行铁路营业线施工作业时,必须遵守和执行本细则。
第二章施工计划与组织第一节施工计划1.施工单位在进行铁路营业线施工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范围、施工期限、施工方式等内容。
2.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前向铁路管理单位提交施工计划,并获得批准后方可开始施工作业。
3.施工计划必须考虑到铁路运输的安全和正常运营,施工期间必须确保铁路线路的畅通和运输列车的正常运行。
第二节施工组织1.施工单位必须合理组织施工作业,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
2.施工单位应分配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3.施工单位应与铁路管理单位保持及时的沟通和协调,确保施工作业不影响铁路运输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施工准备第一节安全培训1.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施工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
2.施工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二节施工设备和材料1.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标准和铁路行业标准的施工设备和材料。
2.施工设备和材料必须经过检测和验收,确保其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三节施工现场准备1.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设立明显的标识和警示,确保施工区域的安全。
2.施工现场必须保持整洁,防止因杂物滞留或堆放不当导致的安全隐患。
第四章施工操作要求第一节施工措施1.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施工计划的要求进行施工作业,不得擅自改变或调整施工措施。
2.施工作业必须符合铁路行业的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二节安全防护1.施工单位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安全防护,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2.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施工区域。
第三节施工记录1.施工单位必须做好施工记录和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施工过程的可追溯性。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模版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模版根据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的要求,制定了以下的实施细则模板,以供参考。
1. 总则1.1 本细则适用于所有的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工作。
1.2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本细则的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1.3 本细则的内容是施工单位在进行铁路营业线施工工作时的指导依据。
2. 施工前准备2.1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向相关部门申请施工许可,并提交详细的施工方案。
2.2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技能培训,并落实相关的安全防护措施。
2.3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场地进行必要的勘测和测试,并做好相应的施工准备工作。
3. 施工过程管理3.1 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合理安排施工人员和设备,保证施工进度和质量。
3.2 施工单位应设置施工工地的标志和警示牌,提醒过往车辆和行人注意安全。
3.3 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过程中的交通管制,确保施工区域的安全。
3.4 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的标准和规定,对施工设备和材料进行检验和验收。
3.5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过程中的噪声和粉尘进行有效的控制,保护周围环境的安全。
4. 安全管理4.1 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并向施工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
4.2 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岗位,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和事故处理。
4.3 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应急演练,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4.4 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意识,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4.5 施工单位应及时汇报施工中的安全问题和事故,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5. 后期管理5.1 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后的清理和整改工作,保证施工区域的安全和整洁。
5.2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和事故进行总结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5.3 施工单位应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施工质量的验收工作,并补正不合格的地方。
5.4 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档案的整理和归档工作,保留相关的施工资料和证明文件。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一、前言为加强铁路营业线的施工及安全管理,确保设备、车身、人员安全,保障铁路运营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铁路营业线的施工及安全管理工作。
三、施工管理3.1 施工前的准备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向铁路公司申请工程施工资质及验收,确认施工方案,并提交有效保险证明。
3.2 施工中的人员管理3.2.1 总体要求•施工单位应将施工人员的情况报告铁路公司,并按照安全管理要求开展施工活动。
•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安全管理计划,并根据铁路公司的要求设置专人负责安全监管。
•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人员的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工时记录和考勤管理。
3.2.2 在施工区域内的人员管理•管理区域内不得有无关人员进入,施工单位应该设置有效的道口和卡口,对施工区域内的入口处进行管控。
•工作人员应在施工前进行安全检查,明确工作任务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范措施。
•为防止车辆误入施工区域,施工单位应当设置撤离区域并加强标识。
•施工组织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控和巡查,特别是对施工场地、施工道路、工具设备等设施的安全检查,减少安全隐患。
3.3 施工中的设备管理•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要求对设施和工具进行检查,如有问题应及时报修或更换。
•施工单位应要求车辆进入施工区域前,进行清洗消毒以减少安全隐患。
•施工单位应对车辆进行专业的保养和维护,以保证设备的使用效果。
四、安全管理4.1 安全生产管理•施工单位应组织定期的安全会议,并记录会议内容。
•施工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重点是针对特殊作业的安全风险进行宣传。
4.2 人员安全管理•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人员的安全监管,进行督查和劝阻。
•施工现场应当设置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发现违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并上报铁路公司。
•施工企业应每年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将相关情况上报铁路公司。
4.3 设备安全管理•施工单位应加强对设备的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一、前言铁路是交通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铁路营业线是铁路网络的重要补充和支撑。
铁路营业线在铁路系统中处于次要位置,但也为铁路运输提供了便捷的配套服务。
由于铁路营业线的特殊性,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显得尤为关键,需要制定出施工安全管理的实施细则,确保施工安全不断提升。
二、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的铁路营业线工程施工。
三、管理机构1.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和工人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确保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2.施工单位应当成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3.施工单位应当开展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要求各级岗位人员对自己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过程进行管控,促进安全行为的养成和安全意识的提高。
四、施工前的准备工作1.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项目进行周密调研和安全评估,制定安全生产计划,明确施工工艺和现场安全措施。
2.施工单位应当确定工程质量标准和施工标准规范,确保工程建设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3.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对现场施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提出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纠正意见,确保施工在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五、现场安全措施1.施工单位应当划定危险区域并告知现场人员,确保工作人员在安全区域内进行施工。
2.施工单位应当设置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的监管和控制,格外注意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以及对现场工人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
3.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以便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快速有效地采取措施,确保现场工人的安全。
六、施工结束后1.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包括对施工场地、材料存放区、施工道路等设施进行整理和修复。
2.施工质量验收和安全验收,验收顺利通过后方可移交其他负责人或者使用单位。
如有安全问题,需进行重新整改完毕。
3.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过程中的问题进行总结反思,不断提升施工技术和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施工安全不断提升。
七、总结本实施细则的出台,旨在规范铁路营业线的工程施工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安全隐患得到及时发现和整改,以提升施工安全水平和质量,保障铁路营业线的可持续发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6.影响营业线正常运营的铁路重要信息系统运行环境改造、软硬件平台更新、应用软件变更等施工。
7.设置在线路上的安全检测、监控设备的新建、技术改造、大中修及TPDS设备标定施工。
8.承载行车通信业务的通信网络调整施工和中断行车通信业务的通信设备施工。本细则中行车通信业务是指列车调度语音通信、无线调度命令信息、无线车次号校核信息以及列控数据等与列车运行相关的信息传送业务和承载列车控制、CTC/TDCS、信号闭塞、5T、牵引供电远动、自然灾害及异物侵限监测等系统的网络通道。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做到运输、施工兼顾,确保行车、人身和施工安全,根据原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2〕280号)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国家铁路、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委托铁路局调度指挥)以及国家铁路非控股但委托铁路局调度指挥的合资铁路的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邻近营业线施工纳入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范畴。
4.各条线路天窗时间和位置在编制列车运行图时确定。铁路局因施工、维修需要临时调整高速铁路、繁忙干线和影响跨局运输的干线天窗时,必须报铁路总公司运输局批准。
5.普速铁路双线车站同时影响上下行正线的渡线道岔或影响全站信号设备正常使用的电务为主、工务综合利用的设备检修,每月应保证2次垂直天窗,每次不少于30分钟;编组、区段站,可按接发列车方向划分联锁区,按联锁区每月应保证1次不少于30分钟天窗。分站别在月度施工计划中公布(或在运行图文件中公布)。
2.跨越、穿越线路、站场的桥梁、涵洞、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以及铺设道口、平过道等设备设施的施工。
3.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架设、铺设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杆塔、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4.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程(含通信、信号、电力电缆径路)上作业,影响路基稳定的各种施工。
第四条本细则规定了铁路营业线施工分类、天窗和慢行规定、等级划分、施工组织领导、施工方案审核、施工计划编制及审批、集中修和维修天窗组织实施,明确了施工过渡工程、验收交接的要求和施工安全管理责任,明确了施工考核及奖惩的基本制度。
第五条铁路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设备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本细则和施工管理有关规定。
6.编组、区段站每个供电臂每月应保证1次不少于30分钟封锁停电时间。电气化双线区段每月应适当安排垂直检修天窗。
7.图定货物列车对数小于12对的普速铁路,根据施工和维修需要,可适当增加天窗时间和次数或对天窗时段进行调整。
第十条施工天窗和维修天窗的安排,按以下规定办理:
1.施工天窗的安排:
(1)繁忙干线集中修、高速铁路、图定货物列车对数小于12对的普速铁路施工时可连续安排施工天窗。
维修天窗在时间安排上应与施工天窗重叠套用,除春运、节假日及铁路总公司调度命令停止外,原则上每月每区间不应少于20次(双线为单方向)。维修单位确不需要时,经主管业务处室处长或副处长批准,可不申请或减少天窗次数、时间,不计入天窗修考核。不影响正线及区段通过能力的到发线维修天窗时段,由路局月度施工计划中明确。
第六条铁路营业线施工是运输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运输、施工兼顾的原则,加强施工计划管理,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期间的运输组织,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项施工,积极推广使用技术先进的施工机具和施工方法,提高施工作业效率和质量。
第二章 营业线施工项目
第七条施工项目。
1.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
铁路营业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作业,按组织方式、影响程度分为施工和维修两类。
邻近营业线施工是指在营业线两侧一定范围内,新建铁路工程、既有线改造工程及地方工程等影响或可能影响铁路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作业。
第三条本细则将铁路营业线分高速铁路和普速铁路进行管理。高速铁路相关联络线及动车走行线、新建设计速度200km/h的铁路及相关联络线和动车走行线按高速铁路管理。既有线提速200~250km/h区段按普速铁路管理。普速铁路分为繁忙干线、干线和其他线路,繁忙干线及干线名称见附件1。高速铁路具体范围见附件2。
9.线路大中修,路基、桥隧涵大修及大型养路机械施工。
10.成段破底清筛、更换钢轨或轨枕,成组更换道岔(含钢轨伸缩调节器),更换轨枕板施工。
11.无缝线路应力放散。
12.牵引供电变配电设备、电力、接触网技术改造及大修施工。
13.车站站台、雨棚、天桥等建筑物及客运上水和吸污设备、站场供水设施技术改造及大中修施工。
14.高速铁路线路、路基、桥隧涵病害整治,冻害整治,更换轨枕(板)及道岔主要部件等施工。
15.高速铁路整锚段更换接触线、承力索,更换接触网支柱,隧道内接触网预埋件整治等施工。
16.其他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
第八条维修项目。
维修项目是指作业开始前不需限速,结束后须达到正常放行列车条件,并且在维修天窗时间内能完成的项目。高速铁路维修天窗作业项目见附件3,普速铁路维修天窗作业项目见附件4。
(2)其余各线周六、周日不安排施工天窗。
2.维修天窗的安排:
(1)高速铁路每日安排维修天窗。
(2)普速铁路轨道结构为新Ⅱ型或III型轨枕、I级以上道砟、无缝线路区段,周一至周四安排维修天窗,周五、周六、周日不安排维修天窗;其他区段周一至周五安排维修天窗,周六、周日不安排维修天窗。
第三章 天窗和慢行规定
第九条天窗是指列车运行图中不时间,按用途分为施工天窗和维修天窗。规定如下:
1.高速铁路天窗原则上不应少于240分钟。
2.普速铁路施工天窗:技改工程、线桥大中修及大型养路机械作业、接触网大修及改造时,不应少于180分钟。
3.普速铁路维修天窗:双线不应少于120分钟,单线不应少于9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