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
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的 法 人 治 理 机 制 还 有 一 散 ,股 东 入 股 金 额
很 低 ,尤 其 是 法 人 股 东 十 分 缺 乏 ,从 而
造 成 事 实 上 的所 有 人 缺 位 ,最 终 导 致 内
部 人 控 制 现 象 的 普 遍 存 在 ;股 东 能 力 、
股 和 内 部 职 工 股 ,法 人 股 占 比 很 低 , 而
入 应 不 低 于 同 额 专 项借 款 利 率 与 1 年 期 0
国 债 利 率 的 利 差 收 入 。对 2 0 年 资 不 抵 02 债 额 的 5 %低 于 1 0 万 元 的 信 用 社 ,按 0 00
有 效 的 原 则 ,逐 步 建 立 和 完 善 决 策 、执
结 合 地 方 实 际 的 “ 会 一 层 ” 法人 治 理 三
结 构 。为 了防 止 “ 会 一 层 ” 流于 形 三 式 的 局 面 ,防 止 职 能 的 架 空 ,结 合 小 法 人 机 构 特 点 ,遵 照 灵 活 、规 范 、科 学 、
后续资本 补充机制有 待完善 。本次 农 信 社 改 革 ,通 过 资 产 置 换 、税 收 减 免 和 票 据 兑 付 等 措 施 , 使 农 信 社 资 本 实 力 得 到 了大 幅 提 高 ,但 后 续 的 资 本 补 充 机 制 仍 不 容 乐 观 。一 方 面 ,农 信 社 股 权 结 构 十 分 分 散 ,大 部 分 是 自然 人 股 、资 格
存 在 的圭要 问题及 髓 建 议
■ 赵 宇 李 万超 杨付 莹 / 文
》 接耍
始于 2 0 年 的农信 社 改革 ,取 得 了显著 的成 03 效 ,但 也存在 一 些亟待 解 决 的问题 ,本 文对 此进 行 了 归纳梳理 ,并 提 出 了相 应 的对 策建议 。
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架构探析

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架构探析农村信用社是中国农村金融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具有较强的社区服务和农村金融支持功能。
为了确保农村信用社的长期稳定发展,必须建立健全的法人治理架构。
本文将对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架构进行探析,主要包括法人治理结构、法人治理原则和法人治理机制。
一、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1.社员大会:社员大会是农村信用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部经营性社员组成。
社员大会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和罢免理事和监事、审议和决定年度经营计划、年度财务报告和分配方案等。
2.理事会:理事会是农村信用社的执行机构,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
理事会主席是农村信用社的法定代表人。
理事会的主要职责是决策和管理农村信用社的日常经营事务,确保农村信用社的合规运营。
二、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原则1.社员自治原则:农村信用社是社员共同经济组织,应充分发挥社员的主体作用,实行社员自治,依法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2.合法合规原则:农村信用社应依法合规经营,确保风险可控,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保护社员和客户的合法权益。
3.市场化原则:农村信用社应根据市场需求和竞争状况,制定经营战略和产品创新,提高市场竞争力。
4.资产保值增值原则:农村信用社应合理运用资金,保值增值,确保社员和客户的财产安全。
5.互助共赢原则:农村信用社应积极发挥信用联社的合作优势,与其他农村信用社开展互助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和风险分担,实现共同发展。
三、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机制1.内部控制机制:农村信用社应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风险管理、内部审计、信息披露等,确保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激励机制:农村信用社应建立激励机制,通过合理的薪酬制度和绩效评价,激发管理人员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效率和竞争力。
3.监督机制:农村信用社应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
内部监督主要由监事会和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外部监督主要由政府监管机构和社会公众负责。
农村信用社存在的问题及相对应的方法与对策

农村信用社存在的问题及相对应的方法与对策关键词:农村信用社问题方法对策摘要: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宏伟蓝图,农村信用社虽然在改革中不断发展壮大,却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使其服务三农的效果并不明显,在促进三农问题的进程中仍存在诸多问题,本文在探讨中摸索,前进,能更好的为农村,农业,农民服务。
一、存在的问题1、农村信用社规模小,力量薄弱。
目前,作为农村金融主力的农村信用社只能满足农村资金需求的20%,农村大部分借贷都是在内部解决的,广大乡镇企业和农民贷款难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2、农村信用社运行效率低。
农村信用社并未形成真正的商场利率,低效、无效融资较多,储蓄—投资的转化过程不畅。
3、适应性差。
表现为农村信用社不能提供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和业务;贷款投向在产业结构和所有制结构方面,已经不适应发展农村经济的需要;贷款期限、利率、方式缺乏灵活性。
4、经营状况差。
农村信用社普遍存在着严重亏损、较大的不良贷款、资不抵债等问题。
据有关调查表明,农村信用社良贷款占贷款余额的37%,50%以上农村信用社存在资不抵债5、借新还旧掩盖了贷款形态的真实性。
经抽查县联社营业部当年12月份的贷款业务,发现借新还贷业务35笔,占当月发放贷款总额的50.80%,其中30.84%用于归还逾期贷款,60.56%用于归还呆滞贷款,8.6%用于归还逾期的正常贷款。
县联社下辖的某乡分社也存在同类问题,且在同时间段同口径收回贷款中以借新还旧方式收回的贷款占93.3%,收回货币资金仅占6.7%。
通过这种方式县联社正常贷款和不良贷款一增一减,表面上看既完成了放贷指标又“优化”了贷款形态真可谓是一举两得。
6、信贷资金涉足于财政性支出。
该联社向一行政执法部门发放两年期贷款用于建造办公大楼,使之成为当年十大贷款户之一。
该部门的一个内设机构也曾贷款购车,至今分文未还,已形成呆滞贷款。
7、大额贷款和不良资产比例超标。
年末县联社最大十户贷款余额占全社贷款总额的17.1%,占资本总额的169.22%,其中最大一户贷款余额占全社贷款总额的3.98%,占资本总额的39.39%。
法人治理结构运作存在问题及建议

法人治理结构运作存在问题及建议法人治理结构运作存在问题及建议2008年05月09日15:59:56 来源:中国金融界网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信用社如何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使其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担风险的市场主体,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提高经营效益和管理能力,促进农村信用社的健康、规范发展,是当前理论和实践中所面临的重大课题。
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与灵魂,农村信用社的法人治理结构是指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的设立及相互关系,以形成完善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它需要“三会”“三长”的有效协调运作,方能使农村信用社步入稳健发展的快车道。
但是,由于我国的公司企业制度尚不完善,加之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起步仅仅一年,因此,当前农村信用社的法人治理结构尚不完善,还需要在改革的道路上不断探索。
一、存在问题目前,各地农村信用社根据地方经济发展和各自实际情况实行了股份制、合作制或者是股份合作制三种法人模式,分别按法人治理要求构建决策、经营、监督的有效内部控制体系,达到化解风险、共促进发展的目的。
从前一段时期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运作情况来看,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具体表现在:(一)产权不清晰,民主管理基础薄弱一是由于农村信用社成立于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经历了几次反反复复的重大变革,产权关系较为复杂,虽然经过了几次清产核资和清股扩股,但是产权关系始终难以界定,信用社的历年积累、历年亏损、资产归属难以与社员股份挂钩。
同时,在现有的股金中,由于历次的清股扩股确立的股金额度不一,农户情况变化大,信用社未能对不符合要求的股金进行及时清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信用社如何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使其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担风险的市场主体,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提高经营效益和管理能力,促进农村信用社的健康、规范发展,是当前理论和实践中所面临的重大课题。
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与灵魂,农村信用社的法人治理结构是指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的设立及相互关系,以形成完善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它需要“三会”“三长”的有效协调运作,方能使农村信用社步入稳健发展的快车道。
我国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制度之困境与出路(1)

我国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制度之困境与出路(1)关键词: 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制度/困境/出路内容提要: 我国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制度存在所有者缺位、经营者腐败以及监管者越位等诸多问题。
在对既有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制度问题反思的基础上,提出了转变产权观念、建构信义义务体系与社会合作关系等三个建设性方案。
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我国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制度暴露出诸多缺陷,如所有者的缺位问题、经营者的腐败问题以及监管者的越位问题,且“病情”有愈加恶化之势。
为此,学界围绕如何“查找病因、对症下药”展开了激烈讨论。
然而遗憾的是,由于论者的路径依赖,他们大多基于制度本身的逻辑论证,而并没有对问题原因进行深度探究,因此问题也就不可能得到有效解决。
笔者认为,农信社法人治理结构是一种经过精心设计的制度化的安排,这种结构实际上包括表象化的制度本身与深层次的制度设计两个方面。
就表象来讲,制度本身也存在着消极一面,如因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而产生的代理成本问题。
但这是我们选择制度时所必须付出的合理代价;而就深层次来看,制度设计则往往涉及到诸如产权问题、伦理道德问题以及农信社作为一个法律主体与政府的关系问题等。
由此可知,如果仅依法律文本进行制度本身的逻辑推理,将远远无助于问题之解决。
因此,我们需要慎重审视法律背后的“故事”,从制度设计层面进行深度反思。
鉴于以上思考,我们有必要作出以下几个方面的追问:这种制度表面瑕疵有哪些,我们是否应该无功而返基于视角转换,我们能否从这些复杂表象中洞察到问题之实质,进而取得制度背后之“真经”,这些“真经”是否具有“药到病除”之神效一、农信社法人治理制度之评介农信社法人治理制度问题笔者翻阅手头资料,注意到,学者对农信社法人治理制度问题之研究已经相当全面和具体。
有的以所有者缺位为进路着重其理论研究;有的以经营者激励问题为切入点强调其效率价值;也有的以监督体系失范为视角加以制度救济分析,等等。
;有的以委托代理论为切入点,进行制度分析;有的从金融监管角度,强调机制的有效运行,等等。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三篇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三篇信用,原指人的一种笃缄品德。
在经济方面,指信贷行为,其突出特征是偿还性。
在我国,信用的主体是银行信用,它与商业信用、消费信用和民间借贷等其它信用形式一起共同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
而现代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社会信用问题是发展市场经济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世界经济发展史告诉我们,金融危机发生的基点是信用基础遭到了破坏。
没有良好的信用基础,市场经济根本无法存在。
而良好的社会信用是建立规范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基本保证,是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条件。
可以说,建设社会主义的社会信用体系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一环。
但是,从现实情况看,在我国市场经济初步建立的过程中,社会信用环境却不容乐观。
其突出表现是忽视甚至践踏信用的现象较为普遍,特别是在金融领域,企业、个体户、农户逃废银行信用社债务和互相拖欠现象十分严重。
不按期归还到逾期贷款本息,导致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沉淀、死滞,严重地扰乱了金融秩序,加大了金融风险,影响了经济的正常运转,信用观念遭到严重侵害,社会信用环境受到重创。
一、农村金融领域信用体系存在的问题(一)企业转制破产的不规范,给农村金融信用体系建设以重创在改革开放进程中,农村金融机构对信贷资金的运用,有相当一部分投向了旗县、乡镇等集体、企业,但随着企业改制风的刮起,在企业改制过程中,由于行为不规范,不少企业借企业改制之机,利用破产、承包、租赁、拍卖、兼并、重组、分立上挂、出售和多头开户等到种种手段逃废银行、信用社债务,造成了银行信用社信贷资产的损失和质量的恶化,加大了金融风险,扭曲了信用关系。
(二)行政部门的干预,为农村金融的信用体系建设涂上了阴影近年来,一些行政部门和个别党政干部,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为创政绩,指令银行信用社投放项目贷款,由于缺乏考察论证,所上项目不实际,无效益,所投入的信贷资金极难回收,助长了社会信用环境的恶化。
(三)乡镇、村组集体承贷及私借公用贷款债务链奈的加大,使原本恶化的信用环境雪上加霜在我国实施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的一段时间内,为收清过去吃集体大锅饭时生产队集体承借的贷款,银行信用社费了很大周折,将集体债务落实到了各家各户。
关于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架构探析
关于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架构探析论文关键词:合作金融;农村信用社改革;法人治理结构论文摘要:本文结合农村信用社改革进程,立足工作实际,对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剖析,探讨如何发挥票据兑付考核的正向激励作用,调动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积极性,促进农村信用社理顺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真正实现“花钱买机制”的目标。一、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人民银行关于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有关文件规定,专项票据兑付之前,农村信用社必须具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管理明显改善;建立并实施基本的信息披露制度,外部监督约束机制基本形成;同时,在建立科学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这是实现“花钱买机制”目标的必要条件。但在现实情况下,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仍然存在法人框架内有关组织权责关系不够明确、运转不够协调等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转轨时期的行业管理模式冲击着新的法人治理结构的构架与运作按照农村信用社改革的目标要求,是要将农村信用社建成服务“三农”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要以法人为单位,改革信用社的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一级法人自我约束能力,实行决策、执行、监督为一体的“统一法人”运作模式。随着各地省联社的成立,农村信用社新的管理框架已初步形成,而目前采取的自上而下的管理模式,使新的法人治理结构的形成受到了很大的冲击,直接制约了一级法人下社员(信用社所有者)的管理权、经营权。尤其应当关注的是,作为农村信用社治理的一个核心环节--理事长、主任的提名权在上级联社,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有名无实,与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初衷相背离。(二)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改革步履艰难按照银监会《县(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组建审批工作指引》精神,部分县联社按照程序已经完成了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县乡两级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了清产核资等工作。目前,工作中存在清产核资资产损失该如何认定、净资产应如何处置等问题,该指引中没有明确的规定,加之部分省、市,自上而下没有对农村信用社“统一法人”改革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统一组织领导,造成基层农村信用社在实际工作中无所适从,统一法人机构迟迟不能建立和运作,直接影响到农村信用社改革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新旧管理体制“衔接”不顺,不良贷款的真实性问题突出不良贷款的反映真实与否是票据兑付的关键因素。据调查,从2006年起,部分省联社对贷款投放控制非常严格,增量贷款的比例限定在新增存款的50%之内,且不再允许贷款借新还旧等,这些措施的实施对基层社产生了较大影响。从目前农村信用社贷款运作情况分析,发放的贷款大部分属于周转性贷款,贷款企业要达到新管理要求的“硬杠”还存在很大困难和差距,不良贷款反弹的压力急剧增大。信用社为达到票据兑付对不良贷款指标考核的要求,存在不良贷款反映不实的问题,且潜在风险日渐显现,这将会直接影响票据的如期兑付。(四)所有权主体缺位直接影响股本金的合规与稳定法人治理结构的前提是股权设置规范,产权关系明晰,而保持股本金合规和稳定是票据兑付考核不可或缺的条件。但在农村信用社资本金流转中,股金绝大多数处于所有者虚置状态。一是股权设置上采取“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方式,入股社员的流动性大,所有者不固定;二是从目前信用社的股金构成来看,主要由原始积累、信用社职工股和“变质”资本(即出于换取贷款和许诺“保息分红”的由法人股和个人股组成的存款化股金)构成,这种平均化、分散化的股本结构往往导致谁也没有绝对的发言权和控制权;三是没有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股金通常不用来弥补损失,社员并不是真正的出资人,没有承担风险,股权存款化特征十分明显。这种股权的分散性、流动性和存款化,导致社员对农村信用社的所有权难以体现,信用社产权主体地位实际虚置,产权关系模糊。(五)政府行政干预不同程度地干扰法人治理新一轮的农村信用社改革在管理体制上,将其管理权下放到省级政府,由省级政府通过设立省级联社来承担对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这就进一步决定了两级联社与政府具有紧密关系,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不可避免地干扰农村信用社的法人治理。二、政策建议(一)真正明晰产权关系,建立新型的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农村信用社是为“三农”服务的主体,应以服务农村经济为主,将省联社逐步过渡为全省的地方金融机构的监管机构,使其发挥监管职能,不能干涉社区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还权于县联社社员代表大会,实现真正意义的“产权关系明晰”。(二)从制度建设入手,切实改造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一是要根据农村信用社的合作制特点,尽快制订《合作金融法》,以法律形式将法人治理结构固定下来。各社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制订章程,规范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制度,使内设职能部门依法运转。二是扩大理事会的职权。理事会要真正对社员代表大会负责,真正负责经营决策和管理活动。三是建立名符其实的监事会制度。为了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要专门设立日常办事机构,赋予监事会更大的权力,包括对信用社业务和财务的审计权,对管理层和员工行为的监察权,对理事会成员的弹劾权,对理事长、信用社主任重大决策的否决权,提议召开社员代表大会权,代表信用社利益起诉违法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权等。四是建立社员代表和社员诉讼制度。当信用社某些人损害集体利益,而其他理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行使职权保护信用社利益时,社员有权向金融管理当局投诉,也可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请求。五是建立重大决策、事件、案件的信息发布和听证制度,增加内外部的透明度和沟通程度,保证社员真正行使民主监督权利,积极参与重大决策的制定和案件的处理,努力推进社务公开。(三)充分发挥票据兑付考核工作的正向激励作用各级人民银行要充分认识到专项票据兑付考核是检验改革成效、促进实现改革目标的重要环节。有效发挥资金支持政策的正向激励作用,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出发,牢固树立服务“三农”意识,通过加强专项票据发行兑付考核工作,督促信用社始终把改革工作重点放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上、放在强化约束机制上、放在加强内部管理上,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果,真正达到增强服务功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存在问题及结构分析
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存在问题及结构分析作者:赵威来源:《中国经贸导刊》2010年第07期完善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是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关键环节。
自2004年以来,我国对农村信用社原有的结构进行了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但实践表明我国农村信用社管理模式的法人治理结构仍存在着诸多问题,迫切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与完善。
一、目前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三会”制度权力制衡失效,作用不明显按照农村信用社章程规定,社员代表大会是农村信用社的最高权力机构。
信用社理事会和监事会要按规定向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农村信用社的人事任免,财务状况等许多重大事项都要经过社员代表大会审议和批准。
而目前的农村信用社社员代表大会,绝大多数的农村信用社很少按章程适时召开。
大都以职工大会的形式代替。
因为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常常是由理事会主持召开。
这就出现了理事会开会自己选举自己,产生监督自己的机构。
审议自己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社员代表大会应有的作用形同虚设,应有的作用发挥不了。
目前农村信用社建立的法人治理结构是以“三会”制度的设计为核心。
就是通过社员代表大会这一权力机构选举理事会,理事会在通过聘任经理人员对农村信用社进行管理。
社员是委托人,理事会行使委托权。
经理行使代理权,但目前的农村信用社理事会的职责定位是极其不清楚的。
目前农村信用社的监事会组织结构也不够完善,在监事会中除监事长为专职监事外,其他监事大都为兼职。
尤其是在县级联社监事会均未有常设机构。
监事会也大都由稽核部门主任担任。
履行监督的能力乏力。
(二)行政对农村信用社的约束过多,缺少实际上的法人地位农村信用社作为独立的法人,应该遵守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担风险的原则。
但目前,绝大多数的农村信用社仅仅在名义上有法人资格,实际上其人权,财权及物权等都要受省联社和地方政府等部门控制。
农村信用社缺少独立经营的自主权,国家相关的行政部门对农村信用社约束和控制过多,国家财政部门,税收部门,金融部门,审计监察部门甚至一些地方行政管理部门都制定这样和那样一些政策来约束农村信用社,这些政策尽管在促进农村信用社发展方面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在一定程度上也束缚了农村信用社发展的手脚,农村信用社缺乏发展的积极性。
对农村信用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思考
对农村信用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思考[摘要]完善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能有效解决信用社内部权力的分配和制约问题,是确保农村信用社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但如何有效地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使信用社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担风险的市场主体,依然是当前理论和实践中面临的重大课题。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可持续发展长期以来,由于农村信用社存在产权不明晰、外部治理错位、激励相容约束缺失等管理体制与经营机制的问题,造成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严重威胁着农村信用社的生存和发展。
如何有效地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法人治理如何做到协调统一、合理制衡,理事会如何实现科学有效的决策和规范运作,怎样协调与监事会、主任室的制约关系,使法人治理发挥出较大的效率,使信用社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担风险的市场主体,依然是当前理论和实践中面临的重大课题。
一、当前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1.社员股权设置分散,所有者权益保护机制丧失农信社增资扩股后社员社会覆盖面广、股金金额小,呈现出股本平均化、股权分散化等特点。
社员个人因参与农信社法人治理的成本相对收益过高而放弃权力的行使,社员所有权“边缘化”,对代理人的监控逐步弱化,甚至丧失,导致在各方权力的博奕中,农信社“内部人”能轻易取得主导权。
2.社员入股的目的及股本金的稳定性较差社员入股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融资的需要;二是追求最大化的利益回报;三是企业为提高影响力。
目前,农信社盈利能力相对较弱,再加上提足准备的审慎性监管原则约束下,股金红利回报率不高。
同时,社员“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意识淡薄,不是较为理性或成熟的投资者,一有风吹草动就容易产生撤股念头,不利于股金的稳定。
3. “三会”制度有名无实,权力制衡机制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农村信用社从形式上已经建立和健全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规范职责和议事规程,形成决策、执行和监督间的相互制衡机制,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远没有发挥其应有的功能。
农村信用社产权与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
三 是 独 立 经 营 难 。一 方 面 是 联 社 对 农 村 信 用 社 进
是 “ 会 ” 制 度 形 同虚 设 。 社 员代 表 大 会是 最 三
行 着 严 格 的 控 制 和 管 理 ,包 括 财 务 费 用 的 审 批 、贷 款
高 权 力机 构 ,负责 选 举 理 事 会 、监 事 会 ,审 议 主 任 的
产权 负 责 ( 人 或 团体 ) 由谁 主 建法 人 治 理 结 构 , 个 ? 行使 权 力 和 承 担 责 任 ,并 按 照 法 洽 与 制 衡 原 则 建 立 监 督 制 约 体 制 ?就 目前 信 用 社现 状 而 言 ,县 级 联 社 为 一
级 法 人 比 较 合 适 。这 样 一 是 解 决 了 过 去 大 法 人 管 小 法 人 的 不 合 法 问 题 ;二 是便 于 统 一 管 理 辖 内信 用 社 ,解 决 法 人 过 多 、各 自为 政 的 问 题 ;三 是 利 于 统 一 核 算 ,
以 按 照 自己 的 意 图来 控 制 并 达 到 预 定 的 目标 。 而 监 事
会 更 是 形 同虚 设 ,非 但 不 能 发 挥 自 己 的作 用 ,反 而 惟 主任马首 是瞻 。 二 是 法 人 缺 乏 自主 权 。信 用社 名 义 上具 有 法 人 资 格 ,但 实 际 上 人 事 安 排 、 工 资 分 配 、 固 定 资产 购 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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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 金 融 研 究) 2 0 吉 0 2年 第 1 0期
维普资讯
பைடு நூலகம்
工 作 报 告 ,讨 论 信 用 社 的 重 大 决 策 等 。理 事 会 和 监 事 会 成 员 由 社 员代 表 大 会 选 举 产 生 ,对 社 员代 表 大 会 负 责 ,但 社 员代 表 大 会 又 由理 事 会 主 持 召开 ,这 是 一 个 自相 矛 盾 的 程 序 , 自己 主 持 召开 会 议 选举 自己 ,选 监 督 自 己 的 机 构 ,审 议 自 己的 工 作 报 告 ,一 切 环 节 都 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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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权结构不合理 , 以做到产权 明晰。从股金来源看 , 、 难 自然人股多 , 法人股少。截 止 20 年 3 06 月末 , 临汾市农村信用社的股本金为 1.5 5 7 亿元 , 其中 自然人股 1.3 18 亿元 , 占总股本的 7 .1 , 5 1% 法人股 39 .2亿元 , 2 .9 。自然人股 中 8 %是农 民和 内部职 占 48% 0 工。农 民受收入水平低影响 , 入股金额相对较小 , 加之农 民文化素质低 , 金融知识匮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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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说 明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体现在 以下几方面 :
一
是股权设置要合理 , 社员入股不得存款化股金 、 贷款化股金 , 不得 以财政性 资金入
股。股权应适当集 中, 投资股应 占一定份额 , 这样社员 ( 东) 股 入股资金 的产权 才是明晰 的, 股东才有行使股东权力 的动力 , 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问题 的产生才有了前提条件。
四是要有有效的激励机制 , 包括社员代表大会对理事会 、 监事会 的激励 、 理事会对高
级管理层的激励。具体体现在报酬激励 、 经营控制权激励 、 荣誉激励 、 聘用与解雇激励等 方面, 从而真正解决委托人对代理人的激励 , 促使代理人采取适 当的行 为 , 实现其利益最
大化 目 。 标
二、 当前 农村 信 用社 法人 治理 并制定各组织机构职责和各项议事决策制度。但法人治理结构仍然存在所有 者缺位 , 法人框架 内有关组织结构不健全 , 信息披露不规范等问题 , 影响着信用社改革 的
进程 和效果 。
一
、
农 村信 用社法 人治 理 结构 的基本框 架
法人治理结构 , 是以内部治理机构为载体进行的 , 通常包括社员 ( 股东 ) 代表大会 、 理 事会 、 监事会 、 高级管理层 、 利益相关者 , 这些 内部治理机构之 间的组织结构被称 为法人
高级管理层 的监督权委托给监事会。 从产权关系来看 , 然人 、 自 企业法人 、 和其他经济组织按照入股 自愿 、 风险 自担、 服务
优惠、 利益共享的原则 , 以自有货币资金向信用社入股 , 成为信用社 的社员 ( 股东 ) 。社员
通过社员代表大会行使其所有权 , 参与重大经 营决策 , 选举和罢免理事和监事 , 其表决权 实行按资分配 , 一股一票。社员享有按规定获取优惠服务和参与收益分配的权利 。 从监督机制来看 , 包括三个层次, 一是社员( 股东 ) 与社员( 股东 ) 代表大会对理事会 和高级管理层的监督 , 二是理事会对高级管理层的监督 , 三是监事会代表股东和利益相 关者对理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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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参考 20 06年第 9 期
农村信 用社法人治理结构存在 问题 及
改进建 议
范淑 莲 巳 连 枫
( 中国人 民银行临汾市 中心支行 , 山西临汾市 0 10 ) 4 00
深化产权制度改革 , 完善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是农村信用社改革中需要重点解 决的问题之一。随着农村信用社改革 的推进 , 农村信用社 的产权制度框架基本建立 , 法 人治理结构逐步完善。据对山西省临汾市农村信用社调查 , 截止 20 06年 3 月末 , 全市农
参与管理的意识薄弱 , 参与管理 的能力有限 , 因此缺乏行使股东权力 的意识 和能力 。社 内职工人股的主要 目的是获取红利 , 有一个稳定 的工作 , 而非要 真正行使股东权益 。从 股权结构来看 。临汾市农村信用社资格股 95 .1亿元 , 占比 6 .8 , 0 3 % 投资股 6 2 .4亿元 , 占比3 .2 9 6 %。投资股 比重有 了较大提高 , 但在 3 .2 9 6 %的投资股 中, 大部分是信用社 绝 为了达到票据兑付考核的要求 , 将社员入 股从 资格股转入 投资股 , 而几乎所有社员入股 的主要 目的是获取贷款或获得红利 , 并非 真正了解股权转换 的内涵 , 非真正要关注信 并 用社的经营和发展 。股权分散和股权意识 的淡薄 , 致使社员 与农村信用社 利益关联度不
二是“ 三会” 要有 明确 的职责分 工, 形成通过决策机制 、 监督机制 、 执行机制相互制
约。社员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 , 具有选举 、 决策权和对理事 、 监事 、 营者的监督权 , 经 理事会代表社员行使决策权和对经营者的监督权 , 监事会代表社员和利益相关者独立行 使对理事会和经营者 的监督权。 三是要有强制性 的信息披露制度 , 这是农村信用社股东 、 利益相关者 , 特别是广大农 民从外部加强对信用社监督的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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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信用社股本金余额为 1.5 5 7 亿元 , 20 较 04年改革前增加 3亿元 , 资本净额增加到1.1 88
亿元 , 资本充足率最低为 33 % , .2 最高达到 1.9 , 4 2 % 平均达到 1 .0 11 %。从 20 00年起开
始设立社员代表大会、 理事会 , 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 , 建立“ 三会分设 、 三权分开” 的法人
治理结 构 。
从各机构之间的关系来看 , 存在着较为密切的委托代理关系。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
离, 形成了社员( 股东 ) 理事会 、 、 高级管理层三个利益主体 , 分别是社 员( 股东 ) 所有权 、 信用社所有权、 信用社经营权的代表者。社员通过社员代表大会将 其所有权基础上形成 的信用社所有权委托给理事会 , 理事会凭借其信用社所有权法定代表的身份 , 将信用社 的经营权委托给高级管理层 , 同时 , 社员和利益相关者通过社员代表大会将其对董事会 、
大, 股东权利弱化 , 明晰产权困难 , 存在着所有者缺位和“ 内部人 ” 控制等问题。
2“ 、三会” 制度不能得到严格执行 , 监督制约关系薄弱。根据《 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 专项中央票据兑付考核办法》 要求 , 农村信用社兑付专项票据时要建立“ 三会” 高级管理 、 层为主的组织架构 , 规范各 自的职责 , 并形成相互制衡和关系。“ 三会 ” 成员按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