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交通厅在建设高速公路项目设计优化完善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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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路线方案的优化设计建议

高速公路路线方案的优化设计建议

无论在高等级公路还是在低等级道路进行路线设计和方案优化,都要对直线、曲线这两种不同的形态进行合理搭配,以求达到最优的路线方案。

曲线的设计相对复杂,有回旋曲线与圆曲线。

在这个过程中,直线为最普遍的线性方式,但是如果在地形较为复杂的山区等地区设置直线线路,就会对整个工程的施工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不利于车辆的安全通行,并且如果直线长度过大,也会使得驾驶员出现视觉疲劳,对于交通系统的稳定推进具有非常不良的影响。

因此,在对横向通道以及相关的天桥等进行设置和考量的过程中,要考虑到驾驶员的开车视野,并加强线路连续性,避免大长直线段出现,结合直线通行距离,根据各个地区不同的地形地貌和地质特征,对直线的设计规范进行统一。

一般来讲,最大直线距离不应该超过时速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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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不利于解决排水问题。

室外集散场地。

应按不小于0.㎡/座设有供人员集散用的空地或广场,即室外商业综合体总图设计是一项复杂且精细的工作,通过对商业综合体具体项目的设计、实施,不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为未来完成更多更好更精的商业综合体项目夯实基础。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9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14
[3]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9.
图四
,2019,4(19):224-225.
,2019(07):64-65.。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韦庄至罗敷高速公路项目履行核准备案程序的通知-陕交函[2012]144号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韦庄至罗敷高速公路项目履行核准备案程序的通知-陕交函[2012]144号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韦庄至罗敷高速公路项目履行核准备案程序的通知正文:----------------------------------------------------------------------------------------------------------------------------------------------------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韦庄至罗敷高速公路项目履行核准备案程序的通知(陕交函〔2012〕144号)渭南市交通运输局:由渭南市负责建设的省级高速公路榆商线韦庄至罗敷公路已于2012年2月7日开工建设,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罗敷至韦庄高速公路建设有关问题的函》(陕政办函〔2009〕210号)、省发改委《关于韦庄至罗敷高速公路项目的核准批复》(陕发改基础〔2010〕2145号)等文件要求,现就该项目履行核准备案程序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韦庄至罗敷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有关核准备案程序,执行公路建设行业强制性标准,各类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的要求。

二、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韦庄至罗敷高速公路施工及监理服务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交函〔2011〕633号)文件,请你局做好韦庄至罗敷高速公路施工及监理服务招标投标的全过程监督工作,并将建设项目资格预审结果、招标文件和评标结果分别报省、市发改委及省交通运输厅核备。

三、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罗敷至韦庄高速公路建设有关问题的函》(陕政办函〔2009〕210号)文件,请渭南市交通运输局在渭南市政府的领导下,严格遵照国家和省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韦庄至罗敷高速公路项目的监督管理,省厅将按照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的行业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六日——结束——。

高速公路项目材料价格上涨引起的调价探讨

高速公路项目材料价格上涨引起的调价探讨

高速公路项目材料价格上涨引起的调价探讨摘要:随着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加快、项目的增加、里程的增长,钢材、水泥、沥青及柴油价格也大幅度上涨,已影响到我省公路持续加速发展。

为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陕西省交通厅本着“实事求是,遵循合同,严格程序,合理调价”的原则,对全省在建重点公路项目在合同期内的材料结算价格进行调整。

本文从五个方面对材料价格上涨引起的调价进行了阐述。

关键词:公路建设项目;材料价格上涨;调价中图分类号:f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3-0-01一、调价范围全省2007年以后在建或新开工的公路项目,若合同文件已明确调价,则执行合同;若合同规定不调价,则可以调价,具体由项目管理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定。

2007年通车的公路项目一般不调价,但特殊情况由项目管理单位酌情处理,需报省厅同意。

国内经济组织以bot或总价承包形式建设的项目,不在调价范围。

二、调价内容钢材、水泥、沥青、柴油的价格调整;生石灰、碎石、中(粗)砂、片石、砂砾(路面)等地材的运费调整。

三、调价原则1.调价材料的价差确定。

(1)调价材料的初期基准价为投标截止期前28天所在月份厅定额站发布的材料市场指导价格。

调价材料的末期基准价为材料形成实物工程量(以计量支付资料为准)的前两个月厅定额站发布的材料市场指导价格。

初期基准价和末期基准价严格按照《陕西公路造价》发布的材料各期市场指导价执行。

(2)末期与初期基准价的价差幅度在10%及以内的,不予调整;超出10%部分,项目管理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按90%的比例对施工单位予以补偿。

(3)调价中的材料的价差按照3.24%的税率计取税金。

2.砂石等地材的运费补偿。

对实物工程量中消耗的碎石、中(粗)砂、片石、生石灰,按每吨·公里对运费差价予以补偿。

3.调价材料的数量确定。

根据各合同段每期计量支付报表的钢材、混凝土、砌筑等实体数量,确定调整单价或运费的材料数量。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公路工程质量安全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公路工程质量安全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公路工程质量安全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1.09.06•【字号】陕交函[2011]588号•【施行日期】2011.09.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公路工程质量安全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陕交函〔2011〕588号)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厅外资办、宝汉公司,厅质监站:8月30日到9月2日,交通运输部质监局对陕西省西铜高速公路、西商高速公路和长安大道建设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督查。

在督查意见反馈会上,部督查组在对我省3个公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工作给予了客观评价和充分肯定的同时,也指出了项目建设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

现将部督查工作反馈意见转发给你们,请你们对照部督查工作反馈意见,举一反三、全面排查、认真整改。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部督查组对我省3个公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工作给予了客观评价,对建设程序、建设管理、施工工艺、施工质量、内业资料和施工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要求和建议。

各有关单位要以本次部督查为契机,进一步提高质量安全意识,按照现代工程管理理念和“五化”要求,结合所辖公路建设项目实际,立即开展排查整改活动,深入推进标准化施工、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我省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二、全面排查、认真整改。

各有关单位,特别是西安市交通运输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要对照部督查工作反馈意见,除对被检项目全面排查、认真整改外,还要举一反三,立即对所辖在建项目中深入开展以质量、安全为主要内容的排查整改活动。

建设程序不完善的,要制订阶段目标限定办理时限,安排专人督办;管理制度不完善、工作责任未落实的,要立即完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责任追究办法;施工工艺、内业资料和安全隐患方面存在问题的,要举一反三、深入整改、全面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设计管理工作的意见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设计管理工作的意见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设计管理工作的意见文号:闽交建〔2010〕196号来源: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信息公开办索引号:FJ00117-0905-2010-01204各设区市交通局(委)、省高指、省公路局:为加强我省公路建设管理,推动专项治理排查工作发现问题的落实整改,进一步提高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节约工程投资,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加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设计管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制定我省加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设计管理工作的意见如下:一、严格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各建设项目法人严格执行国家公路建设有关法规,及时履行基本建设程序。

省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以下简称省高指)、省公路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公路局)应分别加强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的指导和监督,对基本建设程序不完备的项目,应督促项目法人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整改到位。

二、合理确定勘察设计标段和勘察设计周期(一)重点公路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合同段应按照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进行划分,投标人中标合同段数量应根据投标人实际能力确定,不再予以硬性限制。

(二)项目业主要科学安排项目实施计划,合理确定勘察设计周期。

高速公路项目及独立特大型桥梁、隧道项目,从勘察设计工作开始至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审查一般不得少于5个月,至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一般不得少于10个月;初测验收后至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审查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2个月,定测验收后至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一般不得少于3个月。

如需增加技术设计阶段,设计周期一般不少于2个月。

严禁盲目压缩勘察设计周期,确可缩短设计周期的项目,建设单位应上报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审查单位同意,并报省交通运输厅备案。

(三)设计单位要完善内审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地质勘察工作深度和勘测工作精度;要积极推广标准化设计,采用技术成熟、施工工艺简单、集约化生产程度高的设计方案,完善细部设计,为标准化管理创造条件。

江苏省高速公路设计优化指导意见

江苏省高速公路设计优化指导意见

江苏省高速公路设计优化指导意见随着江苏省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交通需求的不断增长,高速公路的建设和优化成为了推动地区发展、提高交通运输效率的关键。

为了进一步提升江苏省高速公路的设计质量,确保其安全、高效、舒适、环保,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高速公路设计应遵循“安全第一、服务为本、环境友好、创新引领”的原则,充分考虑江苏省的地理、气候、人文等特点,以及未来交通发展的趋势。

在设计过程中,要注重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提高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前瞻性。

二、路线设计1、路线走向应综合考虑区域交通规划、地形地貌、工程地质、环境保护等因素,选择经济合理、技术可行的路线走向。

尽量避开重要的生态保护区、文物古迹、水源地等敏感区域。

2、平纵曲线设计合理设置平曲线半径和纵坡坡度,确保行车安全舒适。

平曲线半径应根据设计速度和地形条件合理选用,避免频繁的急转弯。

纵坡坡度应均匀平缓,避免大的起伏和陡坡。

3、互通立交设计互通立交的位置和形式应根据交通流量、流向和周边路网布局合理确定。

立交匝道的设计速度应与主线相匹配,保证车辆能够安全、顺畅地进出高速公路。

三、路基路面设计1、路基设计根据地质条件和填土高度,合理选择路基填料和压实标准。

加强路基排水设计,防止水对路基的侵蚀和破坏。

对于软土路基等特殊地质路段,应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确保路基的稳定性。

2、路面设计根据交通量、轴载分布和气候条件,选择合适的路面结构类型和材料。

提高路面的抗滑性能和耐久性,减少路面病害的发生。

同时,要考虑路面的降噪和排水功能,提高行车舒适性。

四、桥梁隧道设计1、桥梁设计桥梁的设计应满足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要求。

根据跨越的河流、道路等障碍物的特点,合理选择桥型和跨径。

加强桥梁的抗震设计和耐久性设计,确保桥梁在使用期内的安全可靠。

2、隧道设计隧道的选址应避开不良地质地段,合理确定隧道的进出口位置和洞身线形。

加强隧道的通风、照明、消防和监控设计,保证隧道内的行车安全和运营管理。

陕西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指南-施工标准化(第二册)

陕西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指南-施工标准化(第二册)
1.5.2硬质岩石挖方路基必须采用光面、预裂爆破技术,严禁大药量的洞室爆破施工。未风化坚硬的岩石路基超挖部分或高低不平部分,应采用级配碎石或无机结合料稳定碎(砾)石等材料作整平层;风化岩石路床应超挖20~40 cm,超挖部分应采用级配碎石或无机结合料稳定碎(砾)石等材料填筑。
1.5.3高路堑地段应在渗水量大的部位有针对性地设置仰斜式排水孔,在边沟底设置复式渗沟。
前言
根据交通运输部《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活动实施方案》,为更好地总结我省高速公路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教训,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和建设品位,形成“实施有规范、操作有程序、过程有控制、结果有考核”的标准化管理体系,制订本指南。
科学系统的施工标准化体系是优质工程的根本保证.本指南是我省高速公路建设实施现代工程管理有益探索的成果,同时借鉴了外省的先进经验和方法。各项目法人,参建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技术咨询单位要大力宣贯和落实,并结合工程特点和自身实际,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以期使精细化、标准化成为广大交通建设者的共识和努力方向,达到一流的项目管理,一流的施工工艺、一流的作业环境、一流的现场形象。
1。1。7在路基工程基本完成时,由建设管理处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对全线排水系统、边坡防护工程及桥涵工程进行质量回头望,对设计方案进一步核查、优化、完善,并结合路基及水文地质情况对路面工程进行优化完善。
1。2路基填料
1。2.1填方路基应优先选用级配良好的砾类土、砂类土等粗粒土作为填料;采用细粒土填筑时,宜用石灰、水泥、粉煤灰等无机结合料进行处治;桥涵台背和挡土墙墙背应优先选用渗水性良好的填料;浸水路堤应选用渗水性良好的材料填筑.
1.4填方路基
1。4.1路堤施工应整幅填筑,禁止半幅施工。不同的填料应水平分层、分段填筑,同一层路基的全宽范围内应采用同一种填料,不得混合填筑。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加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设计管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加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设计管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加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设计管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09.09.04•【文号】交公路发[2009]458号•【施行日期】2009.09.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加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设计管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9〕45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北京中交京华公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当前,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快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各地公路建设项目大量增加。

但部分省份因急于开工,人为压缩设计周期,致使地质勘察深度不够,工程方案比选深度不足;有的省份初步设计预审流于形式,施工图设计对部初步设计批复意见落实不到位,甚至出现未批先开工等问题,严重影响工程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工程建设质量。

为进一步加强全国重点公路建设项目设计管理工作,结合部《关于交通运输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现将《加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设计管理工作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二〇〇九年九月四日加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设计管理工作若干意见设计是工程的灵魂,设计管理工作是保证设计质量,保障工程建设和运营安全的重要环节。

为进一步加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设计管理工作,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现提出如下意见:一、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确保公路建设有序进行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公路建设有关法规,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有序推进公路建设。

初步设计文件应符合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项目核准的工程规模、技术标准和投资控制等要求。

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完成后,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预审,再报部审批。

施工图设计文件完成后,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初步设计批复要求进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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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设高速公路项目设计优化完善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交通厅“关于开展在建高速公路设计优化完善活动的通知”(陕交发[2005]340号文)和陕西省交通厅二OO五年四十一次专项会议纪要精神,按照确保高速公路建设更安全、质量更高、功能更完善,与自然环境、沿线景观更好结合,进一步方便使用者,造价更节约,确保大规模加快建设的原则, 以及设计新理念和厅《公路工程质量工作要点》的要求;根据项目法人单位、设计单位、厅质监站、厅定额站、厅专家组从各自角度针对具体项目提出应优化完善的问题及建议,厅组织有关人员重点对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叉工程及沿线设施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归类、整理,对有关建议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现对各项目需进行优化完善的共性问题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供项目业主在进行项目优化完善和设计单位在新项目设计中参考。 一、路基工程 (一)填料选择 1.路基填料选择。对于CBR值不满足要求的路基填料,应对采用砂砾填筑和掺灰处理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择优选取。对路基掺灰处理,其掺灰量应控制到3—5%。 2.台背填料。应对采用灰土(或其它半刚性材料)和砂砾填筑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择优选取。台后路堤为防止桥面水冲刷,应沿路堤方向设5—10米的浆砌防护工程,并应设急流槽将桥面水流引入排水边沟或排水沟。 3.填石。对于隧道的弃渣应充分考虑利用,减少远运废弃,可考虑将隧道进出口的部分桥梁改为填石路堤。填石路堤应通过试验路确定分层填筑厚度、碾压遍数、碾压速度、压实功率,应按压实沉降差或空隙率进行控制;应控制填料的最大粒径;在路床顶宜填筑一层土石混合料;应采用土质或土石混合料包边,包边底地基应进行灰土处理,以增强路基的整体性。 (二)地基处理 1.高填土路堤地基。应加强地基处理工作,减少工后沉降。视地基地质情况,可采取强夯、冲击碾压等提高地基压实度的措施,并设置30—50厘米灰土或其它半刚性材料层,以增强地基的承载能力。 2.潮湿地基。视地基含水量大小,应直填砂砾或其它多孔材料垫层,垫层厚度应高出地面30厘米。 3.湿软地基。当路基填土高度大于50厘米时,应优先考虑直填砂砾或多孔料;当填土高度较高且缺乏砂砾时,直填砂砾的厚度待路基沉降稳定后应高出原地面50厘米。当路基填土高度小于50厘米时,应采用粉喷桩等方法对地基进行加固处理,之后填砂砾或半刚性材料。

4.湿陷性黄土地基。首先应加强防排水设计,采取增设灰土隔水墙等措施,使路基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其次应按自重湿陷、非自重湿陷的划分和湿陷等级的不同,采取冲击碾压、强夯等措施提高地基压实度进行处理,但应对采取强夯的段落加以控制,不宜大范围采用。如地基含水量较大,应按潮湿地基进行处理。 5.挖方地基。应视路基含水量大小,直填15—20厘米砂砾或多孔材料垫层;或对地基进行掺灰处理,掺灰深度宜控制在15—20厘米,掺灰量应控制在5—8%。 6.纵向填挖过渡段地基。当地基湿软时应参照潮湿、湿软地基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处理长度应延伸至挖方段或地面纵坡缓于1:5处,延伸长度应控制在20—50米。 7.半填半挖地基。应按规范要求开挖台阶分层填筑,填方地基应提高压实度标准或进行掺灰处理。鉴于土工格栅设置后存在不易压实等问题,在填挖交界处设置土工格栅或土工格室应慎重。 (三)防护工程 1.挡土墙 (1)位于黄土地基的下挡墙;基底应设灰土垫层或其它半刚性材料扩大基础,以提高地基承载力。 (2)受常水位影响的挡墙应按浸水墙设计,受设计水位影响的挡墙应按一般路堤墙设计,挡墙基础埋深应充分考虑冲刷的影响。受设计水位影响的路基,一般情况在设计水位下宜采用路堤墙,避免采用护坡加脚墙的防护形式。 (3)下挡墙墙后填料可与路基同步同料填筑;上挡墙墙后应填筑砂砾或其它多孔料、并应做好反滤层和排水设施。 (4)为便于路面铺筑,路肩墙顶部应做成企口状,企口深度为面层与基层厚度之和。挡墙顶部宽度与土路肩同宽。 (5)路肩墙设计应考虑设置安全护栏的预埋件,预埋件应满足防撞要求,与挡墙要形成整体,基础要牢靠并要“生根”。 2.边坡防护。应结合地质、地形、地貌条件,采取工程防护与生物防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防护,尽可能少采用工程防护,特别是整个坡面采用浆砌防护。挖方路段要结合施工过程的地质、水文状况,进行动态设计。防护工程要按边挖边实施组织施工,防止由于防护不及时造成病害。对边坡整体稳定但坡面破碎的路段,应加强对边坡坡脚的防护,实体圬工防护高度不宜超过3米,坡面防护可采用骨架防护、窗孔式护面墙、主动或被动柔性防护网、锚杆框架梁等形式,边坡平台可种植攀援植物,浅挖路段宜采用植物防护。 所有石质路段的边坡,必须自上而下采用光爆施工,严禁从下部放大炮施工造成新的病害。 二、路面工程 (一)沥青类路面 1.面层 (1)面层宜采用一种沥青,陕北地区可采用A级90#沥青,关中及陕南地区宜采用A级70#沥青。 (2)中、上面层可采用改性沥青;下封层及粘层宜采用改性乳化沥青,不宜采用液体沥青。 (3)应对路面不同级配做多方案的试验研究,择优选择。 (4)路面面层厚度。结构计算时,应考虑车辆超载因素;按照治理超限运输的有关规定,考虑各类载重汽车超载时,最大不超过30%。 2.基层 (1)采用水稳碎石结构时,其水泥含量应控制在5%以下。 (2)应充分重视油层与基层间的联结,在铺筑下封层之前,应将基层表面打毛。 3.底基层 (1)应优先选用二灰砂砾、二灰土等二灰结构,应通过试验和调查确定合理的配合比。 (2)采用水泥稳定碎石或砂砾时,级配应控制粗料和细料比例,水泥用量宜控制在4%以下。 (二)水泥混凝土类路面 收费广场路面。面层厚度宜取26厘米,级配按小石子混凝上进行设计;对采用钢钎维(包括切削钢钎维)水泥混凝土路面应慎重。 三、路基路面排水工程 1.土质路段高速公路应采用集中排水,集中排水路段土路肩宜培土植草,不宜硬化处理。 2.对地下水、裂隙水丰富路段,应采取设置纵横向盲沟、路基换填砂砾、碎石等措施处理。特别要重视路基纵向占压沟道路段,要加强地下综合排水设计,确保路基处于安全稳定状态。 3.要特别加强对黄土地区陡坡路堤桥头的排水设计,要采用综合排水系统,将水引入自然沟底,以避免坡面冲刷,保证桥头路基的安全。 4.对个别主线纵坡平缓、设路肩墙路段可采用散排,散排路段路肩应采用15号水泥混凝土进行加固,其标高应比路面低4厘米。 5.边沟断面尺寸应根据路段汇水面积、暴雨强度、沟底纵坡,通过水力水文计算确定。高速公路、一级路不论路堤高低皆应设边沟。挖方段应对采用盖板边沟与三角形边沟进行技术经济比较,择优选用。填方段边沟除湿陷性黄土地基外,应根据边沟纵坡、冲刷情况,优先采用浅蝶式土边沟,植草或铺卵砾防冲。边沟水应通过截、排、引等措施送入自然沟渠中。 6.路堑坡顶截水沟,应充分考虑地形、地质、水文条件,确定是否需要设置;设置时,应将水流送入自然沟渠中。 7.超高路段排水。填方路段横向排水管,为便于施工,应埋设于超高方向内侧,与超高同坡同向。挖方路段横向排水管,应按窨井底标高与出水口标高差确定边沟深度和长度。超高路段外侧路面水不应通过中央分隔带引入内侧排除。 8.中央分隔带排水。宜取消碎石盲沟、设防渗土工布。 9.中央路缘石。一般路段建议取消中央分隔带路缘石。 四、桥梁涵洞工程 (一)桥梁工程 1.上部结构 (1)主线桥梁除有特殊要求外,应尽量采用预制梁,减少现浇梁。对立交区域,可通过加大湿接缝和悬臂翼缘宽度等措施采用预制梁。 (2)对跨径大于25米的预制梁,为避免调平层增加过多,预制时应设置负预拱度。 (3)中小跨径多孔现浇连续梁桥,宜将逐孔现浇张拉、留工作缝、钢束用连接器接长工艺,改为多孔同时现浇、两端一次张拉,但连续现浇长度应控制在100米左右。 (4)中小跨径现浇梁非预应力筋,应通过计算进行优化,一般情况横向箍筋直径宜≤Φ12,非预应力筋含量宜控制在100Kg/m2以内。 (5)桥面铺装层。按新规范要求水泥混凝土桥面铺装内应设置钢筋网。钢筋网间距宜采用10×10厘米,钢筋宜采用直径为Φ10的带肋钢筋。对于纵坡大、弯道半径较小、斜交角度大的桥梁,建议板顶酌情预埋锚筋与铺装层网筋焊接,以加强板顶与铺装层混凝土间的连接、提高桥面抗剪切能力、减少变形破坏,延长桥面使用寿命。 (6)桥面排水。在水泥混凝土桥面铺装层顶面或桥面板顶面应设防水涂层;在沥青混凝土下面层厚度范围内,应设置宽15—20厘米的纵向碎石盲沟,以利于排除层间水;泄水管顶标高应与防水层标高齐平,泄水管应采用竖向或斜向设置,不得平置。 (7)根据新规范对桥梁伸缩长度计算及伸缩量的要求,对中小跨径的桥梁,联长应适当减短,控制在100米左右,伸缩装置可采用80型。 (8)位于曲线上的桥梁,由护栏调整线型时,应对预制边梁防护栏预埋钢筋的位置进行设计,避免梁体吊装完毕,再钻孔植筋。 2.下部结构 (1)中小跨径桥梁,桥墩高度在35米以下时、应尽可能采用柱式墩。采用矩形空心墩时,应缩小横向尺寸、不设中隔板、壁厚应采用40—50厘米,但应柱式墩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也可考虑采用园型空心墩。 (2)布设于山区河流的桥梁,由于水流流速较大,洪水期间河中漂、滚石会对墩台产生较大的冲击力,应通过水文,水力计算分析对桥墩产生的冲击破坏作用,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防护,特别是柱式墩。对整体强度和刚度满足防撞要求,但局部有可能受撞击造成混凝土剥落,钢筋裸露等损坏的情况,设计中应适当予以加强。 (3)桥梁桩长应通过计算和试桩进行优化。施工中应结合钻孔地质资料及试验成果进行动态优化设计。 (4)桩柱配筋除经结构计算确需增加配筋率外,配筋率应控制在6‰以内。 (5)桥头搭板。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的特大、大中桥,当采用埋置式桥台、且高度大于3米时,应设置桥头搭板;除此之外,应取消桥头搭板;加强台背填料设计。 3.桥孔布置及其它 (1)跨越黄土冲沟的桥梁,应充分考虑坡岸长期受,中刷、侵蚀、剥落后对桥台安全使用造成隐患,应适当增加岸边桥孔。 (2)对V型黄土冲沟,当地基含水量较高、沟底地基软弱、大型施工机械难以作业、路基压实度难以控制、公路营运后路基沉降、路面裂缝难以避免时,为确保公路安全、稳定,可考虑路堤改跨沟桥。 (3)应加强桥台部位的防排水设计,采取工程防护与生物防护相结合、加强综合排水等措施保证路堤边坡稳定不冲刷。桥头排水应与路基排水沟顺接,将水流排出桥头以外的安全范围。 (4)对于山区河流,由于河道弯曲狭窄、流速较大、应结合桥位处河段的地形、地质和水文条件,因地制宜采用导流堤,挑水坝,桥台防护(含桥台溜坡),加深基础等工程措施进行防护。 (二)涵洞 在不抬高主线标高、保证排水通畅的前提下、可考虑降低涵底标高、改明板涵为暗涵、不设伸缩装置,以提高行车连续平顺性。涵洞进出口沟渠纵坡较陡时,要充分重视急流槽设计,要做到基础埋深足够、分级错台、铺砌牢靠。涵洞进水口有泥石(土)流时,应酌情加大涵洞孔径或改涵为桥;进口采用跌水井时,应合理加大断面尺寸,井内设钢筋人梯,供养护人员清淤,并作好井口与路基排水边沟衔接。应加强涵洞出水口设计,视地形、地质、纵坡等条件,合理布设明渠、急流坡(槽)、跌水等设施,将水流送出路基范围以外的自然沟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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