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权的国际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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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际人权保护实施机制的完善

论国际人权保护实施机制的完善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Journal o f Yunnan Univer sity Law Edition 2004年 第17卷 第5期(总第76期)来稿日期:2004-07-05作者简介:陆以全(1973~ ),云南省祥云县人,云南大学法学院讲师,主要从事国际法学的教学与研究。

论国际人权保护实施机制的完善陆以全(云南大学法学院,云南昆明 650091) 【摘 要】 目前国际人权法律文件已经非常丰富,然而国际人权保护的状况却仍然不是十分理想,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现行国际人权保护实施机制存在较多弊端,包括:具有浓厚的政治性,从而缺乏法律专业性;没有普遍地确立个人和非政府组织的诉讼地位;报告制度流于形式;没有授予监督机构进行管辖的强制权力;实施机制存在重叠的现象。

国际社会应当在今后为解决上述弊端寻找国际法上的理论依据,并建立相应的制度以便有效地将上述弊端予以消除,从而为国际人权保护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创造良好的条件。

【关键词】 人权;国际法;实施机制中图分类号:DF982 文献标识码:A 国际人权保护实施机制是指监督并确保各国履行其依照国际人权公约或者人权国际习惯法所承担的国际义务的措施或程序。

二战以后,在联合国的努力和推动下,国际人权法发展迅速,其内容已涉及到人权的各个方面,与人权有关的法律文件已超过百件;与此同时,欧洲、美洲和非洲也相继大力开展人权保护方面的区域立法活动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上述国际性和区域性的人权立法活动,为现代人权的国际保护提供了必要的前提和基础,为现代人权保护水平的提高做出了巨大贡献。

然而,在看到成就的同时,我们仍然不应忽视国际人权保护制度当中所存在的诸多不足之处,其中特别值得强调的是实施机制的软弱。

相比较而言,各区域性人权国际公约的实施机制较为完善,而普遍性人权国际公约的实施机制则“充满模糊不清的标准以及能使规定失效的各种漏洞”[1](P286-287)因此,如何完善人权国际保护实施机制,从而进一步提高各国人权保护的水平,就成了当代国际法亟需解决的问题。

人权宣言维护利益

人权宣言维护利益

人权宣言维护利益人权宣言是国际社会为了保护和维护人类的尊严和自由所制定的法律准则。

自1948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人权宣言以来,人权宣言已经成为了国际人权保护的基石。

本文将探讨人权宣言对于维护人类利益的重要性和意义。

一、背景介绍人权宣言的历史背景可追溯至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

战争带来的惨重伤亡和人类尊严受到践踏的事实引起了世界各国的警觉。

为了避免再次出现类似的人权侵犯情况,联合国成立后立即展开了人权保护的工作。

1948年,联合国制定并通过了《世界人权宣言》,宣告了人权的普遍性、不可剥夺性和不可分割性。

二、人权宣言的重要性1. 人权的普遍性人权宣言通过确立人权普遍性的原则,旨在保障每个人无论其性别、种族、宗教、国籍等背景,都享有基本的人权和自由。

这一原则为全球范围内的人权保护奠定了基础,使世界成为一个更加公正平等的地方。

2. 人类尊严的保护人权宣言强调了人类的尊严是不可侵犯的,无论是身份高低、贫富差异,人类的尊严都应得到尊重和保护。

宣言的制定,使得不论在公共场所还是在私人领域,每个人都能够得到应有的尊重和尊严对待。

3. 人权的平等性人权宣言倡导人权的平等,无论是贫穷还是富裕,每个人都享有同等的权利和机会。

通过宣言的制定,使得社会各个层面的人都能够平等地参与和享受一切权益,维护了人类的共同利益。

三、人权宣言对维护利益的作用1. 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人权宣言的出台为社会稳定与和谐的建设提供了指导和保障。

无论是政治、经济、文化领域,人权的普遍性和平等性原则都能够确保每个人在社会中都能够享有平等的待遇和权益。

这有助于平衡社会中富裕与贫穷之间的差距,减少社会不公平现象,促进社会的平稳发展。

2. 保护弱势群体权益人权宣言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尤为重要。

弱势群体包括儿童、妇女、残疾人等处于社会边缘的群体。

通过确立人权宣言,这些群体的权益能够得到法律和制度的保障,避免他们成为社会和人权侵犯的受害者。

3. 促进国际合作与发展人权宣言的普适性为国际社会提供了一个共同的价值观和道德准则。

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含义

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含义

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含义
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是现代国际法和国内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其含义如下:
1. 尊重人权:这意味着国家和其他行为体应当承认和尊重每个人固有的人权,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尊严权、言论自由权、宗教信仰自由权等基本权利。

这些权利是普遍适用的,不论个人的种族、性别、宗教、国籍或其他身份特征。

2. 保障人权:除了尊重人权,国家还有责任采取积极措施来保障人权的实现。

这包括制定和执行相关法律、政策和措施,以确保人们的基本权利得到保护和实现。

保障人权还包括提供必要的教育、医疗、就业等基本服务,以及建立和维护公正的司法体系。

3. 国际合作: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不仅适用于国内层面,也适用于国际关系。

国际社会应当通过合作和协调来促进全球范围内的人权保护。

这包括参与国际人权公约和条约,加强国际监督和问责机制,以及提供技术援助和支持来帮助其他国家改善人权状况。

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是建立公正、平等和自由社会的基础。

它强调每个人的尊严和价值,促进人类的福祉和发展。

这一原则也鼓励国家和国际社会共同努力,确保人权得到普遍尊重和保护,以实现一个更加和谐、稳定和繁荣的世界。

论人权的当代价值

论人权的当代价值

论人权的当代价值引言人权是当代社会最重要的价值观之一,对于维护人类尊严和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探讨人权在当代社会中的价值,以及其对个人、社会和国际层面的影响。

个人层面的价值人权对于个人的价值是不可忽视的。

每个人都有享有尊严、自由和平等的基本权利。

人权的存在使得个人能够自由发展、追求幸福,并在社会中取得公正对待。

个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宗教自由和受教育的权利。

这些权利的保护使得个人能够表达自己的意见,自己的宗教,并获得知识和教育。

人权的价值在于让每个人都能够以自己的方式生活,并充分发挥自己的潜力。

社会层面的价值人权的价值不仅限于个人层面,也体现在社会层面。

一个重视人权的社会是一个公正、和谐和进步的社会。

人权的存在促使社会对待每个人都公正平等,消除任何形式的歧视和不公正待遇。

人权的价值在于建立一个包容和平等的社会,使每个人都能够获得平等的机会,参与到社会发展中。

通过保护人权,社会能够实现长期的稳定和繁荣。

国际层面的价值人权也在国际层面上具有重要的价值。

国际人权标准的确立和维护有助于建立友好合作的国际关系。

尊重和保护人权成为国与国之间进行交流和合作的基础。

通过共同尊重和遵守国际人权标准,国际社会能够建立信任,促进和平与发展。

人权的价值在于促进国际社会的合作与繁荣,维护全人类的共同利益。

结论人权在当代社会中具有重要的价值。

它对个人、社会和国际层面都产生积极的影响。

保护人权有助于建立公正、平等和稳定的社会,促进国际关系的友好和谐。

我们应该致力于维护和推动人权的价值,使每个人都能够享有尊严和自由。

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国际人权保护

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国际人权保护

导致文化权利 内容 、 范畴难 以确 定。文化权利究竟应该包括 哪些具体权利 ,国际社会分歧较大 。文化权利的特殊性其次 国际人权保护与非物质文化保护存在着既统一又冲 突的 表现为文化权利与其他人权 的冲突大量存在 。由于法律对于 内涵 的不确定 性, 加之不同权利主体之间的利 关系。其 统一之处表现 为:作为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的主要 文化权利范 围、 内容的文化权利本身属于人权; 无论是 思想和宗教 自由、 发表 益差异 , 使 得文化权利与其他人权之间的冲 突不可避免。
人权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的必要条件 ,只有 符合 制、 损害其他人权, “ 女性割礼” 被国际组织要求废除, 而歌舞伎
国际人权法律文件规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才能为 国家和国 却被教科文组织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可见, 在非物
际社会所承认和保护。对于那些 违反 国际人权法律文件的非 质文化遗产的国际人权保护 中, 因行使文化权利而对于其他人
国际人权保护 的共 性, 而且具有鲜 明的特性 。
l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 国际人权保护 间关系 意见和接受信息 自由、 参与文化生活 的权利等个体人权, 还是 由于文化权利的特殊性,文化权利 国际人权保护非常复
自决权 、生存权和发展权等集体人权 都是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 杂 。其复杂性主要表现为文化权利与其他人权相冲突时的难 护的重要依据 。其对立之处表现 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人权 以评判处理。 在一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践 中, 当文化权利的 之间存在潜在 的冲突 。有些根植于文化实 践中的非物质文化 行使限制、损害其他人权时,怎么评判是否违反国际人权法 遗产违 反和损害 了基本人权 ,例如一些 国家或地 区的强制婚 呢 ?例如, “ 女性割礼” 虽然也是一种传统文化 , 体现 了这些国 家、 地 区的文化权利, 但是损害 了妇女、 婴儿的健康权。 因而世 姻、 女性割礼、 繁重服饰等风俗就违反 了妇 女的基本人权 。 鉴于 国际人权保护与非物质文化保护之间的上述关系, 非 界卫生组织认定“ 女性割礼” 是一种侵犯人权的行为 。 那么, 这 物质文化遗产 的国际人权保护 已经成 为国际法律文件 的基本 习俗是不可能被批准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并列入世界保护名 要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国际人权保护最直接 的国际法律依 录 , 国际人权保护组织 已经要求彻底革除求这一习俗 。再如 , 据是 《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 。该公约在有关非物质文化 歌舞伎是 日本典型 的民族表演艺术。 歌舞伎创立 时, 妇女可以 遗产 的定义 中规定, …” 本公约 中, 只考虑符合现有的国际人 参加表演 , 但是后来禁止妇女参加表演 。 歌舞伎禁止妇女参加

谈国家主权与国际人权保护——以公民权利为视角

谈国家主权与国际人权保护——以公民权利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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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经济 管理 干部 学 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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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 当 代 国 际 法 学 家 周 鲠 生 教 授 ( 8 7—1 7 ) 4中 18 9 1
为 主 权 下 的 定 义 是 : 主 权 是 国 家 具 有 的 独 立 自主 地 “
主 权 (o eeg t ) 又 称 国 家 的 主 权 。 第 一 次 系 sv rin y ,
统地论 述 国家 主 权 学 说 的是 1 6世 纪 的 法 国 学 者 博
念 ”“ 际 法 中 的 主权 : 国 际法 上 , 律 上 的人 是 ,国 在 法 拥有 主 权 和独立 的 国家 , 一 个 没 有 主权 的 国家 就 而 不 是 国 际 法 上 的 国家 … … 为 了 成 为 国 际 法 上 的 主 权
近现 代 以来 , 论 在 国际 关 系还 是 国 际 法领 域 无
为人类 共 同 的 敌人 。切 实 实 现 国 际人 权 保 护 , 强 加
国 , 个 国家必 须 能 够 对 特定 领 土之 上 的居 民行 使 一 管 辖权 , 且 对 领土 有法 律上 独立 的 统治 权 、 政管 并 行
理 权 和 控 制 权 。 2) 界 著 名 国 际 法 学 家 奥 本 海 ”( 世
作《 共 和 国》 , 主权 界 说 为 “ 内绝 对 的 和 永 久 论 )将 国 的权 力 ” 除 了 受 自然 法 和 神 法 的 限 制 外 , 受 任 何 , 不 限 制 。博 丹 认 为 是 主 权 者 是 君 主 , 的 主 权 学 说 属 他 中央 集 权 国 家 主 权 学 说 。 1 7世 纪 荷 立 法 学 家 格 劳 秀 斯 也 认 为 主 权 属 于 国家 。后 来 一 批 资 产 阶 级 启 蒙 学 者 如 霍 布 斯 、 梭 等 提 出 了人 民 主 权 思 想 。 卢

什么是人权?为什么需要保护人权?

什么是人权?为什么需要保护人权?一、人权是什么?人权是指作为人类基本权利的权利和自由。

它们被视为所有人的普遍和不可剥夺的权利,无论性别、种族、宗教信仰、国籍、语言、政治观点、社会地位或其他类别的差异。

人权包括但不限于生命权、言论自由、思想良知自由、信仰自由、财产权、教育权、劳动权等。

二、为什么需要保护人权?1.人权保障人的尊严人的尊严是有价值的,每个人都应该被尊重和受到平等的待遇。

人权保障了人们的尊严和平等,使人们不受歧视和压迫。

2.人权推动社会发展保护人权有助于促进社会的稳定和繁荣。

一个公正、平等的社会有助于人们追求自己的梦想和创造潜力。

3.人权推动法律发展许多国家制定了法律来保护人权,人权保障使法律更加完善和具有可执行性。

同时,法律也可以更好地保护人权。

4.任何人都可能成为需要保护的对象任何人都可能成为冤假错案的受害者,或者遭压迫和迫害的对象。

适当的人权保护机制可以帮助那些处于弱势和脆弱地位的人,为他们争取公正和尊重。

5.人权具有国际化和普遍性许多国家和区域都已经制定了自己的人权法律和标准,同时也有许多国际组织致力于保护人权。

人权的保护不仅仅是一个国家的责任,更是全球社会共同的责任。

在保护人权方面,全社会,尤其是政府部门应该起到重要作用。

政府应加强法律保护,建立健全的人权检查机制,鼓励公众监督和制约。

同时,也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参与,唤醒每个人对于人权的意识和支持。

总之,人权是人类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它不仅是每个人的权利,也是全社会的责任。

只有在公正平等的社会和法律环境下,人权才能真正得以保障,在人权的保护下,人类社会才能稳定和繁荣。

跟人权有关的小知识

跟人权有关的小知识人权是指个体拥有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是每个人天生具有的,不论国籍、种族、性别、宗教、语言、政治观点、社会身份等都应该受到平等对待。

下面将介绍一些与人权相关的小知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人权的重要性和保护人权的意义。

一、什么是人权?人权是指个人基于其人类身份享有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这些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生命权、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思想权、财产权、教育权、工作权等。

人权是每个人的天赋,应得到平等对待和保护。

二、人权的普世性人权是普世的,即适用于全人类。

不论地域、文化、经济状况,每个人都有权享受这些基本权利。

国际人权法的制定和各国签署的人权公约都是为了保护和促进人权的普世性。

三、人权与民主的关系人权与民主密切相关,民主制度为人权的实现提供了保障。

民主制度保障了公民的参与权利和表达意见的自由,使人权得到更好地保护。

人权和民主是互相依存的关系。

四、人权的分类根据国际人权法的划分,人权可以分为政治权利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两大类。

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言论自由、结社自由等;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包括工作权、教育权、健康权等。

五、人权的保护机制为了保护人权,各国和国际社会建立了一系列的人权保护机制。

例如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国际刑事法庭等,这些机构负责监督和调查人权侵犯行为,并对侵权者进行制裁。

六、人权的普及教育为了提高公众对人权的认识和意识,各国开展了人权的普及教育活动。

通过教育,人们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提高对他人权利的尊重和保护意识。

七、人权的挑战尽管人权得到了广泛的认同和保护,但在现实中仍然存在着各种人权挑战。

例如贫困、歧视、战争、恐怖主义等都是人权的威胁。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各国需要加强合作,共同推进人权的实现。

八、人权与可持续发展目标人权与可持续发展目标密切相关,人权的实现是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各国在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过程中,应将人权作为核心价值和基本原则,确保每个人都能平等享有发展成果。

九、个人对人权的责任保护人权不仅是国家的责任,个人也有责任为人权发声、行动起来。

人权高于主权论

(1)什么是“人权高于主权论”“人权高于主权论”是20世纪90 年代在美国理论界最先形成的一种人权理论。

这一理论主要有三方面内容:一是人权不是一国内部管辖的事情,人权是没有国界的。

如果一个国家有不尊重人权的现象,别国均可以关心或干涉。

二是国家主权应当受到限制和弱化。

三是“不干涉内政原则”已经过时,要让位于人权保护这一更高目标。

国际社会有权对世界任何国家的人权状况予以关注和采取行动。

为人道主义干涉目的而使用武力是符合国际人权法的。

(2)人权问题在本质上是属于一国内部的事务,人权高于主权论一提出,在世界范围内引起强烈反响,我国和广大发展中国家表示坚决反对这一理论。

我国人权理论认为,人权问题本质上是属于一国内部管辖的问题,尊重国家主权和不干涉内政是公认的国际法准则,适用于国际关系的一切领域,自然也适用于人权问题。

首先,人权具有国际保护的一面。

在联合国成立以前,人权问题纯属内政,因为公民享有哪些权利,以及如何保障这些权利,几乎完全是国内法规定的事项。

现在,人权成为国际人权公约的规定的事项,各国如何对待其公民要受到国际人权法义务的限制。

在今天,各国已不能以国内事项为借口反对国际人权保护。

第二,国际人权保护是建立在尊重国家主权基础之上的。

一个国家的人权问题主要是靠主权国家自己采取政治、经济、法律、行政教育等手段来解决。

未经主权国家的明示同意,国际人权公约规定的国际监督程序,对该国不发生拘束力;即使成为某项国际人权公约的当事国,也只有在用尽国内救济办法后,国际机构才会受理有关的人权申述。

对于这种不“纯属”但“本质上属于”国内管辖的事项,不干涉内政原则是适用的。

它的国际法根据就是《联合国宪章》第2条第7款:“本宪章不得认为授权联合国干涉在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国内管辖的事项。

”离开了主权国家的尊重和合作,就谈不上人权的国际保护。

人权为什么需要国际保护?因为主权有滥用和失控的可能,而一国大规模侵犯人权,最终会导致国际冲突和战争。

论非洲人权法对国际人权保护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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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亚外 , 已有 5 2国批准了该宪章 。 …根据该宪章 , 非洲建立了“ 非洲人权和民族权利 委员会” 作为人权
保 护 的执 行 机构 , 建立 了相应 的人 权保 护 机制 。为了 进一 步促 进人 权 和 民族权 利 的保 护 , 洲 开始 筹 并 非 建 “ 洲人 权 法 院 ” 关 于建 立 非洲 人权 法 院 的议 定 书》 非 。《 的相 关规 定完 善 了 国际人 权 法 的 主 体体 系 。2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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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洲人权保 护 ; 际人权保护 ; 迪作 用 非 国 启
中 图分 类 号 :0 2 D 8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 编 号 :0 1— 3 X(0 2 0 0 2 0 10 7 3 2 0 )6— 0 4— 4
On t e c n rb t n ma e b rc n h m a i h sl w o h o t i u i d y Af ia u o n rg t a t
和 发 展 做 出 了彪 炳 史册 的 贡 献 。 非 洲 人 权 保 护全 的 申诉 权 , 富 和 完善 了 国 际 人 权 法 的 丰
主体体 系。非洲人权保护 的理论和 实践对人权 的 国际保护有 着重 大的启迪作 用 , 必将有 力地推 动 国际人 权保 护 的进 一
为 了促进 人 权 和 民族 权 利 , 使这 些权 利在 非洲 得 到 有 效 保 护 , 洲 统 一 组织 于 18 非 9 1年 6月 通 过 了 《 洲人 权 和 民族 权利 宪 章 》 18 非 ,9 6年 l 0月宪 章正 式生 效 。到 19 99年 , 非洲 5 3个 独 立 国 家 中 除厄 立 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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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权的国际保护
二战以后,国际社会越来越重视人权,重视人权的国际立法。

随着国际社会联系的日益密切,国际人权的保护问题不仅成为国际立法的热点问题,也成为国际政治、国际关系中的热点问题。

国际人权的保护随着国际社会的发展也在不断的发展。

在这里我从以下几点来分析人权的国际保护问题:
一、关于人权国际保护的历史发展及背景
联合国成立的这一年可以作为在世界范围内进行人权保护的起点。

在这以前没有系统的国际法律规则旨在使国家负有义务尊重一系列人权。

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是第一个世界性的系统阐明人权的国际文件。

尽管宣言作为联合国大会的决议,本身不具有条约那样的法律拘束力,但是宣言作为所有人民和所有国家努力实现的共同标准,因而构成了后来在联合国系统内制定人权国际文书的重要基础。

经过了国家实践的过程,宣言亦成为了习惯国际法。

1966年在联合国主持下由各国签署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其任择议定书表明了国际人权法的初步形成,因而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这三个法律文件连同《世界人权宣言》构成了“国际人权宪章”,是现代国际人权法的基本文件。

到目前为止,仅联合国系统内通过的有关人权和基本自由方面的宣言、建议、公约及决议等国际文件就有70多件,其中条约20多件。

这些条约涉及到国际人权的各个方面,因而在世界范围内形成了有关人权保护的条约体系。

与此同时,还形成了广泛和多层次的国际人权保护的实施制度。

二、国际人权保护的进步意义
纵观人类历史的发展,尽管人是社会的主人,但长久以来人的基本权利并没有得到有效尊重和保护。

直到近代,新兴资产阶级为反对封建压迫首次提出人权问题并高举人权保护大旗,领导广大人民群众开展了反对封建专制的资产阶级革命。

革命成功后,又相继将人权的保护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然而,资产阶级并不是普遍人权的保护神,而且在特定时期还严重践踏了人权。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二战期间日本法西斯在我国犯下的滔天罪行,德国纳粹对犹太人的种族灭绝,使得人的最基本的生存权都被剥夺。

二战的暴行在全世界范围内激发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新高潮,促成了国际关系的“人权觉醒”。

因此,二战之后人权的保护被正式提到国际层面,并陆续以国际法形式将其固定下来。

国际人权保护得到了很大发展。

世界绝大多数国家都加入了国际人权保护的有关公约、条约,并通过国内立法等措施以履行其承诺的国际义务。

时至今日,人权保护已被大多数国家接受并执行。

三、我国关于人权的国际保护的相关问题
我国作为世界上影响力及国际作用很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对于人权的国际保护的态度及做法影响到世界人权以及国际间的人权保护,所以对于我国对人权的保护的态度相当重要。

中国作为国际社会的一员,积极参与国际人权活动,对国际人权的保护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我国一贯尊重并保护基本人权。

我国向来尊重和支持联合国对普遍促进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努力,尊重和保护基本人权,中国的人权已经制度化、法律化。

中国的人权立法从中国的实际出发,以解决中国的现实问题为中心,将中国所缔结或参加的有关人权问题的条约转化为国内法上的个人能直接享受到的权利,并通过行政、司法等国家机关保证实施,使人权国际保护方面的内容能在我国国内最终得到实现。

但是我们应当认识到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这方面不仅反映在经济上,也反映在政治发展、社会发展等诸多方面。

而且尽管我国历史悠久,但却基本没有人权保护的传统。

几千年的封建专制,没有经历现代资本主义就直接进入社会主义,人权的发展还很不完善。

相对于经济的发展,社会发展相对滞后,人民内部矛盾凸显,由拆迁、征地等造成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由执法不公造成的孙志刚案、佘祥林案等侵犯人权的事件屡有发生。

这的确是我们目前存在的客观问题,我们必须正视,不能回避,也不应回避。

我国自身人权保护以及我国关于人权的国际保护的相关问题的解决任重而道远,要真正的保护人权就必须正视人权而不是将人权放于嘴边,见诸于舆论宣传的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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