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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的通知-济政发〔2015〕14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的通知-济政发〔2015〕14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的通知济政发〔2015〕1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现将《济宁市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济宁市人民政府2015年6月15日济宁市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专职消防队建设和管理,提高专职消防队伍火灾扑救、应急救援和火灾预防能力,维护公共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山东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专职消防队伍的建设、管理、使用和保障。

本办法所称专职消防队,是指各级人民政府组建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和企业事业单位组建的单位专职消防队。

政府专职消防队是指由政府组建,具有社会公益性质,以政府财政保障,承担防火、灭火和应急救援任务的专业化、职业化队伍;单位专职消防队是指由企业事业单位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建立的专职消防队伍。

本办法所称政府专职消防员包括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是指在政府专职消防队和补充到公安消防队专职从事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火灾预防等消防工作的非现役人员;消防文员,是指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和乡(镇、街道)消防管理机构专职从事宣传培训、文书档案管理、窗口受理和协助消防监督管理等工作的非现役人员。

第三条政府专职消防队应当遵循单位公益性质、人员合同用工、经费财政保障、管理消防为主的建设管理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统筹发展、覆盖城乡的工作方针和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的方向。

2014年山东济宁市拟录用人员名单(第一批)

2014年山东济宁市拟录用人员名单(第一批)

兖州区委党史研究室 综合管理职位 兖州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中心 综合管理职位 兖州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中心 综合管理职位 兖州区中小企业局 经济管理职位 兖州区中小企业局 经济管理职位 兖州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法律服务职位 兖州区环境监察大队 行政执法职位 兖州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执法监察职位 曲阜市委政法委 综合管理职位 曲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综合管理职位 曲阜市司法局石门山司法所 社区矫正职位 曲阜市司法局吴村司法所 社区矫正职位 曲阜市司法局防山司法所 社区矫正职位 曲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财务管理职位 曲阜市教育和体育局 综合管理职位 曲阜市财政局 信息技术职位
备注
选调生 参照单位 参照单位 参照单位 参照单位
2014年济宁市拟录用人员名单(第一批289人)
序号 姓名 性别
现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
报考单位及职位
12 彭洁 13 陈鲁 14 李婷 15 石敏 16 李萍 17 康森林 18 杨文晗 19 刘辉 20 刘瑞旭 21 孔丽丽 22 王小双 23 古全亮 24 付永涛 25 张昕 26 韩阳阳 27 赵行方
男 山东师范大学 女 曲阜师范大学 女 山东师范大学 男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 女 新汶矿业职工大学 男 山东师范大学 女 潍坊学院 男 江西警察学院 男 济宁九巨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男 西安医学院 女 曲阜师范大学 女 曲阜师范大学 男 滨州学院 女 曲阜师范大学 女 山东理工大学 女 曲阜师范大学
曲阜市姚村镇 综合管理职位 曲阜市时庄街道 综合管理职位 曲阜市时庄街道 综合管理职位 曲阜市时庄街道 综合管理职位 曲阜市陵城镇 综合管理职位 曲阜市陵城镇 综合管理职位 曲阜市陵城镇 综合管理职位 曲阜市小雪街道 综合管理职位 曲阜市小雪街道 综合管理职位 曲阜市小雪街道 综合管理职位 曲阜市息陬镇 综合管理职位 曲阜市息陬镇 综合管理职位 曲阜市息陬镇 综合管理职位 曲阜市尼山镇 综合管理职位 曲阜市尼山镇 综合管理职位 曲阜市防山镇 综合管理职位

济宁市夜市摊位承包规定标准

济宁市夜市摊位承包规定标准

济宁市夜市摊位承包规定标准济宁市夜市摊位承包规定标准:(一)夜市经营营户须严格按照城管理部门划定的区域,在规定时间段内分类经营。

经营者自备垃圾清扫、收集工具,做到各类货物有序摆放,人走场地清。

(二)夜市开展经营活动期间,从业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经营用具消毒工作,若有发烧、咳嗽等不适症状,须第一时间就医治疗,严禁带病上岗。

(三)夜市经营户要诚信经营,严禁经营假冒伪劣商品、“三无”商品和危险品,严格遵守相关部门规定。

(四)夜市在经营时段,所有机动车辆不得进入疏导点经营,非机动车在划定的区域内规范、有序停放。

扩展:一、本合同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自主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二、具有出租权的出租方和承租方约定,由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夜市场地(包括摊位、铺位等)、相应设施以及服务,供承租方从事夜市经营,承租方向出租方交纳租金和服务报酬,可以自愿选择采用本合同示范文本。

三、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修改、增补。

实际使用时对合同文本进行了修改、增补的,应当删除“示范文本”字样。

四、夜市经济受季节影响较大,建议双方当事人充分考虑当地气候特点,合理约定租赁期限、租金等事项。

五、建议承租方在签订合同前,验看出租方的证照资质,确认其是否具有出租该夜市场地的权利。

建议出租方在签订合同后督促承租方根据规定办理相关证照。

建议出租方对持有下岗证、低保证、残疾证的承租方,优先考虑签约或者给予适当优惠。

六、当事人参照本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的,应当充分理解合同条款内容,并自行承担合同订立履行所发生的法律后果。

七、当事人对本合同示范文本的条款理解发生争议时,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合同条款进行解释。

市场监管部门不负责对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进行解释。

八、本合同示范文本在吉林省范围内自公布之日起使用,其使用期至新版合同示范文本发布时止。

夜市场地租赁经营合同出租方(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职务:联系电话:承租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职务:联系电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章的规定,双方就夜市场地租赁经营相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济宁市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赋分

济宁市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赋分

济宁市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赋分(一)《济宁市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赋分参照标准》(教育系统专用,2009年修订,此赋分办法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一、量化赋分项目(最高计200分)(一)基本项目5项,最高计95分1、专业工作年限(最高计20分);2、学历及所学专业(最高计35分);3、任职期间年度考核赋分(最高计15分);4、外语成绩(最高计10分);5、任职期间继续教育赋分(最高计15分)。

(二)加分项目5项,最高计105分6、专业工作奖励赋分(最高计35分);7、荣誉称号赋分(最高计30分);8、教改实验和科研成果赋分(最高计10分);9、论文、著(译)作(最高计10分);10、专项加分(最高计20分)。

二、分项赋分标准1、专业工作年限赋分专业工作年限按周年计算,每满1年1分,超过半年按1年计算。

最高计20分。

2、学历赋分(2)后取学历计分,自取得学历起应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不足3年的仍按前学历计分;(3)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相近者,降2分;不一致者,降4分;(4)最高计35分。

3、聘任现职期间考核赋分按最近4年度的考核等次(以考绩档案和年度考核表原件为准)计分,年度考核优秀每年5分,合格每年3分,基本合格每年1分。

最高计15分。

4、外语成绩赋分60分以上或具有合格证计10分,符合放宽条件在50-59分之间的记8分,符合免考条件的记6分。

5、任职期间继续教育赋分以市人事局统一下发的继续教育证书中的记载为准,最近2个聘期(4年)内的继续教育学分有效,乘以15%计算,最高计15分。

继续教育学分平均每年应达到20学分以上。

注:①优质课二、三等奖、教学基本功二、三等奖的,依次降2分计分。

②只计任现职以来的成绩,同一业绩获得不同层次的荣誉,只按最高级别计分;③以奖励证书原件为准,一般应附原公布文件;④所在单位评选的以报主管部门备案为准,没有备案的,不予认可。

⑤中专教师获市级以上教师专业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分别按相应级别的优质课一、二、三等奖赋分。

2013年济宁市拟录用人员名单(第一批)

2013年济宁市拟录用人员名单(第一批)

2013年济宁市拟录用人员名单(第一批)
序号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1 2 3 4 5 6 7 8 姓名 马吉星 徐永攀 陈聪 谢国栋 汤涛 吴海彬 张舵 范涛 丁潇倩 李合莉 王晓寒 刘诗琳 孔娟 丰晓飞 张娇 孟常旺 苗乐 郭盼盼 张桂芝 姚婷婷 吴冠兰 性别 现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女 女 女 女 女 女 女 男 女 女 女 女 女 山东科技大学 北京博天糖业有限公司 曲阜师范大学 山东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山东师范大学 鲁东大学 山东理工大学 四川音乐学院 兖州市鼓楼街道办事处 山东财经大学 临沂大学 青岛滨海学院 中北大学 鲁东大学 曲阜市师范大学 曲阜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 临沂大学 济南大学 鲁能泰山曲阜电缆有限公司 报考单位及职位 兖州市大安镇机关 综合管理 兖州市大安镇机关 综合管理 兖州市颜店镇机关 综合管理 兖州市漕河镇机关 综合管理 兖州市小孟镇机关 综合管理 兖州市酒仙桥办事处 定向考录 兖州市颜店镇机关 定向考录 兖州市漕河镇机关 定向考录 兖州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中心 综合管理 兖州市委党校 行政管理 兖州市委党校 文秘 兖州市文物旅游局 旅游管理 兖州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法律服务 曲阜市司法局社区矫正 曲阜市司法局社区矫正 曲阜市书院街道机关 综合管理 曲阜市书院街道机关 综合管理 曲阜市王庄镇机关 综合管理 曲阜市石门山镇机关 综合管理 曲阜市石门山镇机关 综合管理 曲阜市吴村镇机关 综合管理 第 4 页,共 21 页 定向考录 定向考录 定向考录 参照单位 参照单位 参照单位 参照单位 参照单位 备注
2013年济宁市拟录用人员名单(第一批)
序号 24 25 26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姓名 杨加兴 王海 路苗苗 李顺 孙利强 王倩 张长松 翟楠楠 彭明杰 高发莉 徐慧慧 韩玉梅 刘蕊 薛玉洁 朱森 王昊天 梁秀丽 付淋 屈华 胡萌 尹磊 性别 现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 男 女 女 男 男 女 男 女 女 女 女 女 女 女 女 男 女 女 男 女 男 济南大学历史与文化产业学院 青岛大学 山东师范大学 山东政法学院 山东大学经济学院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兖州市山拖学校 山东师范大学 华侨大学 曲阜师范大学 山东师范大学 山东建筑大学 山东省兖矿集团兴隆庄煤矿 临沂市苍山县鲁城镇卫生院 济宁振宁集团 山东财经大学 曲阜师范大学 云南大学 曲阜师范大学 山东大学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报考单位及职位 任城区委党史研究室 综合管理 任城区旅游局 综合管理 任城区民间组织管理局 综合管理 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法制服务 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金融管理 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管理 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综合管理 兖州市委组织部 文秘 兖州市委组织部 财务管理 兖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综合管理 兖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财务管理 兖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安全监管 兖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经济管理 兖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经济管理 兖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文秘 兖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案件审理 兖州市委办公室 文秘 兖州市国土资源局 综合管理 兖州市民政局 综合管理 兖州市司法局新驿司法所 司法行政 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综合管理 第 3 页,共 21 页 备注 参照单位 参照单位 参照单位

济宁市城市规划管理(简明)技术规定

济宁市城市规划管理(简明)技术规定

济宁市城市规划管理(简明)技术规定济宁市城市规划管理(简明)技术规定(修订稿)第⼀条为了加强本市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于济宁市城市规划区内各项建设⼯程,管线⼯程的规划与管理。

第⼆条城市各项建设⽤地,按照城市⽤地分类与规划建设⽤地规定,城市规划确定的⼈均⽤地指标、⽤地性质和规模,在已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地段内进⾏。

⽆详细规划的按《种类建设⽤地适建范围表》执⾏。

⼀般办公区、⼯业区与居住区不得混建。

严格控制零星插建。

凡需改变规划⽤地性质的,须先提出调整规划,按程序审批。

第三条对新建、改建、扩建的低、多层建筑⼯程的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般居住建筑的容积率控制在1.5,建筑密度28%;办公建筑容积率控制在2.4,建筑密度35%;商业建筑容积率控制在2.8,建筑密度38%;⼯业建筑、仓库容积率控制在1.5,建筑密度35%。

第四条居住区按居住户数或⼈⼝规模分为居住区(3—5万⼈)、⼩区(7000—1.5万⼈)、组团(1000—2500⼈)三级。

居住区内住宅⽤地、公建⽤地、道路⽤地、公共绿地占总⽤地的控制指标分别为:居住区45—60%,20—32%,8—15%,7.5—15%;⼩区55—65%,18—27%,7—13%,5—12%;组团60—75%,6—18%,5~12%,3—8%。

为节约利⽤⼟地,改善城市景观,新建居住区应建设适当数量的⼩⾼层住宅或⾼层住宅。

沿主要⼲道不准建设多层商住楼。

第五条市区各类建筑均应进⾏配套绿化,树种、体量、造型要符合城市规划要求,新区建设绿化⽤地要达到40%—50%。

新建居住区和旧城改造住宅的配套储藏室必须建于底层,不得另建配套平房,以保证住宅区环境。

⼯业区绿化⽤地不低于总⽤地的30%;仓储区绿化⽤地不低于总⽤地的20%。

第六条建设⼯程须配建停车场,服务半径⼀般不得超过150⽶,并宜采⽤地下式或多层车库⽅式。

济宁市物业管理条例

济宁市物业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01.20•【字号】•【施行日期】2024.05.01•【效力等级】其他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物业管理正文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济宁市物业管理条例》已于2023年12月29日经济宁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于2024年1月20日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1月20日济宁市物业管理条例(2023年12月29日济宁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2024年1月20日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物业服务区域和前期物业管理第一节物业服务区域第二节前期物业管理第三章业主和业主组织第一节业主和业主大会第二节业主委员会第三节物业管理委员会第四章物业服务第五章物业的使用和维护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人等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促进和谐宜居社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物业服务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物业管理活动应当坚持党建引领、业主自治、专业服务、多方参与、政府监管、权责一致、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物业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立健全物业管理综合协调和执法责任清单制度,强化执法部门进小区执法的责任落实;应当将物业服务业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完善扶持、激励政策,推动物业服务行业专业化、产业化、规范化、市场化、智能化。

第五条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物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物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和物业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装配式建筑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装配式建筑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2.08•【字号】济政办发〔2016〕38号•【施行日期】2017.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装配式建筑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济政办发〔2016〕3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管委会(推进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市政府同意《关于推进装配式建筑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2月8日关于推进装配式建筑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为促进我市建筑行业转型升级,助推我市经济发展转方式、调结构,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推进装配式建筑加快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和“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以提升新型城镇化建设质量为导向,以工业化生产方式为核心,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创新体制机制,强化政策支持,合理布局产业园区,培育壮大产业集群,有效带动全系统产业链发展,实现建造方式从传统到现代的跨越。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主导相结合。

充分发挥政府规划引导和政策支持作用,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协同配合,有序发展装配式建筑。

(二)坚持发展装配式建筑与转方式调结构相结合。

既要做强现代建筑产业,加快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又要将其作为一项战略任务,为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打开突破口。

(三)坚持外引与内育相结合。

积极引进、推广、应用国内外装配式建筑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推动本地企业做大做强,不断提升我市企业自主攻关、科技研发能力。

济宁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资格量化赋分参照标准1

济宁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资格量化赋分参照标准1济宁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资格量化评分参考标准(XXXX修订版)1、量化评分项目(最高XXXX年(最高15分);2、学历和专业(最高35分);3、任职期间年度考核结果(最高15分);4、外语成绩(最高10分);5、计算机成绩(最高10分);6年继续教育学分(最高10分)(2)奖金项目4项,最高105分、7分,以及一项绩效荣誉(最高25分);8.获奖成果(最高45分)256篇+ 9年论文、作品(已翻译)和作品(最高25分);10、特殊积分(最高10分)二、分项分配标准1、专业工作年限分配256±199年从事专业工作,按年计算,每满一年扣1分,超过半年按一年计算最高分是15分2年,学历、分类、等级、学术价值、博士学位、35、30、33、28个硕士学位和25个以上双学士学位,XXXX年;不满3年的,按前一学位与后一学位之差的平均值加上前一学位的分数计算;(3)如果所学专业与所从事的专业不相似,则不得分3.根据最近4年的考核等级(以原绩效考核文件和年度考核表为准),聘用期的考核得分为。

年度考核优秀,每年5分,合格,每年2分,基本合格,每年1分最高分是15分4,外语成绩符合外语职称要求的规定扣10分5、计算机得分符合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的规定扣10分6.继续教育成绩256±199以市人事局统一颁发的继续教育证书中的记录为准。

在最后两个就业期(4年)内的继续教育学分应有效,乘以10%,最高为10分。

17,绩效荣誉、分项和分项、专业奖、行政奖励、劳动模范、市级部门(县市级部门、部级(行业)、厅级(行业)、县市级(行业)所在的国家级行业)、省级政府级和市级政府级单位、政府级乡镇政府级25152个,XXXX多年的成就,同样的成就获得了不同级别的荣誉,只有最高级别得分。

(2)以原获奖证书为准,一般应附上原出版文件;(3)可累积不同的表现荣誉,最高25分8.获奖成果分别授予个子级值,一、二、三、四、五、六、一等国家、二、三、一等省级、二、三、一等厅(局)、二、三、一等县(厅)级、二、四十五、四十、三十五、三十、二十五、二十、二十、十五、十三、四十、三十五、三十、二十五、三十、二十五、二十五、二十、二十、二十、二十、十五、十五、十五、十五、1 0 8 5 35 30 25 20 15 10 13 10 7 5 2 3025 20 15 10 7 8 7 25 20 15 10 6 4 20 15 10注:(1)获奖结果指国家认可的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杰出成就奖、丰收奖、杰出调查设计奖、杰出教学成就奖等。

济宁市市县乡机关公务员考试

济宁市市县乡机关公务员考试济宁市市县乡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 ]8号),现将济宁市市县乡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下同)及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部分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考范围和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四)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4年3月27日至1992年3月27日期间出生);(五)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专科毕业生);(六)录用主管机关规定的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法院、检察院、公安、监狱劳教系统招考公务员的资格条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公务员所在的部门或单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在我省县以下机关工作五年(含试用期)以上或在公务员岗位上获得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并累计工作两年以上的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能够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职位,其它已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能报考。

从选调生中考选补充工作人员的选调生职位报考条件为: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工作扎实,肯于吃苦,甘于奉献,工作创新意识强,干事创业,实绩突出。

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清正廉洁,作风正派,群众威信高。

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7年3月27日以后出生),(含)以前选调到基层,现在县(市、区)以下机关单位工作,经县(市、区)委组织部推荐、市委组织部审定,且符合报考职位专业条件(其中,参与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职务得到提拔,在试用期内的,不得报考)或具有职位所在部门工作经历,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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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学历
要求

中共济宁市委党校(参公岗位)选调生选调生职位1中文及相关专业,行政管理专业,法律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士及
以上

面向基层工作

的符合条件的选调生无0537-2883072

中共济宁市委党史研究室普通管理面向社会招考职位党史资料的整理、编纂、党史宣传教育1中文、历史学研究生硕士及
以上
不限无0537-2967035

济宁市残疾人联合会普通管理面向社会招考职位综合文字工作1文秘、中文专业研究生硕士及以上不限无0537-2253872
济宁市地震局普通管理面向社会招考职位负责全市地震监测和地震预报管理,震情速报,大震现场考察等1地球物理学、地质学、地质工程、勘察技术与工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不限无0537-2076121
济宁市畜牧兽医局专业技术面向社会招考职位负责兽医行政基础工作1预防兽医学专业研究生硕士及以上不限无0537-3290065
济宁市供销合作社选调生选调生职位普通管理岗位1不限大学本科及以上不限面向基层工作的符合条件的选调生无0537-2216650

考生报名咨询电话备注减免考务费人员现场认定地点: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红星中路19号,市政府院内,政府大楼东邻楼206房间)。咨询电话:0537-29679562012年济宁市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专业及学历要求招考单位名称招考职位名称招考职位类别招考职位简介招考计划学位要求招考对象其他报考
资格条件
专业要求
学历

要求

考生报名咨询电话备注2012年济宁市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专业及学历要求招考单位名称招考职位名称招考职位类别招考职位简介招考计划学位要求招考对象其他报考

资格条件

济宁市财政集中支付核算中心会计面向社会招考职位会计工作2财政学、财政税收、会计学、财务管理、财务会计、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士及
以上
不限无 0537-2606052

济宁市城市燃气安全检查监督站文秘面向社会招考职位文秘等办公室综合工作1中文、文秘、汉语言文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士及
以上
不限无0537-3239861

济宁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专业技术面向社会招考职位负责全市防汛抗旱综合管理工作1水文学及水资源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士及
以上
不限无0537-2323259

济宁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执法面向社会招考职位从事卫生监督执法一线工作1临床医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士及
以上
不限无0537-2655986

济宁市环境监察支队环境监察面向社会招考职位从事环境现场执法检查工作1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不限无0537-2342307

场认定地点:济宁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红星中路19号,
市政府院内,政府
大楼东邻楼206房
间)。咨询电话:
0537-2967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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