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证据收集的要求及基本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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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调查与取证案件调查取证的方法与技巧

法律调查与取证案件调查取证的方法与技巧

法律调查与取证案件调查取证的方法与技巧概述:在法律领域,调查与取证是解决案件纠纷的重要环节。

良好的调查取证工作能够提供充足、准确的证据,对于案件的胜诉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介绍法律调查与取证的相关方法与技巧,以帮助读者更好地进行案件调查取证工作。

一、确立调查目标在进行调查取证前,首先需要明确调查目标,确定所要调查的问题。

这有助于调查人员有针对性地收集证据,避免浪费时间和资源。

二、收集相关信息1.文献调查:通过查阅相关法律资料、先例案例等文献资料,了解案件的背景、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类似案件的判决结果,为后续的调查取证工作提供依据。

2.访谈调查:与相关当事人进行面对面的访谈,了解案件的细节和各方的立场。

在访谈过程中,应当注意记录当事人的陈述,以备后续使用。

3.现场调查:前往案件发生地进行实地勘查,记录现场情况并收集物证,并方便与案件各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的询问。

三、采用科学的取证方法1.证人证言:通过调查取证的过程中,收集并记录证人的陈述和证言,包括口头陈述以及书面陈述。

2.物证收集:仔细收集和保护与案件相关的物证,例如书籍、文件、照片、录音、视频等。

3.电子取证:对于涉及互联网、电子数据的案件,应当采用专业的电子取证工具和技术,以确保取得的证据可靠、完整。

四、保护证据的完整性为了保护调查取证的证据完整性,有一些重要的注意事项需要遵循:1.保持证据原貌:尽量避免在搜集证据的过程中对原始证据进行修改或破坏,以确保证据的可靠性。

2.确保证据链完整:在取证过程中,需要妥善保管证据,确保证据链的完整性,以免证据的可信度受到质疑。

3.合法取证:在进行案件调查取证时,需遵守法律的规定,确保取得的证据合法有效。

例如,遵循搜查许可、通知当事人等程序。

五、运用科技手段辅助调查取证随着科技的发展,调查取证工作也可以借助科技手段来完成,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证据的可信度。

例如,可利用视频监控、身份识别技术、数据恢复工具等帮助调查人员收集证据,同时还可以利用案件管理软件等工具对调查过程进行管理。

税务稽查条例操作规程(3篇)

税务稽查条例操作规程(3篇)

第1篇一、总则为了规范税务稽查工作,保障税收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维护国家税收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操作规程。

二、稽查对象与范围1.稽查对象:凡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2.稽查范围: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应缴纳的各项税款、费用和基金。

三、稽查程序1.稽查计划(1)根据税收法律法规和上级税务机关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年度稽查计划。

(2)稽查计划应明确稽查对象、范围、时间、方式、人员等。

2.稽查通知(1)稽查人员应提前3个工作日向被稽查单位发出稽查通知书。

(2)稽查通知书应载明稽查时间、地点、内容、要求等。

3.现场稽查(1)稽查人员应按照稽查通知书的要求,按时到达被稽查单位。

(2)稽查人员应向被稽查单位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

(3)稽查人员应按照稽查通知书的要求,对被稽查单位进行现场稽查。

4.调查取证(1)稽查人员应依法收集、整理与税收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据。

(2)稽查人员应采取合法手段,不得侵犯被稽查单位的合法权益。

5.稽查结论(1)稽查人员应根据调查取证情况,依法作出稽查结论。

(2)稽查结论应明确违法事实、法律依据、处理意见等。

6.稽查报告(1)稽查人员应按照规定格式,撰写稽查报告。

(2)稽查报告应包括被稽查单位的基本情况、稽查过程、稽查结论等内容。

7.稽查结果处理(1)稽查人员应将稽查结果及时上报上级税务机关。

(2)上级税务机关应根据稽查结果,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四、稽查人员职责1.稽查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熟悉税收法律法规。

2.稽查人员应依法履行职责,秉公执法,不得徇私舞弊。

3.稽查人员应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4.稽查人员应接受上级税务机关的监督和指导。

五、附则本操作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如有未尽事宜,由税务机关负责解释。

第2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税务稽查工作,保障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维护国家税收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操作规程。

稽查工作思路

稽查工作思路

稽查工作思路稽查工作是确保企业或机构内部管理规范、防止舞弊、维护企业利益的重要手段。

在进行稽查工作时,需要遵循一定的思路,以确保工作的有序性和有效性。

本文将详细介绍稽查工作的具体思路,从确定稽查目标、收集信息资料、分析数据确定疑点、现场稽查确认问题、处理处罚决定、汇总整理归档、跟踪整改落实、优化改进工作、提高效率及公正性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确定稽查目标在进行稽查工作之前,首先要明确稽查的目标。

目标的确立有助于确保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稽查目标的确定应根据企业或机构的实际情况和需要,综合考虑管理的要求、风险评估的结果以及资源的配置等因素。

二、收集信息资料收集信息资料是稽查工作的基础。

在进行现场稽查之前,应通过查阅文档、询问相关人员、利用信息技术等各种手段,全面收集与稽查目标有关的信息资料,包括企业的规章制度、业务流程、财务数据、员工情况等。

通过对这些资料的梳理和分析,有助于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和疑点。

三、分析数据确定疑点在对收集到的信息资料进行整理后,需要运用专业的知识和技能,对资料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比对。

通过数据挖掘和趋势分析等方法,发现异常数据和疑点,为下一步的现场稽查提供方向和重点。

在分析数据的过程中,应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避免主观臆断和偏见。

四、现场稽查确认问题现场稽查是稽查工作中最为关键的环节之一。

通过对疑点的现场核实,了解实际情况,收集证据,以确认问题的存在与否以及问题的性质和程度。

在现场稽查过程中,应注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尊重被稽查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和信息安全。

同时,应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稽查方案和方法,确保获得充分的证据。

五、处理处罚决定根据现场稽查的结果,需要作出相应的处理处罚决定。

处理处罚决定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进行,根据问题的性质和程度进行合理的裁量。

处理处罚决定应公正、公平、公开,维护企业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同时,应注意保护被处罚者的合法权益,避免滥用职权和违法处理行为的发生。

浅谈收集审计证据的基本要求和主要方法

浅谈收集审计证据的基本要求和主要方法

浅谈收集审计证据的基本要求和主要方法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收集、整理、分析审计证据,并据此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这是审计工作的核心,也是考核评定审计质量的关健。

审计署新颁布实施的《国家审计准则》第八十二条将“审计证据”定义为,审计证据是指审计人员获取的能够为审计结论提供合理基础的全部事实,包括审计人员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及相关情况和对确定的审计事项进行审查所获取的证据。

那么,审计人员收集审计证据有哪些基本要求和主要方法呢?一、收集审计证据的基本要求(一)审计证据的适当性适当性是对审计证据质量的衡量,它是指审计证据在支持审计结论方面具有可靠性和相关性,也即审计证据必须真实、可信,并应与所要实现的审计目标之间具有实质性联系。

审计人员在分析审计证据的可靠性时,应考虑以下因素:一是审计证据来源的独立性。

即审计人员从被审计单位以外独立第三方获取的审计证据比从其内部获取的审计证据更可靠。

二是审计对象内部控制系统对审计证据的影响。

即内部控制健全有效情况下形成的审计证据,比内部控制缺失或无效情况下形成的审计证据更可靠。

三是审计证据取得的方式。

即审计人员通过清查、计算、盘点等方式直接取得的审计证据,比通过其他间接方式取得的审计证据更可靠,从被审计单位财务会计资料中直接采集的审计证据,比经过被审计单位加工处理后提供的审计证据更可靠。

四是审计证据的表现形式。

如原件形式的审计证据比复制件形式的审计证据更可靠,审计人员取得的书面审计证据比口头证据更可靠等。

审计人员在分析审计证据的相关性时,应考虑以下方面:一是针对某一具体审计目标可以从不同来源获取审计证据或者获取不同形式的审计证据。

二是采用一种方法取得的审计证据,可能只与某些具体的审计目标相关联,而与其他具体审计目标无关系。

例如存货盘点的结果只能证明存货是否确实存在,数量是否准确,以及是否毁损及短缺,而不能证明存货的计价是否正确,也不能保证被审计单位对该资产拥有所有权。

证据收集的方法有哪些,收集证据有什么注意事项

证据收集的方法有哪些,收集证据有什么注意事项

证据收集的方法有哪些,收集证据有什么注意事项证据收集的方法:(一)询问。

(二)讯问。

(三)辨认。

(四)勘验。

(五)检查。

(六)搜查。

(七)实验。

(八)鉴定。

收集证据要注意(一)应明确取证方向。

(二)应迅速、及时地收集证据。

(三)应客观、全面地收集证据。

(四)应深入、细致地收集证据。

(五)调取证据时应严格遵守法定的权限。

刑事案件中,一般证据收集的工作都是由侦查机关来进行的,当然作为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也是需要实际实际对他们有利的证据才行,这样在诉讼过程中才能更好的提供辩护。

那证据收集的方法都有哪些呢?接下来,小编就这个问题为大家做详细解答。

一、证据收集的方法有哪些(一)询问。

询问是指执法机关或者律师要求当事人、证人或者鉴定人陈述自己了解的案情。

询问是任何案件中都经常使用的证据收集措施和方法。

(二)讯问。

讯问是指执法机关要求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或者刑事被告人如实交代案情的方法。

讯问的对象限于行政处罚案件中的违法行为人和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讯问的主体限于执法机关,不包括律师。

(三)辨认。

辨认是要求被害人或者证人在若干类似的物品、场所或者人中,挑选出自己曾经所见所闻的部分。

辨认的主体可以是案件中的被害人和证人,辨认的对象可以是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或者与案件有某种关联的人,也可以是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或场所。

(四)勘验。

勘验是指执法人员亲临现场,发现和提取证据的专门活动。

勘验主体限于执法机关,律师无权进行勘验。

从收集证据的角度来讲,勘验一方面是发现和提取各种物证的重要途径,另一方面勘验笔录本身也是证据的种类之一。

(五)检查。

检查是指执法机关依法对与案件有关的人身进行检验的专门活动。

检查的对象是活人的身体,又称为人身检查。

人身检查笔录是其主要的证据形式。

(六)搜查。

搜查是指执法机关依职权对与案件有关的场所或者人身进行强制性的寻查、寻找和提取证据材料的专门活动。

搜查的对象可以是场所,也可以是人身,还可以是车船等物体。

案件调查与证据收集的方法与技巧

案件调查与证据收集的方法与技巧

案件调查与证据收集的方法与技巧案件调查与证据收集是刑事司法活动中的重要环节,它直接关系到案件的侦破和司法公正的实现。

在进行案件调查和证据收集的过程中,需要运用一定的方法与技巧,下面将从几个方面阐述。

首先,某些案件需要通过外勤调查来收集证据。

外勤调查是指调查人员亲自进行现场勘查和面对面的询问,以获取案件相关的直接证据。

在进行外勤调查时,调查人员需要具备一些调查技巧。

例如,他们应该耐心倾听当事人的陈述,询问问题时要具体、清晰,并避免过分引导,以确保获得真实、可靠的证言。

此外,调查人员还应当掌握一些基本的勘查知识,如现场勘查的方法和流程,以及一些常见的痕迹的收集和保护等。

其次,技术手段的运用对于案件调查和证据收集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各种先进的技术手段被引入到了刑事调查的工作中。

比如,调查人员可以利用高清摄像机对案发现场进行拍摄,以便于日后进行事实的复核和判断。

此外,调查人员还可以利用计算机技术进行数据恢复和数据分析,以获取被告人的涉案信息。

然而,在运用技术手段时,调查人员也要注意保护被调查人的隐私权和合法权益,并避免滥用技术手段造成的不当干预。

另外,合理利用调查科学方法也是案件调查和证据收集的重要环节。

调查科学是从定量和定性两个层面对案件进行全面系统的调查研究。

调查人员在进行案件调查时可以运用一些科学的方法来获取证据。

例如,他们可以利用问卷调查的方式来了解案件当事人的心理状况和社会背景,以揭示案件的潜在动机和原因。

此外,调查人员还可以进行证据分析,对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进行系统研究和论证,以验证案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最后,跨部门合作和信息共享也是成功进行案件调查和证据收集的重要条件。

一些案件涉及领域广泛,需要多个执法部门协同合作才能有效侦破。

在这种情况下,调查人员需要与其他执法部门加强沟通与协作,及时共享机密和关键信息,以提高案件调查和证据收集的效率和质量。

同时,调查人员还要根据案件的需要,与法医、心理学家、鉴定专家等进行专业合作,以获取更加客观、科学的证据,进一步提高司法决策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证据收集方法

证据收集方法

证据收集方法引言:证据在法律领域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是确定案件真相和司法公正的基础。

为了确保证据的可靠性和合法性,我们需要运用科学有效的方法进行证据收集。

本文将介绍几种常见的证据收集方法,包括物证收集、口证收集和文证收集。

一、物证收集方法物证是指能够直接证明或者推定一个案件存在的具体物品、痕迹或者状况。

在收集物证时,我们应该遵循以下方法:1. 现场保护:在发现物证现场时,要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避免污染或破坏。

存火灾案例为例,我们可以立即将重要的物品封存,保留现场痕迹。

2. 摄影记录:利用摄影设备对物证的位置、数量、特征等进行详细记录。

照片作为证据的附属物,可以帮助法官和陪审团更好地理解案情。

3. 标记和封存:对于小型物证,我们可以使用标签或袋子进行标记和封存,以确保后续分析时不会产生混淆。

4. 链接证据:在物证收集过程中,我们应该尽可能地串联各个物证之间的联系,以便更好地还原案件发生的过程。

二、口证收集方法口证是指通过证人的口述陈述或者证言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种证据形式。

以下是几种常用的口证收集方法:1. 面对面询问:与证人进行面对面的询问,详细了解其所知道的案情。

在询问过程中,应该确保询问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笔录记录:在与证人沟通时,可以用笔录的方式对重要内容进行记录,以避免遗漏或混淆。

3. 音频、视频录制:在适当的场合和条件下,可以使用音频或视频设备对证人的陈述进行录制,以备后续分析和审查。

4. 反复核实:如果有多个证人提供相似或相反的证词,可以通过反复询问和核实的方式来确定证词的真实性。

三、文证收集方法文证是指书面文件或者文字记录,如合同、证书、报告等,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形式。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文证收集方法:1. 文件调取:通过法定程序和渠道,获取相关的文件、记录和档案,如银行账单、登记册等。

2. 文件复制:对于无法调取原始文件的情况,可以通过复印、扫描等方式制作副本,并确保副本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证据收集方法

证据收集方法

证据收集方法一、介绍在正式的法律程序中,证据是非常重要的。

证据的收集不仅需要具备一定专业知识,还需要严谨的方法。

本文将介绍几种常用的证据收集方法。

二、书面证据书面证据是指以文字形式记录的证据,例如合同、证书、报告等。

其收集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明确收集目标:根据案件性质和要求,明确所需的书面证据类型。

2.调取相关文件:通过法律途径,调取相关文件,例如合同、政府文件、公司文件等。

3.保全证据:对已收集到的书面证据进行保全,以确保其完整性和真实性。

4.整理归档:将收集到的书面证据按照时间顺序整理归档,方便后续使用和查阅。

三、物证物证是指案件中具有物质形态的证据,例如血迹、指纹、工具等。

其收集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确定收集范围:根据案件需要,明确需要收集的物证范围。

2.现场勘验:到达案发现场或相关场所,进行勘验,寻找可能存在的物证。

3.收集保全:对发现的物证进行收集和保全,避免污染和破坏。

4.标记记录:对物证进行标记和记录,包括照片、视频、文字等,确保其链条完整。

四、证人证据证人证据是指案件中证人提供的口述证据。

其收集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确定证人范围:根据案件需要,确定需要收集的证人范围,并与其联系。

2.合规采访:采用合规的方式对证人进行采访,遵守法律程序和规定。

3.记录笔录:对证人采访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包括证人的个人信息、口述内容等。

4.证人保护:确保证人的安全和隐私,避免对证人造成不必要的困扰和威胁。

五、技术证据技术证据是指通过科技手段获取的证据,例如视频、录音、电子数据等。

其收集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合法获取:确保通过合法手段获取技术证据,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鉴定分析:对获取到的技术证据进行鉴定和分析,确保其可信度和有效性。

3.数据保全:对电子数据等技术证据进行保全,防止被篡改或损坏。

4.提取呈现:将技术证据提取出来,并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呈现给法庭或相关方。

六、总结证据的收集对于法律程序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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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证据收集的要求及基本方法
稽查证据收集的要求及基本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税务机关调查税务违法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

这就是《征管法》赋予税务检查人员在查处涉税案件时有取证的权利,同时,也是税务检查人员对案件负责必须履行的义务。

在查处涉税案件的过程中,如何收集好证据达到精细化,是支撑案件形成处理决定的关键,稽查证据也就成为维系稽查执法威严的所在。

所谓证据,就是用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材料;而税务稽查中的税收违法证据,就是用以证明税收违法行为存在的各种真实的、具体的、形式符合规定的事实材料。

《征管法》实施细则又规定,用计算机记账的企业,其计算机输出的会计记录可视同会计账簿,居此,税务机关用计算机软件查账采集的电子数据,也可作为证据。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税务稽查过程,就是一个发现、查找、收集各种税收违法证据,并在整理这些收集的证据的基础上,作出相应的税务处理决定和税务处罚决定的过程。

因此,税收违法证据问题,是税务检查实施工作的中心和重点。

在税务稽查工作中,通常所说的税收违法证据问题,实际就是税收违法证据的收集问题。

如何收集合法有效的税收违法证据,据以查实发现的税收违法行为,是当前税务稽查工作的重要课题。

以下是本人对如何收集好税务稽查证据的一些粗浅认识。

一、稽查证据收集的基本要求
税务稽查活动的许多内容是围绕证据进行的,因此,在稽查过程中收集稽查证据必须做到:
1、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收集证据。

为了保证一切与涉税案件有关的或者了解案情的人员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和环境,防止偏差和错误,使收集证据的工作能够有效的进行,法律上对收集证据的程序和方法作了严格的规定,只有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收集证据,才能保证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才能取得反映涉税案件事实情况的证据,为正确认定案件事实提供可靠的依据。

2、广泛、切实的依据群众获取有价值的证据或线索,这是法律规定的收集证据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尤其在查处涉税举报案件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时,更要依靠知情人提供线索和证据。

3、收集证据必须及时。

涉税案件调查,取得证据是一项时间性很强的工作,只有抓住最佳的时机,才能取得最有价值的证据。

所谓及时,就是案发时或稽查过程中发现涉税违法嫌疑时,稽查人员要有快速反映意识,不失时机的收集证据。

及时是时间效率原则在收集证据中的客观反映,及时获取有效证据,是防止证据灭失的有效方法。

4、收集证据时应保证证据内容的客观、全面。

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一是要尊重客观事实,严格按照证据的本来面目反映客
观事实,不能用主观臆想替代客观事实,或者偏听偏信,随意取舍,更不能断章取义,歪曲事实,伪造证据。

二是收集证据的范围和内容要全面,也即对于能够反映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证据材料都应当收集,只有全面地收集证据,取得正反两方面的证据材料,才能全面了解案件事实的各个方面和全貌。

5、收集证据必须深入、细致。

对于每一个证据材料,要查明它的来龙去脉,对税务稽查时获取的证据材料要深入研究,仔细推敲,注意发现原取证材料的遗漏和不足,为对涉税案件正确定性和处理奠定基础。

6、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收集证据。

在涉税案件的调查取证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一些复杂情况和专门性的问题,靠办案人员的经验采用一般收集证据的方法很难达到目的,特别是由于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广泛运用,也使得实施涉税违法行为的手段更隐蔽,更具有欺骗性。

为了发现和获取证据,证实涉税违法事实的存在,税务稽查部门在调查过程中,根据需要可广泛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专门手段。

7、收集证据时调查取证必须与调查询问紧密结合。

调查询问作为一种常规的调查方法,在涉税案件证据收集过程中的广泛运用,历来是案件调查行之有效的一种基本方法,两者的有机结合,能拓宽获取涉税证据或线索的渠道。

二、涉税案件证据收集的基本方法
收集证据有很多方法,不同性质和类型的违法案件,收集证
据的方法也不同。

作为行政执法行为的涉税案件证据的收集,其基本方法主要有:询问当事人和证人或当事人、证人陈述、调取书证、调取物证、收集视听资料、勘验、鉴定、制作办案笔录等。

涉税案件的调查和处理,有其特殊性,在调查、取证、处理的过程中主要是围绕纳税人或涉税案件相对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发票获取和使用方法与行为以及纳税申报活动等进行的。

相对于涉税案件而言,其证据的收集方法归纳起来大致包括:检查、盘存、观察、查询、函证、协查、外调、计算、分析性复核和调节等。

1、检查:是指税务稽查人员对被查对象的会计资料、发票获取和使用情况、纳税申报情况和其他书面文件所进行的审阅和复核,是取得书证的一种常用方法,也是涉税案件证据收集的最主要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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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可运用于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账簿、报表、发票纳税申报资料等书面证据的收集。

2、监盘:是指税务稽查人员现场监督被查对象各种实物资产及现金、有价证券等的盘点,并进行适当的抽查和复盘,是取得实物证据的主要方法。

盘存可适用于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固定资产等财产物资的盘点,以及特定发票案件相关涉嫌作案工具和“发票”数量的盘点。

3、查询:是指税务稽查人员通过对被查对象内部和外部等
有关方面的调查、询问等了解相关检查事项的一种方法。

查询往往是在审阅、核对计算等检查方法不足以弄清事实真相的情况下而运用的一种方法。

对于查询结果应形成书面记录,重大的事项应由被查询人签字盖章。

4、观察:是指税务稽查人员对被查对象的生产经营场所、实物资产存放地点、经济业务会计核算场所和有关业务活动场所等进行的实地观察,是取得实物证据的一种方法。

5、函证:也称为函查,是指税务稽查机关和税务稽查人员通过向有关单位(包括税务机关)寄发询证函来取得证据的一种方法。

6、协查:是指税务稽查机关和税务稽查人员通过信函和网络等方式对涉嫌发票和相关的税收问题请求其他税务机关予以协助调查的方法。

协查主要适用于发票的检查。

协查包括异地协查和同城协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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