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投债发行条件和尽调清单

城投债发行条件和尽调清单
城投债发行条件和尽调清单

城投债发行条件及尽调清单

目前国家发改委核准的城投债发行主体遵循“21111”的原则,即每个省会城市可以有2家融资平台申请发债,国家级开发区、保税区和地级市允许1家平台发债,县级主体必须是百强县才能有1家平台发债;北京、天津、上海和重庆四个直辖市申报城投项目没有限制,但直辖市所属任一区仅可同时申报1 家。国家发改委正考虑允许非百强县发行城投债,并在考虑推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私募债。

城投债的发行条件亦即企业债券的发行条件。因此城投债的发行条件主要受《公司法2》、《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财金[2008]7号)、2010年6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10年11月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债券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规的约束。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类型企业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的40%;

3.最近三年可分配利润(净利润)足以支付企业债券一年的利息;

4.筹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所需相关手续齐全。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应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要求,原则上累计发行额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60%。用

于收购产权(股权)的,比照该比例执行。用于调整债务结构的,不受该比例限制,但企业应提供银行同意以债还贷的证明;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不超过发债总额的20%;

5.债券的利率由企业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但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不得高于同期限银行储蓄定期存款利率的40%);

6.已发行的企业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未处于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状态;

7.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城投债的尽调清单亦即企业债券的尽调清单

编号及文档名称是否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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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发行人基本情况调查

1-1 企业设立、历史沿革及基本现状

1-1-1 发行人设立时的政府批准文件、营业执照△1-1-2 发行人设立时的公司章程

1-1-3 发行人成立时的法律意见书、评估报告、验资报告、产权过户登记文件复印件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现行有效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等

1-1-4 发行人历次变更的营业执照、历次备案的公司章程以及相关的

工商登记文件

1-1-5 发行人现行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贷款卡复印件△1-1-6 截至目前,公司员工情况(人员总数、学历构成和职称构成)

1-1-7 发行人主营业务所涉及的行业特许经营许可证、专利、相关资质及认证复印件

1-1-8 到公司注册登记的工商局查询的公司历年工商登记档案、打印的最新企业基本情况查询资料

1-1-9 公司近三年工作报告(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等),投资管理部门、经营管理等部门的年度总结报告,下年度的工作计划

1-2 发起人、股东的出资情况

1-2-1 发行人设立及历次股本变动时的验资报告△1-3 重大股权变动、重大重组等情况

1-3-1 重大股权变动、资产注入、重大重组等事项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裁办公室决议(以下简称“三会”)决议文件、相关协议文件、政府批准文件、中介机构专业意见等

1-4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情况

1-4-1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简介(如为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如为自然人应提供国籍、永久境外居留权的说明)

1-4-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起人及主要股东持有发行人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或权属争议情况的说明及相关文件

1-4-3 发行人关于全部股东名称、持股数量及比例、股份性质的说明如有1-5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的情况

1-5-1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合营公司、联营公司的主要

业务简介及股权比例一览表

1-5-2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合营公司、联营公司的营业

执照、公司章程、最近一年的财务报表

1-6 资产权属及其独立性情况

1-6-1 拥有土地、房屋情况说明及列表△

1-6-2 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水面养殖权、探矿权、版权、特许

经营权等无形资产的权属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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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 资产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控制或占用情况的说明△1-7 商业信用情况

1-7-1 主要银行给予发行人的授信额度、主要银行信用评级情况

1-7-2 发行人获得的主要荣誉、奖励及处罚文件如有1-7-3 发行人相关的经营、管理、财务和政策风险如有2、业务与技术调查

2-1 最近三年的主营业务分析资料;公司业务板块构成、各板块最新经营情况介绍及各板块在主营业务收入和成本中的金额与比例(近三年及一期数据)、公司业务的地域分布

2-2 发行人所处行业特征、现状和前景分析,竞争态势分析,公司

的竞争优势和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

如有

2-3 发行人签署的重大合同清单,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各类合同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工程合同;抵押、担保合同;租赁合同;采购及销售合同

2-4 发行人近两年的生产经营情况总结材料

2-5 能够说明和证明发行人主要盈利模式和收入来源的法律文件■

2-6 发行人所占有的全部国有资产的国有产权登记证,以及发行人

取得该等国有资产的有关文件,例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

复、资产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政府无偿划转的文件等;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调查3-1 任职情况、简历、变动情况

3-1-1 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任职情况有关的

三会文件,监管部门对于上述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准或备案文件

如有

3-1-2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历(年龄、性别、学历、职称、履历、任职起止日期)

3-1-3近三年上述人员变动相关的决议文件

4、组织机构与内部控制

4-1 公司章程及规范运行情况

4-1-1 现行公司章程,历次修改公司章程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

4-1-2 发行人就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重大诉讼的书面说明

4-2 组织结构与三会情况

4-2-1 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图(参控股子公司、职能部门设置)及主要

职能部门职责简介

△4-2-2 近三年历次三会的会议文件

4-3 内部控制制度

4-3-1 各项业务及管理规章制度,如:战略规划制度、财务政策、投

资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制度、担保管理制度等

如有

4-3-2 会计管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制度、会计人员培训制度等)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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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财务与会计

5-1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5-1-1 发行人最近三年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5-1-2 下属子公司最近三年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5-1-3 披露的参股子公司最近三年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5-2 最近三年及一期内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内容、理由及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说明

5-3 收入及成本

5-3-1 发行人收入、盈利的产品构成、地域构成及其变动情况的说明

5-3-2 发行人主要产品近三年价格变动、销量变动表

5-3-3 发行人报告期主要产品的销量变化资料

5-3-4 补贴收入、税收优惠政策等相关证明文件△5-3-5 近三年来的主要成本构成

5-4 对外投资

5-4-1 近三年被投资公司的营业执照、审计报告、投资协议等如有5-4-2 近三年发行人内部关于对外投资的批准文件如有5-5 发行人及子公司、控股公司的融资情况

5-5-1 截至尽调前公司的担保结构(信用、抵押、质押、保证借款的

情况说明),公司最新月份银行对账单

如有

5-5-2 银行打印的最新贷款卡查询信息

5-5-3 已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的基本情况说明

6、业务发展目标调查

6-1 发展战略

6-1-1 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资料

6-1-2 历年发展计划及年度报告

6-2 业务发展目标

6-2-1 未来三年的业务发展计划、业务发展目标相关文件

6-2-2 募集资金投向与业务发展目标的关系如有

7、募集资金运用调查

7-1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资料

7-1-1 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7-1-2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三会决议

7-1-3 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或相关核准或备案

文件,环保部门相关批复,土地证等

7-1-4 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

7-1-5 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存在的风险(如:建设风险、成本风险等)如有7-1-6 关于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影响分析如有

8、风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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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重大合同(包括近三年已履行的对发行人有重要影响的合同)△8-2 诉讼和担保情况

8-2-1 与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相关的协议,法院或仲裁机构受理的相

△关文件

8-2-2 所有对外担保情况(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等)列表及合同△8-2-3 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函,说明近三年没有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

9、债券发行相关

9-1 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本期企业债券的决议性文件△9-2 发行人关于本期企业债券的请示△9-3 国资部门对关于允许本次发行本期企业债券的批复△9-4 发行人本次发行企业企业债券的其他中介机构(包括会计师事

务所、主承销商、信用评级公司等)最新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

■质证书

注:标△号为券商、律师都需要的文件;标■号为律师单独需要的文件。

企业债尽调清单-律师

关于秦皇岛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企业债券发行 律师尽职调查资料清单 说明: 1、本清单中所列的文件资料需由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及委派的律师(以下简称“本所”)提供,本所依据公司提供的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之资料依法出具本次公司企业债券发行的法律意见书,并将有关资料依法留备工作底稿之用,对于公司确实不能提供而本所已勤勉尽责又不能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对相关事项的法律性质或其合法性作出准确判断的,本所将发表保留意见并说明相应理由。 2、公司可以提供以下文件的复印件,但应保证复印件与原件相一致,并加盖公章及出具承诺函。公司及其控制的主体出具相关承诺函、说明函、保证函的出具日期应与本所出具法律意见书日期相同,政府证明函日期由相关政府部门具体签署。 3、公司提供的资料应页码连续无缺页,内容清晰可辨,公章等印章清晰可辨,自然人签署、相关盖章应真实、合法。 4、以下材料请公司尽最大可能提供,如经协商确认实属确实无法提供的,应说明未提供原因(将该符号“●”复制表格中),律师将依法采用问卷等方式等补充调查,最终由发行人签署确认。 5、本所可根据项目进展及报备文件的任何修改和国家发改委的反馈意见在本清单基础上出具补充清单,有关补充清单资料与本清单资料提供方式相同。 6、如无特殊说明所提供文件为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 编号及文档名称已经 提供 未提 供 未提供原因说明 认为 不适用 无此文件 1、发行申请的批准和授权 1-1 发行人对于本次发行的内部决议(根据公司性质可含执行层、决策层、最高权力机构的决策,含权力机构对执行机构 的授权内容)

1-2关于发行人的本次发行申请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复1-3 主管国资部门关于允许本次发行企业债券的批复1-4 其他分管部门关于允许本次发行企业债券的批复 2、发行人的主体资格 2-1 发行人最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如工商档案中已经具备则为不适用) 2-2 发行人现行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2-3 发行人设立至今全套工商档案 2-4 发行人设立至今工商变更登记表、董监高登记表及基本情况信息表 2-5 根据对发行人影响(如投资类)可添加合并报表子公司的上述2-1至2-4资料 3、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3-1 发行人三年连审的审计报告 3-2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及摘要 3-3 发行人对不存在已发行的企业债券延迟支付本息情况的承诺 3-4 发行人对近三年不存在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的承诺 3-5 发行人违法及重大违规调查表 3-6 发行人财务管理制度(可以为集合版) 3-7 发行人对自身财务会计制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承诺 4、发行人的设立 4-1 发行人设立至今全套工商档案(如前述已经提供则为不适用) 4-2 发行人设立至今工商档案中未收录的设立时的上级批复 4-3 工商档案中未收录发行人设立时有关股东的之间的合同或协议 4-4 工商档案中未收录发行人设立时有关法律意见书、评估报告、验资报告、产权登记、产权(股权或房地产等产权类)过户资料 5、发行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5-1 发行人现有股东(含中间层股东并追溯至实际控制人)的最新年检(或存续性证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存续登记证明文件)、最新版公司章程;如为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件及国籍、永久境外居留权的等证明) 5-2 发行人设立至今所有股东投入发行人注册资本的货币及非货币资产的验资、评估(或有)、审批或核准、产权过户等文件 5-3 发行人股东持有发行人出资或股份是否存在权属限制及权

城投债介绍

城投债介绍 一、城投债定义 一般是相对于产业债而言的,主要是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等投资目的发行的。城投债,又称“准市政债”,是地方投融资平台作为发行主体,公开发行企业债和中期票据,其主业多为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或公益性项目。从承销商到投资者,参与债券发行环节的人,都将其视为是当地政府发债。 二、城投债发行主体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从事政府指定或委托的公益性或准公益性项目融资、投资、建设和运营,拥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三、城投债审批部门 城投债主管部门:国家发改委 会签部门: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 四、城投债发行的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类型企业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2、企业发行的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40%。 3、全国财政收入百强县的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 4、最近三年可分配利润(净利润)足以支持企业债券一年的利息;(可建议市政府通过财政补贴等方式弥补发债主体前3年净利润) 5、募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所需相关手续齐全。 6、债券的利率由企业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但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7、已发行的企业债券或其他债务未处于违约或者延迟支付利息的状态; 8: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五、城投债的特点 (一)相对于发行人

1、融资规模大,期限长 企业债券的融资规模可以达到发行人净资产的40%。截至目前,单期企业债券的最大发行规模已达450亿元。企业债券属于中长期融资工具,一次发行中可以设置不同期限品种,能满足公司不同时段的资金需求。 2、成本低 企业债券是一种直接融资工具,省略了银行贷款的中间环节。 3、优化发债主体债务结构,降低长期筹资成本 从债务结构来看,银行贷款若成为发行人的主要筹资渠道,将造成发行人短期刚性债务余额较大,面临即期债务偿还压力。企业债券融资不仅能缓解短期偿还压力,同时还能降低长期筹资成本。 (二)相对于投资人 1、城投债信用风险较低 城投债由地方支持,与地方政府债券类似,城投债也是地方政府融资的一种方式,有一定的政府背景,信用风险较低。地方财政收入及债券所投项目产生的经营收益可以为本期债券提供充足的偿还保障。 2、收益具有吸引力 以近期发行的城投债为例,五年前AA+级城投债发行利率5.04%,比二级市场同等级企业债高出110基点。另外,多数债券利率具有期权特征,投资者具有回售权,发行者具有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对投资者有较好的保护。 3、利率市场化 对地方政府而言,城投债既不违反现有法律法规,又绕开人大审批,筹集资金更加市场化,相对于5.94%(5年及以上)的贷款利率来说更加节省了融资成本。 六、成本与期限 1、年财务成本在3.5%-7.5%之间 2、期限在5-15年(一般5、7、10、15年) 七、募集资金投向要求 1、募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原则上累计发行额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额的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尽职调查材料清单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尽职调查材料清单 以下资料清单系根据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备案的最新规定和要求编制而成,将作为大通证券策划发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及制作备案文件的基础材料。请贵公司及时提供以下资料,本公司将严格履行保密责任。 说明: (1)本清单中所述“发行人”或“公司”指贵公司。 (2)随着工作的深入,我们可能向贵公司进一步提出补充文件清单。 (3)如果本清单要求提供的某一项或多项文件并不适用于相关单位,不用提供。 (4)以下要求提供的文件资料,除非另作说明,应包括子公司或公司的附 属机构成立至今的所有文件资料。 (5)对文件资料中的有关问题,我们可能需要进一步咨询贵公司有关人员。 (6)如无特别说明,以下资料提供形式都为电子盖章版和纸质盖章版。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调查 1-1 公司设立情况 1-1-1 发行人设立时的全套工商登记资料 1-1-2 股东以实物资产、土地使用权、专利等非货币资产出资时办理移交手续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评估报告、资产交接文件、产权变更登记或备案文件,共同签署的资产清单。若未办理手续的,请公司书面说明资产移交情况。 1-2 公司存续期间变更情况 1-2-1 公司设立至今股东历次股权转让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股权转让协议。 (2)关于股权转让的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 (3)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如有)。 (4)资产评估报告或者审计报告(如有)。 (5)股权转让对价的支付凭证。 (6)股东变更登记的工商登记文件。 1-2-2 公司设立至今的历次增(减)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如有)

(1)增(减)资协议。 (2)关于增(减)资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 (3)资产评估报告、验资报告或者审计报告。 (4)付款凭证及资产评估。 (5)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证书和批准文件。 (6)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的工商登记文件。 1-2-3 公司历次资产重组、并购(含吸收合并)的股东会决议、协议、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如有)。 1-3 公司主要资产 1-3-1 公司财务基本账户、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 1-3-2 公司主要资产评估报告(如有);公司资产已抵押或质押情况 1-4 董监高基本情况 1-4-1 请提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资料,主要包括:(1)姓名及国籍;(2)性别;(3)年龄;(4)学历;(5)职称;(6)主要业务简历(7)曾经担任的重要职务及任期;(8)在公司的现任职务。

【重磅】全国城投债发行情况一览

【重磅】全国城投债发行情况一览 大金所商学院-专家讲坛第十九讲『天风证券固定收益高级分析师高志刚』2017年:城投分水岭?课件和语音实录 已上传,点击阅读原文查看详细。 2016年上半年,我国城投债发行政策仍延续宽松导向,发 行规模不断扩大,发行主体逐渐增多,但主体资质有所下沉。建议完善信息披露内容、提高信用级别区分度、建立健全风险预警体系、防范风险。 2016年上半年城投债相关政策情况梳理 2016年是我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和推进结构性改革 的攻坚之年,也是稳增长压力下地方政府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的过渡时期。因此,2016年上半年城投企业融资政策仍维持2015年4月以来的宽松导向,地方政府融资“修明渠、堵暗道”,加强风险管控措施并妥善化解存量债务的政策仍在延续,地方政府置换债券规模继续增加,基建投资托底经济增长的局面仍旧持续,监管层“保障在建项目后续融资”的政策继续 推行。 (一)妥善化解存量债务,避免发生系统性风险 2016年上半年,国家延续积极的财政政策,地方债置换范 围扩大、进度加快,为城投企业持续融资腾挪空间。2015

年12月财政部《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依法妥善处置或有债务”,在符合相应条件的情况下可将或有债务转化为政府债务;随后发布的《关于做好2016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通知》(财库〔2016〕22号)重申,将符合条件的或有债务纳入置换范围,有助于缓解被认定为或有债务部分的城投企业债务到期周转压力。(二)继续推进重点项目投资建设 在稳增长压力下,相关部门陆续出台指导文件继续推进重点项目建设。2016年2月,《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先后发布,分别指出“新型城镇化是最大的内需潜力”、“强化城市规划工作”;3月,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棚户区改造相关工作的通知》(财综〔2016〕11号),要求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棚户区改造;国家发展改革委于3月和6月分别发布《关于印发2016年停车场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发改办基础〔2016〕718号)和《关于加强干线公路与城市道路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发改办基础〔2016〕1290号),提出“对停车场建设项目发行专项债券予以积极支持”、“加强干线公路与城市道路有效衔接。(三)规范现有业务运作模式,拓宽城投企业融资渠道 在过渡期内,“规范城投企业融资方式、推动城投企业市场化

公司债券法律意见书尽调清单

公司债券法律意见书尽调清单Due diligence list of legal opinions on corporate bonds

公司债券法律意见书尽调清单 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文档根据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关于XXX公司 债券发行尽职调查清单 致:XXX公司 四川金援律师事务所(以下分别简称“金援律所”)分别作为20xx年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债券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接受公司委托,为公司20xx年公司债券发行提供专项融资及法律服务。金援律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出具债券募集说明书、法律意见书所需支持性文件资料初步提出以下清单,请公司协助提供。我们将根据实际需要,及时提出补充文件清单。 尽职调查清单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贵公司的相关资料信息 公司设立时的批准文件、合同章程以及投资协议;

关于公司历史沿革的说明及历次变更涉及的审批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市政府及市国资委的相关审批文件、公司历次验资、资产评估核准备案、工商变更登记等文件); 公司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经工商管理机构备案的现行有效的章程; 公司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书及变动登记表; 公司国有资产授权经营证书(如有); 公司从事业务所必须的许可证和登记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财政登记证、海关登记证等及其他类似证照的正副本(以上证照如需要年检,请提供经年检的相应证照); 行业特许经营许可证(如有)、外汇登记证(如有) 公司关于主营业务的说明; 公司的股权结构及与子公司(包括控股和参股)投资关系结构图; 公司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子企业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及验资及评估报告;公司内部组织机构或职能部门设置图;

各类债券发行条件.

各类债券发行条件(完整版) 本文来源:企业上市 一、地方政府债 1、法律法规依据:《预算法》、《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办法》 审核机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审批发行流程: 经国务院批准,2014年上海、浙江、广东、深圳、江苏、山东、北京、江西、宁夏、青岛试点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其他地区仍由财政部代理发行、代办还本付息。 审批程序:国务院确定地方债务的限额,报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下达,省级政府按国务院下达的限额举债,作为赤字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发行流程:首先要获得中央政府的批准,其次是要在本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上通过,然后才能真正进入市场操作阶段,向债券承销机构公开招标发行。 二、短期融资券 1、法律法规依据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等 审批机构: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 审核方式: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审批注册后报人行备案 2、申请条件

(1)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2)具有稳定的偿债资金来源,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 (3)流动性良好,具有较强的到期偿债能力; (4)发行融资券募集的资金用于该企业生产经营; (5)近三年没有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 (6)近三年发行的融资券没有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 (7)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和募集资金的使用偿付管理制度; (8)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3、发行条件 (1)发行人为非金融企业或者金融行业,发行企业均应经过在中国境内工商注册且具备债券评级能力的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并将评级结果向银行间债券市场公示。 (2)发行和交易的对象是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不向社会公众发行和交易。 (3)融资券的发行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承销,企业不得自行销售融资券,发行融资券募集的资金用于本企业的生产经营。 (4)对企业发行融资券实行余额管理,待偿还融资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5)融资券采用实名记账方式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央结算公司)登记托管,中央结算公司负责提供有关服务。

尽调清单

尽调资料清单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文件; 2、公司章程; 3、公司成立时间、注册资金及历史沿革相关资料; 4、主营业务情况的说明文件; 5、组织架构及下属公司概况; 6、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7、下属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二、公司近几年所处行业状况及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 三、公司近三年主营业务经营情况,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四、募集资金项目可研报告、项目批准文件 五、公司基本财务资料(近三年经审计的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可能请提供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1、会计报表的编制应该执行行业会计制度或者企业会计制度; 2、如果认为存在属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则应该提供合并会计报表; 六、财务状况说明 1、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及其增长情况说明; 2、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及其增长情况说明; 3、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及其增长情况说明; 4、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资本结构和财务结构及变化情况说明; 5、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长、短期借款及其增长情况说明; 6、公司所享受国家特殊税收和优惠政策的说明。

七、偿债资金安排的规划(还款计划、方式及资金来源) 1.公司发行债券存续期间的净利润或者现金净流量; 2.债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在债券存续期间产生的收益和现金流入; 3.银行担保和银行借款; 4.公司通过转让其他资产或权利取得的现金收入用于偿债。 八、反担保措施相关资料 1、实施抵押反担保的,应提供能够证明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范围、所在地、占有方式、产权归属等情况的有关文件材料;经具有资格的资产评估部门对抵押财产作出的评估作价报告等材料; 2、实施信用反担保的,应提供信用反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章程、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分配表等足以证明信用反担保人的资信情况及履约能力的文件材料; 3、其他反担保措施资料。 九、其他材料 1.公司与主要商业银行的关系; 2.主要借贷款银行及借款数额和期限,各主要银行给予的授信额度等。

企业对基金管理公司的尽职调查清单

天津海达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尽职调查清单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调查 说明:PE对企业尽调的同时,PE自身也应被尽调。国内只有少数专业的LP (例如社保基金、苏州创投母基金等)会做这样的事情,而需融资企业更需要对PE机构做“反向尽调”。成长期企业引入投资就如同结婚,结婚对象的选择是双方的,要互相了解,企业也需要真正去花时间挑选一个专业的、适合自己的、有风险意识的、能带来真正价值的、不但能锦上添花还能雪中送炭的投资者。反向尽调不失为在当前PE市场鱼龙混杂的情况下向对方展示自己的真正价值的最好选择之一。 1.公司背景 1.1.公司成立 1.1.1.请提供公司发起人协议、股东协议、批准证书以及与成立、组建及改组有关的政府批文,包括任何对该文件进行修改的文件; 1.1. 2.请提供公司成立的验资报告、出资证明和资产评估证明及/或产权登记证,公司现有注册资本及历次变更的验资报告、相关证明文件和工商变更登记证明; 1.1.3.请提供公司的章程; 1.1.4.请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1.2.公司简介 1.2.1.请提供公司对外的正式的公司介绍资料,包括企业经营宗旨、企业愿景、企业发展战略规划、构想等等; 1.2.2.请提供公司发展沿革资料及相关证明文件;

1.2.3请说明公司在风险投资行业的从业经验、行业内的影响力及相关证明文件。 1.3.部门设置 1.3.1.请说明公司目前部门设置及人力资源的配置; 1.3. 2.请提供公司各主要业务部门的职责描述、核心业务介绍和经营目标。 1.4.公司管理 1.4.1.请提供公司正式的组织架构图; 1.4. 2.请提供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主要成员背景资料(股东出资、股权占有情况及股东、董事简历/背景介绍); 1.4.3.请提供公司核心经营管理人员的背景资料(简历、经营业绩/评价); 1.4.4.请提供公司的业务管理模式,即对风险投资所做的项目管理,如投资对象筛选、基金管理模式、退出机制和风险控制等方面的管理。 1.5.其他 2.产品/服务 2.1.请提供公司已成功投资项目的介绍资料,收益率、投资企业经营情况等,请提供证明文件; 2.2.请提供公司目前管理基金的运作模式; 3.PE市场分析 3.1.请说明公司的主要投资方向,投资阶段,投资地域及规划; 3.2.请说明公司是根据什么,如何设定投资标准的? 4.PE市场营销 4.1.请列表说明公司主要的合作方;

互联网公司投资必备:尽职调查清单

尽职调查文件清单 说明: 1、请准备我们下表中要求的资料,并在正确的栏目中画勾以注明文件的准备情况。 2、本清单并非完全详尽,我们可能在分析已获取的资料和信息的基础上向公司索取进一步的资料。 3、全套工商资料请由公司在尽职调查前派人到工商局查询复印。除每年年检报告外,其余都应该复印下来。 4、公司及重要关联企业的财务账目必须在尽调前协商确定对尽调人员公开。 5、公司提供的资料必须是最新的、有效的资料,可以提供扫描件。 序号内容完成收集中不适用1.0 公司的基本情况 1.1 公司的全套工商登记材料 1.2 公司重要关联企业的全套工商登记材料(包括控股母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实 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1.3 公司最新的营业执照 1.4 公司所有关联企业的最新营业执照 1.5 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1.6 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税务登记证 1

1.7 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从业资质证书、生产许可证等 1.8 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外汇登记证 1.9 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其他证书(如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等) 1.10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关联自然人在公司任职情况和持股情况 1.11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投资设立的离岸公司全套注册文件及周年申报 表(如有) 1.12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投资结构图 1.13重大协议,如对赌协议、重要的战略合作协议等 1.14商业计划书 1.15公司重组方案和上市计划(如有) 2.0 公司的主要资产完成收集中不适用2.1 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实际控制人的土地、房屋产权证 2.2 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实际控制人的土地、房屋的抵押情况 2.3 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土地、房屋的租赁情况 2.4 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实际控制人的土地、房屋被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措 施情况 2.5 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重大机器设备清单及抵押情况(附相关的抵押合同和贷 2

公司债法律尽职调查清单(通用版)

法律尽职调查清单 公司债法律尽职调查清单 一、发行主体资格及历史沿革 1、公司最新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请提供三证 合一版本) 2、公司设立登记工商文件、历次变更登记工商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注 册资本、实收资本、住所、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 3、公司注册资本实缴证明(以非货币出资的情形适用),包括评估的相关文 件及权属转移至公司的相关证明 4、公司股东签署的现行有效公司章程 5、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材料, 主要包括:(1)姓名及国籍;(2)性别;(3)年龄;(4)学历;(5)职称; (6)主要业务简历(7)曾经担任的重要职务及任期;(8)在公司的现任职务。 6、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主要规章制度(含关联交易、公司财 务、会计、投资等制度)和部门介绍(纸质+电子版) 7、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关于最近三年及一期在工商、环保、土地、税务、 劳动、安全生产、消防、技术监督等方面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证明或说明与承诺 二、发行主体股权

1、公司完整的股权结构图(追溯至实际控制人,包含股权比例与股东名称) 2、公司各股东与公司之间以及股东之间关联关系的说明 3、公司股东持有的股权是否设定质押或者承诺设定质押,若设定质押请提供 相关主合同、质押合同及质押登记文件,以及相关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和相关审批文件等;若已解除质押,请提供解除质押的相关文件及登记文件 4、公司股东持有的股权是否存在被司法冻结或权属争议等限制其转让的情 形,若存在请提供该情形的书面说明和相关文件 5、公司股东持有的股权是否存在委托持股或代持等相关情况,若存在请提供 该情形的书面说明和相关文件 6、公司股东是否与第三人签订转让、回购所持公司股权的协议,若存在请提 供相关协议 7、公司关联方及关联关系的梳理 8、公司或其股东是否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资金,若属于请提 供登记备案相关文件 9、公司设立至今股东历次股权转让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股权转让协 议。(2)关于股权转让的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3)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如有)。(4)资产评估报告或者审计报告(如有)。 (5)股权转让对价的支付凭证。(6)股东变更登记的工商登记文件。10、公司设立至今的历次增(减)资材料(如有),包括但不限于:(1) 增(减)资协议。(2)关于增(减)资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3)资产

公司债券承销业务尽职调查指引模版

公司债券承销业务尽职调查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xx证券”或“公司”)开展公司债券承销业务(简称“公司债业务”)尽职调查的工作流程,明确尽职调查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公司及公司债券承销相关业务人员的勤勉尽责义务,提高尽职调查工作质量,有效防范公司债业务风险,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规范》、《公司债券承销业务尽职调查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自律准则,以及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相关管理制度,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公司债业务尽职调查,是指公司委派的项目组勤勉尽责地对发行人进行调查,以了解发行人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并有合理理由确信募集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以及核查募集文件中与发行条件相关的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过程。 第三条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和固定收益事业部所属前台业务部门、公司所属分公司(简称“公司债业务部门”)应为每个公司债券承销项目委派符合要求的项目组,并指派1名成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项目组负责人对尽职调查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四条项目组应遵循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根据本指引的要求并结合发行人的行业、业务、融资类型等实际情况,通过实地考察、查阅、访谈等方法,对公司债券发

行人进行尽职调查,以有合理理由确信发行人的公司债券募集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并核查公司债券募集文件中与公司债券发行条件相关的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 除对本指引已列示的内容进行调查外,项目组还应对公司债券承销业务中涉及的、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其他重大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债券发行申请文件和募集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指引对公司债业务项目尽职调查工作未明确规定的事项,遵照《投资银行业务尽职调查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对发行人公司债券募集文件中无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字人员专业意见支持的内容,项目组应当获得充分的尽职调查证据,在对各种证据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对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和披露的内容进行独立判断,并有合理理由确信所作的判断与发行人公司债券募集文件的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对发行人公司债券募集文件中有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信评级机构等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专业意见的内容,项目组应结合尽职调查过程中获得的信息对专业意见的内容进行审慎核查。对专业意见存有异议的,项目组应主动与其他证券服务机构进行协商,并可以要求其做出解释或出具依据;发现专业意见与尽职调查过程中获得的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项目组应对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复

投资项目尽调清单

项目尽调清单 一、公司现期相关文件 1.公司基本情况表(工商管理部门出具;涉及海外的,则由海外管理机构出具) 2.公司营业执照(加载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号、社会保险登记证号和统计登记证号的营业执照及其副本 3.公司获奖、荣誉证书及排名情况 4.公司组织结构 5.公司需前置审批的文件(如有) 6.其他相关情况 二、历史沿革的相关文件(工商登记的全部内档) 1.公司设立至今历次变更的审批文件及工商变更登记的相关文件 2.公司设立至今历次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公司的历次章程、《资产评估报告》及《验资报告》 4.公司设立至今历次重大决议的书面记录(依公司章程确定的有权机构做出的决议等)5.其他相关文件 三、公司的股权结构情况 1.公司股东(含原始股东)基本情况及说明(公司股东应披露至自然人股东)、是否存在代持、质押等情况 2.公司对外投资(被投资、被控制)情况说明,请附关联企业股权结构图及各关联企业依据本尽职调查提纲所列的设立、历史沿革等相关材料,关联企业包括公司母公司(含 海外,如有)、控股、参股、联营的企业及公司股东控股的企业。为联营企业的,还 应提供联营合同。 3.其他相关公司的情况及说明 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董、监、高、财务负责人)基本情况 2.公司的股东(公司股东应披露至自然人股东)与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亲属关系说明(直系、旁系三代以内亲属)、在外投资以及任职情况。 3.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五、公司资产情况 1.公司主要资产状况:如,土地、房产、在建工程、车辆、主要设备、无形资产(如商标、专利)等数量、购置价格、使用情况、成新率等;

债券市场各类债券发行条件汇总

债券市场各类债券发行条件汇总

第一部分?银行间市场各类债券发行条件总结一、地方政府债券 (一)一般责任债券 1、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二号) (2)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 (3)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5]64号) (4)关于做好2015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68号) (5)2015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15]47号) 2、监管机构 财政部 3、审批机构 国务院、财政部、地方人大 4、发行主体 地方政府 5、发行条件 一般债券期限为1年、3年、5年、7年和10年,由各地根据资金需求和债券市场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但单一期限债券的发行规模不得超过一般债券当年发行规模的30%。 6、审批方式 一般债券由各地按照市场化原则自发自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发行和偿还主体为地方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二号)的规定,举借债务的规模,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依照国务院下达的限额举借的债务,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7、发行流程 各地组建一般债券承销团,承销团成员应当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金融机构,具有债券承销业务资格,资本充足率、偿付能力或者净资本状况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二)专项债券 1、法规依据 (1)2015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15]32号) (2)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5]83号) (3)关于做好2015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85号)2、监管机构 财政部 3、审批机构 国务院、财政部、地方人大 4、发行主体 地方政府 5、发行条件 专项债券期限为1年、2年、3年、5年、7年和10年,由各地综合考虑项目建设、运营、回收周期和债券市场状况等合理确定,但7年和10年期债券的合计发行规模不得超过专项债券全年发行规模的50%。 6、审批方式 财政部测算分地区新增专项债券规模和置换专项债券规模,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各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在财政部下达的新增专项债券规模内,提出

股权投资尽职调查材料清单

股权投资尽职调查材料清单 (请尽量提供电子版或者扫描件材料) 一、公司基本情况方面的资料 1、公司概要(公司简介、公司章程、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2、企业资质和荣誉,请附相关证书复印件, 3、公司历史沿革 4、公司对外投资情况,请附上有关的股东会决议等文件, 5、其他关联公司情况 6、公司重要产权情况 6.1 商标情况,请附商标证书复印件, 6.2 土地、房产情况,请附土地使用权证、租房协议等复印件, 6.3 无形资产评估报告,如有请附上, 7、公司组织机构及管理机制 8、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股东名称、投资金额、股权比例以及历年资本的变动情况 9、公司员工情况 9.1 法定代表人简历 ,请附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9.2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主管财务人员及本次融资业务具体经办人员的简历 二、关于企业产品和市场情况方面的资料 1、主要产品分析,销售收入、销售量、单位售价、单位成本、毛利率的变化趋势, 2、营销策略、广告方案、销售网络、销售渠道和销售优势区域

3、产品获奖证书、高新技术产品认定书情况,请附相关证书复印件, 4、主要产品生产流程 5、前10大客户的年度销售额、所占销售总额的比例、回款情况 6、主要原材料供应商的情况 ,请附供应合同或者协议复印件, 7、外销,出口,的渠道、主要市场和趋势 ,请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8、公司重大的合同或协议 ,请附上复印件, 三、生产及质量管理 1、主要的生产设备数量、质量状况、先进程度、产能负荷度 2、未来的主要技术改造和设备投资规划 3、生产计划的制定、协调质量管理获得的认证、质量管理的体系、涉及的领域、质量人员的技术素质及关键检测设备的数量、先进程度 4、产品因质量问题退回及折让的历史与现状 四、技术及研发 1、技术研发人员的数量及专业素质 2、近3年新品每年研发的品种数量、新品的销售数量、销售收入以及占总销售收入的比重 3、企业产品和竞争对手的产品的技术性能比较 4、研发的技术设备配备情况 5、研发资金的投入金额 6、研发的方式,技术合作、技术交流、自主研发, 7、专有技术与专利技术 8、当前和以后三年的技术开发及研发项目一览表~并分析其先进性及效益 五、行业和市场情况的资料 1、行业概况

XX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项目尽职调查清单

大连XX发展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项目尽职调查清单 发行人:大连XX发展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评级机构:XX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XX律师事务所

关于尽职调查的说明 本次尽职调查的主要目的是对公司的基本情况及业务发展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对尽职调查的回答是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的基础。本清单是对公司的全面尽职调查,因此,在填写本问题清单时,请确保文字材料和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具体填写时,请注意如下问题: 1.本尽职调查清单采用WORD文档形式,请公司回答时以WORD文档格式直 接将每道问题的答案回复在相应问题的下面,以方便查找。请不要改变问题的顺序或修改问题本身。 2.请公司组织最了解具体情况的部门或人员准备材料,各项问题的回答需要如 实、准确、完整。 3.问题回答中涉及统计数据的,请给出数据使用的具体统计口径,以方便分析 比较。在涉及市场的统计数据时,请参考权威统计数据填报,并注明出处。 4.请公司根据本尽职调查清单的要求提供所列文件的原件或与原件一致的复 印件。 5.若公司对本清单所列文件及问题有疑问,请依据提问的精神而不是字面做出 回答或请咨询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提供的资料宁多勿少。 6.如有本清单未涉及的其他情况及文件,而公司认为该等情况及文件对本项目 有重要影响、请公司及时提供有关说明及文件。 7.本尽职调查清单随着我们的尽职调查的深入可能会发生变更或增加新内容, 届时我们将出具补充尽职调查清单。

8.除特别说明外,本次尽职调查涉及的各项事实陈述,请更新至2015年3月 31日。 9.文件整理、归档和装订要求 a)对于按照本清单已提供的文件,请在本清单上相应标注“已提供”;如查 明没有本清单列出的某项文件,请在本清单上相应注明“无”或“缺失”; 如公司尚未查明是否能够提供本清单列出的某项文件或稍后才能提供, 请注明“待查”或“待提供”;如果某项文件不适用公司,请注明“不 适用”。 b)书面资料请加盖公司公章,并请公司同时向我们提交一份电子文档,发 送至下表中标黑邮箱。 c)提供的文件请用文件夹统一装订,并在各文件夹首页附上本文件夹之文 件目录。文件资料统一用A4纸复印,复印件务必字迹清晰,左侧打孔,纵向装订。文件资料装订后,请在文件夹封面和侧面标明文件所属公司 名称、属于本清单所列的何类事项、以及文件夹序号。 如对问题清单存在任何疑问,请随时与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联系,确保在理解问题含义及意图后再进行回答。 XX证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股权投资尽职调查清单

股权投资尽职调查清单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调查(Basic Information) 说明:企业尽职调查是企业获得风险投资和企业上市的关键环节,直接影响到企业价值评估和项目的运作,请务必保证提供所有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同时尽职调查涉及企业各方面内部信息,是企业最高级的调查,请相关参与人员严格保守企业机密。 一、公司背景(Company Description) 1、公司成立 (1)历史沿革。请提供公司发起人协议、股东协议、批准证书以及与成立、组建及改组有关的政府批文,包括任何对该文件进行修改的文件;公司主要股东背景,情况。 (2)请提供公司成立的验资报告、出资证明和资产评估证明及/或产权登记证,公司现有注册资本及历次变更的验资报告、相关证明文件和工商变更登记证明; 2、公司简介 (1)请提供公司对外的正式的公司介绍资料,包括企业经营宗旨、企业愿景、企业发展战略规划/构想等等; (2)请提供公司发展沿革资料及相关证明文件。 3、部门设置 (1)请说明公司目前部门设置及人力资源的配置; (2)请提供公司各主要业务部门的职责描述、核心业务介绍和

经营目标。 4、公司管理 (1)请提供公司正式的组织架构图; (2)请提供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主要成员背景资料(股东出资、股权占有情况及股东、董事简历/背景介绍); (3)请提供公司核心经营管理人员的背景资料(简历、经营业绩/评价); (4)请提供公司现有的外部支持(法律顾问/财务顾问/健康顾问/投资顾问等)。 二、产品/服务(Product/Service) 1、请提供公司现有产品/服务项目的介绍资料(名称、介绍、服务对象、价格); 2、请说明公司现有核心产品/服务的优势、特点,以及经营成绩; 3、请提供公司正在开发的产品/服务项目的介绍资料,以及这些产品/服务项目的开发时间计划表; 4、请说明公司现在是否有知识产权开发,如有,请具体说明; 5、请提供公司现有无形资产资料(商标/知识产权/专利……)。 三、市场分析(Market Analysis) 1、请说明公司经营产品/服务属于哪一种行业,国家、地方对此行业的政策是鼓励的还是限制的,有无相关的文件或资料说明? 2、请说明公司目前经营产品/服务的市场规模、市场结构与划分,并请注明资料的出处或来源; 3、请说明公司是根据什么,如何设定目标市场的?

城投债划分标准

中债城投债定义及划分标准 城投债是指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筹集资金,由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从事政府指定或委托的公益性或准公益性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和运营,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发行的债券,包括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非公开定向融资工具(PPN)等。 城投债发行人原则上应满足以下几点标准: 1、发行人为地方国有企业; 国有企业包括特殊法人企业、国有独资企业以及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控股上市公司)。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是指政府或国有企业(单位)拥有50%以上股本,以及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拥有实际控制权(能够支配企业的经营决策和资产财务状况,并以此获取资本收益的权利)或依其持有的股份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上市公司。 中央国有企业、中外合资企业、民营企业、集体企业等不包含在内; 2、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应包含但不限于公益性或准公益性项目。 公益性项目是指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不以盈利为目的,资金来源主要为财政补贴,且不能或不宜通过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府投资项

准公益性项目是指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虽不以盈利为目的但可产生较稳定的经营性收入的政府投资项目。 公益性项目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1)、城市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包括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建设、园区开发、建设等; (2)、土地开发项目 包括土地整理、土地储备管理等; (3)、公益性住房项目 包括棚户区改造、保障房、安居房、安置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 (4)、公益性事业 包括垃圾、污水处理、环境整治、水利建设等。 准公益性项目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1)、公共服务项目 包括供水、供电(电力)、供气、供热等; (2)、公共交通建设运营项目 包括高速公路投资运营、铁路、港口、码头、机场(民航)建设运营、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城市交通建设运营等。 3、从事公益性项目的发行人,其发行的债券可直接认定为城投债;从事准公益性项目,但不从事任何公益性项目的发行人,如其经营性指标满足以下2个条件任意之一,则其发行的债券可被认可为城

各类债券发行条件(最强完整)

尽管近来债券市场行情步入震荡调整期,但一级招标结果显示债券需求依旧很旺盛。相信很多同学有意向多了解债券市场以及从事相关工作。笔者进行了以下整理。 一、地方政府债 1、法律法规依据:《预算法》、《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办法》审核机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审批发行流程: 经国务院批准,2014年上海、浙江、广东、深圳、江苏、山东、北京、江西、宁夏、青岛试点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其他地区仍由财政部代理发行、代办还本付息。 审批程序:国务院确定地方债务的限额,报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下达,省级政府按国务院下达的限额举债,作为赤字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发行流程:首先要获得中央政府的批准,其次是要在本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上通过,然后才能真正进入市场操作阶段,向债券承销机构公开招标发行。 二、短期融资券 1、法律法规依据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等 审批机构: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 审核方式: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审批注册后报人行备案 2、申请条件 (1)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2)具有稳定的偿债资金来源,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 (3)流动性良好,具有较强的到期偿债能力; (4)发行融资券募集的资金用于该企业生产经营; (5)近三年没有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 (6)近三年发行的融资券没有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 (7)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和募集资金的使用偿付管理制度;

(8)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3、发行条件 (1)发行人为非金融企业或者金融行业,发行企业均应经过在中国境内工商注册且具备债券评级能力的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并将评级结果向银行间债券市场公示。 (2)发行和交易的对象是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不向社会公众发行和交易。 (3)融资券的发行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承销,企业不得自行销售融资券,发行融资券募集的资金用于本企业的生产经营。 (4)对企业发行融资券实行余额管理,待偿还融资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5)融资券采用实名记账方式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央结算公司)登记托管,中央结算公司负责提供有关服务。 (6)融资券在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人之间的流通转让。 4、发行程序 (1)公司做出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决策; (2)办理发行短期融资券的信用评级; (3)向有关审批机构提出发行申请; (4)审批机关对企业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查和批准; (5)正式发行短期融资券,取得资金。 三、城投债 1、法律法规依据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改进企业债券发行审核工作的通知》等 审批机构:国家发改委 2、发行条件 (1)《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第12条和第16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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