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样本
2024年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制度范文一、背景介绍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菜市场作为城市居民获取新鲜蔬菜的主要场所,对保障城市居民的饮食安全和生活品质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当前一些菜市场存在管理不规范、食品质量不可靠、交易环境不清洁等问题,亟需制定有效的管理制度以提高菜市场的整体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管理目标1. 提高菜市场的卫生状况,确保食品安全。
2. 规范交易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
3. 提供良好的交易环境,提升消费体验。
三、管理措施1. 建立食品安全监管机制(1) 健全菜市场监管部门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协作机制,加强监管力量。
(2) 加强对菜市场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职业素养。
(3) 加强对菜市场销售蔬菜的检测和抽样监测,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蔬菜进行处罚。
2. 规范市场交易流程(1) 制定菜市场交易规则,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建立完善的市场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公布菜价和供应情况。
(3) 加强对菜市场经营者的资质审核,严禁无证经营和销售假冒伪劣食品。
3. 提升菜市场环境(1) 加强卫生管理,定期对菜市场进行清洁和消杀工作。
(2) 完善市场设施,确保菜市场的基础设施完好、安全可靠。
(3) 引导菜市场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提倡文明交易。
四、管理机制建设1. 建立统一的管理机构成立以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农业部门为主的联合管理机构,负责菜市场的综合管理和监督。
2. 建立市场监管系统建立菜市场监管系统,包括监控设施、监管人员和监管工具等,实时监测菜市场的运行状况,准确掌握市场情况。
3. 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建立菜市场的投诉处理机制,指定专门的投诉受理部门,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保护消费者权益。
4. 建立奖惩机制建立菜市场的奖惩机制,对规范经营、卫生整洁和食品质量可靠的经营者给予奖励,对违规经营、食品安全问题严重的经营者进行处罚,确保管理措施的有效执行。
2024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2024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制度范文[市场名称]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标准化菜市场的管理,提升市场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市场健康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基本依据第二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场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三条市场管理机构设立市场主任,具体分管政府管理事务。
第四条市场监督部门设立市场监督员,负责日常监督市场运营情况,开展巡查和抽检工作。
第五条市场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市场安全工作,防范和处理非法行为和突发事件。
第四章市场设施第六条市场设立标准摊位,便于买卖双方操作。
第七条市场设置冷藏设备,保证蔬菜的新鲜度和质量。
第八条市场设立公共厕所,提供清洁卫生的环境给消费者。
第九条市场设置消防设备,确保市场安全。
第五章卫生管理第十条摊位经营者必须按照市场要求保持摊位的整洁和环境的卫生。
第十一条摊位经营者必须定期进行卫生清理,保证没有垃圾和污水堆放。
第十二条摊位经营者必须经常整理并保持货物的卫生,避免肉类和鱼类等食品卫生问题。
第十三条市场设立健康证,摊位经营者必须持证经营,不得擅自经营。
第六章安全管理第十四条市场设立安全警示标识,明确标注安全出口和安全通道位置。
第十五条市场摊位经营者必须按照市场要求提供质量合格的食品,不得销售过期食品。
第十六条市场设置安全检测设备,对食品进行抽检,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第十七条市场设立安全巡逻人员,加强市场内部安全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七章违规处理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摊位经营者,市场管理机构有权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暂停经营等。
第十九条对于违反食品安全法规的摊位经营者,市场管理机构将依法移交相关执法机关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市场经营者在违规后,应加强对摊位经营者的监督管理,确保不再出现违规行为。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一条市场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市场运营情况和需要,对本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
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

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商务部财政部2009年6月16日印发商商贸发〔2009〕290号)一、范围本规范规定了菜市场设置与管理使用的术语和遵循的原则,规定了菜市场选址、场内环境、建筑装修、设施设备、场内布局、商品卫生质量、现场食品加工、品牌食品经营、市场管理、诚信经营等应达到的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社区菜市场的新建、改造与管理。
二、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一)菜市场。
是由市场举办者提供固定商位(包括摊位、店铺、营业房等)和相应设施,提供物业服务,实施经营管理,有多个经营者进场独立从事蔬菜、蛋品、家禽、肉制品、水产品、豆制品、调味品、熟食卤品、腌腊制品、水果、粮油制品等各类农副产品的经营场所,是城市公益性的公共配备服务设施。
(二)不可食用肉。
是指“三腺”(甲状腺、肾上腺和有病变的淋巴结)、伤肉、霉变肉、病死肉等有毒有害肉。
(三)无害化处理。
是指将病死动物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畜禽体或起病变组织器官等经过处理达到对人畜无害要求。
(四)水产品“二去”服务。
是指零售点为消费者对冰鲜和活鲜水产品进行去内脏,去鳞服务。
(五)农产品废弃物。
是指蔬菜的枯败叶、水产品的头、内脏等不可食用部分和有毒、有害及变质水产品。
三、场地环境(一)选址要求。
菜市场选址应符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商业网点规划的要求,并取得相应的规划审批手续。
菜市场设置应符合交通、环保、消防等有关规定,与城市改造、居住区和社区商业建设相配套,并选择在交通便利处。
以菜市场外墙为界,直线距离1公里以内,无有毒有害等污染源,无生产或贮存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场所。
(二)建筑。
新建菜市场应选择单体建筑或非单体建筑中相对独立的场地。
新建菜市场土建结构应采用符合国家建筑、安全、消防等要求的钢筋混凝土或新型材料结构。
新建菜市场单体建筑的层高不小于6米;非单体建筑的层高不小于10米。
场内主通道宽度不小于3米,购物通道不小于2.5米,污物等其他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
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

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The document was finally revised on 2021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一、范围本规范规定了菜市场设置与管理使用的术语和遵循的原则,规定了菜市场选址、场内环境、建筑装修、设施设备、场内布局、商品卫生质量、现场食品加工、品牌食品经营、市场管理、诚信经营等应达到的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社区菜市场的新建、改造与管理。
二、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1、菜市场以固定商位(包括摊位、店铺、营业房等)和相应设施销售各类农副产品的经营场所,主要销售果蔬、肉禽蛋及其制品、水产品、乳制品、豆制品、调味品、熟食卤品、腌腊制品、水果、粮油及其制品等。
2、不可食用肉是指“三腺”(甲状腺、肾上腺和有病变的淋巴结)、伤肉、霉变肉、病死肉等有毒有害肉。
3、废弃物是指蔬菜的枯败叶、水产品的头、内脏等不可食用部分和有毒、有害及变质水产品。
三、场地环境(一)选址要求菜市场选址应符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商业网点规划的要求,手续齐全。
菜市场设置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符合交通、环保、消防等有关规定,与城区改造、居住区和社区商业建设相配套。
以菜市场外墙为界,直线距离1公里以内,无有毒有害等污染源,无生产或贮存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场所。
(二)建筑鼓励新建菜市场选择单体建筑或非单体建筑中相对独立的场地。
新建菜市场土建结构应采用符合国家建筑、安全、消防等要求的钢筋混凝土或新型材料结构。
新建菜市场单体建筑的层高不小于4.5米;场内主通道宽度不小于3米,购物通道不小于2.5米,污物等其他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
出口不少于2个,主要出入口门的宽度不小于4米。
菜市场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室内宽敞明亮,自然采光好。
楼层式市场应设有运输货物的专用电梯;(三)面积菜市场的面积根据规划区域的居住人口、服务半径、消费需求等因素确定。
新建菜市场建筑面积一般不应小于600m2。
城市建成区及县城的新建菜市场,配套设有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场地和内部仓库。
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

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我国城市人口的不断增加,菜市场作为城市居民日常生活必需的场所,扮演着重要角色。
为了提高菜市场的管理水平,保障市民权益,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逐渐被重视起来。
本文将探讨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的必要性,并提出一些建议。
一、标准化菜市场设置的必要性1. 保障市场秩序标准化菜市场设置可以明确市场的范围和边界,避免市场的无序扩张和混乱经营。
合理的市场设置可以使市场内商贩和摊贩分布均衡,避免过于密集或过于稀疏的摊位布局,从而提高市场的经营效益。
2. 优化市场布局标准化菜市场设置可以合理规划市场内的摊位和设施,使市场布局更加合理和便捷。
通过统一标准,规划出合理的摊位大小和数量,统一设置水电设施、消防设备等,提供更好的经营环境和服务品质。
3. 促进食品安全标准化菜市场设置能够更好地监管市场内的食品安全问题。
合理规划市场内的保健设施和生活设施,提供临时储存设施、丢弃设施等,避免食品污染和交叉污染,保障市民食品安全。
二、标准化菜市场管理规范的重要性1. 规范市场经营行为标准化菜市场管理规范可以规范市场内商贩和摊贩的经营行为。
对商贩和摊贩进行资格准入、许可证办理、执照展示等管理,才能保证市场内的经营者是合法合规的,有助于提高市场经营秩序。
2. 加强市场监管标准化菜市场管理规范可以加强市场的日常监管工作。
通过制定统一的市场管理制度、营业时间、卫生要求等,对市场内的经营者和市场环境进行监管,减少不合规行为和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
3. 提升市场形象标准化菜市场管理规范有助于提升市场的整体形象和品质。
合理管理市场内的卫生、环境、秩序等方面,提供舒适的购物环境和便捷的服务,增加市民对菜市场的好感度和信任度。
三、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的建议1. 合理规划场地根据市场需求和人口密度,合理规划菜市场的场地和规模。
考虑交通便捷性、周边居民需求等因素,选择适当的地点进行市场建设,并设置合理的摊位数量和布局。
2023年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制度范本

2023年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统一菜市场管理行为,保障市场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菜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标准化菜市场。
第三条标准化菜市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一定规模和基本设施的市场,经营菜品符合卫生安全要求,价格透明公开,市场秩序良好。
第四条菜市场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菜市场管理应倡导绿色、健康、环保的理念,推广有机农产品和绿色农业生产方式。
第六条菜市场管理应加强对农产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确保农产品安全和质量。
第七条菜市场管理应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市场管理水平和效率。
第八条菜市场管理应加强与农民合作组织的沟通合作,促进农民增收。
第二章市场设施与管理第九条菜市场应具备统一的市场名称和标志,方便市场识别。
第十条菜市场应建立健全市场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十一条菜市场应建立公示制度,公示市场经营者的资质和经营情况。
第十二条菜市场应建立健全市场运营管理制度和风险防控机制。
第十三条菜市场应具备完善的基础设施,包括供水、供电、通讯等公共设施。
第十四条菜市场应建立健全消防设施和安全防护设备,确保市场安全。
第十五条菜市场应建立市场维护保洁制度,保持市场环境整洁。
第三章市场经营行为第十六条菜市场经营者应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开透明的方式选取摊位经营者。
第十七条菜市场经营者应加强对摊位经营者的管理,建立摊位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菜市场经营者应加强对菜品质量的监督,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禁止销售劣质食品。
第十九条菜市场经营者应建立健全计量检测机制,确保商品计量准确。
第二十条菜市场经营者应建立价格公示制度,明码标价,禁止乱涨价。
第二十一条菜市场经营者应加强市场秩序的管理,禁止假冒伪劣产品的销售和商业欺诈行为。
第四章监督与管理第二十二条菜市场管理机构应加强对市场经营者的日常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
《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
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一、范围本规范规定了菜市场设置与管理使用的术语和遵循的原则,规定了菜市场选址。
场内环境、建筑装修、设施设备、场内布局、商品卫生质量、现场食品加工、品牌食品经营、市场管理、诚信经营等应达到的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社区菜市场的新建、改造与管理。
二、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1.菜市场是由市场举办者提供固定商位(包括摊位、店铺、营业房等)和相应设施,提供物业服务,实施经营管理,有多个经营者进场独立从事蔬菜、蛋品、家禽、肉制品、水产品、豆制品、调味品、熟食卤品、腌腊制品、水果、粮油制品等各类农副产品的经营场所,是城市公益性的公共配备服务设施。
2.不可食用肉是指“三腺”(甲状腺、肾上腺和有病变的淋巴结)、伤肉、霉变肉、病死肉等有毒有害肉。
3.无害化处理是指将病死动物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畜禽体或起病变组织器官等经过处理达到对人畜无害要求。
4.水产品“二去”服务是指零售点为消费者对冰鲜和活鲜水产品进行去内脏,去鳞服务。
5.农产品废弃物是指蔬菜的枯败叶、水产品的头、内脏等不可食用部分和有毒、有害及变质水产品。
三、场地环境1.选址要求菜市场选址应符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商业网点规划的要求,并取得相应的规划审批手续。
菜市场设置应符合交通、环保、消防等有关规定,与城市改造、居住区和社区商业建设相配套,并选择在交通便利处。
以菜市场外墙为界,直线距离1公里以内,无有毒有害等污染源,无生产或贮存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场所。
2.建筑新建菜市场应选择单体建筑或非单体建筑中相对独立的场地。
新建菜市场土建结构应采用符合国家建筑、安全、消防等要求的钢筋混凝土或新型材料结构。
新建菜市场单体建筑的层高不小于6米;非单体建筑的层高不小于10米。
场内主通道宽度不小于3米,购物通道不小于2.5米,污物等其他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
出口不少于2个,主要出入口门的宽度不小于4米。
菜市场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室内宽敞明亮,自然采光好。
2024年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制度范例(二篇)
2024年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制度范例市场经营者文明守则一、按照有关规定,证照齐全有效,亮证(照)经营,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持有关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合格证方可经营,不得出售《食品卫生管理制度》所列禁止销售的食品。
二、经营食用农产品要把好进货关,不出售有毒、有害、假冒伪劣及不洁食品,确保所销售食品货真价实、分量准足,若有违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使用合格计量器具,营业前须校秤,确保计量准确,严禁在计量器具上做手脚,以此来欺诈消费者,如有短斤缺两或自行改动计量器具的行为,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处罚。
四、自觉执行市场卫生规定,保证摊内外清洁卫生,积极清扫市场公共卫生场所,营业结束,做好清场工作。
五、按市场管理要求,使用统一盛放器具,食品摆放整齐美观,不越出台边,严禁乱堆、乱放、乱吊挂、乱停放车辆等。
六、礼貌待客,站立服务,名称醒目,仪表端正,举止得体,文明用语,不赤膊上柜,不在营业时吸烟,不在市场内酗酒赌博。
七、文明经营,服务周到,上柜商品要明码标价,有货有价,无货撤价,做到消费者百挑不厌、百问不烦、有问必答,当好顾客参谋。
八、自觉搞好场内安全,在经营场所不准擅自使用电水壶、电饭煲、液化气,不准擅自接拉电线以及移动水龙头。
九、认真学习有关市场管理规定,熟悉食品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十、遵守交费制度,按市场规定,及时缴纳摊位费、管理费等有关费用,若中途歇业,应及时申请,与市场办理结算手续。
市场卫生管理规范一、经营户应当保持所经营的店面、摊位卫生状况良好,定期做好清洁工作。
店面、摊位及其附近必须做到无积水、无垃圾。
二、经营户所经营的商品应当摆放整齐,不得超过陈列台面,不得店外设摊,摊外设摊。
三、经营户应当做好防虫、防蝇、防蚊、防鼠工作。
四、经营户应当对门前实行三包,不得随意将垃圾扔到过道等市场公共场所。
五、经营户应当积极配合市场管理人员的卫生检查,并服从管理。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预防疾病,控制传染源,保障广大客商的身体健康,创造良好的市场卫生环境,特制订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2023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制度范文
2023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制度范文[市局名称][日期]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我市菜市场管理水平,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保障市民的生活品质和食品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市所有的菜市场,包括传统菜市场和现代化菜市场。
第三条菜市场应当依法规范经营,建立标准化管理制度,完善市场监管机制,提高市场的规范化、专业化和现代化水平。
第二章菜市场管理要求第四条菜市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市场场地符合卫生、安全要求,具备良好的硬件设施和设备;2. 市场内设有合理的排污系统和垃圾处理设施;3. 市场设置合理的进出口通道,便于交通运输和货物装卸;4. 市场设有完备的消防设施和紧急救援措施。
第五条菜市场须定期进行维护和清洁,保持市场环境整洁、无异味,并配备足够的垃圾桶和卫生设施。
第六条菜市场应配备专业的市场管理人员,确保市场秩序良好,依法维护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
第七条菜市场应加强对商户的管理,合理规范商户的经营行为,禁止商户销售劣质食品、过期食品以及以次充好的行为。
第三章监管机制第八条菜市场应建立健全自身的监管机构,加强对市场经营的监管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 市场的日常巡查和防控工作;2. 监测市场内食品质量及食品安全情况,提供相关信息;3. 对违规商户实施处罚和整改;4. 向市民提供食品安全、营养知识的宣传和教育;5. 推广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和管理经验。
第九条监管部门应当制定相关的监管工作计划,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市场的规范运营。
第四章处罚措施第十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市场经营主体,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以相应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许可证。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商户,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相应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商户的经营资格。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菜市场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市局所有。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全市所有菜市场。
第十四条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由本市局所有。
2024年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制度范文
2024年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制度范文引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菜市场作为每个城市居民日常所需的重要场所,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由于管理不规范、卫生问题等原因,一些菜市场存在一定的问题,影响了市民的日常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
因此,建立和完善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制度是当务之急。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菜市场的经营行为,提升市场管理水平,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促进菜市场健康发展。
第二条菜市场管理制度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菜市场,包括传统菜市场、农贸市场、连锁超市等。
第三条市级农业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菜市场信息数据库,对菜市场进行全面的监测、评估和管理。
第二章:菜市场运营管理第四条菜市场应当具备一定的规模和硬件设施,包括周围环境优美、通风良好、有足够的摊位面积等。
第五条菜市场应当按照区域的人口密度和需求情况,合理设置和调整摊位数量,并保证市民购买蔬菜的选择余地。
第六条菜市场应当配置足够数量的卫生设施,包括洗菜台、垃圾处理设施、公共厕所等,保障市民购物环境的卫生和清洁。
第三章:摊位管理第七条菜市场摊位的设置应当按照市场管理部门的规划要求进行,并符合相关的消防、卫生安全等要求。
第八条摊位的租赁应当按照市场管理部门的统一规定进行,租金不得过高,保证每个经营者的合理利益。
第九条经营者应当合法经营,无不良行为或违法违规操作,对市民负责,并提供商品的真实、准确的信息。
第四章:卫生管理第十条菜市场要建立完善的卫生监管制度,包括经营者的卫生操作规范、食品安全保障制度等。
第十一条菜市场卫生管理应当加强对气味、噪音、污染等的控制,保障市民购物环境的舒适和安全。
第十二条菜市场应当加强对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等的检测和监管,保障市民食品的安全和健康。
结语:建立和完善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制度是现代城市管理的重要任务,对于保障市民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具有积极的作用。
市级农业部门应当加强对菜市场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推动菜市场健康发展,促进市民的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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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化菜市场设立与管理规范方案 一、范畴 本规范规定了菜市场设立与管理使用术语和遵循原则,规定了菜市场选址。场内环境、建筑装修、设施设备、场内布局、商品卫生质量、现场食品加工、品牌食品经营、市场管理、诚信经营等应达到规定。 本规范合用于社区菜市场新建、改造与管理。 二、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合用于本规范。 1.菜市场 是由市场举办者提供固定商位(涉及摊位、店铺、营业房等)和相应设施,提供物业服务,实行经营管理,有各种经营者进场独立从事蔬菜、蛋品、家禽、肉制品、水产品、豆制品、调味品、熟食卤品、腌腊制品、水果、粮油制品等各类农副产品经营场合,是都市公益性公共配备服务设施。 2.不可食用肉 是指“三腺”(甲状腺、肾上腺和有病变淋巴结)、伤肉、霉变肉、病死肉等有毒有害肉。 3.无害化解决 是指将病死动物及不符合卫生规定畜禽体或起病变组织器官等通过解决达到对人畜无害规定。 4.水产品“二去”服务 是指零售点为消费者对冰鲜和活鲜水产品进行去内脏,去鳞服务。 5.农产品废弃物 是指蔬菜枯败叶、水产品头、内脏等不可食用某些和有毒、有害及变质水产品。
三、市场存在问题 1.乱拉电线与乱安装电表问题。 2.摊位上护栏损坏问题。 3.墙面漏水问题。 4.二楼宾馆空调管漏水问题。 5.摊主擅自安装电扇问题。 6.摊位水龙头损坏问题。 7.摊主擅自使用电饭宝问题 8.禁止电动车与单车进入市场问题。 9.摊位摆放物品不整洁问题(特别是水果档)。 10.零时档口没有规化区域问题(要精确零时档摆放物品大小面积)。 11.每天早上蔬菜档与水果档进货问题(必要在8:30之前将蔬菜摆放台上,水果档在9点之前摆放完毕,必要以告知形式公示每个档主,如有不听者将进行100-500罚款),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通道。 12.卫生打扫问题(清洁工每天在打扫卫生时相隔1:30将打扫一次卫生)。 13.菜市场是一种民声问题,市场好坏多半是买卖公不公平问题(必要统一使用电子秤)。 三、场地环境 1.选址规定 菜市场选址应符合都市规划、土地运用规划及商业网点规划规定,并获得相应规划审批手续。 菜市场设立应符合交通、环保、消防等关于规定,与都市改造、居住区和社区商业建设相配套,并选取在交通便利处。 以菜市场外墙为界,直线距离1公里以内,无有毒有害等污染源,无生产或贮存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场合。 2.建筑 新建菜市场应选取单体建筑或非单体建筑中相对独立场地。 新建菜市场土建构造应采用符合国家建筑、安全、消防等规定钢筋混凝土或新型材料构造。 新建菜市场单体建筑层高不不大于6米;非单体建筑层高不不大于10米。场内主通道宽度不不大于3米,购物通道不不大于2.5米,污物等其她通道宽度不不大于2米。出口不少于2个,重要出入口门宽度不不大于4米。 菜市场应具备良好通风条件,室内宽敞明亮,自然采光好。楼层式市场应设有运送货品专用电梯;市场应设公厕,建设原则普通为二级原则,不得设在熟食经营区域附近。 3.面积 菜市场面积依照规划区域内居住人口、服务半径、消费需求等因素拟定。 改造菜市场面积普通不应不大于400㎡,新建菜市场建筑面积普通不应不大于600㎡。 都市建成区及县城新建菜市场,应配套设有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场地和内部仓库。停车场占商业用房面积20%以上,中心都市市场停车场面积依照需要恰当增长。 4.装修及场内布局 菜市场地面应铺设防滑地砖,并符合吸水、防滑、易清扫规定,向通道两边倾斜;内墙(含立柱四周)应贴墙面砖,高度不低于1.8米;房顶可采用防霉涂料,或吊顶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装修材料;室内空中除必要悬挂证照、灯具线路外,无明管道、拦板以及其她线路等。 市场内经营者字号标牌应统一规范。按照商品种类划行归市设立交易区。同类商品区域要相对集中;分区要标志清晰。市场内依照需要设立农民自产自销交易区。 活禽经营区应相对独立,与其她经营区隔开,相隔间距不得不大于5米。 经营早点区或快餐配套服务应相对集中设立在专门区域,以1-2家为宜,周边不得有污水或其她污染源,20米范畴内不得经营、贮运鲜活家禽。 熟食卤品、豆制品、酱菜等直接入口食品柜台距离活禽专柜、厕所、垃圾房间隔应不不大于20米。 新建菜市场应考虑设立独立净菜解决室,配备给排水设施、清洗水池、操作台及垃圾收集设施,在蔬菜上市迈进行无泥沙、无腐叶、无根须、无过量水份解决。 四、设施设备 (一)给排水设施 1.供水设施 场内经营用水应保证足够水量、水压,卫生应符合国家GB5749规定,设施配备符合国家节约用水规定。倡导在保证满足用水卫生原则条件下使用循环用水。 水产区供水到商位,肉类区供水到经营区,熟食经营区专间供水到加工间。同步,市场内设立供水点供消费者使用。 场内要配备高压水冲洗装置,便于冲洗地面墙体和设备设施。 2.排水设施 场内上下水道应保证畅通,采用沉井式暗渠(安管)排水系统,并设防鼠隔离网。主通道与购物通道交叉处应设窨井,窨井间距不适当不不大于10米,柜台内侧设地漏。有地下车库市场按照建筑规定另行设计。 购物通道下水道必要设计为暗道,防止异味上传,不可以设明沟。 柜台外地面排水槽宽度0.08米-0.l米,弧度深度0.03米-0.05米,用不锈钢材料或耐腐蚀、易清洗消毒材料制作并设地漏。柜台内排水槽保持排水畅通,地面保持干燥,不堆积垃圾。 污水排放系统应当按环保规定设立过滤解决设施,符合GB8978规定。都市菜市场污水隔渣过滤解决后接入都市污水管网。农村菜市场污水排放应增设必要污水解决设施。水产、冰鲜禽类经营区污水排放应增设初级隔渣过滤设施。 (二)供电设施 应配备符合用电负荷、安全供电设施。电线铺设以暗线为主,并配备漏电防护装置。 各经营区域应配备带接地线符合低压电器使用电源插座,水产区域使用防水插座。 市场内环境照明供电设施配备应符合GB50034规定。柜台(操作台)上方灯照度应达到100 lx,肉类分割剔骨操作台灯光照度不不大于200 1x。场内通道应配备照明灯,各出入口应设立应急灯。 (三)通风设施 建筑面积在平方米如下新建菜市场应安装不低于3000W功率低噪音排风机,平方米以上每增长100平方米相应增长300W排风机设备,排风机口布局应按国家或地方环保规定设立。 场内窗户设施应保证空气可以顺畅对流。 活禽销售点应设立排风设施。 需要实行温控食品专间须配备相应通风及温控设施。 (四)垃圾解决设施 菜市场应配备统一废弃物容器、垃圾桶(箱),并设立集中、规范垃圾房。垃圾房应密闭,有上下水设施,不污染周边环境,每个经营户应设立加盖垃圾桶(箱)。 (五)消防安全设施 建筑消防设施应符合GBJ16-1987和GB50222-1995规定:菜市场应按照GB/T17110规定原则配备灭火器材。 卤味、熟食交易区面积在35平方米以上,可以设立前店后厂。其她交易区内不得设立生活用电和液化气设施。 (六)营业设施 l.柜台设施 摊位柜台应按不同品类经营需要统一制作,柜面及边沿挡水凸边使用面砖或不锈钢材料制作。柜台面积按长1.5m-2m、宽0.75m-0.9m设立,柜台高度宜以0.7m-0.8m。柜台立面应贴墙面砖,柜台靠通道外侧边沿应设挡水凸边,高度不低于5cm。柜台内应留有同一位置摆放电子秤,电子秤设立位置应便于消费者查看。 冷冻、冰鲜水产品.鲜肉柜台应采用不锈钢台面,活水鱼摊位外设隔水墙,隔水墙应高于鱼池(盆)上沿20cm。 蔬菜柜台宜采用阶梯摆放式设计。柜台高度宜为0.7m-0.8m,以0.lm-0.15m呈阶梯上升,普通设计为三层:每组柜台宜设商位数4个左右,每组柜台设1个-2个宽度为0.7m出入口。 2.冷藏设施 商品保质保鲜有温度规定,应采用温控设备或采用相应办法,做到货到即时存入冷藏、冷冻设施,保证商品陈列、销售与加工、运送环节形成冷链不拖节。 冷冻肉及冷冻水产品应配备低温冷柜,冰鲜水产品应配备冰台。经营冷却肉应配备冷藏柜,温度保持在0℃-7℃。倡导豆制品.半制成品销售配备冷藏设施。 ㎡以上菜市场应设立冷藏室,有条件菜市场宜设立冷藏保鲜设施或25℃如下商品整顿间。 五、商品管理 (一)进货管理 场内商品进货商应向供货商索取产品来源地证明、质量认证证书或商品检查检测合格证。 蔬菜宜从本地“场地挂钩”批发市场或从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货。 鲜肉类必要从本地定点屠宰厂进货或从“场内挂钩”批发市场进货,并附有与货品相符检疫检查合格证明。 未实行定点鲜牛、羊肉等,必要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 水产品进货应有产地质量检测机构核发产品合格证或批发市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 豆制品和熟食制品必要向有营业资质和卫生允许生产、经销公司迸货,市场应索要与货同行送货单等留存市场备案。 其她食品进货应有与货相符食品卫生合格证明。 (二)入市检测 菜市场应依照需要配备迅速检测设各,并对入市蔬菜、水果有机磷类氨基甲酸脂类农药残留含量进行监测。 市场应每天核对进货商品与商品检疫检查合格单(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质检人员应对各种单证进行真伪及有效期验证,对初次入场经营者资质证明及其商品质量证书原件应留复印件存档,建立可追溯机制。 (三)劣品清退 场内经营商品出既有毒、有害、过期、变质等质量卫生问题时,应及时下架封存,并报食品卫生管理部门解决,建立不合格商品退市机制。 (四)禁营项目 菜市场内禁止销售国家规定野生保护动植物: 禁止生产、加工和经营卫生部《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规定禁营商品; 禁止销售病死畜禽肉、变质肉、注水肉、未经检疫肉和其她不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规定肉类及其制成品: 禁止场外加工肉糜入市销售; 场内不得销售现场制作炒货食品。 (五)零售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