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航指南

合集下载

拖航相关法规

拖航相关法规

拖航相关法规水上拖带大型设施和移动式平台许可实施机关:各海事局(处)申请人:船舶及其所有人、经营人或其代理人具备条件:1.确有拖带的需求和必要的理由;2.拖轮适航、适拖,船员适任;3.海上拖带已经拖航检验,在内河拖带超重、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物体的,已通过相应的技术评估;4.已制订拖带计划和方案,有明确的拖带预计起止时间和地点及航经的水域;5.满足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污染要求,并已制定相应的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

(一)(沿海)大型设施和移动式平台水上拖带申请许可:提交材料:1.《海上拖带大型设施和移动式平台申请书》(一式两份);2.船检部门为大型设施和移动式平台拖带航行出具的拖航检验证明及其复印件;3.大型设施和移动式平台的技术资料;4.拖带计划、拖带方案;已制定安全与防污染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的证明材料;5.拖轮船舶证书、船员适任证书及其复印件;6.航行通(警)告发布申请(必要时);7.专项护航申请(必要时);8.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二)(内河)对载运或拖带超吃水、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物体申请许可:提交材料:1.《内河载运或拖带超吃水、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物体申请书》(一式两份);2.拖轮及超吃水、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物体的技术资料;3.载运或拖带方案;已制定安全与防污染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的证明材料;4.船舶证书、船员适任证书及其及其复印件;5.已通过评审的拖带作业安全评估报告;6.航行通(警)告发布申请(必要时);7.专项护航申请(必要时);8.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第十六条大型设施和移动式平台的海上拖带,必须经船舶检验部门进行拖航检验,并报主管机关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航行警告和航行通告管理规定(九)进行使船舶航行能力受到限制的超长、超高、笨重拖带作业;第七条船舶从事本规定第五条第(九)项所列活动的,应当在启拖开始之日的三天前向启拖地所在海区的区域主管机关递交发布海上航行警告、航行通告的书面申请。

中交一航局工程船舶水上调遣拖航安全管理规定

中交一航局工程船舶水上调遣拖航安全管理规定

工程船舶水上调遣拖航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工程船舶水上调遣拖航的安全生产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国家海事、船检局颁布的水上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法令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程船舶水上调遣拖航是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认真落实交通部、海事局、船检局和本规定的关于工程船舶安全调遣拖航的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必须认真落实企业安全调遣拖航实施细则和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三条集团各企业必须依照国家海事局海通航字[2001)215号文颁布的《中国船舶报告系统管理规定》的要求,参加船舶报告系统并接受指导,按照交通部通信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甚高频VHF及其有关水上航务和公众通信渠道的开通,确保水上通讯及水上搜救通讯的畅通。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近海航区、沿海航区海域的拖带航行,其航区划分见附件。

第五条集团所属企业应依据国家法律以及国家海事、船检主管部门与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详细周密的安全调遣拖航实施细则并报集团备案。

第二章水上安全调遣拖航一般规定第六条根据生产调度安排,由企业负责人签发工程船舶调遣令,并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工程、调度、船机、安全等部门和船长及项目部等有关人员,依照本规定和企业安全调遣拖航实施细则,制定调遣计划与实施方案。

第七条调遣拖航任务确定后,依照调遣计划和实施方案,对单船或两艘拖轮及其两艘以上执行同一拖航任务,均应指定主拖轮船长担任总船长,负责拖航全程的管理指挥。

第八条由总船长负责主持制定拖航计划,制定安全拖航实施方案。

调遣拖航计划及实施方案制定后须经企业负责人签认,报请有关海事主管部门检验审核批准,并办理拖航许可证书。

第九条调遣拖航主拖船、被拖船其技术性均应符合国家海事、船检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同时应符合国家船检局颁布的《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的规定,不具备拖航安全技术规定的船舶不得调遣拖航。

(SMO-08) 港内拖轮作业须知

(SMO-08) 港内拖轮作业须知

港内拖轮作业须知1. 目的为确保船舶作业在有序、安全的状态下进行,满足客户及船舶安全的要求。

特制定本须知。

2. 范围适用于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内相关部门和深圳西部港辖区范围内作业的船舶。

3. 作业程序3.1作业前准备3.1.1 守听VHF(73频道),详细了解作业的泊位;大船船舶资料(包括船名、船长、吃水、国籍、左(右)舷靠泊等);引水员;靠离泊时间;接送引水的分工等。

3.1.2 开航前准备:检查航海仪器使用情况;试车、试舵;航行灯、拖航灯等灯光信号的情况; 油、水、食品的情况;拖缆及绞缆机的使用情况;锚机的状况;远航拖带还需备好海图及航海资料。

3.1.3 密切注意本海区的天气预报,了解海面的风浪情况。

3.1.4 船员的分工:指定专人接送引水;指定专人负责签收拖轮作业单;其他职责则按船员的岗位职责执行。

3.2 作业过程中的注意事项3.2.1 备车时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备好车,等引水到船后(或引水通知到大船边带缆时)解缆并前往作业。

3.2.2 作业过程中,按引航员的指示并结合本船的操作特性按规定要求进行操作, 解带缆时按引航员的指示并参照解带缆作业的安全规定进行解带缆操作。

3.2.3 作业完毕需接引航员时(大船离泊的情况), 应按引航员指令在指定的船舷接送, 拖轮靠大船时注意大船及本船的航速、船吸等情况,引水下绳梯时派专人接送。

3.3 作业完毕回港靠泊3.3.1 作业完毕后用VHF通知公司调度员,并按调度安排接收下一作业指令。

3.3.2 靠码头时,按船舶靠离码头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3.3 若无作业时,按船舶在港注意事项及靠泊值班制度进行值班,直至下一作业任务开始为止。

三用拖船海上作业方法(1)

三用拖船海上作业方法(1)

三用拖船海上作业方法随着国家深水战略的实施,像船舶事业部“海洋石油681”,这些全自动定位的三用工作船应运而生。

而包括我国首座自主设计、建造的第六代深水半潜式钻井平台“海洋石油981,于2012年5月9日在南海荔湾首钻成功,也离不开三用工作船的鼎力协助。

因此,三用工作船已成为海洋石油工程不可或缺的重要辅助船舶。

三用工作船简称三用拖船,但又区别于传统意义上的拖船,根据其车、舵、桨的结构及本身操纵性能的不同被分为FPP拖船、CPP 拖船、VSP拖船、ZP拖船,具体见表1。

表1 拖船的种类和性能由表1可以看出,CPP拖船在前进时发挥的拖力仅次于ZP拖船,但ZP拖船造价昂贵,工艺复杂,维修保养成本高:另外,CPP拖船的航向稳定性能优于ZP拖船,在远距离拖带时、能发挥优势,已成为目前使用较多的拖船。

目前老式FPP拖船基本退出港作市场,但国内一些港口仍有使用。

ZP拖船主要用做港作拖船。

CPP拖船由于其配备的主机马力、侧推器推力以及拖船本身的排水量、上层建筑受风面积的大小不同,其性能也有所差异。

CPP拖船—般至少配备两台主机,船尾带有双舵,船首带有至少一台首推器,因而可以实现较高的横移和掉头,由于其可以较好地发挥前进拖力,所以在海上远距离拖航时更能发挥其优越性:本文以常见的CPP拖船为例介绍其工作和生产作业流程。

一、三用拖船对钻井平台的拖带按照海上拖航指南的要求,在无风流的情况下,如果拖船在拖带时整个船组的拖航速度能够达到6kn以上,并且有一定的富裕拖力,该拖船的功率即满足拖航的要求。

大部分移动式钻井平台没有动力,需要拖船的拖带来实现其移动,拖船依据情况使用吊拖或旁(绑)拖的方式,旁拖作业时只有一条拖船,其马力能够拖动被拖物且该被拖物的结构适合被绑拖,该方法受气象海况等外界条件和被拖物自身条件的影响较大,在海上很少使用,尤其对大型被拖物一般不使用。

但在港内,一些中小型的被拖物较多使用旁拖作业方式:在有其他拖船协助的情况下,吊拖是比较好的操作方式,这种方式受气象海况等外界条件的影响比较小,操作灵活,安全系数高。

2940kw拖轮作业指导书

2940kw拖轮作业指导书

“中铁港航11号”(2940kW拖轮)作业指导书1 目的为规范大型水上施工船舶操作标准,强化船舶施工(生产)现场安全管理,提高船舶施工效率,特制定本作业指导书。

2 范围本船为钢质垂直首柱、方尾、单底、单连续甲板、横骨架式、主甲板上安装有双滚筒拖缆机及鲨鱼钳、双机双导管桨拖船。

按我国规范对国内沿海航区拖船的要求进行设计、建造。

本船主要用于配合各类非自航工程船工作时的起锚、抛锚、移锚等作业,具有拖带(及顶推)及运送工作人员等功能。

3 术语定义3.1甲板 deck甲板是船体的重要构件,是船舶结构中,位于内底板以上的平面结构,用于封盖船内空间,并将其水平分隔成层。

甲板是船梁上的钢板,将船体分隔成上、中、下层。

3.2压载 ballast将一定量的海水抽进舱底以增强抗风浪能力。

3.3锚 anchor钢铁制的停船器具,用铁链连在船上,抛到水底,可以使船停稳。

4 职责4.1.1 船长全面负责船舶安全运输生产和行政管理,是船舶主要领导人,督促全体船员严格执行岗位职责,检查各部门对安全生产和技术管理制度、维护保养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4.1.2甲板部操作人员在船长的领导下,负责指挥移船定位,指挥操作人员正确动作,要求声音(哨声)宏亮,信号明确,手势清楚.4.1.3 轮机长在船长的领导下,负责全船机电设备的管理,坚持贯彻各项规章制度,保持机电设备的良好技术状态和正常运行,安全、优质、高效、低耗地完成轮机部各项工作,满足船舶安全生产和要求。

开航前,检查轮机设备的运转及值班人员的工作情况。

4.1.4 机舱部操作人员在轮机长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

机舱当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集中精力,认真操作管理,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擅离岗位,做好主、辅机、电器系统的维修保养工作和启动前的检查准备工作。

保证主、辅机及各类设备正常启动运转,各指示仪表的指针处在正常范围后,通知甲板部使用。

5 作业流程6 作业标准6.1施工方案6.1.1每次航行前要做开航前准备工作会(碰头会),由船长或驾驶员确定施工方案,布置本次的工作任务、航向、目的地,各部门按工作要求做好航前准备工作。

全回转拖轮操纵指南

全回转拖轮操纵指南
LEFT TURN
WHILE ASTERN
15
快速平移
SIDE STEP(FAST)
16
慢速平移
SIDE STEP(SLOW)
17
快速平移
SIDE STEP(FAST)
18
慢速平移
SIDE STEP(SLOW)
19
极慢速右转
RIGHT TURN
(DEAD SLOW)
20
极慢速左转
LEFT TURN
(DEAD SLOW)
全回转拖轮操纵指南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1
空挡
NEUTRAL
2
前进
STRAIGHTAHEAD
3
慢速前进
SLOW AHEAD
4
前进中右转
RIGHT TURN
WHILE AHEAD
5
前进中右转
RIGHT TURN
WHILE AHEAD
6
前进中左转
LEFT TURN
WHILE AHEAD
7
前进中左转
LEFT TURN
WHILE AHEAD
8
向右急转
SPINNING
(RIGHT TURN)
9
向左急转
SPINNING
(LEFT TURN)
10
急停(全速倒车)
CRASH STOP
(CRASH ASTERN)
11
后退
STRAIGHTASTERN
12
慢速后退
SLOW ASTERN
13
后退中右转
RIGHT TURN
WHILE ASTERN
14
后退中左转
空挡neutral前进straightahead慢速前进slowahead前进中右转rightturnwhileahead前进中右转rightturnwhileahead前进中左转leftturnwhileahead前进中左转leftturnwhileahead向右急转spinningrightturn向左急转spinningleftturn10急停全速倒车crashstopcrashastern11后退straightastern12慢速后退slowastern13后退中右转rightturnwhileastern14后退中左转leftturnwhileastern15快速平移sidestepfast16慢速平移sidestepslow17快速平移sidestepfast18慢速平移sidestepslow19极慢速右转rightturndeadslow20极慢速左转leftturndeadslow21避免螺旋桨向内对吹avoidpropellerstreamsinward

拖航

拖航

拖航一.拖航术语1.拖航(Towing)——指平台作为被拖物由拖船拖带,从某一地理位置向另一地理位置转移时所处的状态或过程。

通常半潜式平台指自原井位(船位)处最后一个锚离底,至新井位(船位)处第一个锚到底止的作业期间;自升式平台指船体处于漂浮状态的作业期间。

2.自航(Transit)——指平台依靠自身的推进装置和动力从某一地理位置移往另一地理位置时所处的状态或过程。

3.起拖(Beginning of towing)——指平台接拖后开始驶离原位的作业。

4.就位(Towing/Transit to site)——指平台进入井场并向预定的位置接近和定位作业过程。

注:在进入井场过程中,拖航/移位与就位作业两者是互相交叉的。

5.定位(Location positioning)——指平台在预定的位置布锚或插桩的作业过程。

半潜式平台指自第一个锚到底至调整预张力、校准船位结束的作业过程;自升式平台指自桩脚入泥至升船到压载位置的作业过程。

6.作业极限(Operation limitation)——指平台的某一规定的作业临界点。

当作业条件或过程超过该临界点时,可能造成平台不可逆的受损状况,即无法恢复到安全的受控状态。

7.单拖(Single tug towing)――指一艘拖船拖带平台的形式,通常拖船主拖缆与平台过桥缆相连接。

8.串拖(Series tugs towing)――指两艘拖船首尾串联、后拖船主拖缆与平台过桥缆相连接拖带平台的形式。

9.并拖(Parallel tugs towing)――指两艘或两艘以上拖船的主拖缆分别与平台两条龙须缆和/或其他可作拖缆使用的链(缆)相连接、并排拖带平台的形式。

10.绑拖(Side fixed tug towing)――指拖船绑在平台左或右舷帮的拖带方式。

11.前后拖(Bow and stern tugs towing)――指一艘拖船牵引平台艏部,几条拖船牵引平台左或右舷尾部的拖带方式。

8安全操作拖航作业.

8安全操作拖航作业.

7.8.1 拖航作业7.8.1.1 职责a)拖航小组组长1) 全面负责平台起抛锚、航行、就位作业作业,是拖航作业的总指挥;2) 负责组织指挥平台在起抛锚、航行、就位作业过程中发生应急情况时执行应急程序。

b)高级队长协助拖航小组组长组织指挥起抛锚、就位等工作。

c)安全监督负责监督检查半潜式平台在拖航前及拖航过程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d)平台船长负责拖航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执行拖航小组组长的指令,做好平台安全管理工作。

e)设备监督负责平台拖航期间拖航设备的正常运转。

f)电气师负责平台推进器的配电及电器设备的正常运转。

g)报务员负责拖航期间天气预报的接收及保持与拖船、公司作业部联系。

h)船舶公司参与公司拖航小组成员负责平台起锚、航行、就位作业过程的记录等管理工作。

7.8.1.2 拖航前准备工作1)平台经理根据作业时间安排及要求,预测拖航时间,并向作业部汇报。

作业部协助平台做好拖航前的准备工作。

2)平台经理根据《平台拖航作业管理程序》的要求起草《拖航计划书》并送作业部审批。

3)拖航物资准备a)锚泊属具:包括锚、锚标、旋转环、锚链连接环,卸扣、短索及锚链打捞钩等;b)油料、生活水、钻井水和食品等;c)固定货物用的绳索、工具等;d)其它搭载的钻具、设备、材料等。

4. 拖航设备检查拖航前应做好拖航设备检查保养工作。

主要拖航设备包括以下方面:a) 锚机:包括锚机液压系统、仪表指示系统、刹带制动系统及润滑系统等;b) 推进器:包括配电系统、操作系统;c) 压载系统:包括正常压载、应急压载操作、控制面板仪表等;d) 拖缆绞车:包括绞车操作系统和钢丝绳、卸扣、拖缆以及三角板等;e) 吊车及吊具:包括吊车的操作系统和安全装置等;f) 锚链冲洗喷嘴:检查冲洗喷嘴数量是否齐全,喷射角度是否合适。

5.拖航前安全检查平台拖航前安全检查重点内容包括以下方面:a)平台相关证书和资料的检查;b)平台完整稳性的检查;c)救生、消防设施的检查;d)拖航设备的检查;e)平台水密性的检查;f)甲板载荷固定情况的检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3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1) 被拖物资料,包括类型 、名称、船舶编号或呼号 、船籍港、
拖航吃水 , 拖航状态完整稳性资料( 在 特 殊 情 况 下 可 要 求
分舱和破舱稳性资料 )、锚与系泊设备说明书。
如果被拖物是废钢船则至少应提交船舶类型 、船名、船籍
港 、 主 尺 度、 拖 航 吃 水 资 料 ,同 时 应 注 意 拖 航 稳 性 。
第 5 章 拖曳设备………………………………………………(24) 第 1 节 通则……………………………………………………(24) 第 2 节 拖缆机…………………………………………………(24) 第 3 节 主拖缆与其他拖曳设备………………………………(25)
1
第 3 章 被拖移动平台及其他海上设施………………………(16) 第 1 节 通则……………………………………………………(16) 第 2 节 完整稳性、浮态与航速………………………………(16) 第 3 节 液舱自由液面与开口关闭……………………………(19) 第 4 节 绑扎与固定……………………………………………(19)
第 2 章 被拖船舶 ………………………………………………(8) 第 1 节 通则………………………………………………(8) 第 2 节 船体结构强度……………………………………(8) 第 3 节 完 整 稳 性、破舱稳性与浮态……………………(9) 第 4 节 防止进水的安全措施……………………………(10) 第 5 节 舱底排水设施……………………………………(11) 第 6 节 锚泊设备…………………………………………(12) 第 7 节 舵与螺旋桨………………………………………(12) 第 8 节 号灯、号型与声响信号装置……………………(13) 第 9 节 登船设施…………………………………………(13) 第 10 节 有留守船员被拖船舶的附加要求………………(13) 第 ll 节 货物与设备的绑扎和固定 ………………………(14) 第 12 节 防火与灭火设施…………………………………(14) 第 13 节 拖曳装置的拖力点 ………………………………(15) 第 14 节 防污染措施………………………………………(15) 第 15 节 其他………………………………………………(15)
2
和检验报告。 1.4.3 拖 船 和 被 拖 物 的 船 员 应 具 有 适 任 的 资 格 证 书。
第5节 文件与资料
l.5.1 申请人应在拖航前向本社提交拖带与操作手册 (如有时) 及拖航计划。该计划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拖船和被拖物的主尺度数据、系柱拖力: (2) 根据预计的天气状况 、潮流、被拖物的规模、形状、受风
(1) 在拖航前,拖船船长或代理人 (简称申请人)应向本社
(1) 船舶(包括驳船及趸船 )和在海上各类航区内营运的类似 结构 ; (2) 浮 船 坞、 浮 式 装 置 和 其 他 水 上 建 筑; (3) 移动平台及其他海上设施 。
第2节 申请与费用
1.2.1 拖 船 船 东、船长、保 险 公 司、船 舶 代 理 机 构 或 其 他 有 关 各方均可申请CCS进行拖航检验 。 1.2.2 申 请 人 应 按 本 社 规 定 支 付 检 验 费、交 通 费 及 其 他 必 要 的 费用 。
1.5.6 载 运 各 种 重 型 物 件 的 被 拖 物, 应向本社提交所运载物
件的支承结构和紧固件或绑扎设备的资料,相应的强度计算书 ,连
同其他有关图纸 。必要时,对焊接在露天甲板上的紧固件应提供焊
脚尺寸和焊接质量的检查报告。
第6节 检验与发证
1.6.1 申 请:
第3节 定 义
1.3.1 拖 带 长 度:系 指 从 拖 船 船 尾 量至 最 后 一 艘 被 拖 船 舶 或 被 拖物体后端的水平距离。
1
1.3.2 拖 曳 设 备:系 指 拖 船 和 被 拖 物 上 专 为 拖 曳 作 业 而 设 置 的 设备 ,包 括 拖 缆 机、 拖 钩、 拖 索 拱 架、 拖 缆 滚 筒、 拖 力 眼 板、 拖 缆 桩 、拖 缆 孔 和 主 、备 用 拖 缆 、应急拖缆 、短缆 、过桥缆 、龙须缆( 链) 、 三 角 板、 卸 扣 及 拖 曳 环 等。 1.3.3 安 全 工 作 负 荷 :系指拖曳设备所能承受的最大许用负 荷。 1.3.4 系 柱 拖 力 :系 在 拖 船 主 机 的 额 定 功 率 下 ,在 静 水 中 航 速 零时的拖力。其值等于此时的全部拖航阻力 。 1.3.5 过桥缆:系指多个被拖物串拖时 ,连接被拖物之间的拖 缆。 1.3.6 拖 力 眼 板:系 指 焊 接 于 被 拖 物 上 专 门 用 作 连 接 拖 缆 或 龙 须缆的眼板。 1.3.7 龙须缆( 链) :系 指 为 保 持 被 拖 物 的 航 向 稳 定 性 ,从 布 置 于船首两侧的拖力点连接至三角眼板的拖曳属具。 1.3.8 短 缆: 系指连接拖缆和龙须缆( 链) 之 间 的 一 段 缆 索。 1.3.9 回 收 设 施 :系 在 特 殊 的 环 境 载 荷 下 ,拖 船 为 了 保 全 自 己 需要将拖缆应急解脱时,预备用作回收拖缆用的设施,一般包括绞 车和回收缆。
2
第1章一般规定
第1节 目的与适用范围
1.1.1 为 保 证 海 上 拖 航 作 业 安 全 ,特 制 定《 海 上 拖 航 指 南 》( 以 下简称指南)指导性文件,以供各有关方咨询用 。 1.1.2 如申请方申请或主管机关授权中国船级社 (以下简称 CCS)进行拖航检验时,除船旗国主管机关另有规定外 ,CCS将依本 指南进行检验。 1.1.3 本 指 南 适 用 于 在海 上 拖 带 下 列 各 种 型 式 的 被 拖 物,但 不 包括正常拖带运输船舶:
1.3.10 环 境 载 荷: 系 指 天 气 和 海 况( 如风 、浪 、 冰 雪 等) 引起 的载荷。
第4节 海上拖航的条件
1.4.1 拖 航 前 应 制 订 好 拖 航 计 划 及 拖 带 与 操 作 手 册( 如 有 时) , 其副本应保存在拖船船长处 。 1.4.2 拖 航 前 应 经 本 社 验 船 师 依 照 本 指 南 的 要 求 进 行 检 验。确 认对保障拖航安全的各项要求业已完成 ,且持有CCS签发的《适拖证 书》
强度计算资料。
1.5.4 被拖移动平台及其他海上装置在拖航前应提交下述文
件资料:拖航计划、操作手册 、拖航稳性计算书 、拖曳阻力计算书 、
拖 力 点 的 强 度 资 料、 拖 曳 设 备 的 证 件。
1.5.5 如被拖 物是浮船坞或其他结构特殊的船舶, 则 尚 应 提
交本社认为必要的资料。
附 录 l : 作 用 在 支 承 件 及 绑 扎 部 件 上 负 荷 的 近 似 计 算 方 法 及强度标准 …………………………………………… (30) 附录 2: 海上拖航阻力估算方法…………………………………(36) 附录 3: 系柱拖力试验证书和系柱拖力试验的实施建议………(38) 附录 4: 拖航日志…………………………………………………(40)
面积和排水量及要避免的任何航行危险等因素,事先计划 好要采取的航线 ,包括拖航经过的海区 、航线、航程、航 速、预计离港和到港的日期 : (3) 拖曳设备布置及对付不利天气的应急计划,特别是顶风停 船和避风的安排。如被拖物上有留守船员,拖船和被拖物 上均应有应急计划。 (4) 在预定的拖航航线上可供使用的避风港或锚地、补充燃料 计划、本次拖航可能遇到的环境 条件、拖航计划(包括离 港 、 到港和在中途港停泊的计划) ; (5) 拖 航 作 业 布 置 图,其 中 应 包 括 拖 航 编 队、回收设施、主 拖 缆 及 应 急 拖 缆 的 连 接 等。在 拖 航 中 如 果 涉 及 到 一 艘 以 上 的 拖船时,尚应包括每艘拖船的位置和主拖船的船名 。 l.5.2 拖航前应提交有效的与拖航航线相适应的拖船和被拖 物的有关证书。 若被拖物是长期闲置的船舶 、报废船舶、海损或修造过程中某 些项目尚未完成的船舶或浮体,经本社验船师同意可免除某些证书 。 1.5.3 拖航前应尽可能提交下列有关被拖物、拖船及拖曳设备 的主要资料:
② 主 拖 缆 和 备 用 拖 缆 的 规 格 、长 度 和 破 断 强 度;
③ 拖曳装置(包括短缆、纤维拖索、龙须链或龙须缆 、三
角 眼 板、 卸 扣 和 其 他 连 接 设 备) 的 图 纸 或 资 料:
④ 拖 力 眼 板、可 供 作 应 急 拖 带 的 系 缆 桩 和 导 缆 孔 的 布 置 和
第 4 章 拖船…………………………………………………… (21) 第 1 节 通则……………………………………………………(21) 第 2 节 通信设备………………………………………………(22) 第 3 节 人员输送设备…………………………………………(22) 第 4 节 其他……………………………………………………(23)
(2) 拖船资料 ,包括船名、船舶编号或呼号 、船籍港、系柱拖
力 ,. 如 验 船 师 认 为 需 要 时 可 要 求 补 充 拖 航 阻 力 估 算 。
(3) 拖曳设备资料,包括下列内容 :
① 拖 缆 机 的 类 型 、额 定 拖 力 :
指导性文件 UIDANCE NOTES
GD008— —9 7
中国船级社
海上拖航指南 1997
北京
目 录
第 l 章 一 般 规 定 …………………………………………(1)
第 l 节 目的 与适 用 范 围… … … … … … … … … … … … ( 1 ) 第 2 节 申 请 与 费 用… … … … … … … … … … … … … … ( 1 ) 第 3 节 定义 … … … … … … … … … … … … … … … … … ( 1 ) 第 4 节 海 上 拖 航 的 条 件… … … … … … … … … … … … ( 2 ) 第 5 节 文 件 与 资 料… … … … … … … … … … … … … … ( 3 ) 第 6 节 检 验 与 发 证… … … … … … … … … … … … … … ( 4 ) 第 7 节 拖 航 作 业 的 管 理… … … … … … … … … … … … ( 6 ) 第 8 节 气 象 与 海 浪 预 报… … … … … … … … … … … … ( 7 )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