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龙岩市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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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关于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的实施方案

企业关于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的实施方案
通过以上实施保障措施,企业可以更好地落实安 全生产主体责任制,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稳 定,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实现企业的可持 续发展。
05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的效 果评估和改进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的效果评估和改进
•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的实施是确保企业生产运营安全的重 要手段。为了有效落实这一制度,企业需要制定详细的实施方 案,并进行定期评估和改进。本文将重点讨论安全生产主体责 任制的效果评估和改进措施。
将安全生产目标和企业的战略 规划相结合,确保安全生产与 企业长期发展紧密相连。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教育形式,使安全教育更加生
动、形象。
强化安全文化建设,形成企业特 色的安全文化,让安全理念深入
人心。
完善安全生产监管和检查机制
重要性
实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不仅有助于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 水平,减少事故风险,还能增强企业的社会形象和公信力, 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同时,这也是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的要求,企业必须认真履行。
实施方案的目的和任务
目的
通过实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确保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充分认识到自己在安全生产中的责任, 形成全员参与、层层负责的安全生产格局;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监管机制,实现企业安全 生产的持续稳定。
VS
根据考核结果,对安全生产责任履行 好的人员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对 履行不好的人员进行相应的惩罚和处 理。通过奖惩机制,激发员工的安全 生产积极性,提高整体的安全生产水 平。
03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的推 进措施
制定安全生产计划和目标
明确安全生产的任务和目标, 制定可行的安全生产计划。
建立安全生产指标体系,对安 全生产进行量化和可视化管理 。

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活动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活动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活动实施方案延油永采安发〔2016〕52号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永宁采油厂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科、室、队、站:《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永宁采油厂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厂安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生产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永宁采油厂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2016年7月14日二、工作目标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规定,在继续抓好部门管理责任、党委引领的基础上,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层层落实到岗到人。

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规范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年内健全本部门安全主体责任体系。

具体目标:进一步完善安全工作“十项制度、一个能力”,促进我厂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落实;实现“零伤亡”、事故数量持续下降、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的目标,确保我厂“十三五”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三、组织机构为切实做好本次“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厂安委会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贺建宏副组长:姬存伟田新文申矿生高瑞锋刘永欣迟静罗然昊王龙江闫怀宝白李成员:各科、室、队、站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质监科,曹林江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本次活动的日常工作开展和相关事宜的协调。

四、活动时间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五、工作任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重点是构建“十项制度、一个能力”的责任体系,实现让制度管人管事。

(一)规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按照“五落实、五到位”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

各部门要逐级建立本部门、区队、班组、各工种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层级、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形成涵盖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责任体系。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问责问效制度,逐步形成上级对下级的问责问效机制,强化安全责任,督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

关于进一步深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深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

一、目标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标本兼治、系统推进,巩固提升企业主体责任三年行动,明确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及安管员、从业人员和企业安全保障四类共24项责任,进一步激发全员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内生动力,强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原始驱动力,持续推动企业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和安全技术支撑体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实施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执法推动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工作任务(一)紧盯关键少数,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有力有序。

L紧盯企业主要责任人、安全管理机构及安管员责任清单,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强化企业集团、一般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严格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矿长下井、重点时段高危企业领导带班、动火、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升级管理等制度,确保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在岗在位、盯守现场。

推广实施高危企业履责情况记销分制,落实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双签字,对弄虚作假、挂名逃避责任的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

2 .综合运用提醒、约谈、警示、通报、信用等多种手段,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加大对非法违法以及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联合惩戒,取消其当年各类评优评先资格,每年召开至少2次全市事故企业、隐患挂牌督办企业集体约谈会,集中约谈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企业负责人,宣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通报安全形势和问题,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整改承诺闭环,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走深走实。

3 .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监管执法“一案双罚”,不仅查处企业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而且查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以及主要负责人失职违法行为,全年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等处罚案件占比20%以上,加大对处罚决定公示曝光,强化对违法失信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社会监督。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一、活动背景与目标1.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安全生产问题日益突出,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损失。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我国政府明确提出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目标:通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使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得到全面提升,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安全生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活动组织与实施1.组织架构成立“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领导小组,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2.实施步骤(1)宣传发动阶段利用企业内部会议、培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性,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

(2)自查自纠阶段企业各部门要对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落实措施阶段企业要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

(4)监督检查阶段活动领导小组要定期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三、活动内容与要求1.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2.提高安全生产投入企业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完善安全生产设施,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3.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企业要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4.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企业要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安全生产。

5.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企业要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6.加强安全生产考核企业要将安全生产纳入员工绩效考核体系,对安全生产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

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各企业:为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应急设备投入等保障工作,现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目标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

完善形成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管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以引入专业化支撑机构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管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大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实现企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 1 -二、重点任务(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1.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要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所有人员共同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持续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建立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2.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

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坚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

建立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在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要在岗在位、盯守现场,确保安全。

3.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强化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

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建立完善和严格落实师- 2 -傅带徒弟制度,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传、帮、带”作用,确保新招员工安全作业。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9.06•【字号】渝办发[2010]261号•【施行日期】2010.09.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10〕261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九月六日重庆市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实施方案为推动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企业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决定》(渝府发〔2010〕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10〕93号)等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推动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和行政部门领导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实行安全生产分级管理,强化“一岗双责”和行政问责;推动法律法规赋予企业在安全生产保障方面应当执行的有关规定、应当履行的工作职责、应当具备的安全条件、应当执行的行业标准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等落实到位,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使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赋予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特别是企业在主体合法、设备设施、安全投入、机构人员、规章制度、宣传教育、安全管理、应急管理等共性部分“八个方面”和行业特殊要求(行业标准化)的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关于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督查的情况通报

关于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督查的情况通报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情况督查工作的通知》(融政办〔2010〕141号)精神,促进全市各企业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构建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8月30日至9月5日,市政府从效能办、安监局、经贸局、外经贸局、质监局、交通局、旅游局、工商局、海洋与渔业局、消防大队抽调人员,组成六个督察组,对全市各镇街、工业区、出口加工区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情况进行督查。

这次督查主要内容有四个方面:一是贯彻落实市政府召开的再动员部署会议情况;二是注册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自查自评工作进展情况;三是取得成效及存在问题;四是下一阶段工作安排意见。

这次督查采取“听、查、看、议”方式进行,即听取各镇街、工业区、出口加工区开展工作情况汇报,查看安全生产内页资料,开展现场抽查检查,进行综合评议。

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总体来看,7月28日市政府召开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再动员、再部署会议后,大多数镇街、工业区、出口加工区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各种类型会议,认真进行传达贯彻,按照会议精神和融安办〔2010〕50号文件要求,将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方案,落实措施,下发文件,精心部署,认真贯彻,迅速把市会议精神传达到各基层企事业单位。

一是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按照融安办〔2010〕50号文件要求,凡工商注册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一律纳入活动范围,在年底前工商注册企业全部完成企业自查自评、镇街(工业区、出口加工区)分类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工作;个体工商户评级工作,也应于2011年6月前完成。

我市共有工商注册企业6000多家,个体工商户16000多个,工作基数大,时间紧,任务重,为抓好工作落实,各镇街、工业区、出口加工区从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部门联动入手,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办人员全力以赴,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片包干,狠抓落实。

XXX公司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项检查工作的方案

XXX公司关于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公司各部门,各直属企业及承租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促进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经研究决定在2022年安全生产月期间集中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专项检查行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月主题活动为契机,牢牢抓住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一“关键少数”,对辖区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开展全面“体检”,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能力水平。

二、主要对象及检查内容(一)主要对象1.辖区所有企业,推动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以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承租企业和经营出租屋、酒店商场、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承租企业为重点,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二)主要检查内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1.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是否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是否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4.是否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5.是否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6.是否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7.是否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情况:1.是否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2.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3.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参与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投资人和实际负有本单位生产经营最高管理权限的人员)是否具备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4.是否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是否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5.是否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6.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如实记录或者是否向从业人员通报;7.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泉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5.22•【字号】泉政文[2008]105号•【施行日期】2008.05.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泉政文〔2008〕10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现将《关于开展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五月二十二日关于开展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方案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和省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年”的决策部署,促进企事业单位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构建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市政府决定从2008年开始,用3年时间在全市开展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三年行动”)。

具体行动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以企事业单位创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目标,通过开展“三年行动”,首先对企事业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本方案所指的事业单位为公益性活动场所和服务单位),而后通过抓巩固、抓提升或督促整改等措施,促进企事业单位自觉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抓好安全隐患整改,从而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提高全市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水平。

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是指企事业单位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安全生产保障方面应当执行的有关规定,应当履行的工作职责,应当具备的安全条件,应当达到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主要包括企事业单位在依法生产经营、组织保障体系、宣传教育培训、维护员工权益、落实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条件、隐患排查治理、安全事故管理八个方面的基本要求得到较好的落实。

二、工作步骤围绕“企事业单位能动起来、可操作”的总体要求,“三年行动”分三个步骤实施:(一)第一步:级别评定(2008年5月-2008年12月)市安委会制定《关于开展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市直行业主管部门根据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八个方面”的内容及要求,制定《泉州市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级别评定标准》(以下简称《级别评定标准》),由市安监局印发执行。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龙岩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4.25•【字号】龙政办电[2008]106号•【施行日期】2008.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龙政办电〔2008〕10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积极推进“隐患治理年”和“基础基层建设年”的各项工作,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生产安全事故四项指数全面下降。

但县域之间、行业之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还不够平衡,尤其是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仍不容乐观。

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有效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22号、闽政办发明电〔2008〕52号)和4月23日全省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政府决定于4月下旬至7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排查、隐患分级治理、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促进“隐患治理年”和“基础基层建设年”各项工作的落实。

通过专项督查行动,确保综合督查对各县(市、区)、乡镇(街道)的督查面100%、专项督查对行业领域重点单位的督查面100%、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率10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切实把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降下来,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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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龙岩市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政办〔2009〕4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龙岩市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九年三月十日龙岩市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的实施方案为推动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企业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闽安委〔2008〕2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龙岩市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实施方案(事业单位参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领导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强化“一岗双责”和行政问责;推动“平安企业”创建工作顺利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

使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特别是企业在主体合法、组织保障、宣传教育、安全权益、规章制度、安全条件、隐患治理、事故管理、应急管理和行业特殊要求“十个方面”的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三、工作步骤第一轮分三步对全市企业安全生产现状进行级别评定,针对不同级别的企业实施分类指导、治理隐患,2011年底前完成第一轮考评验收。

2012年起,组织对企业进行新一轮级别评定和考评验收,推动全市企业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一)第一步:宣传发动和级别评定(2009年1月一2009年底)为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量化考评,省政府安委会依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制定了《福建省企业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标准》(以下简称《级别评定标准》)。

《级别评定标准》采用“千分制”,由共性部分“九个方面”700分和“行业特殊要求”300分组成(《级别评定标准》请自行在省安监局网站下载)。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的宣传发动,逐级举办各种类型的培训班,讲解《级别评定标准》,使级别评定人员熟练掌握,为级别评定工作奠定基础。

宣传培训工作以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各县(市、区)、乡镇政府和市直负有检查、指导、督促职责的部门必须将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的重要性和《级别评定标准》宣传贯彻到辖区内所有企业和负责检查、指导、督促的每个企业。

《级别评定标准》培训实行分级负责,市政府安办负责组织市直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安办具体负责人员的培训,市直相关部门(市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对检查、指导督促企业的培训,各县(市、区)政府安办负责对县属以上国有企业及乡镇政府具体负责人员的培训。

企业的安全生产现状划分为A、B、C、D四个级别:A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十个方面”的要求落实到位,经现场评估分值达到900的分以上的。

B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十个方面”的要求基本落实到位,经现场评估分值在700分以上899分以下的。

C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十个方面”的要求落实不到位,经现场评估分值在699分以下,但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D级:经现场评估,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级别评定工作按省政府安委会要求,原则上由各县(市、区)政府具体组织实施,采取“企业自查自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分类,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复核确认”的评定程序进行。

1、自查自评:企业对照《级别评定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后,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初审分类: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企业自查自评情况进行现场比对、初审,并按不同行业上报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界限不清或无行业主管部门的报县(市、区)政府指定的部门)。

3、复核确认: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根据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企业级别情况进行现场复核确认。

拟确认为A、D级的,报县级政府安办确定,同时上报市行业主管部门。

县级政府安办将确定为A、D级的企业,应反馈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并上报市政府安办。

市属以上企业(含市国资委控股企业)、龙岩经济开发区内的企业自查自评后,直接报市行业主管部门和龙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进行确认。

其余企业按属地管理原则,直接报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现场比对、初审后上报市行业主管部门复核确认。

市行业主管部门将拟确认为A、D级的,报市政府安办确定。

市政府安办将确定为A、D级的企业,反馈市行业主管部门,并上报省政府安办。

(二)第二步:分类整理(2010年1月—2010年10月)总体要求是:A级抓巩固,B级抓提升,C级限期整改,D级给予挂牌督办。

1、企业级别评定后,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应负责进行分类指导。

对A级和B级企业,要抓好巩固和提升;对C级企业,要督促其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

对存在问题多、整改难度大的,应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会诊,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确保整改措施有效落实。

整改落实情况应报市行业主管部门审核。

2、对D级企业,市属以上企业、龙岩经济开发区内的企业由市政府挂牌督办,其余企业由县级政府挂牌督办,责令其全部或局部停产停业整顿,限期完成整改。

整改结束后,由企业提出申请,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重大安全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

评估合格的,报市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

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逾期不能完成整改或整改无望的企业,由市政府或县(市、区)政府依法予以取缔。

3、企业安全生产级别实行动态管理。

市、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每年应结合安全检查或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业绩考核,视企业的安全生产现状,决定是否调整其安全级别,须调整的按本《实施方案》规定的程序调整和确认。

4、市属以上企业、外资企业的分类整改工作由市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督促,市政府安委会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

(三)第三步:考核验收(2010年11月-2010年12月完成)从2010年11月开始,市政府安委会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级各部门本轮开展这项工作的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经验收没有实现市政府下达目标的,限期补课,逾期仍没有实现目标的,将严格按规定实行行政问责,并由市政府安委会派驻工作组进行督办。

本轮工作完成后要实现以下目标:1、各地各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级别总体上达到:A级企业占企业总数的30%以上,B级企业占企业总数的50%以上,不存在D级企业。

2、高危行业、重点行业(领域),不存在C、D级企业。

3、各地各行业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责任体系,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确保实现市政府每年度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总量,努力遏制较大事故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约束措施(一)确定为C级的,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并督促整改。

1、市、县级政府安办函告相关部门及企业开户银行。

2、相关部门暂缓其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改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及财政专项资金的审批;暂停其各级劳模评选资格;取消其“安康杯”、“平安企业”等评选资格。

(二)确定为D级的,市属以上企业、龙岩经济开发区内的企业由市政府挂牌督办,其余企业由所在地县级政府挂牌督办。

1、市、县级政府安委会函告相关部门及企业开户银行,并在当地新闻媒体公布。

2、相关部门暂扣其有关行政许可证照;责令其全部或局部停产停业整改,整改期满仍未达到要求的,由市或各县(市、区)政府依法予以取缔;取消其所有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和评优评先资格。

(三)对未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的政府和部门,取消其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评优评先资格。

五、职责分工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检查、指导和督促企业按照工作部署,抓好工作落实。

市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具体分工如下:市安监局负责检查、指导、督促非煤矿山企业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市经贸委负责检查、指导、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批发)企业、民爆器材和直接监管企业以及冶金、有色企业,水泥企业,机械、轻工、纺织、医药生产企业,运行企业)、供电企业、重要电力设施(5万千瓦以上在建水电企业)和有关内贸服务企业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市公安局协助行业主管部门检查、指导、督促民爆物品使用单位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市煤管局负责检查、指导、督促煤矿企业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检查、指导、督促各类学校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协助有关部门检查、指导、督促非煤矿山企业以及非法矿山的巡查、取缔关闭工作。

市科技局协助行业主管部门检查、指导、督促各类科研院所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市建设局负责检查、指导、督促建筑施工企业、燃气经营企业、城市基础设施,城市公交企业以及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检查、指导、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内河运输企业、客货运输站(场)、公路建设和养护施工单位、高速公路公司等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检查、指导、督促水利工程管理单位、5万千瓦以下的在建水电企业、河道采砂企业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市农机总站负责检查、指导、督促农机行业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市林业局负责检查、指导、督促林业企业和林产品企业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市外经局协助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检查、指导、督促外资企业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市文化与出版局负责检查、指导、督促歌厅、卡拉OK厅、公共娱乐场所、网吧、文化保护单位等场所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检查、指导、督促所辖医疗机构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市国资委负责检查、指导、督促直接监管的国有企业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市气象局协助相关部门检查、指导、督促涉及防雷防静电设施企业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市工商局负责组织无需前置审批且法律、法规规定无行业主管部门的无照经营企业的查处取缔工作。

市畜牧兽医水产局负责检查、指导、督促渔业企业以及船只渔排停泊点等场所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协助相关部门检查、指导、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市旅游局负责检查、指导、督促星级宾馆的饭店、旅游景区景点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市粮食局负责检查、指导、督促粮食储存、加工企业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市烟花爆竹管理办公室负责检查、指导、督促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级别评定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南昌铁路局龙岩工务段负责检查、指导、督促铁路行业企业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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