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有限公司章程范本-适合所有中小企业(来自工商局)
最新公司章程_适合所有中小企业(来自工商局)

最新公司章程_适合所有中小企业(来自工商局)最新公司章程_适合所有中小企业(来自工商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范名称和性质本公司正式名称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性质为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公司宗旨和目标本公司的宗旨是___________________,并且旨在实现以下目标: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公司注册地和经营范围本公司的注册地位于___________(具体地质),经营范围包括___________(详细)。
第二章公司组织形式和架构第四条公司组织形式本公司采用_________________(如有具体组织形式可以在此处说明)。
第五条公司组织架构本公司的组织架构包括以下部门和职责:1. _______部门:负责__________。
2. _______部门:负责__________。
3. _______部门:负责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权责和决策机制第六条公司权责本公司的权责包括:1. ______________2. ______________3. ______________第七条公司决策机制本公司的决策机制包括以下方面:1. ______________2. ______________3. ______________第四章公司股东和股权管理第八条公司股东本公司的股东包括:1. ______________2. ______________3. ______________第九条公司股权管理本公司的股权管理规定如下:1. ______________2. ______________3. ______________第五章公司财务管理和税务规定第十条公司财务管理本公司的财务管理规定如下:1. ______________2. ______________3. ______________第十一条公司税务规定本公司的税务规定如下:1. ______________2. ______________3. ______________第六章公司经营风险和法律责任第十二条公司经营风险本公司的经营风险包括但不限于:1. ______________2. ______________3. ______________第十三条公司法律责任本公司的法律责任规定如下:1. ______________2. ______________3. ______________第七章公司章程修改和解释权第十四条公司章程修改本公司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过___________(具体程序),并通过________________(具体决策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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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章程下载第一章总则与公司概述本章程为青岛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基本组织规则,规定了公司的性质、宗旨、经营范围、注册地址、法人资格及存续期间等基本事项。
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设立,是一家在青岛市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注册资本与股权结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万元,由全体股东按照约定比例出资。
公司的股权结构清晰,股东名册及持股比例在公司注册时予以明确记载。
股东之间可以依法进行股权转让,但须遵守本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章组织机构与管理层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和监事会(或监事)等组织机构。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监事会(或监事)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公司的财务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
第四章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包括参与股东会、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
同时,股东也应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按时足额缴纳出资、遵守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等。
第五章经营管理与监督公司实行董事会(或执行董事)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合法经营,确保公司的稳健发展。
监事会(或监事)应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的财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第六章财务与会计制度公司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体系,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司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接受审计,并向股东会报告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七章合并、分立与解散公司的合并、分立与解散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进行。
在合并、分立或解散过程中,应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程序的公正、透明和合法。
工商局公司章程范本设立个体工商户

工商局公司章程范本设立个体工商户一、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个体工商户名称),简称为(简称),英文名称为(英文名称)。
二、公司所在地本公司的住所设立在(住所地址)。
三、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具体商品或服务)、生产(具体产品或服务)、进出口贸易、技术咨询等。
四、公司注册资本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具体金额)人民币。
五、股东和持股比例本公司的股东为(股东姓名)和(股东姓名),其持股比例分别为(持股比例)和(持股比例)。
六、公司经营期限本公司的经营期限为(具体年限),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计算。
七、经营管理机构本公司设立负责决策和管理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监事会等。
八、董事会1. 董事会由(董事数量)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股东姓名)和(股东姓名)。
2. 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发展战略、重要经营决策,并领导相关部门负责具体执行。
3. 董事会成员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出席董事会会议、参与决策、监督管理。
九、监事会1. 监事会由(监事数量)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股东姓名)和(股东姓名)。
2. 监事会负责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审计,维护股东权益。
3. 监事会成员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出席监事会会议、发表监督意见、参与重大决策的讨论。
十、公司财务管理1. 本公司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负责公司的财务报表编制、审计、税务申报等工作。
2. 财务部门负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处理公司的财务事务,并向上级报告。
十一、股东权益和利润分配1. 股东对于本公司的出资,享有相应比例的股权。
2. 经审计后的净利润,按照股东持股比例分配给各股东。
3. 本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十二、公司章程修改本公司章程的修改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过股东会议的决议,并按照有关程序进行报备。
十三、公司解散和清算1. 本公司解散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过股东会议的决议。
青岛 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doc

青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二〇一五年二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第三章股份第一节股份发行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第三节股份转让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第一节股东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第五章董事会第一节董事第二节董事会第六章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第七章监事会第一节监事第二节监事会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和利润分配第二节内部审计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第九章通知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第二节解散和清算第十一章修改章程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在【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第三条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的发起人为。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名称:青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条公司住所:【】邮政编码:【】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七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宗旨:通过对公司资产的合理整合与优化利用,为社会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不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实现股东权益和公司价值的最大化,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最新公司章程 适合所有中小企业(来自工商局)简洁范本

最新公司章程适合所有中小企业(来自工商局) 最新公司章程适合所有中小企业(来自工商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一)为规范公司内部管理,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章程。
(二)本章程适用于所有中小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等各类企业形式。
第二条公司名称(一)公司名称:中小企业合作(二)公司注册地质:北京市中关村大街1号科技大厦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三条公司成员(一)公司成员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组成。
(二)公司成员享有平等权利,应按照公司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第四条董事会(一)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决策事项。
(二)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1名执行董事和4名非执行董事。
(三)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监事会(一)监事会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的机构。
(二)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1名法定监事和2名职工监事。
(三)监事会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第三章公司经营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一)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软件开发等。
(二)公司应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经营,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第七条公司财务管理(一)公司应按照会计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信息的准确和完整。
(二)公司财务报表应定期进行审计,并及时向股东和相关方披露。
第四章公司权益第八条股东权益(一)股东享有按比例分享公司利润的权益。
(二)股东在公司重大决策中享有表决权。
第九条员工权益(一)公司应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
(二)公司应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奖励和晋升。
第五章公司退出第十条公司解散和清算(一)公司解散包括自愿解散和强制解散。
(二)公司解散时,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清算。
第十一条股东退出机制(一)股东可以通过转让股权的方式退出公司。
(二)转让股权应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青岛工商模板

-------------有限公司章程为适应社会主义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共同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于年月日制订并签署本章程。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第二条公司住所: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设立有限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第五条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如下:--------出资额-----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年月日----------出资额----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年月日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3)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或监事;(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出的出资;(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2)缴纳所认缴的出资;(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当公司的债务;(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小企业公司章程范本(完整版)

小企业公司章程范本公司章程范本【1】一、章程填写说明1、本章程是为一般有限责任公司设计的。
凡设董事会、监事会的公司,应将本章程中划有虚线部份删去; 凡不设董事会、监事会,只设执行董事、监事的公司,应将本章程中划有曲线部份删去。
章程中的条款留有空白处,请按要求填写内容。
2、填写章程须字体清晰,不得涂改; 如不慎错填,应在修改处加盖股东( 多家投资的应加盖最大股东) 的印章,如全部为自然人投资应由被委托人加盖印章或按手印。
3、全体股东确认( 法人股东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名) 。
二、公司章程范本****有限公司章程本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有限公司。
为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的正当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全体股东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一条:公司名称和住所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住所:市区路街( 巷) 号房第二条:公司经营范围( 具体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三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第四条: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一、股东姓名( 自然人股东填写) :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
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
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
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
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
二、股东名称( 法人股东填写) :第五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比例第六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一、股东的权利:1. 按出资额所占比例享有股权和分取红利;2. 参加股东会并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3. 有选举和被选举董事、监事的权利;4. 有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监督公司经营的权利;5. 有依法律和本章程规定转让股权和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以及公司新增资本的权利;6. 有依法分得公司解散清算后剩余财产的权利;7. 有参与修改章程的权利。
二、股东的义务:1. 应当足额缴纳本章程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2. 公司被核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3. 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4. 不按本章程规定向公司缴纳出资的,应承担违约责任;5. 遵守公司章程。
小规模公司章程范本工商(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保障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股东第六条公司股东为____________人,包括:(一)自然人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法人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七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三)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五)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可以行使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公司章程;(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股份第九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条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
第十一条公司发行的股票,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成立日期;(三)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四)股票的编号。
第十二条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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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X章程
为了标准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XXXX、XXX共同出资设立XXXX(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XXXXX
第二条公司住所SXXXXX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经营范围:XxXXXXxXXX。
(以上范围需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XXXXX X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三分之二以上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比例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 XXXXX万元整20xx.xx.xx XX% 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货币XXXXXX万元整20xx.xx.26XX%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3)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权并转让;(5)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置权;(6)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7)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8)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9)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股东承当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当公司债务;(4)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局部股权。
第十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
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
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置该转让的股权;不购置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一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公司应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登记于股东名册。
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方法、职权、议事规那么
第十二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以下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方案;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三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五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者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
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时,由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七条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决议应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八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责,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十九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
(1)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检查股东会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方案和投资方案;
(4)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根本管理制度;
(11)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第二十条公司设经理1名,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
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以下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方案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结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根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经理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二十一条公司设监事1人,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
监事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监事行使以下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经理行使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经理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执行董事、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经理予以纠正;
(4)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5)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经理提起诉讼;
(6)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监事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二十二条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八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三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应于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各股东。
第二十四条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方法
第二十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五十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七条公司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4)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5)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无法经营时;
(6)宣告破产。
第二十八条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
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该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九条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公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本章程经各方出资人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本章程一式2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三条 第
三十四条。